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分)
放过星星
[俄罗斯]维克多·德拉贡斯基
“这栋小别墅建好已经好多年了,”主人边抚摩着墙壁边得意地说,“十年前我在一家建筑工程局当领导,那个地方嘛,各种板材、门窗应有尽有。而我是领导,什么事都是我说了算,所以每个月报预算时,我多报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一点问题都没有。我们国家这么大,这些小事没人发现。就这样,别墅很快就建起来了。你看,挺好吧?五个房间,一个露台,一个仓库,还有一个车库。这个小院子也不错吧?这块地我弄到得更早,那时候我还在土地管理局管事呢!”
“是不错,”客人说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房子的基座还是砖的呢。”
“基座?这是后建的,”主人说,“在建筑工程局工作一年后,我又被调到了一家砖厂。怎么样?这砖也没得说吧?都是耐火砖。看够了吗?咱们进屋吃饭去吧。兄弟,把鞋好好擦擦,屋子里有地毯,别踩脏了。从砖厂调出来后,我又去了鸟兹别克地毯厂在莫斯科的一个分厂,那儿生产的地毯漂亮极了,我攒了七八块呢……你快坐下,别拘束。不管怎么说,咱们是亲戚嘛。你的日子过得太清贫了,虽然你只是在学校教书,可想弄点儿东西也不难,你只要肯动脑筋就行……”
“不行,对不起,”客人的情绪有些激动,“我做不到……”
“快请坐,”主人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坐到沙发上来,你看我这儿摆着的这套家具。我能在家具厂白干吗?家具厂的头儿可不好当,活太多!那些结婚的、乔迁的都等着买家具呢。我这套家具是当次品弄来的,梳妆台上掉了一颗螺丝钉,大衣柜的把手有点晃动,当然,这就是次品。虽然是次品,也不能扔了吧,那就给我拉家里来吧……来吃饭吧,快坐下,咱们先喝一杯。”
主人把一只装满酒的酒杯推到了客人的眼前。
客人小心翼翼地用手摸了摸那只晶莹剔透的高脚杯。
“我怕把这只杯子打碎了,”他看着眼前这只杯子,目光越来越凝重了,“这只杯子可是非常罕见的艺术品,不应该用来喝酒,而应该摆在展览馆里!”
“真让你说对了!”主人大叫了一声,“有一次,我负责办一个展览,就把一部分展品找了个借口留下了,我说这些展品在运输途中损毁了……干杯,祝你越来越健康!但愿这不是最后一次展览!常言道:经常喝酒,没钱买房。咱们是酒照喝,房照买。你能来太好了,多吃点。这种鱼在你们那里是不是见不到啊?红鱼子呢?牛排呢?多吃点,别客气!现在我老了,就调到一家食品超市当负责人去了。超市虽然不大,但肯定够咱们这辈子的了。咱们又能吃多少?咱们国家这么大,这点儿小事没人管……”
二人酒足饭饱。
“咱们出去散散步吧,”主人说,“吃完晚饭不出去走走,睡眠不好。咱们就在我家的院子里走走,我这个院子够大了,你不用担心。你闻到花香了吗?这是我在市绿化管理局工作时弄来的,这种花非常罕见,是市政府当时为普希金博物馆从什么地方买来的。你闻到了吗?这种花的气味怎么样?——别叫了!”主人说着,突然朝一只用锁链锁着的公狗喊了一声。“你连自己人也不认识了吗?这是纯种瑞士灵獒,得过冠军。我以前在一家育犬基地当过经理……”
不远处,有一只公鸡已经开始报晓。
“这是一只荷兰鸡,”主人说,“我在……”
“您还在养鸡场当过领导?”客人问了一句。
“是啊,”主人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客人没有回答,他的目光越来越忧郁,一种莫名的激动使他喘不过气来,他面色苍白地仰望着苍穹。
“星星啊,星星,”他动情地说,“你们是那么遥远,那么可望而不可即,又是那么明亮,那么晶莹……”
“可不是嘛,”主人这时也精神一振,“你看那颗星星最大,最亮,油汪汪、水淋淋的。我在天文馆……”
“不许动星星!”还没等主人说完,客人突然怒不可遏地大声喊道,“你这个混蛋,你给我滚远点儿!你不能再打星星的主意了!大家需要星星,孩子们也需要星星,你总得给孩子们留下点儿什么吧!”
(李冬梅编译,有删改)
分析概括小说中“主人”的形象特点。(4分)
小说中的“客人”是怎样一个人?他的情绪态度有一个怎样的变化过程?(4分)
人物语言描写在这篇小说中有哪些作用?(4分)
小说结尾部分,“客人”怒斥“主人”,要求他“不能再打星星的主意了”。请结合全文,对作者安排这一情节的用意进行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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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作为生物的社会
刘易斯·托马斯
①如果说昆虫群居的活动跟人类事务总有点联系,那在生物学界将是相当糟糕的态度。关于昆虫行为的书籍作者,通常要在序言里苦口婆心地提醒人们,昆虫好像是来自外星的生物,它们的行为绝对是有异于人的,完全是非人性、非世俗、几乎还是非生物的。它们倒更像一些制作精巧、却魔魔道道的小机器。假如我们想从它们的活动中看出什么显示人类特点的东西,那就是在违反科学。
②不过,让一个旁观者不这样看是很难的。蚂蚁的确太像人了,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来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织巢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
③最让我们不安的是,蚂蚁,还有蜜蜂、白蚁和群居性黄蜂,它们似乎都过着两种生活。它们既是一些个体,做着今天的事而看不出是不是还想着明天,同时又是蚁冢、蚁穴、蜂窠这些扭动着、思考着的庞大动物体中细胞样的成分。我认为,正是由于这一层,我们才最巴不得它们是异己的东西。我们不愿看到,可能有一些集体性的社会,能够像一个个生物一样进行活动。即使有这样的东西,它们也决不可能跟我们相关。
④不管怎么说,这些东西还是存在。野地里一只独行的蚂蚁,不能设想它头脑里想着很多。当然,就那么几个神经元,让几根纤维串在一块儿,想来连有什么头脑也谈不上,更不会有什么思想了。它不过是一段长着腿的神经节而已。四只、或十只蚂蚁凑到一起,围绕着路上的一头死蛾,看起来就有点意思了。它们这儿触触,那儿推推,慢慢地把这块食物向蚁丘移去。但这似乎还是瞎猫撞着死老鼠的事。只有当你观看聚在蚁丘边的、黑鸦鸦盖过地皮的数千只蚂蚁的密集群体时,你才看见那整个活物。这时,你看到它思考、筹划、谋算。这是智慧,是某种活的计算机,那些爬来爬去的小东西就是它的心智。
⑤建造蚁丘的时候,有时需要一批一定规格的细枝,这时,所有成员立刻都着魔般搜寻起正合规格的细枝;后来,外墙的建筑就要完成,要盖顶,细枝的规格要改变,于是,好像从电话里接到了新的命令,所有的工蚁又转而寻找新型号的细枝。如果你破坏了蚁丘某一部分的结构,数百只蚂蚁会过来掀动那一部分,移动它,直到恢复原来的样子。当它们觉察到远方的食物时,于是,长长的队伍像触角一样伸出来,越过平地,翻过高墙,绕过巨石,去把食物搬回来。
⑥白蚁在有一个方面更为奇特:群体变大时,其智慧似乎也随之增加。小室里有两三只白蚁,就会衔起一块块土粒木屑搬来搬去,但并没有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建造起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白蚁加入,似乎达到了某种临界质量或法定数,于是思维开始了。它们开始把小粒叠放起来,霎时间竖起一根根柱子,造成一个个弯度对称的美丽拱券。一个个穹顶小室组成的晶状建筑出现了。迄今还不知道它们是怎样交流信息的,也无人明白,正在建造一根柱子的白蚁们怎样知道停止工作,全队转移到一根毗邻的柱子,而时候一到,它们又怎样知道把两根柱子合拢,作成天衣无缝的拱券。一开始使它们不再把材料搬来搬去,而是着手集体建筑的刺激物,也许是在它们的数目达到特定阈①值时释放的外激素。它们像受了惊一样做出反应,它们开始骚动、激奋,然后就像艺术家一样开始工作。
⑦虽然我们无论如何也是所有群居性动物中最具社会性的——比其他动物更互相依赖,联系更密切,行为上更不可分,我们却并不经常感到我们的联合智慧。(选自《细胞生命的礼赞》,有删减)
注阈(yù):界限或范围。
生物学界为什么认为“昆虫群居的活动跟人类事务总有点联系”的观点是“相当糟糕的态度”?
结合文章内容回答:昆虫的哪些行为现象让我们“不安”?
本文作为科普作品,幽默、风趣、有人情味是它的语言风格之一,请举例分析这种语言特点及其好处。
文章结尾说,虽然人类最具社会性,但“我们却并不经常感到我们的联合智慧”。本文介绍的昆虫生活对我们有什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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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内外的施蛰存
沈鹤龄
施蛰存先生谢世已好几年了。一九四六年,他首次来给我们上国文课时,已是文名显赫。他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个戴黑边眼镜的中年学者,而嗓子十分低沉,那时俗称“雌鸡喉咙”。他讲课的特点是重训诂而轻阐述,可以为一词一句甚至一个字的出典与释义花不少工夫。举个简单的例子,如讲王昌龄的七绝《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寥寥四句,就明月与古城何以分别冠以秦时与汉时讲了很多,再是龙城在何处飞将是何人,以及人、地关系等,最后是阴山在何处及其重要的地域历史意义,引经据典,毫不马虎。这使学生们觉得沉闷乏味,而最想听他抒发的怀古爱国的议论,他却从略了。只因我对古典文学兴趣特浓,不怕沉闷,坚持听和记,积累时日,终于得益匪浅。由此可以了解,施师是老老实实稽古钩沉的严谨学者,而不是轻视基本功只善于煽情的教师。
新中国成立前夕,教授的生活都很清苦,施师家庭负担重,当然更苦。老师们往往趁讲课的机会,插进大量牢骚,如课文内容正合教师境遇,那就更会借题大加发挥。一次,施师讲韩愈名文《进学解》。读过此文的人皆知其内容,韩愈教诲诸生“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方今圣贤相逢,治具毕张,拔去凶邪,登崇畯良”,“诸生业患不能精,无患有司之不明;行患不能成,无患有司之不公”。岂知有学生当场驳先生:“先生欺余哉!”像先生那样钻研学问之勤,排斥异端之劳,治史之谨严,为文之闳肆,做人之方正,怎会弄到动辄得咎,官位遭黜,“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呢?如是别的教师,教到此处,定会触境生悲,愤世嫉俗。施师却不然,仍像平素一样埋首于一词一句之训诂而不加阐述。此文词句艰深之处特多,施师为训诂所花工夫恰恰比其他课文更多,更无时间联系现实。我年老后阅历丰富了,重读此文,感慨良深。曾问耄耋之年的施师:“你那时教此文何以能心定神闲,毫无牢骚?”他说:“你们当时阅历单纯,向你们发牢骚你们绝无体会;如今你们阅历多了,温故而知新,岂非感慨自来了吗?”原来,他相信人的生活,须各人自去体验,他不愿意强加或灌输。
施师布置作文,往往命题宽泛,有时无命题,要我们自己命题作文。“写自己想写的,写自己熟悉的。”他从不讲什么作文诀窍、行文程式、句法语法等,他只要我们多读范文,课余可选读“闲书”。他说好的古文是百读不厌的,白话文也如此,他品评“五四”后白话文佳作说:鲁迅作品优于胡适,胡适自称“但开风气不为师”,有自知之明。我因而一度读鲁迅作品甚勤,一九四六年以后,我投给他所主编的报纸副刊的作品,常流露鲁迅笔法,这却引起了他的批评。他说:“你模拟这种笔法做什么?学僵了,笔头就难以舒展了。”当时我未敢多问为什么,私下以为这大约由于他与鲁迅有宿怨。我只回了一句:“唐弢写得好的杂文,都是由于讥刺得深刻,也不一定就是鲁迅笔法。”在我的写作渐趋成熟后,我才醒悟,以前对他,也许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因为他重训诂,在他晚年,我与他谈“诗无达诂”时,他说:“当然诗的训诂应容许众说纷纭。”与他谈新诗,他说:“新诗源自西洋,与我国传统无关,谁如对此有兴趣,应多读外文原诗。读译诗,原汁原味没有了,不如不读。”他说:“中国诗译成外文也一样,李白诗译成了英文,有英国人盛赞李白诗美妙,英译李白诗能保持原汁原味吗?不懂汉文的英国人不是人云亦云,就是在赞扬译者罢了。”关于中国诗的传统,他说当然应从《诗经》谈起,我说现代人把《楚辞》抬得很高,他说,在古代经孔子删定的《诗经》是正宗,《楚辞》开始时是被儒家看不起的。
施师上课重训诂少议论,但到了课外,他一发议论则大都一针见血,这正是他学贯中西、博古通今、厚积薄发的结果吧。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这使学生们觉得沉闷乏味,而最想听他抒发的怀古爱国的议论,他却从略了”这句话中的“这”指代什么?“而最想听他抒发的怀古爱国的议论”为什么“他却从略了”?
施蛰存在教书育人上有着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的事件加以概括。
文章是怎样刻画施蛰存的形象的?请加以简要分析。
作者在文章开头一自然段的最后一句话使用了“煽情”一词,在现实生活中,会“煽情”的老师大有人在,有的还受到很多人的青睐,比如近年来“百家讲坛”推出的重量级人物易中天等。那么你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呢?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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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学作品题材的不断扩展,精神天地的不断开拓,情感内蕴的日渐丰富和表现手法的百态纷呈,文学评论早已突破了社会学的柜架和赏析型的模式,往往能够从哲学、美学、创作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等边缘学科的视角阐释作品,为我们从不同的认识层面审视文学的内涵拓宽了疆域。但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是不可穷尽不会完结的,认识人的文化现象、历史现象和生命现象的奥秘,也是不可穷尽不会完结的,任何作家都不应以先知自诩并以布道者的方式向人们解释一切,倘若他们从一个新颖的角度,去回眸历史窥探人生谛听生命的真谛,使其“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已经是难能可贵的;同样,文学评论家也不可能是全知全能的圣者,而能注解一切阐释一切,倘若他们能够以独特的眼光发现作品独特的审美个性和精神蕴藏,沿着艺术规律的通道,走向作家心灵的深处,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对于作家而言,至关重要的是揭示生活的深度和表现生活的角度;是独特的艺术风格和鲜明的审美个性,方能使其超拔平庸而呈现光彩;对于评论家而言,死对头重要的是对艺术规律的真知灼见,是在新的认识层面上以新的话语方式对作品进行理论解析,方能摆脱平泛而展示自己的评论个性。
为什么说文学评论“为我们从不同的认知层面审视文学的内涵拓宽了疆域?”造成这一疆域拓宽的根源是什么?
答:(1)
(2)
文中借用“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的诗句是为了说明□□□□□□□□□□□□□□□□□□□□□□□□□□□□□□□□□□□□□□□(40字以内)
文中最后一句两个加点的“是”所支配的内容不尽相同,前者涉及的是文学作品的□□,后者涉及的是文学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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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是“扬州八怪”中的杰出代表。也许是因为他在绘画和书法方面的成就太大的缘故吧,一般的读者对他的诗却接触不多,知之甚少。其实,郑板桥的诗写得很有特色:直摅血性,不同流俗,格调高远,字养生民。人们把他的诗与绘画、书法一起誉为“三绝”。
凡是那些有突出成就的诗人,都在继承和创新上狠下功夫,我们不妨看看郑板桥在这两方面是怎样努力的。郑板桥曾说:“汉魏六朝、三唐、两宋诗人,家家都学,便是蠢才。”他认为学习前人的诗,应该“求精不求多”,他主张“诗学三人,老瞄与焉;少陵为后,姬旦为先。”这里所说的老瞄、少陵和姬旦,分别是指曹操、杜甫和周公,据传《诗经》里有些诗歌为周公所作,因此,向姬旦学习也可以理解为向《诗经》学习。从郑板桥所写的诗来看,受曹操、杜甫和《诗经》的影响是很明显的,郑板桥又特别推崇杜甫,他说:“少陵诗高绝千古”,“一首可值千金”,“是《左传》,是《史记》,似《庄子》、《离骚》、而六朝香艳,亦时用之以为奴隶。大哉杜诗,其无所不包括乎!”他把杜甫当成终身学习的对象,对他的古体诗情有独钟。郑板桥深深认识到,要写出自己的个性,必须要创新,因此,他不受自己所处的那个时代的陈腐诗风的束缚,要“自写性情,不拘一格”,要做“主子文章”,这便形成了郑诗的独特风格,奠定了他在清新中的地位。
郑板桥写诗,坚持沉著痛快,泼辣尖锐,以反映劳动人民疾苦为已任的原则,反对写“逐光景,慕颜色,嗟困穷,伤老大”,这些无关紧要的内容,认为写这样的诗对社稷生民没有用处,宁肯终岁不作,也不为一字苟吟。
郑板桥是个现实主义诗人。他敢于直面人生,揭露尖锐的社会矛盾,为受苦受难的劳动人民鼓与呼。
郑板桥说“汉魏六朝、三唐、两宋诗人,家家都学,便是蠢学”是表明了他的诗学观点□□□□□□□□□□□(按空格数答)。
郑板桥认为学诗要“诗学三人,老瞒与焉,少陵为后,姬旦为先”是因为这三人的诗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用文中原句摘要回答)□□□□□□□□□□□□□□□□□□□□□。
郑板桥评价杜甫的诗“是《左传》,是《史记》,似《庄子》、《离骚》,而六朝香艳,亦时用之以为奴隶,”是说明杜诗的什么特点的,请简要概括(50字以内)
答:□□□□□□□□□□□□□□□□□□□□□□□□□□□□□□□□□□□□□□□□□□□□□□□□□□
郑板桥之所以反对写“逐光景,慕颜色,嗟困穷,伤老大”的文风,是因为他要坚持以□□□□□□□□□□□□□□□□□□□□□□□□□□□□□为内容的诗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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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不应该离我们远去
但正因为如此,今天的周作人可以摆在地摊上大畅其销,因为它好读——茶余饭后,躺在沙发上,借周作人之笔触,摩挲一些小摆设品味一些小感触体验一下昨日的民族风情,未必不是一件乐事。何况今日玩风甚盛,有闲者甚众呢?而鲁迅却是不能躺着读的。重读鲁迅,我仍然时时如针芒在背,为自己的灵魂所承受着的拷问。中国知识分子都应该经受鲁迅的拷问——因为鲁迅本人已经千百遍地拷问自己。传统文化在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积淀形成的某种劣根性,是难以自省自察自知的。但它却是妨害我们民族进取的现代文明的痼疾。一个民族具有庸人气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国人自卑自负又自慰的阿Q精神。德国在普鲁士时代曾经是庸人气息弥漫的民族,连歌德都不例外。但经过包括马克思在内一代代思想家、哲学家的批判,经过贝多芬这样伟大的艺术家的陶铸,百年过后的德意志民族已是世界上最有自信和自尊、最有生命活力和创造精神的民族之一。鲁迅作为伟大思想家、文学家的当代意义正在于此,因为虽然60年过去了,由于种种政治历史主题的变奏,我们的国民性改造任务还远没完成,毒化民族灵魂的阿Q精神仍在蔓延滋生。虽然舞台的阿Q已经被喜剧家们变成形象委琐的小丑,在青年观众的嘲笑声中退场了,生活中的阿Q却西装革履地作为弄潮英雄闪亮登场了,在人们歆羡的目光中臂挽着高学历“小秘”,招摇过市。虽然今日中国的成就令世人刮目相看,据说已经到了可以说“不”的时代,但从器物文明建设上处处散发出来的暴发户气息中,从种种时髦的学术论争和学术论题中所暴露出的盲目的民族自卑与自傲心理中,我们仍然可以清晰地嗅出阿Q主义的味道——今日之新国粹主义不正在国学热国故热中疯长吗?无知贫乏时的阿Q尚是可怜的,无知丰富时期的阿Q却变得有些可憎。如果我们不能在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培育出刚健俊拔的民族品格和自信自谦的民族精神,最终,精神的贫乏将使中华民族难以真正崛起。
文中提到的“传统文化在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积淀形成的某种劣根性”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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