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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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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眼中的傅雷
在别人看来,傅雷是严肃且苛刻的一位人物,甚至于傅雷的一些好朋友,也会对傅雷的性格有所挑剔。然而杨绛夫妇却不是如此。他们把傅雷家朴素幽雅的客厅当做他们夜谈的最好场所。在她眼里,傅雷虽然严谨,却是一个很真诚且经常含笑的人。一般人只是看到了傅雷的表面,而杨绛夫妇与傅雷一家的交往让他们认识到一个真正的傅雷。
傅雷不轻易笑,这也许与他一个人经常自闭在房间里翻译外文作品有关;然而一等到他笑起来,杨绛就觉得他好像在品尝他自己的笑一样,津津有味。杨绛说,傅雷的笑脸只给朋友看。曾经有一个人当众打趣过傅雷,那就是钱钟书。然而那次傅雷并未发火,反而还不好意思地笑了。
的确,傅雷是十分严肃的,尤其对他的两个儿子更是如此。傅聪傅敏小时候很顽皮不懂事,杨绛夫妇去了他们家后,他们就喜欢偷听客厅里的谈话。傅雷是极力反对孩子偷听大人谈话的。一次正好被傅雷逮个正着,傅聪和傅敏就惨了。厉声呵斥下,两个儿子显得很无辜。
不可否认,傅雷对儿子的教育是相当严格的。傅雷年老的时候自己也说:“我对孩子们太严厉了,但是我们还是由父子的关系加深到好朋友的关系,这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傅雷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性情急躁是冲动下的不由自主,沉静下来又会自责,增添自己的苦痛。这是杨绛看到傅雷的真性情的另一面。
在杨绛眼里,傅雷还是一位非常认真的人。杨绛曾专门写过一篇纪念傅雷的文章,对傅雷的性格为人有生动的描述。有一次杨绛翻译了一篇散文,傅雷称赞说译得好。而杨绛觉得自己的翻译并无过人之处,而且是一个很短的文章,就敷衍了傅雷一下说其实不怎么好。结果傅雷在忍耐了一分钟后却认真地发话了:“杨绛,你知道吗?我的称赞是不容易的。”这句话着实让杨绛吃了一惊:“我当时颇像顽童听到校长错误的称赞,既不敢笑,也不敢指出他的错误。可是我实在很感激他对一个刚试笔翻译的人如此认真看待。而且只有自己虚怀若谷,才会过高地估计别人。”杨绛事后才发现,傅雷是太认真看待一个初试笔翻译的人了,加上他的虚心,因此对别人的估计才会过高。
在杨绛看来,傅雷的认真最主要还是体现在对待翻译的态度上。他时常同杨绛夫妇写信讨论翻译的问题。他对于自己的翻译作品,也是不停地修改,故他的译作一部胜过一部。他译的《贝多芬传》,十年后的译笔与初译有很多不同。傅雷不仅如此,还经常说他的译笔过于呆滞,向杨绛夫妇探讨如何使自己的译笔灵动起来。他虚心接受了杨绛夫妇的建议,熟读老舍的小说。
傅雷在众人的眼里,仿佛就是一只“天外的仙鹤”,在他自己的艺术王国里自由翱翔,让人为之艳羡和景仰。他因钟爱艺术而看淡世俗,从而显得孤高,这显然是他的个性使然。他曾在家书中对傅聪说:“身外之名,只是社会上一般人所追求,惊叹;对个人本身的渺小与伟大都没有相干。孔子说的‘富贵于我如浮云’,现代的‘名’也属于精神上‘富贵’之列”。
但傅雷经常在钱钟书和杨绛面前自比为“墙洞里的小老鼠”,坦诚自己并不是别人所谓的“孤傲的云间鹤”。傅雷的自比,让杨绛夫妇乍听之下觉得滑稽,一是“傅”的发音据傅雷的家乡话发为“虎”,并且傅雷在自己家里“严苛”,更有点儿像老虎,杨绎夫妇觉得叫“老虎”更加合适。傅雷自比“小老鼠”,让杨绛夫妇对傅雷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透过这句重复了很多遍的自喻,他们发现傅雷其实是在诉说自己的真实心情。他让自己潜身书斋,安心做自己的翻译工作。而其实他心里知道书斋才是他安身的“洞穴”,因为他不善处世,知道自己不善在仕途上圆转周旋。
(摘编自《那些翻译大师们》)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傅雷是一个严肃的人,不苟言笑,经常一个人自闭在房间里翻译外文作品,只有在朋友
当众打趣他时,傅雷才会不好意思地笑了。
B.傅雷逮到两个听大人说话的儿子,不管家里有没有客人就厉声呵斥,加以管教,意在表明傅雷对儿子的教育是相当严格的。
C.傅雷之所以对杨绛这样一个初试翻译的人会估计过高,是因为他不仅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人,
而且是虚怀若谷的人。
D.正因为傅雷对待学问非常认真,为人谦虚,所以当他认为自己的译笔呆滞时,就向杨绛夫

妇讨教如何使自己的译笔灵动起来。
E.“富贵于我如浮云”一语出自《论语》“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傅雷引用此句是说自己不愿用不道义的手段获取名气。
在杨绛眼中,傅雷有哪些真性情?请简要概括。
傅雷对待翻译工作认真严谨,具体表现有哪些?
在众人眼里,傅雷仿佛是一只“天外的仙鹤”,他自己却自比为一只“墙洞里的小老鼠”。你怎样看待这些说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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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Nobody》已是浮云,《PokerFace》也过时了。如今神曲界的当红炸子鸡,是一首叫做《江南Style》的韩国舞曲。
这首歌的MV于7月中旬在互联网上发布,截止到前天,点击数已达3.25亿次,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而在过去一年里,还没有任何一个视频的点击数超过一亿次。在英国,它成为本月第一周UK单曲专辑排行榜冠军。在美国,它位居10月4日第41期公告牌榜单的第二名,“小甜甜”布兰妮和罗宾•威廉姆斯加入了模仿大军,影星汤姆•克鲁斯为它卖力吆喝。在我国,它也成为从明星到草根竞相模仿的对象。不仅如此,这首歌还在全球引发了一股改编狂潮,出现了“奥巴马竞选Style”“美国海军Style”“周星驰Style”“客家话Style”等多个版本。
如今,和所有横空出世的神曲一样,关于《江南Style》,有一半人的问题是“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而另一半人则在问:“这首歌为什么一夜爆红?”
歌曲描述了一个生活在江南地区(韩国首尔的汉江以南地区)的有钱人向性感的姑娘发出邀约的情景;整首歌的MV大部分都在该地区取景——游艇、沙滩、桑拿房、旅游巴士等。身兼词、曲和演唱的“鸟叔”(原名朴载相)自我剖析说:“我不帅,不高,也没有肌肉。我的成功在于灵魂和态度。”这种灵魂和态度,具体到《江南Style》里,就是质疑江南地区所引领的物质至上的生活观念。虽然歌词里把“我”塑造成一个“高帅富”,但在MV里,“我”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屌丝”,做着成为江南名流、左拥右抱的黄粱美梦,讽刺意味十足。而在很多韩国人心目中,以经济奇迹姿态出现的江南地区正像一个抛弃了传统价值观念的暴发户,对此心怀不满的大众从这首歌中找到共鸣不足为奇。
但相比于歌词,韩国以外的人们更感兴趣的似乎是MV里“鸟叔”独创的“骑马舞”。于是破解《江南Style》的走红密码,成为各路人马津津乐道的事情;种种解读又进一步构成了“《江南Style》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韩国的科研机构研究发现,它以3.6秒为一个周期将五个音节重复4次,而整首歌中五个音节的核心节奏重复了100次以上,这样的节拍和人在慢跑半小时后的心率几乎同步——这也正是感觉最为兴奋的瞬间。这一说法,解释了为什么大多数人都会不自觉地跟着这首歌摇晃起身体。而另一个激发人们生理反应的元素则是其朗朗上口的旋律和节奏——科学研究发现,当一个人对一段音乐的旋律和节奏产生共鸣时,这段音乐就会在其脑中不断重复,科学界把这称为“耳虫”现象。韩国的心理学家表示,《江南Style》通过简单的重复节奏来刺激身体反应和自律神经系统;尤其是高潮部分,能够激发出人们摆脱心理压抑和格式化生活的本能。甚至有临床案例证明,一些精神病患者在听了这首歌以后都会开心大笑。音乐评论家则表示,《江南Style》恰好和近年来风靡欧美主流音乐界的电子乐潮流相吻合;而其副歌部分,则又是韩国音乐风格。二者相结合产生出奇妙的效应。
此外,审丑文化、从众心理、群体效应和偶像崇拜,都为《江南Style》的流行推波助澜。不过,可以预见的是,无论人们将《江南Style》分析得多么透彻,都无法决定乃至预料下一首神曲会以怎样的面貌出现。流行文化的诡异之处就在于,没有一种成功可以复制。
下列关于“《江南Style》”的理解和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韩国舞曲《江南Style》的点击数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便超过3亿次,而此前没有任何一个视频的点击数超过一亿次。
B.整首歌的MV大部分都在江南地区(韩国首尔的汉江以南地区)取景——游艇、沙滩、桑拿房、旅游巴士等,俨然一幅奢华生活的扫描图。
C.它从本土迅速蹿红全球,在美国和英国分别成为本月第一周单曲专辑排行榜冠军和10月4日第41期公告牌榜单的第二名。
D.各国从明星到草根竞相模仿《江南Style》,“小甜甜”布兰妮、罗宾•威廉姆斯甚至连奥巴马也未能脱俗加入了模仿大军。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尽管江南地区以经济奇迹姿态出现,却因为抛弃了传统价值观念,令许多韩国人对此心怀不满,这种情绪在《江南Style》里得以找到共鸣。
B.虽然骑马舞简单易学,大受青睐,但韩国各路研究者们的结论显然更倾向于认为音乐本身让神曲一炮而红。
C.《江南Style》的节拍和人在慢跑半小时后的心率几乎同步,这也正是感觉最为兴奋的瞬间,于是人们就有了跟着节拍一起舞蹈的冲动。
D.歌曲通过简单的重复节奏来刺激身体反应和自律神经系统,激发出人们摆脱心理压抑和格式化生活的本能,聆听《江南Style》甚至能令精神病患者摆脱压抑。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质疑江南地区引领的物质至上的生活观念,“鸟叔”在MV里把“我”塑造成一个“高帅富”,却在歌词里揭示“我”只是做着成为江南名流的黄粱美梦,讽刺意味十足。
B.在音乐评论家看来,《江南Style》的音乐风格既没有违背韩国歌迷的偏好,又贴合了其它一些国家和地区受众的音乐审美趣味。
C.尽管文化背景不同,语言不同,但丝毫不妨碍《江南Style》像瘟疫般在全球流行开来。尤其是MV里“鸟叔”独创的“骑马舞”。
D.多重因素造就了“《江南Style》现象”,但无论人们将《江南Style》分析得多么透彻,都无法复制出下一首神曲,这就是流行文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可以当一首诗看。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微。如果对诗没有兴趣,对小说、戏剧、杂文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大都在小说和戏剧中可能只是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它们的艺术技巧,只求他们里面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和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要超过对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爱好,去探求艺术家对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第一流的小说家不尽是会讲故事的人,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木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持住一团锦簇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外的东西,就是小说中的诗。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没有见到艺术家对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就像只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最好从读诗入手。   
学文学的人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对胃口不合的作品一概藐视。这种人不但是近视,在文学趣味方面也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文学作品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纯正的文学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的作品的佳妙,就不能正确地欣赏任何作品的佳妙。   
趣味是对生命的彻悟和留恋。生命时时刻刻都在进展和创造,趣味也是如此。纯正的文学趣味必有创造性,必时时刻刻开发新境界。如果让你的趣味囿在一个狭小的圈套里,它无机会可创造开发,怎能不随之僵死腐化?从前私塾冬烘学究如井底之蛙,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八股文、试帖诗。他们对于这些乌烟瘴气何尝不津津有味?然而,这算是文学的趣味么?
(节选自《话说文学趣味》)
根据原文,下列对“纯正的文学趣味”的特点,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对所有小说、戏剧、杂文都能够当一首诗看。   
B.对诗有浓厚的兴趣,能欣赏到其他种类的作品的佳妙处。   
C.有广博的趣味,能够同时欣赏许多派别的作品的佳妙处。   
D.有创造性,时时刻刻都能够开发创造新的文学趣味。

下列对“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最好从读诗入手”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比别类的文学作品更加谨严、纯粹、精微。   
B.爱好诗的人,在小说和戏剧中不仅仅看到故事。   
C.一个人喜欢诗就可以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   
D.诗是纯正的文学趣味的必要的构成元素。

根据原文所给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第一流的小说家反而很难写出福尔摩斯探案这样的故事。   
B.一个人不喜欢诗,在小说和戏剧中就只能见到故事。   
C.第一流小说的艺术价值和艺术魅力并不仅在故事。   
D.从前私塾冬烘学究都深研八股文、试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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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好自己的偶像剧
—专访方文山
他身上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才华”,另一个是“相貌”。有“粉丝”这样评价他:“横溢的才华吓跑了脸上的帅气。”还有人描述他的长相:“有惊无险,像街头的寻常路人。”最损的莫过于吴宪宗“歹毒”的大嘴:“看看他的词,再看看他的脸,你才明白,原来上帝是多么公平!”
他便是方文山,周杰伦的“御用”词人。从《双截棍》、《东风破》、《七里香》,直到今天感人肺腑的《菊花台》,方文山用天马行空的文字与瑰丽的想象一次又一次冲击我们的感官,他几乎包办了周杰伦所有脍炙人口的精品,成为今日歌坛中无法撼动的“指标性人物”。此刻,他坐在我面前,接受我的采访。
记者:你曾以亲身经历为范本写过一本励志书《演好你自己的偶像剧》。之所以有如此感悟,是否因为自己的成长故事充满励志色彩?
方文山:成长对我来说,并非一帆风顺。我出生在台北一个小乡镇的普通家庭,家境不好,很小便开始勤工俭学了。每到寒暑假时我一般都会外出打工,比如送报纸、当餐厅服务员……当时也会觉得苦,但现在回想起来却蛮感激。因为有过那些困顿、不如意和苦难,今天的自己才会懂得惜福。
记者:电影和写作曾经是你的理想,为何却写了歌词?
方文山:当年我本想进电影圈发展,但是行业不景气,只好退而求其次写歌词。我想,总有一天,自己会慢慢靠近电影圈的。当时我的工作是安装防盗系统。工作时,我会随身带纸和笔,边工作边想歌词。有时突然想到一句好词,赶紧拿出笔把歌词记下。就这样,一年下来写了一百多首,四处投递出去。最终只有宪哥(吴宗宪)回了我的电话……
机会显然眷顾方文山。当吴宗宪幸运地光顾之后,周杰伦又呼啸而来。
记者:周杰伦给你的最初的印象是什么?
方文山:我们同时被宪哥签下词曲经纪约。起初对杰伦的感觉是:这个年轻人有些与众不同,做事酷酷的。接触久了,我发现他的确有资格酷。比如他钢琴弹得的确不错,音乐的确比别人更有创意,一年后,他又签了歌手约,显然是可造之才。
记者:关于你和周杰伦彼此的作用,很多人都在探讨甚至争论不休。你自己认为呢?
方文山:我们是相辅相成的。曲是架构,词是衣服。杰伦的曲天生已经很匀称了,旋律本身已经很动人,即便没有我的词,它一样存在。我只是帮他的旋律加画面,提供故事,让它更有血肉。
记者:有没有想过如果搭档不是周杰伦,而是别的歌手,你的歌词还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吗?
方文山:我想不会。好的作品需要好的曝光平台。杰伦的曲风便是强有力的曝光媒介,这种强强联手的效果便是“1+1=3”。
目前,“粉丝”们为方文山与周杰伦的地位吵得不可开交。一种说法是周杰伦捧红了方文山,另一种说法是方文山成就了周杰伦,更有观点认为:这个年代,如果没有周杰伦,音乐将会很寂寞;如果没有方文山,周杰伦也会很寂寞。
记者:你觉得,你的歌词能在浩若烟海的作品中脱颖而出,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方文山:风格。创作歌词时,我会故意强调段落与段落不见得有关系,但阅读时依旧有主题。我强调一种整体感觉,这在《爱在西元后》有着很好的体现。
记者:你曾经说过一句话:一个人最大的悲哀是不想当自己。
方文山:几年来,我在圈内看到许多年轻人不想扮演自己,永远羡慕别人,成天幻想当周杰伦、刘德华。与其羡慕别人,耽误自己的人生,不如做好优秀的自己。
在“一切皆有可能”的今天,人人都憧憬着由麻雀变成凤凰。只是,变成凤凰的方文山却一再提醒:先甘心当一只麻雀,潜心演好自己的偶像剧。否则,既错过麻雀的欢愉,又无法企及凤凰的荣耀,那岂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文章的开头提到了不同的人对方文山的评价,其共同的意思是什么?这样写有何作用?
记者进行采访时,需事先针对采访对象拟定采访提纲,请根据文意,还原出本文的采访提纲。(6)
从吴宗宪到周杰伦,方文山拥有两次令人艳羡的机会,因此很多人把方文山的成功归为“幸运”,你是如何看待这一点的?请结合文本说说你的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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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 鸟
刘鸿伏
冷而犀利的风刮过天空。云层仿佛越积越厚的冰凌,凝重、灰暗,无有涯际。
土地里微微的暖气被树尖草梢的冰凌冻住,就如冻住一个季节。
一声叹息,起自渺远的空中。也许那不是叹息,是鸟翅划动空气时疲累的声音。
是啊,那翅声仿佛是一声叹息,从灰暗的寒空滑落。一只鸟从远处现出飞的轮廓,如一片瑟瑟发抖的枯叶。一只鸟,又一只鸟……渐渐越聚越多,翅声越来越沉,不知名的小鸟,在天空密密地集结在一起,被风狂暴地推拥着、撕扯着,不辨东西。它们是一群疲累而且饥寒的鸟,漂泊在无路的天空,或停落在冰冷的大地。野草上一粒草籽或土地里冻住的一枚麦穗,都被空中饥饿的眼睛无限放大。
天空模糊了鸟影,风声湮没了鸟声。当高楼某个窗口的某个人偶然望见几乎遮住了半个天空的鸟群,蓦地吃了一惊:怎么会有这么多流浪的鸟啊,它们能到哪里去呢?
那么多的鸟,一阵阵地起落,鼓起勇气飞行。远处是结冰的河流,近处是白皑皑的丛林,天地之间只有风声。它们曾经飞过了流沙一样多的日子,飞过了树叶一样多的城镇和村舍。大地上没有巢,飞不动了,找一片树林和浅岗停落,互相挨挤着度过寒冷的黑夜。但树林外,是网罟;浅岗下,是猎枪。它们或许能挺过饥寒,但往往逃不出陷阱。
谁也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我想有一些鸟儿,一定来自老家的某片某垛或炊烟下的屋顶。而此时,它们在寂寞中飞行。冰雪满途时寻找温暖,饥饿时寻找食物,它们是寒鸟,翅膀在天地间划出坚忍。也曾优雅地飞翔,快乐地追逐着花朵和流云。它们的啼鸣曾经是世间最悦耳的乐音。
南方,北方,寒冰如铁,雪满山川。那是大片大片的寒鸟!像灰暗的云,被大风吹散又聚拢。它们分散时,让人几乎忽视了它们的存在;聚拢时,人们感到了震惊。一些最羸弱的小鸟不断坠落空中,一些孤单的鸟不断地加入队伍,它们从不同的草丛和丘冈顽强地飞上半空。那是生的阵容,或许也是死的队列。如是生便是最壮丽的生,如是死便是最悲壮的死。
遮住了半个天空,起落抑扬的鸟群啊,大地白茫茫真干净。分散了抑或才有存活的希望,但那是寂寞的生吧?鸟的生存法则和人的生存法则是如此不同。
读懂鸟的,只有天空。但大地被冻住的时候,天空也被冻住了,冻不住的只有翅膀。
会有花朵在遥远的地方开放,会有丰收在饥寒之后闪烁金黄,在视线里渐行渐远的寒鸟啊,传说在天的那边,每棵根芽都能长出一个春天。
(选自《散文》2010年第5期)
开头两节文字是环境描写,请简要分析其表达特色。
阅读全文,用简要的语言概括寒鸟面临的生存困难。
文章在写寒鸟的飞行过程中插入描写“高楼某个窗口的某个人”的吃惊,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寒鸟”这一形象寄寓了作者丰富的情感,请联系全文予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山那边的景致
茨园
返乡的日子里,我常对着茨西山庄背后的犊牯山发呆。
三百多年前,山那边并没有发生过什么天灾人祸,可我祖上却在三百多年前的某一个夜晚从山那边迁了过来。
“山那边不好么?”我童年时不止一次这样问爷爷。爷爷却只是笑,什么也不说。于是,在我童年的思维里,就有了这样的推理:山那边是什么样子,我爷爷的爷爷也未曾跟我爷爷说过。
我祖上的坟都是在山那边的。听爷爷说,每有先人作古的时候。总是叮咛子孙把他的尸骨抬到山那边安葬。但不知是淡了祖籍的概念还是子孙们懒惰了,从我爷爷的爷爷那辈开始,坟就在庄边不远处的坡地里。
而今我已过了好奇的年龄,却对祖上为什么要迁徙依然好奇。
一个人若是不知道祖上为什么要抛家舍业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是一种悲哀。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
我曾经有几次萌生了去山那边看一看的念头,可与几个同龄的伙伴说了,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和我结伴而去。
我是不惯于孤独的,于是也就终未成行。只是,我对山那边始终充满了好奇。
在我的视线里,一个笑意在嘴边、在眼角的老人赶着一群羊从山那边过来了。这群羊,十多只,一只比一只肥。
山庄与山之间,的确是放羊的好去处:有沟有坡。坡上草绿,沟中水清。
看到他,我就想从他嘴里知道些山那边的情况,于是就主动过去与他搭讪。
“喂,大爷,怎么称呼?”我迎着他,笑问。
“随你叫好了。”老人连正眼看我一下也不,随口道。
我愣了一下,想不出该再说些什么才好,但又不愿放弃了解山那边的机会,于是就一声不响地蹲在了他一边,拿眼瞟着他看。老人的脸上布满了核桃壳似的皱纹,腰间挂个葫芦,清漆漆的那种,油津津的,阳光下闪亮着微紫的光泽,很好看。
老人取下葫芦,拔下塞子,“嗞”了一口。
“大爷,你喝的是酒吧?”像是找到了话题,我又问。“是吧。”老人说。
“怎么您脸一点儿也不红?恐怕是水吧?”我故意这么说一句,希望能听他说一句多一些单字的话。“是吧。”老人却仍是极简洁地答了句。
看得出老人是不怎么喜欢说话的,我也就不再顾忌什么,问:“大爷,山那边好么?”“好。”老人说。“怎么个好法?”我问。
老人忽地扭脸看着我。眼睛里,分明是一种嘲笑我问得奇怪的眼神。“就这么个好法。”老人挥手指了指四野,说。
我下意识地四下望了望,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陪他蹲着,和他一起看他的羊“咩咩”地叫着吃草,听他不时“嗞”他的葫芦。
天黑了,炊烟包裹的山庄里传来唤我回去吃饭的声音。我站起身,看了看仍蹲着的老人,说:“大爷,晚上住俺家吧。”
“不麻烦了。”老人说一句,却没有丝毫感激我的意思。
“晚上你怎么住?”我忍不住多了句嘴。
“羊怎么住,我怎么住。”老人指了指他那些勾头吃草的羊,津津有味地“嗞”了口葫芦。
老人住在山庄东边的一个破窑里。住了三五日,我走的那一天,他也走了。
老人赶着他的羊,和我一起向背山的地方走了。
坐上车,当车轮轧过钢轨,把我从乡间往城市运的时候,我是那样的想家里的景致。
乍然间,隔窗望见那牧羊老人仍在走,我忽然感觉到了一阵从没有过的凄凉。
这世上难道没有能够留住他的景致吗?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同龄的伙伴不愿与“我”结伴去山那边看看,所以,“我”尽管对山那边充满好奇,但终未前往一探究竟。
B.山庄与山之间,有沟有坡,坡上草绿,沟中水清,富有生机,清新宁谧,洋溢着“我”对故乡浓浓的喜爱之情。
C.“我”主动与老人搭讪,他不正眼看“我”,嘲笑“我”问得奇怪,没有丝毫感激“我”的意思,折射出山里人与城里人之间存在着无法逾越的心灵隔阂。
D.标题中的“山那边的景致”,既实指犊牯山那边的景致,又虚指人们曾经有过的一种生活环境或生存状态。

E.小说通过“我”与“老人”的对话,回答了“我”对“山那边的景致”的询问:山那边很平常,并不是什么好地方,不值得“我”去探寻。
小说一开始就写“返乡的日子里,我常对着茨园山庄背后的犊牯山发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说中“老人”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赏析。(6分)
关于这篇小说的主题,有人认为是“寻根”,有人认为是“漂泊”,有人认为小说隐喻着不同人生态度的碰撞,你怎么看?请结合全文进行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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