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燕》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的飞翔。
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它叫喊着,——就在这鸟儿勇敢的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欢乐。
在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暴风雨的渴望!在这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愤怒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
海鸥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着,——呻吟着,它们在大海上飞窜,想把自己对暴风雨的恐惧,掩藏到大海深处。
海鸭也在呻吟着,——它们这些海鸭啊,享受不了生活的战斗的欢乐:轰隆隆的雷声就把它们吓坏了。
蠢笨的企鹅,胆怯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到悬崖底下……只有那高傲的海燕,勇敢地,自由自在的,在泛起白沫的大海上飞翔!
乌云越来越暗,越来越低,向海面直压下来,而波浪一边歌唱,一边冲向高空,去迎接那雷声。
雷声轰响。波浪在愤怒的飞沫中呼叫,跟狂风争鸣。看吧,狂风紧紧抱起一层层巨浪,恶狠狠地把它们甩到悬崖上,把这些大块的翡翠摔成尘雾和碎末。
海燕叫喊着,飞翔着,像黑色的闪电,箭一般地穿过乌云,翅膀掠起波浪的飞沫。
看吧,它飞舞着,像个精灵,——高傲的、黑色的暴风雨的精灵,——它在大笑,它又在号叫……它笑些乌云,它因为欢乐而号叫!
这个敏感的精灵,——它从雷声的震怒里,早就听出了困乏,它深信,乌云遮不住太阳,——是的,遮不住的!
狂风吼叫……雷声轰响……
一堆堆乌云,像青色的火焰,在无底在大海上燃烧。大海抓住闪电的箭光,把它们熄灭在自己的深渊里。这些闪电的影子,活像一条条火蛇,在大海里蜿蜒游动,一晃就消失了。
——暴风雨!暴风雨就要来啦!
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的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高尔基是 (国家)无产阶级革命作家,他的小说有自传体三部曲 、 、 。
课文三次描写海燕的英姿,三次描写海燕的叫喊。你觉得海燕是个什么样的形象?
文中的海鸥、海鸭、企鹅在暴风雨来临之际有什么表现?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文中运用的修辞手法有哪些?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石头里的春暖花开
葛闪
①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到家,20余里崎岖难行的山路,洛宁总是背着一个大口袋,艰难而坚毅地行走着。
②洛宁11岁,是云南山区的一名小学生,皮肤黝黑,身形瘦弱,沉默寡言,喜欢独处,是同学们眼中的“怪人”。同样,他也是我到偏远山区支教以来,见过的最不合群的学生。
③从几个月前开始,洛宁上学的时候,背上背的除了书包,凭空多了一个口袋。口袋里面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看起来颇有重量。上课的时候,洛宁就把口袋轻轻放在课桌下面。下课的时候,洛宁就把口袋背上,在小小的操场上转圈。班上的学生都很好奇,想揭开谜底。有同学去摸过,硬邦邦的,有棱有角,从手感上判断像是石头。但是,洛宁总不会傻到把石头当做宝贝整天背着吧?不管是同学们,还是做老师的我,每当向洛宁问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洛宁总是一言不发,只是低着头吸着被冻得红通通的鼻子。
④又过了一段时间,时值严寒,洛宁的口袋也变大了,里面的东西好像也装得更多了,似乎口袋里面的东西是遵循着一定的时间规律变大变重的。
⑤洛宁口袋里的秘密,终究没有敌得过同学们的好奇心。一次,洛宁没有拗得过好几个同学的“合力”,口袋被强行打开,滚落出来的居然真的是石头!原来,身形瘦小,体弱无力的洛宁,是想通过背石头来锻炼身体。几个孩子回过神来,便嘻嘻哈哈嘲笑起洛宁来。被激怒的洛宁狮子般扑了上去,和他们打在了一起。办公室里,我不忍心训斥洛宁。我刚来时就听别的老师讲过,眼前这个瘦弱到让人心疼的孩子背后,有着任是谁听了也会难过的背景:
⑥6岁那年,洛宁的父亲患病离世,使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天塌了,母亲就用瘦弱的肩膀撑起了这个家:她每天上山砍柴到集市上去卖,还要替别人做挣不了几个钱的手工活,还要割猪草喂养唯一的一头猪,还要洗衣做饭。洛宁很懂事,只要从学校回家,就抢着干活。日子本来可以这样贫苦却也不失幸福地度过,但命运就是这么无情和残酷——去年的一天,洛宁的母亲不幸遭遇车祸,命虽捡了回来,人却瘫痪了。
⑦几天后,我买了点东西,趁着上午没课,独自来到了洛宁的家里。躺在床上的洛宁的母亲即使盖着被子,我也可以从瘦削的脸上看出,她的身体是多么虚弱。见我介绍了自己的身份,洛宁的母亲慌忙要起身,但只是挣扎了几下便作罢了,在我的帮助之下,才半坐了起来.
⑧我告诉她洛宁优异的学习成绩和近来的情况,只是,我隐瞒了洛宁和别人打架的事情。
当我向她提及洛宁背石头上学的奇怪之举时,她的眼泪顿时扑簌簌落了下来。原来,自从她瘫痪后,洛宁除了上学,其余的时间都在家中服侍母亲。小伙伴喊他去玩,他没有时间,因为他要接替母亲的“工作”——砍柴、烧水、做饭、洗衣服、喂猪……
⑨一天,她因为渴急了,把手伸向离床头不远的热水瓶,结果却烫伤了自己。洛宁放学回家,看到被烫伤了的母亲,心像被刀狠狠地剜了一般,痛入骨髓。他怕在以后的日子里,若是自己不在家,母亲不知道还会发生其他什么事情。于是,洛宁当即决定:以后的每一天,他都要背着母亲上学。尽管母亲一再劝阻,洛宁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从那时起,他便开始背着石头上学了。
⑩我的心陡然被濡湿了,但我同时还是感到奇怪,洛宁想背着母亲上学来照顾她,但他的背上,却怎么永远是一袋石头?
⑾洛宁的母亲看出我心中的疑惑,哽咽着告诉了我这个爱的秘密:她体重86斤,洛宁瘦小的身躯哪堪重负!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办法,起初,背着少量的石头,随着对重量的适应,然后不断地添加石头,直到他能适应超过86斤的重量为止。
⑿86斤,是洛宁母亲的体重,亦是爱的重量!
⒀回来的山路上,我任由泪水肆意奔流。我想,那口袋里的石头冰冷坚硬的棱角,定然无数次硌疼了洛宁的后背、压疼了洛宁瘦弱的肩膀吧?我仿佛看到这样一幕画面:在刺骨的寒风中,在崎岖的山路上,单薄的洛宁背着一袋硬邦邦的石头在艰难地行走。顶着风雪,洛宁不怕严寒;踏着山路,洛宁不畏艰险。只因为,他后背上的那一袋石头并不冰冷坚硬,而是因了一份爱,时时春暖花开!
(摘自《辽宁青年》2012年第1期,有删改)结合语境,说说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含义及其表达效果。(6分)
(1)口袋被强行打开,滚落出来的居然真的是石头!
(2)我的心陡然被濡湿了请根据提示,补全故事情节。(6分)
①洛宁每天背着大口袋上学②
③
④
请具体分析第⑥段在文中的作用。(4分)
文中的洛宁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概括分析。(4分)
文章以“石头里的春暖花开”为题有哪些好处?说说你的看法。(6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3题。
兴趣与人生
冯友兰
小孩子的游戏,最有无所为而为的精神。在游戏中,小孩子做某种事,完全出于他的兴趣。他可以写字,但他并非欲成一书家。他可以画画,但他并非欲成一画家。他更非欲以写字或画画,得到所谓"世间名利恭敬"。他写字或画画,完全是无所为而为。他做某种事,完全是乘兴,他兴来则做,兴尽则止。所谓"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他做某种事皆是顺其自然,没有矫揉造作,所以他做某种事,是无所为而为,亦即无为。
当小孩子时候的游戏,是人生活中最快乐的一部分。道家的理想生活,就是这一类的生活。道家以为成人所以不能得到这一类的生活者,乃因受社会中各种制度的束缚。我们若能打破此种束缚,则此种生活即可得到。我们亦以为这种生活是快乐的,亦可以说是理想的生活,但社会中各种制度的束缚并不是容易被打破的。这些束缚不容易被打破,并不是因为人的革命的勇气不够,而是因为有些社会制度是任何社会存在所必需的。若打破这些,就取消了社会的存在。社会若不能存在,人亦不能存在,就是说,若没有社会,人就不能生活,更不用说快乐地生活。道家以为,无为的生活是快乐的,这是不错的。道家又以为,人在社会中,因受社会制度的束缚,以致人不能完全有这种生活,这亦是不错的。但道家因此即以为人可以完全不要社会制度,以求完全有这种生活,这是一种过于简单的办法,是不可行的。
照道家的说法,无论任何人总有他所感兴趣的事。我们看见有些人于闲暇时,什么事都不做,而蒙头大睡,或坐在那里胡思乱想,似乎是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而实在是他对于蒙头大睡,或胡思乱想,有很大的兴趣。既然任何人对于有些事总感兴趣,如果任何人都照着他的兴趣去做。则任何人都过着最快乐的生活,"各得其所",真是再好没有的。或者可以问:如果人人都对于蒙头大睡感兴趣,如随其兴趣,则都蒙头大睡去了,又有谁去做事呢?人人都不做事,岂不大家都要饿死?道家于此可答:绝不会如此。有许多人对于蒙头大睡不感兴趣,如叫他终日蒙头大睡,他不但不以为乐,反以为苦。这些人如没有事做,反觉烦闷。所以有些人要"消闲"。所以要消闲者,即有些人有时感到闲得无聊不可耐,故需设法找点事做,将闲消去。忙人找闲,而闲人则找忙,所以,虽任何人都随着他的兴趣去做,天下事仍都是有人做的。
这是一个极端的说法。照这个极端的说法,自然有行不通、不可行之处。有些事显然是不容易使人感兴趣的,如在矿井里做工等。然而这些事还不能没有人做。在社会里,至少在有些时候,我们每个人都需做些我们所不感兴趣的事。这些事大概都是社会所必需的,所以我们对于它虽不感兴趣,但亦必须做之。社会是我们生存所必需的,所以,我们对于社会都有一种起码的责任。这种起码的责任,不见得是每个人皆感兴趣的。所以,主张人皆随其兴趣去做的极端说法,如道家所说,是不可行的。不过这种说法如果不是极端的,则是可行的。这种说法在相当范围内,我们不能不说是真理。
(摘自《读者》2013年第l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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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文章中心论点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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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说法中不属于道家理论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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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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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读下文,完成小题。
一条腿的冲刺
9岁时,我的梦想是踢足球,但突发的磨难粉碎了我的梦想。一天早上起床后,我感觉左腿隐隐作痛。就在前一天,母亲已经同意我加入学校的足球队,我不想让任何事中断我的梦想。但我的腿越来越痛。父母带我去看医生。结果,医生在我的左腿里发现了癌症。虽然我只有9岁,但我知道癌症。得了癌症的人会掉头发,在不久后的某个时候就会死去。我的泪水涌了出来。妈妈和爸爸几乎昏厥。
“我会死吗?”我问医生。医生坦率告诉我答案:“你有50%活下来的机会。”50%,这好比抛硬币打赌。我决定在化疗前剪掉我的头发。为了不让我觉得孤独,弟弟马修剃了光头,我在学校的所有朋友也都剃了光头。我下决心要好转起来,再做一个正常的孩子。但三个月的化疗结束后,医生宣告了一个更可怕的消息:必须截去我的左腿。听到这个消息,我彻底崩溃。“不!我不想锯掉我的腿!”我尖叫道,“我不想做废人!不,不!我只是一个孩子。”父母抱着我,泪流满面。爸爸呜咽道,“对不起,约书亚。我希望医生锯的是我的腿。”
截肢前一个晚上,父母邀请了一个叫拉利的人到我们家。拉利也失去了他的左腿,但他告诉我,他可以借助拐杖参加田径比赛。然后他拄着拐杖走给我看。他走得的确很快。我知道父母是想通过拉利来鼓励我,但是我想他无法理解一个9岁的孩子将永远不能加入足球队的心情。
截肢的那个上午,在医院的等候室里,A我坐在地板上,双手抱着我的左腿,跟它说再见。一个护士推着一部空轮椅进来。“约书亚,”护士问道,“现在我可以带你到手术室了吗?”
“我喜欢走着去。”我说。
跟着护士进到手术室,我感到脚下的地板如冰块一般。我知道这将是我最后一次用双脚走路,我想记住关于它的一切。我扭动脚趾,想起了那个单腿跑步的运动员拉利。也许有些事情是我无法预料的,也许上帝会给我一个新的人生,就像穿着一双高过膝盖的袜子和绿色的足球短裤在足球场上奔跑一样精彩。
手术后的一天,我在医院的电梯里看到了一张滑雪诊所的海报,这是医院里为我这样的病人提供的物理治疗的一部分内容。B我低头看着我的腿。我能滑雪吗?用一条腿?
“我能吗?”我问妈妈。
“当然!”她说。我看见她的眼睛溢满了泪水。
一个全新的世界开始向我打开。滑雪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我喜欢关于它的一切,特别是踩着单一滑雪板从两条腿的滑雪者身边急驰而过的那种感觉。而我最喜爱它的原因是它使我至少接受了在9岁时就失去了左腿的事实。为了使自己变得更坚强,我让教练带我到最陡峭的滑雪道进行训练。一天,和其他残疾人比赛结束后,一个陌生人来到我身边,对我说:“我曾执教美国残奥会滑雪队,我认为你有很大的潜力。”从此我的人生改变了。
我腿内的癌细胞得到了抑制。之后,我参加了一场又一场的比赛,但跌倒的次数比我自己以及别人预料的要多。我想我的屁股接触雪地的次数都可以载入吉尼斯世界记录了。
最终,在22岁时,我成为了美国残奥会滑雪队的队员。在多灵奥林匹克障碍滑雪赛上,我像火箭般向山下急冲。这是我生命中一次最伟大的冲刺,比我曾经拥有两条腿时做的任何事情都要有意义。虽然最终我没有赢得奖牌,但是我的父母给了我一个久久的拥抱和深深的祝福。这同样是一种奖赏。C上帝给了我一个大考验,但通过这么多年的抗争,我发现了一条同样充满光明的道路。——首发于《青年博览》2009年8月下。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在我走向滑雪的道路上,哪两件事对我的影响最大?
文中的“我 ”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字内容具体分析。
批注,是精读文章常用的一种方法,即从内容、写法、结构、语言等方面给文章加上评语。请你从划线的A、B、C三处中任选一处,自选角度作批注。
我选处。生活中,不少青少年苦恼没有成才的机会,请结合文中的“我”的成才经历谈谈对“机会”的看法。
略读下文,完成小题。
一枚铜钱的启示
一位将军夫人赠我一枚铜钱,她捏着小小铜钱说:“这就是中国辩证哲学的体现,做事要方,做人要圆。”
方和圆本是一对矛盾,这对矛盾在做事方,做人圆上得到了辩证统一。把这种矛盾统一铸造在世俗流通的钱币上,这充分印证了中国哲学的博大精深。
先说方,做事要方,便是说做事要遵循规矩,遵循规律,遵循法规,决不可乱来,不可越雷池一步,这个道理在中国好像已流传了上千年。
中国人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可不为才可有所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每一行都有自己不可逾越的禁区。比如说做官就绝对要奉守清廉的原则,企图以权谋私或权钱演变,那这个官就绝对当不好,当不长了。
为商要奉行的金科玉律是一个“诚”字。真正的大商人必是以诚行天下,决不会为一些蝇头小利或眼前得失而失信于天下。
做学问信奉的是一个“实”字。一步一个脚印,一天一点长进,方能积少成多,积薄成厚。那些虚假浮华沽名钓誉之辈终将会成为人类的笑柄。
做人要圆。首先我认为这个圆决不是圆滑世故,不是平庸无能。这种圆是圆通,是一种宽厚、融通,是大智若愚,是与人为善,是居高临下、明察秋毫之后的心智的高度健全和成熟。
圆的压力最小,圆的张力最大,圆的可塑性最强。这圆好做又不好做。
如果截然相反,做事是圆,只要有利,不择手段,什么都敢干;做人是方,刁钻古怪,锋芒毕露,心狠手辣的话,那这个人一定会失败透顶,不能见容于天下。
我要一生珍藏着这枚小铜钱,一生温习这枚铜钱给我的启示。(选文有改动)请写出本文的中心论点。
选文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举例子的论证方法,有什么表达作用?
略读下文,完成小题。
人是微生物群居体
你相信吗?你体内的大多数细胞并不是你自己的,甚至也根本不是人类的细胞,它们是细菌。我们的脚趾上有肉眼看不见的线状真菌在生根发芽,我们腹部有重达1公斤的细菌,我们的身体是由人类细胞、真菌、细菌和病毒组成的混合体,可以被看作是超个体或微生物群居体的一个最好例子。
最近,伦敦大学的科学家提出了上述观点,并阐述了人体内这些微生物是如何相互作用的。他们说,在我们的身体内,存在500多种不同种类的细菌,这些细菌组成了100万亿个细胞,外来的细胞大大超过了我们体内自身的细胞,我们自身的细胞只有几万亿个,所以可以得出结论,我们体内的基因大部分来自于细菌。
幸运的是,虽然这些细菌在分享我们的食物,但它们不会对我们造成伤害。实际上,细菌通常对我们的身体是有益的,它们通过与我们的免疫系统紧密合作,帮助我们抵御疾病的侵扰。这项研究的负责人说:“我们已经知道某些时候很多疾病是由包括遗传和环境等多种因素引发的,生物群居体这个概念能帮助我们理解疾病的过程。”他相信这个方法运用于心脏病、某些癌症,甚至于一些神经疾病的研究。
(选自《科普文摘》,略有改动)本文主要说明了两个方面的内容,请分别概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段划线处运用了列数据、作比较等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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