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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绵土 牛 汉
那是个不见落日和霞光的灰色的黄昏。天地灰得纯净,再没有别的颜色。
踏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恍惚回到了失落多年的一个梦境。几十年来,我从来不会忘记,我是诞生在沙土上的。人们准不信,可这是千真万确的,我的第一首诗就是献给从没有看见过的沙漠的。
年轻时,有几年我在深深的陇山山沟里做着遥远而甜蜜的沙漠梦,不要以为沙漠是苍茫而干涩的,年轻的梦都是甜的。我的心灵从小就像有血缘关系似的向往着沙漠,我觉得沙漠是世界上最悲壮最不可制服的野地方。它空旷得没有边沿,而我向往这种陌生的境界。
此刻,我真的踏上了沙漠,无边无沿的沙漠,仿佛天也是沙的。全身心激荡着近乎重逢的狂喜。没有模仿谁,我情不自禁地五体投地,伏在热热的沙漠上。我汗湿的前额和手心,沾了一层细细的闪光的沙。
半个世纪以前,地处滹沱河上游苦寒的故乡,孩子都诞生在铺着厚厚的绵绵土炕上。我们那里把极细柔的沙土叫做绵绵土。“绵绵”是我一生中觉得最温柔的一个词,词典里查不到,即使查到也不是我说的意思。孩子必须诞生在绵绵土上的习俗是怎么形成的,祖祖辈辈的先人从没有解释过,甚至想都没有想过。它是圣洁的领域,谁也不敢亵渎。它是一个无法解释的活的神话。我的祖先们或许在想:人,不生在土里沙里,还能生在哪呢?就像谷子是从土地里长出来一样的不可怀疑。
因此,我从母体降落到人间的那一瞬间,首先接触到的是沙土,沙土在热炕上焙得暖呼呼的。我的润湿的小小的身躯因沾满金黄的沙土而闪着晶亮的光芒,就像成熟的谷穗似的。接生的仙园老姑姑那双大而灵巧的手用绵绵土把我抚摸得干干净净,还凑到鼻子边闻了又闻,“只有土能洗掉血气。”她常常说这句话。
我们那里的老人们都说,人间是冷的,出世的婴儿当然要哭闹,但一经触到了与母体里相似的温暖的绵绵土,生命就像又回到了母体里安生地睡去。我相信,老人们这些诗一样美好的话,并没有什么神秘。
我长到五六岁光景,成天在土里沙里厮混。有一天,祖母把我喊到身边,小声说:“限你两天扫一罐子绵绵土回来!”“做甚用?”我真的不明白。
“这事不该你问。”祖母的眼神和声音异常庄严,就像除夕夜里求神时那种虔诚的神情。
“可不能扫粗的脏的。”她叮咛我一定要扫聚在窗棂上的绵绵土,“那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净土,别处的不要。”
我当然晓得。连麻雀都知道用窗棂上的绵绵土扑棱棱地清理它们的羽毛。
两三天之后我母亲生下了我的四弟。我看到他赤裸的身躯,红润润的,是绵绵土擦洗成那么红的。他的奶名就叫“红汉”。
绵绵土是天上降下来的净土。它是从远远的地方飘呀飞呀地落到我的故乡的。现在我终于找到了绵绵土的发祥地。
我久久地伏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又厚又软的沙上,百感交集,悠悠然梦到了我的故乡,梦到了与母体一样温暖的我诞生在上面的绵绵土。
我相信故乡现在还有绵绵土,但孩子们多半不会再降生在绵绵土上了。我祝福他们。我写的是半个世纪前的事,它是一个远古的梦。但是我这个有土性的人,忘不了对故乡绵绵土的眷恋之情。原谅我这个痴愚的游子吧。 (1988 年 10 月 )本文描写的“绵绵土”有哪些特点?(4 分)
从全文看,为什么作者一踏上大沙漠,就“全身心激荡着近乎重逢的狂喜”。(6 分)
除了以“沙漠——绵绵土——沙漠”为思路安排的文章结构,本文还另有一个隐喻性的表达结构,请写出体现这一线索的三个关键词语。(5 分)
作者对绵绵土的回忆和对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抒写,寄托了什么样的思想情感?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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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印王鼎钧
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思乡不需要奖赏,也用不着和别人竞赛。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带着像感冒一样的温柔。
你该还记得那个传说:人死了,他的鬼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一个都捡起来。为了做这件事,他的鬼魂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灭。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浮上来。
想想看,有朝一日,我们要在密密的树林里,在黄叶底下,拾起自己的脚印,如同当年捡拾坚果;花市灯如昼,长街万头攒动,我们去分开密密的人腿捡起脚印,一如我们当年拾起挤掉的鞋子。想想那个湖!有一天,我们得砸破镜面,撕裂天光云影,到水底去收拾脚印,一如当年采集鹅卵石。在那个供人歌舞跳跃的广场上,你的脚印并不完整,大半只有脚尖或只有脚跟。在你家门外、窗外、后院的墙外,你的灯影所及,你家梧桐的阴影所及,我的脚印是一层铺上一层,春夏秋冬千层万层,一旦全部涌出,恐怕高过你家的房顶。
有时候,我一想起这个传说就激动;有时候,我也一想起这个传说就怀疑。我固然不必担心我的一肩一背能负载多少脚印,一如无须追问一根针尖上能站多少天使。可是这个传说跟别的传说怎样调和呢?末日大限将到的时候,牛头马面不是拿着令牌和锁链在旁等候出窍的灵魂吗?以后是审判,是刑罚,他哪有时间去捡脚印?以后是喝孟婆汤,是投胎转世,他哪有能力去捡脚印?鬼魂怎能如此潇洒、如此淡泊、如此个人主义?好,古圣先贤创设神话,今圣后贤修正神话,我们只有拆开那个森严的故事结构,容纳新的传奇。
我想,拾脚印的情节恐怕很复杂,超出众所周知。像我,如果可能,我要连你的脚印一并收拾妥当。如果捡脚印只是一个人最末一次余兴,或有许多人自动放弃;如果事属必要,或将出现一种行业,一家代捡脚印的公司。至于我,我要捡回来的不只是脚印。那些歌,在我们唱歌的地方,四处都有抛掷的音符,歌声冻在原处,等我去吹一口气,再响起来。那些泪,在我流过泪的地方,热泪化为铁浆,倒流入腔,凝成铁心钢肠,旧地重临,钢铁还原成浆还原成泪,老泪如陈年旧酿。人散落,泪散落,歌声散落,脚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也许,重要的事情应该在生前办理,死后太无凭,太渺茫难期。也许捡脚印的故事只是提醒游子在垂暮之年做一次回顾式的旅行,镜花水月,回首都有真在。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这旅程的终站,当然就是故乡。
人老了,能再年轻一次吗?似乎不能,所有的方士都试验过,失败了。但是我想有个秘方可以再试,就是这名为捡脚印的旅行。这种旅行和当年逆向,可以在程序上倒过来实施,所以年光也仿佛倒流。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20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15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6岁。
当然,这只是感觉,并非事实。事实在海关人员的眼中,在护照上。事实是访旧半为鬼,笑问客从何处来。但是人有时追求感觉,忘记事实,感觉误我,衣带渐宽终不悔。我感觉我是一个字,被批判家删掉,被修辞学家又放回去。我觉得紧身马甲扯成碎片,舒服,也冷。我觉得香肠切到最后一刀,希望是一盘好菜。我有脚印留下吗?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古人说,读书要有被一棒打昏的感觉,我觉得“还乡”也是。40岁万籁无声,忽然满耳都是还乡、还乡、还乡——你还记得吗?乡间父老讲故事,说是两个旅行的人住在旅店里,认识了,闲谈中互相夸耀自己的家乡有高楼。一个说,我们的家乡有座高楼,楼顶上有个麻雀窝,窝里有几个麻雀蛋。有一天,不知怎么,窝破了,这些蛋在半空中孵化,新生的麻雀就翅膀硬了,可以飞了。所以那些麻雀一个也没摔死,都贴地飞,然后一飞冲天。你想那座楼有多高,愿你还记得这个故事。你已经遗忘了太多的东西,忘了故事,忘了歌,忘了许多人名地名。怎么可能呢?那些故事,那些歌,那些人命地名,应该与我们的灵魂同在,与我们的人格同在。你究竟是怎样使用你的记忆呢?
……那旅客说:你想我家乡的楼有多高。另一个旅客笑一笑,不愠不火:我们家乡也有一座高楼,有一次,有个小女孩从楼顶上掉下来了,到了地面上,她已长成一个老太太。我们这座楼比你们那一座,怎么样?
当年悠然神往,一心想奔过去看那样的高楼,千山万水不辞远。现在呢,我想高楼不在远方,它就是故乡。我一旦回到故乡,会恍然觉得当年从楼顶跳下来,落地变成了老翁。真快,真简单,真干净!种种成长的痛苦,萎缩的痛苦,种种期许,种种幻灭,生命中那些长跑、长考、长年煎熬、长夜痛哭,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发生,“昨日今我一瞬间”,时间不容庸人自扰。这不是大解脱、大轻松,这是大割、大舍、大离、大弃,也是大结束、大开始。我想躺在地上打个滚儿恐怕也不能够,空气会把我浮起来。文章开篇“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一句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1)我感觉我是一个字,被批判家删掉,被修辞学家又放回去。
(2)我想在地上打个滚恐怕也不能够,空气会把我浮起来。文章在人称使用上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用处?
文章详细介绍了“两个乡间父老夸耀自己家乡的高楼”的故事,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有人建议把题目“脚印”改为“乡愁”,你认为哪一个更合适?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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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的“有”与“无”吕 进
《贞一斋诗说》概括诗歌技巧时说:“诗求文理能通者,为初学言之也;诗贵修饰能工者,为未成家言之也。其实诗到高妙处,何止于通?到神化处,何尝求工?”清人的这个观点还是有科学性的,新诗的情况其实也相去不远。纵向来看,《贞一斋诗说》说的三种情形,其实也是不少诗人走过的艺术之路的三个阶段:用散文方式写诗——注意表现技巧。从这个视角,一切优秀现代诗的技巧都可以用“有”和“无”二字加以解说。
一是有诗意,无语言。诗美体验的产生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诗人在外在世界里不经意地积累着感情储备和形象储备。长期积累使诗人在某些方面形成了特别敏锐的诗美触角。一个偶然的契机,诗人就“感物而动”,诗人的主观心灵与客观世界邂逅了,灵感爆发。于是诗人“有”了心上的诗。要表现这个“有”,诗人又面临困窘。诗美的本质就是沉默,所谓“口闭则诗在,口开则诗亡”。至言无言。诗美一经点破,就会失去生命。有限的言,不可能完美地表达无限的言外之意。诗的无言的特性带给诗人无限的难题和无限的机会。以言表现无言,诗人只能从“有”到“无”。庄子说:“大辩不言。”司空图说:“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刘禹锡说:“情到深处,每说不出。”白居易说:“此时无声胜有声。”从获得诗美体验的“有”到传达诗美体验的“无”,是诗歌创作的一般过程。“无”才是真“有”——诗篇之未言,恰是诗人之欲言。有如禅家所说:“有是无有,无有是有”。“书形于无象,造响于无声”的精髓是将读者引向诗的世界,从言外、意外、笔外、象外去寻找那无言的诗美。
从“有”到“无”,诗人的智慧是以“不说出”代替“说不出”,以象尽意。从“有”到“无”,诗人总是避开体验的名称。直接说出体验的名称,正是诗人在艺术表现上的无能。诗人注重“隐”。《文心雕龙》写道:“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从“有”到“无”,诗人注重“中声所止”。这样,诗才富有暗示性。
二是有功夫,无痕迹。陶渊明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诗美体验是“忘言”的。既然是诗人,就得从“忘言”走向“寻言”。而“寻言”由于诗没有现成的艺术媒介变得十分艰难。从这个角度,可以说,诗人就是饱受语言折磨的人。从古至今,没有一位真正的诗人不慨叹“寻言”之苦:“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句句深夜得,心自天外归”;“吟成五字句,用破一生心”。现代诗人中的苦吟者也很多。他们对诗总是反复推敲,非搞得形销骨立而后已。臧克家的《难民》中“黄昏还没有溶尽归鸦的翅膀”中的“溶尽”一词就是苦苦锤炼出来的“唯一的词”。诗人的这番苦功夫,却又以隐形化为上。皎然说:“至苦而无迹。”诗人“至苦”,诗篇里却“无迹”,这才是优秀的诗篇。诗人难写,读者易读。读者的“易”并不是诗人的“浅”,而是诗人技巧能力的显示。《老子》说:“大巧若拙。”诗虽有用巧而见工者,但总而言之,用巧不如用拙。所谓“拙”,是巧后之拙。花开草长,鸟语虫声,云因行而生变,水因动而生纹,言近旨远,言浅意深,词平意寄,词微意显,这种“拙”实在不是随意“玩”得出来的。
成熟诗人的作品,都是“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里的“平淡”不是平庸加淡薄,而是险后之平,浓后之淡。平淡而到天然境界。到了高妙处神化处的诗,运用的是从“有”到“无”的技巧。对诗来说,最高的技巧是无语言、无痕迹的无技巧。下列说法不符合文章内容的一项是()
A.《贞一斋诗说》认为写诗的最高境界是文理能通、修饰能工者,这个观点还是有科学性的。 |
B.诗美的本质就是沉默,所谓“口闭则诗在,口开则诗亡”。 诗人要能从“有”到“无”,这给诗人带来无限的难题和无限的机会。 |
C.陶渊明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是对诗美体验的精辟概述。 |
D.所谓的“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里的“平淡”其实是一种极高的技巧和天然境界。 |
下列关于“有诗意,无语言”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至言无言。有限的言,不可能完美地表达无限的言外之意。 |
B.从获得诗美体验的“有”到传达诗美体验的“无”,是诗歌创作的一般过程。 |
C.“无”才是真“有”——诗篇之未言,恰是诗人之欲言,“此时无声胜有声”。 |
D.从“有”到“无”,诗人的智慧是以“说不出”的意来代替“不说出”的象,以意尽象。 |
结合全文,说说怎样才能写出“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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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根底子
刘亮程
李家门前只有不成行的几棵白杨树,细细的,没几个枝叶,连个麻雀都不愿落脚。尤其大一点的鸟,或许看都不会看他们家一眼,直端端飞过来,落到我们家树上。
像鹞鹰、喜鹊、猫头鹰这些大鸟,大都住在村外的野滩里,有时飞到村子上头转几圈,大叫几声,往哪棵树上落不往哪棵树上落,都是看人家的。它不会随便落到一棵树上,一般都选上了年纪的老榆树落脚。老榆树大都长在几个老户人家的院子里。邱老二家、张保福家、王多家和我们家树上,就经常落大鸟。李家树上从没有这种福气,连鸟都知道那几棵小树底下的人家是新来的,不可靠。
一户人家新到一个地方,谁都不清楚他会干出些啥事。老鼠都不太敢进新来人家的房子。蚂蚁得三年后才敢把家搬到新来人家的墙根,再过三年才敢把洞打进新来人家的房子。鸟在天空把啥事都看得清楚,院子里的鸡、鸡窝、狗洞、屋檐下的燕子窠、檐上的鸽子。鸟会想,能让这么多动物和睦共居的家园,肯定也会让一只过路的鸟安安心心歇会儿脚。在大树顶上,大鸟看见很多年前另一只大鸟压弯的枝,另一只大鸟踩伤的一块树皮。一棵被大鸟踩弯树头的榆树,最后可能比任何一棵树都长得高大结实。
我们家是黄沙梁有数的几家老户之一,尽管我们来的时间不算长,但后父他们家在这里生活了好几辈人,老庄子住旧了又搬到新庄子。新庄子又快住旧了。在这片荒野上人们已经住旧了两个庄子,像穿破的两只鞋,一只扔在西边的沙沟梁,一只扔在更西边的河湾里。人们住旧一个庄子便往西移一两里,盖起一个新庄子。地大得很,谁都不愿在老地方再盖新房子。房子住破时,路也走坏了,井也喝枯了,地毁得坑坑洼洼,人也死了一大茬,总之,都可以扔掉了。往前走一两里,对一个村庄来说,只是迈了一小步。
有些东西却会留下来,一些留在人的记忆里,更多的留在木头、土块、车辕、筐子、麻袋及一截皮绳上。这些东西十分齐全地放在老户人家的院子里。新来的人家顶多有两把新锨,和一把别人扔掉的破锄头,锄刃上的豁口跟他没一点关系,锄背上的那个裂缝也不认识他。用旧一样东西得好几年的时间。尤其一个院子,它像扔一把旧锄或一截破草绳一样,扔掉好几辈人,才能轮到人抛弃它。
老户人家都有许多扔不掉的老东西。
老户人家的柴垛底下压着几十年前的老柴火,或上百年前的一截歪榆木。全朽了,没用了。这叫柴垛底子。有了它新垛的柴才不会潮,不会朽掉。
老户人家粮仓里能挖出上辈人吃剩的面和米。老户人家有几头老牲口,牙豁了,腿有点儿瘸,干活慢腾腾的,却再没人抽它鞭子。
老户人家羊圈底下都有几米厚的一层肥土。那是几十年上百年的羊粪尿浸泡出来的,挖出来比羊粪还值钱,却从不挖出来,肥肥地放着——除非万不得已。那就叫老根底子。
在黄沙梁我们接着后父家的茬往下生活,那是我们的老根底子。在东刮西刮的风和明明暗暗的日月中,我们看见他们上辈人留下的茬头,像一根断开长绳的一头找到了另一头。我们握住他们从黑暗中伸过来的手,接住他们从地底下喘上来的气,从满院子的旧东西中我们找到自己的新生活。他们握着那锨,使那架犁时的感觉又渐渐地、全部地回到我们手里。这些全新的旧日子让我们觉得生活几乎能够完整地、没有尽头地过下去。前二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请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语句。
文章的题目是“老根底子”,请说说“老根底子”在文中的内涵。
理解文中画线句的含义。
(1)尤其一个院子,它像扔一把旧锄头或一截破草绳一样,扔掉好几辈人,才能轮到人抛弃它。
(2)这些全新的旧日子让我们觉得生活几乎能够完整地、没有尽头地过下去。本文表达了作者哪些思想情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孔子很少说命,不过《论语》中亦有几处,如“五十而知天命”,“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命不易知,但又不可不知。不过他曾说:“道之将行也欤,命也。道之将废也欤,亦命矣。” 这样看来,人仿佛受命运的支配,命一定了,无如之何。
孔子以后,《孟子》讲“命”尤其多:“莫非命也,顺受其正。”“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历来儒家都主张俟命,即站在合理的地位,等命来,却不是白白地坐着等,要修身以俟之,最后是立命,即造出新命来。俟命是静的,立命便是动的了。
《孟子》有一章书,讲“性”与“命”。一个人想吃好的,看好的,听好的,这是性,不过有分际,能力做不到,只好听天安命,并不是大菜大肉,非坐汽车不可。这叫“有命焉,君子不谓性”。颜子闻一知十,子贡闻一知二;我们闻二才知一,或闻十才知一,这都是命,不过有性,人应该求知识,向上进,不可借口聪明才力不如人,就不往前做。这叫“有性焉,君子不谓命”。这两句话,很可以解释儒家使命立命之说。
荀子讲命,又是一种解释。他说:“节遇谓之命。”他虽然不多言命,但是讲得很好。偶然碰上,就叫节遇,就叫命。遗传是节遇,环境亦是节遇。生来身体弱不如旁人,生在中国不如外国,无论如何没有法子改变。庄子讲命很有点像儒家,他说:“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人受遗传及环境的支配,无可如何的事情很多。好有好的无可奈何,坏有坏的无可奈何。定命说虽有许多的毛病,安命说却有很大的价值。个人的修养,社会的发达,国家的安宁,都与之有密切的关系。
安命这种思想,儒家很看重。不仅如此,儒家还讲立命,创造出新命来。孟子讲:“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这是说要死只得死,阎王要你三更死,谁肯留人到五更?但不去寻死。身体有病,就去就医,自己又讲卫生,好一分,算一分,不求重病,更不求速死。小之一人一家如此,大之国家社会亦复如此。孔子知命,所以很快乐。“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耳”。一面要安命,君子不怨天,不尤人;一面要立命,知其不可而为之,这是吾人处世应当取的态度。
(选自梁启超《儒家哲学》,文章有删改)下列说法不符合“安命”这种思想的一项是()
A.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耳 |
B.有性焉,君子不谓命 |
C.有命焉,君子不谓性 |
D.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
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儒家的俟命是静的、被动的,白白地坐着等,立命是动的、积极的,是造出新命来。 |
B.荀子讲命,又是一种解释,与孔孟思想背道而驰,更接近庄子的想法。 |
C.有病就看,又讲卫生,不使自己于危险之中,也是立命。 |
D.“安命”就是“知命常乐”,儒家言命的真谛全在于此。 |
结合全文,概括儒家对“命”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侯仁之:城市的知音
①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以失败告终,20岁的侯仁之在苦闷中彷徨。弟弟侯硕之的一句话,让他下定决心放弃曾想从事的医学,投考历史专业。弟弟的那句话是:“学医,只能给个人看病。学历史,可给社会治病! ”这一年,侯仁之考取燕京大学历史专业。
②1937年抗战爆发后北平沦陷,燕京大学成为沟通沦陷区、解放区和大后方的秘密通道。当时正在读研究生的侯仁之承担了将爱国学生送往解放区或大后方的工作。抗战胜利一年后,侯仁之前往英国利物浦大学求学。
③在英国期间, 侯仁之逐渐接受了历史地理学的理念。他意识到,沿革地理存在明显的局限性。1949年,侯仁之学成归国,并将历史地理学引入中国。从此,一个新的、科学的历史地理学学科逐步建立,侯仁之成为公认的“中国历史地理学第一人”。
④要搞好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大量的实地调查必不可少。在张家口考察期间,侯仁之发现一段长城与众不同。深感疑惑的侯仁之回来后立刻查资料,最终确认这是明后期沿着长城开设的“马市”。如今这种贸易已消失在历史中,但却由遗留的建筑记录下来。从此,他的研究兴趣由“历史”转向“地理”,而野外考察和考古研究,也成为贯穿他学术生涯的的重要内容。
⑤1958年以后,侯仁之开始了沙漠研究。当时有人认为,沙漠地区不仅文献资料少,而且调查访问都很困难,难以开展历史地理研究。侯仁之反驳道:“必须勇敢打破旧传统,坚决走出小书房,跳出旧书堆。”此后数年,侯仁之多次奔赴西北沙漠进行考察。
⑥1964年夏天,侯仁之在陕北榆林附近的沙漠考察统万城。统万城是5世纪一个少数民族小王朝的都城,已在沙漠中沉寂了千年。经过细致的调查研究,侯仁之得出结论,统万城的沙化,是人类不合理活动的结果。那时,人们普遍认为西北沙漠中很多古城被废弃是“大漠流沙”造成的,而侯仁之却证明,这是“肤浅的广为流传的错误观点”,人类活动才是造成沙化的主要原因。这直接为后来人们治理沙漠打下了认识基础,侯仁之也因此成为“沙漠历史地理研究的先驱”。
⑦在这次考察中,侯仁之还纠正了一个普遍的说法:榆林三迁,即榆林因流沙侵袭而被迫三次南迁。侯仁之证实,榆林不仅没有三迁,反而在原址五次扩展。古城榆林终于明晰了自己的“身世”。
⑧在学术生涯中,侯仁之梳理过脉络的城市有很多。承德、临淄、邯郸、芜湖、敦煌……在侯仁之的慧眼下,一个个城市的前世今生或者得以浮现,或者更加丰满。他对许多城市做了深入的研究,充满着热爱。对他而言,北京有着更重要的意义。侯仁之曾说:“我对北京,是知之愈深,爱之弥坚。”
⑨侯仁之在北京定居60年,为北京倾注了大量心血。比如有800多年历史的卢沟桥在20世纪80年代还是进京要道。卡车、拖拉机往来穿梭,卢沟桥受损严重。侯仁之对此心急如焚。他写了《保护卢沟桥刻不容缓》一文,发表在《北京日报》上。6天后, 北京市政府决定,卢沟桥禁止机动车与兽力车通行。如今,经过多次整修的卢沟桥已经得到妥善保护。侯仁之最为人所知的壮举是保护莲花池。正是因为他的积极奔走,原本要建在莲花池上的北京西客站主楼东移了100米。“先有莲花池,后有北京城”,北京城的血脉得以保留。
⑩当然,与他的研究相比,这些事还只能算作“信手为之”。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里,他以历史地理学的眼光,解决了北京城市起源、城址转移、城市发展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等关键性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侯仁之,人们就无法充分解读北京的厚重和韵味。
(摘编自高毅哲《侯仁之:城市的知音》)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记述了侯仁之的求学经历、科研历程、丰富的学术成果和深远的社会影响,展现了一位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的爱国情怀和学者本色。 |
B.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抗战期间,侯仁之身处沦陷区,利用燕京大学学生的身份,将爱国学生输送到解放区或大后方,为抗战做出了巨大贡献。 |
C.在对张家口长城的考察研究中,侯仁之切实认识到野外考察在历史地理学中的重要价值。这次考察使他的研究兴趣由“历史”转向了“地理”。 |
D.侯仁之主张沙漠研究要走出小书房,走进现场,不要依靠旧书堆中的文献资料。他在陕北榆林附近沙漠的考察研究纠正了人们的错误认识。 |
E.侯仁之发现有着800多年历史的卢沟桥受损严重,便强烈呼吁保护卢沟桥,禁止机动车和兽力车通行,最终使卢沟桥得到了妥善保护。侯仁之被称为“城市的知音”,这在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本文第一自然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请结合全文分析侯仁之取得成就的自身因素主要有哪些,并就其中一个方面联系现实谈谈对你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