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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俗”道“雅”谈文化
俗,与其说是一种文化现象,莫如说是一种文化养成或文化习惯。最初的“俗”,源于人的生存本能,体现出人对自然的生存选择与适应。当人的生存选择与适应“习惯成自然”时,我们就有了“俗”。
“积习”而“成俗”,说明“俗”是特定时空中特定人群的“集体无意识”,是无需言明的默契也是无需理析的律令。随着人类社会组织日趋复杂且日趋精密,乡民社会的默契需要规范并敞亮为“乡约”,于是“约定俗成”成为“俗”的自觉构建。这种体现出乡民社会“民风世情”的俗,也往往成为“法”的适用基础。俗,在一定语境中其实是人们维系人际关系的纽带,也是人们维护社会秩序的准绳。因此,“约定俗成”之“俗”往往又具有道德“约法”的指向,无论是“积习成俗”还是“约定俗成”,都说明“俗”是一定乡民社会的内在秉性和价值取向。
但是,“积习”也好“约定”也好,“俗”的“群体性”呈现总有其“局限性”。“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说的是空间局限,“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说的是时间局限。适宜某一社会的“俗”,对其余乡民社会可能“不宜”;某一乡民社会彼时之“俗”,也可能在时过境迁后变得“不宜”……
我国是多民族一体化的文化大国,且地域广阔。因此,“和而不同”成为众多个体保持个体特质又顾及和谐相处的“公约”。“公约”可为更大空域和更长时段的“约定”,成为众多个体超越一己“俗”念、求取“公约”的共同理想。这个“共同理想”因超越局限性、特殊性之“俗”而被称为“雅”
“雅”实际上有文化整合的意味,经过整合并得到提升的文化会得到“雅正”的评价。“雅”不仅存在于“文化整合”之中,而且体现为整合后“文化范武”的确立。即以“雅”为“正”。相形之下,雅、俗之间就有了高下之别、庄谐之别乃至文野之别。“俗”的意涵也就渐生“陋意”,渐趋“庸境”。
讲究品位、追求境界的文化人,不一定自封“高雅”但大多自命“清高”,不一定都能“超凡脱俗”,但大多鄙夷“谄世媚俗”。拒绝媚俗可以是为着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也可以是为着彰显自己的人格魅力。也就是说,“俗”还是“雅”作为一种价值评判,已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或文化习惯,它还是包括品位、境界在内的文化人格。
所谓“文化”,意在“以文化人”, 在于使人脱离蒙昧、超越本能、发展智慧、趋赴道德。也就是说,,“文”是构成而“化”是功能,相对于“化”之功能取向而言,“文”之构成往往更具有稳定性。“风俗”作为“人文”的重要构成,需要一定的坚守来维护稳定,也需要一定的迁变来谋求发展。“风俗”在需要稳定时,是作为正面价值呈现的,背弃者被斥为“伤风败俗” ;而“风俗”在需要发展时,是作为负面价值披露的,变革者被誉为“移风易俗” 。
文化的“以文化人”,主导倾向是“化人以雅” ,是使人的品貌、趣味、格调、境界都渐至“文雅”起来。在这里,“雅”成了“文”的内涵,“文”成了“雅”的表征。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文化人格的追求并不都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始终如一。既然人们鄙夷“谄世媚俗” ,藐视“跟风从俗” ,就不排斥有人以“文雅”来装装门面,垫垫柱基。因此,我们在远离低俗、拒绝庸俗、摒弃媚俗之时,更要养文心、修文德、循雅道、育雅趣,通过文化自觉陶塑文化人格并提升文化境界!
下列关于“俗”和“雅”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人类社会初期,“俗”体现了人对自然的生存选择和适应,是特定人群中产生的一种不成文的、无需言明的默契。
B.在人类社会组织日益复杂和精密后,维系人际关系的纽带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准绳的“俗”往往具有道德“约法”的指向。
C.“雅”是一种“公约”,这种“公约”的特点是众多个体保持个体特质又顾及和谐相处,是一种更大空域和更长时段的“约定”。
D.“雅”是一种价值评判,讲究品位、追求境界的文化人拒绝媚俗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或彰显自己的人格魅力。

对于“俗”和“雅”的关系,解说最恰当的一项是

A.“俗”是一种文化养成或文化习惯,具有道德“约法”的指向;“雅”是社会群体的共同理想,故不具有道德层面的约束功能。
B.“雅”“俗”之间有高下之别、庄谐之别乃至文野之别。“俗”的意涵具有陋意,是庸俗的;“雅”则是高尚的、脱俗的。
C.“俗”是小的社会群体共同约定和遵守的无需言明的约定。“雅”则是面向更大的社会层面,对诸多的“俗”进行共性整合,进而形成的书面约定。
D.“俗”具有群体性,但这种群体性又有时间或空间上的局限性;“雅”则是为了让更多的群体“和而不同”,是对“俗”的局限性的超越,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积习”可成俗,“约定”也可成俗,但是“俗”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全方位适用的,地域不同、时间不同而“俗”不同。
B.“雅”是文化整合的结果,也是文化提升的产物。“雅”与“俗”是相对的,追求“雅”就是要逐渐消除“俗”的影响乃至消除“俗”的存在。
C.“风俗”是人文的重要构成,但它直接受人的好恶的制约。人们认可它时,它便作为正面价值呈现;人们厌恶它时,它便被作为负面价值披露。
D.“文化”就是“以文化人”,“化人以雅”使人脱“俗”。因此,我们应该自觉远离和拒绝俗文化,培育雅趣,提升自己的文化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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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阮籍之哭
谢宗玉
《晋书•阮籍传》是现存记录阮籍事迹最早的专著,其中记述了阮籍的两次大哭,分别如下:
其一: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径往哭之,尽哀而还。其外坦荡而内淳至,皆此类也。
其二: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
兵家的女儿既有才华,又有美貌,但还没出嫁就死了。阮籍不认识她的父兄,却莫名其妙前往哭丧。《晋书》的作者房玄龄是这么评价的这件事的:“其外坦荡而内淳至,皆此类也。”可事实上,一个无论多坦荡真淳的人,也不会做出这种荒唐的举动来吧?那么阮籍这种狷狂的举动,除了千年之后贾宝玉似的痴情外,还有别的喻意吗?
当然有。阮籍为什么要为兵家之女而哭?一是此女有才貌,二是此女未嫁而亡。可以说,这两条理由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如果兵家之女有才貌,但已作人妇;或者兵家未嫁而亡,而才貌平平,都不会吸引阮籍前去哭丧。阮籍明地里是哭兵家女,暗地里哭的却是他自己。兵家之女既有才又有貌,还没等到慧眼识珠的情郎,便香消玉殁。而阮氏自己同样才德兼备,却等不到可以报效的明主。人生这东西就像春花般短暂,兵家女的夭折,不就是明例吗?阮籍感同身受,自然会号淘大哭。这哭一是可以“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胸中之块垒”,二是也可以用这个事例来加强世人对自己“不拘礼法”的印象。
阮籍“穷途之哭”的喻意更为明显,千古以来,失意文人每每吟咏此句,常惆怅满怀、清泪满面。
但阮籍人生的真正悲剧在于:内心的高洁容不下当时社会的污秽。到了司马昭假心假意,辞让九赐之封的时候,公卿要辅助他登帝位,请阮籍起草《劝进书》,阮籍看不惯这种伎俩,便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以为可以逃过这一关。可是他错了,阮籍酒醒之时,见一批批使者站满了大厅,没有办法,他只好挥笔草就。由于太有才华了,违心之话也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劝进书》写得“辞甚清壮”,此文一出,便为司马昭谋取帝位扫清了舆论障碍,司马昭的阴谋很快就得逞了。
这篇《劝进书》可以说是阮籍人生中最大的污点,阮籍高洁的心灵容不下自己的这个污点,写完此文几个月后,便郁郁而死。而他的意味深长的哭声却在历史的横梁上久久缭绕,千百年来都没断绝。(节选自《阮籍三哭》,有删改)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阮籍为颇具才色、未嫁而亡的兵家之女失声痛哭,与千年之后贾宝玉对大观园女子的痴情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B.在对阮籍为兵家女痛哭原因的分析上,本文作者和房玄龄的看法不尽相同,这反映了历史人物评价的多面性,并无绝对的高下优劣之分。
C.无可奈何之下连《劝进书》里的违心话都能说得文采斐然,让人敬服,这说明阮籍除了举世无双的才华,其心理也有潜在的两面性。
D.阮籍最后郁郁而死,一方面表现了他对自我人格的完美追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在向严酷现实妥协之后的愤懑和不甘。

阮籍的两次“哭”有何异同?请作简要分析。
作者说阮籍意味深长的哭声“千百年来都没断绝”,为什么?请分条概括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面各题。
剃刀侠
木桦
清朝嘉庆年间,北京正阳门(俗称前门)外,已是相当繁华的集贸市场。几十丈高的城门楼子,威严如皇帝老子,注视着熙来攘往的人流。
这天,朗日晴空,集市正值繁华热闹时间。
一匹枣红大马,上骑一员佩刀武官,后跟几个步行兵卒,像一股浪头把人流冲得七零八落。
门楼下老摊贩认得,这是乾清门蓝翎侍卫,这些蓝翎宠儿每隔几日便会出宫耀武扬威找便宜。
这位蓝翎爷果然在一处最繁华的地方下马了。
小兵卒赶快接过马缰跟在后头,那蓝翎爷就摇着马鞭四处转悠。他盯上几个剃头挑子,就踅过来,在一个空位前站住。
显然这小子是要剃头或刮脸修胡子。当然一概是白活儿。
一个年轻的剃头师傅赶紧躬身让位。那蓝翎爷也不搭话,将马鞭丢在地上,一屁股坐在空木椅上。
谁知那木椅早已破朽,加之这蓝翎爷体肥身重,木椅“咔嚓”一声就散了架。这家伙一个四仰八叉摔在地上。
这还了得!蓝翎爷火从天降,怒从胆生,抓起地上的马鞭,劈头盖脑就向小师傅猛抽起来,直抽得小师傅满脸淌血,爹一声妈一声叫着,他才给两个小卒扶到另一个剃头挑儿前。
那挑子一头火正旺,铜盆里的净水正冒热气。
挑儿前一个年过半百的瘦老头儿正在刀荡子上“哧哧”荡刀。
小卒就把蓝翎爷扶到木椅上坐好,催促老师傅抓紧干活儿。
到底是老马识途。瘦老头儿就小心翼翼,轻手轻脚给蓝翎爷盘起辫子剃起来。那半寸宽极好钢口的红木短把儿剃刀,被荡得吹毛立断,直把蓝翎爷辫子周边刮得油光锃亮,苍蝇落上都得打滑。
蓝翎爷给刮得懒洋洋,就有睡意,就有小卒子过来用背托着头。老人就把刀板儿在睡脸上游动。
那剃刀在阳光下熠熠闪亮,那蓝翎爷就“呼噜呼噜”睡。
脸刮完,瘦老头儿就拿白毛巾去挑子一头热铜盆里蘸个热毛巾,用手边试凉热边把毛巾蒙到蓝翎爷脸上。这是最后一道工序。热巾上脸,蓝翎爷就醒了。按规矩老师傅掀起毛巾盖住眼睛,轻松地在下巴和脖子处又找几刀,这才把热毛巾在胖脸上一擦,撤掉脖子上围的大毛巾,把蓝翎爷头一扶,小卒子就顺势把蓝翎爷扶起来。
瘦老头儿必恭必敬把手一张,说,爷您走好!那蓝翎爷就给小卒向枣红马扶去。
几个小卒把蓝翎爷扶上马。一个小卒问:爷,咱还去哪儿?
蓝翎爷不出声,小卒子就再问。还是不出声。
另一个小卒子就惊恐地说,别问了,你看咱爷脖子咋出血了?几个人就惊惧去扶蓝翎爷。哪来得及,人从马上跌下来,头咕噜咕噜滚落一边,腔子里血杀猪般喷射出来。
集市人就窃窃私语围观。
是剃刀侠……
人群里一句话提醒小卒子们,就都抽刀去奔那老剃头匠。
哪里还寻得人影。有人说,见了,从城门楼子顶尖儿,跳上大栅巷子房上,走了。
小说开头描写的环境有什么特点?对刻画人物有什么作用?
小说情节多处暗示了蓝翎爷之死,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蓝翎爷和剃刀侠的形象形成多方面的鲜明对照,请分条概括。(6分
小说写了剃刀侠杀蓝翎爷的故事,请探究其深刻意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的题目。
①刘英才被第一声鸡叫惊醒,外面的世界里像是有了点扰动。春夜总是这样,惊乍乍的,其实完全不成一回事的。但刘英才还是下了床,开门出去看看,听听。
②就在去年这个时节,他去山王庄给亡妻洗碑①。那里有个叫汪麻子的石匠,洗碑的手艺很好。
③那时季候比现在略早些,自然界已走在春气里了,艳阳高照。路两边的一些大树,都拔地而起,枝干粗壮,有一种强悍奔放的气势,各各踞守一方。刘英才左右看着,一路往山村那里去。汪麻子的家靠在庄头边上,一个破院框子,里头乱放着各种大小石料。刘英才兀自进了那个院子,见那正房的两扇门紧锁着,打门缝往里头瞅瞅,半星光亮都没有。他白跑了一趟,却也不觉着损失什么。
④第二日他再去,春阳更暖,鸟雀啾啾。老远就听见当当的,是不急不慢的打石头声,脚下也就到了。汪麻子家破院框子里,盘腿坐了一个人,五十来岁,相貌打扮都很是不起眼。那人坐在院里洗碑,碑形已经看出来了,下方上圆。他洗的时候,左手是錾子,右手是锤,也不急,也不躁;也不热,也不冷;也不快,也不慢,一锤一锤,如泣如诉。刘英才看得呆了,心里只是有一种感觉:春阳日暖,万象更新,雀鸟苏醒、飞翔、游戏、呜叫、盘绕,像是一刻都止不住。人在此时此刻能想些什么,该想些什么,各人都不一样,各人也都是只按着自个的路子走的。惟这破院里的这一个麻脸匠人,像是不知,也像是不觉,木呆呆地坐在亘古的石头旁边,一锤一錾。洗了几十年,也还是不急不躁,不去赶那些过场,凑那些热闹,真叫人觉得不容易!
⑤刘英才呆望许久,才进了院子。那匠人手并不停,只抬起脸:“你找俺?”刘英才递了一根烟过去,半蹲下,低着腔说:“想麻烦汪师傅,给洗块碑。”匠人道:“洗块什么样的?”“要两米的,青白石的料子。什么时候能成?”“打今儿个算,要十日。”刘英才交了押金,匠人接了,放在地上,随手拾块碎石压住,打单褂兜里掏出个纸片递给他。那纸片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红指头印子。刘英才写下要刻的字递过去,匠人接了,一字一顿念了一遍,然后折叠咸一个小块,装进兜里,讲:“十日后你来拉呗。”就不再理刘英才,低下头,又一锤一锤,洗手下的那块石碑去了。
⑥刘英才第三回去山王,才五六天,他有些不放心。那又是个好天,响响晴。他一直往匠人家里去,进了院子,果然又见那匠人在石料边,坐成一团修行,木了样的,只一锤一锤洗那石碑。匠人望见他进来,也不惊,也不乍,手里也不停,只是讲:“时候还没到呢。”顿了一下,又讲:“来找俺的,都是那样个心绪。不如你就上山上转转,心里就好受了。”刘英才低头看碑,已经洗出个大概,清白厚实,幽深远澈。便敬了匠人一根烟,闲坐片刻,起身往山上去了。
那山也正在春时里,半山的松树,半山的草坡,半山的闲石。春阳暖融融的,温意无尽,枯茎里已冒出青青的芽子。那些芽子望去甚有张力,生全的趣味浓厚,又鲜活不尽。刘英才一身的感念,不知怎样作想。再往前走时,山有些陡,树影浓郁起来,就有了些寒意。这时从山上下来一个山民,瘦精精的,挑着两大捆紫红色的短针山草,山草捆上还搭了两件破旧衣物,一把竹柄的竹耙子。他看见刘英才,就立住脚,和他讲起话来。刘英才猜他只有五十来岁,他说已经七十七了,家里只剩下老两口,老伴瞎了,不能再做什么,现时就靠他挑草换些油盐钱。那担草也有七八十斤。担着得走几架山头,刘英才不免感叹几声。老人又说自己身体有些不如往年了,明年那地便撂荒了。他说话的时候,也不放心担子,只把担子在两肩上换来换去。他和刘英才讲了一气,才分手下山。刘英才再往山上走,一口气上了山顶。山顶有片旧庙剩的墙框子,四面不见人。他默然站了一会儿,才起步往山下去。到了山下,就又感觉到了春阳的暖意,身上也轻松多了。
⑧几天以后,他叫了辆三轮车,进山驮走了石碑。在清明的前两天,他把青白石碑在亡妻的坟前栽了。
⑨春夜里的一点扰动很快就消失了。附近哪里的鸡叫过一阵子,又都不叫了。天气很晴朗,空气却有凉意。刘英才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看看天上的星星,转过身,慢慢回屋里去了。
(有删改)
[注]①洗碑:刻碑。
根据小说第④至第⑥段内容,概括汪石匠的形象特点。(4分)
请对小说画线处景物描写的特点和作用作简要分析。(5分)
为这篇小说拟一个恰当的标题,并说明理由。(4分)

阅读下面的文化随笔,完成下题。
我们的心,可以遨游多远
在《百家讲坛》录完《〈论语〉心得》的那一天,制片人问我下一个选题讲什么,我几乎没有犹豫地回答:“《庄子》。”
庄子这个名字藏在我心中很多很多年,蹁跹如蝶,每每在我滞重胶着的时候,透进天心一线亮光,给我摆脱地心引力的力量。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庄子》的一句话“乘物以游心”,但用了很长很长的时光也没有想得明白:我们的心究竟可以遨游到多远?
读大三那年,中文系浩浩荡荡去游泰山。对中国文人而言,秦皇汉武曾经封天禅地的五岳之尊就是一个成人仪式的圣殿,可以凌绝顶、小天下,见沧海、现我心。我们一群半大孩子,从凌晨三点就意气蓬勃,赶着去看泰山日出。自中路而上,两边的石刻碑文像一卷徐徐展开的大书,古圣先贤端庄肃穆,一重又一重的激励荡开我们青涩年纪上正在长成的襟怀,一步步用青春躯体丈量过这条千古砺志之路,真真切切体会到“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况味。一路晨光熹微,从墨黑的天色里透出月白、水蓝,直到嫣红姹紫,烧出满天云蒸霞蔚……此一刻,我们刚好迎着山巅长风,感受了“海到尽头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豪迈,这条迎着生命朝阳的朝圣之路,让我忽然顿悟:这就是儒家的践行之道,千里之行,积于跬步,直至天下担当。
第二天一个人偷跑出去,自清晨开始从后山小路独自攀援。一路上除了泰山挑夫,罕见游人。然而那是怎样一番山川奢华的气象啊——遍山葱茏,蓊蓊郁郁,山花肆意烂漫,怒放得不计成本,整座仲夏时节的泰山,生机盎然,充满了灵动的深情……我心中反响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这句话,第一次开悟:鲜有碑铭的后山用自然造化完成了对我生命的另一种成全,阳光中折射出庄子的微笑。
前山之路是儒,授我以使命,教我在社会人格中自我实现,以身践行;后山之路是道,假我以羽翼,教我在自然人格中自我超越,心灵遨游。如果以《三五历纪》中盘古的寓言忖度,中国文化的人格理想当为“神于天,圣于地”,天地人三才共生共长。那么,儒家给我们一方坚实大地,道家给我们一片自在天空,人在其中,是以心灵无疆。儒家教我们承担了重任,而道家让我们举重若轻。
那一年,我十九岁,庄子成为我心中隐形的翅膀。流光一闪二十年,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生命的成长一如庄子的另一句话:“外化内不化。”对外在世界越来越多宽容感恩,融合于规则,而内心的执守日益打磨得坚毅无悔,不再怀疑是否真的可以用一生把梦想刻画成真。
所以,当《百家讲坛》选择了我的时候,我愿意把心中这双翅膀放飞到所有人心的晴空之上。在电视的讲坛上,论的不是南华真经,读的不是哲学典籍,能用来“讲”的只是一己心得,但愿千心万心,有感有悟,性情所至,以庄子之名给自己一些华丽豪迈的梦想,让生命境界摆脱“有用”事功,化为鲲鹏,畅意一回天地遨游……
列御寇御风而行,犹有待也。我们的一己人生,要酝酿多少智慧和勇敢,才可以终至于“彼且恶乎待哉”的骄傲境界? 穿越千古尘埃,用庄子的名义问自己一个问题:今生今世,我们的心到底可以遨游到多远……
(节选自于丹《〈庄子〉心得自序》)
(1)“我们的心到底可以遨游到多远”这句话在文中出现多次,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6分)
(2)本文第五、六段为什么要写自己从前后两条路登泰山的经历? (6分)
(3)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血色豆浆
“哎,哎,哎!漫出去了!”我大声对店主喊道。
店主似乎是聋子,对我的话根本没什么反应,右手还是用勺子一个劲地把豆浆往小桌上的小碗里舀去,口里则不紧不慢地数着:“1碗,2碗,3碗,……”
我本想大骂店主“有毛病”,但想到自己孤身一人第一次到这人生地不熟的H小镇,还是忍住了。于是冒出喉头的话便变成了:“店老板,你有没有搞错?”
店主闻言,乜了我一眼后,说道:“我开这爿店时,你还没来这世上呢!整整二十六年生意做下来了,从没搞错过!”
“那,你怎么老是往小碗里舀豆浆呢?”
“他要买,我要卖!公平合理!”
“全流到地上去了!为啥不给他弄个大盆装装?”
“用什么东西装豆浆,这,你我就作不了主了。还得由顾客自己决定!本店讲究的是公平买卖,童叟无欺!”
我忽然发现,用小碗买豆浆的是一名年仅十一岁左右的小子。我对那小子说:“你这钱花得冤不冤?”
没想到那小子眉头一皱:“关你屁事!我自己的钱,该怎么花就怎么花!只要我高兴!”
我忽地对店主大叫:“别让这小子寻开心,别卖他!”
“有货不卖?你是不想让我开这店了?小兄弟呀,难道死了张屠夫就没人吃猪肉?”“小哥,你是第一次来我们这小镇的吧:你就少说两句吧,那三小公子只要听到有人不服,他就要再加买一碗的!”坐在我边上的一位老伯小声对我说。
“不!从今天开始,有人不服,我要再加买3碗!”真没想到三小公子的耳朵竟会这么灵。
我环顾左右,只看到满满一屋子人都在自顾喝豆浆,只听得店主像念经一样地数着:“……28碗,29碗,……”
流了一地的豆浆,像脓水一样向我就坐的地方流过来,令我感到阵阵恶心。“别跟孩子比见识!”我跑出了那店。回头一瞧,那淌在地面上的豆浆却忽地泛红起来,犹如鲜血一样。
(选自浙江作家黄克庭小小说集《白开水》)
(1)你怎么理解店主所说的公平买卖,童叟无欺。
(2)文章最后一句“回头一瞧,那淌在地面上的豆浆却忽地泛红起来,犹如鲜血一样”,如何理解这一现象。
(3)本小说反映了怎样的一种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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