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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家狗”——我读《论语》 
李零

什么叫“丧家狗”?“丧家狗”是无家可归的狗,现在叫流浪狗。无家可归的,不只是狗,也有人,英文叫homeless。
读《论语》,我的感受,两个字:孤独。孔子很孤独。现在,有人请他当心理医生,其实,他自己的心病都没人医。
我想告诉大家,孔子并不是圣人。历代帝王褒封的孔子,不是真孔子,只是“人造孔子”。真正的孔子,活着的孔子,既不是圣,也不是王,根本谈不上什么“内圣外王”。“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这是明明白白写在《论语》里面的。子贡说,孔子是“天纵之将圣”,当即被孔子否认。读我的书,你会明白,为什么孔子不接受这个荣誉,而他的学生一定要给他戴上这顶帽子。
我宁愿尊重孔子本人的想法。孔子不是圣,只是人,一个出身卑贱,却以古代贵族(真君子)为立身标准的人;一个好古敏求,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传递古代文化,教人阅读经典的人;一个有道德学问,却无权无势,敢于批评当世权贵的人;一个四处游说,替统治者操心,拼命劝他们改邪归正的人;一个古道热肠,梦想恢复周公之治,安定天下百姓的人。他很栖皇,也很无奈,唇焦口燥,颠沛流离,像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这才是真相。
当年,公元前四九二年,六十岁的孔子,颠颠簸簸,坐着马车,前往郑国,和他的学生走散。他独自站在郭城的东门外等候。有个郑人跟子贡说,东门外站着个人,脑门像尧,脖子像皋陶,肩膀像子产,腰以下比禹短了三寸,上半身倒有点圣人气象,但下半身却像丧家狗。子贡把他的话一五一十告诉孔子,孔子不以为忤,反而平静地说,形象,并不重要,但说我像丧家狗,很对很对。
在这个故事里,他只承认自己是丧家狗。
孔子绝望于自己的祖国,徒兴浮海居夷之叹,但遍干诸侯,一无所获,最后还是回到了他的出生地。他的晚年,年年伤心。丧子,哀麟,回死由亡,让他哭干了眼泪。他是死在自己的家中——然而,他却没有家。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知识分子的宿命。
任何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都是丧家狗。

其次,我想讲一下,为什么过去我不爱读《论语》,现在却卖劲儿读《论语》,而且是当做一部最重要的经典来读。
我先讲不爱读《论语》是怎么回事。
这本书,我中学就读,但不爱读。当年读《论语》,我的感受是,此书杂乱无章,淡流寡水,看到后边,前边就忘了,还有很多地方,没头没尾,不知所云,除了道德教训,还是道德教训,论哲理,论文采,论幽默,论机智,都没什么过人之处。这是第一。
第二,予生也晚。我是生于旧社会,长于红旗下,崔健唱的,“红旗下的蛋”。我不爱读《论语》,不是因为我只见过批孔,没见过尊孔。近百年来,尊孔批孔,互为因果,互为表里,经常翻烙饼。它与中国备受欺凌的挫折感和郁积心底的强国梦,有着不解之缘,跟意识形态有关,还有民族心理推波助澜,忽而自大,忽而自卑。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拿孔子说事儿。谁要说,不读《论语》就无以为人,现在世道人心这么坏,都是因为不读《论语》,不敬孔子,那就过了。

过去,我不爱读《论语》,还有个原因,是我不爱听人说教。人上点年纪,以为曾经沧海,就可以当道德老师,我以为是为老不尊。
我总觉得,不问世道好坏,上来就说好人多,既无标准,也无统计,这种说法,极不可靠;好人活着做好事,做了好人好事,注定有好报,也是陈词滥调。事情哪有这么巧?
我理解,道德和秩序,秩序更重要。比如“文革”,不是因为没道德才没秩序,而是因为没秩序才没道德。道德很脆弱,也很实际。说好就好,说坏就坏。比如,挤公共汽车,人太多,车太少,秩序大乱,谁排队,谁甭想上;汽车可以让座,火车就没人让,里面的道理很简单。道德,甭管多好,社会一乱,说垮就垮,越是没道德,才越讲道德。
道德不是讲出来的。历史上,国家一治一乱,道德时好时坏,太正常。远了不说,明朝末年怎么样,清朝末年怎么样?野史笔记、旧小说还在,人和现在一般坏,甚至更坏。您别忘了,那时道德归谁管?正是孔老夫子。
现在的“孔子热”,热的不是孔子,孔子只是符号。
社会失范,道德失灵,急需代用品。就像戒烟的抽“如烟”,暂时过嘴瘾。有人呼吁的乡约民规或宗教道德,也都是如烟。代用品,只要能代就行,不定是哪种。
( 注:本文有删节,作者李零为北京大学教授。)
第一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作者认为孔子不是圣人而是丧家狗,为什么?
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现在的‘孔子热’,热的不是孔子,孔子只是符号。”
这句话的理解。
道德重要,还是秩序重要?你的观点是什么?谈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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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类文本阅读(共21分)
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
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B.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C.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D.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E.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共26分。
高棉的微笑
在人类自古至今的所有表情中,微笑是最温暖贴切,并且能够到达心灵深处的情感见证。
在我们内心,微笑就是幸福的代词。人生是追求幸福的一个漫长过程,只是这个过程太遥远漫长。科学的发展使人们弃用苦行跋涉,改用高速的火车、飞机乃至火箭奔向前方。然而幸福依然隐藏在宇宙深处。
高棉的微笑是人类历史上最恒久的微笑,它被雕刻在与地球同龄的石头上。
在踏上柬埔寨的土地之前,我只知道那是一个苦难而贫穷的国度——这个国家从1945年之后就战争不断。地球上埋设的l亿枚地雷,其中就有1000万枚播种在柬埔寨18.1万平方公里的马蹄形国土上。我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这不是一次幸福之旅、微笑之旅;最初,我只想试图穿透一片无边的密林,窥视一个古老王朝的隐秘历史。
但一踏上柬埔寨的土地,我却感到了久违的宁静。当全球化扩张到了世界每一个角落的时候,柬埔寨的丛林仍坚守着土地的原色。此时,高棉的微笑出现在我眼前。
巴戎庙是吴哥古城的中心,公元12世纪吴哥王朝的加亚巴尔曼七世矗立其中。那是一张庄严的脸,展示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笑容,是这个国家的标志。他在雄伟壮观的巴戎庙的石头上微笑了千年。在阳光雨露下,他将自己的表情化成了高棉的一粒种子,种植在柬埔寨的土地上,最终变成花朵盛开在柬埔寨人沧桑的脸上。
柬埔寨是一个饱经战乱的国家,战争给人类心灵造成的无情创伤是无法用时光抚平的。
我在路边上看到了一群席地而坐的柬埔寨人,他们是一群快乐的演奏者。当我发现这群演奏者席地而坐,旁边都摆放着一只假肢的时候,我才发现路边那块醒目的木牌。木牌上“地雷受害者”几个汉字子弹一般击中了我。地雷受害者,是这一群高棉汉子共同的身份,他们身旁的假肢,是战争残酷和人生不幸的一张证明。然而这群不再年轻的柬埔寨汉子,只是静静地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中。演奏者黧黑瘦削的脸上,有着低垂而沉静的眼神,绝无招揽乞求。只有当我们在他们面前投放不同币种的小额钞票时,他们才会抬起头,用微笑和颔首表示感谢。他们的表情同巴戎庙石头上加亚巴尔曼的高棉微笑如出一辙。
我在路边找了一个水果摊休息。水果摊的摊主是个青年女子。语言堵塞在柬埔寨丛林中的小路上,无法通行。女摊主便始终用微笑同我们交流,她很麻利地斫开了坚硬的椰子,一股清澈甘甜滋润了几个异国游客焦渴的口唇,高棉的味道像微笑一样漫过我们的心田。
就凭着一个廉价的椰子,我们在小摊的木凳上休息了一个多小时。不断有人过来购买饮料和香烟,摊主忙碌着,她总是不忘向坐在一旁聊天的我们展示微笑,她没有因我们久久地占用她有限的几个座位而厌烦和不满。她的牙齿白净无瑕,露齿一笑,仿佛宽容了我们的麻烦和打扰。卖椰子的柬埔寨女人年轻,却并不美丽,但是她的微笑让我感到温暖和亲切。她的表情是高棉的微笑开出的玫瑰。
柬埔寨是一个尚未被全球化侵占的国家,所以它的微笑历经千年依然那么纯真安详。散文家祝勇说:“全球化正在抹平空间的差异,仿佛一切都可以通用和置换,包括人和物,只有大地的面貌除外。后者拒绝参加这一拙劣的游戏,始终如一地坚守着原有的角色。当我们无法根据口音、人种、商品、建筑甚至风俗来分辨自己所处的空间位置时,我们便需要向大地询问,并通常能够得到准确的答复。”确实如此,在全球化疯狂扩张的今天,微笑的高棉,正是这样一块可以给我们指引和答复的大地
高棉的微笑,是人类最幸福的表情。这样的微笑,只要见过一面,就会雕刻在你的脑海里,终生不会忘记。它已经倾倒人类千年,让我们从任何一个方向,都能听到了安详的钟声。
(取材自詹谷丰散文《一个男人的微笑》)
下面对文本的解说正确的两项是

A.因为高棉的微笑被雕刻在石头上,它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最恒久的微笑。
B.文章对地雷数量的介绍,直接突显了柬埔寨人民长期受战争折磨的苦难。
C.只有经苦行跋涉,而非用高速的火车、飞机乃至火箭,才可以找到幸福。
D.“我”本意是窥视一个古老王朝的隐秘历史,却无意发现了幸福的根源。

E.战争给人类造成无法抚平的创伤,微笑却可以使高棉汉子完全忘记痛苦。
本文写到三种微笑的“高棉人”:加亚巴尔曼七世、快乐演奏者、水果摊女主人,请概括地说出,从这三种人的微笑中,你分别读出了什么?
结合上下文,解释“在全球化疯狂扩张的今天,微笑的高棉,正是这样一块可以给我们指引和答复的大地”一句的含意。
文中说“高棉的微笑,是人类最幸福的表情”,依据文本并结合自己的经验体会,谈谈你对这句话的感悟。字数在150字左右。

阅读《范爱农》选段,完成小题。共6分。
①不久,忽然从同乡那里得到一个消息,说他已经掉在水里,淹死了。
②我疑心他是自杀。因为他是浮水的好手,不容易淹死的。
③夜间独坐在会馆里,十分悲凉,又疑心这消息并不确,但无端又觉得这是极其可靠的,虽然并无证据。一点法子都没有,只做了四首诗,后来曾在一种日报上发表,现在是将要忘记完了。只记得一首里的六句,起首四句是:“把酒论天下,先生小酒人,大圜犹酩酊,微醉合沉沦。”中间忘掉两句,末了是“旧朋云散尽,余亦等轻尘”。
④后来我回故乡去,才知道一些较为详细的事。爱农先是什么事也没得做,因为大家讨厌他。他很困难,但还喝酒,是朋友请他的。他已经很少和人们来往,常见的只剩下几个后来认识的较为年青的人了,然而他们似乎也不愿意多听他的牢骚,以为不如讲笑话有趣。
⑤“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他时常这样说。
得到范爱农的死讯,作者先“疑心这消息并不确”,却又觉得“极其可靠”,前后表述是否矛盾?请简要分析。
作者写“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一句的用意是什么?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每题3分,共18分。
中国现当代作家写人物的,可谓高手如云,汪曾祺无疑是里面的佼佼者。不过汪曾祺常分不清自己写的是小说还是散文,人家说是什么他就表示同意。比如他写的《故乡人》,你要非说是小说,也未必不可以。好比买千里马,能够日跑千里就行了,不一定非得计较是黑是黄是公是母。我们不妨从它所表现的情致入手,去感悟、去 (品味/品鉴)。忘了名目去看文,再忘了文去看人,最后人文忘,得到一片光明澈的心,这是阅读的 (高尚/高贵)境界。
把人物写好,方法很多。但是挖空心思去磨“方法”,又不一定能够写好。鲁迅和汪曾祺都不是先设计好了方法才去写作的,他们首先是“要写”,然后才是“会写”。鲁迅说“□□□□□□□□”,老舍自称“写家”,他们是何其看重那个“写”啊。如果我们对于笔下的东西没有“要写”的 (迫切/急切)愿望,那种种方法恐怕都无用武之地,最后采用的只能是“挤牙膏”的方法。
心中有东西要写,才能避免没话找话,无病呻吟。“要写”,好比一盏明灯,把你所写的那间屋子照得亮堂堂的,下边具体“怎么写”,就不难纲举目了。
目的明确、充满自信的好文章,根本用不着在写法上故弄虚。巴金先生多次强调自己是“无技巧”作家。“写作目的”明确了,“写作方法”往往会随之涌来,水到渠成。司马迁写了那么些列传,体例、方法都差不多,却不使人因为“雷同”而感到厌烦,这里的关键在于他知道为什么要写,他有让笔下的人物随着文字“藏之名山,传之后世”的自信。他把一些反抗正统秩序的“自掌正义”的人写入《游侠列传》,这本身就是惊世俗之举。至于具体写法,如同评书里常说的,是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文中加点字的注音或字形都正确的一项是

A.佼佼者(jiāo)
B.磨(zhuó)人文
C.澈(chéng)故弄
D.惊世俗(hài)纲举目

在文中方格处填入下列诗句,最符合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的一项是

A.吟罢低眉无写处 B.文章得失不由天
C.敢遣春温上笔端 D.于无声处听惊雷

在文中甲乙丙处依次填入词语,恰当的一项是

A.品鉴高贵急切 B.品味高贵急切
C.品鉴高尚迫切 D.品味高尚迫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姑苏看水
张宏
1一个北方人,初到江南,对水多少有些惧怕。
2街上的地面是湿漉漉的,屋里的被褥用手一摸,也有些莫名的潮意。在这个秋末,北方早已是艳阳高照,这里却到处被一层水的薄纱笼罩,像一个戴着纱巾的女人,怕风吹日晒弄粗了脸。
3但是,如果你住下了,就慢慢地体会到它的好,体会到它的造化。水,简直就是这里无所不在的魂魄。
4你走在苏州的路上,会发现始终是被水包围着。
5在古城里,河道被大桥和小桥所联缀,与街道或平行或交错,使城市变成水的棋盘。岸边的石条,被河水浸润得不辨颜色,远远的就像一本本文字斑驳的古书叠摞着,河有多长,这书的岸就有多长。至于古老的护城河,据说从伍子胥在这里选址建了吴都,两千五百年来,就从未改变过它的波光粼粼的壮阔。
6在城外,车子不论是在高速路上疾驰,还是在乡野间的小路上盘桓,你一抬眼,就能看到水。有时是在苍瓦粉墙的农舍间闪出一爿波光,更多的则是从你目光所及的辽远处,一直铺展到你的近前,或如沧海烟云,或如映空巨镜,横亘眼前,不管你的车开得多快,它总是不离你的视野。
7这是姑苏水,给人的第一印象。
8可是,当你回过神来细细品味这个城市的时候,你又能看到不同的水。在古街的老屋,临窗而坐,当阳光从屋后的河面散漫地折射在房顶,你手把着一杯茶,嗅着杯里的清香,你就开始更深地体会这里的水。
9当年白居易做苏州刺史,曾写下“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的诗句,足见这里的葱茏与繁盛。但是这个自古来的商贾云集之地,城外稻香鱼肥的沃野和市内万舻充塞的河道,没有一处不是被水所承载和滋润的。一代又一代人的劳作,使水在这儿变得温柔,它顺从地流进流出,带来满城的舞榭歌台和园林胜迹。逐渐的,这水的温柔也就浸润到人的气质里。姑苏人讲话的吴音,就如同评弹和昆曲,姑苏人接人待物的举止也少见粗俗,这不能不说是姑苏水的好处。
10人类历史上,水向来是文明的先决条件,姑苏之不就是这样造化出了吴文明和吴文化。不能想象,没有姑苏的水,会是什么样子?没有姑苏水,也就没有了花窗照影的浪沧亭,没有了夏日临荷的拙政园,更没有了江枫渔火的《枫桥夜泊》。当然,首先是没有了“可以复衣天下”的丝锦之饶。据说,因为姑苏的桑树近水而植,其叶肥嫩,故苏丝极柔且高产,才用它织出了名冠天下的绸缎。网狮园边至今还在的清朝织造署旧址和苏州丝绸博物馆里精美绝伦的双面苏绣,就是姑苏之水物质和精神双重价值的佐证。
11水带来了富裕,也才能带来灵气,带来姑苏人灿烂与张扬的精神世界。就像姑苏水,可以给你泡出香喷喷的碧螺春,也可以给你酿出辣烈烈的三白酒。范仲淹、唐伯虎、文征明、金圣叹、陆文夫,只要点一点这些灿若星辰的名字,就不难看出姑苏之水的灵性。
12但姑苏水也有坎坷的时候。苏州北郊,有尚湖,静卧虞山南麓。这片水,相传由姜太公在此钓鱼而名,芦黄荻白、池杉挺翠的湖畔,还能找到当年的唐寅系舟处,山水间散落着曾孟朴、翁同和、黄公望、王石谷、瞿景淳,乃至钱谦益和柳如是的墓碑。凄凄芳草和茂茂青竹,掩不住后人凭吊的足迹。但在“人定胜天”的日子里,一湖碧波竟被抽干,“以粮为纲”,垦成农田。从此,干涸的秧田,应对着当空的烈日,这里的人也只能成为匍匐在地上的工具。
13“云本无心水自闲”,今天站在退耕还湖后的尚湖边,品味白居易写姑苏之水的这一句诗时,别有一番滋味。谁说云水无心?姑苏之水,在它的温柔里面,分明也还掺着一股执倔与刚韧!
14水与人,人与水,也许就是这么有意无意地相处着。但你来过苏州,对水,会有一种肌肤之亲的感觉,并且觉得这里,是天底下,人与水,水与人,浓情蜜意的一个所在。
姑苏的水给作者的第一印象是怎样的?

姑苏水创造了哪些重要的价值?请根据文意进行概括。

赏析第5段和第11段中划线句子。
(1)
(2)
作者认为姑苏的水具有怎样的灵性?文章结尾为什么说姑苏“是天底下,人与水,水与人,浓情蜜意的一个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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