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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母亲
北方的季节,说变就变。好像时令就是命令。万物都违抗不得。春天到了,再坚硬的土地也得按时返青;秋天走了,再蓬勃的树叶也得屈尊枯萎。这是老天定下的时刻表,即使在这个弹丸小镇上。它仍然被一丝不苟地执行着。
振青嫂紧了紧身上的旧毛衣,使劲搓搓手,重新操起扫帚,一下下地扫过去。冬天越近,土地就越显得干硬,扫帚划过,响起刺耳的“咝啦”声,振青嫂的手也一阵阵干冷地疼痛。她只能把扫帚握得更紧,仿佛那是她的命一般。
其实,这把扫帚也的确是她的命,就像身上这件脱了线退了颜色的旧毛衣是她唯一的外套一样。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七年。而七年前,她还是一个面庞红润的少妇,一个温婉朴实的母亲。只是后来,与她同来城里打工的丈夫弄丢了孩子,于是她失去了自己唯一尊贵的身份——母亲。她的亲亲的儿子豆豆,那时才只有五岁呢。
“找不到孩子,我就死在这儿!”每次回想这句话,振青嫂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无比坚强的女人,就像扫帚下枯黄的叶片,干瘪苦涩但筋骨嶙峋。
现在,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跑到她面前,打扰了她的回忆。小男孩有五岁左右,这让振青嫂想起了自己的心头肉,她忍不住暗地里比较:脸盘有点像,都是圆圆的,个头、胖瘦也差不多。不过,豆豆是双眼皮,比眼前这一个要漂亮些,而且,豆豆一边一个小虎牙,没有比他更惹人疼的孩子了。这样想过之后,振青嫂心中竟然略觉安慰。但是,既而她就想起:豆豆离开她已经七年多了。她不禁又将目光投向那个小男孩,这一次,他越看越像小豆豆了。
“豆豆——”振青嫂伸出手去。其实,几年来,她已经习惯于管所有的小孩子叫豆豆。可眼前的孩子显然被这个陌生人吓着了,小嘴一撇,就跑开了。振青嫂叹口气,这种情景她也早就习惯了,岂止孩子如此,这里的大人,哪一个不是经常对她指指点点,有时还甩下一句“神经有问题”,好像丢了孩子并非她的不幸,而是她的罪孽。当然,如果振青嫂有文化,如果她也读过鲁迅的话,她也许会知道,我们中国人是善于淡化悲剧的,尤其是淡化别人的悲剧。
小男孩穿着鲜红的羽绒服,像一团小火球在马路牙子附近滚来滚去。振青嫂很想掉过头专心扫地,可那个可爱的身影像钉在了脑子里,一再吸引她的目光。于是,振青嫂又紧了紧毛衣,想到自己初为人母时的兴奋和紧张,焦虑和不安,这让她心里有些酸涩。仅仅是酸涩而已,也许她已在痛苦中浸泡太久,只能体会出除痛苦以外的感觉了。
也许这个平凡的下午注定要爆发一场灾难,当一辆重型卡车向小男孩驶去时,振青嫂头发倏地竖了起来,浑身酸麻,像要散架一样。而这个胖宝宝显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他被一记扫帚扫到三米开外,直到那个让他害怕的女人倒在车轮下。他才看着地上那一摊暗红的血,“哇”地哭了出来,而他哭的原因,可能是刚才摔倒时伤了自己的膝盖。
振青嫂仰面朝天地躺着,突然发现小镇的天空其实很蓝很蓝,而且并不像她想象中的那么瘦狭,也许她平时只顾低头看地,却忽略了原来世界上最广阔的是天空。现在,躺在地上,她在剧烈的疼痛中感到久违的舒适。围在她身边的,是一张张陌生的逐渐扩大的脸……
“没想到这个女人还挺勇敢!”
“哪儿啊,她肯定把孩子看成自己丢的那个了。”
“可她的孩子,少说也有十二岁了呀。”
“要不怎么说,她脑筋还是不清楚……”
“唉,啥人啥命,这样去了,也算她的造化。”
振青嫂突然觉出自己的伟大了,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哪里懂得她的心思,他们只知道毛衣旧了要买新的,却不知道良心旧了就永远难以洗净。
而她,现在终于躺倒在自己扫了七年的干干净净的大街上了,在蓝天白云下尽情地想念她的豆豆。也许孩子在另一个世界等她,在那个世界里,她有一所房子,她可以在厨房里煮汤、煎鸡蛋,在客厅里看电视、织毛衣,一定要织两件,一件给自己,一件给她的豆豆……
分析文章前两段中隐含的自然环境描写的特点及作用。
联系全文谈谈你对下面这两句话的理解。(6分,每小题3分)
(1)也许她平时只顾低头看地,却忽略了原来世界上最广阔的是天空。
(2)他们只知道毛衣旧了要买新的,却不知道良心旧了就永远难以洗净。
试分析文章第四段在结构和内容上的作用。
谈谈你对小说最后一段内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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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下图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标识,请写出构图要素,并阐述其寓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吴小如
舒晋瑜
吴小如有三个嗜好,一是作诗,二是看京戏,三是写字。这三个嗜好都受家庭影响。他从小喜欢读书,最大的梦想是当作家。
吴小如年轻时曾经被父亲认为“不是写诗的材料”,年轻气盛的吴小如吴小如不服气,当时就下决心:我非做好不可!父亲晚年的时候,再看吴小如作的诗,问他:“你看你的诗像谁?”吴小如说:“谁也不像。”父亲说:“不对,你的诗像我。”由此可见,吴小如先生受父亲的影响很大,而并不自觉。 从“不够材料”,到得到父亲的认可,吴小如是下了功夫的。在他的印象中, “有兴趣就爱钻研,什么事都有成功的那一天。”这是吴小如的经验。
因为父母喜欢看戏,吴小如三四岁开始听唱片,五六岁便随家人外出看戏,十岁左右就常常偕弟弟同宾跑戏园子,十三四岁亦摹仿小报文风老气横秋写剧评。有一次中学作文,老师给吴小如的批语是:“文章颇像林语堂的‘论语’体,油腔滑调。”吴小如大吃一惊,从此大加收敛,力求横平竖直,再不敢故弄玄虚。
他一生钟爱讲坛。“尽管下了课疲乏得抬不起腿,吃不下饭,但只要走上讲坛,面对着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把自己一得之愚贡献给他们,感活力顿增,浑不觉老之已至。”吴小如说,梅兰芳、程砚秋、马连良、杨宝森,都是在停止呼吸前不久才离开舞台的。他一生爱看戏,为这些艺术大师十分倾倒。从本心来说,只要自己干得动,决不轻易离开讲坛。
对于学生,吴小如从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时候没有把握,也会老老实实告诉提问者:“待我查查书再答复。”为了一个极细小的问题,他可以专门骑车上图书馆泡上半天,一旦有了结果,又会兴冲冲跑到提问者的宿舍详细作答。有一次一位女同学提了一个问题,吴先生在《后汉书》里找到了答案,刚吃过午饭就跑到学生宿舍里去找那位学生。由于正值午休,他只好把材料写下来贴在那位女生的房门上,才心安理得地回家休息。
吴小如的学生陈丹晨曾称吴先生是“乾嘉学术最后的守望者”。在古典文学领域,吴小如先生的研究通达广博,可以从《诗经》讲到梁启超;研究诗文,从先秦贯通于明清与近代。他的学术根基俟实于20世纪,在诗文考证、字义训诂方面,亦有大量为学界瞩目的成果,《读书丛札》即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吴小如擅长书法,遍临名帖,已出版《吴小如手录宋词》《吴小如书法选》等,更多人称他为书法家。父亲在教吴小如学习书法时,就声明了两大前提,即“要学写字应先学做人”;“写字必先读书”。人,“宁可不会写字,也不要做一个俗不可耐的写字匠!”吴小如一生都奉此为准则。“书法最关键的是,功夫在书外。意思就是说,有两条,一是多念书;一是做人要好。这是最基本的。我父亲有一条,做学问首先是做人,人品要好。这是中国传统的美德。到书法本身,只有一条,就是路子正,别学邪门歪道。古人讲横平竖直,写字,字得规范,写出来的字得规矩。”
吴小如先生被称为“学术警察”,是有原因的。他对学界不良现象毫不留情:校点古籍书谬误百出,某些编辑师心自用地乱改文稿,知名学者缺乏常识信口胡说,学界抄袭成风……更关键的是,他的批评方式也并非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沈玉成就曾说吴先生批评不留情面:“连我这老学生都受不了,所以吴先生到处受挤兑碰钉子,一生坎坷。”
吴小如几十年的处境的确如此。他曾在文章中评价自己:“惟我平生情性褊急易怒,且每以直言嫉恶贾祸,不能认真做到动心忍性、以仁厚之心对待横逆之来侵。”在一份给北大百年校庆的题词中,他又重申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座右铭。他说:“我这人,一向就是主张表里如一,而且我做的事情都是光明磊落的,我对名利看得很淡。名利对我来说根本是身外之物。”“言寡尤,行寡悔”,是说做人说话要问心无愧,做出来的事情不至于做完后悔。但是吴先生也知道,人不可能一辈子不说错话不做错事。所以,他的主张是,不管别人满意不满意,首先自己不说违背良心的话,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吴小如的一生,坦荡磊落,他说过的一次假话,是对他的父亲。吴玉如先生壮年时,双臂有力,可将幼时的同宝(小如)、同宾(少如)兄弟抱在手中同时抛向空中后再稳稳接住,小兄弟俩对此不以为惧,反而特别高兴,因而吴小如与其父掰手腕一辈子没有赢过。吴玉老临终时,年过花甲的吴小如为了博老人一笑,再次提出掰腕子,其时老先生手腕早已无力,吴小如装作再次输给老先生,意思是:您还是那么有劲。吴小如后来说:那是我平生说过的一次假话。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小如刚写诗时下功夫不够,意气用事,曾经被父亲认为“不是写诗的材料”,后来他下了功夫,得到了父亲的认可。
B.吴小如十三四岁摹仿小报老气横秋文风写剧评被老师批评,是因为他油腔滑调,模仿不到家,徒有形式,缺乏内涵深度。
C.吴小如把父亲说的“学写字应先学做人和读书”、“宁可不会写字,也不要做一个俗不可耐的写字匠!”奉为准则,这告诉我们只要人品好了,书法慢慢就提高了。
D.吴小如先生爱做“学术普察”,对不良文风、学风猛烈抨击,表现出一位学术守望者对找国文化的热爱和关切。

E.吴小如深受家庭影响,做人真诚正直、淡泊名利,学向通达广博、刻苦钻研,虽然饱受委屈,却一生坦荡、光明磊落。
(2)吴小如的书法得到认可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吴小如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吴小如认为“不管别人满意不满意,首先自己不说违背良心的话,不做让自己后侮的事情”,请结合材料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失败
李培俊
早上起来,刚刚坐上饭桌,改革就说,妈,工作的事我自己跑吧。你为我操了几十年心了,我也该出去闯闯了。
母亲惊讶地看了改革好一会,看着看着,母亲的眼睛便有些湿漉漉的。他就有些慌恐,连忙说,妈,我说错什么了吗?
没有,母亲说,你没有说错,我们的改革长大了,是该出去闯闯了。
但是改革还是看出来,母亲真正的意思并没有说出来。
母亲是个好母亲。当别人的家长为孩子上个重点小学、重点中学跑断腿,操碎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仍然难达目的的时候,改革的母亲却不费吹灰之力,把他送进了全市最好的学校。
二十几年了,无论大事小事,改革都习惯于听从母亲的安排,他的一切都是母亲替他包办的。他知道母亲是为他好。上大学报志愿的时候,本来改革要报考中文系,实现从小当作家的梦想。可母亲说,儿子,你傻不傻呀,都什么年代了,现在谁还愿意当作家?谁说谁是作家比骂这个人阳痿还要入骨三分。母亲一言九鼎,改革便报考了没多少人愿上的政教系。
改革今年大学毕业,工作的事自然不用他操心,早在他还坐在教室里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母亲已经为他安排了去处。回来当天,母亲就说,儿子,你工作的事已经定了,市委组织部,过几天就去上班吧。
现在的岗位职位往往是僧多粥少,这是中国的现状,也是暂时无法改变的事实。改革能够谋到这么好的单位,是多少大学生梦寐以求的事。改革当然明白母亲的良苦用心,组织部是发官帽的地方,手里提着官帽,何愁戴不到自己儿子头上?
如果不是母亲的安排,改革也许就顺顺当当地去上班了,先当个科员,然后一步一步地攀爬上去,由副科到正科,然后副处,弄得好了,往上再上几个台阶也未可知。
可这次改革不想再听从母亲的安排,这与这个岗位本身无关。他觉得自己已经22岁了,凡事应该有自己的主张,自己该作上一回主了。
于是,改革在饭桌上宣布:从今天起,他要出去自己求职了。
母亲无可无不可的,浅浅地笑笑点了点头。送他出门的时候还含意不明地又笑了笑,轻轻地在他肩膀上拍了几下,放他走了。
市晚报社看过他的学历证明,对他十分满意,让他填过一应表格,总编让他回家等消息,说是不应该有什么问题。临走,还把他送到楼下,才握手告别。
走出报社大门,是一派明亮得有些不太真实的阳光,走在阳光里,改革就想,求职也并不是什么难事,这不,一说就成了嘛。
但是改革高兴得过早了一些,当天晚上他正躺着看书,接到了晚报社总编的电话,很抱歉地告诉他,报社暂时没有编制,还不能接受他。改革问总编,昨天你不是黑籽红瓤地答应得好好的吗?怎么只隔了一天就变卦了?
总编支支吾吾地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
第二天改革又去了电视台,照样答应录用,照样又是变卦。不过电视台的电话打得晚了一天,但内容和报社大同小异。
改革退而求其次,把求职的目标定位在企业。他想,行政事业单位有编制,企业总没有所谓的编制吧。哪怕去当个小办事员,写个材料,出出板报,哪怕给头们打水扫地,也算是自己找的工作。
但是,问遍全市的企业,仍然没有哪个企业接受他,都说人满为患,下岗职工还没法安排哩。
母亲从不问改革求职的事,一个字都不提。但他知道母亲是关心这个事的,只是不说到嘴上而已。
这天,筋疲力尽的改革回到家里,母亲破天荒地问起他求职的事。母亲说,怎么样了?
改革摇摇头。母亲问他,那你打算怎么办?他说,我不知道。母亲叹了口气,以商量的口气说,不行了先到组织部去上班?
到底去不去上班呢?改革觉得这一次的自己的确失败了。他知道,他是败在了母亲手上,他的事是要由母亲来做主的。因为母亲既是母亲,同时也是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
但是……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尽管从小到大都是母亲替他打理一切,但当大学毕业后,改革不想再听从母亲的安排,想自己找工作,这说明他有自谋职业的自信和勇气。
B.改革的母亲虽然在开始什么事情都替儿子安排好了,但她在儿子想自己找工作时,却完全没有干涉,是一位非常大度、比较开明的母亲。
C.小说结尾以改革找工作的失败而告终,这一安排出乎意料,直接再现了当今社会所存在的官员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灰暗现实。
D.小说的主人公以“改革”命名具有一定的深意,改革毕业后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谋取职位,如果没有母亲的重重阻挠,他一定会如愿的。

E.这篇小说既表现了当今中国一些父母对孩子成长的不当做法和影响,也侧面反映了个别官员滥施权威的问题,蕴含着作者对现实问题的优思。
(2)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改革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结尾以改革的失败而告终,你觉得改革会同意母亲的意见去组织部上班吗?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汉字是中国文化的载体.是中国人用于表达思维的文字符号.丰富多彩,博大精深。
中国人有个经典的说法,叫做“读书必先识字”。汉字是中华文化存在的基础。汉字承载了许多历史记忆,每个字都有文化内涵和很长的演化传承;汉字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和符号,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汉字起的作用,所谓“书同文”;汉字是当代文化传播和交流的载体,它的文化内涵非常丰厚。
在我看来,汉字之美,首先是形之美,一点一画,精妙组合。其次是意之美,汉字是表意文字,造字有六法,许多字都有自己的内涵和复杂的演变历史,其中的意蕴很美。再次是声韵美,汉字组合成诗文,声韵组合很美。
二十世纪至今,汉字的书写方式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从软笔到硬笔,从书写到输入。两次变化都深刻地改变了我们应用汉字的方式。当然,简体字成为规范的正体字也是汉字在二十世纪的重大的、不可逆的深刻变化。简体字是今天全球汉字应用的主流,也是汉字的现代规范写法。这些变化之中,不变的是汉字本身。
如今,虽然汉字的普及程度,即识字率比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大有提高,但我们对汉字的使用情况却大不如前,胡乱书写、使用汉字的状况层出不穷,更别提遣词造句的水平。比如微博,不过一百多字,但这一百多字却缺乏美感,乏味、单调,常出现成语使用不当、错别字等现象。还有一种情况更为普遍,那就是提笔忘字,认得字却想不起如何书写。这种情况在成年人身上更为常见。
使用电脑打字让撰写文章、与他人交流都变得更为快捷。但同时,这种便捷却无形中阻碍了我们对汉字的兴趣。追求速度的心态让我们一味快,却忽视了汉字本身的意蕴。莫言就曾说过,使用电脑敲字撰文会使得他常顺手选用电脑提供给他的一些词汇,而无法组织出具有独特意蕴的新词汇,所以他最终放弃使用电脑进行创作。另外,如今学生普遍课业重、压力大,常为了应付考试而囫囵吞枣地接收学校老师授予的一切知识,这些知识不经过消化吸收、没调动兴趣,很容易学了便忘。
我们总以为汉语、汉字是我们的基本技能,如同吃饭走路一样无需投入过多学习精力。这种认识偏差常导致我们在学习过程中,主观地轻视学习汉字、汉语的重要性,一味追求数理化或英语能力的提高,最终导致我们在学生期间就不曾打下牢固的应用汉语、书写汉字的能力。我常遗憾地发现,一些中文系、新闻系的大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非常糟糕。
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在解决了最基本的温饱需求、完成了最基本的文化学习后,也开始逐渐意识到传统文化的缺失,对知识有了精益求精的追求,因此社会开始重视汉字的读写。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相关的电视节目应运而生。这是一个好现象,是一个好的开始。
我学中文出身,却也常感于自己文学水平、文字使用能力的不足,也会出现提笔忘字的情况。因而,我觉得汉字、汉语是需要终身学习的。我们需要找回对汉字的热爱,找回对母语的热爱。
下列关于原文前三段的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丰富多彩、博大精深的汉字,是中国人用于表达思维的文字符号,是文化传播和交流的载体。
B.汉字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和符号,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取决于汉字的连续性及其非常丰厚的文化内涵。
C.汉字是表意文字,很多字有自己独特的内涵和复杂的演变历史,承载历史记忆,有很长的演化传承
D.尽管汉字属于表意文字,但汉字之美首先表现为点画组合精妙的“形之美”,其次才是六法造字成就的意蕴美。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二十世纪至今,汉字的书写方式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每次变化都深刻地改变了我们应用汉字的方式。
B.当今社会,胡乱书写、使用汉字的状况层出不穷;提笔忘字,认得字却想不起如何书写的现象则更为普遍。
C.莫言最终放弃使用电脑进行创作,是因为电脑提醒选用的一些词汇常使他无法组织出具有独特意蕴的新词汇。
D.我们总以为学习汉语、汉字无需投入过多的精力,这种认识偏差使得中文系、新闻系的大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都非常糟糕。

根据原文意思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为今天全球汉字运用的主流,简体字成为规范的正体字是汉字在二十世纪的重大的、不可逆的深刻变化。
B.使用电脑打字让撰写文章、与他人交流都变得更为快捷,但这种快捷最终导致了人们忽视汉字本身的意蕴。
C.当逐渐意识到传统文化缺失时,与汉字读写相关的电视节目应运而生,这是当代社会完成最基本文化学习的开始。
D.为纠正对于学习汉字、汉语的轻视,我们需要找回对汉字的热爱、对母语的热爱和对知识精益求精地追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爱的契约
[美]威尔·斯坦顿
我和玛吉结婚的时候,经济上很拮据,且不说买汽车和房子,就连玛吉的结婚戒指还是我分期付款购置的。可是如今却大不相同了,人们结婚不但讲排场摆阔气,而且还聘请婚姻顾问,签订夫妇契约。听说有些学校还要开设什么婚姻指导课呢!
我想,签订一份契约也许会使我们的家庭生活走上正轨。于是,我决定和玛吉谈谈。“玛吉,”我说,“婚姻对人的一生至关重要,可是我们结婚的时候……”
“你在胡扯些什么?”她不由得一愣。
我说:“这里有一份夫妇契约的样本,是由一对名叫莫里森和罗莎的夫妇签订的,它适用于任何夫妻。”
玛吉显然对这话题感兴趣,“讲下去。”她催促道。
我打开书念道:“第一,分析每对夫妇过去的生活——是否有遗传病史,是否有吸毒嗜好和犯罪历史,是否有……”
“别说了,我不想再听下去。”她失望地说,“只有傻瓜才会和这种人结婚。”
“当然,”我解释说,“这并不是说莫里森和罗莎也有过这类事情。但是,了解情人的过去总要比蒙在鼓里一无所知好得多。这样蜜月结束后,即使碰上令人难堪的事情,你也不会感到束手无策了。”
“这些对我们来说已经为时过晚了。”
“怎么会为时过晚呢?一切可以从头开始,要是我们现在也签订一份契约的话......”
“签订什么?”玛吉吃惊地问。
“签订契——约。”我故意拖长了音调。
“为什么? ”玛吉疑惑地问。
“因为契约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约束力。另外,它还能合理地分配我们之间的责任和权力。”我停顿了一下,建议说,“让我们也签订一份契约吧!比如每逢单年由你决定到哪儿去度假,双年则由我说了算。”
“要是轮到我做主时,正碰上手头没钱,那我们不是只有呆在家里了吗? ”她反问。
“不错,但这只不过是一种特殊情况。”我说,“另外,契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可以酌情处理嘛。”
“如果契约可以随意改变,那它还有什么用处呢? ”玛吉反驳说。
“言之有理。”我说,“想不到你还知道这些基本常识。”
“如果你也懂得这些常识,就不会提出签订什么契约了。”
“要知道,女人经常喜欢谈论平等和自由。一张契约至少可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我辩解说。
“你不懂,亲爱的,"玛吉两眼紧盯着我的脸,激动地说,“平等对女人来说无关紧要,关键是男人是否值得她们爱。要是一个女人真心爱上了一个男人,她就会做一切事情来使他快活。这绝不是那张该死的契约所起的作用,而是她自己情愿这样做。”说完便转身走进隔壁的厨房。
没想到玛吉懂得这么多的道理。我终于认输了。
“要喝咖啡吗,亲爱的?我刚煮了一壶。”玛吉探出半个身子温柔地问道。
“咖啡?太好了。”我转过身来看见她嘴里咀嚼着什么,“你在吃什么? ”
“油煎饼,想尝尝吗?”她笑着问。
我的天啊!我和玛吉共同生活了十七年,难道她还不知道我讨厌油煎饼?她自己也是一看到油煎饼就会呕吐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玛吉,你喜欢吃油煎饼? ”我不解地问。
“是啊,怎么啦? ”她神秘地眨了眨眼。
“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给你要了杯咖啡,问你是否要油煎饼,你拒绝了,说是你不喜欢。”
“是的,你记的不错。”她爽快地说,“可是当时你口袋里只有五毛钱,还是向别人借的。”
“可油煎饼只需要一角钱呀! ”
“别打肿脸充胖子,那样你回家的车钱就没啦。”说着,她忍不住大笑起来。
我坐在她身边,贪婪地吃着热腾腾的油煎饼,嘿,味道还真不错啊!
过了一会儿,我也从包里拿出两只油煎饼——早晨我瞒着玛吉买的,递给她一只说:“我以前不吃油煎饼,但我可以从头学起!”
(选自《感动你一生的微型小说全集》,有删改)
简要分析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全文,解释“爱的契约”的含义。
小说中“我”的形象有何特征?作者刻画这个人物有何作用?
有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段是画蛇添足,请谈谈你的看法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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