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小题。
生命的声音
那是发生在一次煤矿透水事件中的故事。
他被困在矿井下,四周一片漆黑。卧在一个几十米高的工作台上,两天两夜了,他的精神已经临近崩溃。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在劫难逃了。
一个人孤零零地身处千米以下的矿井中,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更没有一点声音,不说饿死,憋也会把人憋死。
他听老矿工说过,以往煤矿透水事件中死亡的人,很少是饿死或窒息死亡,大都是精神崩溃,在救援队伍还未到来之前,先绝望死去。
一般人是肉体死了,而后精神随之消失;而精神绝望的人,一般都是精神死去,而后肉体也随之死去。
他就属于后者。他放弃了,与其这样孤孤单单地熬下去,这样在孤独中无望地等待,还不如早些死了,早些解脱。
黑洞洞的煤坑里什么也没有,除了死亡的影子紧紧地跟随着他,咬噬着他的肉体、咀嚼着他的灵魂之外,什么也没有。这时,若有一点儿声音,哪怕是对他最恶毒的诅咒,不,即使是一双手打在他脸上发出的声音,也会让他欣喜若狂,从而从恍恍惚惚中醒来,重新振作起来。
但没有,一点儿也没有,连一块坷垃滚动的声音都不再有。
迷迷糊糊地,他感到光着的膀子上有点痒,下意识的用手去挠。同时,有一个声音响起,声音很小,若有若无,但在他耳中听来,却如巨雷一样惊天动地。
嗡——分明是蚊子的声音。
他悚然一惊,忙坐起来,听着这天外之音,细细的,一波三折,时断时续。一会儿离他耳朵近了,很是清楚,如二胡的尾音;一会儿又远了,像梦的影子,让他努力侧着耳朵去寻。
这大概也是一只饿极了的蚊子,已临近死亡的边缘。他暗暗地叹了一口气。
当这只蚊子再一次落在他的脖子上时,他一动不动。他清晰地感觉到这只蚊子几只长长的脚在皮肤上爬动。接着,是一只管子扎了进去,吸他的血。
他如老僧入定一般,静静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蚊子吸饱了,飞起来了,嗡嗡地唱着。真好听。它飞向哪儿,他的头就转向哪儿。一直到它飞累了,停了下来,他也停止了寻找。他想打开矿灯去看看,可又怕惊吓了它。
这一刻,他的心宁静极了。
他知道,他还活着,他不孤单,也不感到黑暗,至少,这儿还有一个生命陪伴着他。虽然它那么小那么小,可此时,他们互相是对方的全部,包括希望,包括精神,也包括生命。
要活下去,他突然觉得对生命充满了希望。他想生命之间是相互关心的,尤其在患难中更是需要相濡以沫。他相信,外面的工友们一定在千方百计地设法营救自己,他们绝不会坐视不管。
他没有别的吃的,就将煤撮着一点一点往胃里咽。他听说过,有人在煤坑里就曾以吃煤救过命。
此后的五天,他就以听蚊子叫和吃煤延续着自己的生命。
第六天,一道亮光倾泻而下。他得救了。
当他被救出时,耳边依然听到嗡嗡的唱歌声。
他的眼睛被包着,看不见,但分明感觉到了蚊子飞走的姿势,矫健,优美,绝不拖泥带水。他想,生命是多么美好啊,正是在相互支撑相互扶持中,才显得丰富多彩而毫不孤单。本文标题“生命的声音”有哪几层含义?
层次梳理。从落难到被救,矿工的心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填补下面的变化过程(每空限2~4字),并简要说说引起整个心理变化的主要原因。
心理变化:孤独绝望 → 悚然一惊 →( )→( )→ 百感交集
变化原因: 结合文章内容推断“相濡以沫”这个成语的意思,并探究文中矿工与蚊子是如何“相濡以沫”的?
简析文中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本文向我们传达了一种怎样的人生态度?当身处顺境,过得平平安安的时候,我们又该持怎样的人生态度?
阅读下面的文学类文本,完成问题。
赔偿
余显斌
①我拿上一尊泥塑,付了钱,转身就走。年轻的店主喊住我,要找补我钱,我大方地一笑:“‘泥人曾’的泥塑,值这个价。”说完,挥一挥手,就急匆匆地离开了。
②不一会儿,我就拐入一道小巷。巷子两边,粉墙黛瓦,高高低低,延伸向远处。墙头不时冒出一两枝桃花,红艳艳的,引得风飞蝶舞;或者爬出几根青藤,嫩嫩的,绿绿的,曲折蜿蜒。我不禁哼起轻快的小曲,放慢了脚步。
③突然,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我停止唱歌,加快了脚步。身后又传来了喊声:“先生,请停一下。”我侧耳一听,不是店主的声音,于是停下来,慢慢地转过身。原来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浑身上下透着一种儒雅的气韵。
④“是叫我吗?”老人点点头,快步来到我面前:“先生刚才在‘泥人轩’买了一尊泥塑?”我赶忙摇头。老人看见我手中的纸盒:“这就是啊?”
⑤我脸一红,声音不再柔和,厉声问道:“咋的,有问题吗?”老人轻轻地点点头,从我手里拿过纸盒,慢慢打开。只见“关公”身着绿袍,腰围玉带,枣红脸,卧蚕眉,五绺长须迎风飘飞,倒提着青龙偃月刀,骑在赤兔马上。赤兔马前蹄跃起,后腿直立,鬃毛猎猎飞扬,几欲腾空而去。简直是极品!
⑥老人举起泥塑,“噗”地一声扔在地上,泥塑顿时碎了一地。我一惊,气红了脸:“你……要干什么!”
⑦老人笑笑,慢条斯理地说:“这尊泥塑有问题。”看我一脸疑感,他蹲下身,用手轻轻拨弄着泥塑的碎土,里面有一团团的棉花。老人告诉我,为了泥巴筋道,泥塑结实,泥巴里要搅拌上一些棉丝。 但是,绝不能是棉团。没有拌开的棉团,雨天会回潮,泥塑就会鼓包,甚至鼓裂。
⑧我理解了,又迷糊了。“你咋知道这些啊?”“我就是‘泥人曾’。”老人得意地一笑,一脸阳光。“那……年轻人?”“是我儿子。”原来,在老人外出时,儿子将次品摆出来卖了。老人回来发现后,就急匆匆地追了过来。
⑨我鼻尖上冒出了汗珠,嗫嚅着,不知道说什么好。
⑩老人拍拍我的肩,安慰道:“放心,我赔。”说着,拿出两个纸盒,打开来:一尊是“千里走单骑”,和我前面买的一样,但泥质更细腻柔和,关公更是眼光闪闪,嘴唇微张,好像正在呵斥对手。另一尊是“雪夜上梁山”,林冲披着斗篷,戴着斗笠,扛着花枪,双眼微眯,望着远方。枪上挑着一个酒葫芦,斗笠和斗篷上都盖着一层白雪,给人一种寒浸浸的感觉。
⑪我结结巴巴道:“我……只买了一个。”老人将泥塑放进纸盒,用丝带小心扎好,说:“‘泥人轩’的规矩,货不正宗,加倍赔偿。这两个泥塑,都是赔给你的。”老人站起来,将纸盒递给我,拍拍我的肩,笑道:“放心,都是我捏的,货真价实。”
⑫我红着脸,接过纸盒,没有说话。迟疑片刻,我从钱夹里拿出两尊泥塑的钱,塞在老人手里。对他深深地鞠了一躬。老人愣住了,我赶紧转身离开。背后传来老人的喊声:“这两尊是赔偿的,不要钱。”
⑬可是,我已经迅速消失在小巷的拐角处,钻进了人群。因为,只有我知道,在店里我给的是假钞。
(选自《嘉应文学》2019年7期,有删改)
(1)小说有两条情节发展线,请用简洁的语言把下面的梳理补充完整。
以老人的活动为明线:追赶买主→① →双倍赔偿
以“我”的活动为暗线:② →被追上,知真相→获赔偿,付真钞
(2)第②段中加横线的句子属于什么描写?有什么作用?
(3)⑤⑥⑫段中加波浪线的地方。都写到了“我”脸红。请选择其中两处,简析“我”脸红的原因。
(4)阅读全文,概括老人的形象特点,并作简要分析。
(5)“赔偿”是小说的中心事件,也是小说的主旨所在。请简要概括文中“赔偿”的表层含义和深层含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问题。
我所见的叶圣陶
①我第一次与圣陶见面是在民国十年的秋天。
②我看出圣陶始终是个寡言的人。大家聚谈的时候,他总是坐在那里听着。他却并不是喜欢孤独,他似乎老是那么有味地听着。至于与人独对的时候,自然多少要说些话;但辩论是不来的。他觉得辩论要开始了,往往微笑着说:“这个弄不大清楚了。”这样就过去了。
③他又是个极和易的人,轻易看不见他的怒色。他辛辛苦苦保存着的《晨报》副刊,上面有他自己的文字的,特地从家里捎来给我看;让我随便放在一个书架上,给散失了。当他和我同时发现这件事时,他只略露惋惜的颜色,随即说:“由他去末哉,由他去末哉!”我是至今惭愧着,因为我知道他作文是不留稿的。他的和易出于天性,并非阅历世故,矫揉造作而成。
④我到杭州教书,那边学校当局要我约圣陶去。圣陶来信说:“我们要痛痛快快游西湖,不管这是冬天。”他来了,叫我上车站去接。我知道他到了车站这一类地方,是会觉得寂寞的。他的家实在太好了,他的衣着,一向都是家里管。我常想,他好像一个小孩子;像小孩子的天真,也像小孩子的离不开家里人。必须离开家里人时,他也得找些熟朋友伴着;孤独在他简直是有些可怕的。所以他到校时,本来是独住一屋的,却愿意将那间屋做我们两人的卧室,而将我那间做书室。这样可以常常相伴;我自然也乐意,我们不时到西湖边去;有时下湖,有时只喝喝酒。在校时各据一桌,我只预备功课,他却老是写小说和童话。初到时,学校当局来看过他。第二天,我问他,“要不要去看看他们?”他皱眉道:“一定要去么?等一天吧。”后来始终没有去。他是最反对形式主义的。
⑤那时他小说的材料,是旧日的储积;童话的材料有时却是片刻的感兴。如《稻草人》中《大喉咙》一篇便是。那天早上,我们都醒在床上,听见工厂的汽笛;他便说:“今天又有一篇了,我已经想好了,来的真快呵。”那篇的艺术很巧,谁想他只是片刻的构思呢!他写文字时,往往拈笔伸紙,便手不停挥地写下去;开始及中间,停笔踌躇时绝少。他的稿子极清楚,每页至多只有三五个涂改的字。他说他从来是这样的。每篇写毕,我自然先睹为快;他往往称述结尾的适宜,他说对于结尾是有些把握的。看完,他立即封寄《小说月报》;照例用平信寄,我总劝他挂号;但他说:“我老是这样的。”他在杭州不过两个月,写得真不少,教人羡慕不已。《火灾》里从《饭》起到《风潮》这七篇,还有《稻草人》中一部分,都是。那时我亲眼看他写的。
⑥十六年一月,我路过上海,许多熟朋友和我饯行,圣陶也在。那晚我们痛快地喝酒,发议论;他是照例地默着。酒喝完了,又去乱走,他也跟着。到了一处,朋友们和他开了个小玩笑;他脸上略露窘意,但仍微笑地默着。圣陶不是个浪漫的人,但他能了解别人,能谅解别人。那晚快夜半了,走过爱多亚路,他向我诵周美成的词,“酒已都醒,如何消夜永!”我没有说什么;那时的心情,大约也不能说什么的。我们到一品香又消磨了半夜。这一回特别对不起圣陶;他是不能少睡觉的人。他家虽住在上海,而起居还依着乡居的日子;早七点起,晚九点睡。有一回我九点十分去,他家已熄了灯,关好门了。这种自然的,有秩序的生活是对的。那晚上伯祥说:“圣兄明天要不舒服了。”想起来真是不知要怎样感谢才好。
⑦第二天我便上船走了,一眨眼三年半,没有上南方去。信也很少,却全是我的懒。我只能从圣陶的小说里看出他心境的迁变;这个我要留在另一文中说。
(选自朱自清散文集《背影》,有删改。)
(1)文中哪些地方表现出“圣陶始终是个寡言的人”?
(2)说说你对第④段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他皱眉道:“一定要去么?等一天吧。”
(3)文章第⑤⑥段详写了什么内容?作者为什么要详写这两部分内容?
(4)为什么本文的标题是“我所见的叶圣陶”,而不是“我所知道的叶圣陶”?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问题。
多读多写
①语文能力的提高要靠多读多写,长期积累,不能速战速决。
②俗传一句玩笑话,“千古文章一大抄”,就读他人文章以学习表达方法说,这句话却有相当的道理。一种意思,可用的表达方式(词语及其组织)不只一种,但不管其中的哪一种,都是由前人习用的框架描画或脱化而来。你不读,或读而不熟,有了意思,可用的表达框架茫茫然,拿起笔就难于得心应手。反之,多读,熟了,笔未着纸,可用的多种表达方式早已蜂拥而至,你自然可以随手拈来,不费思索而顺理成章。这是多读作用的初步,因而笔能达意。
③进一步,多读,熟悉各种表达方式,领会不同笔调的短长轻重,融会贯通,还可以推陈出新,把意思表达得更圆通,更生动。
④多读,所学又不只是表达方面,还有内容方面。这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吸收“思想”。学作文,由不会而变为会,由不好而变为好,既要能写,即顺利达意,又要有所写,即有值得写的内容。这内容,说是思想也好,知识也好,至少就初期说,面壁自然悟不出,自己观察研究也所得有限。要有,就不能不吸收别人的,吸收的方法,主要当然是“读”。还有一种是学“思路”。思想,知识,其出现,其存在,都是有条理的,作文的内容必须合乎这个条理。这条理,成文之前就要有,那就是思路的条理,也就是想得头头是道,才能写得头头是道。这思路的条理也是渐渐培养成的,而培养之道,我个人的经验,就一般人说,主要是来自“学”,即读他人的。其次才是“思”,因为思,至少就早期说,绝大部分是顺着他人(所读之文)的路子走的。
⑤多读,熟了,积蓄在两方面增多,既有内容可写,又熟悉如何表达,作文的困难自然就没有了。这样,专靠多读,不多写是不是可以呢?据我所知,有的人,读的方面修养很高,却不轻易动笔,间或动笔,像是功夫还是相当纯熟。这或许就是俗语说的,“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或者引杜甫的诗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吧?我想这意思并不完全对,或者说,话说得过于简略,以致我们理解得不全面。事实是,就是不轻易动笔的人,以及“读书破万卷”的杜甫,至少在学习的时期,也是既勤读又勤写的。读而不写,读多了,自然会写的事是没有的。多写的作用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由读来的熟悉,必须通过自己的笔才能明朗、巩固,成为熟练。另一方面,写不只随着思路走,还是整理思路的过程,必须常写内容才可以精粹,更有条理。
⑥生而好之者也许没有,培养而成为书淫、诗癖的却所在多有。我还记得老师行辈中的一些人,他们亲口说,“多年了,工作之暇,如果眼前没有书,手里没有笔,总觉得没着没落。”就这样,他们有的未及上寿,一生却读了古今中外无数著作,写了上百万字。他们没觉得烦腻,反以为乐,原因就是多年如此,成了难于改变的习惯。准此理,多读多写并非难事,办法是养成习惯,使之成为乐趣。
(选自张中行《中文杂谈》,有删改。)
(1)请根据文章内容将下面空白处补充完整。
(2)第⑤段引用“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目的是什么?
(3)结合自己的读写经历,说说多读多写的好处。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骆驼的抗沙标配
张云广
①穿行于瀚海中的骆驼是以酷热、干燥、贫瘠等为特征的沙漠极端环境中的成功生存者。不仅如此,它们还曾一度成为人类在沙漠中最主要的运输工具,素有“沙漠之舟”的美誉,而这一切都源于其拥有一套高效运作的抗沙标配。
②骆驼是一种极不挑食的动物,陆地上近百分之八十的植物都在其食谱范围内,即使是一些看起来十分坚硬的东西,也会在其反复咀嚼和消化液的强力作用下转换成可以吸收的汤汁。骆驼的反刍能力惊人,它的脸颊内侧密集分布着手指状指向后侧的突起,这些突起的作用是留住食物,以便再次进行咀嚼,其反刍次数可以高达五十次之多,从而最大限度地对食物进行吸收和利用。
③骆驼不仅是高效利用食物的专家,还是节能减排的高手。骆驼的腿部有着发达的跟腱结构,这些跟腱如同橡皮筋一样,弹力十足,大大削减了其长途跋涉时所耗费的能量。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骆驼的膀胱相对其庞大的身躯来说,就显得有些小了,骆驼排泄出的尿液量也很小,而其中所含的水分极少。骆驼体内有许多条小管汇聚到肾脏的中心部位,使肾脏具有强大的过滤功能,尽可能地回收尿液中的每一滴水。超凡的减排能力使骆驼在一次性喝下一百升水的情况下,可以行走一百千米的路程,所以在沙漠中即使骆驼不喝水也能生存很长一段时间。
④此外,作为标志性部位的驼峰是骆驼最重要的战略储备基地,而且驼峰部位的皮肤厚度有一厘米,里面是被脂肪化了的细胞组织,这样的细胞组织为骆驼在非常时期提供了能量上的补给和保障。这些脂肪具有很好的隔热能力,同时能把脂肪汇聚于一处,这样的布局正是为了方便其他部位能够更好地散热,堪称一大科学布局。
⑤骆驼自身的降温制冷机制还远不仅于此。休息时,骆驼采用的是跪地姿势,带着厚厚的老茧,还有可以耐得住高温侵袭的胸椎骨,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这样一来,骆驼的整个胸腔得以远离地面,免受流沙的灼烫之苦。同时,骆驼的四肢与胸椎骨支起的空间会有气流通过,也发挥了一定的降温功能。
⑥当人类还在为解决抗沙难题而不懈努力时,骆驼早已攻克难关,并且全部装备到位。
(选自《知识窗》2020年第2期,有删改)
(1)根据文章内容,概括出骆驼具有哪些抗沙特性。
(2)第③段主要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作用是什么?
(3)本文的说明语言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擦星星的人
王伟锋
①那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晚自习放学后,我孤单一人坐在空荡荡的教室里,抬眼望去,窗外满天的星星都在冲着我眨眼睛。
②我好想出去看星星,只是潘老师交给我的任务还没有动笔呢﹣﹣写一份不少于500字的书面检查。
③个头瘦小、身子单薄而面孔严肃的班主任潘老师是教数学的,偏偏我感到最难学的便是数学应用题。我越学越差,越差越怕,渐渐产生了厌学情绪。我逃课跑去山上挖蝎子,不幸被潘老师抓住,狠批一通。最后,他脸一沉,说:“检查写完送到我办公室!我一会儿通知你爸,晚上在我这里补课。”可是检查怎么都凑不够字数,我磨磨蹭蹭地来到潘老师的办公室,准备挨批。潘老师不在,我松了口气,拿出作业本开始做作业,解那些可恨的应用题。
④一会儿,潘老师回来,看到我老老实实在解题目,就什么都没说,坐下来批改作业,批累了,他也会抬头凝神看一会窗外的星空。
⑤等他忙完,我的作业也写完了。他看过后,脸上竟然难得地浮现出笑容,说:“做得不错嘛!很聪明的孩子,不过有一道题搞错了。”然后,仔细地给我讲解,一遍不行就两遍,直讲到我听懂为止。潘老师的办公室里放着一张小床,有时候批作业、备课晚了,他就直接睡在办公室。许是忘记了,他竟没再提要我交检查的事情。
⑥天色更暗了,潘老师泡了一碗方便面给我,说:“饿了吧,赶紧吃!”回想起来,那碗泡面味道实在不错。那年头,泡面在乡下也不易得。我狼吞虎咽,还没品出味道就见了底儿。
⑦从那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再怕潘老师了,也不再逃课了。潘老师总是在放学后给我补课,看我狼吞虎咽吃泡面,我则看着他聚精会神地批改作业。渐渐地,我从那些应用题中体会到了乐趣,期末考试成绩也大有起色。
⑧潘老师他从不缺课。记得深秋时节的一天,大雨如注,上午第三节课,踏着铃声,他匆匆赶来,裤腿挽得老高,裤子上溅满了黑黝黝的泥巴,黄胶鞋里不时“吧唧吧唧”朝外冒泥浆,或许是刚从田里赶来,他在讲台上边走边讲,不时哈气搓手。我发现,他的衣服甚是单薄,又湿湿地贴在身上,手指冻得甚至难以握住细小的粉笔头。
⑨那堂课,我无心听讲,一直盼望着下课铃快些响起,这样,潘老师就能去办公室换换湿衣服和鞋子。我都能感觉到他身上的冷。要知道,潘老师已是50多岁的人了。他坚持把那节课上完了,下课铃响,布置完作业,才踩着泥泞的黄胶鞋,匆匆而去……
⑩多年后,我大学毕业,在外辗转漂泊,也做了老师。课堂上,我始终不敢忘记潘老师对这方讲台的郑重,从不缺课,从不迟到,也从不放弃任何一个很淘气的孩子。在我心里,他是永远的恩师。
⑪某天,有老同学打来电话告诉我,潘老师去世了,走时被病痛折磨得全身只剩下一把骨头。我走进阳台,默默地遥望星空。窗外的星星,时隐时现。让我想起来多年前在潘老师办公室的那一晚,想起那好吃的泡面……
⑫那夜,我梦到了星空,上面繁星点点,也梦到了潘老师,他还是那么瘦削单薄,满身粉笔尘,他使劲擦着什么。
⑬“潘老师,您干什么呀?”我问。
⑭“擦星星呀!”潘老师停下来,回身说,“瞧,那颗星星,还有那颗,灰扑扑的,我得去把它们擦亮!”
(摘自《教师博览》2020年第3期,有删改)
(1)阅读全文,体会“我”对潘老师的感情变化,完成下面的填空。
我 潘老师→我 潘老师→我 潘老师→我感念潘老师
(2)概括文中的潘老师是一个怎样的老师。
(3)从描写的角度赏析第⑧段画线句子。
他的衣服甚是单薄,又湿湿地贴在身上,手指冻得甚至难以握住细小的粉笔头。
(4)结合全文,说说题目“擦星星的人”好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