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记叙文阅读。(14分)
幸福的开关
林清玄
①我小时候对汽水有一种特别奇妙的向往,原因不在汽水有什么好喝,而是由于喝不到汽水。我们家是有几十口人的大家庭,小孩依次排行就有十八个之多,记忆里东西仿佛永远不够吃,更别说是喝汽水了。
②有一回,我走在街上的时候,看到一个孩子喝饱了汽水,站在屋檐下呕气,呕——长长的一声,我站在旁边简直看呆了,羡慕得要死掉,忍不住忧伤地自问道:什么时候我才能喝汽水喝到饱?什么时候才能喝汽水喝到呕气?因为到读小学的时候,我还没有尝过喝汽水到呕气的滋味,心想,能喝汽水喝到把气呕出来,不知道是何等幸福的事!
③有一次,我的母亲把臭油装在空的汽水瓶里,放置在桌脚旁,被我误认为是汽水,我趁大人不注意,一个箭步就把“汽水”拿起来往嘴里灌,当场两眼翻白、口吐白沫,经过医生的急救才活转过来。为了喝汽水而差一点丧命,后来成为家里的笑谈,却并没有阻绝我对汽水的向往。
④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位堂兄快结婚了,我在他结婚的前一晚竟辗转反侧地失眠了,我躺在床上暗暗地发愿:明天一定要喝汽水喝到饱,至少喝到呕气。
⑤第二天我一直在庭院前窥探,看汽水送来了没有。到上午九点多,看到杂货店的人送来几大箱的汽水,堆叠在一处。我飞也似的跑过去,提了两大瓶汽水,就往茅房(厕所)跑去。那时农村的厕所都盖在远离住屋的几十米之外,有一个大粪坑,几星期才清理一次,我们小孩子平时很恨进茅房的,卫生问题通常是就地解决,因为里面实在太臭了。但是那一天我早计划好要在里面喝汽水,那是家里唯一隐秘的地方。
⑥我把茅房的门反锁,接着打开两瓶汽水,然后以一种虔诚的心情,把汽水咕嘟咕嘟地往嘴里灌,一瓶汽水一会儿就喝光,几乎一刻也不停的。接着,我把第二瓶汽水也灌进腹中。
⑦我的肚子整个胀起来,我安静地坐在茅房地板上,等待着呕气。慢慢地,肚子有了动静,一股莫之能御的气翻涌出来,呕——汽水的气从口鼻冒了出来,冒得我满眼都是泪水,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喝汽水喝到呕气更幸福的事了吧!”然后朝圣一般打开茅房的门栓,走出来,发现阳光是那么温暖明亮,好像从天上回到了人间。
⑧在茅房喝汽水的时候,我忘记了茅房的臭味,忘记了人间的烦恼,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一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年叹息的情景,当我重复地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喝汽水喝到呕气更幸福的事了吧!”我的心里百感交集,眼泪忍不住就要落下来。
⑨有时这种幸福不是来自食物,而来自于自由自在地在田园中徜徉的一个下午。
⑩有时幸福来自于看到萝卜田里留下来作种的萝卜开出一片宝蓝色的花。
⑩有时幸福来自于家里的大狗突然生出一窝颜色不同的、毛茸茸的小狗。
⑩生命的幸福原来不在于人的环境、人的地位、人所能享受的物质,而在于人的心灵如何与生活对应。因此,幸福不是由外在事物决定的,贫困者有其幸福,富有者有其幸福,位尊权贵者有其幸福,身份卑微者也自有其幸福。在生命里,人人都会有笑有泪;在生活中,人人都有幸福与忧恼,这是人间世界真实的相貌。
文章以“汽水”为线索,详略得当地写了三件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作者详写的那件事。  (2分)
文章最后一段有一句话揭示了题目“幸福的开关”的含义,请摘抄在下面。(2分)
“我”在茅房喝汽水其实并不舒服,但为什么“我”却认为是世上最幸福的事?(2分)
品味语言。(4分)
(1)我把茅房的门反锁,接着打开两瓶汽水,然后以一种虔诚的心情,把汽水咕嘟咕嘟地往 嘴里灌……(请具体说说“虔诚”体现了“我”当时怎样的心理。)
(2)我的心里百感交集,眼泪忍不住就要落下来。 (“百感交集”的意思是: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形容感触很多,心情十分复杂。你怎样理解“我”今天落泪时复杂的感情?)
文章结尾告诉我们:幸福其实是简单而朴素的。请仿照⑨-⑩段,再写两个句子。(4分)
有时幸福来自于                                                      
有时幸福来自于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植物不失眠》,完成各题。

植物不失眠

①植物也要睡觉。合欢树的睡态很美,叶片柔柔地低垂,耷拉着脑袋,不用酝酿,只要叶片低下来,它们很快就会入睡。但并不是所有的植物都用叶子来睡眠。像睡莲,就是叶子醒着花儿睡。黄昏池塘边,白天还是昂首怒放的睡莲,随着晚风飞舞,它将花瓣儿慢慢收拢,紧紧闭合。一朵、两朵,后来所有的花朵全部闭合成了一个个小球儿。

②花儿不劳作,也不创造,它们为什么要睡觉呢?

③一百多年前,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就发现了植物的睡眠现象。他对69植物的夜间活动进行了长期观察,发现那些积满露水的叶片更容易受伤。他把叶片固定住,也得到同样的结果。达尔文由此断定,________。

④20世纪60年代,科学家们印证了达尔文的观点。植物睡眠可以减少热量散失和水分蒸发。像合欢树,不仅夜晚用睡眠保护自己,当遭遇狂风骤雨时,叶片也会逐渐合拢,以防叶片受到暴风雨的摧残。美国科学家恩瑞特还发现了一个更有趣的现象,他用一根温度探测针在夜间测量多种植物叶片的温度,发现不睡眠的叶子温度总比睡眠的叶子温度低1℃.正是1℃的微小差异,成为阻止或减缓叶子生长的重要因素。因此,结论出来了:在相同环境中,睡眠的植物生长速度较快,比不睡眠的植物具有更强的生存竞争能力。

⑤科学家还发现:某些植物不仅夜晚睡觉,白天竟然与人一样还要午睡。它们中午11时至下午2时,关闭叶子气孔,光合作用明显降低,这就可以减少水分散失,增强它们的抗旱能力。让人类羡慕的是,人有时候会受情绪或疾病的困扰而失眠,植物却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到了该睡觉的时间,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它们都能准时入睡。第二天再见时,一准儿是神采奕奕,精神抖擞。

(选自网络,有删改)

(1)第①自然段和第⑤自然段划“ ”线处分别使用了什么说明方法?

(2)再通读全文,在答题卡上为第③自然段划“_____”处拟写出恰当的结论

(3)本文先说明了  ,再说明  。这种说明顺序属于  顺序。

(4)第③自然段是画“ ”的“69种”、“长期”两个词能否去掉?为什么?

(5)选出下面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  

A. 如果夜间把叶片固定住,会阻止它睡眠,容易导致水分散失。

B. 合欢树的叶片具有很强的自我防御功能。

C. 美国科学家恩瑞特经长期探测实验发现植物睡眠的叶子温度要比不睡眠的叶子温度低1℃。

D. 植物午休时关闭叶子气孔,可以减少在高温时段的水分散失,增强它的抗旱能力。

阅读《列夫•托尔斯泰》(节选),完成各题。

①他生就一副多毛的脸庞,植被多于空地,浓密的胡髭使人难以看清他的内心世界……a宽约一指的眉毛像纠缠不清的树根,朝上倒竖。b一绺绺灰白的鬈发像泡沫一样堆在额头上……托尔斯泰给人留下的难忘形象,c来源于他那天父般的犹如卷起的滔滔白浪的大胡子……架在小窗上方的横梁﹣﹣小眼睛上方的额头,倒像是用刀胡乱劈成的树柴。皮肤藏污纳垢,缺少光泽,就像用枝条扎成的村舍外墙那样粗糙,在四方脸中间,我们见到的是一只宽宽的、两孔朝天的狮子鼻,仿佛被人一拳头打塌了的样子。在乱蓬蓬的头发后面,怎么也遮不住那时难看的招风耳。凹陷的脸颊中间生着两片厚厚的嘴唇。留给人的总印象是失调、崎岖、平庸,甚至粗鄙……从少年到青壮年,甚至到老年,托尔斯泰一直都是长相平平,混在人群里找都找不出来。对他来说,穿这件大衣,还是那件大衣,戴这顶帽子,还是那顶帽子,都没什么不合适……他的面相完全没有特征,完全属于普通的俄罗斯人,因此,我们得把他称为普通人,而且此刻会产生这么一种感觉,即天才没有任何特殊的长相,而是一般人的总体现。所以说,托尔斯泰并没有自己独特的面相,他拥有一张俄国普通大众的脸,因为他与全体俄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②因此,那些第一次见到他的人,一开始都无一例外地感到失望。他们有的坐火车旅行漫长的路程,有的从图拉驾车赶来,在客厅里正襟危坐地等待这位大师的接见。他们早就形成了对他的主观概念,希望从他身上找见威严非凡的东西,希望看到一个貌似天父的美髯公,集尊贵、轩昂、伟岸、天才于一身。在即将亲眼见到大活人之前,他们对自己所想像的这位文坛泰斗形象颌首低眉,敬重有加,内心的期望扩大到诚惶诚恐的地步。门终于开了,进来的却是一个矮小敦实的人,由于步子轻快,连胡子都跟着抖动不停。他刚进门,差不多就一路小跑而来,然后突然收住脚步,望着一位惊呆了的来客友好地微笑。他带着轻松愉快的口气,又迅速又随便地讲着表示欢迎的话语,同时主动向客人伸出手来。来访者一边与他握手,一边深感疑惑和惊讶。什么?就这么个侏儒!这么个小巧玲珑的家伙,难道真的是列夫•尼克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吗?这位客人不无尴尬地抬起眼皮直勾勾地打量着主人的脸。

③突然,客人惊奇地屏住了呼吸,只见面前的小个子那对浓似灌木丛的眉毛下面,一对灰色的眼睛射出一道黑豹似的目光,虽然每个见过托尔斯泰的人都谈过这种犀利目光,但再好的图片都没法加以反映。这道目光就像一把锃亮的钢刀刺了过来,又稳又准,击中要害。令你无法动弹,无法躲避。仿佛被催眠术控制住了,你只好乖乖地忍受这种目光的探寻,任何掩饰都抵挡不住。它像枪弹穿透了伪装的甲胄,它像金刚刀切开了玻璃。在这种入木三分的审视之下,谁都没法遮遮掩掩。﹣﹣对此,屠格涅夫和高尔基等上百个人都作过无可置疑的描述。

④这种穿透心灵的审视仅仅持续了一秒钟,接着便刀剑入鞘,代之以柔和的目光与和蔼的笑容。虽然嘴角紧闭,没有变化,但那对眼睛却能满含粲然笑意,犹如神奇的星光。而在优美动人的音乐影响下,它们可以像村妇那样热泪涟涟。精神上感到满足自在时,它们可以闪闪发光,转眼又因忧郁而黯然失色,罩上阴云,顿生凄凉,显得麻木不仁,神秘莫测。它们可以变得冷酷锐利,可以像手术刀、像X射线那样揭开隐藏的秘密,不一会儿意趣盎然地涌出好奇的神色。这是出现在人类面部最富感情的一对眼睛,可以抒发各种各样的感情。高尔基对它们恰如其分的描述,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托尔斯泰这对眼睛里有一百只眼珠。”

(节选自八年级《语文》下册第4课)

(1)托尔斯泰是一位文学巨匠,从文本的字里行间能感受到他的不凡之处。作者特意在文本开篇描绘“巨匠”的平庸、丑陋、普通的外貌,这对后文写他的“不凡”起到什么作用?

(2)第③、④两个自然段分别写出了托尔斯泰“眼睛”的什么特点?

(3)第①自然段中划线的a、b、c三句都兼用了哪两种修辞方法?具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4)高尔基说:“托尔斯泰这对眼睛里有一百只眼珠。”你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5)结合文本内容及自己对托尔斯泰的相关了解,说说你透过这双“眼睛”看到了托尔斯泰怎样的内心世界。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留住一个民族的故事

柏拉图说过这样一句话:“谁会讲故事,谁就拥有世界。”我一直在想,对于中华民族,对于世界上各个民族,什么才是那个民族的故事?一个民族若有故事,可以解决这三个问号:因何而著名?因何而流传?因何而有用?

我从第一个问号讲起。前几天我去了德国的莱比锡。莱比锡有博览会,还有保时捷的生产基地。但是到了那里没有人向我们提这些,他们首先提的是巴赫。巴赫在那里生活了20多年,瓦格纳在那里出生,门德尔松在那里出任乐团指挥,并创建了莱比锡音乐学院……每个人都对这如数家珍。莱比锡的街道上有许多用金属做成的音符,那是地面的路标,指引你通往一个又一个故居。见到莱比锡市长的时候,他极其自豪地向我们介绍,这座城市因为巴赫而著名。我们问市长:“莱比锡将来要打造成德国东部的著名城市吗?”市长回答:“一个拥有巴赫的城市,怎么能只满足于成为德国东部的著名城市呢?我们要成为国际著名的城市。”他们的底气源于巴赫在那里生活过。

第二个问号:因何而流传。我去浙江南浔古镇时,当地人领我们去了藏书楼。讲解员开始是这样介绍的:“中国人常说富不过三代,你们看,这家第三代就出了个读书人。”我一听特郁闷,以为第三代这个读书人要开始败家了。后来才知道是这个读书人爱书成痴,把前两代积累的巨大财富全买成了书,一共有17万册孤本、善本,建成了这个藏书楼。现在这座藏书楼是南浔最著名的古迹之一,也是浙江图书馆的分馆。即将离开藏书楼时,我们说,幸好第三代是个“败家子”,把祖辈积攒的金钱都“败”成了书,让这个家族因此流芳百世。

第三个问号:因何而有用?大家都知道《富春山居图》.几百年前,在富阳郊区的深山老林里,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开始画《富春山居图》.我相信那个朝代的“城里人”也在忙着做些“有用”的事,赚名赚利,歌舞升平。而这位老人,独自在山林中守着孤寂作画。几年之后,作品完成了,他着急大概也觉得“无用”,便将它送给一位名叫“无用”的僧人,该画因此得名“无用师卷”。几百年过去了,那些功名富贵都已烟消云散,一幅“无用”的画,却为这座古城带来了扎扎实实的声名和利益。这些就是“无用之有用”。

我们这一两代中国人,是没有“故乡”和“故居”的,一直都在迁徙。也许有时能看到父亲领着儿子指着某个广场上的地砖说:“你爸当年就住这儿。”1994年,冯骥才老师为了保护天津要拆的街巷,组织100多位摄影师去拍照。最后房子拆了,艺术家们把它们留在了无声的作品里。

在这个没有故乡也少了故居的时代里,如果再没有了故事,失去了记忆,未来还有什么意义?如果在好好重视文化,我们将来拿什么回忆,拿什么找到家?也许将来都会像二十年前,北岛流浪时所说:“我对着镜子说中文。”隔了一会儿,北岛又说:“祖国是一种乡音。”

(作者白岩松节选自《白说》略有删改)

(1)文章第2自然段阐明,真正能够让莱比锡闻名于世的原因是什么?

(2)根据文章第4自然段内容,解释什么是“无用之有用”。

(3)作者为什么用提出问题的方式展开论述?全文的三个问题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4)联系全文,应怎样理解“谁会讲故事,谁就拥有世界”这句话?

(5)怎样留住我们中华民族的“故事”?结合现实谈谈你的认识。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筷子春秋

我们的祖先何时开始使用筷子,已无可考。但这两根小玩意,一旦能熟练操纵,使用起来灵巧无比,难怪西方有学者赞扬筷子是古老东方文明代表。

筷子在先秦时称为“梜”,是木字旁,不是“挟”。《礼记•曲礼上》提及“羹之有菜者用梜”,郑玄的注释是“梜,犹箸也”。司马迁的《史记•宋微子世家》谓“纣始为象箸,箕子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 桮’。”说明“箸”的称呼始自商代。

“箸”变成今天的“筷”,有个说法是与江南沿海的船民有关,因“箸”与“住”同音,对船民而言有不吉利的意思,所以反其意称“箸”为“快儿”。又因多数“快儿”是用竹子所做,于是在“快”字上加了竹字头,成为“筷子”。虽明代已经有人称“箸”为“快”或“筷”,但清《康熙字典》仅收录了“箸”而并未收录“筷”。

《礼记》有所谓“饭黍毋从箸”,先秦时人们吃饭用手抓食,箸只用于夹菜。从饮食进化推想,原始社会以手抓食可谓自然不过,其后的食器发展为“匕”,曲柄浅斗,很像今天的羹匙。今天的“匙”相信是由“匕”发展而来,但总不及用箸夹菜更为方便。

理论上,促成“箸”的诞生,契机应是熟食烫手。先民发明钻木取火,将食物煮熟后,随手用树枝捞取是合理推测,因为原始人类生活在森林和洞穴,最方便的材料是树枝。从现在筷子的形体来看,它还带有原始竹木棍棒的特征。

筷子虽是餐具,却又像微型健身器。有学者指出,用筷子进食时,要牵动人体三十多个关节和五十多条肌肉,有助于刺激神经系统的活动。

筷子不过是小小餐具,却魅力十足,成为文明进步的标志。法国思想家罗兰•巴特谈到筷子时认为,筷子不像西方餐具刀、叉那样用于切、扎、截,因而“食物不再成为人们暴力之下的猎物,而是和谐传送的物质”。

(作者李阳波选自2016年5月6日《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1)本文从哪几个方面介绍了有关“筷子”的知识?

(2)第④段划线部分采用了哪种什么方法,作用是什么?

(3)第⑤段加点的“理论上”能否删去?结合文意说明理由。

(4)文中写筷子作为餐具有哪些优势?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别难过,妈妈

【加拿大】莫•卡拉汉

下班时间就要到了,杂货铺就要关门了,阿尔弗雷多•希金斯穿上外套正准备回家,刚出门就撞上了老板卡尔先生。卡尔先生上下打量了阿尔弗雷多几眼,用极低的声调说:“等等,阿尔弗雷多﹣﹣”

他说得那么小声,反倒让阿尔弗雷多不知所措了。“怎么了,卡尔先生?”“我想你最好还是把兜里的东西留下再走。”卡尔先生说。阿尔弗雷多开始有一丝慌乱,但随即很惊讶地说:“东西?!……什么东西?我不明白您说什么。”“一个粉盒,一支口红,还有至少两支牙膏,还要我说得更清楚些吗?”“我真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阿尔弗雷多的脸腾的一下子红了。在卡尔先生冷峻的目光注视下,他根本不敢正视老板,又过了一会儿,他把手伸进口袋交出了东西。

“好吧,小伙子,现在告诉我,你干这种勾当有多久了?”卡尔先生说话了,“头一回,我发誓,以前真没从店里拿过任何东西……”卡尔先生没等他说完,就插话:“还想撒谎,嗯?难道我看上去就那么傻吗?难道我连自己店里的事都糊里糊涂吗?我知道你这样干已经很久了。”卡尔先生脸上的笑容古怪极了。“我不喜欢警察,但我要叫警察。”他说,“不过在此之前我想打电话给你的父亲,告诉他我要把他的宝贝儿子交给警察。”“我爸爸不在家。他是印刷工,晚上上班。”“那么谁在家?”卡尔先生问。“我妈妈在家。”卡尔先生向电话走去。

阿尔弗雷多越害怕,嗓门就越高,像是在显示着急无所畏惧似的,可尽管他在大声说话,但他的声音却完全憋在喉咙里:“请等一会儿,卡尔先生。这是跟别人没关系……”阿尔弗雷多声音小的可怜,卡尔先生已经在跟他母亲通话了。阿尔弗雷多想象待会儿的情景:妈妈迫不及待地闯进门来,怒气冲冲,眼里噙着泪花。他想上前解释,可她一把推开了他。噢,那太难堪了!尽管如此,阿尔弗雷多还是盼着妈妈快来,好在卡尔先生叫警察之前把他接回去。屋里两个人相互看着,一句话也不说。终于有人敲门了,卡尔先生开了门。“请进,您是希金斯太太吧?”他脸上毫无表情。“我是希金斯太太,阿尔弗雷多的母亲。”她大大方方地做着自我介绍,笑容可掬地和卡尔先生握手。卡尔先生怔住了,他没想到她会那样从容不迫,落落大方。“阿尔弗雷多遇到麻烦了,是吗?”“是的,太太。您儿子从我店里偷东西。不过,都是些牙膏、口红之类的小玩意儿。”“是这样吗,阿尔弗雷多?”她以略带伤感的口吻问儿子,并平静地看着他。“是的,妈妈……”“你干吗要干这种事?”“妈妈……”希金斯太太要说什么,却突然又停住了,把头转到了一边,“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呢,卡尔先生?”希金斯太太转过身来,笑容可掬地望着卡尔先生。“我?我本应该叫警察,那才是我该做的。”“叫警察?”她反问道。“是的,是应该这样的,希金斯太太。”“我本来无权过问您如何处理这件事,不过,我总觉得对于一个男孩来说,有时候给他点忠告比惩罚更有必要。他看上去个头倒不小,像他这么大的孩子有头脑的没几个。”在阿尔弗雷多眼里,今晚妈妈完全像个陌生人。瞧,她笑得那么自然,和蔼可亲。卡尔先生原以为阿尔弗雷多的母亲会被吓得六神无主,然而事实却完全相反。她的沉着反倒使他感到内疚,心里暗暗佩服起这个女人。“我不知道您是否介意让我把孩子带回去?”“当然可以,”他想了一会儿说:“我不想太不近情理。现在我告诉您我的决定:告诉您儿子别再上这儿来了,至于今晚的事嘛,就让它过去吧。”“那真是谢谢您了,我不会忘记您是个好人的……”离开时卡尔先生握着希金斯太太的手说:“认识您很高兴,非常遗憾我们只能以这种方式见面,请相信我这么做都是为了阿尔弗雷多好。”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就像交情深厚的老朋友一样。

阿尔弗雷多和母亲出了杂货铺,沿着大街走着,母亲迈着大步,两人谁也不开口说话。阿尔弗雷多终于忍不住了:“感谢上帝,结果是这样!”“求你安静一会儿,别说话。阿尔弗雷多。”到了家,.希金斯太太脱了外套,看也不看儿子一眼,“阿尔弗雷多,还愣着干什么?睡去吧。你为什么总是没玩没了地闯祸呢?听着,今晚的事别告诉你爸爸。”说完她进了厨房。

“妈妈太伟大了!”阿尔弗雷多躺在床上,自言自语道。他觉得应该立即去对她说她有多么了不起。

他起身走向厨房,妈妈正喝茶。那情景让他大吃一惊。妈妈失魂落魄地坐在那儿,神态糟糕透了,根本不是杂货铺里那个沉着冷静的妈妈。她颤抖地端起茶杯,茶溅到了桌上,嘴唇紧张地抿着,似乎一下子老了许多。

阿尔弗雷多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他突然想哭……从那双颤巍巍的手上,那一条条刻在她脸上的皱纹里,他仿佛看到了妈妈内心所有的痛苦。他忽然意识到自己长大了。

今晚,阿尔弗雷多第一次认识了妈妈。

(有删改)

(1)请为本文拟一个标题。

(2)联系文中相关内容分析希金斯太太是怎样的一位母亲。

(3)本文主要使用了哪种描写方法,有何作用?

(4)你认为文中对阿尔弗雷多偷窃行为的处理方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