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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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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野 猪
格拉齐娅·黛莱达(Grazia Deledda意大利)著         吕六同译
清晨的太阳投射出明丽的光辉,小野猪刚刚睁开惺忪的眼睛,大千世界的三种美妙的色彩便立即映照于它的眼帘——远处天空、大海、山峦的背景上,绿的颜色,红的颜色,白的颜色,熠熠闪烁。
七只猪仔贪婪地吮吸着母亲的奶头,年轻的母野猪刚刚用舌头把它们逐个地舔了一遍,它们当中最后一个呱呱坠地也是最勇敢的猪仔,因吸足了奶汁而怡然自得,立即”噔噔”地离开了它的诞生地——一棵高大的橡树投下的浓密的阴影形成的小天地,朝广阔的世界奔去。母亲发出一声尖厉的嚎叫,向它召唤,但小野猪毫不理会,母猪用嘴把残留在苔藓上的最后几棵橡子咬碎,发出阵阵嘶鸣,呼唤它的儿女。六只小野猪,全都长着一身金黄、乌黑两色相间象绸带一样柔软光滑的绒毛,你追我赶,互相扑打着,跑了回来,唯独第七只小野猪,那个最先到外界去冒险的勇敢者,却不见踪影。母亲睁大布满血丝的眼睛,用那充满柔情而又狰狞可怕的目光巡视周围,露出雪白的牙齿,象山上的啄木鸟一样发出凄厉的悲鸣,然而,小野猪没有回答,它再也没有回到母亲身边。
小野猪尝到了高贵的奴隶生活的一切痛苦。曾经有许多次,少爷差一点要把它扼死;从那仿佛波浪一般荡漾的天蓝色褶裙下,曾经无数次飞出一双美丽的脚,对它重重地踢来;又有多少次,女佣人嚷嚷: “等到少爷生日那天,我们把它烤着吃了!”
少爷藏在花园的那一头,他带着猎枪、手枪、佩刀和长剑,正在玩打猎的游戏。他瞄准小野猪,忽然又怒气冲冲地跑过来,用脚猛烈地踢它。
一天,厨房里的所有蒸锅都冒出了沸腾的热气。美丽的女佣人在缭绕的烟雾中显得格外神采飞扬,仿佛在傍晚的暮霭迷蒙中显露出的一轮玫瑰红的明月。这天是少爷的生日。
他今天穿了一身淡蓝色的衣服,一头金发梳得油光闪亮,好象戴了一顶镀金的头盔……他朝小野猪冲去,聪明狡猾的小猫一溜烟地逃窜了。他把小野猪拽起来,从厨房的窗口扔到了菜园子里。
小野猪嗅到了灌木丛的气息,心里感到一阵欣喜的兴奋和饱餐后的怡然自得。他瞧见少爷站在厨房的窗子跟前,从皮套里掏出一支手枪,但它却不明白,为什么爬上橡树顶上的小黑猫痴呆地张开嘴,瞪大绿色的眼睛,惊慌失措地注视着它。
一团紫色的浓烟包裹了小野猪。它踉跄地扑倒在地上,闭上了眼睛;但过了片刻工夫,它又睁开粉红色的眼皮,最后一次看了看世界上最美妙的色彩——青翠的橡树,乳白色的房屋,它自己的殷红的鲜血。
本小小说揭示了什么主题?小说的的开头和结尾在色彩的描写上有何突出的艺术表现手法?请简要评析。(200字左右。12分)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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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乡村铁质
①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②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③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都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④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蓝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地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干的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犁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⑤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露餐,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怨天尤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⑥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⑦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得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
下列对散文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开篇作者说:“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这一行文的好处是开门见山,直接抒发了作者对乡村的热爱之情。
B.在第③段作者运用比喻的手法把高粱、谷子、玉米等农作物比作了自己的兄弟,细致入微地描写了它们正在健康成长的模样。
C.第⑤段作者运用排比修辞,使文章的行文充满气势,生动地写出了在充满铁质的乡村中生活的农人们旺盛的生命力和他们坚强、直率、质朴的性格。
D.作者用饱含深情的笔墨,描绘了乡村生活的图景以及在乡村中生活着的人们,凸显了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的风貌。

E.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我”的根就在乡村。与乡村比较起来,城市是让人厌恶的存在,是宁静美好的乡村的对立面,文章中处处都有“我”对城市和城市文明的批判。
结合全文谈谈乡村具有怎样的意义。作者在行文中着重描写了乡村的土地,有怎样的妙处?
谈谈你对文中划线句的理解。
(他们)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
文章的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文章中的“铁质”具有其特殊的象征意义,根据你对文章的品读,说出“铁质”的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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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中的闲话笔调
散文写作中,最有兴味的或许就是笔调了。笔调,是一个作家成熟的标志。现代散文中,有一种甚为风行的笔调,就是闲话笔调。胡适曾说:“白话散文很进步了。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发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这一类小品,用平淡的谈话,包含着深刻的意味;有时很像笨拙,其实却是滑稽。这一类作品的成功,就可彻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了。”可见所谓闲话笔调就是谈话风格,或者说用谈话方式来作文。
此种笔调经周作人、林语堂等人的提倡,便有了以性灵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之说。此种谈话风格的小品文笔调,林语堂甚为醉心,并在许多文章中反复申说。林语堂因甚为欣赏谈话风格的行文,还力主扩充散文的篇幅,但要以此来挑战古文的简洁,就不足为训了。用谈话方式来作文自然是很好的,但作文毕竟不完全等同于谈话。若是真将那种谈话过程记录下来,也够得拉杂,更不用说话题的游移了。梁实秋先生力主行文的简练,就要明智得多。呼应于周作人的说法,林语堂主张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但又格外地张扬了幽默。幽默可为行文增添风趣,但若过分大张旗鼓地提倡,则本身可能成为一个幽默。
闲话笔调是散文中较为自然的言说方式。此种笔调是用说话来交流的,心中存有一个交谈的对象,如此即可展开交流。至于所谈的题目并未限制,照林语堂的说法,正是宇宙之大、苍蝇之微无所不谈。不过,作家的言说仍不离心灵或性情,因而所谈的题目也是有喜恶的。但不妨假定读者那方面也有同好,如此即可达成沟通。此种笔调虽说有一种涵盖作用,但并不碍于各人的谈论,并非千人一面,可各有面目。比如周作人的创作以闲适为主,从而讲求所谓生活的艺术。但在退隐的心态下,也不无书斋生活的苦闷,于是于闲适中渗出一股苦味来。林语堂虽说倾心幽默,倒也率意而谈,不无名士作风。至于以幽默见长的,或许要算梁实秋。但梁实秋也是心存雅致,幽默只不过是用来抵斥种种不雅的,所谓相反相成是也。而老舍,为幽默而幽默,则并不见佳。他显然是过于着重幽默了,并以之作为作文的主旨,却有可能落入油滑。其实,幽默表现于文中,多是一种点缀,可为行文增添谐趣,但若要从头到尾地幽默下来,就往往吃累不讨好。
因而即便同是闲话笔调,也可各有不同的,这才是真正的个人笔调。但个人应当以自我说话,而自我又处于大我与小我之间,这就得把握其中的分寸。比如周作人将载道与言志对立起来,从而将写作完全地由载道转为言志,却又囿于个人的性情,所得就小了,因此小品文也就沦为小摆设。其实,言志与载道并非简单的对立关系。社会生活的特点就是形成了各种观念,也可谓各有其道。文中若尽是载道口吻,实则就是充当了各种观念的传声筒,这就在文中丧失了自我。但若想将自我完全游离于各种观念之外,恐怕也不现实,正如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一样,各种观念或道对人也有一种约束作用。郁达夫曾说:“现代散文之最大特征,是每一个作家的每一篇散文里所表现的个性,比从前的任何散文都来的强。”换言之,重个性,这才是现代意义上的散文。若抹去个性,从而充当某种观念的传声筒,仍又是载道之文了。在散文中,笔调确乎是个人的。而所谓的个人笔调,就是要在散文中形成独具个性的言说方式。
下列关于“闲话笔调”的叙述,正确的一项(  )

A.闲话笔调深受林语堂的喜爱,但他的文章过于拉杂,有话题游移的缺点,不及梁实秋先生的行文简练。
B.闲话笔调以性灵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采用谈话的方式和读者进行心灵或性情等方面的交流。
C.闲话笔调是现代散文创作中非常流行的,是由周作人、林语堂、胡适等作家提倡的一种创作风格。
D.闲话笔调是散文的言说方式中比较自然的,所写的都是身边平凡的小事,却包含着丰富的意蕴。

以下关于各个作家创作风格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周作人以闲适为主,但在闲适中也带有书斋的苦闷。
B.林语堂追求幽默,但是率意而谈,体现出名士作风。
C.老舍为幽默而幽默,刻意为之,适得其反,有一股油滑之风。
D.梁实秋行文简练,文章雅致,用幽默来抵斥种种不雅。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

A.用平淡的谈话方式来包藏深刻的意味是我国现代散文的一大特点,这是白话散文最重要的进步。
B.一个作家是否成熟,关键是看他是否形成了真正的个人笔调,这种笔调的表现各有不同。
C.因为用谈话的方式来写,便没有古文那样简洁,所以闲话笔调的散文篇幅往往都很长。
D.文中如果都是载道口吻,就在文中丧失了自我,所以写作应该由载道转为言志,表现作者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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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如此怀念乔布斯
乔布斯走了。
关于乔布斯的一切,迅即成为全球社交网络有史以来的最热话题。人们不厌其烦、翻箱倒柜,翻出任何关于他的文字、声音、影像资料,重温他传奇、自由、创造的一生,咀嚼他那激荡人心的睿智言语,心中充满温暖、感激和惋惜。
这份感激和惋惜并非苹果产品用户独有,也包括每一个明了其不可替代价值的人,甚至是那些对强大的苹果公司和乔布斯心怀恐惧的竞争对手。这不仅因为他的产品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革命性的便利和欢愉的体验,更因为他拥有的那种全人类共同珍视和稀缺的财富——创新精神和富有想象力的心灵。
奥巴马说,乔布斯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创新者之一,他勇于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敢于相信自己能改变世界。他确实改变了世界。数十年来,他一直走在世界的前面,走在时代和科技的最前沿,为全人类探路,为我们照亮未来。
假如没有乔布斯,生活会是怎样?这的确难以让人想象。现在,即便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在生活中,乔布斯依然无处不在。书桌上,耳朵里,手掌中,你所能看到的、听到的、触摸到的进步和便捷,都有他的身影,甚至连那看似最普通不过的电脑图形化界面和鼠标,也是他的首创。短短50余年的人生,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划时代的产品,即便是2004年接受胰腺癌手术之后,乔布斯也依然带领着苹果公司,为人类奉献了iPad和iPhone,在个人移动终端领域掀起了颠覆性的变革。乔布斯的想象力和创新精神的确让人赞叹,而他面对疾病和命运时的那种坚韧和不屈,更让我们感动不已。
如今,乔布斯带着惊天创意渐行渐远,我们希望,下一个乔布斯会在中国出现,下一个苹果会砸中中国的创业者。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新兴经济体,我们的市场规模和潜力,其实也具有了孕育下一个苹果和乔布斯的基础性条件。不过,国内当前创新和创业的现状,却不容我们乐观。近年来,急功近利的浮躁情绪,塞满了国内创业者和企业家的大脑,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捞到钱,成了不少企业的根本出发点。多少人、多少企业,为了眼前的一点小利,甚至不惜践踏道德和法律。而在决定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科技领域,“拿来主义”大行其道,拷贝和山寨的水平一流,却少见耐住性子的研发和创造。大多数所谓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本不敢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是热衷于直接拷贝国外的成熟技术,然后进行“汉化”和本土化等“微创新”,这不仅不能改写一个产业的发展轨迹,也在根本上扼杀了自己成长为下一个苹果的可能。
除此之外,没有先进和完善的融资体系支持,当前的商业价值观,也缺乏对创业失败的宽容和理解,此等现实,的确让人感到无奈。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加怀念乔布斯,怀念他身上恣意奔流的创新和创造。
万物有时,但伟大的创新精神会永远留存。乔布斯走了,但我相信,透过圆圆的无框眼镜,乔布斯那深邃的目光,依然在温暖地注视着这个世界,打量着陷入创新困局的人们。我们如何才能穿透功利和浮躁的迷雾,安静下来,倾听内心的声音,转身去追求创新,追求那艺术和科技的完美结合,从亦步亦趋的跟随者队伍中,冲到世界的最前面?乔布斯的一生,其实已经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奥巴马认为,乔布斯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创新者。他改变了世界,为全人类探路,为我们照亮了未来。
B.乔布斯的产品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和欢愉,如电脑图形化界面和鼠标,就是他的首创。
C.所有的苹果产品用户以及那些对强大的苹果公司和乔布斯心怀恐惧的竞争对手都对乔布斯心怀感激和惋惜。
D.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新兴经济体,我国的市场规模和潜力,具有了孕育下一个苹果和乔布斯的基础条件。

E.当前国内创业者和企业家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的浮躁情绪,很多人、很多企业都以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捞到钱作为根本的出发点。
乔布斯的想象力和创新精神具体体现在哪些地方呢?请联系文本简要概括。
为什么人们如此怀念乔布斯?请结合文本概括出乔布斯有哪些方面值得我们怀念。
要想下一个乔布斯出现在中国,下一个“苹果”砸中中国,中国的创业者应该作出什么样的努力?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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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文明中,经学始终是中国学术中最重要的学科门类之一,这是不争的事实。
经学是以儒家经典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最早是“五经”,唐为“九经”,到宋朝增益为“十三经”。经学研究有自己的话语体系,两汉有师法、家法,古文、今文;其后有笺注、正义,读若、读如等等,并且形成了以文字、音韵、训诂为主体,旨在为解经服务的小学,学科边界清晰。众所周知,历代的科举考试,无不以经学为主要科目。1905年,晚清政府废除科举,采用西方教育体制,但在许多学校依然有经学与小学的课程。朱自清撰《经典常谈》,认为对国民进行经典教育依然有必要。
早在两汉,中国学术就萌生了以经、史、子、集四部为大纲的独特的学科体系,这是中国文化自发形成的,反映了本位文化的面貌。到清代修撰《四库全书》,经、史、子、集成为中国传统学术的定式。时至今日,日本有些著名大学的图书馆,依然沿用四部分类法。
经、史、子、集四部,不是并驾齐驱的关系,经学处于主导地位,是领军的学术。儒家经典的主旨是按照道德理性的要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走向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儒家提倡的道德伦理的学说、礼乐兴邦的理念、仁爱义利的思想等,主导了古代中国思想界的发展方向,并且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个层面,无论读过书还是没有读过书的中国人,几乎没有不受其影响的。历史上最著名的史家,如司马迁、班固、欧阳修、司马光等,受儒家思想浸润尤深,他们的史著,写谁不写谁,如何褒贬臧否,背后都有儒家的价值体系在左右。历史上的迁客骚人,其作品文风不同,妙趣各异,但大多不脱儒家的人文情怀。可以说,不了解经学,就不能透彻地读懂古代的史著,乃至文学作品。甚至还可以说,不了解经学,就不能真正了解中国文化与中国社会。
既然经学是自古就独立存在的重要学科,我们就不能无视它的存在,就应该在学科体系上给它以应有的位置。当年提出“打倒尊孔读经”,取消经学,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如今,那种令人痛心的背景已经不复存在,孔子对中国文化的贡献,为越来越多的民众所认识。在学术层面,北京每五年举办一次纪念孔子诞生的国际学术研讨会,规模盛大,国家最高层领导必接见与会学者。近几年,孔子学院遍布世界各地。凡此皆表明,尊孔,已经不再是问题,上下都认同。读经,社会中近些年累积的共识日益厚重,有些大学将“四书”“五经”作为必修课,就是最好的例证。既然在尊孔与读经的问题上,上下都在回归理性,尊重前贤,在学科体系上恢复经学的学术地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摘编自彭林《经学应该成为独立的学科》)
下列关于“经学”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经学是中国学术中最重要的学科门类之一,它以儒家经典为研究对象,随着时代的发展,内容越来越丰富。
B.经学是由自成话语体系、学科边界清晰的小学发展而来的,小学的主体是文字、音韵、训诂,旨在为解经服务。
C.经学是历代科举考试的主要考查科目,对封建统治者选拔人才起了重要作用,在科举废除后对学校教育仍有一定的影响力。
D.经学自古以来就独立存在,在中国文化自发形成的以经、史、子、集四部为大纲的学科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是领军的学术。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到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体现了儒家道德理性的要求,是儒家经典的主旨。
B.因为儒家提倡的道德伦理的学说、礼乐兴邦的理念、仁爱义利的思想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个层面,所以最终成了中国思想界的发展方向。
C.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影响十分广泛,即使平民百姓,也或多或少地受到儒家提倡的道德伦理等思想的影响。
D.北京每五年举办一次纪念孔子诞生的国际研讨会,孔子学院遍布世界各地,这些都表明尊孔已成社会共识。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晚清政府废除科举,采用西方教育体制,但在许多学校仍然设置经学与小学盼课程,可见人们对于新事物有排斥性。
B.不了解经学,就不能透彻地读懂古代的史著乃至文学作品,是因为历史上的史学家和文学家大多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
C.当年取消经学,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今天有些大学将“四书”“五经”作为必修课,也是时代发展使然。
D.倡导在学科体系上恢复经学的学术地位,体现了现代人尊重前贤的思想,是对尊孔与读经问题的理性认识。

现代文阅读鉴赏(共18分)
“我”与地坛 (刘良永)
①取这么一个跟史铁生散文“我与地坛”一样的名字,就是要表明了我对他这篇文章的热爱,乃至于我对他热烈的崇拜。我曾经无数次地读他的这篇文章,有时还至于泪流满面,就产生这样的想法:要去地坛看看。
②于是,在一个午后,我还真的从两千公里外的故乡来到了地坛。
③我本来以为地坛是个挺安静的场所,因为只有“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才能体会到宇宙的深邃,窥视到灵魂的挣扎。但是,同样是在下午,我看到的却是密密的人群,听到的却是喧闹的声响,还有那北侧的游乐场、开在神厨里把我这样虔诚的游客赶出来的公司,我想,史铁生先生所说的在地坛“看见自己的身影”在当今之世其实并不是一件简单而容易的事情。
④至于那园的荒芜废弃,那更是不存在了。这里有的是繁茂的新木,规则的草坪,崭新的浮夸的琉璃,门壁上炫耀的朱红,一道灿烂的玉砌雕墙。断了双腿的青年一定要在荒芜冷落的废园中才能体会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而像我这样具有健全体魄的人硬是要跑到这个璀璨的园中来体会生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本身就充满着矫情和肤浅。我根本看不到像一朵小雾的蜜蜂,摇头晃脑的蚂蚁,忽悠一下升空的瓢虫,还有那如一间空屋的寂寞的蝉蜕……没有经历过沧桑的人,看到的永远是一棵树的皮而不是里面的年轮。
⑤然而,毕竟我看见园子里的古柏。从与天坛古柏的比较来看,园里的柏树大概有五百多年了,应该是明成祖建地坛时已经植下,历经了明、清、民国、人民共和国,还能够昂首挺立在园里。据说,这里的牌坊、殿和坛已经毁建多次,而只有这些古柏却还能顽强地生存到今天,既没有被重建,也没有被装饰。尽管史铁生先生并没有特别地赞美这些柏树,但是他潜意识里还是受到了古柏的启发,听到了古柏躯干里年轮的呼喊,所以他要说:“这古园仿佛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只有历尽了沧桑的生命才是真正之生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史铁生先生的生命与其母亲的生命同这个园子完成了一种宿命的吻合。他体会到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剩下的就是怎么活的问题。人生的苍凉、忧郁、悲伤、痛楚,以及各式各样精神上的残疾,让人生永远交织着迷惘,充满着惶惑,也引诱着人生向前走,而以什么样的姿态活着便成了史铁生先生要思考的问题,于是他毅然地把“心魂”从自己残疾的肉身中剥离出来,开始艰难地探索人的“心流”这条永无止境的河流。“如何有尊严地活着”,便是贯穿整条河流的线索。
⑥其实,这一问题的答案已经植根于母亲在地坛里无数次寻找儿子的过程中。那就是在艰难的命运中以坚强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活着。这不仅仅是苦难而伟大的母亲的情怀,也是古柏的情怀,更是地坛的情怀,更是隐喻着一代代能深入体会生命意义的中国人的情怀。
⑦太阳很快西落,被遮拦在地坛边高楼的背后。我默念着先生“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的名句,离开这并不荒凉的地坛公园的时候,心里却不由地掠起一丝荒凉。
文中第三段,为什么说在地坛“看见自己的身影”在当今之世其实并不是一件简单而容易的事情?
请阐述文中第四段划线句子的含义。
“古柏”和文中提到的史铁生对生命的思考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
请简要概括作者流淌于文中的诸多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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