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明月清泉自在怀
贾平凹
①读王维的《山居秋暝》时年龄还小,想象不来“松间明月”的高洁,也不懂得“泉流石上”是什么样。母亲说这是一幅很美的风景画,要我好好背,说背熟了就知道意思了。可我虽将诗句背得滚瓜烂熟,其意义依然不懂。什么空山、清泉、渔舟这些田园风物也只是朦胧,而乡野情致则更模糊了。
②后来上大学,有了些古文功底,常常自豪于同窗好友。翻来覆去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也能获得师长赞许。再后来深入乡村,那儿有田园,却无松竹流泉;及至上了华山、峨眉山、并且专在月夜听泉,古刹闻钟,乘江南渔舟,访溪边浣女,都为寻找王维《山居秋暝》的那种灿烂意境,都为了却“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那份执著情结。一段时间,于人世纷杂之中,自以为林泉在胸,甚至以渔樵野老自居,说和同事纠纷,劝解祸中难人。自以为心中有了王维,就了却了人间烦恼,看透了红尘纷争;更自以为一壶清茶,便可笑谈古今。
③真正进入了人生的生存程序:结婚、生子、住房、柴米油盐,等等,才知道青年时代“明月松间照”式的“超脱”,只不过是少年时代“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浮雕和顺延。真正对王维和他的诗的理解,是在经历了无数生命的体验和阅历的堆积之后。人的一生,苦也罢,乐也罢;得也罢,失也罢——要紧的是心间的一泓清泉里不能没有月辉。哲学家培根说过:“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灵秀。”顶上的松月,足下的流泉以及座下的磐石,何曾因宠辱得失而抛却自在?又何曾因风霜雨雪而易移萎缩?它们自我踏实,不变心性,才有了千年的阅历,成年的长久,也才有了诗人的神韵和学者的品性。我不止一次造访过终南山翠华池边那棵苍松,也每年数次带外地朋友去观览黄帝陵下的汉武帝手植柏,还常常携着孩子在碑林前的唐槐边盘桓……这些木中的祖宗,旱天雷摧折过它们的骨干,三九冰冻裂过它们的树皮,甚至它们还挨过野樵顽童的斧斫和毛虫鸟雀的啮啄,然而它们全都无言地忍受了,它们默默地自我修复,自我完善。到头来,这风霜雨雪,这刀斫虫雀,统统化做了其根下营养自身的泥土和涵美情操的“胎盘”。这是何等的气度和胸襟?相形之下,那些不惜以自己的尊严和人格与金钱地位、功名利禄作交换,最终腰缠万费、飞黄腾达的小人的蝇营狗苟算得了什么?且让他暂去得逞又能怎样?!
④王维实在是唐朝的爱因斯坦,他把山水景物参悟得那么透彻,所谓究极物理形而上学于他实在是储之心灵,口吐莲花!坦诚、执著、自识,使王维远离了贪婪、附庸、嫉妒的装饰,从而永葆了自身人口、诗品顽强的生命力。谁又能说不呢?的确,“空山”是一种胸襟,“新雨”是一种态度;“天气”是一种环境,“晚来”是瞬间的境遇。“竹喧”也罢,“莲动”也罢,“春芳”也罢,“王孙”也罢,生活中的诱惑实在是太多太多,而物质的欲望则永无止境,什么都要的结果最终只能是什么都没有得到。惟有甘于清贫、甘于寂寞,自始至终保持独立的人格,这才是人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王维的人生态度正是因为有了太多的放弃,也便才有了他“息阴无恶木,饮水必清源”的高洁的情怀,也便有了他哲悟金铂般的千古名篇!
⑤“明月松间照”,照一片娴静淡泊寄寓我无所栖息的灵魂;“清泉石上流”,流一江春水细流淘洗我劳累庸碌之身躯。浣女是个好,渔舟也是个好,好的质地在于劳作,在于独立,在于思想——这是物质的创造,更是精神的明月清泉。
(略有改动)作者理解王维的诗《山居秋暝》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请概括说明。
第③段,作者写终南山的松、黄帝陵的柏和碑林前的槐,目的是什么?
文中画线的句子有什么深刻含义?
原句:什么都要的结果最终只能是什么都没有得到。结合全文,请分析题目“明月清泉自在怀”的深刻含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怀念方光焘先生①
吴岩
雨,连连绵绵的下着。在昏黑的烛光下,我打开了朋友从南方来的信,其中写道:“方先生和我住在一起,经济上相当窘迫,对于周围的那种敷衍苟且的情形,他又看不惯。又发牢骚……”虽只寥寥几句,反复读着时,却仿佛见到了先生的风貌,心里说不出的怀念和惆怅。
刚在暨大念书的时候,我并不认识方先生。后来我选读了他的“翻译”和“文艺习作”。没几天,我突然生起伤寒症来。一天上午,朋友徐微来看我,同来的还有方先生。方先生走到三楼,在我的床边坐下时,微微有点喘。他示意我切勿动弹,接着便问我请什么医生,吃些什么东西,怎样吃法。话是很平淡的话,态度则十分认真。听到我的答话后,他点点头。点点头后,他却找不到话说了;我也十分惶惑,不晓得说什么话好。如是的沉默了三分钟,他看看表,站起来道:“我十点钟有课,须得快点走了。”便匆匆地走下楼去。我怪徐微不该拉方先生来。
“我又不曾拉他,他听说你生的是伤寒,就急急乎要来看你。”
“我真不晓得说什么话好。奇怪的是方先生也不说什么。”
“他怕你吃生硬的东西。你已经告诉他只吃流质,隔三个钟头吃一次,他自然不用说什么话了。”
这时,一个表亲恰巧来到房中,问我:“刚才我在门口遇见那个人,穿一件灰不灰黄不黄的袍子,头发硬得像茅柴,眼镜深得像两个洋瓶底,又瘦又黄,就是你的先生,就是国立大学的教授吗?还不及私立小学的校长和洋行里的买办神气哩。”
是的,那就是方光焘先生。
在学校时,我们那一系的人最少,师生之间的关系也较他系来得密切。我们几个朋友中,华铃是写诗的。对于他写的诗,李健吾老师和王统照先生都极为推赏。后来编成集子,分送很多,华铃虔诚地征求意见。凡欢喜的,回答起来自然比较容易;而不甚欢喜的,既怕伤了他的自尊心,又怕自己不说实话,就觉得很难措辞了。问到方先生,他答道:“我看不大懂。”就这么直截的一句答话,但在方先生已经算是很含混的了。华铃也并没因此不高兴,他明白当面说实话原是方先生的本色。
有一次,一位同学用自己的署名,不加说明地把方先生的一段讲演记录拿去发表了。那时他正在教修辞学,正尝试着用格式心理学代替联想心理学来解释修辞上的比喻等课题,发表的正是这方面的内容。方先生看到后,心中十分不安,怏怏地道:“这门功课,我总共讲过两次,一切材料和心得,都在发展之中,离成熟还远得很。我在课堂上讲,也还是取讨论的态度,他却贸然的拿出去发表了!而且他记得又很坏,脱漏错误的地方很多,叫读者怎会看得明白呢?”……
鲁迅先生曾说:“一认真,便容易趋于激烈,发扬则送掉自己的命,沉静着,又啮碎了自己的心。”方先生已是中年人了,激烈得送掉命是不至于的;但因为太认真而面红耳赤,与人当面失欢的事,却不是没有。这结果,便是逐渐走上孤独的路。“沉静着,又啮碎了自己的心”,这就是朋友所谓“老方又发牢骚”的根源之一吧。但,若说他的牢骚完全在于他的认真过分,也不完全对;那是另有原因的。
离开学校后,我曾去看望方先生。他关心地问起徐微,问起远去西南的华铃。教授问起毕业生的近况,也是常有的事,但他的问法,却令人感到他的孤寂来。一个寂寞的人话是最长最多的,方先生从早上一直说到了午饭时分,话多而且杂。
“我出去读书时借人家的钱,至今没有还掉!……我是个只会紧缩日常开支的人,然而还是难以维持生活,我该怎么办呢?”他吃力地吸着廉价的雪茄,告给我听他的种种计划:把妻儿送回去,把家中仅有的住宅卖去……所有的打算,无非显出目前的走投无路而已。
“要生活,能够有地方教书,我于愿已足。可是一教书,往往因为学校的规定,有时非教几门自己不感兴趣或是不十分熟稔的功课不可。这样的功课,一担任下来,就得分外的认真预备,对于自己想研究的语言学,也就不能集中全力去用功了。哦……直到今天,我还没有写过或是译过一部厚重的语言学的书!”……
不久,方先生打发师母带着孩子回老家去了:虽放心不下,却依旧看她们走上了辽远而艰难的旅途。北风尖厉的时候,他自己也随学校到了潮湿的南方,虽然那儿的气候跟他的身体是那么的不适宜!一去就是两年。这两年来,不知他仍旧抽着那种廉价的雪茄烟,还是已经改吸纸烟了呢?吸着烟,缅想着安定的生活和厚重的语言学著作之际,或者会肯定地点点头的吧?
烛火将尽,雨声依然萧萧,重温着记忆的时候,仿佛方先生就近在烛火的旁边。只是这些记忆到我的笔下时,恐怕已经走了样了。看到这样的画像,方先生怕要生气或是发笑的吧?
作于一九四四年二月十一日夜
(摘自吴岩《怀念方光焘先生》,有删改)
【注】①方光焘(1898年~1964年),著名的语言学家、文艺理论家和文学翻译家,中国现代语法学的开创者,著有《方光焘语言学论文集》。吴岩,方光焘在暨南大学的学生,是泰戈尔诗歌在国内的著名译者。开头作者写“仿佛见到了先生的风貌,心里说不出的怀念和惆怅”,请简要概括文中“怀念”和“惆怅”的具体内容。
文章选取并具体描写方先生探病一事,有何作用?
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1)还不及私立小学的校长和洋行里的买办神气哩。
(2)这两年来,不知他仍旧抽着那种廉价的雪茄烟,还是已经改吸纸烟了呢?吸着烟,缅想着安定的生活和厚重的语言学著作之际,或者会肯定地点点头的吧?文中写到方先生的“孤独与寂寞”,请结合文本探究其中原因,并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对于个人而言,每一次读《红楼梦》都会发现未曾发现过的东西;对于时代来说,不同的时代也会发现《红楼梦》不同的意义。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就像一幅好的画一样,可以在不同的人性空间里适应不同的环境,给人以新的领悟和新的启发。
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一般来讲,我们在创作一个艺术作品时,主观性很强,希望它能影响人,或者希望这个小说能使人性发生变化。一旦我们预设了这个立场,在搜集资料和观察人性的过程中,就会特别选择自己想要的东西,不需要的就故意排除。只要有预设立场,对人性的观察面一定是比较窄的。曹雪芹在写《红楼梦》时,是没有预设立场的,所以《红楼梦》才会成为伟大的作品。
有时候,父权、君权、师权各种权威都表示,因为我想爱护你,所以你不要知道太多。所有的爱都可以变成权威的借口。可是什么叫爱?给对方最大的思考和选择的自由才是真正的爱。《红楼梦》在现代意义上仍然能产生这么大的作用,因为它所体现的爱是真正宽广意义上的爱。在作者笔下,人性是复杂的,它有时候会堕落,有时候会有各种自己控制不住的欲望。面对人性的这种复杂,他觉得这些向下堕落的人性跟所谓向上的、求好的人性是互动的,必须全部加以描绘,使读者在看《红楼梦》的时候能够有自己的选择。《红楼梦》是很多人愿意反复看的一本书,因为你的人生会因它而得到启发,获得成长,而作者从来没有很权威地告诉你应该如何生活。
我们可以把读者分成两种。一种是比较简单的读者,他认为,读了一本书以后自己就可以变好。那种所谓格言式的或者道德教训方面的书,如《菜根谭》,也许会对他有帮助。第二种读者则认为,人类在人性方面的摸索与思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读书中会发现人性的复杂,同时也会发现,成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如果你是第二种读者,你在读了《红楼梦》第九回①以后就会思考,如果你面对这样的一个课堂,如果你是一个老师,你会怎么办?你也许会大骂他们一顿,说你们不守规矩之类的;然而你也可以借此了解你不在的时候学生的样子。这中间有一种互动的关系。在第九回中,我最同情的一个人是贾政,因为他完全失去了跟下一代沟通对话的可能,他不仅跟自己的孩子宝玉没有办法沟通,跟佣人李贵也没有办法沟通。他只要一骂李贵,李贵就跪下来磕头。这个威权是悲剧性的。
我在读《红楼梦》时常常提醒自己,小说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身体里的一部分,我身上有贾政的部分,也有贾瑞的部分。我不觉得我是在外面观察这些人物,或者赞美、批判他们。好的文学会让你觉得每一个人物都是你自己。你会思考应该怎么去调整自己个性里的这些部分。我以前常常会有那么几天,总想骂学生,就像贾政一样。有一天读了《红楼梦》,恍然大悟,自己怎么变成贾政了?之后就变得好一点。好的文学能提醒读者,所以我不觉得文学作品一定要认同最美最好的那个角色,有时候是去发现自己是不是也有一点贾政,有一点薛蟠,我觉得这是一个快乐的事,你会发现自己身上充满人性的弱点,而人性本来就有弱点。这个小说的精彩是真正让我们看到人性的宽广。
我希望能够跟大家探讨,怎么样把自己慢慢放进《红楼梦》当中,去真正地理解人性并因此获得成长。人性有很多方面,并没有好坏的区别,我读《红楼梦》的时候真的不敢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选自《蒋勋说红楼梦》,有删节)
【注】①《红楼梦》第九回:回目为《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下列对本文主旨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红楼梦》可以在不同的人性空间里适应不同的环境,给人以新的领悟和启发。 |
B.《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因为它所体现的爱是真正宽广意义上的爱。 |
C.阅读《红楼梦》,就是要把自己慢慢放进去,去真正理解人性并因此获得成长。 |
D.阅读文学作品要做第二种读者,即在读书中发现人性的复杂和成长的不容易。 |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把自己慢慢放入《红楼梦》”的做法的一项是
A.《红楼梦》第九回,会引发“如果我是老师……”这样的思考,使自己走进作品中的情境,或者借助作品了解现实。 |
B.认识到小说里的每个人都是“我”身体里的一部分,“我”的身上可能有贾政的部分,也可能有薛蟠的部分。 |
C.审视作品人物,对其进行赞美或批判,真正了解人性,从最美最好的那个角色身上获得帮助和成长。 |
D.读了《红楼梦》,突然发现自己怎么变成整天骂人的贾政了,之后就会调整自己,善待他人。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不给作品预设立场,不以自己的主观意愿影响读者,对人性的观察与展示是宽泛的。 |
B.父母老师往往把爱作为权威的借口,这不是真正的爱;曹雪芹则给予笔下人物真正的爱,即给对方最大的思考和选择的自由。 |
C.很多人愿意反复看《红楼梦》,因为它能够引导人们认识到那些堕落的人性跟所谓求好的人性是互动的。 |
D.比较简单的读者希望自己读了一本书就会变好,这类书不会是文学书;另一种读者则通过读书发现人性的复杂,这类书往往是文学书。 |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老猴赫尼
沈石溪
赫尼是耍猴人岩鸣豢养的一只猴子。岩鸣带着赫尼在江湖上闯荡了二十来年,走村串寨,从一个码头漂泊到另一个码头,靠赫尼在街头表演一些钻火圈、推小车、翻跟斗之类的猴戏,混一碗苦饭吃。据岩鸣说,赫尼是只极其聪明的猴子,一个新节目,只要教上三五遍就会做了,一般的猴子要三五十遍才教得会。
但赫尼野性太重,无时无刻不在思量着逃跑。岩鸣说已记不清赫尼究竟逃过多少次了,起码有一百次。岩鸣像所有的耍猴人一样,用不给东西吃、鞭打、戴脚镣等手段,企图磨灭赫尼叛逃的野性,可什么方法都用尽了,效果却微乎其微。没办法,只好把那根细铁链永远地拴在了它的脖子上。
我到曼广弄寨插队的第四年,岩鸣因为长年累月风里来雨里去的,患了严重的关节炎,行走困难,年纪也大了,不能再外出耍猴了。他本想把赫尼卖了,但赫尼也老了,脾气又倔强,动不动就想逃跑,问了几个耍猴人,没人肯要。于是,岩鸣就请我帮他把赫尼带到孟巴纳西森林里去放生。他噙着泪抚摸着赫尼的脑袋说:“老伙计,你一辈子做梦都想回森林里去,我就成全了你,让你也过个自由自在的晚年。”
我牵着赫尼,走了大半天,来到一个名叫野猴岭的地方。那儿树林密得就像篱笆墙,钻也钻不通。岩呜曾告诉过我,二十年前他就是在这里用捕兽天网将赫尼捉住的,那时赫尼才是一只不满一岁的小猴。二十年过去了,小猴赫尼变成了老猴赫尼,没想到,它还认识这块土地。一踏进野猴岭,它就两眼放光,嘴里呜呜呀呀不停地叫唤,显得十分激动。我好不容易解开了那条在它脖子上拴了二十年的细铁链,它嗖地爬上旁边一棵大树,快到树梢时,回过头来冲着我龇牙咧嘴地嚣叫一声一一准确地说是冲着我手中那根象征着人类统治权的明晃晃的铁链粗暴地嚣叫一声,连蹦带跳地钻进树冠不见了。
我并不恼怒它的无理,它无端地被人类囚禁了二十年,被迫服了二十年的劳役,是有理由憎恨人类的。但愿它从此以后再不受那奴役的苦,享受正常猴子的生活。
我以为,赫尼回到森林,就像鱼游回了大海,这辈子我再也见不到它了。可做梦也没想到,第三天早晨,我扛着犁铧刚走到寨外那条宽敞的马车路上,突然,一棵槟榔树上跳下一只猴子来,拦住了我的去路。我低头一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是赫尼!才分别两天,赫尼看上去像老了两岁,蓬头垢面,背上的毛被树脂草浆粘成一绺一一绺,鼻吻皱得像只苦瓜,眼角布满浊黄的眵目糊,憔悴消瘦,邋遢肮脏,落魄潦倒,活像个猴中乞丐。
这时,马车路上又陆续过来十几个荷锄挑担准备下田劳作的村民,他们都知道赫尼的身世,对赫尼的归来感到很惊讶,于是围成一圈看稀罕。
赫尼突然前爪撑地,身体倒立,沿着人圈绕了一周,接着,它爬上挺拔的槟榔树,两条后腿勾住光滑的树干,哧溜从树梢快速滑下地来,又从一位看热闹的姑娘手中抢过一只空箩筐,在场子里蹒跚推行。哦,它这是在耍猴戏呢!表演完倒立行走、攀爬高杆和推小车等节目后,赫尼翻着手掌,作出一副乞讨状,不断地向围观的人群磕头作揖。一位大嫂丢给它一只包谷,它狼吞虎咽地啃起来,不仅把包谷粒吃了个精光,还把包谷芯也吃了下去。
不知是谁将老猴赫尼回来的消息告诉了岩鸣,老人拄着拐棍提着那条明晃晃的细铁链颤巍巍地从寨子走来,挤开人群,来到赫尼面前,噙着泪花说:“我晓得我的老赫尼是舍不得离开我的,唔,回来就好,赶明儿,我病好了,我们再一起去闯码头。”我十分注意老猴赫尼的反应,它并没有因为看见老主人而产生激动欣喜的表情,它那张皱褶纵横的脸上没有任何变化,眼光呆滞,麻木不仁。
当它的视线移到岩鸣手中提着的那根细铁链时,目光才像火焰似的跳了一下。它缓慢地爬到岩呜身边,抓起铁链,用混杂着讨厌与欢欣、恐惧与喜爱的十分复杂的眼光久久地凝视着那根拴了它整整二十年的铁链子。突然,它仰天发出一声灵魂撕裂般的嚎叫,闭起眼,将铁链子缠绕在自己的脖子上。
我想,它一次又一次地逃跑,一辈子都在努力解脱锁在它脖子上的铁链,为此,它遭叱骂、挨鞭打、受尽折磨,可将它脖子上的铁链摘除了,仅仅三天,它却主动把铁链叉缠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请简要概括老猴赫尼的形象特点o
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说写了老猴的两次叫声,一次“嚣叫”,一次“嚎叫”,这样设计有什么用意?
本文初版时,开篇有一句话:“当心被束缚久了,即使肢体自由了,也很难再找到生活的方向。”再版时,作者将其删掉了。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对你的写作有哪些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①中国古代有没有科学?这是一个在今天经常争论不休的问题。
②一切文明,无论中国的还是西方的,非洲的还是美洲的,都积累了与“外部环境”打交道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有些表现为技术,有些表现为知识,这些知识通常就是博物学。博物学这个名字来自西方,代表的是与自然哲学不同的知识类型。这种知识类型注重对具体事物的具体探究,而不是研究事物的一般本质,着眼于采集、命名、分类等工作,而非观念演绎。我认为,这种知识类型极为古老,像技术一样遍布所有的文明地区,虽然在西方有理性科学这样的参天大树,仍然有强大的博物学传统;在中国,博物学非常发达,而且有自己鲜明的特色。我在博物学意义上主张中国古代有科学。
③博物学是在与生存环境直接打交道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环境知识和生活知识,因此具有鲜明的地方特征和多样性特征。它具体而多样,带有强烈的本土色彩。它既是技术性的,能够指导操作实践;又是宗教性的,体现强烈的价值观念。原始的博物学是原始人民在直接的生活经验中获得的生存知识,包括天文、地理、植物、动物、工艺制作等,历经成千上万年的磨合,所以是对当地人最有效而且最可靠的知识。在有些自然条件极其恶劣的地区,用现代技术“武装到牙齿’’的现代人都难以生活下去,但本地的土著依靠他们自己的博物学知识,可以在此世代生养繁衍。
④西方的博物学可以上溯到亚里士多德。他无疑是理性科学的代表人物,但他也是西方博物学的早期代表人物。他关于动物的博物学著作,接近他的全部遗留著作的三分之一。亚里士多德之后,西方的大博物学家有老普林尼、达尔文等,卢梭和歌德也是有名的博物学家。19世纪之后,传统的博物学领地为数理科学所兼并,日渐式微。总的来看,在西方历史上的多数时期,博物学的地位低于理性科学,是“小树’’而不是“大树”。
⑤中国古代没有独立的自然界概念,因而不存在一个独立的自然知识门类。但是,中国人的存在者被划分为天、地、人三才,在三大领域之中均有极为发达的博物学。前面提到,中国的天学根本不是希腊意义上的数理天文学,而是服务于皇权政治和宗法社会日常伦理生活的礼学,其表现形式就是天空博物学。中国地学包括气候、地理、植物、动物诸多研究,体现在《山海经》《博物志》这样的风土志、草木志等著作之中。中国人学更为丰富,从衣、食、住、行、医,到礼乐、风俗、人伦,都属于博物学。中国科技史界公认的明末四大科技名著《农政全书》《本草纲目》《天工开物》《徐霞客游记》,全都是地道的博物学著作。
⑥过去一百年来,中国科技史界关于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的研究,基本上沿袭了李约瑟纲领:其一,科学与技术混在一起,不加区分;其二,以现代科学的分类范畴来重新整理中国古代的科学史。我认为,中国科技史界应该突破这一纲领,尝试以“中国古代的科学本质上是博物学’’这一新纲领来重写中国古代科学史。下列关于博物学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博物学其实是文明在与“外部环境”打交道的过程中积累的知识。 |
B.博物学注重对具体事物的具体探究,着眼于采集、命名、分类等工作。 |
C.博物学具有鲜明的地方特征和多样性特征,既是技术性的,义是宗教性的。 |
D.在西方历史上,博物学的地位较低,是“小树”,理性科学才是正统,是“参大人树”。 |
根据原文,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的大学不是数理大文学,实质上是服务于皇权政治和宗法社会日常伦理生活的礼学。 |
B.中国的地学就是只研究气候、地理、植物、动物的博物学,有《山海经》《博物志》等著作。 |
C.过去我们研究中国古代科学史时都将科学与技术不加区分地混在了一起。 |
D.作者否定了李约瑟的纲领,建.立了新的纲领,要重写中国古代科学史。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所有文明的表现形式都分为两种:一表现为技术,…表现,为知识。 |
B.作者认为中国古代有科学的观点是仅就博物学意义而言的。 |
C.现代人缺乏博物学知识,很难在白然条件极其恶劣的地区生活下去。 |
D.中国古代没有独立的自然界概念,是因为不存在独立的自然知识门类。 |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凡·高的向日葵
余光中
早在巴黎时期,凡·高就爱上了向日葵。1888年初,他南下阿罗,定居不久,便邀高敢从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去阿罗同住。这正是凡·高的黄色时期,更为了欢迎好用鲜黄的高敢去黄屋同住,他有意在十二块画板上画下亮黄的向日葵,作为室内的装饰。
1888年8月底,凡·高去阿罗半年之后,写信给弟弟说:“我正在努力作画,起劲得像马赛人吃鱼羹一样;要是你知道我是在画几幅大向日葵,就不会奇怪了。我手头正画着三幅油画……。所以这一幅是浅色衬着浅色,希望是最好的一幅。既然我盼望跟高敢同住在自己的画室里,我就要把画室装潢起来。除了大向日葵,什么也不要……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每天早晨我都乘日出就动笔,因为向日葵谢得很快,所以要做到一气呵成。”
过了两个月,高敢就去阿罗和凡·高同住了。不久两位画家因为艺术观点相异,屡起争执。耶诞前两天,他的狂疾初发。耶诞后两天,高敢匆匆回去了巴黎。凡·高住院两周,又恢复作画,直到1889年2月4日,才再度发作,又卧病两周。1月23日,在两次发作之间,他写给弟弟的一封长信,显示他对自己的这些向日葵颇为看重,而对高敢的友情和见解仍然珍视。
他说:如果你高兴,你可以展出这两幅向日葵。高敢会乐于要一幅的,我也很愿意让高敢大乐一下。所以这两幅里他要哪一幅都行,无论是哪一幅,我都可以再画一张。你看得出来,这些画该都抢眼。我倒要劝你自己收藏起来。这种画的格调会变的,你看得愈久,它就愈显得丰富。何况,你也知道,这些画高敢非常喜欢。他对我说来说去,有一句是:那……正是……这种花。你知道,芍药属于简宁(Jeannin),蜀葵归于郭司特(Quost),可是向日葵多少该归我。
足见凡·高对自己的向日葵信心颇坚,简直是当仁不让,非他莫属。这些光华照人的向日葵,后世知音之多,可证凡·高的预言不谬。在同一封信里,他甚至这么说:如果我们所藏的蒙提且利那丛花值得收藏家出五百法郎,说真的也真值,则我敢对你发誓,我画的向日葵也值得那些苏格兰人或美国人出五百法郎。
凡·高真是太谦虚了。五百法郎当时只值一百美金,他说这话,是在1888年。几乎整整一百年后,在1987年的3月,其中的一幅向日葵在伦敦拍卖所得,竟是画家当年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要是凡·高知道了,会有什么感想呢?要是他知道,那幅《鸢尾花圃》售价竞高过《向日葵》,又会怎么说呢?
1890年2月,布鲁塞尔举办了一个二十人展。主办人邀请凡·高参展。凡·高寄了六张画去,《向日葵》也在其中,足见他对此画的自信。结果卖掉的一张不是《向日葵》,而是《红葡萄园》。非但如此,《向日葵》在那场画展中还受到屈辱。参展的画家里有一位专画宗教题材的,叫做德格鲁士,坚决不肯把自己的画和那盆不堪的向日葵一同展出。在庆祝画展开幕的酒会上,德格鲁士又骂不在场的凡·高,把他说成笨瓜兼骗子。罗特列克在场,气得要跟德格鲁士决斗。众画家好不容易把他们劝开。第二天,德格鲁士就退出了画展。
凡·高的《向日葵》在一般画册上,只见到四幅:两幅在伦敦,一幅在慕尼黑,一幅在阿姆斯特丹。凡·高最早的构想是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但是习见的这四幅里,只有一幅是把亮黄的花簇衬在浅蓝的背景上,其余三幅都是以黄衬黄,烘得人脸颊发燠。
凡·高嗜画向日葵,该有多重意义。向日葵昂头扭颈,从早到晚随着太阳转脸,有追光拜日的象征。德文的向日葵叫Sonnenblume,跟英文的sunflower一样。西班牙文叫此花为girasol,是由girar(旋转)跟so1(太阳)二字合成,意为绕太阳,颇像中文。法文最简单,把向日葵跟太阳索性都叫做soleil。凡·高通晓西欧多种语文,更常用法文写信,当然不会错过这些含义。他自己不也追求光和色彩,因而也是一位拜日教徒吗?
其次,凡·高的头发棕里带红,更有红头疯子之称。他的自画像里,不但头发,就连络腮的胡髭也全是红焦焦的,跟向日葵的花盘颜色相似。至于1889年9月他在圣瑞米疯人院所绘的那张自画像(也就是我中译的《凡·高传》封面所见),胡子还棕里带红,头发简直就是金黄的火焰;若与他画的向日葵对照,岂不像纷披的花序吗?
因此,画向日葵即所以画太阳,亦即所以自画。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
另一本凡·高传记《尘世过客》诠释此图说:向日葵是有名的农民之花;据此而论,此花就等于农民的画像,也是自画像。它爽朗的光彩也是仿自太阳,而文生之珍视太阳,已奉为上帝和慈母。此外,其状有若乳房,对这个渴望母爱的失意汉也许分外动人,不过此点并无确证。他自己(在给西奥的信中)也说过,向日葵是感恩的象征。作者为什么说“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
余光中在文中反复引用凡·高写给其弟的书信内容,这样有什么作用?
除了多次引用凡·高给弟弟的书信外,本文还使用了哪些写作方法使传主形象更加丰满?
一百年后凡·高的一幅向日葵作品拍卖价格竟然是百年前的他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时,而且《鸢尾花圃》售价高过《向日葵》。要是凡·高知道了,你认为他会有什么感想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