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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
②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才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③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就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④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条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地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眼翳。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去我的病眼。这是我的慈母,我的严师。
……
⑤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度过了少年时代,受了她的极大深的影响。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岁零两三个月)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文段选自 的回忆性散文《 》。
给下面划线的字注上拼音。
锁匙( ) 管束( ) 拧肉( ) 轻薄( )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是 。
母亲在我错了的时候“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这是为什么?母亲责罚我,为什么总不许我哭?
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母爱,也是世界上最崇高的爱,你认为选文中表现母爱的具体事例有哪些?请只归纳概括两点即可。
结合全文看,第④段画横线句语序有问题,请改正,并说说这样改的理由。(2
分)
1正确的语序是:
2理由是: 我在母亲的教育影响下在做人方面有哪些良好的品性?
“在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一个文化名人用“混”体现了作者的 态度,与母亲一起生活了仅仅十二年零三个月,没有人管束还能混二十多年,这说明了什么?请结合文段来回答。
试从语言风格的角度上品析本文的语言特征。
不要欺负那个爱你的人
夏爱华
(1)我一向都看不起母亲,因为母亲不识字。不识字,素质就低。我烦母亲高门大嗓地说话,仿佛在与人吵架。我讨厌母亲生吃黄瓜的样子,把黄瓜只在衣摆上擦擦就吃,还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我嫌弃母亲每每把我的剩饭都端了起来吃,一边吃一边说,浪费了多可惜。我最厌恶的是,母亲是北方人,爱吃大蒜,常常生吃,一嘴大蒜味儿,让我闻到了就想吐。
(2)我常常皱眉说,妈,你吃蒜不要紧,只是要记得,吃完蒜要刷牙,或者含块糖也行,再不济,嚼点茶叶也行。母亲听了,委屈不语。
(3)为了这个,我常买口香糖给母亲。可是母亲总是忘了吃,每次吃完大蒜,都是嘴一抹就出去串门了。
(4)凡此种种,都让我没法看得起母亲。
(5)正是因为看不起母亲,我从来不跟母亲一起出门逛街。我怕她影响我白领丽人的形象。在单位,我从来不提起母亲,我不想让人知道我的母亲不识字,没文化。
(6)结婚后,我不常去母亲家。就是去了,东西往地上一丢,就想转身离去。母亲总说,陪我说说话嘛!我说,说什么?一股大蒜味,难闻死了。说完了,我逃跑似的离去,脚步如飞,一秒也不想停留。
(7)我的那种居高临下的神情与不可侵犯的气势终于激怒了母亲。出于自尊心的受损,母亲有一天对我说,以后你不要来看我了,看见你的眼神,我就气饱了。(8)我说,这是你说的,你别后悔。一跺脚,我转身就走。出门时,我回头看了一眼母亲,母亲的脸上写上落寞,眼角有泪花闪烁。
(9)此情此景,也不过是让我离去的脚步放缓了一秒钟。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看望过母亲。
(10)倒是母亲,常常托人给我送来她亲手做的食品,韭菜合子、红烧肉、卤鸡、卤牛肉什么的。我咬牙切齿地不想吃,可又抵不住食品本身的诱惑,只好一边吃一边骂自己没骨气。母亲知道了,笑说,我的女儿,吃惯了我做的饭,我知道的。
(11)于是我托人转告母亲,不要再送东西给我,送了我也不吃。后来,熟人告诉我,我的话让母亲伤心了许久,哭了许久,眼睛都哭肿了。
(12)我生病了,重感冒,昏睡在床上,心心念念的,只想喝一碗小米粥。睁开眼睛,就见母亲坐在床边,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
(13) “听说你病了,我急得不行,就熬了一锅小米粥送过来,路滑,还摔了一跤。还好,粥碗我抱在怀里,没洒掉,还热着呢。”母亲小声说,眼神四下游移,不敢看我的眼睛。那神情,仿佛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14)我的心,一瞬间湿了。心中那坚硬的部分,冰雪一般,遇到融融春日,融化成温情的溪水。
(15)这就是我的母亲。她怕我训斥她,怕我赶她出去。只是因为,她爱我。
(16)唉,身为女儿,也不能这样欺负母亲。把母亲的爱,当作理所应当的付出,享受着母亲的爱,却不知道感激。这世上,我们常常忽视的,就是母亲的爱。平时,我们常常忘掉母亲。只有受了伤害,遭到挫折时,我们才会想到母亲。我们太自私了。
(17)无论我们怎样对待母亲,而母亲对我们,永远只有一种态度,那就是爱。母亲永远只有一种姿势,那就是敞开怀抱,拥抱我们。
(18)喝下那碗浸透母爱的香喷喷的小米粥,我也读懂了母亲的心。
(19)这以后,我常常陪母亲一起出门逛街。出门前,我会仔细地帮母亲系好鞋带。过马路时,我挽着母亲的手小心地过去。阳光下,母亲的一头银发闪闪发光,母亲的慈祥笑容显得如此温暖。
(20)不再计较母亲没文化,不识字,也不再理会母亲爱吃大蒜的嗜好。母亲的高门大嗓,我已经习惯了。而这份包容的心境,都源于深刻的感悟——不要欺负这世上最爱你的那个人。善待母亲,我们的心才不会疼。迁就母亲所有的缺点,也只是因为,她是我的母亲,是这世上,最爱我的人。围绕“我”对母亲的情感变化,请你理出文章的感情线索。
看不起母亲、、、、
。文中说“不要欺负那个爱你的人”,“欺负”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3分)
怎样理解文中划横线句子?(3分)
_文章第8段说“ 出门时,我回头看了一眼母亲,母亲的脸上写上落寞,眼角有泪花闪烁。”请你揣测母亲此时的心理活动,写在下面:(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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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内的“夜班”工作
你是否想过,当你夜间进入梦乡时,在你自己的机体内还有大量的器官在“值夜班”呢?
“心脏在值‘夜班’。”你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确实如此。据记载,心脏停跳又复活的世界记录为3小时24分,但在睡眼环境下,心脏恐怕一分钟也不能停止跳动。不过心脏并不是一刻不停地工作,它也在抽空休息。它收缩时在工作,它舒张时是在休息。每分钟心跳75次时,每一次心跳,心房和心室的收缩时间分别为0.l秒和0.3秒、而舒张时间分别为0.7秒和0.5秒,休息时间倒比工作时间长。
“肺脏也在值‘夜班’。”此话不假。人在夜间睡眠时,生命之火还在燃烧,肺脏就像一台鼓风机,不停地把富含氧气的空气吸入体内“助燃”,把富含二氧化碳的废气排出。科学家们认为这台鼓风机停止工作5分钟,人就会“断气”。当然肺脏也要休息,它的7.5亿个基层单位——肺泡采用轮休制,每次呼吸只有部分肺泡在工作。
说到值“夜班”,也别忘记了消化系统。据试验,玉米在胃内消化停留3.48小时,在小肠内吸收停留5小时,在结肠内停留16.24小时,经过21.2小时开始由“环卫部门”直肠排出, 38. 4小时后才排完。照此算来人在夜间睡眠时,消化系统的“夜班工人”还在对昨天早餐到今天晚餐的食物作一系列处理。
人们大概不太清楚,许多调节人体功能的内分泌腺体也坚守在“夜班”岗位上。实践证明,有大约1/3到一半的激素在夜间达到最高值。例如腺垂体分泌一种生长激素,它能促进蛋白质合成,加速软骨与骨头生长,使人长高,这种对发育极端重要的激素在人熟睡后五小时达到最大分泌峰。至于神经系统这个人体活动的“总司令部”,在夜间当然是“灯火通明”。例如仪‘夜班”的交感神经系统与副交感神经系统在指挥内脏的活动,丘脑在调节着人的体温、水平衡、内分泌,脑子中的睡眠中枢产生的去甲肾上腺素在清晨把人唤醒,否则人就要无休止地睡下去。甚至主管思维的大脑也安排有“夜班”——做梦。感谢这些“夜班工人”,它们使我们的生命能平稳地延续。结合语境解释下面词句的含义。
①肺泡采用轮休制:
②在夜间当然是“灯火通明”:第二段中有一句话点明了心脏能坚持工作的原因,这句话是:
指出全文的结构特点:
指出下列说法的错误,并简说理由。
(1)人们大概不太清楚,调节人体功能的内分泌腺体也坚守在“夜班”岗位上。
(2)人在夜间睡眠时,工作时间也比休息时间长。
(一)悠长的铃声
雨天,是城市的忌日。花花绿绿的伞,填满每条街道,到处堵车。我大清早出门,赶到读书的学院,还差一分钟就要上课了。
“今天你晚了。”看大门兼打铃的老师傅说。他瘦而黑,像一根铁钉。别的同学都住校,惟我走读。开学才几天,他这是第一次同我讲话。
“不晚。”我撒腿就跑。从大门口到教室的路很长,就是有本"约翰逊的速度再加了兴奋剂,也来不及。课堂纪律严格,我只是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上课的铃声在我背后响起来了,像一条鞭子,抽我的双腿。有一瞬,几乎想席地坐下,喉咙里发咸,仿佛要吐出红色来。迟到就迟到吧!纪律虽严,健康还是最重要的!
我的脚步迟缓下来,仿佛微风将息的风车。然而铃声还在宁静而悠远的响着,全然没有即将沈寂的细弱。
只要铃声响着,我就不该停止奔跑,我对自己说。终于,到了。
老师和同学们都在耐心的倾听着,等待铃声的完结。
放学时,我走过大门,很想向老人表示感谢。可是,说什么好呢?说谢谢您把铃绳拽得时间那么长吗?我想在学府里,最好的谢意莫过于知识者对普通人的尊敬,便很郑重地问:“老师傅,你贵姓?”
“免贵”,然后,他告诉我姓氏。
我的脑幕上管记忆一般人姓氏的区域,似乎被虫蛀过,总是容易搞错。不过这难不住我,我创造了联想方式。比如,听了看门师傅的姓氏,我脑海中就幻化出花果山水帘洞的景象。这法子秘不传人,却是百试百灵的。
上学三年,我认真称呼他的机会并不多。惟有恰恰赶在上课铃响之时,我经过校门,才会恭恭敬敬地称他一声:“侯师傅好!”若是他一个人,会冲着我宽厚地笑笑。有时围着做饭,植花的其它师傅,我便格外响亮地招呼他,表示我对他的尊重。周围的人看看他嬉笑,他就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其后,便会有悠长的铃声响起,像盘旋的鸽群,陪伴我走进教室。
当我伸直双腿安稳地坐在课桌前,铃声才像薄雾一般散去。“看门的老头拽着铃绳睡着了。”同桌说。
只有我知道这秘密,但我永远不会说。说出来,便破坏了这一份温情、这一番默契。
终于,我以优异的成绩良好的品行,毕业于学院。我拎着沉重的书包走出校门,最后一次对铁钉老人说:“师傅好!”他瞅瞅四周无人,很贴切地靠近我:“你就要走了。我想同你说一件事。”
我稍稍后退了一步:这个老头,要做什么?凭着有几次将铃声响的久远,便要有求于我吗?
“你不要放在心上。”他果然踌躇了,“我只想告诉你……唉,不说了……不说了……”他苍老的头颅在秋风中向芦花一般摆动着,脸色因为窘迫,像生了红锈。
“到底是什么事呢?”我的好奇心发作了。
“他们说你是成心的,我说不是……”老人舔了一下嘴唇,好像那里粘着一粒砂糖,慈善地看着我。
“您快说嘛!侯师傅!”听这口气,与我有关,忙不迭的追问。
“你千万别介意……我不是姓侯,我姓孙……”联系全文内容,谈谈你对本文标题“悠长的铃声”的理解。
本文语言形象、传神,按要求赏析。
(1)上课的铃声在我背后响起来了,像一条鞭子,抽我的双腿。
文中加点的字“抽”,原意是“用细长的,软的东西打”,在文中具体指什么?
(2)他苍老的头颅在秋风中像芦花一般摆动着,脸色因为窘迫,像生了红锈。
这个画线的句子很有表现力,请你结合上下文,对它作简要赏析。读了文章,你一定会喜欢文中的那位老师傅,请你对他作点评价。
这篇小说的结尾有怎样的特点?请作简要评析。
每天下午,她都准时来到医院大门口左侧的台阶上,铺下一张报纸,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能看到她的那双大眼睛,平静而且清澈。虽然病号服并不合体,但并不能掩盖住她典雅的气质。
她很友善,每当有人找她问事的时候,她表现得非常耐心。我想,她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
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那本书,又整整齐齐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
楼内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这个点有上班的,也有下班的,正好又是探视的日子。电梯刚停下,人们争着拥了进去。电梯马上有了反应,发出“受不了”的报警声。最后上来的人没有下去的意思,她就从中间挤了出来,等下一趟。
下一趟人照样多,不过还好电梯没有报警。人们纷纷选择自己要去的楼层数。有个农民模样的大伯触动数字“7”的时候,那数字就是不亮。他有些着急,还有些紧张,一遍一遍地摁。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她发现后,急忙说:“大伯,这部电梯双层停。”大伯仍然没有明白过来什么是“双层停”。说话间已经到了8层。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肯下。她非常客气地对电梯内的人说:“请等我一下,我把他送到楼梯口。”
她让大伯从8层走到7层。其实楼梯离电梯也就是四五步远,她很快就回来了,电梯内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当然,肯定有人心里会想:这人真多事。
电梯慢慢上行,一位手捧花篮小伙子自言自语:口腔科病房是不是在12层?她主动接过话说,是的,往左拐。
电梯到了14层,一位急忙下电梯的姑娘不小心丢下了插在塑料袋里的一枝玫瑰。塑料袋里有几盒营养品,但只有一枝玫瑰。这里电梯将要关上,她迅速触动开门钮并捡起了那枝玫瑰,她还没有说完“请等我一下”,就跨出了电梯,她一定想把那枝玫瑰还给那位姑娘,对于姑娘要看望的人,那肯定是一枝温馨的玫瑰,可以疗伤的玫瑰。
但她没有想到,她后脚刚刚迈出电梯,电梯内一位戴眼镜女士“啪”一下就把电梯给关上了,并及时触动了上行的按钮。“神经病!”她似乎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没有发泄干净,继续说,“真的,这个人我知道,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了,精神病人。”
“噢,我觉得她的行为不太正常。”另一个人接着说。
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大家觉得甩掉她真是太正常了。 文中在刻画“她”这一典型人物时共写了几件事?请用简洁的语言归纳。
第一段简笔勾勒“她”的眼睛“平静而且清澈”,“她”手中抬着“一本很厚的书”,面前的郁金香“正灿烂的开放”。从这些描写可以看出“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些描写的作用是什么?
本文在写“她”的同时,又写了其他人的表现,是否多余?为什么?
本文标题为“病人”,你认为这样拟题的用意是什么?
(1)踏进美国黄石公园,时光一下子倒流了。我仿佛回到了昨天的地球。
(2)入口处,亮着公园宗旨:为了人民的利益和欣赏。算下来,这招牌挂到今天,已逾140年了。
(3)从迈开第一步,我就觉得,走向公园深处的,是我的形体;而我的魂魄,却在走向时间源头。
(4)在美国人眼中,公园就是城市的肺,像这样的肺,全美有384个,点缀在49个州。我所游过的,像华盛顿奥林匹克国家公园,亚利桑那大峡谷国家公园,加利福尼亚优胜美地国家公园,圣路易斯森林公园,阿肯色温泉国家公园,芝加哥湖滨公园……尽管千差万别,但却有一个共同特征:毫不造作的自然景观,绝无雕琢的本来面目,不搞人工古董,不做仿制赝品,现代符号稀缺,建筑元素很少。无边无际的草原,土生土长的森林,重重叠叠的老树,狭狭长长的小河,清清悠悠的湖泊,跳跳蹦蹦的动物,原山原水原林原物,构成了公园主体。即使是山坡地,踏步和扶手栏杆也是原木修建,不油不漆,经过风雨洗礼,这些木材也就和周围林木浑然一体了。原生态,是我对美国公园的主题提炼。
(5)尽管我对美国的公园如此熟悉,但我还是被黄石公园震撼了!它怀抱中的峡谷、山峦、森林、瀑布、热潭、湖泊、动物……该如何形容?神奇?嶙峋?广袤?洁净?幽深?静谧?晶莹?所有的词句都是苍白的。因为,这个冰火磨砺的世界所裸露的,已经远远超乎人类艺术所达到的极致。而这一切,统统来自于它的古老,它的天然,它的原始,甚至,它的蛮荒。天地初开,混沌既破,尽管往事越千年,山还是最初那山,水还是最初那水。
(6)这绝对是一个奇迹!奇迹是如何发生的?唯一的秘诀,就是它的99%未准许开发。99%——这是个何等苛刻而残酷的比例,然而,就保护地球环境而言,这里的苛刻和残酷,不妨读作明智和科学。1872年的国会法案规定国家公园“所有的树木、矿石的沉积物,自然奇观和风景,以及其他景物都保持现有的自然形态而免予破坏”。景区,成了禁区,他们对所有大型豪华的服务、游乐、休闲、度假设施亮了红灯;甭说景区内,即连外围,他们对采矿、探油、伐木、筑路、建房、钻水工程大喝一声:NO!甚至,若有天然火灾,让它自燃自灭,火灾现场不予清理,保持原状,任大自然自行处理,达到新的生态平衡;枯树倒在地上,让其自行霉烂;枯枝败叶落在河里也不打捞,维持水生物生态环境;洪水毁坏路房,也不拦阻,理由是自然生态循环的这根链条,不能随意割断。于是,“美国国家公园不救火不救洪”成了坊间名言。
(7)人类对上帝所赐予的一切,所能做的,只有敬畏,只有呵护,只有欣赏,让这个诞生于百万年前的火山爆发区,传递着远古的文明信息,烙印着史前的人类足迹。这个信息是真实的,这个足迹也是清晰的。相信,多少年前看到的黄石是啥样,今天看到的黄石还是啥样;而且,通过今人的坚守,若干年后看到的黄石还是啥样。
(8)我在莽林中迷失了,但内心却找回了平静;我的周围,没有沙尘,没有雾霾,没有喧嚣,我听到松针落地的天籁,那似乎是远古的召唤。我所感受的,是天然的整体,是自然的一切。我体验的,不是一个公园,一个景点,而是一个生态博物馆,一部人类启示录,一份归真反璞的纯粹。简述文章题目“昨天的地球”的好处。
第(4)段介绍了美国国家公园的什么共同特点?文章要写的是黄石公园,第(4)段为什么花这么多笔墨介绍美国其他的国家公园?
联系语境,品读第(6)段中的划线句。句中“苛刻和残酷”与“明智和科学”矛盾吗?为什么?
作者在第(8)段中说,黄石公园“不是一个公园”,而是“一部人类启示录”,联系我们身边某一个公园的特点,谈谈你从文中得到的启示,8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