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问题。
穿旗袍摆地摊的女人
①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小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伺奉一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也不是很能干,忠厚木讷,在一工地上做杂工。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女人有如瀑的长发,她喜欢梳理得纹丝不乱,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衣料,却显得款款有致。她哪里像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
②一段时期,小街人茶余饭后,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了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③那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议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前去转转。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两件小商品。
④几年后,女人攒了钱,贷了一部分款,买了一辆中巴车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驾照,做了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随着车子来回跑,热情地招徕顾客。在来来去去的风尘之中,她照例是盘了发,穿着旗袍,清清丽丽的一个人。她的车也跟别家的车不同,车里被她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坐垫,淡紫色的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
⑤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竟很意外地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部赔进去了,还搭上一辆车和十几万的债务。她的腿部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下子倒下去是爬不起来的了。可是半年后,她却在街头出现了,干着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儿。她照旧盘发,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但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挂上明亮的笑容。
⑥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而是买了一辆出租车。过两年,小镇有人来,问及那个女人。小镇人说,她现在发达了,家里有两辆车子,一辆跑出租,一辆跑长途。最近又听小镇人说,女人新盖了三层楼房。我问,她还盘发、还穿旗袍吗?小镇人就笑了,说,如果不盘发,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没见老
本文第①段的文字与鲁迅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一样,都包含着许多的“矛盾”。试用一句话概括第一段中最突出的“矛盾”,并简要比较两篇文章的作者在似乎矛盾的内容描写中,对人物所持的褒贬态度的不同。
试从内容和写法两个角度对第二段划线句子进行赏析。(4分)
第一段中说“她哪里像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阅读②至⑤段,说说文章是通过哪几个事例表现主人公“活得从容而优雅”的?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主人公是个什么样的人?
读完这篇文章,你获得了怎样的人生启迪?联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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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列选文,然后回答问题。17分
钟点工的三千元晚宴
那天,她被邀请去吃饭。
是她的主人邀请她去吃饭,她听儿子说,那里的饺子特别好吃,当然,儿子也没有吃过,是班里的同学说的。
她一直很自卑,不善言辞。给儿子去开家长会时,总是一言不发的那个。儿子鼓励她说,妈,你应该笑啊,你笑时多好看啊。
儿子虽然出身寒微,可是一直很努力。她也总包饺子给儿子吃,但儿子说,他的同学们说了,那里的饺子好吃极了。说这话的同学,家里的父母不是有钱人就是当官的,只有儿子,是没有机会去那样的饭店的。
因为,她只是一个清洁工,有时间的时候,给有钱人家做钟点工。她的儿子和这家女主人的儿子居然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女主人开着本田车,和她一样的年龄,可穿的衣服十分昂贵,哪一件都要几千块。有一次她给女主人洗衣服,一不小心把真丝的衣服烫坏了,女主人发了很大的火,她想辞职,可女主人说:“你老实,还勤快,别辞职了,算我不对。”
她没有想到女主人会请她吃饭。
正是母亲节。女主人说,“你打车到丽晶饭店207等我,我一会儿就到。”她哪里舍得打车,还是坐了公共汽车,然后又倒了一次车,下车后又步行了一里多地。
丽晶饭店在这个城市的边上,豪华而充满了浪漫气息,里面种满了高大的热带植物,她进去就蒙了。服务生把她引到207,她进去,看到一屋子女人,华衣丽影,只有她,寒酸地站在那里。
有人说:“你是谁呀?走错门了吧,是不是打扫房间卫生的?”
“这是207吗?”她问。“是呀,你找谁?”她正茫然拘束间,女主人到了,她拉着她的手说:“这是我的朋友,今天母亲节,和我们一起过个节。”
很显然,她不是这类人,她们都有车有很体面的工作,或者老公是这个局那个局的局长。她没有老公,老公前年出车祸死了,她只是一个人,带着一个l2岁的孩子。
“来,坐,”女主人拉着她的手说,“来,你点菜。”她有些发傻,因为她从来不会点菜。
她也去过饭店,带着儿子,一张嘴就是鱼香肉丝,八块钱,一大盘子,儿子馋了的时候,她就带着他去吃。
现在,面对眼花缭乱的菜谱,她摆着手说:“不会,我不会点。”
她是真的不会点。
女主人熟练地点着菜,那些菜名她听也没听过,那些客人们还在悄悄地观察她,议论她。菜上来之后,她看到一盅粉丝一样的东西,她说:“这粉丝味道好。”所有人都笑了,她也跟着笑。女主人说:“那是鱼翅呀。”她的脸红了,她们相互敬着酒是洋酒,她也喝了一点儿,一下就呛了,洋酒怎么会这个味道?还这么贵?!她实在是想不清楚。
主食上的是饺子,各种各样的饺子,的确是好吃,她吃得很多,最后都吃撑了。到现在,她仍然不明白女主人为什么请她,为什么让她和这些有钱的女人们在一起?
散了的时候女主人让她把饺子和剩菜打了包,开车送她回家。她小心翼翼地问:“这一桌子菜多少钱啊?”女主人说:“没多少,三千多。”她出了一身冷汗,三千多,那得包多少饺子吃啊?
她婉转地问女主人为什么请她,女主人说:“没事,今天母亲节,也是你的节日,就是在一起吃个饭。”
回到家,饺子还热着,她叫儿子:“快来吃,丽晶的饺子,你最想吃的!”儿子说,是不是谁带你去的,她说:“是呀,你怎么知道?”
儿子说:“有一次我去她家里找你,你不在,我遇到她.她问我,母亲节快到了,你想送给你妈妈什么礼物?我想了想,我也没钱呀,我就和她说,如果有钱,我就请你去丽晶饭店吃饭。”
儿子还说,当时女主人摸了一下他的头,然后说:“你的愿望会实现的。”
她知道女主人为什么请她吃饭了,因为,她满足了一颗少年的心;她要向人们证明: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平等的,无论贫贱富贵。
就是从那天起,她不再自卑。扫大街怎么了?没有老公怎么了?她是一个母亲,和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她有爱,有自尊,有听话好学的儿子,还有一个理解她的女主人。
她应该做一个自信的母亲,好好地生活,为了儿子,为了自己,为了女主人的那片苦心。
小说中女主人为什么要请钟点工赴豪华晚宴?(2分)
答: ______
根据小说情节,说说女主人是怎样一个人,她最宝贵的品质是什么?(4分)
答:______
小说第三段为何要写到钟点工的自卑?(3分)
答: ______
小说的主人公是谁?请说明理由。(4分)
答: _____
小说的标题好不好?为什么?(4分)
答: _____

现代文阅读:
最好的圣诞礼物
庞启凡编译
⑴我们是餐厅里唯一带着小孩吃饭的家庭。我让埃里克坐在一张高椅上。我注意到餐厅里的每一个人都安静地吃着,偶尔交谈,也是发出很轻的声音。
⑵突然,埃里克大声地尖叫起来:“看,那边!”他那胖乎乎的小手激动地拍打着椅子的扶手,眼睛兴奋地瞪得大大的。
⑶我环视四周,发现了埃里克兴奋的来源。那是一个老人,穿着一件沾满油污并且已经破烂不堪的外套,裤子又宽又大,只剩下了半截,脚上的鞋也破了,脚趾露出了鞋外。我们由于离他太远而没有闻到他身上的臭味,但我敢肯定他自己一定能闻到。
⑷他正在招手,然后拍起了巴掌。“嘿,过来,宝贝,到这边来。我看到你了,伙计。”老人对埃里克喊到。
⑸我和丈夫交换了一下眼神:那个古怪而且令人讨厌的老家伙正在骚扰我们可爱的儿子。
⑹我们点的东西端上来了,那个老人又在对面开始大喊:“你知道那些是小馅饼吗?你会玩躲躲猫吗?哈,瞧,这小家伙会玩躲躲猫了。”
⑺没有谁会认为那个老人是在故作姿态,但我和丈夫尴尬极了。我们默默地吃着,埃里克却不肯安静。他在那个老人的怂恿下玩起了躲猫猫游戏。他在餐桌之间跑来跑去,当他躲得很好,老人看不到他表示认输时,他就咯咯笑着跑出来。我和丈夫觉得,埃里克从来没玩得这么开心过。
⑻我们用完了餐,丈夫去停车场取车,我与埃里克留下来结帐。结完帐往外走时,我发现那个老人正泰然自若地坐在餐厅门口旁边。
⑼“上帝,在他对我或者埃里克说话之前,让我离开这里吧。”当我走近那个老人时,我背过脸,因为我不想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此时,我紧紧抓着埃里克的小手,生怕谁会把他抢走一样。
⑽可是,埃里克挣脱了我的手,向那老人的怀里投去。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在我还没来得及阻止,一个浑身臭味的老人和一个可爱的小男孩之间的关系就达到了升华,仿佛深爱着的祖孙俩。
⑾埃里克温顺地靠在老人那穿着破烂衣服的肩膀上。他把他对人的完全信任以及他的爱付诸了行动。老人闭起了眼睛,泪水沾满了他的睫毛,然后滑下脸颊,他那苍老的手布满了污垢、伤痕以及老茧,他轻轻抱着孩子,温柔地抚摸着孩子的背。
⑿没有哪两个人会像他们那样在这么短的时间就产生这样深厚的感情。我站在那里,呆住了。
⒀老人怜爱地看着怀里的埃里克。我知道,埃里克离开他的怀抱,对他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埃里克最终还是回到了我的身边。老人激动地说:“上帝保佑你,夫人,你给了我一份最好的圣诞礼物。”
⒁我没有说一个字,因为我知道我无法承受这一句真诚的感谢。
⒂我抱起埃里克,向我们的汽车跑去。在车上,我紧紧抱着埃里克,终于忍不住哭了,边哭边说:“上帝,请宽恕我吧!”
⒃我明白了:那一刻,孩子看到的只是一他的老人,而母看到的却只是一件衣服。
(选自《教师博览》2011年第5期有删改)
阅读全文,说说“我”对“老人”的情感态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 呆住了→
第⑶段中对老人进行外貌描写有何作用?
联系上下文,理解第⒃段中划线句的含义。
赏析下面句子在表达上的妙处:
老人闭起了眼睛,泪水沾满了他的睫毛,然后滑下脸颊,他那苍老的手布满了污垢、伤痕以及老茧,他轻轻抱着孩子,温柔地抚摸着孩子的背。
解释下面句子中加点词语的意思和作用。
⑴没有谁会认为那个老人是在故作姿态,但我和丈夫尴尬极了。
⑵一个浑身臭味的老人和一个可爱的小男孩之间的关系就达到了升华,仿佛深爱着的祖孙俩。
⒂段中“我紧紧抱着埃里克,终于忍不住哭了”,你认为其中包含了哪些情感?
将题目换成“真诚的拥抱”好不好?为什么?
请结合文章情节或人物,谈谈你阅读后的感悟。






























































































































阅读《默读父亲》,完成小题。
默读父亲(文/邓皓)
⑴我是父亲最小的儿子。“爹疼满崽”这句话便成了父亲爱的天平向我倾斜时搪塞哥哥姐姐们的托词了。
⑵在我10岁那年,我生病躺在了县医院的病床上,我突发奇想让父亲给我买冰棍吃。父亲拗不过我,便只好去了。那时候冬天吃冰棍的人极少,大街上已找不见卖冰棍的人。整个县城只有一家冰厂还卖冰棍。冰厂离医院足足有一华里地,父亲找不到单车,便步行着去。 过了好半天,父亲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跑回来,一进屋,便忙不迭解开衣襟 ,从怀里掏出一根融化了一大半的冰棍,塞给我。嘴里却喃喃说道:“怎么会化了呢?见人家卖冰棍的都用棉被裹着呢! ”
⑶初二那年,我的作文得了全省中学生作文竞赛一等奖。这在小镇上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的事儿。 学校为此专门召开颁奖会,还特地通知父母届时一起光荣光荣。 等到去学校参加颁奖会的那天,父亲一大早便张罗开了,还特地找出不常穿的一件中山装给穿上。但当父亲已跨出家门临上路时,任性而虚荣的我却大大地扫了父亲的兴:“爸,有妈跟我去就成了,你就别去了。”父亲充满喜悦的脸一下子凝固了。那表情就像小孩子欢欢喜喜跟着大人去看电影却被拦在了门外一般张皇而又绝望。迎着爸妈投放给我的疑惑的眼神,我好一阵不说话,只是任性地呆在家里不出门。 父亲犹疑思忖了半刻,用极其坦然却终究掩饰不住的有些颤抖的声音说:“爸这就不去了。”父亲已经破译出了我心底的秘密:我是嫌看似木讷、敦厚且瘦黑而显苍老的父亲丢我的人啊! 看着父亲颓然地回到屋里,我这才放心地和妈妈兴高采烈去了学校。可是,颁奖大会完毕后,却有一个同学告诉我:你和你妈妈风风光光坐在讲台上接受校领导授奖和全校师生钦羡的眼光时,你爸却躲在学校操场一角的一棵大树下,自始至终注视这一切呢! 顿时,我木然。心里漫上一阵痛楚……
⑷父亲最让我感动的是我17岁初入大学的那年。 我刚入大学的时候,寝室里住了四个同学,每个人都有一只袖珍收录机,听听节目学学英语,很让人眼馋。后来,与其说是出于对别人的羡慕,还不如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我走了60里地回到家,眼泪汪汪地跟父母说:我要一只收录机。父亲听了,一个劲儿地叹气。母亲则别过头去抹泪。我心一软,两手空空连夜赶回学校。过了一段时间,父亲到学校找到我,将我叫到一个小树林里,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我手上。伸开手来,正是一只我心仪已久的袖珍收录机。我诧异地打量着父亲比平日苍白许多的脸,伸手要擦去他额上的汗珠,他却紧紧抓住我的手,一字一顿地说:“孩子,你不要和人家攀比,一个人活的是志气。记住,不喝牛奶的孩子也一样长大。”我掂量着父亲这句话,觉得突然起了风,有很多细小的密匝匝的东西打着我的眼。我蹲在树下,父亲伸手拽我,我没有起来,我对他说,爹,我让沙子眯了眼睛。他着急了,更加用力地要拉我起来让他看看。我摇摇手,说:“闭闭眼就没事了。你等会儿和我去吃点饭吧。你看你满脸虚汗,肯定着急赶路没吃晌午饭。”他呵呵地笑了:“可不,光着急把粮卖了买这个小匣子,忘了吃你妈给我带的煎饼。我边走边吃就行了,要不天黑到不了家,来的时候坐你大忠哥的小手扶,回去得用两条腿啦。”他边说边转身,很快走出了树林。林子外,阳光灼灼,几乎晃花了我的眼睛。
⑸过了很久之后,和妈妈聊天时我才知道,那只收录机卖粮钱根本不够,父亲又抽了500cc血,才换来了它。
⑹父亲没能活到60岁便病逝了。 记得父亲临终的时候,他将枯槁的手伸向了我。我将手放在父亲的手心里,父亲极力想握紧我的手,却已无能为力了。是的,父亲虽然没能扶携和目送着我走更长更远的路,但是,父亲一生积攒的种种力量已渗透到我生命中来——我的生命只不过是父亲生命的另一种延续。
⑺“不喝牛奶的孩子也一样长大”,就是父亲这句话, 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一次又一次地找到了做人的自尊,也让我得以活出了一个男人的伟岸。
概括文中表现父爱的几件事。
如何理解“父亲一生积攒的种种力量已渗透到我生命中—— 我的生命只不过是父亲生命的一种传续”这句话?
说说下面语句所用的人物描写方法及其作用。
父亲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跑回来,一进屋,便忙不迭解开衣襟 ,从怀里掏出一根融化了一大半的冰棍,塞给我。
文章第⑷段划波浪线的句子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⑸段中提到的“父亲又抽了500cc血,才换来了它”的情节,在前文中已有伏笔,请找出来。写在答题卡上。
作者用饱含深情的笔墨,描述了难以忘怀的父爱亲情。请结合你的生活实际,描述你与父亲或母亲之间一个让你百感交集、印象深刻的画面。(不得超出所给字格)













































































































































阅读《不可忽视的土壤污染》,完成小题。
不可忽视的土壤污染
⑴土壤、水、阳光和空气是大自然赋予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的四大要素。一般的污染马上就能引起大家的关注,而土壤污染引起的不良后果要在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后才能显现出来。所以,人们常常忽视对土壤污染的整治。
⑵近年来,由于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工业的迅猛发展,固体废物的倾倒和堆放量日益增多,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和漂浮的尘土也不断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导致了土壤污染。
⑶土壤污染所造成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土壤污染导致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对此目前尚缺乏系统的调查资料。仅以土壤重金属污染为例,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的粮食就有1000多万吨,被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第二,土壤污染导致食物品质不断下降。我国大多数城市所效土壤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许多地方的粮食、蔬菜、水果等食物中的镉、铬、砷、铅等重金属含量超标和接近临界值。第三,土壤污染会危害人畜健康。土壤污染会使污染物在植物体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富集到人体和动物体中,危害人畜健康,引发多种疾病。另外,受到污染的土壤表土在风力和水力的作用下,进入到大气和水体中,导致大气污染和水体污染。
⑷为了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科学家们提出了许多解决办法:首先要控制和消除污染源,加强对工业“三废”的治理。其次是采用生物(例如蚯蚓等)降解净化土壤。还可以通过增施有机肥、换土和深翻等手段,治理土壤污染。
⑸近年来,世界各国的环保专家和生物学家都提出了让植物来净化土壤的新方案。他们培养出各种转基因植物,让它们吸收土壤中的有害物质,然后集中起来焚烧处理,这样,经过植物吸收后的重金属还可以提炼出来,变废为宝,不但净化了土壤,还获得了贵重的重金属。如转基因烟草和转基因蓝藻可分别用于吸附并排除土壤和水域中重金属镉、汞、铅、镍等污染,尤其是可以排除水稻、人参、中草药、茶叶等多种出口产品的污染,使其达到出口标准。与传统的化学、物理等除污手段相比,植物除污具有投资和维护成本低、操作简便、不造成二次污染、经济效益明显等优点。
本文说明内容包括土壤污染不被重视、__、土壤污染的危害和__。
说说第⑸段所用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第⑷段中列举的治理土壤污染三种办法的顺序为什么不能颠倒?
第⑶段 “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中加点的词“至少”可否删除?为什么?

脚步声
我走过湖畔山林间的小路,山林中和小路上只有我;林鸟尚未归巢,松涛也因无风而暂时息怒……突然间听到自己的身后有脚步声,这声音不紧不慢,亦步亦趋,紧紧地跟随着我。我暗自吃惊,害怕在荒无人烟的丛林间碰上了剪径。回过头来一看:什么也没有,那声音来自于自己的脚步。
照理不应该被自己的脚步声吓住,因为在少年时我就在黑暗无人的旷野间听到过此种脚步。那时我住在江边的一个水陆码头上,那里没有学校,只有二里路外的村庄上有一位塾师在那里授馆,我只能去那里读书。那位塾师要求学生们苦读,即使不头悬梁,锥刺股,却也要“闻鸡起舞”,所谓闻鸡起舞就是,在鸡鸣时分赶到学塾里去读早书。农村里没有钟,全靠鸡报时。“雄鸡一唱天下白”,那是诗句,实际上鸡叫头遍时只是曙色萌动,到天下大白还有一段黎明前的黑暗。我在这黑暗中向两华里之外的学塾走去,周围寂静无声,却听到身后有沙沙的脚步声,好像是谁尾随着我,回头看时却又什么也没有。那时以为是鬼,吓得向前飞奔,无论你奔得多快,那声音总是紧紧相随,你快它也快,你停它也停。奔到学塾里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塾师,塾师睡在床上教导我说:
“你不要怕鬼,鬼不伤害读书人。你倒是要当心人,坏人会来剥你的衣裳,抢你的钱。”
老师的教导我终身不忘,多少年来我在黑暗的旷野中行走时从来不怕鬼,只怕人,怕人在暗地里给你一拳,或者是背后捅你一刀。不过,这种担心近年来也淡忘了,因为近年来我很少在黑暗的旷野中行走,也很少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是的,我听不到自己的脚步声已有多年了,多年来在繁华的城市里可以听到各种各样奇妙的声响:有慷慨陈词,有嘁嘁私语,有无病的呻吟,也有无声的哭泣;有舞厅里重低音的轰鸣,也有警车呼啸着穿城而过……喧嚣,轰鸣,什么声音都有,谁还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要想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好像必须是在寂寞的时候,在孤苦的时候,在泥泞中跋涉或是穿过荒郊与空林的时候,这时候你才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脚步声:那么沉重,那么迟疑,那么拖沓而又疲惫;踌躇不前时你空有叹息,无故狂奔后又不停地喘息。那种脚步声能够清楚地告诉你,你在何处,你是从哪里来,又欲走向何处?那脚步声还会清楚地告诉你,它永远也不可能把你送到你心中的目的地。
在都市的喧嚣声中,凡夫俗子们不可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你一出门,甚至不出门便可听到整个的世界有一种嗡嗡的轰鸣,分不清是哭是笑是哽咽,分不清是争吵不休还是举杯共饮,分不清是胡言乱语还是壮志凌云,分不清那事物到底是假是真,分不清来者是哪个星球上的人,弄到最后你自己也分不清自己了。人人都好像不是用自己的脚在走路,而是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在往前推。很难听见自己的脚步声了,只听得耳边价呼呼风响,眼面前车轮滚滚,你不知道是在何处,忘记了是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行动就是一切。
偶尔回到空寂的林间来了,又听到了自己的脚步声。听到这种声音的时候,似乎觉得有一股和熙的风,一股清冽的水穿过了心头。好像又回到了青少年时代,好像又回到了孤寂的时候。仔细听听,还是那从前的脚步声,悠闲而有些自信,只是声音变得更加轻微,还有疲惫之意。是的,我从乡间走来,迈过泥泞的沼泽,走过碧野千里,那脚步当然会失去了原有的弹跳力,可它还是存在着,还是和我紧紧相随,有这一点也就聊以自慰。我不希望那脚步会把我送到我心中的目的地,那个目的地是永远也不会到达的,如果我能到达的话,后来者又何必去跋涉?
心中的目标虽然难以达到,脚步却也没有自费,每走一步都是有收获的。痛苦是一种收获,艰难是一种收获,哭泣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体验,要不然你怎么会知道欢乐、顺利和仰天大笑是什么滋味?能走总是美好的。我不敢多走了,在湖边的岩石上坐下来,想留下前面的路慢慢地走,不必那么急匆匆地一下子就走完。
太阳从不担心明天的路,一下子便走到了水天相接处,依偎在一座青山的旁边。我向湖中一看,突然看见有一条金色的光带铺在平静的湖水上,从日边一直铺到我面前,铺到我脚下的岩石边,像一条宽阔的金光大道,只要我一抬脚,就可以沿着这条金光大道一直走到日边,走到天的尽头,看起来路途也不遥远,走起来也十分方便。这种景象我见过多次了,它是一种诱惑,一种人生的畅想曲,好像生活的路就是一条金色的路,跃身而下就可以走到天的尽头,走到你心中设想的目的地。可你别忙,你只须呆呆地在岩石上多坐片刻,坐到太阳下沉之后,剩下的就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湖水,你没有金光大道可走,还得靠那沉重的脚步老老实实地挪向前。(选自2001年第10期《北京文学》)
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
①喧()②哽()③()泽④依()
第二段中“闻鸡起舞”的意思是早起读书,那么“头悬梁,锥刺股”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
第五段作者说:“我听不到自己的脚步声已有多年了。”岂止是作者,我们有很多人也听不到自己的脚步声,这是为什么?
在许多人眼中,幸福与快乐才是收获。而作者却说“痛苦是一种收获,艰难是一种收获,哭泣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体验”。请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谈谈你的理解。
本文结尾写道:“你没有金光大道可走,还得靠那沉重的脚步老老实实地挪向前。”这句话向我们揭示了什么样的人生哲理?
作者在文中主张人要经常倾听自己的脚步声,你对此有何看法?请写一段不超过100字的话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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