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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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的美丽   乔叶
①有时候,我甚至相信:只有破碎的东西才是美丽的。
②我喜欢断树残桩枯枝萎叶,喜欢旧寺锈钟破门颓墙,喜欢庭院深深一蓬秋草、石阶倾斜玉栏折裂,喜欢云重雾冷星陨月缺、根竭茎衰柳败花残,喜欢一个沉默的老人穿着褪色的衣裳走街串巷捡拾破烂,喜欢一个小女孩瘦弱的双肩上背着花布拼成的旧书包上学。每当看到这些零星琐屑的事物时,我总是很专注地望着他们,直到把他们望到很远很远的境界中去。
③我深深相信:破碎的东西比完整的东西更为真实、更为深刻,虽然它们是那么平常,那么清淡,那么落魄,甚至那么狼狈。它们从光艳十足无可挑剔的巅峰骤然落地或是慢慢地坠下慢慢地沉淀慢慢地变形,然后破碎,然后走进我视线中,走到辉煌已假借给别人的今天。
④我不知道它们曾经怎样的美丽过,所以我无法想象它们的美丽。因此,我深深沉醉于这种不可想像不可求源的美丽之中,挖掘着它们绚丽的往昔,然后,蓦然回首,将这两种生命形态拉至眼前,黯然泪下。这不可解释的一切蕴含着多少难以诉说的风花雪月悲欢离合,蕴含着多少沧桑世事中永恒的感伤和无限的苍凉啊!
⑤破碎的事物就这样印满了重重叠叠的生命的影迹,那么深厚,那么绰约,却那么美丽。同样,很残忍的,我相信破碎的灵魂才最美丽。
⑥我喜欢看人痛哭失声,喜欢听人狂声怒吼,喜欢人酒后失态吐出一些埋在心底发酵的往事。我喜欢素日沉静安然的人喋喋不休地诉说苦难,一向喜欢满足的人忽然会沮丧和失落,苍老的人忆起发黄的青春,孤傲的人忏悔错过的爱情。我喜欢明星失宠后凄然一笑,英雄暮年时忍痛回首,官场失意者独品清荼,红颜逝去的佳丽对镜哀思。我喜欢人们在最薄弱最不设防的时候挖出自己最痛最疼的那一部分东西,然后颤抖,然后哭泣,然后让心灵流出血来。
⑦每当这时候,哪怕我对眼前的人一无所知,我也一定会相信:这个人拥有一个曾经非常美好现在依然美好的灵魂,他经历的辛酸和苦难以及那些难以释怀的心事和情绪是他生命中最深的印记和最珍爱的储藏。只有等他的灵魂破碎的时候,他才会放出这些幽居已久的鸽子,并且启窗露出自己最真实的容颜。
⑧能够破碎的人,必定真正活过。林黛玉的破碎,在于她有刻骨铭心的爱情;三毛的破碎,源于她历尽沧桑后一刹那的彻悟和超脱;凡·高的破碎,是太阳用金黄的刀子让他在光明中不断剧痛;贝多芬的破碎,则是灵性至极的黑白键撞击生命的悲壮乐章。如果说那些平凡者的破碎泄露的是人性最纯最美的光点,那么这些优秀灵魂的破碎则如银色的礼花开满了我们头顶的天空。
⑨我不得不喜欢这些能把眼睛剜出血来的破碎的美丽,这些悲哀而持久的美丽。他们直接触动我心灵中最柔软的部分,让我随他们流泪欢笑叹息或者沉默——那是一种多么令人心悸的快感啊!而此时,我知道:没有多少人能像我一样享受这种别致的幸福和欢乐,没有多少人知道这种破碎的美丽是如何细细密密地铺满我们门前的田野和草场,如同今夜细细密密的月光。
⑩是谁说过:一朵花的美丽,就在于她的绽放。而绽放其实正是花心的破碎啊!
为什么作者相信“破碎的东西比完整的东西更为真实、更为深刻?”
文章中列举的林黛玉、三毛、凡·高、贝多芬等人的例子有什么作用?
一般人都是追求圆满、向往完美、憧憬辉煌的,而作者却偏偏喜欢破碎、欣赏残缺。对于这一点,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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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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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何以输给刘邦?
刘邦战胜项羽,常常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项羽是个贵族,是个英雄;刘邦是个贫民,是个流氓。项羽的出身是相当高贵的,他的祖父是楚国名将,到了项羽父亲他们这一代,这个家族就开始破落了,不过破落也还是贵族。刘邦是没有名也没有字的,他被唤做刘季,就是刘小的意思;项羽可是正儿八经有名字的,叫做项籍,也是有字的,叫项羽。
楚汉战争中,刘邦手下有一个神箭手楼烦一箭就把项羽那边的一个人给射死了。项羽大怒,出来往那儿一站大吼一声,楼烦被吓得屁滚尿流。在灭秦和楚汉战争中,项羽几乎是每战必胜。而刘邦的本事就是司马迁说的“好酒及色”。在整个战争中,没有一场战争是刘邦指挥的。刘邦的本事只有一句话一一为之奈何?问张良,问陈平,问韩信。
但是我们如果冷静地分析,就会发现刘邦的胜利是有道理的。刘邦攻进了关中,后来项羽也进入了咸阳,他们获得了推翻秦王朝的胜利。在这场胜利面前,刘邦和项羽的表现完全不同。刘邦不杀子婴,约法三章,秋毫无犯。这是一个了不得的举动。范增对项羽说,项王,刘邦这个人可不能小看。但项羽听不进去,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项羽完全不动脑筋。有人劝说项羽,说咸阳这个地方是帝王之都,您应该定都咸阳。但是,这个时候秦宫已经被项羽烧光了,也没地方住了,项羽又一门心思想回老家去。于是就说了这样的话:“富贵而不还乡,如衣锦夜行。"
到了楚汉战争的最后关头,刘邦准备和项羽在垓下会战,这时韩信、彭越和英布都按兵不动。这时候刘邦就问张良说,子房啊,我准备胜利以后把天下给分了,你看分给哪些人比较合适呢?张良说,彭越和英布本来是在楚汉之间摇摆的,现在倾向于汉;韩信现在独当一面,如果你愿意把土地分给他们的话,他们一定会来帮助你合围项羽的。刘邦说行,就这么跟他们约定了。结果这几支军队全都来了,把项羽团团围住,予以消灭。
韩信说,项王这个人婆婆妈妈的,将士有谁受了伤,他会亲自拎着饭篮去探视,流着眼泪拉着你的手,说长道短。可是我们有了战功,他要封一个官爵,一颗印捏在手上,磨过来磨过去,直到方的变成圆的,他都不给人。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刘邦是英雄,项羽是英雄,只不过他们是不同的英雄而已。项羽是本色英雄,他所表现的是自己的英雄本色,是没有遮掩顾忌、不计利害成败地把它表现出来,因此在“成者王败者寇”这样一种历史传统中,项羽依然能得到人们的凭吊和同情。
(节选自《易中天品读汉代风云人物》,有删改)
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章围绕“项羽何以输给刘邦”这一话题,结合刘邦项羽的所作所为,联系史实, 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论述。
B.刘邦知人善任,麾下群臣才华横溢,他们君臣携手,最终打败了兵多将广、不可
一世的项羽。
C.作者认为项羽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他鲁莽骄横,文章由此对项羽这一形象的分析递
进到对本色英雄失败的反思。
D.作者认为冷静地做一个分析,就会发现刘邦的胜利是有道理的。刘邦和项羽两个

人有着完全不同的性格,正是这些性格的差别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本文作者认为项羽输给刘邦是有道理的,作者运用对比手法从哪几个方面论述理由的?(6分)
从上文内容来看,项羽进入咸阳后说了句“富贵而不还乡,如衣锦夜行。”如何理解评价他此时所讲的这句话?(6分)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故乡的胡同
史铁生
(1)北京很大,不敢说就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很小,仅北京城之一角,方圆大约二里,东和北曾经是城墙现在是二环路。其余的北京和其余的地球我都陌生。
 (2)二里方圆,上百条胡同密如罗网,我在其中活到四十岁。编辑约我写写那些胡同,以为简单,答应了,之后发现这岂非是要写我的全部生命?办不到。但我的心神便又走进那些胡同,看它们一条一条怎样延伸怎样连接,怎样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怎样曲曲弯弯地隐没。我才醒悟,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密如罗网,每一条胡同都是我的一段历史、一种心绪。
 (3)四十年前,一个男孩艰难地越过一道大门槛,惊讶着四下张望,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很长很长的一条土路,两侧一座座院门排向东西,红而且安静的太阳悬挂西端。男孩看太阳,直看得眼前发黑,闭一会眼,然后顽固地再看太阳。因为我问过奶奶:“妈妈是不是就从那太阳里回来?”
 (4)奶奶带我走出那条胡同,可能是在另一年。奶奶带我去看病,走过一条又一条胡同,天上地上都是风、被风吹淡的阳光、被风吹得断续的鸽哨声、那家医院就是我的出生地。打完针,嚎陶之际,奶奶买一串糖葫芦慰劳我,指着医院的一座西洋式小楼说,她就是从那儿听见我来了,我来的那天下着罕见的大雪。
(5)是我不断长大所以胡同不断地漫展呢,还是胡同不断地漫展所以我不断长大?可能是一回事。
 (6)有一天母亲领我拐进一条更长更窄的胡同,把我送进一个大门,一眨眼母亲不见了、我正要往门外跑时被一个老太太拉住,她很和蔼但是我哭着使劲挣脱她,屋里跑出来一群孩子,笑闹声把我的哭喊淹没。我头一回离家在外,那一天很长,墙外磨刀人的喇叭声尤其漫漫。这幼儿园就是那老太太办的,都说她信教。
 (7)几乎每条胡同都有庙。僧人在胡同里静静地走,回到庙去沉沉地唱,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多年以后我才找到它的来源、现在俄国使馆的位置,曾是一座东正教堂,我把那钟声和它联系起来时,它已被推倒。那时,寺庙多也消失或改作它用。
 (8)我的第一个校园就是往日的寺庙,庙院里松柏森森。那儿有个可怕的孩子,他有一种至今令我惊诧不解的能力,同学们都怕他,他说他第一跟谁好谁就会受宠若惊,说他最后跟谁好谁就会忧心忡忡,说他不跟谁好了谁就像被判离群的鸟儿。因为他,我学会了谄媚和防备,看见了孤独。成年以后,我仍能处处见出他的影子。
 (9)十八岁去插队,离开故乡三年。回来双腿残废了,找不到工作,我常独自摇了轮椅一条条再去走那些胡同。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在一条胡同里我碰见一群老太太,她们用油漆涂抹着美丽的图画,我说我能参加吗?我便在那儿拿到平生第一份工资,我们整日涂抹说笑,对未来抱着过分的希望。
(10)母亲对未来的祈祷,可能比我对未来的希望还要多,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那时我开始写作,开始恋爱,爱情使我的心魂从轮椅里站起来。可是合欢树长大了,母亲却永远离开了我,几年爱过我的那个姑娘也远去他乡,但那时她们已经把我培育得可以让人放心了。然后我的妻子来了,我把珍贵的以往说给她听,她说因此她也爱恋着我的这块故土。
(11)我单不知,像鸟儿那样飞在不高的空中俯看那片密如罗网的胡同,会是怎样的景象?飞在空中而且不惊动下面的人类,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
胡同给作者带来了阳光与温情,也带来了难以抹去的忧郁,这“阳光与温情”“难以磨灭的忧郁”指的是哪些事情?请概括回答。
作者为什么说“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
请分析“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这句话的含义。
文章最后作者在设想自己是一只俯瞰胡同的鸟儿中结尾,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样的写法有什么表达效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18题。
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
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是她,这个46岁的高龄产妇,在1966年3月的一个下午把我带到故里。这之前,她曾生育三个姐姐,两个存活,一个夭折。我是她最后的念想,是她强加给未来生活的全部意义,所以,不管是上山砍柴或是下田插秧,甚至于大雪茫茫的水利工地,她的身上总是有我。挖沟的时候我在她的背上,背石头的时候我在她的胸口。她对我加倍呵护,好像双手捧着一盏灯苗,生怕有半点闪失。
因为不停地升学,这个小心呵护我的人,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我离开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为了挣钱供我读书,每到雨天,母亲就背着背篓半夜出门,赶在别人之前进入山林摘木耳。家里养的鸡全都拿来卖钱,一只也舍不得杀。猪喂肥了,一家伙卖掉,那是我第二个学期的路费、学费。母亲彻底想不到,供一个学生读书会要那么高的成本,但是她不服输,像魔术师那样从土地里变出芭蕉、魔芋、板栗、核桃、南瓜、李子、玉米和稻谷,凡是能换钱的农产品她都卖过,一分一分地挣,十元十元地给我寄,以至于我买的衣服会有红薯的味道,我买的球鞋理所当然散发稻谷气息。
直到我领了工资,母亲才结束农村对城市的支援,稍微松了一口气。但这时的她,已经苍老得不敢照镜子了。她的头发白得像雪花,皮肤黑得像泥,脸上的皱纹是交错的村路,疲惫的眼睛是干水的池塘。每个月我都回村去看她,给她捎去吃的和穿的。
后来,父亲过世了,我把母亲接到城市,以为故乡可以从我的脑海淡出。其实不然,母亲就像一本故乡的活字典,今天说交怀的稻田,明天说蓝淀塘的菜地,后天说代家湾的杉木。每一个土坎、每一株玉米都刻在她记忆的硬盘上,既不能删除也休想覆盖。一位曾经批斗过她的村民进城,她在不会说普通话的情况下,竟然问到那个村民的住处,把他请到家里来隆重招待。只要能听到故乡的一两则消息,她非常愿意忘记仇恨。谁家的母牛生崽了,她会笑上大半天,若是听到村里某位老人过世,她就躲到角落悄悄抹泪。
有一天,这个高大的矮个子母亲忽然病倒,她铁一样的躯体终于抵挡不住时间的消耗,渐渐还原为肉身。从来不住院从来不吃药的她被医院强行收留,还做了化疗。她躺在病床上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她昏过去又醒过来,即便痛成这样,嘴里喃喃的还是故乡的名字。临终前一晚,不知道她哪来的气力,忽地从床上打坐起来,叫我姐连夜把她背回故乡。我何尝不想满足她的愿望,只是故里没有止痛针,没有标准的卫生所,更没有临时的抢救室。因此,在她还有生命之前,我只能硬起心肠把她留在县城医院,完全忽略了她对故乡的依赖。
母亲是在一场瓢泼大雨中回归故乡的土地的。我怕雨水冷着她的身体,就在新堆的坟上盖了一块塑料布。当母亲彻底离开我之后,故乡猛地就直逼过来,显得那么强大那么安慰。故乡像我的外婆,终于把母亲抱在怀里。
今年十月,我重返故乡,看见母亲已变成一片青草,铺在楠竹湾的田坎上。我抚摸着那片草地,认真地打量故乡,发觉天空比过去的蓝,树比过去的高,牛比过去的壮,山坡上的玉米棒子也比过去的长得大……曾经被我记忆按下“暂停”的村民,一个个都动起来,他们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第一次那么醒目。我终于明白,故乡已经代替了我的母亲。有母亲的地方就能止痛疗伤,就能拴住漂泊动荡的心灵。
(选自《天涯》2009年第3期,有删改)
从全文看,文章开头“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一句有什么作用?
文中画线的两处,在修辞使用上有什么共同之处?它们各自又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对母亲的丰富情感。
分析本文题目“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的深刻含义。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重建中国化的“生活美学”
与其他学科相比,美学更需回归于生活世界来加以重构,这是由美学作为“感性学”的学科本性所决定的。这种美学新构的现实性要求还在于:在全球化的境遇里,人们正在经历审美泛化的质变,这包涵着双向运动的过程:一方面是“生活的艺术化”,特别是“日常生活审美化”孳生和蔓延;另一方面则是“艺术的生活化”,当代艺术摘掉了头上的光晕逐渐向日常生活靠近,这便是“审美日常生活化”。实际上,我们在面对艺术时,一定意义上就是面对生活美学的,而在我们审美化观照生活的时候,一定意义上也是依据于艺术的。这就是说,生活美学既认定美与日常生活所形成的连续性,又认为美具有非日常生活的另一面,尽管它们在摒弃主客两分思维模式方面是如出一辙的。
追溯本源,在中国本土的丰富思想中,历来就有“生活美学化”与“美学生活化”的传统。在中国古典文化看来,美学与艺术、艺术与生活、美与生活、创造与欣赏、欣赏与批评,都是内在融通的,从而构成了一种没有隔膜的亲密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古典美学就是一种活生生的生活美学,中国古典美学家的人生就是一种“有情的人生”,他们往往能体悟到生活本身的美感,并能在适当地方上升到美学的高度。从庄子的“美的哲思”到明清的小说批评,那种生活见识与审美之思的融合,皆浸渍了中国传统原生的美学智慧。
从“生活儒学”的角度来解读儒学,似乎更能回到原初的语境来言说问题,儒家美学的基石实际上就是生活践履中的“礼”与生活常情中的“情”,以及二者的统一。从来源上说,这种基本规定一方面直接来自中国古人自身的本性的规定;另一方面,对于中国独特的文化心理结构来说,情更是与“巫史传统”息息相关的,或者说情是间接来自于这种独特传统的。在原始儒家时代,礼乐相济无疑是儒家美学的主导理念,然而随着乐的衰微,这种统一便被转化为礼与情的合一,而乐对于人而言的内在规定就在于“性感于物而生情”之情。进而可以看到,对于作为感性学的儒家美学而言,情较之礼才是更为根本的,或者说,儒家美学最终就是以情为本的。所以,从生活美学与“情之本体”的角度来重新思考儒家美学的基本定位问题,无疑是一种新的美学思路。
在孔子本人那里,这种情的实现更多是在诗与乐当中完成的。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正是表明不仅诗之“兴”是达于礼的前导,而且礼与仁最高要在乐中得以完成和完善,诗与乐将礼前后合围在中心,孔子正是意识到了乐才是一个人格完成的境界。由此可见,从孔子时代开始的以情为本的美学就已经走上了生活美学的道路。这对于当代中国美学的建构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2009年8月11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们面对艺术时,一定意义上就是面对生活美学;我们审美化观照生活的时候,也是依据于艺术,生活与美学,虽主客两分思想模式不同,其实如出一辙。
B.在中国古典文化看来,美学与艺术、艺术与生活、美与生活、创造与批评,关系密切,内在融通没有隔膜。
C.中国古典美学家能在适当地方将体悟到的生活本身的美感上升到美学的高度,使自己的人生成为一种“有情的人生”。
D.从儒家美学的发展来看,以情为本的美学从孔子时代开始就已经走上了生活美学的道路。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生活美学”这一概念的范畴的一项是( )

A.生活艺术化 B.艺术生活化
C.美与日常生活所形成的连续性 D.人们的日常生活

根据文章第③段内容,不属于“儒家美学”的阶段性特点的一项是( )

A.在原始儒家时代,礼乐相济是其主导理念
B.随着乐的衰微,礼乐相济被转化为礼与情合一
C.“情”为根本
D.儒家美学的基石实际上就是生活践履中的“礼”与生活常情中的“情”,以及二者的统一。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家有“胡同”
——忆陈垣先生
陆其国
说家有“胡同”,容易让人误以为家坐落在胡同里。想想也是,家在胡同再正常不过。如说胡同在家里——即家有“胡同”,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确有一个人这样说,他就是历史学家陈垣。
陈垣字援庵,生于1880年,卒于1971年,广东新会人。辛亥革命后,陈垣到北京,开始钻研文史。后在北大、北师大、辅仁大学、燕京大学等校任教。从1926年起任辅仁大学校长。一生从事教育达七十年,并先后任京师图书馆馆长、北平图书馆委员、故宫博物院理事兼故宫图书馆馆长等职。
陈垣是李希泌的父执,李曾撰文说起有一次陈垣的助手和学生刘乃和在老师家,遵师命去书房取一部《元六十家文集目录》稿本,陈垣告诉刘此书在第几条“胡同”第几层书架;一会儿又要取一张老照片,那在第几条“胡同”第几层书架,刘皆随手取来。李希泌对陈老这样得心应手地使用自己的图书资料,既惊讶,又佩服。1964年夏,李希泌陪同亚非学会负责人艾毅根拜访陈垣,应客人要求,陈垣请适在他家的刘乃和领客人参观厢房里的藏书。“厢房的面积并不大,但书架一行一行地排列得很整齐,行与行之间留有一条通道,陈老名之为‘胡同’,顺序名之为‘第一条胡同’、‘第二条胡同’……。书架上的书也放得很整齐。陈老对哪本书放在第几条胡同第几个书架都记得一清二楚。”(李希泌语)
原来“胡同”是陈垣喻指他的藏书室。在我看来,陈垣自况家有“胡同”,盖缘于他腹有诗书。腹有诗书的人,即使家无“胡同”,依然可以气定神闲,因为他已在心里“砌”起了“胡同”;反之,腹无诗书,即使在家里砸钱堆起再多的“胡同”,不过是附庸风雅,华而不实。由是观之,一个人要做到腹有诗书,家里有无“胡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里要有“胡同”;这是一种先由外而内,再由内而外的抵达;这里包含的已不仅仅是学问和学识,还有人品人格,乃至学术精神。能完成这种抵达的人很少,就像陈垣家有“胡同”,并与之融会贯通的人很少一样。但惟其少,才更令我们这些后人敬仰。敬仰他,也是敬仰真学问、真学识,更是敬仰一种品格、一种境界。
陈垣的弟子赵光贤,曾对梁启超根据《新唐书•薛延陀传》里“值贞观二年突厥叶护可汗见弑”的记载,考证出唐玄奘赴印度出发年代为贞观元年,而非历来以为的贞观三年佩服得五体投地。后来他读到1924年10月上海《东方杂志》第21卷第19期上发表的陈垣《书内学院校慈恩传后》一文,该文将梁氏的诸条考证一一驳倒。“其中有一条我记得最清楚,就是先生据《通典》、《册府元龟》诸书,证明在贞观元年(不是二年)被杀的是统叶护,而玄奘到西突厥素叶城见到的是统叶护的儿子肆叶护。一字之差,遂成大错。当时我想,原来我国还有比梁氏更高明的人,从此使我五体投地地佩服的人不是梁任公而是援庵先生了。”(赵光贤语)
当然,做一个学人,学问固然重要,风骨更不可缺。《通鉴胡注表微》是陈垣一部呕心沥血之作,从这部书很可以看出陈垣的风骨。陈垣读胡三省《通鉴注》时,正身处敌伪统治的北平,人民生活在黑暗中。他说自己“精神异常痛苦,阅读胡注,体会了他当日的心情,慨叹彼此的遭遇,忍不住流泪,甚至痛哭。”感情的接近,思想的相通,各自身受的苦难,驱使陈垣下决定为胡注写出“表微”。这部著作彰显了胡三省的内心情怀,也凸显出陈垣的民族气节和学人傲骨。
文中说“这是一种先由外而内,再由内而外的抵达”,作者认为应该如何实现这一“抵达”?请结合全文加以简要概括。
文章标题为“家有‘胡同’”,但后两段并未提及“胡同”。请说明后两段这样写的作用。
文中说“做一个学人,学问固然重要,风骨更不可缺”,这句话给你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你熟悉的学人,谈谈你的理解感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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