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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子的位置
叶 静
一场特大山洪卷走了他的家,也卷走了他惟一的亲人——父亲。阿根从父亲手里继承下来的就只有这一条绳子。可是仅有一条绳子又有什么用呢?头顶没屋,腹中没粮,身上没换的衣,袋里没用的钱。阿根走投无路,就把那根绳子系到树上去,再准备把自己的脖子套进圈里。阿根爬上树,闭上眼睛就把脖子往上套。他心里说:“父亲,你可别怪儿子不争气,我实在是没有生存下去的办法了,只怪上帝不开眼,没给我指一条生路。”
就在这时,上帝睁开了眼,上帝看见阿根把绳子系在自己的脖子上,要在这棵树上吊死,就对他说:“你有活路的,只是你把绳子放错了位置。”
阿根见真有上帝,而且上帝居然亲自来给他指路,怀疑是在做梦,就问:“那按照您说,绳子应该放到什么位置呢?”
上帝说:“放在肩胛上。”上帝说完就不见了。
阿根于是彻夜不眠地想啊想,绳子放在肩胛上,莫非他叫我像那些纤夫一样去拖船?对,拖船这谋生方式既不要本,又不要多大能力,只要有力气就行。阿根就加入到纤夫的行列,用他健壮的肩膀、用他坚韧的麻绳拽紧了自己命运的纤索。
三年后,阿根有了些钱,他就用积存的这些钱买了一条船,他不再拉纤,而是靠捕鱼为生,日子倒是慢慢好起来。那条绳子他可没舍得扔掉,因为渔船上经常用得着,解缆系船正好能够派上用场。阿根日里荡着小船,晚上喝着鱼汤,看起来自给自足,无忧无虑,可是只有他自个儿心里清楚,他愁啊。愁啥?快过半辈子的人了还光棍一条,别人到这个年龄,孩子都老大不小了。
阿根不由长吁短叹,仰天自语着:“上帝呀,我怎么就娶不上一个女人呢?我多么需要一个知冷知热的女人哪!”谁知这一叹,半空中就响起了声音:“谁说你没有女人呢?只是你的绳子该挪挪位置,你现在将绳子系在腕子上试试,说不定马上就有女人向你走来。”
阿根大惊,既而大喜。他立即把绳子头系在右腕上,正寻思着这个奇怪的理儿:“怎么绳子系在腕子上就有女人来呢?”忽然听得几声“救命啊”的喊叫。再听不像是女人,倒像是男人的声音,就在河汊那儿。阿根来不及多想是男人还是女人,反正有人落水就要救他。阿根带着腕上的绳子就跳进水里,向那出声的地方游过去。可是在水里抓了一气,连个人影儿也没捞到。他冒出水面换口气,准备站到岸上看个清楚再下水去,还没等他完全走上岸,手腕却给绳子拽住了,怎么也拉不动。他就知道绳子那头有人。赶紧往上拽,终于拽上来一个年轻的女人,已经被呛得昏迷过去了,手里的绳子还没放松。阿根抱起女子,放在自己的双膝上,使她吐出了腹中的水,又给她掐人中、抹胸口,终于让她苏醒过来……
不用说,这女子就成了阿根的妻子。两口子在一起你勤我俭,日子过得更加滋润了。一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那条小船也早已成了他们仅仅用来捕鱼的工具,因为他们在岸上有了崭新的家。
突然有一天傍晚,暴雨倾盆,他们的女儿却正发着高烧,眼看有生命危险,而取药须到河对岸去,不要说撑船不得过,就是游水也凶多吉少。女人正急得没法可想,阿根却顿悟似的抬起头来说:“上帝呀,这回我知道绳子的位置了。”只见他将绳子的一头系在门前的一棵树上,另一端系在自己的腰里,他对妻子交待了几句,就扑通跳进了水里,没多久果然把药取来了,虽然身上让木渣乱石划破了好几处,孩子却得救了……
其实,在人们祈祷上帝赐福的时候,上帝也在祈求人们不要轻易把绳子系到脖子上。“绳子的位置”具体指哪三个位置?各有什么意义?(4分)
本文用了怎样的表现手法?请结合文本作简要说明。(5分)
“在人们祈祷上帝赐福的时候,上帝也在祈求人们不要轻易把绳子系到脖子上”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有怎样的内涵?(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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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辨义
彭国华
“中庸”是儒家伦理学说的一个核心思想,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被误解、误用,颇有辨析的必要。在有的人看来,所谓“中庸”,就是做人要圆融,善于“和稀泥”、当“老好人”,搞折衷主义、模棱两可;做事要平庸,不出头、不冒尖、守“本分”,满足于随大流、跟着走。但这种观点不仅违背了儒家关于“中庸”的原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人们对儒家伦理学说的整体认识和评价。事实上,这种是非不明、善恶不分、庸碌无为的“老好人”、“本分人”并非儒家所尊崇的“中庸”之人,而是其所贬斥的“乡愿”,这种人格与品行也是儒家所极力反对的。孔子说:“乡原(愿),德之贼也。”
将“中庸”理解为“乡愿”,除了少数人是刻意而为、混淆视听之外,大多数人是出于对“中”、“庸”二字的望文生义:将“中”理解为“走中间路线”,将“庸”理解为“平庸”。不过,这种理解并不符合儒家尤其是先秦儒家的本意。我们来看看相关文献中的解释。在《中庸》一书中,“中”与“和”是放在一起表述的,二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正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由此可以看出,“中”在这里是一个时间概念而非距离概念,是所谓“时中”,即在合适的时机做合适的事、表达合适的情感,而不是折中调和或不分场合地率性而为。对此,《中庸》进一步解释道:“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关于“庸”,汉代学者郑玄的注释是:“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也就是说,儒家所谓“庸”,就是人伦日用;所谓“中庸”,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中和”的理念,追求言行在时机、氛围等方面的恰如其分,不失礼、不失态、不偏激。用俗话说,“中庸”则大致相当于“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或“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中庸”或“中和”的理念还可以超越人伦的领域,运用到人与自然关系上:人们通过对自然界万物生长与四时变化规律的领悟和顺应,能够“赞天地之化育”,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就是《中庸》中所说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儒家认为,在人伦日用中做到“中庸”,即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是一个极高的境界,需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运行规律、运行法则有深刻的体验和把握。这不是一般人能够达到的。在孔子看来,行“中庸之道”至少需要做到四点,即“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也就是破除种种思维定势和主观成见,通权达变、相时而动。为此,孔子在回答其弟子关于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礼”、什么是“孝”等基本伦理问题时,总是避免给出概念化、程式化的答案,而是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从教育学的角度说,这体现了孔子“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而从伦理学的视野观照,这就是他引导弟子追求“中庸”境界的具体实践。黑格尔曾因《论语》中缺乏概念和范畴的思辩而给予这部经典以至孔子本人相当消极的评价,其实,这恰恰体现了儒家伦理智慧的特色所在。
人们在特定的时空情境中生活,为人处世就需要“与时偕行”、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努力破除种种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这样才能不断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跨越。这,可能就是儒家“中庸”思想带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下列对划线句子中“这”的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
A.孔子主张行“中庸之道”至少需要做到四点,即“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
B.黑格尔对《论语》以至孔子本人相当消极的评价。 |
C.孔子能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对弟子的提问,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 |
D.《论语》中缺乏概念和范畴的思辩。 |
下列关于“中庸”的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中庸的”中”是一个时间概念而不是走中间路线,把“中”理解为折中调和或不分场合地率性而为是不正确的。 |
B.中庸就是在合适的时机做合适的事、表达合适的情感,追求言行在时机、氛围等方面的自由。 |
C.中庸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中和”的理念,做事平庸,不失礼、不失态、不偏激。 |
D.中庸理念就是“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和“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们把“中庸”理解为“乡愿”是出于对“中”、“庸”二字的望文生义:将“中”理解为“走中间路线”,将“庸”理解为“平庸”。 |
B.人们对儒家伦理学说的整体认识和评价发生错误的根源就是对“中庸”原意的误解。 |
C.作者认为儒家“中庸”思想一定能带给我们为人处世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努力破除种种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等启示。 |
D.孔子注重引导弟子追求“中庸”境界。他在回答其弟子基本伦理问题时,总是避免给出概念化、程式化的答案,而是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的做法,就说明了这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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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
E. 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小题:
地球是宇宙中的一个地方,但决不是唯一的地方,也不是一个典型的地方。任何行星、恒星或星系都不可能是典型的,因为宇宙中的大部分是空的。唯一典型的地方在广袤、寒冷的宇宙真空之中,在星际空间永恒的黑夜里。那是一个奇特而荒芜的地方。相比之下,行星、恒星和星系就显得特别稀罕而珍贵。假如我们被随意搁置在宇宙之中,我们附着或旁落在一个行星上的机会只有1033分之一(1033,在10之后接33个0)。在日常生活当中,这样的机会是“令人羡慕的”。可见天体是多么宝贵。
从一个星系际的优越地位上,我们可以看到无数模糊纤细的光须象海水的泡沫一样遍布在空间的浪涛上,这些光须就是星系。其中有些是孤独的徘徊者,大部分则群集在一起,挤作一团,在大宇宙的黑夜里不停地飘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我们所见到的极其宏伟壮观的宇宙。我们隶属于这些星云,我们所见到的星云离地球80亿光年,处在已知宇宙的中心。
星系是由气体、尘埃和恒星群(上千亿个恒星)组成的,每个恒星对某人来说都可能是一个太阳。在星系里有恒星、行星,也可能有生物、智能生命和宇宙间的文明。但是从远处着眼,星系更多地让人想起一堆动人的发现物——贝壳,或许是珊瑚——大自然在宇宙的汪洋里创造的永恒的产物。
宇宙间有若干千亿(1011)个星系。每个星系平均由1000亿个恒星组成。在所有星系里,行星的数量跟恒星的总数大概一样多,即1011*1011=1022。在这样庞大的数量里,难道只有一个普通的恒星——太阳——是被有人居住的行星伴随着吗?为什么我们这些隐藏在宇宙中某个被遗忘角落里的人类就这样幸运呢?我认为,宇宙里很可能到处都充满着生命,只是我们人类尚未发现而已。我们的探索才刚刚开始。80亿光年以外嵌着银河系的星系团催迫着我们去探索。探索太阳和地球就更不用说了。我们确信,有人居住的这个行星只不过是一丁点儿的岩石和金属,它靠着反射太阳光而发出微光。在这样的大距离里,它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是,这个时候,我们的旅程只到达地球上的天文学所通称的“本星系群”。本星系群宽达数百万光年,大约由20个子星系组成,是一个稀疏、模糊而又实实在在的星系团。其中的一个星系是M31,从地球上看,这个星系位于仙女星座。跟其他旋涡星系一样,它是一个由恒星、气体和尘埃组成的巨大火轮。M31有两个卫星,它通过引力——跟使我呆在坐椅上相同的物理学定律——将矮椭圆星系束缚在一起。整个宇亩中的自然法则都是一样的。我们现在离地球200万光年。
M31以外是另一个非常相似的星系,也就是我们自已的星系。它的旋涡臂缓慢地转动着——每2亿5千万年旋转一周。现在,我们离地球4万光年,我们正处于密集的银河中心。但是,假如我们希望找到地球的话,就必须将方向扭转到银河系的边远地带,扭转到接近遥远的旋涡臂边缘的模糊的地方。
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恒星即使在两个旋臂之间,也像流水一样漂浮在我们的四周——气势磅礴的自身发光的星球,有些虽然象肥皂泡一样脆弱,却又大得可以容得下1万个太阳或1万亿个地球;有些小如一座城池,但密度却比铅大100万亿倍。有些恒星跟太阳一样是孤独的;多数恒星有伴侣,通常是成双成对,互相环绕。但是那些星团不断地从三星系逐渐转化成由数十个恒星组成的松散的星团,再转化成由百万个恒星组成的璀璨夺目的大球状星团。有些双星紧靠在一起,星体物质在他们之间川流不息,多数双星都象木星与太阳一样分离开来。有些恒星——超新星——的亮度跟它们所在的整个星系的亮度一样;有些恒星——黑洞——在几公里以外就看不见了。有些恒星的光彩长年不减;有些恒星闪烁不定,或以匀称的节奏闪烁着。有些恒星稳重端庄地转动着,有些恒星狂热地旋转着,弄得自己面貌全非,成了扁圆形。多数恒星主要是以可见光成红外光放出光芒;其他恒星也是X光或射电波的光源。发蓝光的恒星是年青的星,会发热;发黄光的恒星是常见的星,它们已经到了中年;发红光的恒星常常是垂亡的老年星;而发白光或黑光的恒星则已奄奄一息。银河里大约有4千亿个各种各样的恒星,它们的运转既复杂又巧妙。对于所有这些恒星,地球上的居民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却只有一个。
每个星系都是太空中的一个岛屿,它们与其邻居隔光年之距遥遥相望,我可以想象,在无数星球上的生物对宇宙的模糊认识是如何产生的:他们在开始的时候都以为,除了他们自己小小的行星以及他们周围的那些区区可数的恒星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星星了。我们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我们对宇宙的正确认识是逐渐形成的。
(节选自《宇宙的边疆》,有删节)下列对“星系”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星系是无数模糊纤细的光须。大部分光须群集在一起,在宇宙中飘荡。地球隶属于这些星云,且处于已知宇宙的中心。 |
B.星系是由气体、尘埃和恒星群组成,星系里有恒星、行星,也有生物、智能生命和宇宙文明。 |
C.星系在宇宙里有若干千亿个,每个星系平均由1000亿个恒星组成。在所有星系里行星与恒星总数大概一样多。 |
D.“本星系群”宽达数百万光年,包括M31星系,是河外星系,与M31相似的是我们居住的银河系。 |
对地球“决不是唯一的地方,也不是一个典型的地方”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任何行星、恒星或星系都不可能是典型的,因为宇宙中的大部分是空的。 |
B.宇宙大部分是空的,地球不是在广袤、寒冷的宇宙真空之中,不是在星际空间永恒的黑夜里。 |
C.地球不是在行星、恒星和星系显得特别稀罕而珍贵的地方。 |
D.地球不是在永恒黑暗的真空而且星体非常稀少的地方。 |
.根据文章内容,下面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有些恒星成了扁圆形是因为它们在狂热地旋转着,弄得自己面貌全非。 |
B.恒星是由炽热气体组成的,本身能发光的天体,所以太阳是恒星。 |
C.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对恒星的了解远远不够,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还只有一部分。 |
D.因为各个星系之间相隔遥远,所以我们对相邻星系的正确认识是逐渐形成的。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最后的沐浴
方叶
(1)为母亲沐浴,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2)母亲躺在床上,眼睛微微闭着,嘴角含着一朵淡淡的笑容,仿佛刚刚睡去。
(3)哦,母亲即将远行,去那一片永远宁静的净土,作为儿女的我们来为她做临行前的梳洗。
(4)默默地松开蓬松的发髻,我的手在颤抖,心更无法平静。沐浴过多少阳光风雨,堆砌过多少羞怯秀丽,编织过多少人生梦幻的秀发云髻,全都被漫漫的岁月漂白了。
(5)我知道辛勤而省俭的母亲似乎从来都没善待过自己的头发,平日连香皂都舍不得多抹几下。今天我们特意煮了一锅清香四溢的檀木热水,掺合这飘柔香波。轻轻搓揉,洗去发髻间每一颗结垢,剔去云髻上每一粒沙尘,让她一尘不染地上路,去寻找等待他多时的夫君。
(6)骨骼本来就粗壮的手脚,因为肌肉萎缩,青筋暴涨,更峥嵘如古松了。渔家女出身的母亲,三岁丧父,九岁失母,从小跟着叔叔在风波浪涛中淘海为生。当过童养媳,放过牛羊,后来,又随着逃荒大军躲过日本鬼子的炮火,跋涉过万水千山。看手掌上的每一朵茧花,脚板上的每一道裂痕,无不在诉说着生命的艰辛和苦难。
(7)倏忽,脚踝上一道长长的伤疤,如同一团火焰灼亮了我的眼睛。记得我考上中学那年,大哥正在读大学,弟妹又小,这对勉强糊口的我们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再苦,孩子的书一定要念,我们眼睛瞎,可不能误了孩子的前程。”母亲斩钉截铁的对父亲说。于是父亲风雨无阻地奔波在乡间小路上。母亲更是起三更睡半夜,跑码头,摆地摊,种菜养猪,一有空闲就别了柴刀上山砍柴卖。一天傍晚,刚从溪边码头卸货回来的母亲,顾不上满头汗水,拿起柴刀又要上山去。我忍不住跟了去,母亲去砍一棵高大的木荷树,那树长得东倒西歪的,倒下时,一根粗壮的树丫打在她的脚踝上,顿时鲜血如注……
(8)是的,这伤疤将永远被母亲带去了,我轻轻地用湿毛巾擦拭着,泪水又一次模糊了双眼。
(9)大姐小心翼翼地揭开母亲身上的蓝布衫,啊,母亲裸露在我们的面前,蜡黄的肌肤,起伏的胸廓,那丰满秀美的曲线哪里去了?母亲说过,我小时像羊羔一样,喜欢跪在地上吃奶,母亲曾很自豪地向左邻右舍夸我,说这孩子将来一定孝顺。作为女儿的我,真的懂孝道,真的孝敬过父母吗?“古来父母多痴心!”母亲,世上所有的母亲,都曾经用自己圣洁的乳汁哺育过子女。那丰满的乳房却被我们一群兄弟姐妹吸干了,变得那么干瘪、松散,紧紧贴在瘦骨嶙峋的胸脯上,我小时候吃奶,常常顽皮地用乳牙咬着喷香的奶头,让母亲痛的怜爱地拍打着我粉嫩的脸蛋。母亲,还能让我吸一口那甘甜的乳汁,接受一次你怜爱的拍打么?
(10)岁月无情,人生如露。母亲静静躺在灵床上。没有花花绿绿的贡品,没有凄凄惨惨的挽联,甚至不敢大放悲声。佛云,悲啼会使死者的灵魂贪恋尘世,进不了圣洁的天国。眼前唯有三炷清香,一缕若有若无的诵经声,和着两行无声的泪。但人又怎能不依恋尘世?回望生命的轨迹,无论甘甜还是艰辛,不值得回味、眷恋吗?
(11)我慢慢地跪下去,跪在母亲身旁,泪水滑过她的胸脯。母亲即将去那矻矻(kūkū:勤劳不懈的样子)追求了一生的净土,此时此刻,我们在为她作最后一次梳洗,尽最后一次孝心。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第(9)段写为母亲洗身,段末的问句实际上表达了希望能再次享受母亲的温存、抚爱的愿望。 |
B.第(11)段通过“跪下去”“泪水滑过她的胸脯”的细节描写,表达了“我”对母亲的感激、眷恋与负疚,深化了文章主旨。 |
C.文章不事张扬,不事浮华,语句流畅,语调轻快;但感情真挚,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母亲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怀念。 |
D.文章所说的母亲“矻矻追求了一生的净土”,指的是不用忙忙碌碌、辛勤劳作,却能吃饱穿暖,且到平平安安的生活境地。 |
E.唐代诗人孟郊诗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作者这篇文章所记所叙完全可以看作是对孟郊这两句诗的诠释。请用简短的语言写出第(2)段“眼皮微微闭合着,嘴角含着一朵淡淡笑容,仿
佛刚刚睡去”一句所蕴含的意味。文章巧妙地勾勒了母亲的生命轨迹,请用简洁的语言分析母亲的形象。
请从组织材料的线索、顺序方面对文本进行简要赏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历史”的层次
王立群
“历史”一词的建构实际上包含着四个层次:一是“真实的历史”,二是“记录的历史”,三是“传播的历史”,四是“接受的历史”。
“真实的历史”是指曾经发生过的历史事件和已经逝去的历史人物。“真实的历史”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惟一性,二是不可重复性。
“记录的历史”是历史学家根据当事人与旁观者的口述、回忆、文字记录下来的历史,比如《史记》。当事人的口述一般来说是可信的,但是,当事人的口述与回忆有时也会存在问题。比如记忆本身的多寡、误记、有意掩盖和无意选择等;而且,当事人只是历史事件的部分经历者,不可能了解历史事件的全过程。至于历史事件发生的独特背景、原因,更难为每一位当事人所知晓。这样,当事人的口述和“真实的历史”之间已经有了误差。如果若干或者一批当事人回忆一个复杂的历史事件,差别会更大。
史学家书写“记录的历史”,必然要对自己依据的文献进行选择。这不仅因为历史事件的本身太复杂,太庞杂,没有选择就无法记写。更由于史学家书写历史的本身必然受到种种制约。这种制约包括政治倾向、价值判断、逻辑鉴别、文艺修养、心理倾向、个人好恶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史学家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记载的详略和褒贬。
我们从《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看到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是司马迁“记录的历史”。 就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而言,司马迁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中重点记录了司马相如的辞赋,对司马相如与县令王吉算计卓文君、卓王孙一事进行了回护,只是在个别叙述文字上透露了“真实的历史”的部分原貌。我们只有细心阅读文本,才能发现琴挑文君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是一场周密计划和安排的事件。
“传播的历史”更为复杂。它存在两个极端:一是神化,二是丑化。神化是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偶像化。偶像,包括政治偶像、娱乐偶像、学术偶像等。
宋元明清直至今天,大量的戏剧、小说演绎着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爱情故事,说明此类故事塑造的卓文君的形象受到了观众和读者的热烈追捧。但是,这些演绎都删掉了司马相如和王吉算计卓文君、卓王孙的相关情节,使得相如“琴挑”文君从“历史”演变成一个美丽的爱情神话。神化也是一种对历史解读的方法,不过它是一种极端的解读。
为什么这些远离了历史真实的故事能够如此受到追捧?因为现实需要偶像。现实并不完美,现实本身具有太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偶像恰恰弥补了现实的不足。司马相如与卓文君作为一对艺术偶像满足了广大百姓对理想爱情和理想婚姻的向往,尽管这种理想只是一种神话,但是这种神话的本身也是一种现实的诉求。
历史文献往往具有多义性。历史文献本身的多义性也为传播历史带来了神化与丑化的现实可能。特别是“文君夜奔”的多义性更加丰富:第一,浓烈的自由爱情与自由婚姻;第二,不以贫富论婚姻;第三,才子与佳人的完美结合;第四,女儿的慧眼与父亲婚恋观的冲突等等。事件本身的多义性为“解读的历史”带来了两种倾向:批判琴挑和神化琴挑。
丑化和神化一样是对“记录的历史”的另类解读。出于某种现实诉求,传播的历史也会出现神化的反面——丑化。
从“历史”一词建构的四层意义来看,“接受的历史”是“历史”一词的终极意义。历代百姓从《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了解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婚姻真相的人少之又少,绝大多数读者是通过小说、戏剧知道了这个美丽的爱情“神话”。所以,经过数百年的沿习,今天我们如果讲出《史记》中记录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婚姻故事,反而会被许许多多的读者和观众看成是有意翻案,刻意颠覆。
(选自《历史建构与文学阐释》,有删节)下列与“记录的历史”有关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记录的历史”若是历史学家根据当事人可信的口述与回忆记录下来的,也就是“真实的历史”。 |
B.如果若干或者一批当事人回忆一个复杂的历史事件,据此记录的历史与真实历史之间往往有较大差别。 |
C.因为历史事件本身的复杂性和史学家书写历史本身受到的种种制约,史学家记录的历史必然是有所选择的。 |
D.《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重点记录了司马相如的辞赋,而对司马相如与县令王吉算计卓文君、卓王孙一事进行了回护,可见其是“记录的历史”,并不是“真实的历史”。 |
下列与“传播的历史”有关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传播的历史存在“神化”和“丑化”两个极端,这两个极端是对“记录的历史”的一种另类解读。 |
B.传播的历史中的“神化”是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偶像化,偶像能弥补现实的不足,因而受到大众的追捧。 |
C.寄托了人们某种理想的“神话”本身也是一种现实的诉求;而其反面——“丑化”的出现也是出于某种现实的诉求。 |
D.历史文献本身的多义性使历史在传播过程中必然会走向神化和丑化两个极端。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宋元明清直至今天,演绎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爱情故事的大量戏剧、小说都删掉了司马相如和王吉算计卓文君、卓王孙的相关情节。 |
B.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从“历史”演变成一个美丽的爱情神话,满足了广大百姓对理想爱情和理想婚姻的向往。 |
C.今天的许多读者和观众很难接受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美丽爱情“神话”背后的婚姻真相,因为他们都对《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的记载深信不疑。 |
D.“文君夜奔”故事本身的多义性为这个故事的解读带来了两种倾向:批判琴挑和神化琴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