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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附庯风雅”
马慧元
有这样一则轶事:二战结束后,有个叫做汉·凡·米格伦的家伙模仿名画家维米尔的手法画了一幅《以马忤斯的晚餐》,结果几乎被所有人包括专业画家、鉴赏家都当成新发现的维米尔新作。事情败露后,这些在艺术领域里有发言权的人,大概脸红了一红。
有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可见多数欣赏艺术的人都是附庸风雅,他们不能区分伪作和真品,在伪作面前感动得死去活来。
是不是这样呢?这个话题可真不小。不光在美术界,音乐界也不乏这样的例子——甚至可以说,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都涉及真伪和微妙差别的判断。巴赫的作品中有没有伪作而被当真的呢?太可能有了。那么误把伪作当真的音乐爱好者,被这音乐感动,是不是就是“附庸风雅”,要被斥为假爱好者?
在我看来,跟附庸风雅对立的,无非是两种人,一是对艺术毫无兴趣的,自然免了附庸风雅和矫情的恶名;二是真懂的,严格说起来,这差不多只是极少的艺术家和评论家了。说白了,你我非专家,不论怎么喜欢艺术,总归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地附庸风雅,因为经典艺术这东西太难、太细致,除非有专业训练,不然极难说到点子上。一般能大概说得沾边的艺术爱好者,其实也经不起追究,你让他多说几个一二三,基本就露馅了(本人也不例外)。就是真正的艺术家,有发言权的也只限于极少的领域和作品,除非花大量时间研究,一个弹惯肖邦的人随便说几句对巴赫的印象,也很有可能不入巴赫专家的法眼——基本是外行话。
所以把假当成真,或者把坏当成好,说到底,是因为知识和能力不足,判断失准。而判断失准,或者说目前对某类艺术的了解还不够,是否就意味着他喜欢艺术是可笑的,或不妥的呢?
这是个有意思的现象。同样是很难的东西,为什么对艺术有附庸风雅之讥,而对其他领域,比如科技工业没有这类说法?也许部分原因是:工业商品一般为实用,不太可能成为饭桌上的谈资;而艺术这无用之物,在很多人那里是生活的装点,所以一说就貌似标榜教养,显示了社交中的虚荣和势利。此外,比如我完全不懂手机的制造,但我也理直气壮地说,这个牌子不如那个牌子好用,即使让专业人士听到,估计也不会怪罪。而对艺术产品,因为涉及人人都有的情感,在每个接受者那里都有独特感受,能跟艺术产品也就是作品达成某种沟通,所以人们发表的评论就可以是:“它表达了什么?谁表达得更好?”这听上去就有点判断的意思了。要命的是,外行下这种判断,结论可能跟内行有天壤之别,而不像其他商品,消费者比较容易达成共识。
这样一来,艺术鉴赏可真成了说不得的事情。不懂的人很难区分其微妙差别——即使能,也是反复研究学习的结果,所以才会有古董鉴定这样的专业。但人生有涯,不可能什么都懂,通常总是极少的人乐意深究某类艺术。如果将乐意懂而还不够懂的人都排除出去,那么艺术几乎就没有欣赏人群了。欣赏是渐进的难事,任何人都有从懂得少到懂得多的过程,也许第一次去听音乐会的时候,连巴赫的名字都不知道,但如果真能坚持去听十次,感受的深度当然就不一样了。何况,任何复杂事物,都有个洋葱头般的层次,谁也不可能一下子尽知,而知识和品味,都是在坚持的过程中慢慢提高的。既如此,为什么不懂其他专门知识而说错可以被理解,不够懂艺术而说错就要被嘲笑呢?
我反对“附庸风雅”之讥,并不是说,所有关于艺术的见解和感受都有一样的意义。我以为,高低对错当然有,理解也有深入和肤浅之分。如果在公共空间内发表的话,不妥的意见应该被纠正;但从心态来讲,因为意见不够准确,就把观点背后的“人”和愿意了解艺术的愿望也否定了,认为“没判断出真伪的喜欢必然是假喜欢”,“不懂而叫好必然是附庸风雅”,好像也真是有点过分了吧。
(选自《文汇报》2009年11月24日)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以汉凡米格伦的《以马忤斯的晚餐》被错误鉴赏的事实为例,说明多数欣赏的人都会被人讥讽为附庸风雅。 |
B.作者以马赫的作品中有伪作而被当真的事实为例,证明不光是在美术界,在音乐界的鉴赏中也不乏把伪作当真的现象。 |
C.作者以自己本人为例,说明一般的艺术爱好者,在艺术鉴赏的深究面前也会露馅,说出外行话。 |
D.作者以自己本人为例,说明自己虽然不懂手机的制造,但可理直气壮地去评手机牌子的好坏,因为在这方面不存在“附庸风雅”之讥。 |
作者反对“附庸风雅”之讥,下列不属于其理由的一项是
A.在鉴赏中判断失准是因为知识和能力不足,但人生有涯,不可能什么都懂。 |
B.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比如在美术界、音乐界,都涉及真伪和微妙差别的判断。 |
C.如果将乐意懂而还不够懂的人都排除出去,那么艺术几乎就没有欣赏人群了。 |
D.消费者对艺术品不像对其他商品一样比较容易达成共识,不够懂艺术而说错应被理解。 |
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一旦出错,鉴赏者常常被斥为附庸风雅,是假爱好者。 |
B.只有对艺术毫无兴趣的人以及极少数的艺术家和评论家才能免除附庸风雅和矫情的恶名。 |
C.虽然经典艺术太难、太细致,但只要经过专业训练,就可涉足艺术鉴赏的多个领域和方向。 |
D.艺术鉴赏判断失准,只能说明判断者知识和能力不足,而不能就此否定他们对艺术的喜爱。 |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商周时期的异族婚姻
王进锋
商周时期,在今天的中国境内生活着很多不同族群。人们用华夏族与蛮、夷、戎、狄来区分他们。异族婚姻就是华夏族与蛮、夷、戎、狄之间的通婚。商朝的开国君主成汤通过与戎狄的有莘氏通婚,取得了“有莘氏媵臣”伊尹的辅佐,从而实现了灭夏的大业。实际上,早在商族始祖契的时候,就已经与戎狄女子通婚。根据《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
末代商纣王屡次与外族女子婚配。商纣曾以“西伯昌、九侯、鄂侯”担任商朝的三个重要官职,九侯就是鬼侯,为蛮狄之人。鬼侯为了讨好商纣,将自已的女儿进献给他,然而这位女士“不喜淫”,纣非常生气,就把她杀害了。汉晋学者皇甫谧在其著作《帝王世纪》中也记载了此事。
商朝末年,周族的首领姬昌遵祖宗之法,各方贤能之士都前往投靠。看到这点,商朝另外一位方国首领崇侯虎甚是紧张,担心周族强大后会危及自己的方国利益,就对商纣说到姬昌将不利于商朝的统治。商纣果然听信谗言,把西伯囚禁了起来,关押在羑里。周族人十分担忧,千方百计营救,大臣闳夭多方搜求美女奇珍,终于得到“有莘氏美女,骊戎之文马,有熊九驷,他奇怪物”,通过商朝宠臣费仲进献给商王。商纣看到后非常高兴,就把西伯释放了。可以想见,周族进献的有莘氏美女,应与商纣结成了婚姻。
商王之子也与异族女子通婚。商王武丁时期有这样一条甲骨卜辞,内容为“己亥卜,王:子白羌毓,不其白”。这条卜辞是占问商王之子宠幸的白皮肤羌族女子将要生育,所生之子的皮肤是否为白色。
在西周君王和他们的祖先中,有多人与夷狄女子结婚。根据《诗经·鲁颂·閟宫》,周族始祖后稷是姜螈所生,而“西羌之本,……姜姓之别也”,所以姜塬是羌族女子。另外,周人祖先古公亶父娶的太姜、太王娶的周姜、周武王娶的邑姜也都是羌族女子。
西周时期的申国,姜姓,在典籍中屡次被称为“申戎”、“姜氏之戎”。西周末年,周幽王新娶了褒姒,甚是宠爱,并生子伯服;幽王立他为太子,还驱逐王后申后所生的太子宜臼。宜臼逃亡到母亲的娘家申国,周幽王向申国索要,申国联合鄫国、西戎攻打周国,并杀周幽王于戏地。这里周幽王的王后——申后就娶自戎狄的申国。
一些西周诸侯还将女亲属嫁给戎族。公元前 777年,秦襄公“以女弟缪嬴为丰王妻”。这里的丰王为戎族的君王。所以,秦襄公将自己的妹妹嫁给了戎族的君王。
商周时期的异族婚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促进了民族的融合,为华夏族的发展和内涵的丰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另一方面,异族通婚诞生了很多卓越的个体,如契、后稷、晋文公、赵盾、赵襄子等,他们的进取精神和开拓能力极大地推动了历史的前进;同时,为后来历史时期和亲政策的提出和执行提供了切实的历史借鉴。
(选自2014年 10月21日《光明日报》,有删改)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原文所论的商周时期异族婚姻的一项是
A.商朝的开国君主成汤,采取与戎狄的有莘氏通婚的方式,赢得了“有莘氏媵臣”伊尹的辅佐,从而推翻了夏朝,建立了商朝。 |
B.商王武丁时期有一条甲骨卜辞,占问商王之子宠幸的羌女生的孩子皮肤是否白色,说明商王武丁的儿子与羌族女子缔结了异族婚姻。 |
C.据史书记载,秦襄公曾“以女弟缪嬴为丰王妻”,这里的丰王便是戎族的君王,说明一些西周诸侯还将女亲属嫁给戎族结成异族婚姻。 |
D.西周末年,周幽王与美女褒姒结为异族婚姻,并把他和褒姒所生的儿子伯服立为太子,还驱逐了王后申后所生的太子宜臼。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今天的中国境内,早在商周时期,华夏族就已经与蛮、夷、戎、狄等很多不同族群共同生活,并且华夏族与这些异族之间还有婚姻相通。 |
B.周族始祖后稷的母亲是姜嫄,周人祖先古公亶父娶的是太姜,其后的太王娶的是周姜,姬昌遵祖宗之法娶的也是羌族女子。 |
C.作为蛮狄之人的鬼侯,曾经担任商纣王时商朝的三个重要官职之一,他曾将自己的女儿进献给商纣王,想通过缔结婚姻来讨好商纣王。 |
D.商周时期的异族婚姻,加强了华夏族与蛮、夷、戎、狄这些异族之间的融合,促进了华夏族的进一步发展,并丰富了华夏族的内涵。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根据司马迁《史记》的记载,可见作为有娀氏之女,商族始祖殷契的母亲简狄和帝喾之间缔结了异族婚姻,简狄还被帝喾封为了次妃。 |
B.商纣时,方国首领崇侯虎担心以姬昌为首领的周族强大起来,危及自己方国的利益,就向纣王进谗言,导致姬昌被囚禁在羑里。 |
C.周幽王宠爱褒姒,并立其子伯服为太子,直接导致王后所生的太子宜臼出逃申国,后联合鄫国、西戎,在戏地把周幽王杀死。 |
D.契、后稷、晋文公、赵盾、赵襄子等,这些都是异族通婚诞生出的卓越的人物,他们在推动历史前进方面曾起过重要的作用。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9—22题。
麦香
叶青才
①这是人间四月天,这是草莓吐出酸酸甜甜气息的流翠时节。
②我回乡看望一位老人,一位老了还能闻见麦香的庄稼人。
③他是我的尊长,也是最关心我的人之一;他是那块麦地的主人,同时也是一棵熬过冬天的麦子。
④ 我径直到他的麦地里,就像熟悉那棵苦丁茶那样,一眼就看见了他。我好久没有置身麦地了,好久没有闻见过这么浓郁的麦香。这味儿像槐花里掺进了蜜,像玫瑰里拌入了糖,还有点淡酒的余味。是的,麦粒成熟之后,渗入点水,发胀,抽芽,便是熬糖做酒的原料了。然而现在麦子正青,才抽穗扬花,这只能是麦花香。
⑤ 在麦花香里,我细细打量着这位教我割麦的人。他满头银丝,胡须也渐白了。身子骨似乎依然坚实,只是笑起来,没有了管风的牙,没有了细细的皱纹。他的纹路粗了,深了,长了,像地边的沟道,纵横牵连,总想寻个出处奔去。人一老,这沟道就流淌着岁月的回声,你没法将它阻住,也没法把它拽回。我想到我不要多久也会是这个样子,岁月的回声满耳,光阴的脚步匆匆,我会停留在哪一截道上呢,抑或在哪一块地边呢?
⑥他已经不是我印象中的荣伯了。你看他劳作的姿势虽然保留了过去一直有的那种利索和老到,但是明显力度不够,虚实交杂中虚的成分多了。剪除枯老的茶株,砍掉高高的茶桩,这样的活儿要是搁在前几年,荣伯是一抹不挡手的。他眼疾手快,手到心到,剪出的新茶棵像刚刚修剪的平头,齐崭崭,平覆覆,精神抖擞地立在麦地边上,衬托出四月特有的生机和活力。眼下,他似乎不愿在我面前显老,他动作的幅度很大却藏不住虚张的声势,吃力而现出连贯的破绽。那些他亲手种出的麦子,倒是一片青葱,仿佛荣伯的青春都让麦子给偷盗去了,这种活力与肤色的转移,直让我觉得一个人原来也不过是一棵麦子,一棵曾经锋芒毕露的麦子,走过了嗞嗞拔节的日子,走过了飞絮扬花的岁月,随后就走进了他枯萎与衰残的暮年。
⑦在乡下时,我也收割过麦子,并且手指被麦秸秆割破,眼睛被麦芒刺中,我却在那种潜在的伤害中闻到了麦香,那股成熟的带着馒头和挂面香味的气息,它一点点渗透到我的鼻孔里、肺腑里乃至梦幻里,而我青涩的汗味和冒冒失失的语言气息,反倒自个儿一点都不觉察,只有身边的大人,比如荣伯,才准确地把住了我突突的腕脉,并且通过镰刀和锄头将我那些蒲公英一般的欲念摁下去,让我接近麦茬和犁头草,接近土地上最切实的部分。现在想来,麦花香里那些醉人的芬芳和诱人的味道都不过是四月天落下的槐荚与桑椹,它们其实结不了什么果实,虽然不乏甘甜,却只能徒增味觉的依赖和幻觉的空乏。
⑧ 真正的麦香总是与镰刀在一起,与即将到来的梅雨在一起不久,荣伯新剪的茶棵又将长出青幽幽的茶叶来,把大片萎黄的麦子衬托得分外衰老。然而,整个村子在这时才激动起来,就像荣伯在黎明俯身于麦地一样,天空晴朗而高远,大地芬芳而宽阔。当青春的梦幻醒来,我发现,一个距离大地最近的人就是一把镰刀或扁担,一声动情的呼喝就是一阵麦浪或槐风。时节正值端午,太阳正在背脊之上,村庄正在麦香之中,而我正在麦粒之外。
⑨那时,成熟的麦子香气四溢,倘若旁边有梅子,它会落入梅香;旁边有李子,它会融进李馥。
⑩熟麦的香味曾经把我的乡居整个地淹没了。荣伯揉开一穗麦朵,在掌心,他细细地吹掉麦芒和麦壳,让一堆鼓胀的新麦裸露在五月的太阳下。他拈起其中一粒,放入嘴里,然后嚼起来,这时候,我看见天空蓝得有些承受不住,而荣伯眯缝的眼睛却成了两穴幸福的陷阱。
⑾一个能被麦香陶醉的人,他的幸福简单得很,也悠远得很,他的祝愿有时就是他的遗憾,他的挽留同时也是他在送行。他不知道有很多东西都是留不住的,像滑溜的时光、逃跑的庄稼以及跟欲望一起私奔的人,像他手把手教了16年割麦技术的那个瘦小的身影,到底还是在五月的麦芒直视下溜之大吉……
⑿一转眼30年,时光快得就如一地麦子从四月走进五月,从花香进入谷香。
⒀老了的荣伯面对我的到来,只能欢喜地连声说:你回来了,回来了!你看今年的麦子……他哪里知道,我原本就没打算看望这一地青青麦子,我不过是在麦地里寻找他罢了,就像那年我回去寻找当年我爬过的一棵青桐树,结果却找到了一条我从来没有放在心上的幽幽小路。
⒁是麦香帮了我的忙,让我找回了镰刀与麦茬旁边的自己,还有这位将庆幸和失望发酵在一起的荣伯。(选自《散文百家》2014年第2期)解释第③段中“同时也是一棵熬过冬天的麦子”一句话的含义。
文章第⑦段写作者自己年轻时也喜欢麦香,这有什么作用?
请从描写手法和情感表达的角度,赏析文中第⑩段划波浪线的句子。
文章以“麦香”为题,表达了什么主旨?请作探究。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小题。(9分,每小题3分)
①唐朝的安史之乱可以说是中国社会变迁的一条分水岭。在这之后,“士”和“民”的分界不像先前的严格和清楚了,彼此开始流通。虽说士人流落民间的是少数,老百姓加入士流的却渐渐多起来。这些新晋的士人一面学习和享受那些雅的,一面却还不能摆脱或蜕变那些俗的。人既然很多,大家都这样,也就不觉其寒碜;不但不觉其寒碜,还要重新估定价值,“雅俗共赏”似乎就是新提出的尺度或标准。
②早在中唐,禅宗就开始用口语记录大师的说教。用口语原本为的是化俗,也就是争取群众。“语录”就成为一种文体了。这之后就是唐朝的“传奇”。照陈寅恪先生的意见,这种“传奇”大概起于民间,文士是仿作,文字里多口语化的地方。陈先生并且说唐朝的古文运动就是从这儿开始。他指出古文运动的领导者韩愈的《毛颖传》,正是仿“传奇”而作。到了宋朝,不但古文走上了“雅俗共赏”的路,诗也走向这条路。胡适之先生说宋诗的好处就在“做诗如说话”,一语破的。刚刚来自民间的词,在当时不用说自然是“雅俗共赏”的,后来虽然渐渐雅化或文人化,可是始终不能雅到诗的地位,它怎么着也只是“诗余”。词变为曲,不是在文人手里变,是在民间变的;曲又变得比词俗,虽然也经过雅化或文人化,可是还雅不到词的地位,它只是“词余”。可是虽然俗,大体上却“俗不伤雅”,仍是“雅俗共赏”的玩艺儿。——以上说的种种,都是安史乱后几百年间自然的趋势,就是那雅俗共赏的趋势。
③虽然俗雅并存,但古人心中的“雅俗共赏”其实仍是以雅为主的,从宋人的“以俗为雅”以及常语的“俗不伤雅”,更可见出这种宾主之分。起初成群俗士蜂拥而上,固然逼得原来的雅士不得不理会到甚至迁就着他们的趣味,可是这些俗士需要摆脱的更多。他们在学习,在享受,也在蜕变,这样渐渐适应那雅化的传统,于是乎新旧打成一片,传统多多少少变了质继续下去。前面说过的文体和诗风的种种改变,就是新旧双方调整的过程,结果迁就的渐渐不觉其为迁就,学习的也渐渐习惯成了自然,传统的确变了质,但是还是文言或雅言为主。
④是在什么条件之下才会让俗人所“赏”的,雅人也能来“共赏”呢?孟子说过“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子都的美貌,有眼睛的都容易辨别,自然也就能“共赏”了。孟子接着说:“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这说的是人之常情,也就是所谓人情不相远。以《西厢记》和《水浒传》为例,这都是“雅俗共赏”的作品,“男女”是“人之大欲”之一,“压迫反抗”,也是人之常情。俗人固然同情这些,一部分的雅人,也未尝不高兴这两部书说出了他们想说而不敢说的。这可以说是一种快感,一种趣味,是俗人和雅人在人情上的交点。
⑤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之交是个新时代,新时代给我们带来了新文化,产生了新的知识阶级。这知识阶级包括了更多的从民间来的分子,于是乎有了白话正宗的新文学,词曲和小说戏剧都有了正经的地位。抗战以来又有“通俗化”运动,这个运动并已经在开始转向大众化。“通俗化”还分别雅俗,还是“雅俗共赏”的路,大众化却更进一步要达到那没有雅俗之分,只有“共赏”的局面。这大概也会是所谓由量变到质变罢。(朱自清《论雅俗共赏》,有删节)下列关于“雅俗共赏”的相关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A.“安史之乱”可以看作是中国文学向“雅俗共赏”转变的起点,因为战乱打破了“士”与“民”的界限,越来越多的“民”进入到上层社会。 |
B.从唐宋的诗文演变情况看,“雅俗共赏”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语言的变化,白话文进入文学领域,并且逐渐取代了文言文的地位。 |
C.雅人和俗人能对同一对象“共赏”是有一个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作为人的共有的相通的快感或趣味。 |
D.到了作者所处的时代,中国文学出现了不分雅俗,只谈共赏的局面,在作者看来这是由于知识阶层融入了更多的来自民间的分子。 |
下列各项对文章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A.语录体这种文体来自于中唐时期的禅宗,和尚在传道的过程中把大师的话用口语记录下来,其目的是为了让普通人看懂,便于传道。 |
B.宋代的词被称为“诗余”,后来的曲又被称为“词余”,大抵是因为二者做到了“俗不伤雅”,仍是“雅俗共赏”的文学形式。 |
C.“雅俗共赏”其实是“士”与“民”的文化的磨合,是“雅”对俗的迁就,也是“俗”对雅的学习和效仿。 |
D.作者引用孟子的话,是想证明,有一些美是被人们共同承认并欣赏的,而这些美主要集中在共通的人之常情上。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各项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雅文学和俗文学交融的一个前提就是社会阶层的融合,剧烈的社会动荡,如战乱就成为新文学产生的必要条件。 |
B.孟子认为口耳目感受的美是人类共同的感受,文学作品雅俗共赏的基础也是共同的人情,因此描写感官的体验,就能做到雅俗共赏。 |
C.作者认为新旧调整,传统就会变质,这变质的传统就会一直传递下去,可以看出作者对文学传统丧失的无奈。 |
D.苏轼的词流传千古,不仅仅有其语言接近白话,明白通畅的原因,还有其抒发的情感往往是人们心中郁结却不能言的感受。 |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小题。
不识
(台湾)张晓风
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父亲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的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听说小学时代,他每天上学都不从市内走路,嫌人车杂沓。他宁可绕着古城周围的城墙走,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背书。那意气飞扬的男孩,天下好像没有可以难倒他的事。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邢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我有点反感,他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咧!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
我吃过韩国进口的盐腌香椿芽,从它的形貌看来,揣想它未腌之前一定也极肥厚,故乡的香椿芽想来也是如此。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主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竞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乌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一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王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竞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蒲公英的散莲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作者开头说“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这句话在行文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结合原文,赏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
(1)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
(2)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从全文来看,简要概括作者所写的父亲性格特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
天堂的隔壁
任林举
世人没有见过天堂,当然想象不出天堂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但看了玉树那蓝得透明的天,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天堂,玉树起码是在天堂的隔壁。
在玉树那几天,我每天想方设法与玉树人接触、攀谈,想了解一下那场地震对玉树人的心理冲击到底有多大。如果可能,我愿意用我自认为还有一些力量的手,轻拂去大灾后落在他们心头的阴影或尘埃,但实际上每每受到抚慰的是我自己。从他们生命里散发出的东西一次次将我感染、净化。
且不说官方人士的妥帖言语、身体力行,也不说那些披着紫红色僧衣手摇着转经筒的僧人,也不说那些歌者舞者的纵情抒发、慷慨激昂,我们只说民间,说那些如草一样平凡的普通民众。
七月的玉树清晨,清凉如水,工地上忙碌了一夜的施工机械停止轰鸣,迟睡的建筑工人们尚未起床,空旷的街上,有一男一女两个老者在忙碌,他们不停地把街上的碎石、泥块儿和纸屑收到塑料袋里,扔到街边的垃圾箱。一开始我以为他们是身着便装的环卫工人,但后来看到真正的环卫工人时,才知道他们不过是普通的居民。那一刻,我觉得他们有一点亲切和熟悉,也有一点陌生和异样,甚至有些无法确定他们心里装的东西比如情感、观念以及其他的一些想法等,是否完全和我们一样。毕竟,他们世代生长在高原,那是离天更近的地方。
转过身,我突然看到了一个老妇人正俯下身去,从土中挖出一块刻着“唵嘛呢叭咪吽”六字真言的嘛呢石,轻轻擦拭然后摆放到显眼的地方。湛蓝的天是她的背景,洁白的云朵如花,绽放在她的头顶,与她神圣的表情、凝重的姿态、身上黑白相间的衣裙构成一种完美的呼应与映衬。这幅令人心动的画面,让我想起了米勒的《拾穗者》,但这位老妇人手中握着的并不是麦穗儿,而是通往天堂的钥匙。在她身后,是绕嘛呢石经城转经的人流。人们并没有因为大地震改变了嘛呢石经城的排列秩序和状态而降低对它的信任,每逢初一、十五仍然人如潮涌。
直到太阳西沉,转经的人们仍然不愿意离去,顺时针一圈圈绕着嘛呢石经城旋转不停。据说,有个别极虔诚的人,即便是夜晚也要不停地转下去,真是不舍昼夜啊!时光如无声无息的流水,显然,那些转经的人选择的是在顺流而下,所以他们尽管有时看起来像是在争分夺秒地奔忙,但本质是淡定和从容的。因为他们心中并没有名誉、功利的欲求,他们自然不必焦虑与急躁。
突然想起另一种方向的旋转,逆时针的旋转。小时候家乡有磨道之驴,蒙上“蒙眼布”后就会绕磨道一圈圈儿旋转,是逆着时针而动,好像它那么一圈圈儿拼命奔跑就能把痛苦劳累的时光冲销、磨灭。后来,我发现,世界上所有跑道的设计如出一辙,所有赛场上的运动员,也都依然在沿着逆时针方向奔跑。虽然那些争夺名次的人们,内心里并没有驴子的苦难,但他们永远逃不掉内心的焦虑、紧张与恐惧。
这一点,正是身处高原有着极深宗教情结的人们与我们之间在人生观及宇宙观方面的根本不同吧。或许,只有那些住在天堂隔壁的人们才能准确感知、适应天地自然的脉搏。
时间的下游,才有真正长远的未来。
离开高原,离开玉树之后,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在高原上的各种事物之中,能不能找到一种最能和那里的人文精神契合的东西?于是,我眼前再一次浮现出覆盖了山川、大地并为高原上一切生命提供生存基础的草。
玉树的草,永远都在山坡或平坝上匍匐着,什么时候看见它们都是那个样子,似乎一千年没有长高,一千年也没有死去。它们并不像低地的草,受阳光、雨露等养分的蛊惑,拼命地向上生长、拼抢空间,占得先机便在丰衣足食中葳蕤繁华,占不到先机便在贫寒交加中奄奄一息。春来不可一世地昌盛,秋去惨不忍睹地凋零。它们似乎从来也没有把生命的目标放在资源的拼抢与自我膨胀上。如果生的终点必然是死,繁荣的结局必然是衰败,作为草,为什么要拼尽气力去生长呢?所以这里的草并不需要太多的养分,在安守贫瘠和宁静中,保持一份优雅的高贵。春去春来,别处的草,已经是一度轮回了,而它们不过是睡去了又醒来,仍然以一种不变的生存心态和姿态注视着这个纷乱匆忙的世界。
草一旦活成了精,就会比花更有味道、更有深度。花儿只是装点一个季节,而草却用生命营造一种境界。我不敢断言,玉树的草都已经活成了精或玉树人个个如成了精的草,但我敢说,不管谁到达了这样一个有高度的玉树,就不得不想一些与这个高度对应的东西。
(选自《作家》2014年第2期,有删改)玉树人生命里散发出的什么东西“一次次将我感染、净化”?请简析一下。
文中插入了逆时针旋转的事例,在文中有何作用?
文中写玉树的草主要运用了什么手法?写了它的哪些特征?
本文以“天堂的隔壁”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意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