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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突围(节选)
余秋雨
苏东坡到黄州来之前正陷于一个被文学史家称为“乌台诗狱”的案件中,之后,他从监狱里走来,被人押着,远离自己的家眷,没有资格选择黄州之外的任何一个地方,朝着这个当时还很荒凉的小镇走来。他不知道,此时此刻,他完成了一次永载史册的文化突围,他写于黄州的那些杰作,既宣告着黄州进入了一个新的美学等级,也宣告着苏东坡进入了一个新的人生阶段。
我非常喜欢读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但每次总觉得语堂先生把苏东坡在黄州的境遇和心态写得太理想了。语堂先生酷爱苏东坡的黄州诗文,因此由诗文渲染开去,由酷爱渲染开去,渲染得通体风雅、圣洁。其实,就我所知,苏东坡在黄州还是很凄苦的,优美的诗文,是对凄苦的挣扎和超越。
苏东坡在黄州的生活状态,已被他自己写给李端叔的一封信描述得非常清楚。信中说:
得罪以来,深自闭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与樵渔杂处,往往为醉人所推骂,辄自喜渐不为人识。平生亲友,无一字见及,有书与之亦不答,自幸庶几免矣。
我初读这段话时十分震动,因为谁都知道苏东坡这个乐呵呵的大名人是有很多很多朋友的。日复一日的应酬,连篇累牍的唱和,几乎成了他生活的基本内容,他一半是为朋友们活着。但是,一旦出事,朋友们不仅不来信,而且也不回信了。他们都知道苏东坡是被冤屈的,现在事情大体已经过去,却仍然不愿意写一两句哪怕是问候起居的安慰话。苏东坡那一封封用美妙绝伦、光照中国书法史的笔墨写成的信,千辛万苦地从黄州带出去,却换不回一丁点儿友谊的信息。我相信这些朋友都不是坏人,但正因为不是坏人,更让我深长地叹息。总而言之,原来的世界已在身边轰然消失,于是一代名人也就混迹于樵夫渔民间不被人认识。本来这很可能换来轻松,但他又觉得远处仍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自己,他暂时还感觉不到这个世界对自己的诗文仍有极温暖的回应,只能在寂寞中惶恐。即便这封无关宏旨的信,他也特别注明不要给别人看。日常生活,在家人接来之前,大多是白天睡觉,晚上一个人出去溜达,见到淡淡的土酒也喝一杯,但绝不喝多,怕醉后失言。
他真的害怕了吗?也是也不是。他怕的是麻烦,而绝不怕大义凛然地为道义、为百姓,甚至为朝廷、为皇帝捐躯。他经过“乌台诗案”已经明白,一个人蒙受了诬陷即便是死也死不出一个道理来,你找不到慷慨陈词的目标,你抓不住从容赴死的理由。你想做个义无反顾的英雄,不知怎么一来把你打扮成了小丑;你想做个坚贞不屈的烈士,闹来闹去却成了一个深深忏悔的俘虏。无法洗刷,无处辩解,更不知如何来提出自己的抗议,发表自己的宣言。这确实很接近有的学者提出的“酱缸文化”,一旦跳在里边,怎么也抹不干净。苏东坡怕的是这个,没有哪个高品位的文化人会不怕。
这是一种真正精神上的孤独无告,对于一个文化人,没有比这更痛苦的了。那阙著名的《卜算子》,用极美的意境道尽了这种精神遭遇: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渺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正是这种难言的孤独,使他彻底洗去了人生的喧闹,去寻找无言的山水,去寻找远逝的古人。在无法对话的地方寻找对话,于是对话也一定会变得异乎寻常。像苏东坡这样的灵魂竟然寂然无声,那么,迟早总会突然冒出一种宏大的奇迹,让这个世界大吃一惊。
然而,现在他即便写诗作文,也不会追求社会轰动了。他在寂寞中反省过去,觉得自己以前最大的毛病是才华外露,缺少自知之明。一段树木靠着瘦瘤取悦于人,一块石头靠着晕纹取悦于人,其实能拿来取悦于人的地方恰恰正是它们的毛病所在,它们的正当用途绝不在这里。我苏东坡三十余年来想博得别人叫好的地方也大多是我的弱项所在。
苏东坡的这种自省,不是一种走向乖巧的心理调整,而是一种极其诚恳的自我剖析,目的是想找回一个真正的自己。在这一过程中,佛教帮了他大忙,使他习惯于淡泊和静定。艰苦的物质生活,又使他不得不亲自垦荒种地,体味着自然和生命的原始意味。
这一切,使苏东坡经历了一次整体意义上的脱胎换骨,也使他的艺术才情获得了一次蒸馏和升华,他,真正地成熟了--与古往今来许多大家一样,成熟于一场灾难之后,成熟于灭寂后的再生,成熟于穷乡僻壤,成熟于几乎没有人在他身边的时刻。幸好,他还不年老,他在黄州期间,是四十四岁至四十八岁,对一个男人来说,正是最重要的年月,今后还大有可为。中国历史上,许多人觉悟在过于苍老的暮年,换言之,成熟在过了季节的年岁,刚要享用成熟所带来的恩惠,脚步却已踉跄蹒跚;与他们相比,苏东坡真是好命。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颜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勃郁的豪情发过了酵,尖利的山风收住了劲,湍急的细流汇成了湖,结果--
引导千古杰作的前奏已经鸣响,一道神秘的天光射向黄州,《念奴娇·赤壁怀古》和前后《赤壁赋》马上就要产生。选文第二自然段提到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有何作用?
为什么作者说“苏东坡真是好命”?
简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运用的艺术手法及其妙处。
联系上下文,并结合“古往今来许多大家”成熟的相似经历,谈谈你对“优美的诗文,是对凄苦的挣扎和超越”一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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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
张炜
我们终于谈到梵高了,神圣的梵高。在当代,他已经是不同艺术领域中的崇拜人物。他的作品在商人那儿已经化为金子,或者是远比金子还要昂贵十倍的珍奇。但是像他那样的心灵不仅用金钱无法沟通,就是用一般的艺术和精神也无法接近。他会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拒绝那些流行的艺术热望者、大知音和中产阶级的高雅情调。因为他只是最平凡的人群中的一个灵魂,一个底层的感受者和传达者,一个不屈服者和抗争者,一个实践善良和使用决心的人。他是贫民的儿子,是他们痛苦而尖锐的眼睛。在这样的一双眼睛面前,我们往往只有在无可奈何的沉默中压住自己心底的惊叹才行。他的境界是高不可攀的,因为那是底层艺术家所守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权利。这其实也是人的防线与权利。梵高可以让我们明白,当一个人面对无情的外部世界时,顽强的精神会怎样迸溅出火花,直至燃烧为熊熊烈焰。
我走在慕尼黑、曼哈顿、巴黎等最著名的艺术博物馆里,在星光灿烂之中,在无法穷尽的艺术、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大荟萃面前,常常有一种无可逃匿的眩晕感。在跨越时空而来的多角度多层次、频繁急促和陡然有力的各种撞击之下,那根本来敏感的神经已经麻木疲萎。可是,几乎是无一例外,只要一走近梵高,一走近他的展出单元,立刻就会感到一片辉煌之光扑面而来。就这样,最昂扬的音乐陡然奏响。世界马上改变了,双眼睁大了,一切又重新开始了。
这是怎样神秘的力量,这力量又从何而来?
当然,一切只能源于他的这个生命。他的生命仍然在持续不断地发散----首先是从源头,从他执笔之时,从那一刻的怦怦心跳开始震动我们,使我们至今不能安宁。他眼中的一切原来与我们有巨大区别,就是这区别让我们双眼大睁、心上一凛。这区别当然是来自他的目光,它有强大的剥落和穿凿的力量: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被我们的眼睛蒙上了一层庸常的布幔,但这布幔在梵高那儿马上被刺破,或被抽揭一空。世界裸露了,本真显现了,所以他让我们看到的就是强烈的光,是逼人的颜色,是疾旋与燃烧,是轰响和炸裂,是呼叫和奔突......我们每个人本来都拥有这种直视的能力,不幸的是后来的生活给予我们每个人无尽的磨损,我们丧失了这种能力,而只有神奇的梵高保留了。
梵高做过教师、画店营业员、传教士、书店店员、画家。这些职业是那么不同,可是在梵高那儿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大的差异。因为他以同样的心情去做,同样用力,同样真实。他赋予任何工作的,都仅仅是一份生命的虔诚。也正是由于这种对于工作的非同常人的理解,他差不多把每一样工作都给做“砸了”。最后是作画----他现在被公认为最伟大的画家之一,可是当时却被看成是最不成功的画家,几乎没有卖出过一幅作品。他没有一般专业人士看好的技法,简直没有受到什么正规的、更不要说是深入独到的专业训练了。他的画被看成可笑的涂抹,形式上一塌糊涂。那些直接而强悍的笔触、生猛可怖的画面,能够毫不费力地逼退那些艺术沙龙的宠儿。其实比起梵高而言,许多人等于生活在温室中,他们没有经历真实的风雨阳光,当然也没有接受过催逼,没有倾听过号叫,没有接受过起码的人生打击。他们怎么具有理解梵高的能力呢?
真实的生活,底层的生活,有时候、许多时候都是刺目的。但是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生活的真实面目还是要显现----最后总是要显现。这是一个顽强的规律。每到这个时刻,人们也就开始理解了梵高,只不过稍微晚了些。
梵高的艺术,像许多真正的艺术一样,是直到最后才被接受下来的。
他保留下了大量书信。人们阅读这些书信时,才知道他是多么热情、对生活多么挚爱的人。人们读得泪眼汪汪。其实他的画作已经再好不过地表达了这种热烈。他的巨大的慈爱并不需要直接说出,他的柔情也并不需要,因为他全部都画出来了。他正是为这种爱,而不是为这种艺术,交出了自己全部的生命。
——《远逝的风景》文章指出梵高的“心灵不仅用金钱无法沟通,就是用一般的艺术和精神也无法接近”,为什么?尽量用文中的语言作答,不超过14个字。
文章第三自然段:“这是怎样神秘的力量”中“这”所指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画线的句子问:“这力量又从何而来?”文中除从总的方面回答:“源于他的这个生命”以外,还说了两个具体的答案,请用自己的话予以归纳。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有误的两项是:()
A.梵高的作品现在已经成为商人们以高价竞相购买的收藏品,而且成了商人们心中的无价之宝。 |
B.梵高让我们明白了顽强的精神可以使人在面对无情的外部世界时迸溅出火花,以至成为熊熊燃烧的烈焰 |
C.由于在慕尼黑等地的最著名的艺术博物馆里,艺术家众多,不同时代的艺术流派纷至沓来,使人常常有一种无可逃匿的眩晕感,故尔使作者对他们的作品产生了反感。 |
D.梵高现在已被公认为最伟大的画家之一,但在梵高的一生中做过教师、画店营业员、传教士、书店店员、画家,均未达到成功的目的,虽然他如同做画那样以同样的心情去做,同样用力,同样真实。 |
E.梵高的画以逼人的颜色,强烈的光,强悍的笔触,生猛可怖的画面,裸露、显现了世界的真实面目,逼退了当时艺术沙龙中的宠儿,因而遭到当时人们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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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我的中国色
乔 良
东亚细亚的腹地,一派空旷辽远,触目惊心的苍黄。连那条从巴颜喀拉的山岩间夺路而来的大河,也暴烈地流泻着一川黏稠的黄色!这就是高原。黄土高原。
浑黄的天地间,走来一个黄皮肤的老者。看不清他的面孔,听不清他的声音,只有那被黄土染成褐色的长髯在被太阳喷成紫色的浮尘中飘拂……老者身后,逶迤着长长、长长一列只在身体的隐秘处裹着兽皮的男人和女人。
一棵巨大的柏树,便在这人群中生下根来。所有黄皮肤的男人女人和他们的后人,都把这巨树唤作轩辕柏。它的根须像无数手指抠进黄土,扎向地心,用力合抱住整个儿的高原。
始皇帝横扫六合的战车,汉高祖豪唱大风的猛士,倚在驼峰上西出阳关的商旅,打着呼哨、浑身酒气的成吉思汗的铁骑,和五午年的岁月一道,从这金子样的高原上骄傲地走过去,走过去,直到……
暮云垂落下来,低矮的天地尽头,走来一个小小的黑点。一个军人。
他站在一架冲沟纵横、褶皱斑驳的山梁上。残阳把他周身涂成一色金黄。他伸出手臂,出神地欣赏着自己的皮肤。金黄的晖光从手臂上滑落下去,掉在高原上。一样的颜色。他想,我的肤色和高原一样。
豪迈的西风从长空飒然而至。他的衣襟和裤角同时低唱起暗哑而粗犷的古歌。刹那间,他获得了人与天地自然,与遥远的初民时代那种无缝无隙的交合。是一种虚空又充实,疏朗又密集,渺小又雄大的感觉。
他不禁微微一笑。然而,只一笑,那难以言喻的快感消退了。渐渐塞满胸壑的,是无边的冷寞,莫名的苍凉。竟然没有一只飞鸟,竟然没有一丛绿草。只有我,他想。我和高原。于是他又想,这冷漠、这苍凉不仅仅属于我,还属于遗落在高原上的千年长史。
畏惧盗寇的商贾们抛离了驼队踩出的丝绸古道。面对异族的武夫们丢弃了千里烽燧和兵刃甲胃。一路凄惶,簇拥着玉辇华盖,偏安向丰盈又富庶的南方。那叫人柔肠寸断的杏花雨呵,竟把炎黄子民们孔武剽悍的魂魄和膂力一并溶化!而历史,却在某个迷茫的黄昏,被埋进深深的黄土。
他感到胸口有一团东西被揪得发疼。他想喊。他想站到最高的那架山梁上去,对着苍茫的穹窿嘶喊:难道华夏民族所有的武士,都走进了始皇陵兵马俑的行列?
没有风。没有声息。高原沉默着。
一块没有精壮和血性汉子的土地是悲哀的。
他想起了他那些戴着立体声耳机、抱着六弦琴横穿斑马线的兄弟们。他们全都身条瘦长,脸色煞白,像一根根垂在瓜架上的丝瓜。他们要去参加这一年中的第三百六十七次家庭舞会了吧?他们的迪斯科跳得真好。他们忧郁的歌声真动人。但,他们只从银幕上见过高原和黄土。他们不知道紫外线直射进皮肤和毛孔时的滋味,更不知道那黄土堆成的高原上埋着的古中国。
可那才是中国,那才叫中国。在病榻上呻吟了八百年,又被人凌辱了二百年的,不是真正的中国。真正的中国是闪着丝绸之光、敦煌之光、修筑起长城,开凿出运河,创造了道教,融合了佛教,同化了一支支异族入侵者的中国。
真正的中国是一条好汉。这裸着青筋、露着傲骨的高原也是一条好汉。
他想,我也该是这样的汉子。
他想,有了这样的男子汉,高原,这金子似的高原便不会死去。因为轩辕柏在这里扎着一根粗大的、深邃的根茎。
这个人,这个军人,就是我。这篇散文中作者设置的“轩辕柏”有什么象征意义?请结合阅读材料简要分析。
“是一种虚实又充实,疏朗又密集,渺小又雄大的感觉。”作者将褒贬之词同时用来描写这种感觉,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他”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觉?
文章结尾说:“这个人,这个军人,就是我。”一句中与上文哪一句照应?怎样理解其中的“我”?请你谈谈作者在文中如何渲染与张扬着自己的情绪?
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残阳把他周身涂成一色金黄”,他为自己有着与“金子样的高原”同样的颜色而自豪,就是他为做一个中国人而骄傲。 |
B.“他”站在黄土高原上,看到“竟然没有一只飞鸟,竟然没有一丛绿草”,深感植被破坏严重,内心无比冷寞,苍凉。 |
C.丰盈富庶的南方,柔肠寸断的杏花雨象征了温柔安逸、没有血性的土地,销磨了一代代中国人慷慨悲歌之气,积极进取之心。 |
D.“他”想呼喊,仅仅因为现代人的苍白无知,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所以他的大声呐喊是希望唤回高原的血性来。 |
E.全文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在凛然傲气中又渗透着无限的历史苍凉感,如同一幅黄昏时分的画卷,述说着遥远的历史又翘首期待着美好的明天。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鼎在中国由来已久。它最初是古代的烹饪之器,相当于现在的锅,用以炖煮和盛放食品。鼎有三足圆鼎,也有四足方鼎。最早的鼎是粘土烧制的陶鼎,后来又发展为用青铜铸造的铜鼎。传说夏禹曾收九牧之金铸九鼎于荆山之下,以象征九州。自从有了禹铸九鼎的传说,鼎就从一般的炊器演变为传国的重器了。国灭则鼎迁,夏朝灭,商朝兴,九鼎迁于商都亳京;商朝灭,周朝兴,九鼎又迁于周都镐京。从商至周,都把定都或建立王朝称为“定鼎”。
鼎自从被视为传国重器、国家和权力的象征后,“鼎”字也被赋予了显赫、尊贵、盛大等政治引申意义。譬如一言九鼎、大名鼎鼎、三足鼎立等等。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它既是文明的见证,又是文化的载体。根据禹铸九鼎的传说,可以推想,我国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
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司母戊”大方鼎就是商代晚期的青铜鼎,它呈长方形、四足,是我国现存最大的商代青铜器。鼎腹内有“司母戊”三字,是商王为祭祀其母戊而铸造的。清代出土的大盂鼎、大克鼎等都是西周时期的著名青铜器。鼎和其它青铜器上的铭文,记载了商周时代的典章制度和册封、祭祀、征伐等史实,而且还把西周时期的大篆文字传给了后世,形成了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金文书法艺术,鼎也因此更加身价不凡。
美学家李泽厚认为,中国青铜器以其特有的三足器——鼎为主要代表,器制沉雄厚实,纹饰狞厉神秘,刻镂深重凸出,是我国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最具审美价值的工艺品。现代汉字中的“鼎”字,虽然经过了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等多次变化,但仍然保留着“鼎”这一事物的风范和形体特点,其物其字几乎融为一体,都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鼎又是旌功记绩的礼器。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记载盛况。这种礼俗在我国已传承至今。
由于自古以来,鼎就是我国一种庄严的重要礼器,象征着祖国昌盛、稳固、团结、统一
和权威,亦是和平、发展、昌盛的吉祥物代表,故在当今一些重大外交场合和国家的一些
重大政治活动中,都会由鼎来唱主角。
上世纪1995年10月2l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为庆贺联合国50华诞,我国政府向联合国赠送一尊青铜巨鼎——世纪宝鼎。该“世纪宝鼎”是具有我国商周青铜工艺风格的艺术精品,采用整体铸造,一次浇注成功。鼎身高2.1米,象征2l世纪。姿呈三足鼎立,双耳高耸,满身纹饰。有金文:“铸赠世纪宝鼎,庆贺联合国五十华诞。”鼎底座高0.5米,2米见方,上铸56条夔龙纹饰,象征中华民族都是龙的传人。鼎的整个造型,雄伟祥和,气势宏大,古朴典雅,美观庄重。
2006年1月1日,我国以法律形式规定免征在我国已征收了2600年的农业税。同年9月29日,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农民王三妮的一尊“告别田赋鼎”问世了。这是一位普通农民用中华民族最古老、最庄重的方式来铭记这一千古盛事。下列对“鼎”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鼎最初是古代的烹饪之器,后演变为国家和权力的象征。 |
B.鼎最早是用粘土烧制,叫陶鼎,大约在4000多年前发展为用青铜铸造的铜鼎。 |
C.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它既见证了中华古代文明,又传承了中华悠久文化。 |
D.鼎作为传国重器,是和平、发展、昌盛的吉祥物代表。 |
下列各项中不能表明“鼎是一种重要礼器”的一项是()
A.商灭夏,九鼎迁于商都亳京;周灭商,九鼎又迁于周都镐京。 |
B.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记载盛况。 |
C.我国政府向联合国赠送了“世纪宝鼎”,庆贺联合国50华诞。 |
D.河北省灵寿县农民王三妮铸“告别田赋鼎”,铭记我国免征农业税这一盛事。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商周时代青铜器上的大篆铭文记载了当时的典章制度史实,形成了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金文书法艺术。 |
B.“司母戊”大方鼎是我国现存最大的商代青铜器,鼎腹内有“司母戊”三字,表明是商王为祭祀其母戊而造。 |
C.李泽厚认为,鼎以其器制沉雄厚实,纹饰狞厉神秘,刻镂深重凸出,成为我国最具审美价值的青铜工艺品。 |
D.“世纪宝鼎”是体现我国商周青铜工艺风格的艺术精品,其夔龙纹饰、三足鼎立造型均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 |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精神明亮的人
王开吟
上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屋里,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朋友写信:“我拼命工作,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却按时看日出(像现在这样)。我工作到深夜,窗户敞开,不穿外衣,在寂静的书房里……”
“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绊倒了。
一位以“面壁写书”为誓志的世界文豪,一个如此吝啬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看“日出”,把再寻常不过的晨曦之降视若一件盛事,当做一门必修课来迎对……为什么?它像一盆水泼醒了我,浑身打个激灵。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着它——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偃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起”和“伊始”,是富有动感、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日出”是艺术,是大自然最重视的一幅杰作。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澈、最鲜泽、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增添信心和热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了我们对生命的原初印象,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梦想、光明、生机和道路……
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场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种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启示与发现……“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是精神明亮的标志!透过那橘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的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对自然又抱怎样的态度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次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仔细想想,也许确定有过那么一两回吧。可那又是怎样的情景呢?比如某一个刚下火车的凌晨——睡眼惺忪,满脸疲态的你,被浩荡人流推搡着,在昏黄的路灯陪衬下,挤出车站。踏上站前广场的一刹,一束极细的猩红的浮光突然鱼鳍般拂了你一下,吹在你脸上——你倏地意识到:日出了!然而这一闪念并没打动你,你早被沉重的身体击垮,眼皮浮肿,头昏脑胀,除了赶紧找地方睡一觉,你什么也不想,一刻也不愿意再多呆……当然,也曾有过对“光明”超强重视的时刻。不知谁发明了“新世纪第一缕曙光”这个诗化概念,再经吸引投资和权威论证,竟打造出一个诱人的旅游品牌。一时间,媒体喧哗,山票陡涨,那峦顶便成了寸土寸金的摇钱树……
其实,大自然从无等级之别。而看日出,本是一种私人性极强、朴素而平静的生命美学行为,对一个习惯了对自然的漠视、又素无美学心理积淀的人来说,即使那一刻,你花大钱购下了山的制高点,你又能领略到什么呢?又能比别人多争取到什么呢?
爱默生在《论自然》中道:“实际上,很少有成年人能真正看到自然,多数人不会仔细地观察太阳,至多他们只是一掠而过。太阳只会照亮成年人的眼睛,却会通过眼睛照进孩子的心灵”。
值得尊敬的成年人,一定是那种“直至成年依然童心未泯的人”。 文章开头部分说,我被“每天看日出”这句话“猝然绊倒”,又说“浑身打个激灵”,根据文意解释“猝然绊倒”和“打个激灵”的含义。
猝然绊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个激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者把福楼拜“按时看日出”,看作是“精神明亮”的标志,为什么这样说?请分条简述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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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末尾引用了爱默生的话:“太阳只会照亮成年人的眼睛,却会通过眼睛照进孩子的心灵。”请简要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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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列对文章的评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A.在作者看来,福楼拜“按时看日出”,不仅是一种生活姿态.更是一种生活理念,一种生命哲学,一种精神美学。 |
B.作者认为普通人对晨曦对日出的麻木、混沌是因为他们为生活所迫,应该同情他们才对。 |
C.“透过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的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这句话是对福楼拜“按时看日出”的生命哲学、精神美学意义的形象概括。 |
D.作者认为类似“新世纪第一缕曙光”的炒作,不是真正的热爱生活、体悟自然,而是精神贫乏的表现。 |
E.作者把福楼拜和生活中的某些人对自然的态度作对比.是为了说明欣赏自然必须具有美学心理积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岱俊
1920年暑假一过,李济将转到哈佛大学人类学系读博士学位,室友徐志摩则要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学银行学,他们从此开始不同的人生。同船赴美,同室一年,分别后彼此都有些思念。从公开发表的1920年暑假后徐志摩致李济的九封信,大致可以看出如下几点:每封信徐志摩都爱说笑话,足显敏感好动的天性。他内心情绪炽烈,如对《新青年》团体的向往,研读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的内心激动,对国内派出的官方考察团的嘲讽和对留学风气的不满等等。他对李济甚为欣赏,对其改学人类学,表示“绝对赞成”,他写道:“子由心理而社会,由社会而人种,变虽速而径不拐,我绝对赞成。……老兄刚毅木讷,强力努行;凡学者所需之品德,兄皆有之,岂复能毁天以殉人乎。教育家言‘自动’,彼此体会此意上达可也。”
李济曾在一份用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谈到改学人类学的动因:他初来美国(1918年)的时候,是想学纯心理的,1919年在那一门混了一个B、A、后就跑到社会学里边去了。现在他又想研究人种学。他的志向是想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寻出他所属的人种在天演路上的阶级。要是有机会,他还想去新疆、青海、西藏、印度、波斯去刨坟掘墓、断碑寻古迹,找些人家不要的古董来寻绎中国人的始源。据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说,当年他初到美国,曾专门调阅了美国国会19世纪末的卷宗,里面正式记录着当年限制华工入籍的理由:中国人的脑容量比较小,他们在进化上可能低白人一等。杨振宁留美的时间比李济晚了二十多年,足见当年美国对华人的歧视更甚,因此,李济的“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想法,显然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哈佛大学是人类学研究的重镇,研究所设在皮博迪博物馆。李济知道自己是“半路出家”,遂如饥似渴地吸吮各种知识养分:狄克森的《大洋洲民族与文化》,神学院莱斯纳的《埃及考古学》,还有哲学、梵文及麦独孤教授的《心理学实验》等;此外,他还选了许多本可免修的一至三年级大学生的课。研究院教务长柴斯(Chase)教授“希腊考古学”,采用博物馆实物教学法,常以看图为主。当时,哈佛大学收集有关希腊遗迹与遗物的资料,尤其是建筑与雕刻方面的照片与图画,数量可观。上了这门课,李济对古希腊、爱琴海的文化艺术以及西方文明的起源有了较深的认识。年轻讲师虎藤(E、A、Hooton)原是学古文字学的,留学英国时兴趣转到人类学,做了一些考古工作。他刚从英国回来,走上哈佛的讲台不久,除讲授欧洲史前考古学外,还讲授一门最重要的课“体质人类学”。这门课是研究生的“铁门槛”,必须学会认识人的骨骼,且须懂得辨识碎骨片。考试时,虎藤就拿几块破骨头给学生认,认对了满分,认错了零分。这种近乎苛酷的训练,促使李济一步跨进了大门。
哈佛第一年,他掌握了人类学的一般情况,并开始形成博士论文的大致思路。1921年3月,他向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提出读哲学博士学位的申请,随即开始做人体测量学调查。他在美国东部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和波士顿中国侨民中收集体质人类学的材料,历时七个多月,先后测量了一百一十一人。他将所获得的数据,加上当时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中国人体质测量的材料,综合成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指导老师虎藤赞赏道:“你做得很好,这是一个新的贡献。”李济心里清楚,那是导师的鼓励,“用那一百一十一个人的测量,讨论号称四万万中国人的体质,显然是大题小做了”,况且“博士论文总不能单靠这篇短文交卷”。
这年暑假,虎藤得知李济无别的安排后,邀请他每天来皮博迪博物馆打半天工,交给他处理一批埃及人头骨:开箱、洗刷、整理这些头骨,按钟点付费。李济在和这五百个埃及人头骨的亲密接触中,度过了大半个暑假。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砺,对其日后进行生体测量和处理安阳殷墟出土的人头骨等都有直接帮助。
清澈的查尔斯河水,不舍昼夜,流过三个寒暑。李济在哈佛大学苦苦钻研,一本折合中文约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终于完成,并于1923年5月10日以“极佳”的评语获得正式通过。此为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开山之作。一位历史学家说,“自后中外学人凡论及中国民族及人种问题的,大都征引其书”。这年6月,二十七岁的李济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12月,被美国人类学会吸收为会员。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李济改学人类学是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因为当年美国人十分歧视中国人。 |
B.由于李济原来学习的并非人类学,因此他不得不复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才能实现“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理想。 |
C.在虎藤老师的帮助和鼓励下,李济顺利地写出了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离实现他的理想越来越近了。 |
D.李济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历时三年多,是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第一部著作,李济也凭借它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
E.本文运用平时自然的语言,详略有序地叙述了李济再哈佛求学的艰辛经历,读者从中感受到了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的人格魅力和他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望。文章开头引用徐志摩的话有什么作用?
这篇传记表现了李济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
李济的这段经历给了你哪些有益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当前现实,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