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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乡的五月
金 光
天刚蒙蒙亮,根西就听见父亲窸窸窣窣地起了床,他翻了一个身又睡着了。这一觉他睡得好香,醒来已经是上午10点了,他洗了把脸,就坐在屋檐下看书。妈从灶房出来时说:“根西,去窑场地叫你大回来吃饭。”根西放下手中的书,朝窑场地走去。
五月的山乡,到处都是金灿灿的颜色,田里熟透了的小麦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根西走在田埂上,看到了他童年的影子。18岁那年,在父亲的奔忙中,他从这里走出去,上了市技校,毕业后就到市一家化工厂当了一名化验员。根西走着走着,禁不住随手掐了一颗麦穗在手中揉搓起来,然后展开手掌用嘴一吹,留下一把嫩嫩的青麦,嘴一张嚼将起来。
父亲正弯着腰在那里割麦,他的身后,已倒下去大片的麦子,裸露的地面上摆着整齐的麦铺。父亲手上的镰刀飞舞着,弄得周围一片呼呼啦啦的声响。
“大,回家吃饭。”根西喊了一声。
父亲根本没有听见,仍然在飞舞着镰刀割麦子,白色的汗衫已变得昏黄且湿漉漉地贴在了他的脊背上。
“大,回去吃饭哩。”根西又叫了一声,嗓门比刚才高了些。
“啊,喔,饭熟了?”父亲终于醒悟过来,缓缓地站起身,用肩膀上的毛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根西上前接下镰刀,父亲用极快的速度将两铺麦合在一起,扎了一捆就要往肩上扛。根西说:“我来拿吧。”
父亲说:“还是让我扛,小心弄脏了衣服。”说完扛起麦捆就走。根西用手拈掉沾在衣服上的一根麦芒,拿着镰刀跟在父亲的后面。
饭桌上,根西对父亲说:“大,我看不如把咱那几亩地让给别人种去。”
“为啥?”父亲有点吃惊。
根西木木地说:“不为啥,种田不划算,一年忙到头,一亩地就说打700斤麦子,6毛钱一斤才420块,抵不上在外干一个月的收入。”
父亲没有说话。
根西又说:“你把地包出去,我到我们厂里给你找个临时活,一月能开500多块,行不?”
父亲这才说:“娃,大是庄稼汉,一辈子跟土坷垃打交道,习惯了,没觉着受罪,我跟你妈在一起挺好,想家了你就回来看看我们。”
根西在家停了一周,父亲不让他沾庄稼的边儿,他是眼看着父亲割了麦再脱粒,然后扬麦、晒场,一点点将麦子弄回家里的。临走时,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世上的事就这么不如意,两年后,根西所在的那家化工厂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困境:化工原料价格猛增,化工产品却销不出去,全厂1000多名职工几个月发不下工资。厂里实在抵挡不住了,便痛下了改革的决心,决定减员增效,第一批减员百分之二十,根西首当其冲。
下岗了,根西好几天不吃不喝躺在床上,他毕竟已跳出农门了哇,现在怎么办?想来想去想不出个好法子来,根西只好爬起来狠狠地抽烟,但烟抽了一支又一支,还是没有好法子,根西就回到了家。父子俩静静地对坐着,良久,父亲终于开口了:“娃,土地是人的根啊,不行咱回来,只要有地就饿不死!”
根西掐灭了手中的烟,无奈地点了点头。
根西上地了,起初,那双稚嫩的手打出了许多血泡,他咬牙挺了过来。一年时间,他重新跟着父亲学会了种麦子,种玉米,种大豆,种各种蔬菜,根西成了种庄稼的好把式。
第二年,根西和父亲商量,说要种地就要种出名堂来,小打小闹不行。父亲赞许地点了点头。根西就承包了村里的60亩红土坡地,他雇了两个帮手在上面栽上烟苗,一天到晚忙碌起来。秋后,除了交清承包费、付清雇工的工资外,净挣两万元。根西成了当地有名的种田大户,当上了县里的劳动模范。
又是五月,山乡的小麦一片金黄,根西家的窑场地里,一条大汉正挥舞着镰刀在割麦,身后的空地上,码放着一排排整齐的麦铺。上午10点多,根西父亲来到地头,喊:“娃,回去吃饭。”
根西仍然弯着腰在那里割麦,他根本没听见父亲在叫他。父亲提高嗓门又喊了一声。
“啊,喔,饭熟了?”根西这才醒悟过来,缓缓地站起身,用肩膀上的手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父亲上前接下镰刀,用极快的速度将两铺麦合在一起,扎了一捆就要往肩上扛。根西抢过说:“我来拿。”然后手一提将麦捆放在了肩膀上。
五月的田埂上,走着一老一小两个庄稼汉。
(选自《语文世界》2009年第6期)
小说前后两次设置了割麦的情节,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
概括小说中根西父子这两个人物形象。
文章第二段划线的句子在结构上有何作用?请简要概述。
文章写根西“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又“无奈地点了点头”,“摇头”和“点头”的所反映的是一种怎样的心理?请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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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5题。
也说“许霆案”的宣判
——与苟峥嵘先生商榷 (有删改)
作者:金亭
   ①有幸拜读了苟峥嵘先生《许霆案重审判决书的法律瑕疵》一文,对该文观点不敢苟同,特呈浅见,与苟先生商榷。
   ②苟先生的观点大致如此:“判决书的关键环节存在明显漏洞”,“最终被判处5年,那就说明本应判处5年”,“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甚至死刑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有适用法律不当之嫌。“在核准的程序上存在问题”,“应是先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然后再宣判”,有程序不合法之嫌。而且判决生效用词也有些不当。
   ③苟先生在文中引用了“许霆案”重审判决书的最后几句话:“被告人许霆盗窃罪名成立,且盗窃金融机构数额巨大,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甚至死刑,但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对其减轻处罚,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④笔者无缘得见判决书,记忆中好像有篇报道也曾引用过这段话,但该报道称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甘正培,在宣判时说的最后几句话,而报道中似乎也提及判决的最后几句话,好像是“鉴于……根据我国《刑法》第××条、第××杀及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之类的,可惜笔者未作摘录。退一步说,即便判决书的最后几句话真如苟文所说,我们如只看最后几句话就妄下结论,未免也有断章取义之嫌,何况仅就判决书这一法律文书而言,以盗窃金融机构定罪,以从轻情节量刑,肯定是没有差错的,最多只是法律文书不够严谨而已。
⑤至于苟先生在文中提到“许霆案”的重审程序不合法一说,笔者以为是很幼稚的观点。首先是苟文对适用程序叙述自相矛盾,摘录原文相关句子如下:“其次,在核准的程序上存在问题。此案的正常程序应是,先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然后再宣判。事实上也是如此,此案早已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宣判本就是一种形式。”先是称核准程序不合法,后遂又认可“事实上也是如此”,岂不是自相矛盾?其次,苟先生似乎述说的是广州中院在未经最高院核准之前就宣判之程序是不合法的,这就更站不住脚了。所谓宣判,就是宣告判决,这个判决就是广州中院的判决,最高院能否核准都不影响宣判,对此,《刑诉法》162条、163条都作了明确规定,这种常识就不多说。
   ⑥苟先生的最后一个观点,则是针对“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这句话而议的,认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重审判决,即便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许霆也是可以上诉的,只有过了上诉期不上诉,判决才生效,而并非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就生效。”文中还称:“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才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并非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判决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其实苟先生引用法律条文犯了常识性错误,《刑诉法》才有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刑法》则不会有。又,既然《刑诉法》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才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那么怎么又有“并非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判决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之说呢?如果最高院的裁定就是终审裁定,那么“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就并无不对了。
⑦正如苟先生所说的那样,重审作为“如此万众瞩目的案件”的“许霆案”,即便是广州中院的主审法官业务最差,或是广州中院的审判委员会业务最差,也不至于出现如此的常识性错误吧,何况还有全国各地如同苟先生之类的司法界的专家、学者盯着本案呢?
17、以下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苟先生认为广州中院在未经最高院核准之前就宣判之程序是不合法的。作者否定了这一观点,认为即使最高法院不核准,广州中院也可以宣判。
B作者认为法院量刑不要过重,以从轻情节量刑,肯定都是没有差错的,最多只是法律文书不够严谨而已。
C苟先生认为判决书上的“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用词不妥,因为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过了上诉期不上诉,判决才生效。
D苟先生认为广州中院的主审法官和广州中院的审判委员会业务水平不高,作者也同意这种看法。
E苟先生认为“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甚至死刑,但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对其减轻处罚,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这种判决是错误的,因为他认为“无期徒刑”、“死刑”与“5年有期徒刑”之间相差太远。
F本文作者认为此案早已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广州中院的宣判本就是一种形式。
18、作者引用记忆中某篇报道相关内容(即第4段画线部分)想说明的是
A苟先生用做论据的判决词可能引用有误。
B 自己最近读过的一篇报道,观点也与苟先生不同。
C 判决生效用词也有些不当。
D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也不同意苟文的说法。
19、苟文认为许霆案重审判决书不妥共有哪几方面?请简要概括。每点不超过10 个字。
20、本文作者为什么认为苟文的观点站不住脚?请综合全文分点概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题。(共6分,每小题3分)
伏羲文化略论
贾书君
   从历代典籍的记载看,伏羲的文化贡献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作八卦,开启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源。《周易》、《史记》等典籍记载了伏羲“作八卦”的重要贡献,《礼记?礼运篇》注引《中侯握河纪》谈到与伏羲关系密切的“河图洛书”以及八卦:“伏羲氏有天下,龙马负图出于河,遂法之画八卦。”伏羲八卦中所蕴含的“天人谐和”的整体性、直观性的思维方式和辩证法思想,是中华文化的原点。另外,传说伏羲还确立了天文历法,发明网罟,教民渔猎,养六畜,造琴瑟,作音乐等。这些均反映了伏羲在文明和文化初创时的贡献。其次表现在民族因缘的凝聚上。史载伏羲“正姓氏,制嫁娶”。《路史》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正姓氏,通媒妁,以重人伦之本,而民始不渎。”姓氏的主要作用就是明血缘、别婚姻,纯正血统。不同部族的人分别有不同的姓氏,“同姓不婚,惧不殖也”,而各个部族间相互通婚混血,则奠定了中华民族的血脉基础。太昊伏羲氏还赋予我们民族以总徽号——龙。《左传?昭公十七年》载:“太昊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闻一多在《伏羲考》一文中指出,龙是“由许多不同的图腾糅合成的一种综合体,因部落的兼并而产生的混合的图腾”。龙图腾的形成,象征了中华民族主体血脉的汇聚和文化的奠基。从此,普天下的中国人都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龙的传人”。因此,我们可以说,太昊伏羲是人们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选择和确立起来的中华民族血缘和民族文化的象征。
   作为民族文化之源的伏羲文化,体现了伟大的创造精神、奉献精神、和合精神。从身体力行到抽象思维,从蛇图腾到象征中华民族的龙图腾,从单一部族到多民族大融合,伏羲作为“有圣德”的民族领袖和创世英雄,作为“有大智”的思考者和发明创造者,作为各民族团结协作、寻求生存与发展的历史象征,对中华民族的文明进步和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伏羲文化具有广泛的民族代表性,是最具民族凝聚力的精神纽带。确认伏羲的始祖地位,研究和弘扬伏羲文化,有利于维系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有益于团结和调动海内外同胞的共同情感,唤起中华民族的民族自豪感、认同感和敦宗睦族的赤子之情,促进民族团结、祖国统一。通过对伏羲及伏羲文化,特别是龙文化的起源、传播和发展轨迹的深入研究,有利于进一步探究中华文明的源流发展过程;有利于满足全球华人寻根谒祖的精神需求。学术界应加大力度,深化研究,不断推出新的成果,为弘扬民族文化做出新贡献。
(摘自2008年1月1日《光明日报》,有删节)
1.下列关于伏羲文化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伏羲文化在开启中华民族文化之源和奠定中华民族的血脉基础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B. 伏羲文化体现了中华民族伟大的创造精神、奉献精神、和合精神。
C. 伏羲文化是最具民族凝聚力的精神纽带,是因为它具有广泛的民族代表性。
D. 伏羲文化具有广泛的民族代表性,所以,也能让外国友人更认可中国文化。
2.下列对伏羲文化的研究成果和作用的说明,正确的一项是( )
A.对于伏羲文化的研究可谓源远流长,通过有记载的典籍看,最早可推溯到西汉时期的《史记》。
B. 据历代典籍记载,伏羲还确立了天文历法,发明网罟,教民渔猎,养六畜,造琴瑟,作音乐等。
C.龙图腾的形成,象征了中华民族主体血脉的汇聚和文化的奠基。而“龙”这一民族总徽号也是伏羲氏赋予我们的。
D.学术界加大对伏羲文化的研究力度,对推出新的研究成果和弘扬民族文化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5小题。
绘画史上的悲剧意识
中国历史上有过一些很出色的人物画家如顾恺之、阎立本、吴道子等等,他们的作品,或线条匀停紧挺,或设色富丽谐洽,或神貌逼真鲜明,我都是很喜欢的,但总的说来,他们所画的人物与他们自身的生命激情未必有密切的血缘关联。他们强调传神,但主要是很传神地在描绘着一种异己的著名人物或重要场面。有没有可能,让艺术家全身心的苦恼、焦灼、挣扎,痴狂在画幅中燃烧,人们可以立即从笔墨、气韵、章法中发现艺术家本人,并且从根本上认识他们,就像欧洲人认识拉斐尔、罗丹和梵高?
很多年以前北京故宫博物院举办过一次历代画展,我在已经看得十分疲倦的情况下突然看到徐渭的一幅葡萄图,精神陡然一震。后来又见到过他的《墨牡丹》《黄甲图》《月竹》,以及我很喜欢的《杂花图长卷》。他的生命奔泻出淋漓而又洒泼的墨色与线条,躁动的笔墨后面游动着不驯和无奈。
徐渭遭遇过复杂的家庭变故,又曾惶恐于政治牵连。他厌弃人世、厌弃家庭、厌弃自身,但他又多么清楚自己在文化艺术史上的千古重量,这就产生了特别残酷、也特别响亮的生命冲撞。而实际上他的佯狂背后埋藏的都是悲剧性的激潮。在中国古代画家中,人生经历像徐渭这样凄厉的人不多,即便有,也没有能力把它幻化为一幅幅生命本体悲剧的色彩和线条。
明确延续着这种在中国绘画史上很少见到的强烈悲剧意识的,便是朱耷。他具体的遭遇没有徐渭那样惨,但作为已亡的大明皇室的后裔,他的悲剧性感悟却比徐渭多了一个更寥廓的层面。他的天地全都沉沦,只能在纸幅上拼接一些枯枝、残叶、怪石来张罗出一个个地老天荒般的残山剩水,让一些孤独的鸟、怪异的鱼暂时躲避。这些鸟鱼完全挣脱了秀美的美学范畴,而是夸张地袒露其丑,以丑直锲人心,以丑傲视甜媚。它们是秃陋的,畏缩的,不想惹人,也不想发出任何音响的,但它们却都有一副让整个天地都为之一寒的白眼,冷冷地看着,而且把这冷冷地看当作了自身存在的目的。它们似乎又是木讷的,老态的,但从整个姿势看又隐含着一种极度的敏感,它们会飞动,会游弋,会不声不响地突然消失。毫无疑问,这样的物象也都走向了一种整体性的象征。
比朱耷小十几岁的原济也是明皇室后裔,用他自己的诗句来说,他与朱耷都是“金枝玉叶老遗民”。他虽与朱耷很要好,心理状态却有很大不同,精神痛苦没有朱耷那么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与更广阔的自然有了深入接触,悲剧意识有所泛化。但是,当这种悲剧意识泛化到他的山水笔墨中时,一种更具有普遍意义的美学风格也就蔚成气候。沉郁苍茫,奇险奔放,满眼躁动,满耳流荡,这就使他与朱耷等人一起与当时一度成为正统的“四王”(即王时敏、王鉴、王翠、王原祁)潮流形成鲜明对照,构成了很强大的时代性冲撞。有他们在,不仅是“四王”,其他中国绘画史上种种保守、因袭、精雅、空洞的画风都成了一种萎弱的存在,一对比,在总体上显得平庸。
徐渭、朱耷、原济这些人,对后来著名的“扬州八怪”影响极大,再后来又滋养了吴昌硕和齐白石等现代画家。中国画的一个新生代的承续系列,就这样构建起来了。
12.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作者批评顾恺之等人,是因为他们的画太精致。
B.作者认为顾恺之等人的作品能传神地描绘出客体形象。
C.朱耷画的鸟并不具体象征什么,而是与残山剩水一起指向一种独特的精神氛围。
D.徐渭、朱耷、原济的画都走向了一种整体性的象征。
E.正因为徐渭厌弃人世、厌弃家庭、厌弃自身,所以才会在文化艺术史上产生特别残酷、也特别响亮的生命冲撞。
13. 下列对文本中有关绘画史上的“悲剧意识”的表现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拉斐尔、罗丹和梵高等艺术家全身心的苦恼、焦灼、挣扎、痴狂通过笔墨、气韵、章法表现出来。
B.一种“沉郁苍茫,奇险奔放,满眼躁动,满耳流荡”的具有普遍意义美学风格。
C.把凄厉的人生经历幻化为一幅幅生命本体悲剧的色彩和线条,躁动的笔墨后面游动着不驯和无奈。
D.在纸幅上以残山剩水、孤独的鸟、怪异的鱼这些形象冷眼看着天地。
14. 结合原文,请简要分析徐渭、朱耷、原济三人画风成因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15.作者说,朱耷的悲剧性感悟比徐渭多了一个更寥廓的层面,为什么这样说?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生命探测仪
在遭受地震蹂躏的灾区,许多村镇被夷为平地,到处是残垣断壁和飘飞的尘土,究竟有多少灾民被困在废墟下,还难以统计。如何快速搜救废墟下奄奄一息的伤员,称为救灾的焦点和难点。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命迹象也越来越弱。救援人员为了能及时发现废墟下的伤员,使用了一种高科技救生仪——专用于搜救灾难中被困人员的“生命探测仪”,救援人员可以透过混凝土、砖、雪、冰和泥浆,探测人力无法到达的区域是否还有生命迹象,从而实施救援。
在海地地震、汶川地震救援工作中应用最多的生命探测仪,根据不同的原理分为光学生命探测仪、热红外生命探测仪和声波生命探测仪。
光学生命探测仪,又被称为“蛇眼生命探测仪”,是利用光反射进行生命探测的仪器。仪器的主体非常柔韧,像通下水道用的蛇皮管,能在瓦砾堆中自由扭动。仪器前面有细小的探头,可以深入极微小的缝隙探测,类似摄像仪器,将信息传送回来,救援人员利用观察器就可以把瓦砾深处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
热红外生命探测仪则具有夜视功能。它的原理是通过感知温度差异来判断不同的目标。因此在黑暗中也可照常工作。热红外生命探测仪在感知人是否存活方面很擅长。它能够探测并且显示出被困者身体的热量,从而帮助救援人员很快确定被埋在废墟底下或隐藏在尘雾后面的被困者的位置。
声波振动生命探测仪寻找生命靠的是识别被困者发出的声音。这种仪器有3个至6个“耳朵”——振动传感器,它能根据各个“耳朵”听到声音先后的微小差异,采用逼近法来判断幸存者的具体位置。说话的声音对它来说最容易识别,因为设计者充分研究了人的发音频率。如果幸存者已经不能说话,只要用手指轻轻敲击,发出微小的声响,也能够被它听到。即便被埋在一块相当严实的大面积水泥楼板下,只要心脏还有微弱的跳动,探测仪也能探测出来。
还有一种是美国研制的生命探测仪,著名的地球物理学家、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大卫•席思创造性地将雷达超宽频技术应用于安全救生系统的问题,使搜救工作比以往更迅速、更精确,也更安全。
超视安全系统是一个由以下主要部件组成的传感器;一个发送超宽频信号的发送器、一个探测接收返回信号的接收器、一台用于读入接收器信号并进行处理的电脑。生命探测仪实际上是一个呼吸和运动探测器,可以在30秒内探测出一定范围内遇险者的运动和呼吸,可以穿透障碍物(如钢筋混凝土砖墙、柏油层、泥石流和雪崩造成的积雪)进行探测,不受声音和背景噪音的影响。雷达信号发送器连续发射电磁信号,对一定空间进行扫描,接收器不断接收反射信号并对返回信号进行处理分析。如果被探测者保持静止,返回信号是相同的;如果目标在动,则信号有差异。通过对不同时间段接收的信号进行比较分析,就可以判断目标是否在动。生命探测仪是通过测试被探测者的呼吸运动或者移动来工作的。由于呼吸的频率较低,一般每秒1次到2次,就可以把呼吸运动和其他较高频率的运动区分开来。测移动的原理也大致是这样。超视安全系统公司的天线是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指定的两种火星探测器地质雷达天线之一,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非常微弱的运动,加上功率强大的数据处理分析系统,是安全救生部门最好的帮手。
(选自《现代科技》2008年第8期)
下列对生命探测仪的说明,不准确的一项是()

A.声波振动生命探测仪采用振动传感器来识别被困者发出的声音,并根据声音先后的微小差异来判断被困者的具体位置。
B.生命探测仪是一种用于探测生命迹象的高科技救援设备,包括光学生命探测仪、热红外生命探测仪和声波生命探测仪等。
C.热红外生命探测仪通过探测并显示被困者身体的热量,以帮助救援人员确定被困者的位置,不受光线的影响。
D.光学生命探测仪利用光反射来进行生命探测,整个仪器柔韧无比,能够于瓦砾堆中自由扭动,获取瓦砾深处的情况。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热红外生命探测仪白天、黑夜皆可工作,在感知被困者是否存活方面有独特作用。
B.光学生命探测仪获取信息靠的是仪器前面的细小探头,救援人员可以用它把瓦砾深处的情况看得清楚。
C.超视安全系统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不易受背景噪音、现场地形等不利因素影响。
D.声波振动生命探测仪能够很容易地识别出被困者的说话声、肢体活动声及心脏跳动声。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光学生命探测仪之所以被称为“蛇眼生命探测仪”,是因为其探头有似自由扭动的蛇头部的眼睛一般.
B.超视安全系统糅合了所有传统探测仪的优点和长处,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生命探测仪器。
C.超视安全系统可以称为“雷达生命探测仪”,与其他类型的生命探测仪相比,有更广泛的应用前景。
D.在汶川地震救援工作中,生命探测仪为被困人员的获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奔跑的母亲
文/姜钦峰
黑马!又见黑马!
当她第一个冲过终点线时,整个赛场沸腾了。不可思议,在高手如云的国际马拉松比赛中,冠军竟然是个训练仅一年的业余选手!
27岁的切默季尔,肯尼亚的一名农妇,因此一举成名。
切默季尔的全家都住在山区,她的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除了种地一无所长。一年前,切默季尔还一筹莫展,为无法给四个孩子供给学费暗自伤心。丈夫抽着闷烟安慰她:“谁叫孩子生在咱穷人家,认命吧!”
如果孩子们不上学,只能继续穷人的命运!难道只能认命?她不甘心。
当地盛行长跑运动,名将辈出,若是取得好名次,会有不菲的奖金。她还是少女时,曾被教练相中,但因种种原因未果。此刻,她脑中灵光一闪:不如去练习马拉松!
马拉松是一项极限运动,坚强的意志和优秀的身体素质缺一不可。她已近27岁,没有足够的营养供给,从未受过专业基础训练,凭什么取胜?冷静之后,她也胆怯过,可是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如果连做梦的勇气都没有,那永无改变的可能。
丈夫最后也同意了她大胆的“创意”。第二天凌晨,天还黑着,她就跑上崎岖的山路。只跑了几百米,她的双腿就像灌了铅一般。停下喘口气,她接着再跑。与其说是用腿在跑,不如说是用意志在跑。跑了几天,脚上磨出无数的血泡。她也想打退堂鼓,可回家一看到嚷着要读书的孩子,她又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不能退缩!她清醒地知道,这是唯一的一线希望!
训练强度逐渐增加,但她的营养远远跟不上。有一天,日上竿头,她仍然没有回家,丈夫担心出事,赶紧出门寻找,终于在山路上发现了昏倒在地的妻子。他把妻子背回家里,孩子们全部围了上来,大儿子哭着说:“妈妈,不要再跑了,我不上学了!”她握着儿子的小手,泪水像断线的珠子涌出,一言不发。次日一早,她又独自一人,跑在了寂静的山路上。
经过近一年的艰苦训练,切默季尔第一次参加国内马拉松比赛,获得了第七名的好成绩,开始崭露头角。有位教练被她的执著深深感动,自愿给她指导,她的成绩更加突飞猛进。
终于,切默季尔迎来了内罗毕国际马拉松比赛。为了筹集路费,丈夫把家里仅有的几头牲口都卖了,这可是家里的全部财富……发令枪响后,切默季尔一马当先跑在队伍前列,这是异常危险的举动,时间一长可能会体力不支,甚至无法完成比赛。但为了孩子,为了家庭,她豁出去了。
或许上帝也被切默季尔的真诚所感动。她一路跑来,有如神助,2小时39分零9秒之后,她第一个跃过终点线。那一刻,她忘了向观众致敬,趴在赛道上泪流满面,疯狂地亲吻着大地。
突然冒出的黑马,让解说员不知所措,手忙脚乱,忙活了好半天才找齐她的资料。
颁奖仪式上,有体育记者问她:“您是个业余选手,而且年龄处于绝对劣势,我们都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力量让您战胜众多职业高手,夺得冠军?”
“因为我非常渴望那7000英镑的冠军奖金!”此言一出,场下一片哗然。她的话太不合时宜,有悖于体育精神。切默季尔抹去泪水,哽咽着继续说:“有了这笔奖金,我的四个孩子就有钱上学了,我要让他们接受最好的教育,还要把大儿子送到寄宿学校去。”喧闹的运动场忽然寂静,人们这才明白,原来,孩子才是她奔跑的力量。瞬间,场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那是人们对冠军最衷心的祝贺,也是对母亲最诚挚的祝福。
切默季尔成了肯尼亚的偶像,有人说她是长跑天才,有人说这是贫困造就的冠军,还有人说无需理由,这就是一个奇迹。是的,又一个体育奇迹:不过缔造者并非职业运动员,而是,母亲!
文章第一段连用两个感叹句:“黑马!又见黑马!”结合文本分析这句话的作用。
文章用较长篇幅介绍了切默季尔练习马拉松的背景材料,这样写有何作用?
文章结尾说:“是的,又一个体育奇迹:不过缔造者并非职业运动员,而是,母亲!”请分析其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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