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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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勤奋
周泽雄
(1)一度,人们都喜欢引用托尔斯泰的格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我自以为能理解托翁的本意,但就这句话本身,我发现没有比它更荒谬的了。揣测托翁的意思,他无非是本着一颗俄罗斯民族的善良灵魂,试图向潜在的对手或读者表明:“我没什么了不起,我只是比你更勤奋一些而已。”
(2)这句话的不正确之处在于,它隐瞒了一个重要事实:勤奋较之灵感,是一种更加难得的天赋。说得更深一点,一个人偶尔获得一点所谓的创作灵感,并不是件多大的难事(再笨的人偶尔也会说句俏皮话),倒是让自己持之以恒地进入创作状态,要困难百倍不止。欲写作一部《战争与和平》,灵感没有多大用处,勤奋才至关重要。何况,创造心理学的研究证明,灵感不太容易催生勤奋,勤奋倒可能成为灵感的助产士。通常,一个越能体验创作之艰难的人,反而越容易笔下生花。
(3)但凡伟大的人,无不或多或少地具有一种名叫“勤奋”的天赋,该天赋是一切其他天赋的前提。人们的失败,往往不是智商太低或缺乏灵感,而仅仅是因为,他就是勤奋不起来。勤奋是变态家族中最伟大的一种。——不必说,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是,越来越习惯于将种种变态视为常态,以至“变态”完全不成其为贬义词。勤奋是一种最接近升华的变态,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勤奋者,都是当代社会的苦行僧,只是没有那身打扮而已,且不会敲开你的门,向你乞讨一碗稀粥。
(4)生命是尊奉快乐原则的,我们在动物界中知道的勤奋例子,都是由工蜂或蚂蚁之类小玩意提供的。在灵长类动物中,却罕有听闻,丛林之王狮子,最为人知晓的性格,恰恰是懒惰成性。我想,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何况,蚂蚁固然勤奋,却没有听说干出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它的勤奋与驴子推磨有点相似,都带有周而复始的特性。如果一定要与蚂蚁比较,则精神病院里那些将毛衣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的人,无疑更加合适。托尔斯泰的勤奋,可不能这样理解。
(5)勤奋既然是一种天赋,那么具此天赋的人与不具此天赋的人,都会觉得对方不可理解。我想,爱因斯坦见到中国人能够把海量时间消耗在麻将桌上,肯定觉得不可理喻,虽然,他也未必认为自己非常勤奋。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喜欢睡觉。这附带引出勤奋者另一个特征:凡是在别人眼里非常勤奋的人,自己往往不这么认为。除非他像精通世故又心存仁厚的托尔斯泰那样,就想着多给别人一点面子。
(6)我们所说的勤奋,既然不是驴子推磨,就表明这种勤奋里,肯定有着让勤奋者心潮激荡的内涵。若试着进入勤奋者的内心,我们也许会意外地发现,世界上本无苦行僧,苦行僧之苦,只是局外人的错觉。说不定,当你觉得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不懂得享受之时,他同样认为麻将桌上的你,已经被麻将囚禁住了,焉有快乐可言。
(7)勤奋源自执著,执著来自信念。信念不等于理想,因为理想与幻想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树立某种远大的理想,从来不能确保一个人成为伟大的人。如果理想更像是一种小资情调的话,信念则具有中产阶级般的殷实。理想是想想也不坏的,信念则除非付诸实施,不然分文不值。一个有信念的人,必然会伴生一种成就它的渴望,于是,勤奋则成了成就信念的最佳方式。一个为了信念而勤奋的人,几乎必然是快乐的。
(8)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篇幅惊人地浩繁,这需要何等的勤奋。妙的是,我们发现其中几乎没有冗词赘句,无论整体还是局部,都无一不体现出一种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他对每个字的负责态度,依我看只有钟表大师用锉刀打磨一个个小齿轮时,才可比拟。这种勤奋,只有结合了身心的陶醉,才能理解。所以,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
(选文1438字。选自《书屋》二〇〇二年第十二期)
以下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作者认为托尔斯泰的格言是荒谬的,这是因为托翁过于谦虚而掩盖事实的真相,托翁真正伟大之处还是在于其天才。
B.《战争与和平》的创作表明,勤奋与灵感是同等重要的,只有不懈的努力加上适当的灵感,才能创造出伟大的作品。
C.狮子和灵长类都是懒惰成性的,而工蜂蚂蚁十分勤奋却无甚成就,这表明勤奋是违背生命快乐天性的无意义的行为。
D.爱因斯坦喜睡觉,并非说明他不勤奋,而是说明真正勤奋的人,只是依其勤奋的天赋行事,并不是刻意而为之。

E.科学家与麻将桌旁的人相互不理解,因为科学家找到的是让自己心潮激荡的内涵,而玩乐者追求的却是享乐。
F.普鲁斯特写作《追忆似水年华》表明,勤奋无不是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正因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
以下属于作者所主张的勤奋的一项是(   )

A.文学家为了创作精品辛苦地做构思
B.学生为应付作业检查辛勤地做作业
C.驴子、牛、骡子等辛勤地拉磨耕地
D.精神病人辛勤地重复某些机械动作

为什么“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
通观全文,作者认为“勤奋才至关重要”的原因是什么?请概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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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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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的衰落与书画的兴盛
相比于中国古代,旧体诗词是大大的衰落了。
现在,我们很难指望再出现李白、苏东坡这样的诗人、词人,也很难看到有人用创作旧体诗词的方式抒发情感,闹得清平平仄仄的人也很少了。旧体诗词的生存空间,主要收缩到了中小学生的课本和考卷之中。
相比于近百年前,曾经风靡大江南北的京剧、昆曲等中国经典艺术样式,也大大的衰落了。专业昆曲演员们开始进入地铁表演,优秀的专业演员们即便进入了有财政补贴的专业团体里,也只能拿很有限的收入。很难想像,京剧演员们可以通过自由职业身份获取物质上的可观报酬。
中国画就不一样。大量画中国画的画家们,如今享受着“春天在这里”的美妙生活。这个行业里有一个庞大的群体不依靠任何人发工资,可以生活得相当富裕。就说南京的老中青年画家中,每平方尺卖几十万元的画家一直存在,卖十多万元的画家也有两位数,卖几千元的就相当多了。一些灵光的国画专业的在校学生,依靠作品和营销,每年十多万元的收入也是有的。
我们乐于看到中国的书画家们过上有尊严的物质生活,更乐于看到中国的书画市场兴盛发达。这不仅给书画家们提供物质生活保障,还传承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创造了市场需求,带来了新的就业机会。
为什么旧体诗词及京剧、昆曲等传统艺术样式大大的衰落了,中国画却一枝独秀如此兴盛?中国的旧体诗词和传统的中国画相比,应该说各有千秋,不能说后者更优秀。如果说中国画在创新之路上比其他传统艺术样式走得更快更好,倒也未必。当下众多卖出天价的中国画,并未站到古人作品的肩膀上去。
中国画价格的大幅攀升,也就是近十多年的事。由此让人隐忧:中国画市场如此这般的兴盛,能否持续?这个问题的一个关键点,是近十多年市场选择中国画的理由是什么。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有时候很多情,有时候也很冷酷。近二十年来,市场曾经选择过君子兰、大豆等等商品,大肆炒作,把价格炒到天上去,显得多情得很;可是后来,市场又对这些商品选择了始乱终弃,显示出十分冷酷的一面。
很希望,市场选择中国画的理由,不同于君子兰和大豆。更希望,我们的中国画艺术家们能站到古人的肩膀上去,创造出既属于这个时代、又为我们的后人所乐于传承的艺术品。如此,中国书画才不至于重蹈其他传统艺术样式的覆辙
为什么要写京剧、昆曲等中国经典艺术样式衰落的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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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全文,概括作者在第7段中提到的“隐忧”的具体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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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文章,请谈谈如何才能使“中国书画才不至于重蹈其他传统艺术样式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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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节选)
弗罗姆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符合孩子的要求。婴儿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理上都需要母亲的无条件的爱和关怀。在六岁左右孩子就需要父亲的权威和指引。母亲的作用是给予孩子一种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亲的任务是指导孩子正视他将来会遇到的种种困难。一个好母亲是不会阻止孩子成长和不会鼓励孩子求援的。母亲应该相信生活,不应该惶恐不安并把她的这种情绪传染给孩子。她应该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爱应该受一定的原则支配并提出一定的要求,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不应该是咄咄逼人和专横的。父爱应该使孩子对自身的力量和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能使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从而能够脱离父亲的权威。
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他发展了一个母亲的良知,又发展了一个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使你失去我的爱和我对你的生命、你的幸福的祝福。”父亲的良知却说:“你做错了,你就不得不承担后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自己,这样你才能得到我的爱。”成熟的人使自己同母亲和父亲的外部形象脱离,却在内心建立起这两个形象。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相反,人不是通过合并父亲和母亲,从而树立起这两个形象,而是把母亲的良知建筑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把父亲的良知建筑在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上。成熟的人既同母亲的良知,又同父亲的良知生活在一起,尽管两者看上去互为矛盾。如果一个人只发展父亲的良知,那他会变得严厉和没有人性;如果他只有母亲的良知,那他就有失去自我判断力的危险,就会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
人从同母亲的紧密关系发展到同父亲的紧密关系,最后达到综合,这就是人的灵魂健康和达到成熟的基础。
(节选自弗罗姆《爱的艺术》)
根据选文第1段,分别归纳什么是理想的母爱和父爱。
答:
分析指出“母亲的良知”和“父亲的良知”的内涵。
母亲的良知:
父亲的良知:
根据选文内容,谈谈你对“一个成熟的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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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阳光
林徽因
放了假,春初的日子松弛下来。将午未午时候的阳光,澄黄的一片,由窗棂横浸到室内,晶莹地四处射。我有点发怔,习惯地在沉寂中惊讶我的周围。我望着太阳那湛明的体质,像要辨别它那交织绚烂的色泽,追逐它那不着痕迹的流动。看它洁净地映到书桌上时,我感到桌面上平铺着一种恬静,一种精神上的豪兴,情趣上的闲逸;即或所谓“窗明几净”,那里默守着神秘的期待,漾开诗的气氛。那种静,在静里似可听到那一处琤琮的泉流,和着仿佛是断续的琴声,低诉着一个幽独者自误的音调。看到这同一片阳光射到地上时,我感到地面上花影浮动,暗香吹拂左右,人随着晌午的光霭花气在变幻,那种动,柔谐婉转有如无声音乐,令人悠然轻快,不自觉地脱落伤愁。至多,在舒扬理智的客观里使我偶一回头,看看过去幼年记忆步履所留的残迹,有点儿惋惜时间;微微怪时间不能保存情绪,保存那一切情绪所曾流连的境界。
倚在软椅上不但奢侈,也许更是一种过失,有闲的过失。但东坡的辩护:“懒者常似静,静岂懒者徒”,不是没有道理。如果此刻不倚榻上而“静”,则方才情绪所兜的小小圈子便无条件地失落了去!人家就不可惜它,自己却实在不能不感到这种亲密的损失的可哀。
就说它是情绪上的小小旅行吧,不走并无不可,不过走走未始不是更好。宇宙万物客观的本无所可珍惜,反映在人性上的山川草木禽兽才开始有了秀丽,有了气质,有了灵犀。惟其人类有这类情绪的驰骋,实际的世间才赓续着产生我们精神所寄托的文物精萃。
那年我六岁,记得是刚刚出了水珠以后——水珠即寻常水痘,不过我家乡的话叫它做水珠。当时我很喜欢那美丽的名字,忘却它是一种病,因而也觉到一种神秘的骄傲。只要人过我窗口问问出“水珠”么?我就感到一种荣耀。那个感觉至今还印在脑子里。也为这个缘故,我还记得病中奢侈的愉悦心境。虽然同其他多次的害病一样,那次我仍然是孤独的被囚禁在一间房屋里休养的。那是我们老宅子里最后的一进房子;白粉墙围着小小院子,北面一排三间,当中夹着一个开敞的厅堂。我病在东头娘的卧室里。西头是婶婶的住房。娘同婶永远要在祖母的前院里行使她们女人们的职务的,于是我常是这三间房屋惟一留守的主人。
在那三间屋子里病着,那经验是难堪的。时间过得特别慢,尤其是在日中毫无睡意的时候。起初,我仅集注我的听觉在各种似脚步,又不似脚步的上面。猜想着,等候着,希望着人来。间或听听隔墙各种琐碎的声音,由墙基底下传达出来又消敛了去。过一会,我就不耐烦了——不记得是怎样的,我就蹑着鞋,捱着木床走到房门边。房门向着厅堂斜斜地开着一扇,我便扶着门框好奇地向外探望。
那时大概刚是午后两点钟光景,一张刚开过饭的八仙桌,异常寂寞地立在当中。桌下一片由厅口处射进来的阳光,泄泄融融地倒在那里。一个绝对悄寂的周围伴着这一片无声的金色的晶莹,不知为什么,忽使我六岁孩子的心里起了一次极不平常的振荡。
那里并没有几案花香,美术的布置,只是一张极寻常的八仙桌。如果我的记忆没有错,那上面在不多时间以前,是刚陈列过咸鱼、酱菜一类极寻常俭朴的午餐的。小孩子的心却呆了。或许两只眼睛倒张大一点,四处地望,似乎在寻觅一个问题的答案。为什么那片阳光美得那样动人?我记得我爬到房内窗前的桌子上坐着,有意无意地望望窗外,院里粉墙疏影同室内那片金色和煦绝然不同趣味。顺便我翻开手边娘梳妆用的旧式镜箱,又上下摇动那小排状抽屉,同那刻成花篮形小铜坠子,不时听雀跃过枝清脆的鸟语。心里却仍为那片阳光隐着一片模糊的疑问。
时间经过二十多年,直到今天,又是这样一泄阳光,一片不可捉摸,不可思议流动的而又恬静的瑰宝,我才明白我那问题是永远没有答案的。事实上仅是如此:一张孤独的桌,一角寂寞的厅堂。一只灵巧的镜箱,或窗外断续的鸟语,和水珠——那美丽小孩子的病名——便凑巧永远同初春静沉的阳光整整复斜斜地成了我回忆中极自然的联想。
(原载1946年11月24日《大公报·文艺副刊》
“就说它是情绪上的小小旅行吧,不走并无不可,不过走走未始不是更好。”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一片阳光”作为散文的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一片阳光”内涵的理解。
结合划线句子,赏析本文的语言特色。
林徽因的这篇散文,有人认为重在写阳光,有人认为重在写自己,你赞成哪种看法?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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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和生活选定那个感受黑暗的人
阎连科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来宾和我尊敬的评委:
①从某个角度说,作家是为人和人类的记忆与感受而活着。因此,记忆与感受,使我们成了热爱写作的人。
②也因此,当我站在这儿的时候,我想起了50多年前的1960到1962年间,出现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那时候,我只有几岁,随着母亲去寨墙下面倒垃圾,母亲拉着我的手,指着寨墙上呈着瓣状的观音土和散粒状的黄土说:“孩子,你要记住,这种观音土和榆树皮,在人饥饿煎熬到快要死的时候,是可以吃的,而那种黄土和别的树皮,人一吃就会更快地死掉。”
③说完,母亲回家烧饭去了。她走去的身影,如同随风而去的一片枯叶。而我,站在那可以吃的粘土前,望着落日、村舍、田野和暮色,眼前慢慢走来巨大一片——幕布般的黑暗。
④从此,我成了一个最能感受黑暗的人。
⑤我记起了十余年前,我反复去过的那个艾滋病村。那个村庄一共有八百多口人,却有二百余口都是艾滋病患者;而且在当年,他们大都是三十至四十五岁之间的劳动力。他们之所以大批的感染艾滋病,是因为想要在改革中致富,过上美好的生活而有组织的去集体卖血所致。在那个村庄,死亡像日落一样,必然和必定,黑暗就像太阳从天空永远消失了一样,长久而永恒。而我在那儿的经历,每当回忆起来,每当我在现实中看到刺眼的光芒和亮色,都会成为巨大的让我无法逃离的阴影和黑暗,把我笼罩其中,无处逃遁。
⑥我知道,在那一片广袤而充满混乱和生机的土地上,我是一个多余的人,是一个多余的作家。
⑦但我也坚信,在那一片广袤而充满混乱和生机的土地上,我和我的写作,或多或少,将会有它无可替代的意义。因为,在那儿——生活、命运和上天,选定了我是那个生来只会、也只能感受黑暗的人——我像那个看见了皇帝没有穿衣的孩子。人们都说温暖的时候,我感到了寒冷;人们都说光明的时候,我看到了黑暗;人们在为幸福载歌载舞的时候,我发现有人在他们脚下系绳,正要把人们集体绊倒并捆束。我看到了人的灵魂中有不可思议的丑恶;看到了知识分子为了挺直脊梁和独立思考的屈辱与努力;看到了更多的中国人的精神生活,正在金钱和歌声中被权力掏空和瓦解。
⑧我想到了我们村庄那个活了70岁的盲人,每天太阳出来的时候,他都会面对东山,望着朝日,默默自语地说出这样一句话来:“日光原来是黑色的——倒也好!”
⑨更为奇异的事情是,这位我同村的盲人,他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有几个不同的手电筒,每走夜路,都要在手里拿着打开的手电筒,天色愈黑,他手里的手电筒愈长,灯光也愈发明亮。于是,他在夜晚漆黑的村街上走着,人们很远就看见了他,就不会撞在他的身上。而且,在我们与他擦肩而过时,他还会用手电筒照着你前边的道路,让你顺利地走出很远、很远。
⑩为了感念这位盲人和他手里的灯光,在他死去之后,他的家人和我们村人,去为他致哀送礼时,都给他送了装满电池的各种手电筒。在他入殓下葬的棺材里,几乎全部都是人们送的可以发光的手电筒。
(节选自阎连科(《上天和生活选定那个感受黑暗的人》,有删改))
故乡的冬天与成县的冬天有何不同?现今北方城市的冬天变得怎样?引发了我们怎样的思考?
试分析文章划线部分的语言具有的特点。
人们都说温暖的时候,我感到了寒冷;人们都说光明的时候,我看到了黑暗;人们在为幸福载歌载舞的时候,我发现有人在他们脚下系绳,正要把人们集体绊倒并捆束。
作者说自己是感受黑暗的人,请概括具体经历。作者为什么写到村里的盲人?
阎连科这种感受黑暗的人和揭露黑暗的写作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你还知道别的这样的人吗?今天的中国还有哪些人们适应了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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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到来
许锋
①冬日的北方总是苍凉的,黄河也因寒风的侵袭而变得冷酷。出门行走,人往往需要极大的勇气,风的刁钻让人的身体蜷缩与萎靡,此时对于阳光的念想超过任何时候。蜂窝煤开始走街串巷,让人们以最原始的方式抵抗风寒;传统的暖气在人们的翘首期盼中姗姗而来,却给有些人增加了许多烦恼,价格涨了,热度不够,冻得够呛。而我尤其敏感的是,在以往的任何一个冬天,我的父亲正在病床之上喘息与呻吟,他病弱不堪的躯体对温暖与阳光的渴盼甚至更早。那时南方还无处不弥漫树香、草香、花香、雨香,他却无福享受,他需要使劲熬过冬天,一股劲熬到春天——北方的春天。可是,在这个冬天来临之前,他进入另一个世界,永不回头,我不再牵挂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冷暖,他也不用再看冬天的眼色。
②其实,北方的冬天就这个性子,那始于秋末结于春初的磨砺或者竟促成了北方人粗犷的性格与秉性,也让我的父亲曾经像荒漠里的草,生命表现得无比坚韧与顽强,面对那类似刻刀的季节,心甘情愿地被时时雕刻,于是,他的性情,他的情趣,他面对生命与生活的态度与观点,让我觉得人与自然的无比亲和。
③但我也知道,冬日的北方并不全如此,一些地方似乎要与北方的冬划清界限——记得一年冬初时,我到过甘肃的成县,在此之前,我一直不知其有“陇右小江南”之称。进入小城,我发现那里的确是秀美的,竟领略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壮观。比起我的故乡兰州,她明显多水,空气潮湿,水分子仿佛在手上脸上慢慢浸润。漫山遍野都是葱郁的树木,正欣赏与行走间,雨已开始和我捉迷藏,眼见头顶这块天空碧蓝如洗,不远的高空那块天却已大雨瓢泼,像一对默契的小姐妹调皮着、玩耍着,在苍穹之上追来逐去。而远处的山崖不但突兀可见,还呈现黑色,像喷了浓重的墨。近处都是田,我清晰地看见麦子还在茁壮生长,花椒树散发的浓香让人沉醉。那是我在北方从未见过的冬天。北方竟有这样的冬天!
④我兴致浓郁地进入一间“农家乐”,准备品尝那些生于乡间的地地道道的菜蔬,此时,院子里又猛地迎来一阵大雨瓢泼,然后天气突然变得极冷。我慌忙逃至屋内加衣,当地友人朴实地笑了,说了一句:“再怎么也是冬天了。”我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⑤然后在很多个日子里,我还老想着成县的树、成县的雨、成县的崖、成县的小院、成县的菜、成县人朴实的笑。而真正的北方都市的冬天没有那么美妙,尤其进入供暖季,不清楚哪来那么多灰尘,先前它们都隐藏在空气之中或地表之上?在冬雨或冬雪的肆虐下它们原形毕露,此时你要有勇气或不得不沿街走一遭,再俯视你的裤脚,管你穿得雍容华贵还是克制内敛,一定是泥迹斑斑。甚至有些北方的沿海城市,空气仍然很糟糕,雾霾像幽灵似的不断侵袭着城市里的生灵,让人类不得不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警醒,呵护自然是永恒的善举。
(节选自《冬天的到来》,有删改)
文章写“冬天的到来”,为什么要写父亲?
请分析“再怎么也是冬天了”这句话中的“再”字包含的两层含义。
故乡的冬天与成县的冬天有何不同?现今北方城市的冬天变得怎样?引发了我们怎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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