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1~6题。
应该正确对待文献综述 熊易寒
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国内学术界都不大重视文献综述。近年来随着学术规范的逐步建立,这种情况有所转变,不过大多数综述都是罗列式的,报幕似地把相关研究一个一个列出来,丝毫感觉不到这些文献之间存在任何内在的关联,甚至也感觉不到这些文献与作者本人的研究有何相干。这样的综述机械、突兀,有生拼硬凑之嫌,称之为"伪综述"亦不为过。
②阅读国际上的顶级学术刊物,有这么几个发现:一、书评以外的论文 有比较翔实的文献综述;二、专门的文献综述性文章 是由该领域的一流学者撰写;三、对相关著作的征引 采取间接引用的形式,很少直接引用。这与国内的情形很不一样,值得我们思考。
③为什么必须有文献综述?一篇优秀的文献综述其实就是一幅学术谱系图。写文献综述不仅是为了陈述以往的相关研究,也不仅仅是为了表示对前辈、同行或知识产权的尊重,更是为了"认祖归宗",对自己的研究进行定位。有时候只有把一篇文献放到学术史的脉络中去,放到学术传统中去,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这个文本:作者为什么要做这项研究?他的问题意识是什么?他试图与谁对话?我们在开始一项研究时也同样要有问题意识和对话意识,不能自说自话。对话的前提自然是倾听,如果连别人说了什么都不知道,如何进行对话?正是在倾听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问题",才需要与对方进行讨论,否则便无话可说。通过综述的写作,我们就会知道:别人贡献了什么?我打算或者能够贡献什么?我是否在重复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讲,撰写文献综述首先是为了尊重并真正进入一个学术传统,其次才是利他主义功能--为他人提供文献检索的路线图。
④为什么综述性文章要由大家执笔?这类文献综述看似简单,其实是一项高难度的工作:首先,必须熟悉该领域的重要文献,了解最新的研究进展,在"知识大爆炸"的今天,要做到一点,非有积年之功不可。其次,面对汗牛充栋的文献,必须具备高超的理解能力和概括能力,从宏观上把握总的研究状况,否则就不是你在驾驭文献,而是文献驾驭你。我们(特别是初学者)在阅读文献的时候,常常淹没在浩如烟海的文献之中,茫然不知所措,有时甚至感觉被人牵着鼻子走,面对不同观点的学术论争,觉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免犯糊涂,此乃"段位"不够所致。最后,这类综述性文章往往具有一定的导向性和前瞻性,除了要总结现有研究,还需要高屋建瓴,指出现状的不足及其根源所在,为这一领域甚至整个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性意见。如此看来,专门的文献综述性文章由德高望重、造诣深厚的学术权威撰写也就理所当然了。
⑤为什么要尽可能间接引用?间接引用就是作者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引文的核心观点,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来重新表述需要我们先将对方的观点吃透,然后围绕自己的核心问题和行文思路,重新加以组织,这样可以使论述更加紧凑有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尽可能找出不同文本之间的内在关联,他们的分歧是什么,共识是什么,将众多的观点进行整合、归类。二是间接引用突破了原文的限制,可以用尽可能简洁的语言进行概括,有效节省篇幅。
⑥规范的文献综述,要求学者有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也需要学术刊物的大力倡导和支持,因为有了文献综述,论文的篇幅势必扩大,有限的版面会更加紧张。
⑦认真对待文献综述,对于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能仅仅把文献综述看作论文写作的一个步骤、程序,或者是有关方面的一个规定,更应该看到,这是知识生产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不是在重复别人,它是在说出自己。这不仅是一个合法性问题,也是一个有效性问题。可以说,扎实的文献综述是一篇论文成功的一半。
1. |
概括第①段大意。(25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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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文章的意思,可依次填入第②段空格处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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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③段加点词"倾听"在文中的意思是。 |
4. |
简析第⑥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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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系上下文,对第⑦段画线句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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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作者认为优秀的文献综述具有哪些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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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沼泽地
(日)芥川龙之介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在某画展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幅小油画。说“发现”未免有些夸大,然而,惟独这幅画就像被遗忘了似的挂在光线最幽暗的角落里,框子也简陋不堪,所以这么说也未尝不可。记得标题是《沼泽地》,画家不是什么知名的人。画面上也只画着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恐怕对一般的参观者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屑一顾吧。
而且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尽管画的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也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莫非这位画家真的把草木看成这种颜色吗?也许是出于其他偏好,故意加以夸张吧?我站在这幅画前面,一边对它玩味,一边不由得心里冒出这样的疑问。
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画得那么精细,甚至使人联想到踏上去时脚底下的感觉。这是一片滑溜溜的淤泥,踩上去噗哧一声,会没脚脖子。我在这幅小油画上找到了试图敏锐地捕捉大自然的那个凄惨的艺术家的形象。正如从所有优秀的艺术品感受到的一样,那片黄色的沼泽地上的草木也使我产生了恍惚的悲壮的激情。说实在的,挂在同一会场上的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绘画当中,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和这幅相抗衡。
“很欣赏它呢。”有人边说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觉得恰似心里的什么东西给甩掉了,就猛地回过头来。
“怎么样,这幅画?”对方一边悠然自得地说着,一边朝着《沼泽地》这幅画努了努他那刚刮过的下巴。他是一家报纸的美术记者,向来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身材魁梧,穿着时新的淡褐色西装。
这个记者以前曾经给过我一两次不愉快的印象,所以我勉强回答了他一句:“是杰作。”
“杰作吗?这可有意思啦。”记者捧腹大笑。
大概是被他这声音惊动了吧,左边看画的两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朝这边望了望。我越发不痛快了。
“真有意思。这幅画本来不是会员画的。可是因为作者本人曾反复念叨非要拿到这儿来展出不可,经他的遗族央求审查员,好容易才得以挂在这个角落里。”
“遗族?那末画这幅画的人已经故去了?”
“死了。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是死了。”
不知不觉间,好奇心战胜了我对这个记者的反感。我问道:“为什么呢?”
“这个画家老早就疯了。”
“画这幅画的时候也是疯着的吗?”
“当然喽。要不是疯子,谁会画出这种颜色的画呢?可你还在赞赏,说它是杰作哩。这可太有趣儿啦!”
记者又得意洋洋地放声大笑起来。他大概料想我会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要不就是更进一步,想使我对他鉴赏上的优越留下印象吧。然而他这两个指望都落空了。因为他的话音未落,一种近乎肃然起敬的感情,像难以描述的波澜震撼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十分郑重地重新凝视这幅沼泽地的画。我在这张小小画布上再一次看到了为可怕的焦躁与不安所折磨的艺术家痛苦的形象。
“不过,听说他好像是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才发疯的呢。要说可取嘛,这一点倒是可取的。”
记者露出爽快的样子,几乎是高兴般地微笑着。这就是无名的艺术家我们当中的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人世间换到的惟一报偿!我浑身奇怪地打着寒战,第三次观察这幅忧郁的画。画面上,在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长得那么生气蓬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本身一般……
“是杰作。”我盯着记者的脸,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
(摘自《世界文学名著经典文库》)文中说“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其中蕴蓄着的“一股可怕的力量”指的是什么?
“记者”这一人物形象有怎样的特点?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小说以“沼泽地”为题有什么用意?
“我”两次评价《沼泽地》是杰作,两次“是杰作”的含意分别是什么?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认为能称得上“杰作”的艺术作品应具备怎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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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花朵
李雪峰
①四月的时候,星星点点的蒲公英便绽开了,它们像细碎的阳光,金黄在春天氤氲着丝丝缕缕乳白地气的田塍上,印满牛羊蹄印的纷乱村间小道两侧,甚至在山坳背阴处那些还没有融化的一片一片的残雪里,甚至村庄生满幽绿苔藓的墙基或台阶缝隙里,或者那些泥土斑驳墙头生满了蓬草的残墙败垣上。
②蒲公英开花了,它从草长莺飞的春天,绽开过长长的春天,它那微小鹅黄的花盏,甚至金黄到秋天的深处,满山遍野的野菊染尽乡村山野的时候,还有三三两两的蒲公英开着呢,它们或瑟瑟地开在一个风霜落不到的岩石下,或开在一蓬枯白得如同旧白线的枯草蓬子里,像一簇簇微微燃烧的火苗。它们黄茸茸地亮着,泥土就还醒着,村庄就还醒着,鸟儿和虫子就还醒着,直到一场漫天漫地的鹅毛大雪之后,它们在白皑皑的雪层下沉睡了,泥土就也沉沉地睡去了,村庄以及世界上的一切也都沉沉睡去了。
③蒲公英是春天最早醒来的,它醒了,大地就醒了,村庄的春天就醒了,村庄新一轮的岁月就醒了。村庄的女人们在乍暖还寒的初春就早早把它们带进邻近的城市里,那时它们有的刚刚冒芽,有的刚刚鼓起三五个青豆般嫩嫩的蕾,有的刚刚绽开了黄茸茸的一两朵花。它们被摆放在城市拐角处的冰冷马路上,但更多的是被放在简陋的竹筐里,在村庄女人高一声低一声的胆怯叫卖声中,流浪在城市的喧嚣声或那一条条仄斜而沉寂的幽长小巷里。
④它们是到城市寻找它们的亲戚的。
⑤那些从乡村走进城市的人,那些在城市里生活了多年,但根须还没有从乡间泥土里全部拔出来的人,那些在市声里沉睡,但梦的脚趾还常常粘满泥土的人,他们都是蒲公英的亲戚,他们常常会买几小扎的蒲公英,把它晾干了冲茶,或把它冼净剁碎了掺杂着作为食物,败火祛毒,给身心重新赋予乡野的清爽之气和生活的自然气息。
⑥我也是蒲公英的一个亲戚,从一百二十多里远的乡下老家到这小城里来生活,二十余年了,从一个乡间的木讷青年,成了小城市井中的一个临近不惑的人。我也常常买三五扎蒲公英冲茶,或者剁碎了摊几张饼子吃。
⑦去年深秋时,我又买回了十几扎蒲公英,那是些十分新鲜的蒲公英,叶子虽然已经被霜蜇得有些灰黑了,但褐色的根茎却饱满丰盈,粘着些湿漉漉的泥土,许多蒲公英已经鼓了些米粒大小的青蕾。我把它们淘洗干净,摊放在竹筛里静静地晾晒。有一个午后,我发现已经晾晒了几天的蒲公英,有几朵竟然又开花了,那金黄色的花朵,在根叶已经被晒得一片灰黑的竹筛里分外地耀眼,它们在秋天的阳光里闪着金黄的光泽,像一粒粒淡定的阳光,又像一粒粒金色的星星。
⑧又过了许多天,我发觉那些蒲公英已经彻底风干了,而许许多多的花蕾都已绽开过,花朵早谢了,然后成了一朵朵绒球,当晚风轻轻一吹,那些绒球便沸沸扬扬成一朵一朵的白絮飘起来,像一片片飞扬的微雪,从竹筛里飞扬到阳台上,然后飘过高高的楼顶,飞进了远远的天空里,随着一缕一缕的风飞走了。
⑨它们是要飞成天上的白云,是要随着那些流浪的云朵,飞回到遥远的乡间的田塍上、山坳里,是要迢迢地回到自己的乡野老家吗?
⑩花朵是植物的心灵,是一棵草或一棵树的灵魂,而蒲公英的灵魂已跟着一缕晚风或流云迢迢回到了它的老家去,来年,它们将又会在河畔、在山涧萌芽,展叶,开花,重新点燃自己的乡野或田园。而一个辗转离乡的人,一个为生计而漂泊游离自己故园的人,他们什么时候能让自己的心灵回到自己的老家,什么时候能让自己的灵魂回到那生育和养育我们生命的那一片泥土上呢?
⑾灵魂或许是不会流浪的,它既已注定永远属于某一粒土,不管岁月多么的苍凉,不管脚步多么的遥远,不管回家的路是多么的漫长,不管生命是多么的沉重,它们都是一定要飞回去的,回到那一粒熟稔温热的泥土上,回到那一缕低低盘旋的炊烟里,回到那一条歪歪的田塍上,回到那一声苍老的召唤里……
(选自2006年第8期《散文百家》)文章的第一段与第二段同是写蒲公英,二者写作角度有何不同?这两段各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
联系上下文,从两个方面说说你对“它们是到城市寻找它们的亲戚的”这句话的理解。
请用一句话概括文章第七、八、九三段的主要内容,并说一下作者写这些内容有哪些作用。
有人说“去掉文章的最后一段,行文更加紧凑,有意味”,你对此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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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橘子
叶倾城
深秋极其潦草短促的黄昏时分,夜色萧萧而下,女医生急着下班,门诊却转来了病人,是一位患白内障的老人,正由老妻搀扶着走来。急切着见那医院门口伫立等待的男孩。女医生只草草问了几句,便开出住院通知单,起身说:“你跟我去病房。”并交代老太太,“到那边去交费。”
老太太却不动,只微笑侧头,指指自己的耳朵。老人静静地开口:“医生,还是我和她一起去交费吧。我妻子,她听不见。”女医生惊愕地抬头,陡然看见:老人一丝不苟的白发下,面容安详儒雅,瞳孔却是灰蒙蒙的,黯淡无光,仿佛被废弃的矿坑。他的眼睛,已经死了。他是盲的,而她,是聋的?
消息一如莲瓣上的风,动荡地传递,病房里从此多了好奇的眼光。乍看上去,他们竞如此平常,老人泰然闭目养神,老太太就无声地忙前忙后,一脸谦和的笑。午后,老太太坐在床沿上,一瓣瓣剥开橘子,细细撕去筋络,轻轻递过去,老人总是适时地张开嘴接过。老太太目不转睛地看着老人的咀嚼与吞咽,微笑着,自己也吃一瓣,再将下一瓣橘子喂到老伴儿的嘴边……
他不能看,她不能听,要怎样才能沟通交流,接下命运无穷的招数?一个巨大的谜团,由四只苍老的手拥满。女医生悟不透,终于有一次耐不住地问起,老人无光的眼中透出微微的笑意:“你以后会明白的。”
那“以后”,却也来得太过迅猛,以至于无从反应。一天,她看见老太太提着水瓶从水房蹒跚而出,刚想上前帮忙,却已有炸裂声,惊天动地,代替了她不被听见的呼喊。老太太仆倒,从此再也不能站起……只无声地,挣扎着,比划同一个姿势:招起,又萎垂,又抬起,又萎垂,仿佛舞者的谢幕,仿佛濒死的天鹅,直到越来越虚弱,越来越……没人懂得手语,却没人不懂得她的心意:请不要告诉他,请帮我,照顾好他。
女医生默默脱下医生的白大褂,将纤纤素手在水龙头下洗了又洗,她要冲掉所有医院的气息,然后静静走向老人,坐在老太太惯坐的位置上,轻轻的,剥开橘子……橘瓣递到老人唇边的瞬间,他开了口:“她,我的妻子,怎么样了?要不要紧?”忽然听到窗外绿树上不知名的鸟叫得那样快乐,而老人白色的眼睛痛苦地痉挛着,琥珀融化般流下厚重浊黄的泪。
四十年前,他便走上黑暗的不归路。那年攻关小组里几昼夜的不眠不休后、眼前忽地一片血红,随即死一般漆黑。再醒来双眼已在绷带背后,无人可预期绷带拆除后他生命的颜色。他没有通知乡下的父母,又独自躺在小屋里,从不知黑暗的重量,会这般地,以万钧之势压下。22岁的大男孩,终于,哭了。
忽然泛来淡淡茉莉花香,一双女性的手,正隔着纱布,轻轻地为他拭泪。他不禁动容,哑声问:“你是谁?”一无回音,却有什么软软的凉凉的东西抵着他的嘴唇,他惊疑地、机械地张开嘴,一瓣染着茉莉花香的橘子甘甜地喂到他嘴里……整整7年,没有声音,没有光,却有茉莉橘子日复一日,滋润他干枯的喉咙,这是黑暗国度里惟一的安慰与期待。只是,她为什么从来不对他说一句话呢?
绷带拆除的刹那,他的双目渴盼地四处张望,喧哗的人群里,却要到哪里才能觅到一瓣清甜的茉莉橘子?渐渐,连他自己也怀疑不过是一场梦境。却在无意间,他握到了她的手,嗅到她掌心淡淡的茉莉芳香。霎那间,所有的记忆如风云初起。她只静静地抬起头,深深的与他对视。她是设计院的清洁女工,大地一般寂静丰美的女子,每天扫地如扫除人生。只是,每天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怎么从来不知晓她对他的感情?
而原来,从未出口过的爱,仿佛蕴藏在煤里的火焰,以及深埋在地底的河流,是人生的燃烧与奔腾。
她略微悸动。他松手,复又紧紧握住,然后拉到自己怀里,自此,握住一生不变的温柔,不染尘的约誓。
四十年后,老人仍有同样坚毅的面容,而年轻娟秀的女医生,肃然起敬。对待患白内障的老人,女医生起先是“草草问了几句”,后来是“肃然起敬”,为什么?
答:这是因为老人很敏感,而且对老伴的举手投足了如指掌,文章写到过这样一件事,请用一句话概括。
答:这件事是写老太太提着的水瓶因步履蹒跚而炸裂的事,是文章构思精巧的部分,它的作用至少有两点,请分点概括。
答:
作用一:
作用二:在小说的开头部分原本有这样的句子“如果,我从不曾向你说过一句又一句沉醉甜蜜的话,你还能不能懂得,我茂林深处一般的心中啊,那湖泊般清流澈映落的心事?”请抓住小说中主人公的特殊性续写后一句话,格式基本一致,意境合乎原文,语言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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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晚钟
毕会成
记忆中,傍晚5时15分的剑桥总在雨中,而这时,国王学院礼拜堂的钟声又把它淹没。同来的朋友描述他此时的感受,谓尘嚣尽落,心如止水。境界落俗地高远,但我怀疑他把英立甘教会的晚钟当佛寺的晚钟听了。
这来自天国的钟声从不提供心理慰藉。它源于规范作息的现实需求。在罗马帝国毁灭后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残壁断垣之中,这重新回荡在哥特式教堂的钟声传达了一种对秩序和权力的渴望。僧侣们先是被要求,后来也习惯于依钟声而劳作,而祈祷,而读经,而休息,虽流转千年而不殆。16世纪的宗教改革将钟声的组织功能推向教堂外的社会生活,于是出现了高悬在议会大厦上的标准时钟,出现了工厂、学校里急促的铃声,出现了客厅里滴答作响的挂钟,出现了揣在怀里或戴在手腕上的表。正是靠了这层级延展的钟表系统,近代社会千头万绪的自组织化过程才得以推进。从这个意义上,近代社会乃是一种典型的钟表文化。
然而,人生不幸辨钟始。始于墙上那面有着三根针的圆盘对你产生全新含义的那一刻。在此之前,这个圆盘只是家里众多物件中的一个,时间对你意味着每天不一样的椰林夕阳、月下西窗,意味着台阶上斑驳的苔藓,秋千上来了又去的蜻蜓,花丛中消失了的蝴蝶。然而,伴随着那轮圆盘在你的世界中的提升,最终成为凌驾其他所有物件之上的特殊物件,这个生动的世界被遮蔽了。自此后,你只能借助那一副公事公办的圆脸孔来触摸时间;自此后,你被那冰冷的指针引导着嵌入社会巨大的集成体,有如一套螺母或螺栓,不复有自身完整的存在;自此后,圆盘以时间本身自居,要求你的面对,如何打发时间,如何安排时间,如何使时间发挥出最大效益,诸如此类的问题将纠缠你直到时间的终点。时间成了横在我们面前的巨大存在,人生意味着与时间无休止的搏斗。即便为了让这样的人生进行下去,我们也必须为它赋予某种更高的目的,人生进而成了推动时间巨石上山的过程。而每一次登顶的结果,总会发现前方还矗立着另一座有待登顶的山峰,脚下的曾作为过去的目的的山峰转而成了未来目的的一段过程,一个有待否定自身目的性的存在,人生就在这种过程目的的交替转换中陷入荒诞。更荒诞的还在于,由于时间以它的标准制式取消了未来,这种看似在时空中无限展开的转换其实只是在原地打转。那被罚将注定反复滚落的巨石又反复地推回山顶的西绪福斯不期然地演成了近代人生的标准写照。
钟表时代的人无法生活在当下。那么,过去呢?不是总有人梦想回到过去吗?其实,他真正想回的不过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一类人生得意须尽欢的时刻。若是真来一次完整的过去,那简直太恐怖了:那刻骨铭心的痛还来吗?那断肠百折的悔还来吗?那徘徊复徘徊的等与待还来吗?当下尚难以面对,如何再去面对一个重复的过去?叶公好龙的姿态决定了,他真正想要的不过是从时间之流中抽取的几个片断。
还有未来呢?未来不正是钟表时代的信仰吗?钟表时代之前,时间自然地以先逝者为大,当下之合理性只能被过去证实,越近源头的社会越具真理性,与这种视域下的历史与生俱来的是“异化”的符咒时间的流逝意味着源头的渐行渐远。钟表文化的目的性伦理则假定,时间沿着一维性展开的方向呈现价值递增的线性上升运动,越是趋近未来,就越是接近完美,终极完美则被延宕于时间的终结处,终结前的历史注定走不出“历史局限性”的魔阵。这一新的时间等级制意味着,现在仅以“现在”的名义就可以阉割过去,而为了未来,它自身又可以被牺牲。
钟表时代的人们因而总是生活在别处,而将当下的生存转化为“等待”,Mp3、手机的游戏功能、益智玩具都因“等待”问题的解决,成为“等待”的当代表征。
然而,我们到底在等待什么?写在时间表中的未来真能期许不同于当下的景观吗?
剑桥的钟声又潮水般地涌过来,在时间的潮汐中,何处有我憩息的港湾?“这来自天国的钟声从不提供心理慰藉”一句话的含意是什么?有何用用?
“钟”在文中多次出现,也引发了作者对人生与时间关系的思考,请依据文意简要概述。
文章首段与收束均写到“钟声”,文章标题也是“剑桥钟声”,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安排?
作者在文中说“人生就在这种过程与目的的交替转换中陷入荒诞”,又说“钟表时代的无法生活在当下”,这样说是否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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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人寂寞
陈毓
是那场突然降临的死亡出卖了她。
灾难降临以前,她是一个不久就要当妈妈的女人。那时她的妊娠反应已经过去,对食物的热爱回到她心里,睡眠也回到她的眼睛里,她看上去很强健,有旺盛的精力。生活很好,即使她的肚子高高地隆起来,腰身的粗壮使她原来的衣服不再适合她,但是春天的到来却使她很容易打扮目己,她穿着宽松舒适的孕妇裙,看上去是那样地闲适自在。
是一个周末,她要去郊区镇子上看望一位女友。女友在电话里不止一次跟她描述小镇油菜花开的样子,麦苗青青菜花黄,那情景她是熟悉的,只是好多年没看见了。现在,怀孕使适从容起来,那就去看看吧。
她拒绝了丈夫的陪同,她说,离产期还早呢,没那么金贵,一个人去得了。她心疼上夜班的丈夭,就靠白天的睡眠补精神,她不能叫他缺觉。
丈夫送她出门,随手理了理她耳边的头发,使她的头发更整齐些。
他陪她走到巷子口,那里有一路公共汽车,可以载她去女友所在的小镇。他看着她上了公共汽车,他们相互挥手道别后,他就回家了。他睡觉。他的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一个完整的夜班的确使他疲劳。他的睡眠一片黑暗,那里很少有梦。
他不知道正有什么在他安睡时发生。那辆公交车载着他妻子和将要出生孩子的车被一辆迎面而来的车撞到了路基下。他的妻子和他未来的孩子就在那一瞬间永远地弃他而去了。
他在医院里看见他们,准确点说,是看见他的妻子,他妻子的尸体。
跟他谈判的是医生。医生说,她死了,在撞车的一瞬就死了,她撞坏了大脑,她没有痛苦。医生替他揭开那块白布,他看见她的脸,她的身子。她的身子和脸都是完好的,区别是它们现在看上去僵僵的,没了血色。他仔细地看她,他看见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那里没有恐惧,只有吃惊,像是看见什么叫她不明白的事情在眼前发生。从前他惹她生气时她多半就是那表情,吃惊无辜地看着他,看得他心软,把所有的过错自觉承担下来,不管事情的起因怪不怪自己,他都甘心。现在,那样的目光再次看着他,他立即就有了要承担什么义务的准备了。可这一次,他能承担什么呢?
我们医院想买你妻子的身体,当然,这得你肯成全。医生在说话,在对他说。
等他终于明白医生的意思,他的直觉反应就是把自己善于操持钢铁的拳头砸在医生脸上,但他控制了自己。他虽然活得粗糙,但这并不意味他缺少教养。
我们很想把你妻子的身体留在这里,你不知道,这对医学研究,有多高的价值。医生更加小心地寻找字眼儿,生怕伤害了那做丈夫的情感。
谈判是艰难的。一方是刚刚痛失亲人的丈夫,一方是对科学秉承严谨态度的医生。
总之这桩谈判最后定下来了。那丈夫终因那笔他不再有力气拒绝的金钱放弃了他的坚持;而医生,一个视人体研究如同生命的人得到了那具人体:一个怀孕六个月的年轻女人的健康完整的身体。
据说,那个女人的身体用了世界上最尖端的技术,被栩栩如生地保存下来。
我是在一次名为“人体奥秘”的展览里见到她的。于我,那是众多参观者中的一个参观者,是一个不明就里就走进去了的一次观看。讲解的先生一再说,一定进去看看,这里有中国仅此一家的珍藏。讲解先生说的“仅此一家的珍藏”指的就是那个怀孕六个月女人的身体,她在这里有一个名字:“惊鸿”。那是一个很诗意的名字,但在这里我看不见诗意,也因此怀疑,那不是她的本名。
讲解先生说了她的来历,她现在的身价,那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只因为,她的遭遇的偶然性导致了她身体的科学研究价值的珍贵。
时光过去了二十年这也是讲解先生告诉的,她依旧保持着二十年前那一瞬发生时的表情。让她“永恒”的技术的确高超,她站在那里的样子大方而周正,大睁的吃惊的眼睛叫她的表情看上去无辜而年轻。她的双乳饱满坚挺,鼓荡着生命力,她四肢和腹部的肌肉纹理结实有韵味,她孕育和护佑她婴孩的那个地方现在像一面永远敞开的窗,向遇见她的每一双眼睛打开她身体内的秘密:她是一个怀孕六个月的女人,你看她的宝宝多健康,仿佛随时都会在她的子宫里伸个懒腰踢一下腿似的。
我回到展览馆外,九月海滨的阳光明亮清润,空气里有青草的浓香气。我使劲摇了徭头,想摇落那女人留在我记忆里的目光。可是摇不掉。
我再回头,看见明亮的阳光使展览馆待在黑影里。
那里,藏着科学的凉意。试分析小说中“她”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
“丈夫送她出门,随手理了理她耳边的头发,使她的头发更整齐些。”这一细节有什么作用?试作简要分析。
小说结尾一段含蕴深刻,试分析其含义和作用。、
对文中“丈夫”最终“放弃了他的坚持!’这一举动,有人表示赞同,有人表示唾弃。你同意哪种观点?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