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通过对春雁集会的日常程序的观察,人们注意到,所有的孤雁都有一种共性□它们的飞行和鸣叫很频繁□而且声调忧郁□于是人们就得出结论□这些孤雁是伤心的单身。
我和我的学生注意到每支雁队组成的数字。六年之后,在对孤雁的解释上,出现了一束不曾预料的希望之光。从数字分析中发现,六只或以六的倍数组成的雁队,要比偶尔出现一只,多得多。换句话说,雁群是一些家庭,或者说是一些家庭的聚合体,而那些孤雁正好大致符合我们先前所提出来的那种想像,它们是丧失了亲人的幸存者。单调枯燥的数字竟能如此进一步激发爱鸟者的感伤。
在文中“□”填上标点符号。
为“爱鸟者”的解释选择正确答案(   )
A.“我”   B.爱鸟的人   C.“我”及像“我”一样的人
文中划线词“所有”能否去掉?为什么?
如何理解画“    ”句子所表达的感情?
人类为了一己私欲,使大雁失去亲人,使孤雁如此悲痛,于心何忍!请你写一条警示性的标语,要求人们保护大雁,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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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只愿沉溺在这小小细节里
①我一直以为,麻雀是蹦着走的。那天,我看到一只麻雀,它逡巡着,碎步双挪,那一刻,小小的它,寂静的,像个公主。
②我一直以为麻雀嬉闹的时候,只会在一棵树高高的枝头,倚着高远的天空,腾挪跌宕,上下翻飞。那天在一丛低矮的柏树里,我看到它们收敛翅膀、紧锁身子,在密密匝匝的叶脉与枝缝里,互相追逐。
③这种顽劣,看得我心疼与欢喜。
④出去开会,同住一个房间的,是一个素昧平生的人。
⑤没话。
⑥我在看书,他在剪指甲。
⑦他低着头,剪得很慢,尽量让刀口一点一点地行进,按压指甲刀时,也小心翼翼的,生怕弄出一点响动。后来,他睡着了。我合上书,静静地,躺在那里,不发出一点声响。那一晚,那间客房的空气中,浮动着,最人性的寂静。
⑧我一直以为,大凡野性的动物,总是要避人的。
⑨然而,它却一直在我们的视线里。在教学楼前一株高耸的针柏树上,它筑窝在树杈的交汇处,产蛋,孵雏,两年多了。每天下课铃响后,学生们都要倚着走廊的栏杆,围着它看,而且,指指点点,品头论足。
⑩它呢,有时候,脖子挺得直直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仿佛是很警觉的样子。但更多的时候,安卧在那里,一动不动,沉静得如入定的僧。走廊的栏杆与那棵树仅一步,但,它没有怕过。
⑾是的,两年多了,没有一个学生动过它的窝,动过它产的蛋。动过它的雏儿。当一个生命的尊严得到最高敬畏与尊重的时候,这一小步,便成了世界上最美的一段距离。我该羡慕它,那只安卧着的,幸福的野鸽子。
⑿进门的时候,后边跟着一个扎着小辫的小女孩。她离我还有两三步远,我扶着门,一直等到她走进来。她进来后,盯着我看,一脸的纯净。随后,她回过身来,用小小的手,吃力地扶住了门框的边缘。
⒀我说,你要干什么。小女孩说,叔叔,你什么时候出去啊,我也想为你开一次门。
⒁雨后,大街上有许多积水。
⒂驱车走,每当有骑自行车的或者行人经过的时候,我故意开得很慢,慢得,几乎要停下来。
⒃我注意到,好多人都会因此而向驾驶室的我投来一瞥。那一瞥里,含着亲切、友善、赞许,以及无上的敬意。我常在这尊贵的一瞥里,触摸到自身生命的芳香
文章写了哪几个小小的细节?
“我该羡慕它,那只安卧着的,幸福的野鸽子。”为什么说这只野鸽子幸福的?
“但更多的时候,安卧在那里,一动不动,沉静得如入定的僧。”这句话写得好在哪里?
为什么说“那一晚,那间客房的空气中,浮动着,最人性的寂静。”
第五段为什么独立成段?
“我常在这尊贵的一瞥里,触摸到自身生命的芳香”这句话的含义?
“我常在这尊贵的一瞥里,触摸到自身生命的芳香”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生活中有没有让你感动的小小细节?请写下来,100字左右。

















































































































































































































































阅读下面精美散文完成后面的题目。
请你一定相信,遇见了孩子,就是遇见了世上最好的爱。
大学时的好友假期出游,顺路来看我,就在家中住了几天。正遇上老公出差,孩子感冒,我忙得不可开交。几天下来,她感慨道:“看见你这样忙忙碌碌、身不由己,我是决不敢要孩子了。”
我一愣:“你都看见什么了?”她同情地说:“看见你一日三餐,洗煮烧煎,比保姆做得还辛苦;看见你冲锋陷阵,又接送孩子上学,又忙工作,几乎变成机器人;看见你凌晨两点还不能安歇,要给孩子喂药喂水,像个苦役犯;还看见你的皱纹与眼袋,看见你无穷无尽的付出。”
她叹息:“女人最好的年华就这样交付掉了,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你看我,工作时无忧无虑,出游时无牵无挂,多好。”我笑了,对她说:“你什么都看见了,可唯独没有看见我的快乐和幸福。”
她瞪大眼睛,惊讶地看着我,半开玩笑地说:“你不是在自欺欺人吧?”
我告诉她,儿子刚上幼儿园,第一次吃到了鸡翅。才两岁半的他,将鸡翅藏在白衬衣的袖子里,晚上带回来要与我分吃。我至今记得,他津津有味地吸吮那半截鸡骨头的馋相。每每想起他衣袖上留下的那片鹅黄油渍,我心里就会有一片淡淡的温暖。朋友若有所思,脸上不再是戏谑的表情。
我告诉她,走在路上,小小男子汉的儿子,懂得让我走在他的右边。他说:“妈妈是近视眼,我是千里眼,我来保护你!”过马路的时候,他会冲着车流大喊:“你们通通地,快让开,我妈妈要过马路了!”仿佛我是至尊至贵的女王,所有人都得谦恭礼让。母亲,就是孩子心灵的国度里最值得敬爱的女王。朋友爽朗地笑起来,她说:“好羡慕你,女王陛下。”
我告诉她,去年五月的一个中午,儿子很晚还没回来。在外环路上,我找到了他。这一路,槐花开得纯白如雪,幽香扑鼻,儿子正专心致志地往树干上写字,一棵一棵地。他对我说:“今天是母亲节,我没能买到康乃馨,就来到了这里。”花开得那么好,却有人采摘,儿子就用水彩笔写下了这些稚拙的留言:“这是我送给妈妈的花,请让它好好地开,不要摘。”望着这一路盛开的槐花,我知道,这是最好的母亲节礼物。牵着孩子的手,我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听到这里,朋友的眼神变得柔和起来。
我告诉她,就在前天,我和儿子一起去医院验血。当医生宣布儿子和我是相同血型的时候,他一下子欢呼起来:“太好了,如果以后妈妈生病需要输血,就可以抽我的了!”旁边验血的人,还有医生,都感动地说:“有个这样的孩子,真好。”我平静地陈述完这些片段,朋友的眼睛却在刹那间湿润了。
我对朋友说:“你没有看到,我在辛苦的同时享受到多少甜蜜,你也无法感受,我生命中最深的温暖。但请你一定相信,遇见了孩子,就是遇见了世上最好的爱。”朋友郑重地点了点头,露出了赞同的微笑。
1.给这篇精美的散文拟一个完美的标题。
2.这篇文章是以朋友对于孩子的态度情感的前后变化为线索来写的,请你紧扣文中的相关句子或词语,感知出朋友的情感态度变化过程。填写关键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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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儿子为“我”所做的事情。(写出三件即可,3分)
4.文章第3小节通过朋友之口写“我”的辛苦和付出有什么作用?
5.看完文章,你觉得你给父母带来的是什么?写一段话给你的父母。

《背影》节选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示例](批注:此处是语言描写。表明在父亲的心目中,“我”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时刻需要嘱咐和照顾,读后能感受到一种含蓄而质朴的父爱。)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①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②“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段文字的主要内容。
2.文段中哪几个动词着力刻画了父亲的背影?哪一个动词最能体现作者对父亲的理解和爱?
3.文段最后一句“我的眼泪又来了”中的“又”字用得好,为什么?请从内容和结构两方面说明理由:
4.作批注的读书方法,能及时记录并表达我们读文章时的思考、感悟。它可以谈感悟理解,或生发联想,或赏析表达特色,或质疑问难;要求紧扣文章内容,表达通畅简洁。参照示例,任选文中两处画线句中的一句试作批注。
批注①句:
批注②句:

永不录用
朱晖
已是凌晨三点,当他从网吧出来时,满脑子仍然是充满游戏里的刀光剑影,他如网游中的大侠般麻利地翻过校园墙头,突然一个黑影横亘眼前,他意识到:这次真的要挂了。
班主任只冷冷地丢下一句话:回去收拾收拾,准备卷铺盖回家吧。
他慌了:“在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保证今后一定改。”班主任冷笑:“你还好意思求我,这已经是第11次了,上次我已经在全班同学面前宣布你只有最后一次机会。”
父亲来了,穿着布满灰尘的破棉袄,在充满现代气息的校园里显得分外扎眼。父亲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A 道:“农家孩子考上重点中学不容易,如果被开除了,他一辈子就完了。”
“给他机会够多了,而且我不希望班里有个害群之马。”班主任B拒绝。
父亲踉跄了一下,“扑通”跪倒在地,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他心如刀割,仿佛在滴血,终于爆发了,一把扶起父亲,,口气C地说:“爸,别求了,我们走。”
班主任D地说:“对,回你的乡下撒网吧,只要有我在,就永不录用你这个无可救药的人。”
回到家,他躺在床上睡了三天,感觉前途渺茫,世界一片黑暗。可怜的父亲,仍不愿放弃,又出去四处求人,希望能有个学校接受他。他心里更加难受, 一个被开除的 学生,哪个学校还愿意要呀。
但父亲却真的办到了。父亲兴高采烈地跑回家,告诉他,镇中学同意让你插班旁听了。他顿时泪眼滂沱,可以想象,这些天父亲低三下四四处求过多少人呀!他哽咽地说:“爸,您受苦了,都是儿子不孝”。父亲憨憨地笑:“只要你能改就好。”他下跪起誓:“一定痛改前非,考上大学”。
毕竟底子不错,加上刻苦攻读,他的成绩进步很快。转眼一年过去了,他已升至高三,书本和大学占据了他所有的心灵空间,偶尔想起曾经的网游岁月,恍若隔世。
一天晚上,父亲突然对他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以前的那个班主任调到省附中了。”他毫无兴趣:“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孩子,你不知道,你还保留了学籍,就是因为他你才回不去的。”停顿了片刻,父亲又说:“我今天又到学校去求校长,他答应让你回去读书。”
一切简直难以置信,当他重新跨入那个熟悉而陌生的校门时,他狠狠地对自己说:“我不仅要从这里爬起来,还要从这里起飞,证明给那个家伙看看我是否无可救药。”
转眼一年过去了,他实现了诺言,考上了省里的重点大学。上学前的那个晚上,父亲拿出了珍藏多年的老酒。
他恭敬地敬了父亲一杯,又敬了母亲一杯,然后父亲为他斟满第三杯,说:“孩子,这杯酒你该敬敬当年的那个班主任。”
他不可思议地望着父亲,父亲回忆起三件事。
那天父亲跟班主任办理相关手续。班主任悄悄告诉他:“老大哥,学校那晚查到您儿子又去上网,因屡教不改,要强行开除他。我做得绝情,一是迫于学校的制度,二是想让他的心灵有所触动,真正戒掉网瘾。更重要的是,我先以他主动休学的名义上报校方,可以为他保留学籍。”父亲似懂非懂,但隐隐约约感到,儿子还有希望。
几天后,父亲接到班主任的电话:“镇中学的校长是我的老同学,我和他说过了,让您的儿子暂时先到那儿插班。”父亲连连道谢,班主任又嘱咐:“暂时不要告诉他我做的事,这对激励他有好处。” 父亲不是很明白,但相信老师的话必然有道理。
后来班主任来到家里。“我就快调到省里了,走之前我会做通校方的工作,让您儿子高三一开学就回来。”父亲感激涕零,班主任又掏出五百块钱,说:“知道你们家困难,这点钱给他买点学习资料。另外,还是让他继续恨我吧,因为现在他那口气还没下去呢,就让他一鼓作气考上大学吧。”
听到这里,他的眼泪如洪水般倾泻而下。
火车到达省城的时候,接站的同学问他是否是某某大学的。他说是的,但是我要先去趟附中。
通读全文,将故事的主要情节填写完整。
①沉迷网络,遣返回家②③④⑤省城上学,先访恩师。
选择恰当的词语填入文中的ABCD处。
词语:轻蔑、凛然、断然、蔑视、哀求、恳求
A   B   CD
联系上下文,揣摩下面句子中人物的心里活动。
①他顿时泪眼滂沱,可以想象,这些天父亲低三下四四处求过多少人呀!
②听到这里,他的眼泪如洪水般倾泻而下。
文章结尾写到:“他说是的,但是我要先去趟附中。”请写出这样结尾的好处。
这篇文章后半部分记叙的顺序是什么?有什么好处?
文章结果虽出人意料,但文中却多次埋下伏笔。在文中找出运用伏笔手法的句子,写下来。
文中的班主任是怎样的一位老师?请结合文章内容举例分析。

阅读《读书是风雅乐事》,回答问题。
读书是风雅乐事
鲁先圣
我十分钦佩杨绛先生关于读书的观点: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先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登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 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请高明,和他对质。
把读书看成拜师访友,是那种没有任何功利的读书,优雅而闲适。如果我们真的能够像杨绛那样去看待读书,把读书当做是去拜访高人名流,那读书纯粹是一件风雅乐事了。
苏格拉底对于读书另有高论。他声称,一册好书,能够引诱他走遍全世界。他是为求知而读书的,读一本书就了解了世界的一个方面。可以想象,苏格拉底不是像杨绛那样优雅地读书的,可以想象他的挑剔,他的如饥似渴,他的求知的贪婪,还有他目光的锐利。而金圣叹那句“雪夜闭户读禁书”的情景就更大相径庭了。他是一个探险家,一个猎奇者,那种神秘的氛围和意味,那种不为外人道的秘密,或许只有这位伟大的批注家才能享受的了。
但是我们的传统文化里,读书却没有这份 风 雅的。读书是为了寻找黄金屋、千钟粟和颜如玉的,因而就要头悬梁、锥刺股。这里,读书是为了入仕博名的,读书的快乐当然就荡然无存了,反而让人生出几分胆怯和畏惧。今天我们中的许多人,读书更是全然没有风雅境界和心境了,多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读书不过是一种装潢而已。家里大大的房子,宽阔的书架,上面像垒积木一样垒满了精装的经典书籍,但不是为了读,而是为了显示学问的。其实,这实在是对书的亵渎。书是用来读的,现在做了装潢用品,岂不是书籍的悲哀?
林语堂认为读书的主旨在于摆脱俗气。黄山谷说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说的有些过头了。纯朴的乡村农夫目不识丁,并未见其面目可憎,但是说读书摆脱俗气,使人优雅,倒是确切的。
读书的目的有很多,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读书会使人生充实,读书会让我们了解我们不知道的过去的世界,也能够让我们了解无法到达的遥远的地方。譬如我们都知道历史中很多的故事,熟悉几千年前的著名人物,我们还知道冰封的南极,知道非洲的撒哈拉大沙漠,知道西伯利亚的原始森林,这些毫无疑问都因为我们读书的缘故。因此说,读书会丰富我们的学识,读书会使我 们的认识深刻,读书还会使我们的视野开阔。
读书是有功用的,这毫无疑问。当然如果能够达到像杨绛先生那样犹如串门访友的达观,则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了。(选自《人民日报》2009年11月22日)
作者在文章中表明了怎样的观点?
文中画线的语句运用了何种修辞手法?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一、二段文字有什么作用?
标题“读书是风雅乐事”中的“风雅乐事”具体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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