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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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附庯风雅”
马慧元
有这样一则轶事:二战结束后,有个叫做汉·凡·米格伦的家伙模仿名画家维米尔的手法画了一幅《以马忤斯的晚餐》,结果几乎被所有人包括专业画家、鉴赏家都当成新发现的维米尔新作。事情败露后,这些在艺术领域里有发言权的人,大概脸红了一红。
  有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可见多数欣赏艺术的人都是附庸风雅,他们不能区分伪作和真品,在伪作面前感动得死去活来。
是不是这样呢?这个话题可真不小。不光在美术界,音乐界也不乏这样的例子——甚至可以说,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都涉及真伪和微妙差别的判断。巴赫的作品中有没有伪作而被当真的呢?太可能有了。那么误把伪作当真的音乐爱好者,被这音乐感动,是不是就是“附庸风雅”,要被斥为假爱好者?
在我看来,跟附庸风雅对立的,无非是两种人,一是对艺术毫无兴趣的,自然免了附庸风雅和矫情的恶名;二是真懂的,严格说起来,这差不多只是极少的艺术家和评论家了。说白了,你我非专家,不论怎么喜欢艺术,总归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地附庸风雅,因为经典艺术这东西太难、太细致,除非有专业训练,不然极难说到点子上。一般能大概说得沾边的艺术爱好者,其实也经不起追究,你让他多说几个一二三,基本就露馅了(本人也不例外)。就是真正的艺术家,有发言权的也只限于极少的领域和作品,除非花大量时间研究,一个弹惯肖邦的人随便说几句对巴赫的印象,也很有可能不入巴赫专家的法眼——基本是外行话。
  所以把假当成真,或者把坏当成好,说到底,是因为知识和能力不足,判断失准。而判断失准,或者说目前对某类艺术的了解还不够,是否就意味着他喜欢艺术是可笑的,或不妥的呢?
  这是个有意思的现象。同样是很难的东西,为什么对艺术有附庸风雅之讥,而对其他领域,比如科技工业没有这类说法?也许部分原因是:工业商品一般为实用,不太可能成为饭桌上的谈资;而艺术这无用之物,在很多人那里是生活的装点,所以一说就貌似标榜教养,显示了社交中的虚荣和势利。此外,比如我完全不懂手机的制造,但我也理直气壮地说,这个牌子不如那个牌子好用,即使让专业人士听到,估计也不会怪罪。而对艺术产品,因为涉及人人都有的情感,在每个接受者那里都有独特感受,能跟艺术产品也就是作品达成某种沟通,所以人们发表的评论就可以是:“它表达了什么?谁表达得更好?”这听上去就有点判断的意思了。要命的是,外行下这种判断,结论可能跟内行有天壤之别,而不像其他商品,消费者比较容易达成共识。
  这样一来,艺术鉴赏可真成了说不得的事情。不懂的人很难区分其微妙差别——即使能,也是反复研究学习的结果,所以才会有古董鉴定这样的专业。但人生有涯,不可能什么都懂,通常总是极少的人乐意深究某类艺术。如果将乐意懂而还不够懂的人都排除出去,那么艺术几乎就没有欣赏人群了。欣赏是渐进的难事,任何人都有从懂得少到懂得多的过程,也许第一次去听音乐会的时候,连巴赫的名字都不知道,但如果真能坚持去听十次,感受的深度当然就不一样了。何况,任何复杂事物,都有个洋葱头般的层次,谁也不可能一下子尽知,而知识和品味,都是在坚持的过程中慢慢提高的。既如此,为什么不懂其他专门知识而说错可以被理解,不够懂艺术而说错就要被嘲笑呢?
  我反对“附庸风雅”之讥,并不是说,所有关于艺术的见解和感受都有一样的意义。我以为,高低对错当然有,理解也有深入和肤浅之分。如果在公共空间内发表的话,不妥的意见应该被纠正;但从心态来讲,因为意见不够准确,就把观点背后的“人”和愿意了解艺术的愿望也否定了,认为“没判断出真伪的喜欢必然是假喜欢”,“不懂而叫好必然是附庸风雅”,好像也真是有点过分了吧。
(选自《文汇报》2009年11月24日)
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以汉凡米格伦的《以马忤斯的晚餐》被错误鉴赏的事实为例,说明多数欣赏的人都会被人讥讽为附庸风雅。
B.作者以马赫的作品中有伪作而被当真的事实为例,证明不光是在美术界,在音乐界的鉴赏中也不乏把伪作当真的现象。
C.作者以自己本人为例,说明一般的艺术爱好者,在艺术鉴赏的深究面前也会露馅,说出外行话。
D.作者以自己本人为例,说明自己虽然不懂手机的制造,但可理直气壮地去评手机牌子的好坏,因为在这方面不存在“附庸风雅”之讥。

作者反对“附庸风雅”之讥,下列不属于其理由的一项是

A.在鉴赏中判断失准是因为知识和能力不足,但人生有涯,不可能什么都懂。
B.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比如在美术界、音乐界,都涉及真伪和微妙差别的判断。
C.如果将乐意懂而还不够懂的人都排除出去,那么艺术几乎就没有欣赏人群了。
D.消费者对艺术品不像对其他商品一样比较容易达成共识,不够懂艺术而说错应被理解。

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一旦出错,鉴赏者常常被斥为附庸风雅,是假爱好者。
B.只有对艺术毫无兴趣的人以及极少数的艺术家和评论家才能免除附庸风雅和矫情的恶名。
C.虽然经典艺术太难、太细致,但只要经过专业训练,就可涉足艺术鉴赏的多个领域和方向。
D.艺术鉴赏判断失准,只能说明判断者知识和能力不足,而不能就此否定他们对艺术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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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完成后面题目。
城市是乡村的纪念碑
刘贤冰
①很久没有回家乡了。那个炊烟袅袅的小村子,是一剂良药,须得按时服用。想必是,在田野里耍大的孩子,即使在城里呆得再久,部分散漫的野性也难以去除吧。这些年,想念村庄,已然成了一项必修的功课,或者是一种间歇性痛灶,而且,其频率随年岁的增长而增长。
②这种想念,实在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想念一个人,是可以有所凭借的,所谓睹物思人,至少给思念留了个出口;而且,还有现代通讯工具帮忙。可是,在喧嚣的城市里想念村庄,就如笼中之鸟想念山林般,找不到一草一木一石的依据,所有的想像,都会被金属丝无情地阻隔,只剩下烦躁的心绪。我可以给家乡的亲人通电话,可是,村庄是一个集合概念,是一部完整的童年历史。我的思念,又怎能通过一根电话线真正抵达村庄的内心呢?
③坐在公共汽车上,各种建筑物扑面而来,马路两旁的景物快速移开。我知道,它们是不会彻底地给我的目光让路的;我不会天真地以为,那些物体移开之后,我会看到我所熟悉的田野和牛羊,还有从屋瓦缝隙里钻出的炊烟。
④我了解,城市在不停地讨好我。它永无休止地制造着陌生的事物,不断地变幻着色彩,让各种车辆像池塘里的鱼一样游动……这样看起来它是多么鲜活,多么富于动感。它所有的企图,就是让我忘掉村庄。可是,城市的表演,并不符合我的性情,它不断离间着我和村庄的关系,这只能增加我对村庄更加深切的思念。
⑤每天,我在城市里坐车,在城市里漫步,看城市上空偶尔飞过的小鸟,打量城市马路旁的树木花草,试图寻找关于村庄的蛛丝马迹。因为我始终不肯相信,城市会将村庄彻底地掩埋,将村庄彻底地阻断……
⑥忽然有一天,当我的目光无意中停在一块站牌上时,一下子惊呆了。我坚信,我找到了村庄!确切地说,我发现了村庄的名字。那块很不起眼的公共汽车站牌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村庄的名字:上钱村,下钱村,吴家湾,马家庄……虽然不是我的家乡,但它们作为村庄,也意味着一群乡人的远徙……我突然感到,那块站牌,不就是消逝了的村庄的纪念碑吗?而此时,汽车广播里,正一遍遍地播报着村庄的名字,仿佛在召唤着村庄的亡魂。
⑦又岂止是那块小小的站牌上写着村庄的名字,每一块站牌,每一条马路,甚至每一个街巷,到处都是村庄的名字,人们每天都在念叨着村庄的名字……村庄消失了,村庄的名字顽强地生存下来了。或者说,当村庄消失的时候,它把名字传给了城市。如此说来,城市不过是一个谎言。它生长在乡村的土地上,沿袭着村庄的名字,延续了乡村的生命,但它却在一天天地背叛着乡村,制造着关于城市的谎言。
⑧当我回到家,急切地打开城市地图时,惊讶地发现,我们整座城市,我们引以为豪的繁华都市,它实际是由一个个小村庄连接而成的。地图上,那些村庄的名字,星罗棋布,赫然在目;那些名字,灵动鲜活,栩栩如生,即使历经千年,也不可能被钢筋混凝土彻底掩埋。
⑨ 而我们所谓的城市,看起来则更像一座硕大无比的纪念碑,矗立在乡村的土地上,无时无刻不在祭奠着被它掩埋在地下的村庄。(有改动)
作者在第2段写“想念一个人”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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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4分,每题2分)
①那个炊烟袅袅的小村子,是一剂良药,须得按时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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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这样看起来它是多么鲜活,多么富于动感。它所有的企图,就是让我忘掉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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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第四段中说“城市在不停地讨好我”,其表现在哪里?作者认为城市讨好“我”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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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结尾说:“而我们所谓的城市,看起来则更像一个硕大无比的纪念碑。”联系全文内容,简要回答作者说“我们的城市更像一个纪念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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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共14分)
阳光的香味 林清玄
我遇见一位年轻的农夫,在南方一个充满阳光的小镇。
那时是春末了,一期稻作刚刚收成,春日阳光的金线如雨倾盆地泼在温暖的土地上,牵牛花在篱笆上缠绵盛开,苦楝树上鸟雀追逐,竹林里的笋子正纷纷涨破土地。细心地想着植物突破土地,在阳光下成长的声音,真是人间里非常幸福的感觉。
农夫和我坐在稻埕旁边,稻子已经铺平张开在场上。由于阳光的照射,稻埕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农夫的皮肤染了一种强悍的铜色。我在农夫家作客,刚刚是我们一起把谷包的稻子倒出来,用犁耙推平的,也不是推平,是推成小小山脉一般,一条棱线接着一条棱线,这样可以让山脉两边的稻谷同时接受阳光的照射,似乎几千年来就是这样晒谷子,因为等到阳光晒过,八爪耙把棱线推进原来的谷底,则稻谷翻身,原来埋在里面的谷子全部翻到向阳的一面来——这样晒谷比平面有效而均衡,简直是一种阴阳的哲学了。
农夫用斗笠扇着脸上的汗珠,转过脸来对我说:“你深呼吸看看。”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
他说:“你吸到什么没有?”
“我吸到的是稻子的气味,有一点香。”我说。
他开颜地笑了,说:“这不是稻子的气味,是阳光的香味。”
阳光的香味?我不解地望着他。
那年轻的农夫领着我走到稻埕中间,伸手抓起一把向阳一面的谷子,叫我用力地嗅,那时稻子成熟的香气整个扑进我的胸腔,然后,他抓起一把向阴的埋在内部的谷子让我嗅,却是没有香味了。这个实验让我深深地吃惊,感觉到阳光的神奇,究竟为什么只有晒到阳光的谷子才有香味呢?年轻的农夫说他也不知道,是偶然在翻稻谷晒太阳时发现的,那时他还是大学学生,暑假偶尔帮忙农作,想象着都市里多彩多姿的生活,自从晒谷时发现了阳光的香味,竟使他下决心要留在家乡。我们坐在稻埕边,漫无边际地谈起阳光的香味来,然后我几乎闻到了幼时刚晒干的衣服上的味道,新晒的棉被、新晒的书画,阳光的香气就那样淡淡地从童年中流泄出来。自从有了烘干机,那种衣香就消失在记忆里,从未想过竟是阳光的关系。
农夫自有他的哲学,他说:“你们都市人可不要小看阳光,有阳光的时候,空气的味道都是不同的。就说花香好了,你有没有分辨过阳光下的花与屋里的花,香气不同呢?”
我说:“那夜来香和昙花的香又作何解呢?”
他笑得更得意了:“那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的。”
我便那样坐在稻埕边,一再地深呼吸,希望能细细品味阳光的香气,看我那样正经庄重,农夫说:“其实不必深呼吸也可以闻到,只是你的嗅觉在都市里退化了。”
注:稻埕,这里指晒谷场。
在“细心地想着植物突破土地,在阳光下成长的声音”一句中,作者为什么要用“想着”两字?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根据你的体会,请分析“由于阳光的照射,稻埕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农夫的皮肤染了一种强悍的铜色” 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为什么农夫说夜来香和昙花的香“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请联系他在家乡务农的选择,分析这句话的含意。
联系全文,概括写出本文的主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共8分)
①江南的地质丰腴而润泽,所以含得住热气,养得住植物;因而长江一带,芦花可以到冬至而不败,红叶亦有时候会保持三个月以上的生命。像钱塘江两岸的乌桕树,红叶落后,还有雪白的桕子着在枝头,一点—丛,用照相机照将出来,可以乱梅花之真。草色顶多成了赭色,根边总带点绿意,非但野火烧不尽,就是寒风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不感到岁时的肃杀,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若是冬天来了,春天也总马上会来”的诗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体会得到。
②说起寒郊的散步,实在是江南的冬日,所给与江南居住者的一种特异的恩惠;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生长的人,是终他的一生,也决不会有享受这一种清福的机会的。我不知道德国的冬天,比起我们江浙来如何,但从许多作家喜欢以散步一词来做他们的创作题目看来,大约德国南部四季的变迁,总也和我们的江南差不多。
③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濒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家人家会聚在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桠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还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些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人到了这一个境界,自然会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我们总该还记得唐朝那位诗人做的“暮雨潇潇江上村”的一首绝句罢?诗人到此,连对绿林豪客都客气起来了,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
④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是江南雪夜,更深人静后的景况。“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借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支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
(节选自课文《江南的冬景》)
第①段作者选取了哪些细节来写江南的冬景?其作用是什么?
第③段划线句“人到了这一境界,自然会胸襟洒脱起来”,如何理解?
作者在三四两段写江南的“雨”、“雪”之景时,所采用的表现手法有什么不同?请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题。(共14分)
属于我的马(有删改)
⑴有一个人欠了我们家很多钱,现在却死了。按穆斯林的礼性,不还清生前的债务是不可入葬的。葬礼上,阿訇会询问死者亲属:“此人生前亏欠过别人的财物吗?”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才会继续为死者念经
⑵但他的家人实在拿不出钱来偿还,情急之下,只好把自家的一匹马牵来见我妈,要求抵债。
⑶我妈很为难,但还是接受了对方的要求,她打来电话说:“娟儿啊,我把那马留下送给你吧!下礼拜我给你牵到阿勒泰市去啊?”
⑷我吓一大跳:“我要它做什么?”
⑸“可以骑着去上班啊,你们单位那么远的。”
⑺“自行车还得去蹬它。马多好啊,一点儿力气也不必费。到了单位就放在地委大院里,让它自己去找草吃。回到家就拴在后院的大柳树上,河边草也多……”
⑻我大汗:“可是,它认识红绿灯吗?”
⑼再说我们家也无法养马的。首先我们草料不多,那些全是给鸡鸭准备的,鸡鸭都可能不够吃,哪还能顾得上马?到了冬天,草料就会贵得要死,哪里买得起啊?而冬天又那么漫长。我们的院子又不大,杂七杂八堆满了东西,哪里还有地方拴马?
⑽我估计,马牵进家后,处理它的唯一方法大约就是宰掉吃肉……呜呼!如果养马只是为了吃肉,生活该索然无味到什么地步?
⑾还在两年前,妈妈还一心想买匹马的。那时家里还没有挖井,用水得去两公里外的乌伦古河边挑回家。我妈想,如果能有一匹马拉水的话,去一趟就管够三四天用的,既不费人力,又省了麻烦。
⑿可是马最终却没有养成。我们在院子里挖了一口井。在大地上打出一个深深的洞,然后遇见水,这真是神奇的事情。一个人在井底用短锹掘土,另一个人在地面上把土一桶一桶吊上来。漫长的劳动使阿克哈拉的土地渐渐睁开了眼睛。它看到了我们,认清我们的模样,从此才真正接受了我们
⒀至于马,已经可要可不要了。
⒁但是,哪怕到了现在,拥有一匹马——这仍然是多么巨大的愿望啊!至于被一匹马高高载着,风驰电掣地奔向远方,那情景让人一想到便忍不住心血沸腾。
⒂阿勒泰虽然是小地方,但好歹也算是城市了,车流不息。但我曾经见过有人就在这样的大街上策马狂奔。那是真正的奔跑,马蹄铁在坚硬平整的城市路面上敲击出清脆急促的声音。至于四面奔驰的车辆,嘈杂的人声,那马儿居然都视若无物,它自由奔腾,像个笑傲江湖的古代侠士。
⒃我一直目送那人和他的马消失在街道拐弯处,才意识到他们刚才闯红灯了。大约在马的眼里,那红灯只不过是文明人的摆设。
⒄但无论如何,我妈也不该有那种想法,搞一匹马让我骑着上下班?太酷了。
⒅想象一下吧:有朝一日,自己骑着马去行署或者教育局送文件……一定让人叹为观止。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能为它做些什么,才能真正得到拥有一匹马的乐趣呢?首先我得搬家,搬到城郊野地上盖房子,并圈起一个大大的院落。我还得在院子四周开垦出一大片土地,种上深浓茂密的草料。还得嫁给一个也愿意养马的人,最好他已经有养马的许多经验了。将来的孩子也得喜欢马。这样,我就得为了马永远留下来,永远地。……也就是说,除非我真正地爱上阿勒泰,决心永远生活在阿勒泰,否则我就永远不能拥有一匹马。
⒆我还想再打电话问问妈妈关于马的事情,但想来想去,终于没有。
(选自《我的阿勒泰》,作者李娟,女,籍贯四川,1979年出生于新疆,生活在新疆阿勒泰地区)
文章开头为什么要介绍穆斯林人死后入葬前的习俗?
请欣赏划横线句子的含义。
我那么渴望拥有一匹马,为什么终于没有再向妈妈询问关于马的事?
从全文来看,马在文中有哪些含义呢?请结合文章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后面题。(选择题每题2分,共8分)
关于物种起源,如果一个自然学者,对于生物的相互亲缘关系、它们的胚胎的关系、它们的地理分布、地质上的连续以及其他的此类事实加以思考,就可能得到如下的结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而是像变种一样,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的。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除非等到能够说明地球上的无数生物,怎样经历变异而达到它们的极其完善的构造和相互适应。自然学者们常常把变异的唯一可能原因归之于气候、食物等外界条件,从某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把像啄木鸟的构造,它的足、尾、嘴、舌如此巧妙地适应于捉取树皮里面的昆虫,仅仅归因于外界的条件是不合理的。又如槲寄生,它生长在某几种树木上以吸取养料,需要鸟类传播它的种子,更因为它是雌雄异花,必须依赖昆虫才能完成传粉作用;如果说这种寄生物的构造,以及它与其他数种不同生物的关系,是外界条件或植物的习性导致的结果,也同样是不合理的。
所以,洞察变化和相互适应的方法是极其重要的。我开始观察的时候,便觉得细心研究家养动物和栽培植物,会给了解这个难解的问题提供最良好的机会。结果没有使我失望,我 经常获得在家养状况下的变异的知识,虽然不完备,却能给研究提供最良好的和最安全的指 导。此项研究虽然通常为自然学者们所忽略,我却要冒昧地表示我对于它的高度价值的确信。
由于这种理由,我把“摘要”的第一章用来讨论“在家养状况下的变异”。我们将看到大量的遗传变异至少是可能的,并且,同等重要或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将看到,人类的“选种”在积累连续的微小变异中具有何等巨大的力量。然后,我要讲一讲物种“在自然状况下的变异”。次一章将考察全世界整个生物界中的“生存斗争”,那是依照几何级数高度繁生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因为说产生的每一物种的个体比可能生存的多得多,因此各生物间便经常不断地发生生存斗争。任何生物如果能以任何方式发生有利于自己的、纵使是微小的变异,它在复杂的而且时常变化中的生活条件下,将会获得较好的生存机会,它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和变异了的类型。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作者从研究家养状况下的变异得出:生物大量的遗传变异是可能的,并且会受到人类“选种”的影响。
B.物种会发展它新的和变异了的类型,以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C.自然学者们认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的,它是从其他物种变异而来的。作者认为这样的结论缺少根据,并不正确。
D.我经常获得家养状况下的变异知识,它能给研究物种演变提供最良好的和最安全的指导。

对划线句的理解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以槲寄生为例,说明一切生物(包括植物)的构造和相互之间的关系都是十分复杂而又难以解释的。
B.我们想正确解释生物的构造以及它与其他数种不同生物的关系,就不能归因于某一方面,槲寄生就是一个例证。
C.槲寄生的生长与繁殖的方式,是外界条件和植物本身的习性共同导致的结果。
D.在研究槲寄生时,往往同研究其他生物一样,对它的结构以及其他数种不同生物的关系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达尔文作为一个科学家,你从文中能看出他还具有哪些精神品格?请分别结合文中相关语句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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