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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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枣
高尔泰*
①一天,在一处新工地上午休,我枕着箩筐望远。望见一棵孤树,忽然眼睛一亮。离得远,看不清。但我相信,那是沙枣。
②沙枣是多年生沙漠植物,大西北常见。暮春开白花,香气浓烈。晚秋枣熟,大小如杏仁,颜色金黄。皮厚核大,中有淀粉,微酸微甜,多食涩口。从前在兰州,曾见村姑用红柳筐子提着沿街叫卖。一碗三四十颗,价一角。戈壁滩或盐碱地上,不长别的树,唯此偶或有之。眼下深秋,枣应已熟。整个下午,我一直在琢磨,怎么得到它
③收工时,日己西沉。我耽误了一下午,排在了队伍的末尾。瞅准没人注意,跳到低处伏下。等队伍走远了,起来猫着腰,向晚霞里那个模糊的小黑点儿跑去。
④碱包松软,一踩一个孔,行进如同跋涉。我虽来了精神,也还是无力跑快,到达时暮色已浓。确实是一棵沙枣。树小,结实无多,但于我已足足有余。我边采边吃边往身上塞,动作很快。从破洞塞进棉衣的夹层,可以装许多,装了就往回跑,边跑边吃。
⑤晚霞正在消失,出现了最初的星星。愈跑愈黑暗,不久就找不到来时脚印了,只能估摸着大致的方向往前走。走着走着,脚下的土地硬起来,时不时还有干枯翻转的泥皮发出碎裂的声响。困惑中,竟然发现,两边都是沙丘。我大吃一惊,站住了。
⑥沙丘不到一人高,坡度一边徐缓一边陡峭,一道一道如同波浪,没入黑暗之中。两道沙丘之间,沙子很薄,地面坚实。这该不是沙漠,是戈壁。落霞红尽处,该是西方。那么沙丘是东西向排列的,径直走该能走通。原以为该往东走,那么顺着走过去就是了。但是,这又分明是不对的。因为出工路上,没看到沙丘。
⑦爬上沙丘,也还是望不得更远。除了天上的星星,没有一丝微光。除了自己的呼吸。没有一点儿声响。只有我一个生物,面对这宇宙洪荒。一阵恐怖袭来,坐下复又站起。下了沙丘,又从陡峭的一面,手脚并用,爬上了另一道沙丘。这毫无必要,因为所有的沙丘,都一样。
⑧须臾月出,大而无光,暗红暗红的。荒原愈见其黑,景色凄厉犷悍。想到一些迷路者死在戈壁沙漠里的故事,想到生命的脆弱和无机世界的强大,想到故乡和亲人,都没来头。但我冷静些了,对自己说,你先别急,咱们来想个办法。我想我迷路应该不远,因为时间很短。但是没了方位,不远也无法可想。汗湿的衣服贴在身上,冰凉冰凉。幸而没风。
⑨随着月亮越高越白越小越亮,大地上的光影也越来越清晰。望着望着,发现一条纤细笔直的阴影。就像谁在银蓝色的纸上,用米达尺轻轻地划了一道铅笔线。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排碱沟里起出来的土,一路堆了过来。
⑩我知道,我得救了。
⑪沟渠边人们走出来的那条小路,在月光下发白。我走得很快,边走边吃。知道队伍移动很慢,估计应能赶上。万一赶不上,麻烦就大了,急起来,又跑一阵子。
⑫沙枣含碱,吃多了唇焦舌燥。本来就渴,现在就更难受了。当然沟渠里有水,但那是碱水.喝不得,只有忍着,走走又跑跑。本来就虚弱,平时动一下都吃力,而现在,居然还能跑,跑了那么多。也真是奇了怪了。
⑬新挖的排碱沟中,一发积水映着天光,时而幽暗,时而晶亮,像一根颤动的琴弦,刚劲而柔和。沿着它行进,我像一头孤狼。想到在集体中听任摆布,我早已没了自我,而此刻,居然能自己掌握自己,忽然有一份感动,一种惊奇、一丝幸福的感觉掠过心头。像琴弦上跳出几个音符,一阵叮叮咚咚,复又无迹可求。
⑭拥有了自我,也就拥有了世界。这种与世界的同一,不就是我长期以来一直梦想着的自由吗?
⑮月冷笼沙,星垂大荒。一个自由人,在追赶监狱。
(选自高尔泰散文《寻找家园》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2011年版)
*高尔泰:江苏高淳人,中国现代著名美学家。曾被打成右派,在甘肃酒泉夹边沟农场接受所谓“劳动改造”,期间目睹了大批知识分子的非正常死亡,他自己也差点被饿死。文革期间又被打倒,平反后曾在兰州教书。现定居美国。《寻找家园》是高尔泰先生纪实性回忆散文,本文选自其中的散文《沙枣》第三节,原文照录,是作者在夹边沟农场劳改时期的生活片段写真。
如果没有第二段,全文的完整与流畅似乎也不受影响,那么这一段能否删去?为什么?这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回答。
请解释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1)我大吃一惊,站住了。
(2)沿着它行进,我像一头孤狼。
本文多处描写了月亮,请简析作者这样写的意图。
研读最后一段,请结合全文回答:
(1)“自由”在文中具体指什么?“一个自由的人”为什么要“追赶监狱”?
(2)“一个自由的人,在追赶监狱。”这句话警策而睿智,超越了文本意义,饱含着尤为痛切的人生体验和更加丰富的人生哲理。请从“体验”或“哲理”中任选一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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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概括分析题
美与丑之外,对立而可混合或互转的还有崇高和秀美以及悲剧性与喜剧性两对审美范畴。既然叫做审美范畴,也就要隶属于美与丑这两个总的范畴之下。崇高(亦可叫做“雄伟”)与秀美的对立类似中国文论中的“阳刚”与“阴柔”。我在旧著《文艺心理学》第十五章里曾就此详细讨论过。例如狂风暴雨、峭岩悬瀑、老鹰古松之类自然景物以及莎士比亚的《李尔王》、米琪尔安杰罗的雕刻和绘画、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屈原的《离骚》、庄子的《逍遥游》和司马迁的《项羽本纪》、阮籍的《咏怀》、李白的《古风》一类文艺作品,都令人起崇高或雄伟之感。春风微雨、娇莺嫩柳、小溪曲涧荷塘之类自然景物和赵孟頫的字画、《花间集》、《红楼梦》里的林黛玉、《春江花月夜》乐曲之类文艺作品都令人起秀美之感。崇高的对象以巨大的体积或雄伟的精神气魄突然向我们压来,我们首先感到的是势不可挡,因而惊惧,紧接着这种自卑感就激起自尊感,要把自己提到雄伟对象的高度而鼓舞振奋,感到愉快。所以崇高感有一个内不愉快而转化到高度愉快的过程。一个人多受崇高事物的鼓舞可以消除鄙俗气,在人格上有所提高。至于秀美感则是对娇弱对象的同情和宠爱,自始至终是愉快的。刚柔相济,是人生应有的节奏。崇高固可贵,秀美也不可少。这两个审美范畴说明美感的复杂性,可以随人而异,也可以随对象而异。
(节选自朱光潜《谈美书简》)
文中“崇高”和“秀美”各自的内涵是什么?
文中列举了不少自然景物和文艺作品,有什么作用?
从这段文字看,作者对“崇高”和“秀美”这两个审美范畴持什么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盛唐之音
李泽厚
①在中国所有的艺术门类中,诗歌和书法最为源远流长,并且同在唐代达到了无可再现的高峰,它们既是这个时期最普及的艺术,又是这个时期最成熟的艺术。唐代书法与诗歌相辅而行,具有同一审美气质。其中与盛唐之音若合符契、体现出盛唐时代风貌的是草书,特别是狂草。
②与唐诗一样,唐代书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初唐的书法就极漂亮。由于皇室宫廷的大力提倡,其风度体貌如同从齐梁宫体诗摆脱出来的诗歌一样,以一种欣欣向荣的新姿态展现出来。唐太宗酷爱王羲之,乃至将“兰亭”带入墓穴。王羲之的真实面目究竟如何,“兰亭”真伪应是怎样,仍然可以做进一步的探索研究。但“兰亭”在初唐如此名高和风行,似有更多理由把传世“兰亭”即“兰亭”摹本作为初唐美学风貌的造型代表,正如把刘希夷、张若虚作为初唐诗的代表一样,冯承素、虞世南、褚遂良和多种“兰亭”摹本,的确是这一时期书法美的典型。那么轻盈华美、婀娜多姿、风流敏丽,与刘、张的诗歌气质风神恰好一致,鲜明地具有那个时代的审美理想、趣味标准和艺术要求。
③走向盛唐就不同了。孙过庭《书谱》中虽仍遵初唐传统,但他提出书法要“达其情性,行其哀乐”,明确把书法作为抒情达意的艺术手段,自觉强调书法作为表情艺术的特征,并将这一点提到与诗歌并行、与自然同美的理论高度。就像陈子昂以巨大的历史责任感召唤着盛唐诗歌的到来一样,孙过庭这一抒情理论的提出,也预示着盛唐书法中浪漫主义高峰的到来。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草书和狂草,如同李白诗的无所拘束而皆中绳墨一样,它们流走快速,连字连笔,一派飞动,把悲欢情感极为痛快淋漓地倾注在笔墨之间。不只是狂草,这也是当时这个书法的时代风貌。一切都是浪漫的,创造的,天才的,一切再现都化为表现,一切模拟都变为抒情,一切自然、世事的物质存在都变为动荡情感的发展行程……然而,这不正是音乐吗?是的,盛唐诗歌和书法的审美实质和艺术核心是一种音乐性的美。
④盛唐本来就是一个音乐高潮期。当时传入的异国音乐,如龟兹乐、天竺乐等,与传统的“雅乐”“古乐”融合,出现了许多新创造。或武或文,或豪壮或优雅,这些音乐歌舞都不再是礼仪性的典重主调,而是世俗性的欢快心声。正是这种音乐性的表现力量渗透了盛唐各艺术部类,成为它们的美的魂灵,所以统称为盛唐之音。
⑤盛唐之音的主要文学形式是绝句和七古乐府,因为它们能入乐,为大家所传唱。如同音乐与诗的关系,舞蹈之于书法亦然。盛唐草书那如走龙蛇、刚圆遒劲的笔墨线条,那奇险万状、连绵不断的结体布局,那变化无常、不可遏制的情态气势,不正是这纸上的舞蹈吗?绝句、草书、音乐、舞蹈,这些表现艺术合为一体,构成当时诗书王国的美的冠冕,也把中国书法推上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选自《美的历程》,有删改)
文章对初唐书法的风度体貌与刘、张诗歌的气质风神进行类比分析,有哪些作用?
简要分析第三段的论述层次。
“盛唐之音”有什么意蕴?请从表现形式和内在属性两个方面简要概括。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题目。
乡下人哪儿去了
王开岭
我以为,人间的味道有两种:一是草木味,一是荤腥味。年代也分两款:乡村品格和城市品格。乡村的年代,草木味浓郁;城市的年代,荤腥味呛鼻。心灵也一样,乡村是素馅的,城市是肉馅的。
沈从文叹息:乡下人太少了。是啊,他们哪儿去了呢?
何谓乡下人?显然非地理之意。说说我儿时的乡下。
70年代,随父母住在沂蒙山区一个公社,逢开春,山谷间就荡起“赊小鸡哎赊小鸡”的吆喝声,悠荡,拖长,像歌。所谓赊小鸡,就是用先欠后还的方式买刚孵的鸡崽,卖家是游贩,挑着担子翻山越岭,你赊多少鸡崽,他记在小本子上,来年开春他再来时,你用鸡蛋顶账。当时,我小脑瓜还琢磨,你说,要是赊鸡的人搬家了或死了,或那小本子丢了,咋办?那岂不冤大头?
多年后我突然明白了,这就是“乡下人”。
来春见。来春见。没有弯曲的逻辑,用最简单的约定,做最天真的生意。他们把能省的心思全给省了。
如今,恐怕再没有赊小鸡了。
原本只有乡下人。城市人——这个新品种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他们擅长算术、崇尚精明,每次打交道,乡下人总吃亏。于是,羡慕和投奔城市的人越来越多。
山烧成了水泥、劈成了石材,树削成了板块、熬成了纸浆……田野的膘,源源往城里走。城市一天天肥起来,乡村一天天瘪下去,瘦瘦的,像芝麻粒。
城门内的,未必是城市人。
城市人,即高度“市”化、以复杂和谋略为能、以搏弈和争夺见长的人。
20世纪前,虽早早有了城墙,有了集市,但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骨子里仍住着草木味儿。
古代商铺,大清早就挂出两面幌子,一书“童叟无欺”,一撰“言不二价”。
一热一冷。我尤喜第二幅的脾气,有点牛,但以货真价实自居。它严厉得让人信任,傲慢得给人以安全感。
如今,大街上到处跌水促销、跳楼甩卖,到处喜笑颜开的优惠卡、打折券,反让人觉得笑里藏刀、不怀好意。
前者是草木味,后者是荤腥味。
老北京一酱肉铺子,名“月盛斋”,尤其“五香酱羊肉”,火了近两百年。它有俩规矩:羊须是内蒙草原的上等羊,为保质量,每天仅炖两锅。
有一年,张中行去天津,路过杨村,闻一家糕点有名,兴冲冲赶去,答无卖,为什么?没收上来好大米。张先生纳闷,普通米不也成吗,总比歇业强啊?伙计很干脆,不成,祖上有规矩。
我想,这祖上规矩,这死心眼的犟,就是“乡下人”的涵义。
重温以上旧事,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草木味。
想想乡下人的绝迹,大概就这几十年间的事罢。盛夏之夜,我再也没遇见过萤火虫,也是近几十年的事。它们都哪儿去了呢,露珠一样蒸发了?
北京国子监胡同,新开了一家怀旧物件店,叫“失物招领”,名起得真好。
我们远去的草木,失踪的夏夜和萤火,又到哪去招领呢?
谁捡到了?
我也幻想开个铺子,叫“寻人启事”。
或许有一天,我正坐在铺子里昏昏欲睡,门帘一挑——一位乡下人挑着担子走进来。满筐的嘤嘤鸡崽。
(选自王开岭《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消逝的美》)
结合全文,简要概括第一段中“素馅”和“肉馅”的特点。
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文字。
文中写老北京的“酱菜铺子”和天津杨村的“一家糕点”两则“旧闻”有何作用?
请探究作品最后一段文字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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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人文主义
林语堂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一直使西方哲学家备受困惑。他们从目的论出发,认为包括蚊子乃至伤寒菌在内的万事万物,都是为这个自负的人类的利益而存在的。今生今世自有百般磨难,因而自傲的人类始终无法事事如意。于是目的论又转向来生来世,把今生的世俗生活看作为来世所进行的准备。另外有一些人,像尼采那样知难而上,否认人生“必须”有什么意义,认为人类的进步不过是一种循环,一种野蛮人的舞蹈,而不是去市场采购,所以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然而问题还是没能解决,它就像海浪一样不断冲击着堤岸:“人生的意义究竟何在?”
在中国人看来,人生在世并非为了死后的来生,对于基督教所谓此生为来世的观点,他们大惑不解,他们进而认为佛教所谓升入涅槃境界,也过于玄虚。人生的真谛在于享受淳朴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的欢乐和社会诸关系的和睦。在中国人看来,这不仅代表片刻的诗意般的快乐心境,并且是追求人生幸福的目标。中国人就是陶醉在这样一种人生理想之中,它既不暧昧,又不玄虚,而是十分实在。我必须说,这是一种异常简单的理想,简单到非中国人老实巴交的头脑想不出来。
我们时常纳闷,西方人何以竟想不到人生的意义在于纯净平安地享受生活。中国与欧洲的不同,似乎在于西方人有更大的能力去获取和创造,享受事物的能力则较小,而中国人享受仅有一点东西的决心和能力都比较大。把精力集中在世俗的幸福,这一特性是我们缺乏宗教的原因,也是它的结果。
由此生发出一个人文主义,它坦白地宣告了人类是宇宙的中心,并规定一切知识都是为人类的幸福服务。然而知识同人类的结合并非易事,因为人类一旦动摇起来,就会被自己的逻辑所左右,成为知识的工具。另一方面,当今世界由于机器的迅猛发展,人类无暇享受自己创造的一切。美国管道工人的荣耀使人们忘记了没有冷热自来水我们也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在法国和德国,许多人伴随着自己的水壶和老式脸盆,也照样在他们安逸而漫长的一生中作出了重大的科学发明,写出了不少宏篇巨著。人文主义只有坚定地把握住人生的真谛才能保佑自己,无论如何,人类的一切智慧和知识所要解决的问题都是:人类如何保养自己,如何最大程度地享受生活。
请简要概括西方哲学家对人生意义的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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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文中第三段“这一特性是我们缺乏宗教的原因,也是它的结果”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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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要分析文章最后一段的论述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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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孔
余秋雨
直到今天,谢晋的小儿子阿四,还不知道“死亡”是什么。
大家觉得,这次该让他知道了。但是,不管怎么解释,他诚实的眼神告诉你,他还是不知道
十几年前,同样弱智的阿三走了,阿四不知道这位小哥到哪里去了,爸爸对大家说,别给阿四解释死亡;两个月前,阿四的大哥谢衍走了,阿四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爸爸对大家说,别给阿四解释死亡;现在,爸爸自己走了,阿四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家里只剩下了他和八十三岁的妈妈,阿四已经不想听解释。谁解释,就是谁把小哥、大哥、爸爸弄走了。他就一定跟着走,去找。
阿三还在的时候,谢晋对我说:“你看他的眉毛,稀稀落落,是整天趴在门孔上磨的。只要我出门,他就离不开门了,分分秒秒等我回来。”
谢晋说的门孔,俗称“猫眼”,对阿三来说,这个闪着亮光的玻璃小孔,是一种永远的等待。他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因为爸爸每时每刻都可能会在那里出现,他不能漏掉第一时间。除了睡觉、吃饭,他都在那里看。双脚麻木了,脖子酸痛了,眼睛迷糊了,眉毛脱落了,他都没有撤退。
有一次,谢晋与我长谈,说起在封闭的时代要在电影中加入一点人性的光亮是多么不容易。我突然产生联想,说:“谢导,你就是阿三!你的门孔,也成了全国观众的门孔。不管什么时节,一个玻璃亮眼,大家从那里看到了很多风景,很多人性。你的优点也与阿三一样,那就是无休无止地坚持。”
谢晋在六十岁的时候对我说:“现在,我总算和全国人民一起成熟了!”“文革”以后的他,不再在时代话语的缝隙中捕捉人性,而是反过来,以人性的标准来拷问时代了。“成熟”后的谢晋让全国观众眼睛一亮。他成了万人瞩目的思想者,思考着如何用镜头震撼全民族的心灵。没有他,那些文学描写只在一角流传;有了他,一座座通向亿万观众的桥梁搭了起来。于是,由于他,整个民族在电影院的黑暗空间里经历了一个艰难而美丽的苏醒过程,就像罗丹雕塑《青铜时代》传达的那种象征气氛。
那些年的谢晋,大作品一部接着一部,部部深入人心,真可谓手挥五弦,目送归鸿,云蒸霞蔚。
他在中国创建了一个独立而庞大的艺术世界,但回到家,却是一个常人无法想象的天地。
他与夫人生了四个小孩,脑子正常的只有一个。每天傍晚,他那高大而疲惫的身影一步步走回家门的图像,不能不让人一次次落泪。落泪,不是出于一种同情,而是为了一种伟大。
一个错乱的精神漩涡,能够生发出伟大的精神力量吗?谢晋亲手把错乱的精神漩涡,筑成了人道主义的圣殿。无论什么人到他家,他总是介绍自己两个儿子的特殊情况,然后隆重请出。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让人百脉俱开。在客人面前,弱智儿子的每一个笑容和动作,在谢晋看来就是人类最本原的可爱造型,因此满眼是欣赏的光彩。他把这种光彩,带给了整个门庭,也带给了所有的客人。
他有时也会带着儿子出行。有一次去浙江衢州,坐了一辆面包车,路上要好几个小时,阿四同行。坐在前排的谢晋过一会儿就要回过头来问:“阿四累不累?”“阿四好吗?”“阿四要不要睡一会儿?”每次回头,那神情,能把雪山消融。
此刻,他上海的家,只剩下了阿四。他的夫人因心脏问题,住进了医院。
阿四不像阿三那样成天在门孔里观看。他几十年如一日的任务是为爸爸拿包、拿鞋。每天早晨爸爸出门了,他把包递给爸爸,并把爸爸换下的拖鞋放好。晚上爸爸回来,他接过包,再递上拖鞋。
好几天,爸爸的包和鞋都在,人到哪里去了?他不知道。他有点奇怪,却在耐心等待。突然来了很多人,在家里摆了一排排白色的花。
白色的花越来越多,家里放满了。他从门孔里往外一看,还有人送来。阿四穿行在白花间,突然发现,白花把爸爸的拖鞋遮住了。他弯下腰去,拿出爸爸的拖鞋,小心放在门边。
这个白花的世界,今天就是他一个人,还有一双鞋。
(节选自余秋雨同名散文,有删改)
文章开头三段反复强调阿四“不知道……”,这样表达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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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谢晋亲手把错乱的精神漩涡,筑成了人道主义的圣殿”,这样说的根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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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后两段在艺术表现上有何特色,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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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探究“门孔”有哪几层含义,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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