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杨绛眼中的傅雷
在别人看来,傅雷是严肃且苛刻的一位人物,甚至于傅雷的一些好朋友,也会对傅雷的性格有所挑剔。然而杨绛夫妇却不是如此。他们把傅雷家朴素幽雅的客厅当做他们夜谈的最好场所。在她眼里,傅雷虽然严谨,却是一个很真诚且经常含笑的人。一般人只是看到了傅雷的表面,而杨绛夫妇与傅雷一家的交往让他们认识到一个真正的傅雷。
傅雷不轻易笑,这也许与他一个人经常自闭在房间里翻译外文作品有关;然而一等到他笑起来,杨绛就觉得他好像在品尝他自己的笑一样,津津有味。杨绛说,傅雷的笑脸只给朋友看。曾经有一个人当众打趣过傅雷,那就是钱钟书。然而那次傅雷并未发火,反而还不好意思地笑了。
的确,傅雷是十分严肃的,尤其对他的两个儿子更是如此。傅聪傅敏小时候很顽皮不懂事,杨绛夫妇去了他们家后,他们就喜欢偷听客厅里的谈话。傅雷是极力反对孩子偷听大人谈话的。一次正好被傅雷逮个正着,傅聪和傅敏就惨了。厉声呵斥下,两个儿子显得很无辜。
不可否认,傅雷对儿子的教育是相当严格的。傅雷年老的时候自己也说:“我对孩子们太严厉了,但是我们还是由父子的关系加深到好朋友的关系,这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傅雷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性情急躁是冲动下的不由自主,沉静下来又会自责,增添自己的苦痛。这是杨绛看到傅雷的真性情的另一面。
在杨绛眼里,傅雷还是一位非常认真的人。杨绛曾专门写过一篇纪念傅雷的文章,对傅雷的性格为人有生动的描述。有一次杨绛翻译了一篇散文,傅雷称赞说译得好。而杨绛觉得自己的翻译并无过人之处,而且是一个很短的文章,就敷衍了傅雷一下说其实不怎么好。结果傅雷在忍耐了一分钟后却认真地发话了:“杨绛,你知道吗?我的称赞是不容易的。”这句话着实让杨绛吃了一惊:“我当时颇像顽童听到校长错误的称赞,既不敢笑,也不敢指出他的错误。可是我实在很感激他对一个刚试笔翻译的人如此认真看待。而且只有自己虚怀若谷,才会过高地估计别人。”杨绛事后才发现,傅雷是太认真看待一个初试笔翻译的人了,加上他的虚心,因此对别人的估计才会过高。
在杨绛看来,傅雷的认真最主要还是体现在对待翻译的态度上。他时常同杨绛夫妇写信讨论翻译的问题。他对于自己的翻译作品,也是不停地修改,故他的译作一部胜过一部。他译的《贝多芬传》,十年后的译笔与初译有很多不同。傅雷不仅如此,还经常说他的译笔过于呆滞,向杨绛夫妇探讨如何使自己的译笔灵动起来。他虚心接受了杨绛夫妇的建议,熟读老舍的小说。
傅雷在众人的眼里,仿佛就是一只“天外的仙鹤”,在他自己的艺术王国里自由翱翔,让人为之艳羡和景仰。他因钟爱艺术而看淡世俗,从而显得孤高,这显然是他的个性使然。他曾在家书中对傅聪说:“身外之名,只是社会上一般人所追求,惊叹;对个人本身的渺小与伟大都没有相干。孔子说的‘富贵于我如浮云’,现代的‘名’也属于精神上‘富贵’之列”。
但傅雷经常在钱钟书和杨绛面前自比为“墙洞里的小老鼠”,坦诚自己并不是别人所谓的“孤傲的云间鹤”。傅雷的自比,让杨绛夫妇乍听之下觉得滑稽,一是“傅”的发音据傅雷的家乡话发为“虎”,并且傅雷在自己家里“严苛”,更有点儿像老虎,杨绎夫妇觉得叫“老虎”更加合适。傅雷自比“小老鼠”,让杨绛夫妇对傅雷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透过这句重复了很多遍的自喻,他们发现傅雷其实是在诉说自己的真实心情。他让自己潜身书斋,安心做自己的翻译工作。而其实他心里知道书斋才是他安身的“洞穴”,因为他不善处世,知道自己不善在仕途上圆转周旋。
(摘编自《那些翻译大师们》)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傅雷是一个严肃的人,不苟言笑,经常一个人自闭在房间里翻译外文作品,只有在朋友
当众打趣他时,傅雷才会不好意思地笑了。
B.傅雷逮到两个听大人说话的儿子,不管家里有没有客人就厉声呵斥,加以管教,意在表明傅雷对儿子的教育是相当严格的。
C.傅雷之所以对杨绛这样一个初试翻译的人会估计过高,是因为他不仅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人,
而且是虚怀若谷的人。
D.正因为傅雷对待学问非常认真,为人谦虚,所以当他认为自己的译笔呆滞时,就向杨绛夫

妇讨教如何使自己的译笔灵动起来。
E.“富贵于我如浮云”一语出自《论语》“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傅雷引用此句是说自己不愿用不道义的手段获取名气。
在杨绛眼中,傅雷有哪些真性情?请简要概括。
傅雷对待翻译工作认真严谨,具体表现有哪些?
在众人眼里,傅雷仿佛是一只“天外的仙鹤”,他自己却自比为一只“墙洞里的小老鼠”。你怎样看待这些说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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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物联网时代”正逼近
如果说英特网实现了全球几亿用户的“信息”互联,那么“智能互联建筑”则实现了某一网络内“物理设备”的互联。无论是“智能互联城市”还是“智慧的地球”,类似构想的实现,都要求建立发达的“物联网”。
变形金刚2热映刚毕,如果说利用“能量石”让普通电子产品变成高度智能的机器人.只是科幻电影中的想像,那么“物联网”则是步步逼近的现实。
日前,思科推出“智能互联建筑”,它将成为思科“智能互联城市”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智能互联建筑”就是通过IP网络整合建筑物内各种电器设备,让他们在统一的调度下协同工作,从而节约电能的新兴方案。这种技术的实现让我们离“物联网时代”又近了一步。“智能互联建筑”能够实现哪些功能?思科新兴技术集团高级副总裁Marthin De Beet近日特地赶来中国,举例说明:有一个员工,他通过刷自己的员工卡进入了智能互联的建筑,通过读取这个卡片。这个建筑物会非常智能地把这个员工所在的办公室的空调打开,照明灯打开。当员工离开这个建筑物时,他办公室的空调和灯又会自动关闭。
或许这个例子有点小儿科,那么,“利用网络技术,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对成百上千个房间里的电器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这样的方案是否让我们感到兴奋呢?换句话说,“智能互联建筑”真正的魅力在于“互联”。智能互联建筑所实现的,并非一个房间电器设备的智能管理,而是整个建筑或者多个建筑中,所有房间中的电器设备的协调统一和智能管理
除了思科之外,IBM公司也早已看准了“物联网”的发展前景。今年2月,IBM公司在2009IBM论坛上抛出了“智慧地球”的构想。根据南方网的报道,“智慧地球”就是利用IT技术,把铁路、公路、建筑、电网、供水系统、油气管道乃至汽车、冰箱、电视等各种物体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物联网”,再将其和计算机整合起来,人类便可以通过互联网精确而又实时地管控这些接入网络的设备.从而方便地从事生产、生活的管理,并最终实现“智慧的地球”这一理想状态。
相比“智慧地球”这一构想的抛售,IBM公司的实践则进行得更早。2007年底,IBM公司与广东省中医院合作,启动了“IBM与广东省中医院信息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的项目。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今年3月,IBM公司宣布将为广东省中医院创建一整套医疗信息共享和分析系统,系统名为CHAS(医疗和健康记录分析和共享)。
物联网建成之后,人们除了可以享受物联网为生活带来的方便之外,还有许多问题等待着人们处理,比如处理由物联网而产生的庞大数据,确保物联网安全平稳地运行等等。Elfrink说,思科和韩国已经合作做过一个项目。就是帮助韩国仁川从零开始,建设一座全新的城市。比如说围绕智能互联交通,去开发新城市的服务,还有智能互联的安防等。
“智能互联城市”的方案,能够节约大量能源以及人力。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E1frink说,在目前全球经济下行的时候,中国仍然能够实现6%的GDP增长,而且中国正在建设多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这种智能互联城市的概念是非常适用于中国的。这样的解决方案,它的复杂性其实并不在技术方面而是如何促成政府、电信运营商和房地产开发商这三方之间的合作,即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规范,电信运营商铺设网络,房地产商在建筑中引入网络。
从原文看.下列对物联网解说不准确的一项是()

A.物联网是为某一网络内部的物理设备互联服务的。
B.“智能互联城市”和“智慧地球”的构想的实现都必须依赖物联网。
C.物联网的概念是思科公司和IBM公司首先提出来的,他们在这一领域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进展。
D.物联网扩大了互联网的涉及领域和应用范围,对人类的生活有着更广泛的影响。

“这种智能互联城市的概念是非常适用于中国的”,下列对这句话的理解和推断最准确的一项是()

A.中国是人口大国,“智能互联城市”方案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资源,所以非常适合中国。
B.中国是能源消耗大国,在当今能源危机的情况下,“智能互联城市”方案可以为中国节约大量能源,提升国民生活品质。
C.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非常快,城市化进程加快,“智能互联城市”方案可以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所以非常适用中国。
D.在中国的城市中,如果政府可以有效促成政府、电信运营商和房地产开发商这三方之间的合作,就可能实现“智能互联城市”方案。

下列各项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物联网不仅仅能够给我们带来方便快捷的生活,它也会给我们带来许多问题,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B.近几年来,思科公司的“智能互联建筑”和IBM公司的“智慧地球”构想的实现,使我们进一步向物联网时代逼近。
C.在2007年底,为了尽快实现“智慧地球”的构想,IBM公司启动了“IBM与广东省中医院信息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的项目。
D.高度智能机器人引发了科学家的无穷想象,从而引发了他们对物联网的构想。

根据此段材料,给“智慧地球’’下一个定义。(不超过60个字)
智慧地球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银行里的小男孩
【美】菲利普·罗斯
已经是午饭时间,储蓄所里只有一个职员在值班。那是一位大约40岁的男人,紧贴头皮的头发,小胡子,整洁、笔挺的棕色西装,身上的每一处都暗示着,他是一位细心谨慎的人。
这位职员正站在柜台后面,柜台前站着一个白人男孩,黄棕色的头发,穿着一件V领的毛线衣、一条卡其裤和一双平底鞋。我想我特别注意他是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一名初中生,而不是银行的顾客。
他手上拿着一本打开的存折,脸上写满了沮丧。“但是我不明白,”他对银行职员说,“我自己开的账户,为什么我不能取钱。”
“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职员对他说,“没有父母的信函,一个14岁的小孩不能自己取钱。”
“但这似乎不公平,”男孩说,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这是我的钱,是我把钱存进去的。这是我的存折。”
“我知道是你的存折。”职员说,“但规定就是这样。现在还需要我再讲一遍吗?”
他转身对我微笑了一下,说:“先生,你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我本来想开一个新账户,但是看到这里刚刚发生的一幕后,我改变了主意。”我说。
“为什么?”他问。
“就因为你说的话。”我说,“如果我理解得没错的话,你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个孩子已经达到把钱存入你们银行的年龄,却没有达到取出他的钱的年龄。如果无法证明他的钱或者他的存折有任何问题的话,那么银行的规定的确太可笑了。”
“对你来说也许可笑,”他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一点,似乎有点生气了,“但这是银行的规定,除了遵守规定,我没有别的选择。”
在我跟银行职员辩论的时候,男孩满怀希望地紧挨着我,但最终我也无能为力。突然我注意到,他手上紧抓着的那本打开的存折上显示只有100美元的结余。存折上面还显示进行过多次小额的存款和取款。
我想反驳的机会来了。
“孩子,以前你自己取过钱吗?”我问男孩。
“取过。”他说。
我一笑,转而问银行职员:“你怎么解释这个?为什么你以前让他取钱,现在不让呢?”
他看起来发火了,说:“因为以前我们不知道他的年龄,现在知道了,就这么简单。”
我转身向男孩耸耸肩,然后说道:“你真的被骗了。你应该让你的父母到这里来,向他们提出抗议。”
男孩看起来完全失望了,沉默了一会儿,他把存折放进背包,然后离开了银行。
银行职员透过玻璃门看着男孩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转身对我说道:“先生,你真的不该从中插一杠。”
“我不该插一杠?”我大声说道,“看看你们那些该死的规定吧!难道他不需要一个人来保护他的利益吗?”
“有人正在保护他的利益。”他平静地说。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银行。”
我无法相信这个白痴居然会这样说。
“瞧,”我揶揄道,“我们只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但你也许愿意跟我解释一下银行是如何保护那个孩子的利益的。”
“当然,”他温和说道,“今天早上我们得到消息,街上的一帮流氓已经勒索这个孩子一个多月了。那帮混蛋强迫他每周取一次钱给他们。显然,这个可怜的孩子由于害怕而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这才是他如此烦恼的原因——取不到钱,他害怕那些流氓会打他。不过警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今天他们也许就会实施抓捕行动的。”
“你的意思是说根本没有年龄太小而不能取钱的规定?”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规定。现在,先生,
“我?……”
(选自2010年12月版《小小说》,有删改)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午饭时间,“我”到储蓄所开帐户,而注意到了一个前来取款的白人初中学生。
 
B.小男孩遭流氓勒索,由于害怕,只好一次又一次到银行取钱给那群骚扰者。
 
C.面对“我”的诘问,银行职员找不到合理解释的理由,很恼怒,发了脾气。
 
D.银行职员最后温和的态度预示了故事的结局: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

小男孩和“我”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的态度各有哪些变化?请分别概括说明。(6分)
请在小说结尾的横线处补写一句话,表达出银行职员所要表达的意思,要求连贯、含蓄、符合人物身份。(不超过10字)
文中的银行职员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不超过100字)(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一夜白发的奥秘
各国文化传说中都有一夜白发的故事,一夜白发现象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也引起了医学家的兴趣,医学文献中关于人头发急速变白的描述层出不穷。
毛发生长靠毛根基质中的上皮细胞不停地分裂发育,然后经历程序性地死亡,其死亡细胞最后构成毛发的基本结构,一层一层地推出毛囊,形成毛发。因此,我们看到的毛发都是由死细胞构成的。毛发的色素是结合在毛发皮质中的角蛋白上的,外面有多层表皮细胞保护,短时间内脱色是很困难的,除非是强烈的物理化学作用,比如日光曝晒或者强氧化剂可以漂白头发,人体内分泌的改变而直接改变了本身着了色的头发是不太可能的。
在历史上有不少被证伪的理论,20世纪初,有人提出头发髓质中有一种噬色素细胞,会沿着头发走,边走边把头发中的色素给吃了,所以主人就一夜白发。这一理论现在完全可以被否定。此前在19世纪中期,有人提出头发中气泡增多,导致了头发更多地反射光线,故而形成瞬间白发的假相,这一理论现在也得不到证实。
有的人一夜白发可能是源于染色剂。在20世纪以前,由于缺乏对头发的了解,染发剂只起暂时作用,多用植物色素附着在头发的表面,以改变形象。这种染色剂效果很差,在潮湿的天气中,或者人大量出汗时,会很快被洗掉,显示出原来的颜色,从而造成了一夜白发的假象。
另一个引起急性白发的常见原因是疾病,主要包括两种疾病,斑秃与白癜风。Ephraim在1959年报道的病例就是白癜风,患者在工伤事故后急剧白发,一年半以后在身体其它部位发现白癜风病灶,证实了该病人的白癜风病症最先出现在头皮上,造成了急性白发的结果。白癜风损伤的是黑色素细胞,要么功能失常,要么黑色素细胞死亡,从而伤及毛囊外的皮肤。临床上见到的是皮肤上大块的白斑,由于失去色素的保护作用,造成皮肤对阳光高度敏感。
斑秃俗称鬼剃头,相对白癜风对色素细胞的攻击来说,斑秃只伤及毛囊,对角质细胞功能存在一定影响。但在斑秃中,存在着一种弥散性,它只攻击能产生色素的毛囊,导致患者大量掉黑发,而白发得以保留。如果患者此前就有了一小半白发,然后突发弥散性斑秃,黑发掉一大堆,其结果不言而喻,就是一夜之间头发全白了。斑秃可以自愈,毛囊再次激活,不过长出新的头发都是白发,因此,这种突发性白发就不可逆转,患者往往印象深刻,一夜白发的故事就会传开。
白癜风与斑秃都是自身免疫性疾病,是色素细胞与毛囊受到免疫攻击的结果,也都能由情感创伤与抑郁引发,因此,历史中部分人一夜白发的故事应当是当事人产生此类疾病的结果。其中大部分人可能都是在数周乃至数月才造成白发的效果,尤其是白癜风,起码要三四个月以上,才会出现效果,越短时间内发生的,越有可能是斑秃造成的。弥散性的斑秃选择性地攻击黑发,可以造成一夜白发的效果。
一夜白发是一种罕见现象,对旁观者与当事人都会造成震撼性的效果,相关故事容易被记录与传播,还会因为此种震撼而对事实有所夸张,但其背后是有医学及社会原因的,在极端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严格意义上的一夜白发,不过大多数故事都可能是跨度为数周乃至于数月才发生的。医生针对此类现象,当寻求背后的医学原因,而不轻易视为无稽之谈而误诊误治,避免胡乱质疑别人诚信而进一步给人造成情感创伤。
(选自《科学网》,有删改)
从原文看,下列对毛发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毛发的生长依靠毛根基质中的上皮细胞不停地分裂发育。
B.毛发的基本结构是由经历程序性地死亡的上皮细胞构成。
C.毛发的色素是结合在毛发皮质中的角蛋白上的,外面有多层表皮细胞保护。
D.毛发脱落后,毛囊再次激活,长出新的头发都是白发。

下列对“一夜白发”的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不少的一夜白发可能是源于染色剂,在20世纪以前,不少人借染发剂造成一夜白发现象,这引起了人们对一夜白发的误会。
B.毛发短时间内脱色是很困难的,除非用强烈的物理化学作用漂白头发。人体内分泌的改变而直接改变了本身着了色的头发是绝对不可能的。
C.一夜白发是一种罕见现象,由于其震撼性的效果,人们往往会将可能是跨度为数周乃至数月才发生的现象加以夸张,一般不会出现严格意义上的一夜白发。
D.头发中气泡增多,头发更多地反射光线,可以形成瞬间白发的假相;头发髓质中一种噬色素细胞,把头发中的色素给吃了,也会造成一夜白发。

“医生针对此类现象,当寻求背后的医学原因,而不轻易视为无稽之谈而误诊误治,避免胡乱质疑别人诚信而进一步给人造成情感创伤。”下列对这句话的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A.一夜白发的背后往往是有其他医学原因的,医生不要随意否定,而应当持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地对待。
B.各国文化传说中都有一夜白发的故事,医学文献中关于这种现象的描述也很多,因此容易造成医生误诊。
C.前人提出的不少理论,有的被否认,有的还没有得到证实,医生应对此认真探究,以防误诊误治,或伤害他人情感。
D.医生应寻求一夜白发的医学原因,特别是它背后的社会原因,避免胡乱质疑别人诚信而给别人造成情感伤害。

请概括说明“一夜白发的奥秘”。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年知乡愁
像一缕风跟随一片云,像一脉溪流怀抱一座山川,像一把稻谷眷恋腥香的泥土,像一杯烈酒缠绵一副心肠,像一挂鞭炮喜庆一个节日,年被一副副吉祥的春联拉出来,在时间醇厚的地窖中发酵成一坛坛芬芳的美酒。在游子缺席的盛宴上,每一抹清瘦的云都是忧郁的,每一双筷子都是木讷的,每一缕炊烟都是惆怅的,每一个酒杯都是失重的。
高高挂在屋顶上空的大红灯笼是一双深情的双眸,在时空高处守望远走他乡的游子,清点他们挂在脸上的清澈泪水。一副副对联红光满面,幸福地偎依在门框上,那些浓缩希望和祝福的汉字,浑身散发着年意味深长的光芒。母亲斜靠在黄昏巷口的一棵老树上,望断天涯……年关将近,口袋里的车票像一面风帆,汹涌在胸口的思念载着乡愁这沉沉的航船,在夜幕下披着月色划呀划,驶向梦境深处。分别只是割断空间距离的河,决不是割断心灵相约的刀。思乡的泪水被风干成一粒闪着银花的盐,挥手之间的深情一瞥在心灵与故乡的时空间划下一道厚实的孤线,像一座桥,一头连着家园,一头接通乡愁。飘过故乡上空的每一朵云,落在原野上的每一片雪花,覆盖回家之路的每层厚霜,都蓄着有股乡愁。
覆盖家园的大雪迟早会化去,给游子腾出归心似箭的路径;封锁河流的冰凌也必将散开,为乡愁让出足够通畅的河道;每一个白天,每一个黑夜,高高在上的灯笼不肯合眼,就连在家门口奔跑的牲畜也期待着久别重逢的欣喜。
节日只是披在故乡身上的一件朴素古典外衣,而情感的所在和连通才是我们行走人生的全部魂魄所在。一个人出生在一个地方是一种命运,而一个人给自己的故乡带来荣耀是一种幸福。你可以忘掉自己在尘世中博得的风光,但不可以忘记故乡的水土赐予你的思想。年,不仅仅是一种时间图腾,也不仅仅是一种简单象征,它是时间让我们伸向故乡的一双蕴含巨大力量的温暖手掌,拉近了我们与故乡的心灵距离,这手掌就像母亲推进土炕里的一堆炭火,驱散我们漂泊的疲惫,温暖我们一生。年,像一根时间发出的射线,以故乡为圆点,拉长我们的思念,年知乡愁,就让这一串串激情的鞭炮引燃我们积蓄很久的眷恋,就让这一朵朵忧伤的白云,以雾的形式,雪的形式,大气的形式降落在故乡的脊梁上,深入故乡的腹内,把乡愁的种子扎在她宽广、仁慈、博大的胸怀,长成一株大树,生生息息,无论外界的风云有多繁华耀眼,因为年的熏陶,脚趾如根,今生今世,再也不肯分开。一天天一年年都会过去,旧的去新的来,意义却不同。或许,年就是乡愁的壳啊,乡愁就是年的魂。
有了年,游子就有了一种对岁月的浣洗,就有了一种从容而又绵长的呼吸,就有了从容而又幸福的欢笑。
(选自《思维与智慧》2007年第8期)
请从修辞手法和表达效果两方面赏析文章中的画线句。
如何理解“年就是乡愁的壳啊,乡愁就是年的魂”?
最后一段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从全文看,作者主要抒发的是一种怎样的感情?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长白山秋色
熊召政
一入山门,便感到飕飕的凉意,同行的人有的已穿上了租来的羽绒服。此时尚值九月中旬,在江南,秋老虎尚如木马病毒,在烟林横陈的田野上蔓延。侧耳,似乎还能听见叶子们在暑气中的喘息声。但斯时的长白山,绿色已经收敛。高纬度的秋风,在茂密的森林中吹奏出动听的箫鼓声。
虽然,儿时我就知道长白山、天池、白桦、金达莱等圣洁的词汇,它们同长白山一起嵌入我的记忆。但希望亲近它,朝拜它,在它的苔原上徜徉,在它的温泉中濯足,却是近两年的冲动。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对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产生了兴趣.短短的两年时间里,我七次来到东北,目的是了解这一地区数千年来各民族之间的爱恨情仇,了解他们是怎样从隔膜走向理解,从分裂走向融合的。我驱车两万余里,看了很多已经消失了的城市,已经生长着茂密庄稼的战场,沿途阅人无数,阅景无数。在那里,我知道牡丹江的名字与花有关,在女真语中,牡丹即弯弯曲曲的意思。宁古塔也与塔无关,它的意思是六个人居住的地方。在那里,我还知道,长白山是东北许多少数民族的圣山。它的地位,犹如佛教徒的灵鹫山,穆斯林的麦加。它对应的,是人的心灵,人不可亵渎的神性的一面。
因此,长白山就成了我不得不去的地方。
长白山最好的季节是九月下旬,经霜的林叶一片灿烂。南方称这种景色叫秋山红叶,东北叫五花山。因为时间的安排,我早来了一个星期。昨夜,陪同的朋友告诉我,因为今年气候偏暖,五花山可能看不成了。秋的气息虽然有了,但霜娥尚未展开她七彩的裙裾。我虽然觉得遗憾,但还是能够接受。朝拜圣山,岂能一次就能看清它的恢宏与热烈?
  车子盘旋而上,在两山夹峙之中,长白山渐渐升高了我的眼界,青灰色的火山熔岩,壁立千仞,一屏一屏回环推进。仿佛是重重帷幕——那帷幕的后头,应该是秋之交响诗的演出吧?我期待着,甚至想伸手去拉开帷幕,看看这座圣山秋意表演的舞台。
  遐想才起,不用我伸手,帷幕突然开启,但见眼前景色,刷地一下全变了。仿佛有人调了一大桶七彩的颜料,一挥手泼向了千崖万壑。
  饕餮秋色,本是赏心乐事。自翡翠而清汵,自清汵而灿烂,自灿烂而热烈,自热烈而萧瑟。秋的过程,演绎的是大自然最为丰富饱满的一程。
  眼前的峰峦沟壑,应该就是我盼望的五花山了。路边一位老人说,昨天山中,尚是一片葱绿,皆因晚上下了一场雨,所有的阔叶与针叶,便都在梦乡里改变了颜色。
  一叶知秋,这是古人赏山的心得,而一夜知秋,则是长白山奇特的魔术了。
  站在海拔两千米的天池飞瀑之下,眺望四周,但见眼前的岳桦林,苍白的树干,如同敷了一层月光,杆枝上的叶,绿中泛黄,黄中透红,红中略略又含蕴着紫。更高处的苔原,大片大片的红,如熨过的霞光,如凝固的火焰,偶尔的杂色斑斓,给那轰轰烈烈的红,掺进一些异质的霜情。
  在中国的大地上,秋有着许多风格迥异的模特儿。黄山的秋与烟云相伴,红之深浅,绿之苍嫩,都在营造着寓言里的玄境;峨眉山的秋总是在雨雾中氤氲,展现着它的秋意与恋人般的眼神。而长白山,在秋的T台上,也许是步履最为飘忽的一个了。它不仅让你一天经历四季,更让你在倏忽变幻的季节中,感受浓烈而浪漫的自然神话。
我突然悟到,为什么长白山是东北少数民族的圣山。因为所有的民族,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神话,而长白山,是产生神话的地方。
从第五段开始到结尾,作者正面写出游的见闻。从整体上看,这部分主要运用了哪种表现手法?请作简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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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站在海拔两千米的天池飞瀑之下,眺望四周”,所见之景有着怎样的特点?请概括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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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写“黄山的秋”和“峨眉山的秋”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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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长白山是东北许多少数民族的圣山”?请结合上下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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