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记叙文,回答小题。
最美的善举
从第一次踏进这间病房时起,我便有些讨厌3号床那个陪床的男人。
男人姓苏,四十出头的样子,穿一件皱皱巴巴的短衫,浓眉凹目,络腮胡子,看上去挺吓人的。“络腮胡子”大大咧咧的,说话时声带像是安了喇叭,从不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他非常爱吃肉,羊排、猪杂儿、红烧牛肉是他食谱上的主角。尤其是到了中午,他总是喜欢买回五六个酱紫色的猪蹄儿,啃得啧啧作响,弄得那张原本就腻乎乎的脸像是刚从油锅里浸过一般。
每天中午只要一吃完饭,“络腮胡子”便毫不客气地把挨着窗台的那个空床据为己有,人往上面一躺,两分钟不到便鼾声大作,给人的感觉这儿不是病房倒像是他的家。
同“络腮胡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号床的那对母子,他们总是安安静静的。
1号床的女人患乳腺癌,刚刚做了手术。她有两个孩子,女儿读高三,儿子上小学。她的男人只靠种地养些鸡鸭挣生活。正值夏播季节,男人极少来探望,更多的时候只有那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守候着母亲。男孩很懂事,主动包揽了整个病房里的热水供应,每次有人帮他扶着母亲去做检查,男孩总忘不了说声“谢谢”。
1号床的桌上基本没什么水果,偶尔有个苹果或一两块西瓜,母子俩也是推来让去的。有时男人会从街上买点儿卤肉来,女人就埋怨他乱花钱,然后把大部分肉夹到孩子的碗里。
一天,男人来探视时竟带了一小袋炸蝉蛹来,黄灿灿、香脆脆的。男人给我和“络腮胡子”各抓了一把,一屋子人都嚼出了满嘴的香。尤其是“络腮胡子”,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一再恳求1号床的男人帮自己弄点儿来。说在饭店里吃过这东西,25块钱一盘,却没这个新鲜。只要能帮着弄些来,愿意按一元一个买他的。
1号床的男人笑了笑,没说什么。
几天后,1号床的男人果然又弄了些来。“络腮胡子”如获至宝,点过数,非要给对方27块钱不可。1号床的男人不肯收,“络腮胡子”便硬是把钱塞给了男孩,并且说就喜欢吃这口儿,只要是活的,有多少要多少。
1号床的男人并没在意,男孩却把这话放在了心上。一到傍晚便跑到医院后面的树林里去找,最多时一晚上竟能找到二三十个,“络腮胡子”总是照数全收。
有了这项收入,1号床的餐桌上渐渐丰盛起来。中午时,男孩会为母亲买上一个肉菜;晚上,再加一袋鲜奶。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个月。一天,男孩悄悄地告诉我,“络腮胡子”吃蝉蛹上了瘾,现在有两个小朋友在帮着找,他按2毛钱一个从小朋友手里收来再卖给“络腮胡子”。
我惊讶于男孩的精明,也为他能找到这样一个赚钱的途径而高兴。
婆婆出院时,我把亲友送的水果、奶粉和罐头之类的东西都留给了1号床。起初1号床的女人不肯收,我谎称车小,再跑一趟还不够油钱,那女人才讪讪地接受了。
后来的一天,我去医院办理医保退款手续,从停车场出来,刚走了几步,远远看到“络腮胡子”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儿,径直走进路旁的灌木丛中。
等到走近,我才发现,他从塑料袋里倒出的,竟是一堆儿蝉蛹!
“苏大哥,这……”
他抬头,见是我,尴尬地笑了笑:“买得太多了……”
“那你还买它干嘛?”我疑惑地瞅着他。
“嘿嘿,”他挠了挠头,露出一脸和他的性格极不相称的腼腆,“看那一家怪不容易的,大忙咱也帮不上,添个菜钱还是有的。”
我恍然大悟,原来苏大哥一直在用这样的方式帮助1号床的病友。
那一刻,我的心头忽然涌起一股别样的温暖……
(选文有改动)选文题目中的“善举”指什么事情?为什么说它是“最美”的?
对下面句子中画线部分进行简要赏析。尤其是到了中午,他总是喜欢买回五六个酱紫色的猪蹄儿,啃得啧啧作响,弄得那张原本就腻乎乎的脸像是刚从油锅里浸过一般。
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下列句子中划线词语的含义。
(1)起初1号床的女人不肯收,我谎称车小,再跑一趟还不够油钱,那女人才讪讪地接受了。(2)他抬头,见是我,尴尬地笑了笑:“买得太多了……”选文用第一人称来写有什么好处?
选文主要运用了欲扬先抑和对比的写法,请就其中的一种写法结合选文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童年读书(节选)
莫言
①我童年时的确迷恋读书。那时候既没有电影更没有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只有在每年的春节前后,村子里的人演一些《血海深仇》《三世仇》之类的忆苦戏。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下,看“闲书”便成为我的最大乐趣。我体能不佳,胆子又小,不愿跟村里的孩子去玩上树下井的游戏,偷空就看“闲书”。父亲反对我看“闲书”,大概是怕我中了书里的流毒,变成个坏人;更怕我因看“闲书”耽误了割草放羊。我看“闲书”就只能像地下党搞秘密活动一样。后来,我的班主任家访时对我的父母说其实可以让我适当地看一些“闲书”,形势才略有好转。但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
②我偷看的第一本“闲书”,是绘有许多精美插图的神魔小说《封神演义》,那是班里一个同学的传家宝,轻易不借给别人。我为他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换来看这本书一下午的权利,而且必须在他家磨道里看并由他监督着,仿佛我把书拿出门就会去盗版一样。这本用汗水换来短暂阅读权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那骑在老虎背上的申公豹、鼻孔里能射出白光的郑伦、能在地下行走的土行孙、眼里长手手里又长眼的杨任,等等,一辈子也忘不掉啊。
③后来又用各种方式,把周围几个村子里流传的几部经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之类,全弄到手看了。后来又把“文化大革命”前那十几部著名小说读遍了。记得从一个老师手里借到《青春之歌》时已是下午,明明知道如果不去割草,羊就要饿肚子,但还是挡不住书的诱惑,一头钻到草垛后,一下午就把大厚本的《青春之歌》读完了。身上被蚂蚁、蚊虫咬出了一片片的疙瘩。从草垛后晕头涨脑地钻出来,已是红日西沉。我听到羊在圈里狂叫,饿的。我心里忐忑不安,等待着一顿痛骂或是痛打。但母亲看看我那副样子,宽容地叹息一声,没骂我也没打我,只是让我赶快出去弄点草喂羊。我飞快地蹿出家院,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
④我的二哥也是个书迷,他比我大五岁,借书的路子比我要广得多,常能借到我借不到的书。但这家伙不允许我看他借来的书。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的,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他知道我溜到了他的身后,就故意地将书页翻得飞快,我一目十行地阅读才能勉强跟上趟。他很快就会烦,合上书,一掌把我推到一边去。但只要他打开书页,很快我就会凑上去。他怕我趁他不在时偷看,总是把书藏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就像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的地下党员李玉和藏密电码一样。但我比日本宪兵队长鸠山高明得多,我总是能把我二哥费尽心机藏起来的书找到;找到后自然又是不顾一切,恨不得把书一口吞到肚子里去。
⑤有一次他借到一本《破晓记》,藏到猪圈的棚子里。我去找书时,头碰了马蜂窝,嗡的一声响,几十只马蜂蜇到脸上,奇痛难挨。但顾不上痛,抓紧时间阅读,读着读着眼睛就睁不开了。头肿得像柳斗,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我二哥一回来,看到我的模样,好像吓了一跳,但他还是先把书从我手里夺出来,拿到不知什么地方藏了,才回来管教我。他一巴掌差点把我扇到猪圈里,然后说:活该!我恼恨与疼痛交加,呜呜地哭起来。他想了一会儿,可能是怕母亲回来骂,便说:只要你说是自己上厕所时不小心碰了马蜂窝,我就让你把《破晓记》读完。我非常愉快地同意了。但到了第二天,我脑袋消了肿,去跟他要书时,他马上就不认账了。我发誓今后借了书也决不给他看,但只要我借回了他没读过的书,他就使用暴力抢去先看。
⑥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好不容易借到一本《三家巷》,回家后一头钻到堆满麦秸草的牛棚里,正看得入迷,他悄悄地摸进来,一把将书抢走,说:这书有毒,我先看看,帮你批判批判!他把我的《三家巷》揣进怀里跑了。我好恼怒!但追又追不上他,追上了也打不过他,只能在牛棚里跳着脚骂他。本文主要通过借阅的四本书讲述作者童年时因为迷恋读书遭遇到的一系列故事,请用简洁的语言依次概括。
(1)为读《封神演义》
(2)为读《青春之歌》
(3)为读《破晓记》
(4)为读《三家巷》阅读第①段,请说说为什么“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
答:作者把自己对书的迷恋描写得生动而富有感染力,请以第④段的相关内容为例,进行简要赏析。(不超过150字)
答: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封 存 时 间
明前茶
①时间可以封存吗?可以,叶庭春12岁那年,就见识过那神奇的一幕。在植物园标本馆,作为他考上最好中学的奖励,世伯老魏得到馆长的特许,带他去看他出生那天的植物标本。叶庭春记得彼时彼刻,偌大的标本馆里只有这一老一少的足音,被干燥后的植物标本封存在台纸和油光纸之间,散发出半是干爽纤维半是青涩植被的幽淡气息。一个标注了1990的标本隔档被轻轻推开,4月9日的标本是一枝垂枝樱,开到七分满的樱花在枝条上如瀑布一样垂挂下来,在干燥后发微微的醺粉紫。12岁的男生完全被震惊了,他出生那一年,那个春天,有过什么样的场景,连他妈妈和奶奶都没有对他形容过,人总是健忘的,但细心保管的植物标本却还原了被记忆抹去的一切。竟有那么完美的花枝代表这个世界欢迎他的到来,樱花没有开至三分满,五分满,花萼青硬如一个有待发育的小孩,也没有开至九分满,流露出行将凋零的感伤。一切都绽放得恰到好处,颜色、姿态、流动的气韵,似可见到那晚月光倾注在花枝上带来的如梦光影。
②8年后,叶庭春的奶奶病逝,全家为她送行时,整个墓园恰好浮动着绿萼梅的香气,让人记起那句绝妙的诗:“天与清香似有私。”好像正是这股香气搭就了奶奶去往天堂的阶梯。那是3月初的阴冷早晨,叶庭春从守墓人那里讨到了一枝绿萼梅回家做标本。头三天,把它夹在吸水性强的纸张中,不厌其烦地换纸,仔细吸去花枝的水分,接着,用镊子屏息调整花枝的形态,不但避免了花叶压在一起出现的芜乱,还令梅枝表现出自然的形态,在他做好的标本上,几朵梅花侧转或翻转,犹如被清风吹动,可以观察到花朵的侧影和背面。
③从那天起,叶庭春养成了一个习惯,家中每有重要的纪念日,他都要做标本留存。上大三后,他更成立了“封存时间”工作室,专门制作内嵌花朵和植物的塑封书签,交与那些家境贫寒的学弟学妹去卖,帮助他们在经济上提前自立。幸运的是,他就读的大学是有名的园林学校,由春至秋,有大量的花材和变色叶片可作为植物书签的原材料。特别是春天,酒红朱砂梅、深浓宫粉梅、紫白玉蝶梅和琉璃绿的绿萼梅们竞相开放,做出来的塑封书签,一侧配以做旧的照片,拍的是老图书馆的青砖灰墙,暗红色的细条高窗,窗外是疏影横斜的梅花,那一刻,书签捕捉到了民国时代的一缕沉静余韵。
④为了给植物书签配图,叶庭春拍遍了母校的数百个角落,那也是他为自己封存的美好时光吗?读完大四,他将赴澳留学,据说在南半球,再也看不到故乡才有的梅、报春、麦李和丁香了,唯有塑封后的书签,可一睹故园的面貌吧。
⑤做了两年的标本,叶庭春感觉青春时光正化作花香弥散在他的周围。干燥后的标本比鲜花的颜色更为幽淡,花瓣的肌理更为纤柔,重瓣的梅与樱,花瓣质地更如世间最清幽的纸一样,散放半透明的幽光。也许我们回过头去看被记忆封存的时间,也是这样的感受:那些粗粝的线条和茁壮的香气已然消失,剩下的唯有恬淡的轮廓和安谧的余韵,仿佛近似觉悟、体谅和怜惜的情感,让人脸上紧绷的线条都放柔软。
⑥是的,留不住的是成长的时光,我们能存在手心的一个定格,不过是美而已。
(选自《扬子晚报》2012年11月23日)本文围绕“封存时间”主要写了四件事,阅读文章,填写下面表格。
时间 |
事件 |
出生那一天 |
① |
② |
③ |
家中每有重要纪念日 |
叶庭春都做标本留存 |
上大三后 |
④ |
结合文章内容,说出第①段中加点词“震惊”的对象和原因。
(1)“震惊”的对象:
(2)“震惊”的原因:阅读第③段,从他“专门制作内嵌花朵和植物的塑封书签,交与那些家境贫寒的学弟学妹去卖,帮助他们在经济上提前自立”一事,可看出叶庭春是一个怎样的人?
答:阅读画线句,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对定格在手心中的美是如何理解的。(不超过150字)
答: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小题。
一滴泪掉下来要多久
那是一个深秋的早晨,天刚微亮,薄雾还挂在树梢上,我坐车前往山村学校支教。车在九曲十八弯的山路上盘旋,直到日影西斜,才来到位于大山深处的一所中学。
看到四面漏风的校舍,我心里一阵酸楚,于是决意留下来,把梦想的种子播到孩子们的心田。可是,事实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有个叫李想的孩子,就让我头疼。
我在讲台上读课文,抬头见他两眼走神,心早飞到爪哇国去了。我大声说:“李想,我刚才读到哪了?”同桌用胳膊捅了捅他,他挠挠头说:“读的什么?没听到啊。”班上哄堂大笑。
他还和别人打架,黝黑的脸上经常挂彩,问是怎么回事,他不肯说。有一回,我看到几个孩子围着他挥拳乱打,边打边说:“不信你不哭。”泪水在眼眶里晃,他昂着头,愣是不让它落下来。我大喝道:“为什么打人?”他们撒腿跑了,转眼没了踪影。我走上前,想说些什么。他看了我一眼,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心里觉得难过,他到底是怎么了?他的童真哪里去了?
周末,我到他家里走访。到那儿一看,我鼻子酸了,破旧的土坯房里光线昏暗。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家里只有他和爷爷。“他父母出去多久了?经常回来吗?”我问。老人叹气说:“他爹娘走了五年,很少回来。刚开始那会儿,他想起来就哭,躺地上打滚儿,谁也哄不住。连哭了几个月,眼泪都流干了……”
校园里再见到他,他仍旧上课走神,我却不敢与他的目光对视。那目光望也望不到底,透着阵阵寒气,充满稚气的脸上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忧郁和漠然。
几个月后,我听说他的父母回来了,还受了些伤。事情大致是这样:他的父母坐车回家,正赶上下雨,山路湿滑,车翻进了沟里。幸好只是些外伤,他们在医院住了几天,包了些药,赶回了家。
我想去他家看看。路上,听见村民在议论:“爹娘出去这么久,回来伤成那样,这孩子跟没事人似的。”作为老师,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走到院里,爷爷正冲他发脾气:“你这孩子,心咋就那么硬呢?看到爹娘遭了罪,连滴眼泪都没流……”话未说完,便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他倚着门框站着,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父亲接过话说:“我们出去这些年,他感觉生疏了,这也怨不得孩子。”母亲走过来,搂着他的肩说:“这次出事后,我和你爹也想了,明年包片果园,不出去打工了。”他低下头,一颗亮晶晶的泪珠,滚落了下来。刚开始是小声啜泣,到后来竟成了嚎啕大哭。
我忽然懂得,这些年来他有多孤单,有多悲伤。所谓的坚强,是因为没有一个能让他依靠着哭泣的肩膀。我眼眶全湿,悄悄地离开了。
第二天上课,他坐得直直的,听得很认真。课间,他跟别的孩子在草地上嘻嘻哈哈地玩闹。金色的阳光下,他的脸上焕发着光彩,整个人都明亮了起来。他沿着操场奔跑,轻盈得像一阵风。有同学喊:“李想,你的衣服脏了,后面好几道黑印子。”他头也不回地说:“俺娘……会洗的。”“娘”这个字拖得老长,喊得格外响。
我不知道一滴泪掉下来之前,在他心里奔涌了多久。但我明白从现在开始,一个美丽的生命,如含苞待放的花蕾,又变得鲜活生动起来。根据故事的发展,用文中的词语补全李想的心理变化过程。
父母刚离家时,伤心难过→父母离家五年,→父母因车祸受伤,
→父母留在家以后,开心快乐阅读下列句子,回答括号中的问题。
(1)泪水在眼眶里晃,他昂着头,愣是不让它落下来。(结合上下文,品味“晃”和“昂”的表达效果。)
答:
(2)他头也不回地说:“俺娘……会洗的。”“娘”这个字拖得老长,喊得格外响。(为什么李想将“娘”字拖得老长,喊得格外响?)
答:仔细揣摩文中画线句子,用第一人称把老师“深深的挫败感”具体地描述出来。
答:有人把文章题目改为“一个留守儿童的故事”,你认为哪一个题目更好?请简述理由。
答: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范进中举(节选)
来到集上,见范进正在一个庙门口站着,①散着头发,满脸污泥,鞋都跑掉了一只,兀自拍着掌,口里叫道:“中了!中了!”胡屠户凶神似的走到跟前,说道:②“该死的畜生!你中了甚么?”一个嘴巴打将去。众人和邻居见这模样,忍不住的笑。不想胡屠户虽然大着胆子打了一下,心里到底还是怕的,那手早颤起来,不敢打到第二下。范进因这一个嘴巴,却也打晕了,昏倒于地。众邻居一齐上前,替他抹胸口,捶背心,舞了半日,渐渐喘息过来,眼睛明亮,不疯了。众人扶起,借庙门口一个外科郎中的板凳上坐着。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连忙问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
范进看了众人,说道:“我怎么坐在这里?”又道:“我这半日,昏昏沉沉,如在梦里一般。”众邻居道:“老爷,恭喜高中了。适才欢喜的有些引动了痰,方才吐出几口痰来,好了。快请回家去打发报录人。”范进说道:“是了。我也记得是中的第七名。”范进一面自绾了头发,一面问郎中借了一盆水洗洗脸。
③一个邻居早把那一只鞋寻了来,替他穿上。见丈人在跟前,恐怕又要来骂。胡屠户上前道:“贤婿老爷,方才不是我敢大胆,是你老太太的主意,央我来劝你的。”邻居内一个人道:“胡老爹方才这个嘴巴打的亲切,少顷范老爷洗脸,还要洗下半盆猪油来!”又一个道:“老爹,你这手明日杀不得猪了。”胡屠户道:“我那里还杀猪!有我这贤婿,还怕后半世靠不着也怎的?我每常说,我的这个贤婿,才学又高,品貌又好,就是城里头那张府、周府这些老爷,也没有我女婿这样一个体面的相貌。你们不知道,得罪你们说,我小老这一双眼睛,却是认得人的。想着先年,我小女在家里长到三十多岁,多少有钱的富户要和我结亲,我自己觉得女儿像有些福气的,毕竟要嫁与个老爷,今日果然不错!”说罢,哈哈大笑。众人都笑起来。看着范进洗了脸,郎中又拿茶来吃了,一同回家。范举人先走,屠户和邻居跟在后面。④屠户见女婿衣裳后襟滚皱了许多,一路低着头替他扯了几十回。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选文的主要内容。
答:下面的句子分别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有何表达效果?
(1)众邻居一齐上前,替他抹胸口,捶背心,舞了半日,渐渐喘息过来,眼睛明亮,不疯了。
答:
(2)胡屠户上前道:“贤婿老爷,方才不是我敢大胆,是你老太太的主意,央我来劝你的。”
答:下面对选文四处画线句的分析,无误的一项是()
A.画线句①刻画了范进喜极而疯后的丑态,这是对范进也是对封建科举制度绝妙的讽刺。 |
B.画线句②写胡屠户的语言声色俱厉,动作毫不留情,体现了他对范进的一贯鄙视。 |
C.画线句③写邻居对范进的无比照顾,体现了他们和谐友好、互帮互助的邻里关系。 |
D.画线句④描写胡屠户多次为范进扯衣服的细节,体现了一个岳父对女婿无微不至的关爱。 |
范进清醒后,其他都不记得了,却唯独“记得是中的第七名”。作者这样写有何深刻用意?
答: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读书最忌“死啃”
赵畅
①著名杂文家冯英子曾经讲过一个故事:一满族贵族,被任命为镇守荆州的将军。他痛哭流涕,誓不肯去。问他什么缘故,他说连关公也守不住的地方,我怎么守得住呢?与其将来失守获罪,不如不去的好。原来,满族贵族最先见到的汉文化是范文程身边的那本《三国演义》,努尔哈赤和他的将军们行军布阵,很多得益于这本书上的经验。他们把罗贯中笔下的关公奉若圣明,而关公是失荆州、走麦城时死的,此君不敢去守荆州,其原因大抵就在于此。
②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呢?这位满族贵族,乃是一个标准的书呆子,其“死啃”书本,“只相信自己从书上读来的经验,看不到环境的变迁,看不到现实的变化”,故而把自己的思想禁锢起来,不敢越雷池半步,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③“死啃”书本,其实就与守株待兔者一样,迂腐可笑,更可悲可叹。忆起“空城计”是在马谡违抗命令、蜀军缺兵少将、司马懿大军突然来临的情况下发生的。身为主帅的诸葛亮,其时倘有半点惊慌,举止失措,便会造成军心动摇、土崩瓦解的局面。在“空城”的形势下,他的镇定自若、沉着冷静,他的特别布阵,竟令敌方以为城里定有伏兵,从而化解了一起必败的危局。兵不厌诈,“空城计”当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军事谋略,但并非唯一的谋略,并非屡试不爽的产物,且总须视情择而用之。如果死啃《三国演义》,把小说当成历史,思想僵化,行动教条,最终必走入死胡同而落败。
④要读书但不尽信书,尤其不要死认条条框框,不要拘泥于某个观点,应着眼于作者的立意布局、思维方式,并通过自己的咀嚼、梳理,把它读顺了、读透了、读“活”了,并从作者的思想围墙中走出来,以至是跳出来,这才是我们读书应持的正确态度。
⑤不“死啃”书,把书读“活”,自需要按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运用脑髓,放出眼光”,亦即要敢于质疑,善于批判。美国高中教育的四个目标第一条就是“通过语言教学,帮助所有学生培养批判性思考能力”。老师为何不让学生背书,不给作业设置标准答案,甚至故意避免“正确答案”?就是为了不让学生丢掉批判的精神。而哈佛大学的标志更可谓是批判性思维精髓之体现:三本书两本朝上打开,一本朝下盖着。想告诉学生,书中尽管有知识和思想,但也会有谬误。若要想追求真理,那就应当质疑,质疑一切。是的,批判中,我们才能甄别精华和糟粕;质疑中,我们才能理清有用的和无用的。
⑥在我看来,一个真正爱读书、“活”读书的人,总是与“捣碎”书籍联系在一起的。其“捣碎”的过程,究其实,就是一个释放自我情感与思想的过程,就是一个与作者不断较真、争辩的过程,也必是一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过程。
⑦有人说,做文字工作,拼到最后是拼认识,对生命的认识。读书何尝不是如此?拼到最后,就是拼自我的再认识。生命是活的,我们的读书,我们的认识,当然也应该是活的。一切“死啃”的做法,一切僵化的思维,都是与读书宗旨背道而驰的。
(摘自2012年6月5日《人民日报》)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答:文章开头引用了冯英子讲的一个小故事,有何作用?
答:文章第⑤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答:作者认为,读书应持的正确态度是什么?
答:结合实际,请你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