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阅读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把栏杆拍遍
梁衡
①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②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他又生于宋金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③但世上的事并不容易心想事成。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④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比如那首着名的《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⑤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边塞诗人卢纶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列舰层楼”、“投鞭飞渡”、“剑指三秦”、“西风塞马”,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⑥“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谁能懂得他这个游子实际上是亡国浪子的悲愤之心呢?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兴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志,又能向何处使呢?我曾专门到南京寻找过这个辛公拍栏杆处,但人去楼毁,早已了无痕迹,唯有江水悠悠,似词人的长叹,东流不息。
⑦辛词比其他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象。
⑧辛弃疾南归后为什么这样不为朝廷喜欢呢?他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4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着地去工作。本来有碗饭吃便不该再多事,可是那颗炽热的爱国心烧得他浑身发热。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他任湖南安抚使,这本是一个地方行政长官,他却在任上创办了一支2500人的“飞虎军”,铁甲烈马,威风凛凛,雄镇江南。建军之初,造营房,恰逢连日阴雨,无法烧制屋瓦,他就令长沙市民,每户送瓦20片,立付现银,两日内便全部筹足。其施政的干练作风可见一斑。后来他到福建任地方官,又在那里招兵买马。闽南与漠北相隔何远,但还是隔不断他的忧民情、复国志。他这个书生,这个工作狂,实在太过了,“过则成灾”,终于惹来了许多的诽谤,甚至说他独裁、犯上。皇帝对他也就时用时弃。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一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别看他饱读诗书,在词中到处用典,甚至被后人讥为“掉书袋”。但他至死也没有弄懂南宋小朝廷为什么只图苟安而不愿去收复失地。(文章有删改)“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文章第五段最突出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文章题目是“把栏杆拍遍”,文中也多次写到拍栏杆,请简述辛弃疾“拍栏杆”的含意。(4)
纵观全文,作者认为辛弃疾的词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谁是谁的痛
①几年来,父亲从没到过儿子所在的城市。因为去一次需步行好几里的山路,然后坐几个小时的汽车,再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父亲老了,不舍得花钱,况且还有严重的晕车毛病。当儿子打电话来问能否去参加他的婚礼时,父亲骂道:“浑小子,订日子了才给我说,这样的事就是出国我也得去啊!”
②父亲穿上了那件笔挺的西装,把皮鞋擦了一遍又一遍,看着鞋面上映出他满是皱纹的脸,嘿嘿地笑。儿子是这个小山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留在了城市,并且很快成了单位的领导,又找了一个天仙一样的城里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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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当父亲赶到时,宾馆里早已宾朋满座。儿子亲自开车从火车站把他接来,迅速穿过出出进进的人群,安排他到了一间安静的小屋里,说:“爸,你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也累了,就在这里歇歇吧。”父亲连连说:“我大老远来了,应该见见你的朋友啊!”“今天太忙,以后再说吧!”儿子说着,走了出去,随手把门给关上了。忽然门又开了,儿子探出一个脑袋:“爸,你别乱跑。”紧接着又是关门声。
* ^5 F- \: S* J! I④婚礼在一片祝贺声中进行着,伴随着一阵喧天的锣鼓,司仪走到前面,宣布所有的亲友就位。然后主婚人证婚人等在接连不断的掌声中送出了自己的祝福。忽然听到一声:“请新郎父亲讲话!”
⑤ “来了!”一个声音传来。人们纷纷扭转头,只见一个乡下老头从后面正拨开人群急匆匆地往前面走来。这时,有的人已经忍不住笑出声来。只见他挽着西装的袖子,露出了黑黝黝的臂膀。
/ `7 F/ X% f9 F+ _& j# e; k( {0 J⑥新郎慌了,快步走到司仪跟前小声地说了什么。只听司仪道:“由于老爷子一路劳顿,嗓子变得沙哑,但他依然带来了对儿子儿媳最真诚的祝福……”儿子走到父亲跟前,皱着眉头小声说:“你怎么这个时候出来了?你不会讲话,心里就没数……”正说着,只听到司仪又高声宣布:“今天,公司的董事长梅先生也来到了我们的现场……”儿子赶紧离开父亲,笑容可掬地向梅先生迎去,赶到前面的父亲僵立在那里,在众人面前挤出了尴尬的笑……
) O6 }0 {& k- f+ G2 t⑦父亲回家了,他买了好多喜糖分给乡亲们。晚上,他把妻子的遗像又擦了一遍,说:“老婆子,你交给我的任务我完成了。我把咱们的儿子养大,供他上了大学,如今也娶媳妇了。”然后他后退了一步,整了整那身西装,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大声说:“请新郎的父亲讲话!”接着又向前迈了一步,朗声背出了自己的贺词。
. t1 I% K; F% [% N0 |+ O⑧就在一个月前,父亲就打听到城里人结婚都要让父母讲话的。父亲是个文盲,从没到过隆重的场合。他发誓不能给儿子丢脸,便特意找到本乡最有名的教师,为他写了篇讲话稿,还让人家一句一句地教会他,每天都要背诵一遍。
⑨父亲对着妻子的遗像一口气背了几遍,背着背着,不觉泪流满面……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加之还要花钱,所以有严重晕车毛病的父亲几年来一直不愿意去儿子所在是城市。 |
B.打电话问父亲“能否去参加”婚礼时,其实儿子的内心觉得父亲不去也可以,而父亲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必须去。 |
C.第⑥段中,“皱着眉头小声说”这一语言描写,真实地表达出儿子对自己父亲此刻出现在婚礼现场的尴尬、懊恼和愤怒。 |
D.儿子对父亲是有感情的,他于情于理都觉得父亲应该参加自己的婚礼,但是他和父亲之间已经有了隔阂,他不了解父亲对儿子的爱。 |
E.这篇小说以婚礼为线索,深刻揭示了农村与城市的差异,既赞美了农村人的淳朴善良,又流露出对他们缺乏文化的忧虑和无奈。第⑧段插叙的内容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
你认为小说标题“谁是谁的痛”有什么含义?
读完这篇小说你有什么感触?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中国古代的家学传承
王立群
在中国古代,家学传统最早出现在史官家庭,因为史官要懂得数学、天文、历法,这些东西不靠学校讲的,靠父子相传。所以,二十四史的第一部——《史记》就是由父子两代人完成的,这就是家学的影响。二十四史的第二部是《汉书》,主要作者是班固,但是班固的父亲班彪首先写了几十篇,然后班固接着写,班固没有写完,坐牢死了,他的妹妹班昭接着写。所以,《汉书》实际上经过了班彪、班固、班昭之手才最后完成。
中国古代的家学很容易出现,这种例子太多了。“唐宋八大家”里有父子三人的“三苏”,苏辙、苏轼、苏洵,诗书相传,一家三口都是大文豪;历史上最有名的书法家是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曹操,还有他的儿子曹丕、曹植,历史上号称“三曹”,都是著名的文学家;和“三曹”同时代的著名女作家蔡文姬,其父蔡邕,也是大学者大作家。
很多家族家风是代代相传的,而且有教育子女的格言,叫家训。所以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出现了很多家训的书,最有名的是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一直到今天,《颜氏家训》仍然被誉为家教典范。
中国古代家学、家风的兴盛,直接带来的结果就是家业的代代相传。祖父和父亲是史官,儿孙就继续做史官;祖父和父亲是搞天文历法的,儿孙就继续钻研天文历法;祖父和父亲是中医,儿孙往往也继承医学传统。
世界上有许多古老的民族,但是,唯独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的家学传统的民族。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小农经济形成极其浓厚的家庭观念;第二,世代相传的儒家思想影响了我们的每一个家庭;第三,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对读书的重视是世界上很多民族所不及的。
中国古代的家学有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是家长对孩子的启蒙教育。钱学森在回想他的童年的时候说过,他四岁开始,每天都要站在家长面前背书。这些大科学家的古文功底好得很,就是从小背出来的。古代孩子从小背什么书?《论语》、《诗经》、《尚书》、《易经》、《左传》、《国语》、《周礼》、《礼记》等。
第二种家学是请个老师上门来教自己的孩子。汤显祖的《牡丹亭》里,杜老爷请了一个私塾先生到家里来教他唯一的女儿杜丽娘。但这种家学往往是官宦人家、富商所用,他们有钱请得起老师。
当然,在中国古代,最有钱请得起家教的人是谁?皇帝。所以我们往往看到的是,第一代开国皇帝的文化水平都不高。比如刘邦,他流传到今天的作品也只有《大风歌》和《鸿鹄歌》。但是当了皇帝以后,刘邦对儿子的教育就不一样了。刘邦就请了一个很有名的先生,叫叔孙通,做太子太傅来教他的儿子。
魏晋南北朝以后,才出现了比较强的家族观念,家族开始办学。刘禹锡写过两句很有名的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王导;谢,谢安。他们的家族是两个最有实力的北方大家族,东晋时期,这两大家族扶持了一代王朝。这些大家族重视家教,往往一个家族办一所学校,代替了地方政府办学的职能,不仅收本姓人,外姓人也可以来上学,这些家学在中国古代非常兴盛。 (选自《名人传记》2012年5期) 下列对于家学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古代的史官要靠父子相传才能懂得数学、天文、历法,而这些是史官必须具有的知识,所以在中国古代,家学传统最早出现在史官家庭。 |
B.《史记》和《汉书》的编写,都是家学传统的具体体现,《史记》是司马迁父子两代人完成的,《汉书》是班固及其父亲、妹妹共同完成的。 |
C.中国历史上的一家都是大文豪的比比皆是,如“三苏”“三曹”、王羲之父子、蔡邕父女等,说明中国古代的家学很容易形成。 |
D.中国古代家业能够代代相传,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古代家学的兴盛,如祖父和父亲是搞天文历法的,儿孙就继续钻研天文历法。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家训是教育子女的格言,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就出现了很多家训的书,最有名的是一直到今天,仍然被誉为家教典范的《颜氏家训》。 |
B.家庭观念、儒家思想、对读书的重视等原因,使得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在世界上独有的具有悠久的家学传统的民族。 |
C.家长对孩子的启蒙教育是中国古代的家学内容之一,像钱学森他们这些大科学家的古文功底很好,就是从小背出来的。 |
D.在中国古代,皇帝是最有钱请得起家教的人,所以我们往往看到的是,第一代开国皇帝的文化水平都不高,但是他们的子孙都有很高的文化水平。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很多家族的家风是代代相传的,表现最明显的是家学的传统中父子,甚至是祖孙几代都会从事一种职业或研究。 |
B.中国古代的家学表现在官宦人家、富商等有钱人,他们或是家长对孩子的启蒙教育,或是请私塾先生到自己家里来教自己的孩子。 |
C.从魏晋南北朝开始,中国比较重视家学、家风,这时出现了比较强的家族观念,也有很多家训流传后世。 |
D.魏晋南北朝之后,有实力的大家族都重视家教,往往一个家族办一所学校,代替了地方政府办学的职能,使得家学更加兴盛。 |
青花瓷瓶
史雁飞
雪下得很大,也很急,街道上空空的,没有几个人。绵软柔滑的积雪,蓬蓬松松地挂在枝梢上,亮白而倦怠的枝条被压低了头。偶尔有一阵风,也极微小极细弱,还没有感觉到,就消逝了。在这样的天气,不会有什么顾客来当东西,当铺老板早早地关了店门,捅旺火炉,懒洋洋地趴在柜台上,一边翻看图片,一边哼着京戏。
突然,有人敲门,声音极轻。他抬头,支起耳朵细听,什么声音也没有。他怀疑自己听错了,于是,他又低下头继续翻看手里的图片。敲门声又起,这次声音很重,他很吃惊,自语道,这样的鬼天气,有谁会来当东西呢?
他迟疑着打开门。雪地里,瑟缩地站着一个男孩,十二三岁的样子,很瘦,穿得单薄,头戴一顶破旧的棉帽。厚厚的积雪没了他的双脚,他双手揣在怀里,脸冻得通红,衣服上满是雪。
“孩子,你要当东西吗?”他问。
“我,我……”小男孩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什么来。
“那你要做什么?”一朵朵大大的雪花翻飞着落在男孩的额头上,男孩打了个冷颤。
“哦,孩子,进店说吧。”男孩从雪里拔出双脚,走进店,站在门口,不敢再向前迈一步。他的两只手仍在怀里揣着。老板摘下男孩的棉帽,一边拍打棉帽上的积雪,一边说:“孩子,那你究竟来做什么呢?”
“我……我妈病了。”男孩低着头,怯怯地说。
当铺老板很机敏,一下子就听出男孩的意思:“你是来跟我借钱?”
“噢,不,不,我不是。”男孩显得局促不安,“我妈病了,老咳嗽,夜里咳嗽更厉害,医生说,是肺痨。家里没钱,我想……我想把这个当给你们。”男孩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红盒子递给老板。
男孩鞋子上的积雪,在暖烘烘的屋子里很快化成了雪水,在男孩脚下,一圈一圈,慢慢湮散。
老板接过红盒子,慢慢打开。“啊!青花瓷瓶?你是从哪儿弄来的?”老板眼睛盯向男孩。
老板娘听说有人来当青花瓷瓶,兴冲冲地从屋里走出来,说:“在哪呢?快让我看看。哇,这么漂亮的青花瓷瓶。”男孩变得更加局促起来,眼神中藏着遮掩不住的慌乱,他躲闪着老板的目光,慌忙说:“是我家的,是我爸爸留下来的。”
“你爸爸——那你爸爸为啥不来当啊?”老板问。男孩目光黯淡,说:“我爸老早就去世了。”
“那,是你妈让你来当的吗?”老板娘一边仔细翻看着青花瓷瓶,一边问。男孩低下了头,半天才说:“不,不是,我妈不知道。”老板疑惑地盯着男孩:“你是背着你妈,来当这个瓷瓶的?”
男孩流泪了,默默地点头。
老板娘拿着青花瓷瓶,上下左右地翻看,看着看着,忽然皱起了眉头,赶紧把瓷瓶递给老板。老板接过来,又翻来覆去仔细看了一会,没吭声,拿着瓷瓶走进柜台,然后走向那个放着营业款的抽屉。老板娘急了,三步并做两步,挡住老板,双臂护着抽屉,嚷道:“你要做什么?你看仔细了,那瓷瓶……”老板温和地看着老板娘说:“我已经仔细看过了,没问题。把这瓷瓶放到你的梳妆台上吧。”
说着,老板把瓷瓶递给老板娘,老板娘半信半疑地边看边向屋里走去。
老板笑了,回过头来对男孩说:“孩子,瓷瓶我们留下了。这些钱拿回去给你妈治病。不够的话,你再过来拿。”
男孩不解地看着老板。老板说:“噢,我是说,我先付给你一半钱,另一半你下次再来拿。”男孩笑了,说了声谢谢,拿着钱,跑了出去。
外面的雪不知啥时候停了,阳光照在雪面上,耀眼刺目。老板眯着眼,看那小小的身影消失在远方。
男孩再也没来。
又是一个春天,天气格外好,明媚的阳光照得人暖洋洋的,当铺的生意红红火火。当东西的,赎东西的,出出进进。
一个少妇带着一个男孩远远地走来,走到当铺门口,少妇一下就跪下去了,当铺老板慌忙走出来,看见站在少妇身边的男孩,明白了一切。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2年第12期,有改动)小说开头的雪景描写很精彩,这样的描写有何作用?
当铺老板是作者精心刻画的一个人物形象。当铺老板有着怎样的性格特点?请作简要分析。
文中有多处细节描写,请你对文中画线处的细节作具体的赏析。
青花瓷瓶到底是真是假,小说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答案,这样的情节安排好吗?请联系小说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小题。
特朗斯特罗姆:一年只写三首诗王 文
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坐在桌前,桌子上放着一块他最爱吃的提拉米蛋糕。尝了一口之后,他侧过脸望向窗外,刚刚还是倾盆大雨,这会儿已经有几缕阳光洒落进来。这就是10月初斯德哥尔摩的天气,说变就变,让人难以捉摸。
托马斯目光温和,脸上最突出的是他高高耸立起的鹰钩鼻。透过玻璃窗,托马斯看不见等在楼下的众多记者,但他知道他们一定在那里。每年诺贝尔文学奖公布时,他们都会提前聚集在那里,连托马斯自己都不再期盼获奖时,他们仍然相信可能会是他。不过,托马斯知道,一会儿他们不会像往年一样摸摸地离开,而将摁门铃走进来,因为托马斯接到瑞德文学院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会的电话:他获奖了。
作为公认的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大师,托马斯被誉为“西方最后一个诗歌巨匠”。而记者为此专访瑞德文学院院士、著名汉学家马悦然教授时,他说:“这样的评价,对托马斯来说是实至名归的。” 诺奖得主、诗人沃尔科特10年前就说过:“瑞典文学院应毫不犹豫地把诺贝尔奖颁发给特朗斯特罗姆,尽管他是瑞典人。”
托马斯13岁就开始写作。从1955年,24岁的托马斯一出版处女诗集《17首诗》便技惊四座,思年后第二部《途中的秘密》更是轰动诗坛,年纪轻轻便成为瑞德诗歌的代表人物。
“醒悟是梦中往外跳伞/摆脱令人窒息的漩涡/漫游者向早晨绿色的地带降落/万物燃烧。”“蟋蟀疯狂地缝着缝纫机”,“孤独的水龙头从玫瑰丛中站起,像一座骑士的雕塑”,“桥,一只飞越死亡的巨大铁鸟”……都是标准的托马斯式的诗句。
他的诗总是从日常生活的细节入手,通过精准的描写,让读者进入一个诗的境界。他的诗称为“小孩子都能读懂的诗”。瑞德文学院的颁奖词称:特朗斯特罗姆“通过其凝炼、透彻的意象,给予我们通往现实的崭新途径。”
诗人于坚认为,特朗斯特罗姆的诗之于瑞德,犹如汉语中出现了唐诗。他曾对翻译《特朗斯特罗姆诗全集》的诗人李笠说过,他的写作受日本俳句的影响,而俳句是从中国古代诗歌滋生出来的。所以,他对东方文化一直有强烈的兴趣。他的诗,充满了味道、颜色振动和杂音,与保罗·瓦莱里的“纯诗”相近;和20世纪的叶芝、里尔克、艾略特、聂鲁达、希克梅特等大诗人一样,他的诗,具有许多属于未来的东西。
其实,托马斯的诗作品并不多。他一年最多写三首诗,而且往往一首诗要花几年时间才完成,长诗《画廊》几乎用了10年时间,而短诗《有太阳的风景》也经历7年。迄今为止,包括他中风后所写的所有作品加起来只有200多首,但“大部分都是精品”。 他的诗已被译成50多种语言(仅英文就有二十来种版本),而研究他作品的专著已超出他作品页数的千倍。一年最多写三首诗,作为诗人,极其罕见,需要怎样沉得下心,静得住气? 在一个如此浮躁的时代,创作如同产业追求最大产出的时代,有几人能做到?难怪中国的诗人们觉得不可思议了,难怪人们感叹中国为何不能出现伟大作品了。
托马斯写过一首诗《上海的街》:“公园的白蝴蝶被很多人读着。我爱这菜白色,像是真理扑动的一角。”这富有童趣的意象来自他多年前在上海的经历。那是1985年,他第一次来到中国。可惜,1990年的一次中风导致他右半身瘫痪,等到2001年再次访华的时候,他不仅拄上了拐杖,就连说话也含混不清了。
中风后的托马斯也没有放弃创作,身体的变化带来对人生更深刻的思考,使他的作品超现实主义色彩更浓,语句却更加精练而富有哲理,“诗歌就是坐禅,不是为了催眠,而是为了唤醒。”
外界的喧嚣中,托马斯却另有打算,他计划去斯德哥尔摩近郊的海龙马岛上过周末。那里有一幢托马斯外祖父留下来的、曾招待过无数诗人、被称为“蓝房子”的住所,也是托马斯最爱的地方。房子里天花板很低,窗户小小的,窗外就是树木,托马斯最喜欢坐在窗边读书。北欧静谧、安逸的生活氛围包裹着诗人,以至于在马悦然看来,托马斯的诗风是如此恒定,这在其他地方的诗人身上简直不可思议,“他从不曾让风格应时而变”。
(选自《环球人物》2011年第27期,有删改)
【注】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1931年4月15日生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毕业于斯德哥尔摩大学心理学专业,曾修读过诗歌、文学史等课程。2011年10月6日获诺贝尔文学奖。文章第一段中对环境的描写和第二段中对记者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这篇新闻报道,介绍了托马斯的诗歌创作哪些特点?
结合本文的创作意图谈谈, 托马斯“一年只写三首诗”而获诺贝尔文学奖,这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表叔与阿婆
肖复兴
①北京前门一带多会馆,均是清朝末年各地进京赶考的秀才修建。事过经年,几番历史风雨剥蚀,当年书韵墨香早已荡然无存,如今各类小房如雨后春笋,成为名副其实的大杂院。
②粤东会馆便是其中一座,表叔便是这座大院里的一家。为什么唤他表叔,谁也道不出子丑寅卯。几十年来,大院无论男女老少都这样唤他。这称谓透着亲切,也杂糅着难以言说的人生况味。
③表叔以洁癖闻名全院。下班回家,两件大事:一是擦车,二是擦身。无论冬夏雨雪,雷打不动。他擦车与众不同,要把他那辆自行车掉个过儿,车把冲地,两只车轮朝上,活像对付一个双腿朝天不住踢腾的调皮孩子。他便像给孩子洗澡一样认真而仔细,湿布、棉纱、毛巾,轮番招呼,直擦得那车铮亮,方才罢手,然后擦身。赤着脊梁,湿毛巾、干毛巾,一通上下左右、斜刺横弋地擦,直擦得身上泛红发热,然后心满意足将一盆水倒出屋,从擦车到擦身一系列动作才算完成,绝对是浑然一体,一气呵成,成为大院久演不衰的保留节目。
④年近五十的表叔至今独身未娶。这很让全院人为他鸣不平。他人缘极好,是一家无线电厂的工程师,院里街坊谁家收音机、电视机出了毛病,都是他出马,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偏偏人好命不济,从年轻时就开始走马灯一样介绍对象,竟然天上飘泼大雨也未有一滴雨点儿落在他的头顶。究其原委,表叔有个缺陷:说话“大舌头”,那说话声儿有些含混。姑娘一听这声音,便皱起眉头,觉得这太刺激耳朵,更妨碍交流。
⑤表叔还有个包袱,实际是他对象始终未成的最大障碍,便是阿婆。院里的人都管表叔的妈妈叫阿婆。自打表叔一家搬进大院,阿婆便是瘫在床上的,吃喝拉撒睡,均无法自理。有的姑娘容忍了表叔的舌头,一见阿婆立刻退避三舍,甚至说点不凉不酸或绝情的话。
⑥久经沧海,表叔心静自然凉,觉得天上星星虽多,却没一颗是为自己亮的,而自己要永远像一轮太阳,照耀在母亲身旁。他能够理解并原谅姑娘拒绝自己的爱,包括对自己舌头的鄙夷,却绝不理解更难原谅她们对自己母亲的亵渎。虽然,老人是瘫在床上,但她这辈子全为了儿子呀!羊羔尚知跪乳以谢母恩,更何况人呢!
⑦院里街坊都庆幸阿婆有福,虽没得到梦寐以求的儿媳妇,毕竟摊上这么孝顺的儿子。阿婆总觉得自己拖累了儿子,常念叨“都是我这么一个瘫老太婆呀,害得你讨不到媳妇!”表叔总这样劝阿婆:“我就是没有媳妇也不能没有您。您想想,没有您能有我吗?”表叔粗粗的声音混沌得很,在阿婆听来却是天籁之音。
⑧阿婆故去时,表叔已经五十多了。他照样没有找到对象,照样每天雷打不动地擦车、擦身,只是那车再如何精心保养也已见旧,表叔赤裸的脊梁更见薄见瘦。好心的街坊觉得这么好的表叔,说什么也得帮他找个对象。表叔并不抱奢望,觉得那爱情不过是小说和电视里的事,离他越来越遥远,只能说说、听听而已。但是,好心的街坊锲而不舍,几年努力,街坊们终于没白辛苦,终于有一位四十余岁的女人看中了表叔。
⑨表叔却坚决拒绝。起初谁也猜不透,只觉得一定是女人伤透了表叔的心。一直到去年,表叔突然魂归九泉,人们才明白:表叔那时已知自己身患不治之症。
⑩表叔死后留下许多东西,其中最醒目的是那辆自行车,干干净净,锃光瓦亮。
(选自《肖复兴散文100篇》,有删改)表叔是本文浓墨重彩描写的人物,请综合全文简析他的性格特点。
文章结尾特别写到表叔的那辆自行车,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二段说:“这称谓透着亲切,也杂糅着难以言说的人生况味。”请结合全文探究其中包含着怎样的“人生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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