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孤独
【意】卡尔维诺
我停下来打量他们。
他们在干活,晚上,在一条冷僻的街上,在商店的门板上动手脚。
这是一块很重的门板:他们正用一个铁门闩当杠杆,但是门板就是一动不动。
我当时正在闲荡,一个人,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我就抓住那个门闩帮他们一把。他们挪了点地方给我。
我们不是同时在使劲。我就叫:“嗨,往上!”站我右边的人用他的肘子捅了捅我,低声说:“闭嘴!你疯了!你想叫他们听见吗?”
我晃了晃我的脑袋,就好像是说我不过是说漏了嘴。
这事儿颇费了我们一点时间,大家都浑身是汗,但最后我们把门板支到足够一个人从下面钻进去的高度了。我们互相看看,十分高兴。然后我们就进去了。他们让我提着一个口袋,其他人把东西拿过来放进去。
“只要那些狗日的警察别出现!”他们说。
“对!”我说:“他们真是狗娘养的!”“闭嘴!你没听见脚步声吗?”他们每隔几分钟就这么说一次。我很仔细地听着,有点害怕。“不,不,不是他们!”我说。
“那些家伙总在你最不希望他们出现的时候到来!”其中一个人说。
我晃了晃自己的脑袋。“把他们统统杀了,就行了。”我回答说。
然后他们派我出去一会,走到街角,看看有没有人过来。我就去了。
外面,在街角,另有一群人扶着墙,身子藏在门廊里,慢慢朝我移过来。
我就加入进去。
“那头有声响,在那些商店边上。”我旁边的人跟我说。
我探头看了一下。
“低下你的头,白痴,他们会看见我们,然后再次逃走的。”他嘘了一声。
“我再看看。”我解释说,同时在墙边蹲了下来。
“如果我们能不知不觉地包围他们,”另一个说,“我们就可以活捉他们了。他们没有几个人。”
我们一阵一阵地移动,踮着脚,屏着气:每隔几秒钟,我们就交换一下晶亮的眼神。
“他们现在逃不掉了。”我说。
“终于我们可以在现场捉拿他们了。”有人说。
“是时候了。”我说。
“不要脸的混蛋们,这样破店而入!”有人吼道。
“混蛋,混蛋!”我重复,愤怒地。
他们派我到前面去看看。我就又回到了店里。
“他们现在不会发现我们的。”一个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包东西从肩上甩过来。
“快,”另外有人说:“让我们从后面出去!这样我们就能在他们的鼻子底下溜走了。”
我们的嘴上都挂着胜利者的微笑。
“他们一定会倍感痛心的。”我说。于是我们潜入商店后面。
“我们再次愚弄了那帮白痴!”他们说。但是接着一个声音响起来:“站住,谁在那儿?”灯也亮了。我们在一个什么东西后面蹲下来,脸色苍白,相互抓着手。另外那些人进入了后面房间,没看见我们,转过身去。我们冲出去,发疯也似的逃了。“我们成功了!”我们大叫。我绊了几次脚后,落在了后面。我发现自己混在了追赶他们的队伍里。
“快点,”他们说:“我们正赶上他们呢。”
所有的人都在那条窄巷里奔跑,追赶他们。“这边跑,从那里包抄。”我们叫着,另外那群人现在离得不远了,因此我们喊:“快快,他们跑不了啦。”
我设法追上他们中的一个。他说:“干得不坏,你逃出来了。快,这边,我们就可以甩掉他们了。”我就和他一起跑。过了一会,我发现只剩下自己一个了,在一条弄堂里。有人从街角那里跑过来,说:“快,这边,我看见他们了。他们跑不远的。”我跟他跑了一阵。
然后我停了下来,大汗淋漓。周围没人了,我再也听不见叫喊声。我站着,两手插在口袋里,开始走,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文章开始“我”碰到的一伙人显然是在“盗窃”,但文中却说“他们在干活”,作者为什么用“干活”而不用“盗窃”?
“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这句话在文中出现了两次,这样的重复有什么作用?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有什么好处?
在现实世界中显然不会产生如此荒诞的事情,但在小说中,“我”的一切却给人以真实感,为什么?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文后问题。
走出沙漠
沈宏
他们四人的眼睛都闪着凶光,并且又死死盯住那把挂在我胸前的水壶。而我的手始终紧紧攫住水壶带子,生怕一放松就会被他们夺去。在这死一般沉寂的沙漠上,我们对峙着。这样的对峙,今天中午已发生过了。
望着他们焦黄的面庞与干裂的嘴唇,我也曾产生这一种绝望,真想把水壶给他们,然后就……可我不能这样做!
半个月前,我们跟随肇教授沿着丝绸之路进行风俗民情考察。可是在七天前,谁也不知道怎么会迷了路,继而又走进了眼前这片杳无人烟的沙漠。干燥炎热的沙漠消耗了我们每个人的体力。食物已经没有了。最可怕的是干渴。谁都知道,在沙漠上没有水,就等于死亡。迷路前,我们每人都有壶水;迷路后,为了节省水,肇教授把大家的水壶集中起来,统一分配。可昨天夜里,肇教授死了。临死前,他把挂在脖子上的最后一个水壶交给我说:“你们走出沙漠全靠它了,不到万不得已时,千万……千万别动它,坚持着,一定要走出沙漠。”这会儿他们仍死死盯着我胸前的水壶。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出这片沙漠,而这水壶是我们的支柱。所以,不到紧要关头,我是决不会取下这水壶的,可万一他们动手呢?看到他们绝望的神色,我心里很害怕,我强作镇静地问道:“你们……”“少啰嗦!”满脸络腮胡子的孟海不耐烦地打断我:“快把水壶给我们。”说着一步一步向我逼近。他身后的三个人也跟了上来。完了!水壶一让他们夺去,我会……我不敢想象那即将发生的一幕。突然,我跪了下来,“求求你们不要这样!你们想想教授临死前的话吧。” 他们停住了,一个个垂下脑袋。我继续说:“目前我们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出沙漠,而眼下我们就剩下这壶水了。所以不到紧要关头,还是别动它,现在离黄昏还有两个多小时,趁大家体力还行,快走吧。相信我,到了黄昏,我一定把水分给大家。”大伙又慢慢朝前艰难地行走。这一天总算又过去了,可黄昏很快会来临。过了黄昏还有深夜,还有明天,到时……唉,听天由命吧。
茫茫无际的沙漠简直就像如来佛的手掌,任你怎么走也走不出,当我们又爬上一个沙丘时,已是傍晚了。 走在前面的孟海停了下来,又慢慢地转过身。
天边的夕阳渐渐地铺展开来,殷红殷红的,如流淌的血。那景色是何等壮观!夕阳下的我与孟海他们再一次对峙着,就像要展开一场生死的决斗。我想此时已无路可走,还是把水壶给他们。一种真正的绝望从心头闪过,就在我要摘下水壶时,只听郁平叫道:“你们快听,好像有声音!”大伙赶紧趴下,凝神静听,从而判断出声音是从左边的一个沙丘后传来的,颇似流水声。我马上跃起:“那边可能是绿洲,快跑!” 果然,左边那高高的沙丘下出现一个绿洲。大家发疯似地涌向湖边……
夕阳西沉,湖对岸那一片绿色的树林生机勃勃,湖边开满了各种芬芳的野花。孟海他们躺在花丛中,脸上浮现出满足的微笑。也许这时他们已忘掉了还挂在我胸前的那个水壶。可我心里却非常难受,我把他们叫起来:“现在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为什么我一再不让你们喝这壶水呢?其实里面根本没有水,只是一壶沙子。”我把胸前的水壶摘下来,拧开盖。霎时,那黄澄澄的细沙流了出来。大伙都惊住了。
我看了他们一眼,沉重地说:“从昨天上午开始,我们已没有水了。可教授没把真相相告诉我们。他怕我们绝望,所以在胸前挂了一个水壶,让我们以为还有水。为了不被我们看出是空的,他偷偷地灌上一壶沙。最后,教授知道自己不行了,因为他已好几天不进水了,他把自己的一份水都给了我们。教授把事情告诉我并又嘱咐,千万别让大家知道这水壶的真相。它将支撑着我们走出沙漠。万一我不行了,你就接替下去……”
我再也说不下去了。孟海他们已泣不成声。当大家回头望着身后那片死一般沉寂的长路时,才明白是怎样走出了沙漠……“水壶”在小说的情节结构中起到了什么作用?请简要说明。
小说中的肇教授是怎样一个人物?结合故事情节简要分析。
小说结尾“当大家回头望着身后那片死一般沉寂的长路时,才明白是怎样走出了沙漠”,你认为文中“大家”具体明白了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18分)
不染
袁炳发
高三学生杨直,清华、北大任他选。
老师和同学都这么认为。
但杨直家的邻居们不见得这么认为。
杨直的爸爸或妈妈每次开过家长会,回到家里就急不可待地支起麻将桌,还一边不迭声地叫:“开这长的大尾巴会,耽误穷人半天工。”
被人连坐几庄,又抱怨:“瞧瞧,这个背点,运气都让家长会磨矶没了。”
杨直家住平房,大门永远敞开着,隔着几条路的邻居无聊了也会奔来,图个热闹,在家不被允许抽烟,但在杨直家可以。
其实,在杨直家几乎没什么不可以,包括男人女人不忌口的打情骂俏。
话太不能上台面时,有淳厚些的邻居便朝着杨直的小房间努嘴。
杨直家是老少屋,他住一小间。
杨直和父母房间的屋门隔着一个开放的厨房,但是屋内却仅有一道薄墙间壁,上面还有一个玻璃窗,不隔音,甚至烟气和人窝出的臭气都会从玻璃窗缝隙进到小屋来。
杨直的妈妈咯咯地笑:“你们随便‘咧’,我儿子听不见,他学习的时候什么也听不见。”
如果正赶上爸爸和了,他一推“砖墙”说:“看到杨直了吧,那就是未来清华大学生的风采。”
邻居们心里狐疑,这环境能出清华大学生?不是瞎扯吗?
当然,邻居们是看着杨直长大的,公认他是个好孩子,有人甚至气愤不过,说:“杨直简直就不是这对狗男女生的!”
事实上,杨直的父母从来就没有在正道上走过,过去的不说,就说现在,他们等于在家里开着一个最为低级的赌场,除了自己参与赌博,还抽红。小小的屋子炕上一桌,地上两桌,每天二十四小时几乎连轴转。
赌客们弄到深更半夜,杨直的妈妈就给他们煮面条,现成的挂面,吃一碗十元。半夜赌客们自带的香烟抽没了,所有的小铺又都歇了,杨直的爸爸就拿出五元一包的香烟按支出售,一支一元。
两口子全下岗,吃着低保,心思都用在麻将上,骗几个昧良心的钱,过着不死不活的日子。
邻居老太太说起杨直就叹息:“这孩子,天养活的。”
杨直有时听到了也不说什么,礼貌的笑笑就走过去了。杨直心里想,他吃饭现在还要靠父母养活,但自己的心灵一定要自己“养活”。
高一军训时,杨直由于没有早饭吃,训练强度又大,晕倒了。他知道这样不行,虽然从小到大他几乎没怎么吃过妈妈做的早饭,但他知道高中之后绝对不行,杨直开始自己做早饭。
几天的功夫,杨直能熟练地做饭了,自己吃好,爸爸妈妈起床之后竟然也能吃上儿子温在锅里的饭菜了,惹得邻居老太太又叹息:“我这话放在这儿,将来那两口子必要借儿子的大光了,等着吧,吃香的喝辣-----享福!”
偶尔得闲,杨直会径直奔胡同口吴爷爷摆着的象棋残局,坐在吴爷爷的对面一眼不眨地盯着棋盘。吴爷爷就一眼不眨盯着杨直黑发浓密的头顶悠然道来:“贵人不顶众发。”
“我的头发很多。”杨直仍低着头。
“哈哈,孩子,这‘众’字你以为是‘多’的意思?非也!这说的是不顶着一般俗人的头发,不囿于一般俗人的困难!”
杨直抬起头来,目光炯炯看着吴爷爷,两人就那么对望着,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
转眼两年过去了,杨直迎来了高考。
写高考作文时,根据材料,杨直本打算写一篇议论文,用著名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 . . . ”作论据,就在要落笔时,突然想起一件事,这件事让他改变了主意,写成一篇感人的散文。就在这个春天,杨直在小河边背单词,他偶然看见一棵芽儿已经破土,但不幸的是,这颗种子天命使然,落在一块石头下面,杨直心一凛,下意识伸手要拿开那块对于芽儿来说巨大的石头。但杨直终于把手停在半空中。以后几天,杨直每天早晨必去看望那棵芽儿。他忧心忡忡,矛盾丛生,担心它会夭折。然而第四天,奇迹出现了——芽儿竟然掀翻了背上巨大的压力,脱胎换骨,由一棵鹅黄羸弱的芽儿变成了一棵脆绿茁壮的苗儿。
杨直的作文得了满分。
杨直实现了人生的第一个梦想,考入了清华大学。
当然,杨直考入清华大学,并不仅仅依靠他的满分作文。文章开头的三行文字独立成段,有什么作用? (4分)
标题“不染”是什么意思?在文中可能“染”的环境体现在哪些方面? (4分)
杨直是怎样的一个人?请结合文章内容进行分析。(4分)
这篇小小说对我们的人生有哪些启示?请作简要探究。(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学而优则仕”传统之功过说
两千余年来,“学而优则仕”作为以学致仕的信条被读书人奉行不渝。尤其是隋唐科举制度形成以后,“学而优则仕”的信条与科举制度融为一体,互为里表,成了士子生活的金科玉律。
“学而优则仕”传统在历史演化中对中国社会产生过积极影响。它确立了学问作为政府取吏的标准。以学取士将大部分饱读儒家经典的读书人吸引到官员队伍中,保证了政府运作始终处于接受过儒家道德教训的文吏手中。历代草莽英雄出身的开国皇帝不得不接受叔孙通的名言“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并视之为治国要诀,对书生保有相当的尊重。文吏统治造就了“士”作为无冕之王的优越地位,也促成了“士为四民之首”的观念。《三国演义》塑造了名士祢衡裸体痛骂曹操而为曹操所宽宥的形象,近代文化名人章太炎以大勋章作扇坠在袁世凯的总统府门前大诟袁氏包藏祸心,而被袁氏所容忍,个中原因固不止一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士子对世道民心的巨大影响,无论是治世英雄,还是乱世奸雄,
都不能不有所忌惮。另一方面,读书人坚守位卑不忘忧国的信条,以天下为己任,希望将平生所学贡献于国家民族,都与学优而仕传统有关。
中国历史上,所谓“贵族”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文化概念,并不是全由血统决定。对社会各等级的人而言,通过以科举制度为体现的“学优而仕”途径跻身于士大夫阶级之后,可以加入孟子所说的“劳心者”之列,由“治于人”而变为
“治人”,从而由“贱”入“贵”,成为“贵族”。正是由于学优而仕传统为读书人提供了改变自己命运的出路,整个中国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划分才不像印度种姓制度那般僵死。中国数千年的传统文化并没有创造出多少“平等”观念,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信众以信教而为自己争得了平等地成为上帝仆人的权利,而中国的士子们则由学优而仕获得了参与政治的平等权。
“学而优则仕”传统对中国社会的负面影响,从根本上是源于以“仕”为“学”之鹄的这个既定前提。在“家”“国”一体的宗法专制时代,以“学”而至仕途,最终结局只能是以学问菔务于帝王的“家天下”,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成为士子们的必然归宿。在帝王“家天下”附庸关系的等级网中,主仆关系的确立意味着对主子的物质和精神的依附,于是,以帝王之是非为是非,成为越两千余年不变的通例。被“学而优则仕”信念和科举功名诱入帝王彀中的天下的士子们,在主子面前只能“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诺诺”;在“食君俸禄,为君分忧”的附庸伦理支配下,为帝王的“家天下”的长治久安耗尽心力,以便在等于帝王将相家谱的所谓青史上留取功名,博取“忠”、“贤”、“能”的赞辞。
(删改自《“学而优则仕”传统之功过说》)下列对“学而优则仕”理解不正确的—项是
A.“学而优则仕”使士子们凭“学优”而跻身士大大阶层,并得以平等参与政治。 |
B.“学而优则仕”使大部分饱读儒家经典的读书人被吸引到官员队伍中。 |
C.“学而优则仕”是中国历史上读书人通过读书改变自己命运的一种传统。 |
D.“学而优则仕”是封建社会一种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以学取士”的科举制度。 |
下列关于“学而优则仕”负面影响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士子把做官作为自己读书的目的。 |
B.士子被科举功名引诱,在君主面前只能唯唯诺诺。 |
C.形成了宗法制度下的“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 |
D.士子为帝王的“家天下”耗尽心力,以便在相当于帝王将相家谱的所谓青史上留名。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历代草莽英雄出身的开国皇帝都将“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视为治国要诀,“士”因此成为“四民之首”。 |
B.在帝王“家天下”附庸关系的等级网中,士子们对帝王有物质和精神上的依附,以帝王之是非为是非。 |
C.中国社会等级制度中的“贵族’阶层并不由血统决定,很多读书人可以通过自己努力成为“劳心者”“治人者”,改变自己的等级命运. |
D.《三国演义》中祢衡痛骂曹操而被宽恕,章太炎大骂袁世凯而被容忍,只是因为“士”阶层有着“无冕之王”的优越地位. |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目。
探望故亲
弗吉尼亚北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小山坡上, 有一处教堂墓地。
先辈们的墓地全都在一座庄严醒目的砖石教堂后面。
那儿的景色非常怡人, 尤其是在初夏时节。石栅篱上的红色的野蔷薇竞相开放, 田野被雏菊染成一片白色, 微醺的和风给群山抹上淡淡的蓝色,一直向西边延伸而去。先辈们无法欣赏这些美景, 真是一桩憾事。
每隔一段日子, 我都要回到那里探望家族里的先辈们。这种探访有一种奇妙的力量, 能让人的心境发生变化。
每次走过刘易斯大叔的墓前, 我都能听见这样的话,“回头到理发店来, 孩子, 我给你剪剪头。”刘易斯大叔是个理发的。有一段时间他曾离开家乡, 到大都市巴尔的摩谋生, 但最后还是回来了。几乎所有的人, 我是说那些离开过的人们,最终都回来了, 但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呆在这里。
先辈们都不大出远门儿。就拿哈里大伯来说吧, 他是祖母的二儿子, 就葬在她的墓旁。他是个木匠, 一辈子87 年都在这一带度过, 从未抱怨过自己没去过巴黎, 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要想让哈里大伯开口说点什么, 你得向他问路才行。
“去学堂走哪条路呀?”我问道, 当然声音不大。
“沿那条道一直走就行, 孩子,还得走好一阵子呢。 ”他回答说。在我儿时的记忆中, 他一直就是这个样子, 总是那副好给别人指路却又指不清路的含糊口气。
像这样探访刘易斯大叔、祖母和哈里大伯,感觉真好。他们既不会因为北约现状而忧心忡忡, 又不会因为美元疲软而牢骚满腹, 同这样的人倾心交谈能使你更加明察事理。先辈们大都看得开、想得远。当然, 你并不想沉迷于用太长远的目光去看问题, 但偶尔合理地用上一次却大有裨益, 这样可以使你心平气和, 更加理智地看待各种事物。学会适当地把目光放开一点之后, 你就会明白, 在地铁里被人踹了一脚并不算是普通人所受的什么奇耻大辱。
就在这附近哪个地方埋着我的一个曾祖父。他生活在杰克逊、亚伯拉罕·林肯当政时期, 又经历了内战, 对时下发生的事儿可能不会有太大的感触。但我仍想从墓碑中听他讲上几句, 哪怕他会对我这个没经历过真正危难时世的曾孙表示出冷漠和不屑, 会令我不寒而栗。
遗憾的是, 我始终没能找到他的墓, 却碰到了祖母大儿子欧维大伯的墓。他是个铁杆胡佛派共和党人。“孩子, 把那些菜豆全吃了。”我朝他的墓碑点头时, 听见他这么说。
这可是个意外的发现: 埃德加大叔的墓。他埋在这里已有好些年了, 可今天还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墓。我没敢惊动他, 因为他是个大人物, 棒球队经理。记得有一次, 他的两个投手——我的哈罗德大叔和霍华德表姐夫, 在投球区被对方连连安打得分, 他只得决定去找游击手, 问他有没有信心上场充当投手去投球。
造枪的曾祖父的墓还是没找到, 但离开墓地的时候我却发现了另一个曾祖父的墓。他的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只留下了3.87 美元的遗产。这是我听说这桩事后第一次从这儿经过。我笑他的寒酸, 却听见有个声音在说,“从长远看, 孩子, 到最后我们都会跟洛克菲勒一样有钱的。”
于是我钻进汽车, 穿过被雏菊染白了的田野, 经过蔷薇飘香的石栅篱, 把车开到大路上。此刻,我对这个世界又多了许多的希望。
(选自《中华活页文选》有改动)开头结尾处描写了怎样的墓地环境?为什么这样写?
根据划线句子,简单概括“我”的这些亲故都是些怎样的人?
作者说,“这种探访有一种奇妙的力量,让人的心情发生变化”,结合文章谈谈“我”的心情有了怎样的变化。
虽然是探访墓地,但文章读来不同于一般的哀思故人的悼念文章,请结合文本简析文章具有怎样的风格特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雪域青稞
次旦多吉
①久在江南读书,一日独坐阳台,竟忽而想起家乡的青稞地来。那苍茫的图景,连带着一些许心绪,竟一股脑儿地填满胸壑,不能得解。
②也许你会觉得奇怪,青藏高原上的青稞地,不就和北方的麦子地是一模一样的吗?不就是如此平淡吗?看上去不如南国的稻田秀丽,不如西北的胡杨壮观,我只能这样告诉你,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登上过巍峨的青藏高原,在如此恶劣的环境看它们是如何坚强地生长。
③在我老家的东面,就有一块不大的土地,每到播种季节,母亲都会找人把青稞播种到地里。这块土地的土质很差,而且已经让先前的作物生长了一季,营养早已被上季的作物用光,再种青稞不是白白地浪费种子吗?有时,我会禁不住向母亲提出这样的问题,不过母亲每次都是微微一笑,说:“青稞可不像你想的那样,只管种下去,不论怎么着,到了明年也能收,这样咱们就可以做青稞饼,也可以做青稞酒了!”原来如此!就像母亲对我说的,青稞真像她小时候一样,养孩子和养牲口一样,只要有能吃的东西,哪怕是糟糠窝窝头;只要有能穿的衣服,哪怕是几片破布头,他们一样可以长大成人。现在想起来,可不是吗,青稞不就是庄稼中的牲口吗!
④于是,渐渐地喜欢上了青稞,这种低调却又顽强的草本植物。闲暇时候,我仿佛是受到了某种诅咒似的,总是会在不经意的漫步中,走进齐腿深的青稞田之中。那些青稞刀切似的整齐,看上去异常壮观,偶尔地会有几株从整齐的队伍中冒将出来,饱满的果穗倔强地想要触摸天空。也许是因为贪婪生长,所以它们才会这么突出,而我更愿意将它们看成是田中的佼佼者。
⑤严冬过后,正是青稞返青、继续生长的时候,然而这个时候却是高原多风的季节。强劲的北风一旦吹起,就连杨树那些看似坚不可摧的植物都要断条手臂下来,可是青稞呢,它们凭借根须,紧紧地抓住脚下的土壤,在猎猎北风中集体舞蹈!我似乎正在慢慢参透这其中的玄机,飞翔并不单单那么一种,鸟儿张开翅膀,翱翔于蓝天白云之上的,叫做飞翔;然而像青稞这样,乘着劲风,在地面上恣肆舞蹈的,也是一种飞翔。只有一个完全的自由者,才会拥有这种飞翔。怪不得,会有那么多诗人热衷于描写青稞,这其貌不扬的青稞,真倒像极了海明威笔下的圣地亚哥,活脱脱的一个硬汉,活脱脱的一个精神象征。
⑥犹能记起初见稻子时的情景。因为读书的缘故,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西藏。火车一路驶向江南的土地,当我还沉浸在长江的壮观时,一抹重重的绿色映着敞开的车窗扑进来。我心想,这就是稻苗吧。它们整整齐齐地拥簇在一起,绿得发亮,绿得耀眼。如果说家乡的青稞地是一尊富有内涵的雕像,那么初见江南的稻田,真觉得它们像极了由色彩取胜的泼墨画。雕像凝重,饱含着思想的力量,而泼墨画则精致,细腻,让人想起“草长莺飞二月天”,让人想起那争抢暖树的几只早莺。
⑦如今,久在南国,我已切身感受到江南文化的典雅和细腻,然而不论它是多么迷人,即便是每天都在看那一片片的稻田,我却总也忘却不掉西藏的青稞。虽然没有那么精致、典雅,却也别有一番率性而为的美。
⑧某一个暑假,我专程赶回老家,想去看看久违的青稞。这个时期青稞和油菜花一样长得茂盛而碧绿。回到家后,母亲先为我打点好餐饭,我心里就一直默默念叨:我已经有一年的时间没有吃上青稞。我一口气吃了四个热乎乎的青稞饼。紧接着就独自一人跑向青稞田。当我爬上一座山头,一边啃着母亲做的青稞饼,一边放眼辽阔的青稞田时,我的情绪变得有些难以控制,仿似一下子扑进了母亲的怀里。
⑨到这里,我觉得,我真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但孝顺生我养我教诲我的母亲,而且更加孝顺生我母亲养我母亲教诲我母亲的青藏高原。联系全文,作者为什么说青稞是“低调却又顽强的草本植物”?
结合文本,说说“像青稞这样,乘着劲风,在地面上恣肆舞蹈的,也是一种飞翔”的含意。
赏析第⑥自然段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技巧和作用。
有人认为最后一段抒情是多余的,你赞同这一观点吗?试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