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绝 盗
冯骥才
老城区和租界之间那块地,是天津卫最野的地界,人头极杂,邪事横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这里一处临街小屋,来了一对青年男女租房结婚。新床新柜,红壶绿盆,漂漂亮亮装满一屋。大门外两边墙垛子上还贴了一双红喜字。结婚的第二天一早,小两口就出门上班。邻居也不知他们姓甚名谁。
事过三天,小两口出门不久,忽然打东边飞也似的来了一辆拉货的平板三轮。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一望便知是个长年蹬车的车夫。车板上蹲着两个小子,全是十七八岁,手拿木棍、板斧和麻绳。这爷仨面色都凶,看似来捉冤家。
老头子把车直蹬到那新婚小两口的门前,猛一刹车,车上两小子蹦下来,奔到门前一看,扭头对那老头子说:“爹,人不在家,门还锁着呢!”门板上确是挂着一把大洋锁。
老头子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瞪得全是眼白,脑袋脖子上的青筋直蹦,跳下车大骂起来:“这不孝的禽兽,不管爹娘,跑到这儿造他妈宫殿来了。小二、小三,给我把门砸开!”
应声,那两个小子抡起板斧,把门锁砸散。门儿大开,一屋子新房的物品全亮在眼前。老头子一看更怒,手指空屋子,又跳又叫,声大吓人:“好啊,没心没肺的东西!从小疼你抱你喂你宠你,把你这白眼狼养活成人。如今你娘一身病,请大夫吃药没钱,你一个子儿不给,弄个小妖精藏到这儿享福来。你娘快死啦!你享福?我就叫你享福享福享福!小二、小三!站着干嘛!把屋里东西全给我弄回家去!要敢偏向你们大哥,我就砸折你俩的腿!”
那两个小子七手八脚,把屋里的箱子包袱、被褥衣服抱出来,往车上堆。
邻居们跑出来围观,听这老头子一通骂,才知道那新婚小两口的来历。这种连快死的老娘都不管的白眼狼,自然没人出来管。再说那老头子怒火正旺,人像过年放的火炮,一个劲儿往上蹿,谁拦他,他准和谁玩命!
东西搬得差不多了,那两个小子说:“爹,大家伙抬不动,怎么办?”
老头子一声惊雷落地说:“砸!”跟手一通乱响,最后玻璃杯子打屋里也扔了出来,这才罢手。老头子依旧怒气难消,吼一句:“明儿见面再说!”便扬长而去。
门儿大敞开没人管,晾了一整天。邻居们远远站着,没人上前,可谁也没离开。等着那小两口回来有戏看。
下晌,新婚的小两口打西边有说有笑地回来。到家门口一看,懵了。过去问邻居,一直站在那里的邻居反而纷纷散开。有位大爷出来说话,显然他对这不尽孝心的年轻人不满,朝新郎说道:“早上,你爹和你兄弟们来了,是他们干的。你回你爹妈那儿去看看吧!”
新郎一听,更懵。忽然禁不住大声叫道:“我哪还有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
“嘛!”大爷一惊。可早上的事真真切切,一时脑筋没转过来,还是说:“那明明是你爹呀!”
小两口赶紧去局子报案。但案子往下足足查了十年,也没找到他们那个“爹”。
天津卫的盗案千奇百怪,这一桩却数第一。偷盗的居然做了人家的“爹”;被盗的损失财物不说,反当了“儿子”,而且还叫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若是忍不住跟人说了,招不来同情,反叫人取笑,更倒霉。多损,多辣,多绝——多邪!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2年第5期)本文以“绝盗”为题目,根据全文简要分析“绝”在何处。
小说多处运用细节描写刻画人物形象,请任选一处加以赏析。
这篇小说多处设置伏笔,请列举其中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有人说文章最后一段可以删掉,你觉得呢?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阿宠的春天
陈力娇
阿宠出生不到半年,就被送到煤井下,从此过上了暗淡无光的日子。
阿别很心疼阿宠,每天喂它草料时,都忘不了给它多兑些苞谷。阿别说,阿宠呀,虽说你叫阿宠,可是没人真正宠你呀,你知道你到井下意味着啥吗?就是你到死都得呆在这八百米深处呀。
阿宠像能听懂阿别的话,它抬头看了看阿别,不吃了,把头别到了食槽的这一方,眼里含着泪。那根拴在它脖颈的绳子,被它拉得直直的,像个棍儿,支在它和食槽之间,再也弹不回来了。
阿别就明白,阿宠是上火了。
上火的阿宠,任阿别再喂它什么都不会去吃了。
阿别知道了阿宠的脾气,从此不和阿宠说这样败兴的话了,他换了一种语气,像哄孩子一样对阿宠说,阿宠呀,你多幸福呀,有我陪着你,哪里找这样的好事呀,我要能再活十年,到时我们一起走呵,走呵,就不再回来了。
阿宠听了这话,果真不再耍脾气了,把它毛茸茸的头贴在阿别怀里,不住地拱动,还伸出舌头,去舔阿别苍老的胸脯。阿宠是一匹雪青马,白色重,青色少,像柔软的青白绸缎,均匀地披在它的身上。由于这一身好辨认的皮毛,它的命运注定在井下一生劳作。
但是,阿宠却瞎了。
终日不见阳光,阿宠的眼睛就什么也看不到了。阿别劝阿宠道,你别当回事呵,有眼没眼对你一样,你只负责拉车,我为你看路,我不会把你往坏道上领呀。阿宠唯有这一次没听阿别的,它躁动起来,嘶鸣起来。阿别的话音刚落,阿宠一个跳跃挣脱了缰绳,沿着它熟悉的巷道,一路狂奔。
阿宠毛了!阿宠不听话了!阿宠为自己的眼瞎痛苦了!矿工们放下手里的活儿,嘻嘻哈哈去追,他们追了一个巷道又一个巷道,阿宠却仿佛和他们赛跑一样,在晕黄的灯光下灵便地时隐时现。其实阿宠的眼睛早在两个月前就模模糊糊了。
后面的人继续追着,呼啦啦几十号矿工,都是身强体壮,有井下工作经验的,可是任谁也追不上阿宠,到底是五分钟后,阿宠自己停了下来。阿宠刚停下,矿工们就傻了眼了,在他们刚才干活儿的地方,传来轰隆一声闷响,像海浪拍打礁石,直滚到他们脚下。
塌方了!!!
矿工们怔住了,愣愣地盯着战栗不已的阿宠,心哆嗦了。忽然有人大喊,阿宠呀,你如亲爹娘呵,家里还有老小呢,不然这会儿我们就成煤下鬼了!这话是阿别喊出的,阿别老泪纵横,他的话,让巷道里顿时叹息四起。
连阿宠在内,五十条生命保住了;但是连阿宠在内,五十条生命也濒临死亡。没有粮食了,没有水了,阿宠也没草料了,更没有苞谷了。可是细心的阿别发现,巷道里有空气,因为他们并没感到窒息,却不知风从哪里来。
阿别吩咐矿工们找风源,有了风源就可能找到出口。
五个人开始行动了,阿别没让所有人一起行动,他想让大家保存体力,他们在井下还不知要呆多少天呢。有人往外打手机,但是信号不好。阿别就让所有人都把手机关了,节省电源,只留一部精良的随时与外面联络。子夜十分,一个叫阿炯的矿工终于和救援队伍联系上了。外面说,他们正在积极想办法,确定方位,让他们坚持住。这话就是说,活命还很渺茫。
大家在巷道里坐了下来,阿宠也趴下了,阿别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它。大家心里七上八下。找风源的人一出去就迷路了,到了晚上才摸回来。他们告诉阿别,这是一个老巷道,一时摸不清它通向哪里,如果当时阿宠把他们引向别处,一定会比这好找到出口。
阿别一听不高兴了,把头扭过去,不理说话的人,却把阿宠搂得更紧了。
夜晚来临,人们相继睡去,可是睡下不久,就都激灵醒来,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了。一晃,两天过去,救援没有进展,希望像撕破的纸屑,一点点飘落。许多人饿晕了,支撑不住了,已经有人把目光一次次集聚在阿宠身上。阿别明白大家怎样想的,但是那是他拼老命也不会让他们做的。
人们理解阿别的心思,没人率先行动,这让阿别很是慰藉。可是到了第五天,人们实在熬不下去了,眼冒金花,奄奄一息。阿别与阿宠商量,他说,阿宠呀,眼睁睁看着这么多人死去吗?阿宠没有回答,它也饿得虚脱了几次,没有力气回应主人的话了。
翌日清晨,饥饿如恶魔又一次降临。矿工们只剩下活命的欲望了。有一个人忍无可忍,手握尖刀爬到阿宠身旁,他面目狰狞,满眼贪光,可是他很快发现,不用他再费劲了,阿宠已为他准备好了丰盛的早餐。
在一个煤坑边,阿宠的一条腿搭在坑沿上,嘴巴上有粘粘的未干的血痕,显然是阿宠自己咬断了大动脉,血像个小喷泉,汩汩地流淌,热气正温温地袅袅地向上盘旋。
那边,阿别的泪,把耳朵都灌满了。
(选自《天池》2010年第7期)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在阿宠看不见以后,阿别安慰它说要为它看路,而阿宠依然躁动和嘶鸣,说明阿宠已深深陷入失明的恐惧里,不能自拔。 |
B.阿别告诉阿宠说它到死都要生活在这暗无天日的井下,阿宠就不吃食了,看得出来它是一匹有灵性的马,对未来很失望,希望尽早结束自己的生命。 |
C.阿宠对巷道非常熟悉,当它挣脱了缰绳奔跑的时候,几十个身强体壮、经验丰富的矿工也抓不住它。 |
D.“连阿宠在内,五十条生命保住了;但是连阿宠在内,五十条生命也濒临死亡”,既是对此前事件结果的交代,又为后面情节作了铺垫。 |
E.作者用口语化的语言,生动地描绘了一匹雪青马的悲惨遭遇,真实地表现了动物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所处的弱势地位,批判了人类践踏生命的行为。小说中的阿别具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文中画线句子运用了哪些手法?各有什么作用?
你认为小说中的阿宠有春天吗?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生活,谈谈你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①一场名为“ALS冰桶挑战赛”的活动正在互联网线上线下如火如荼地进行。活动规则极为简单,挑战者要么在24小时内向美国ALS(肌肉萎缩性侧面硬化病)公益协会捐出100美元,要么往自己头上浇一桶冰水,并录下视频上传至网络,同时向自己的3个朋友发起挑战。
②关于“冰桶挑战”的起源,一个广为认可的说法是,美国一位身患ALS的波士顿大学棒球手弗雷特及其朋友们发起了这项活动。活动的目的在于筹款,并让世人对这种被称为“渐冻人”的罕见疾病有更多的了解。据悉,目前针对ALS没有比较好的治疗方法,患者存活期一般是2至5年。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就是ALS病的患者。
③借助于社交网络的力量,“冰桶挑战”迅速传播。美国《大西洋月刊》15日称,Facebook上参与这个话题的网友已达1500万人。参与者包括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特斯拉创始人马斯克、“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金刚狼”休·杰克曼、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等。名人效应带来连锁反应。短短两周内,ALS协会已经收到近400万美元的捐款,是2013年同期的4倍。不过“认怂”的名人也有。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被点名后,并没有选择湿身,而是选择用捐款来支持该活动。这几天,这桶冰水已浇至中国。在新浪微博上,“冰桶挑战”是排名第一的热门话题,短短几天,阅读量已达数亿。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优酷土豆CEO古永锵、奇虎董事长周鸿祎、百度董事长李彦宏等都完成了各自挑战。可以想象的是,国内掀起的“冰桶”热,动静也不会小。
④然而,在“冰桶”热背后,却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舆论。一部分网友不屑于一些名人在传播公益的同时夹带“私货”,批评该活动是炒作多于公益;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不管形式如何,只要达到目的就好。笔者以为,单从宣传角度来看,该活动确实达到了目的,让更多人了解这一病症,唤起世人的同情心。从这点上说,该活动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自我营销。“冰桶挑战赛”有别于传统的公益项目,它借助于社交网络和短视频的快速传播能力,给公益植入了互联网基因,使得未来其他公益活动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但另一方面,尽管活动参与者的初衷或许不错,不过指名道姓击鼓传花式的传播方式,虽说造成了很大影响,实际上却是一场“刻奇主义”的胜利。
⑤“刻奇(Kitsch)”一词来源于德语,原意为“媚俗”或者“自媚”。因昆德拉的作品而广为人知。后来,“刻奇”被用于形容一种网络现象,可以理解为“虚假的崇高”“灵魂的虚肿症”。“刻奇”的一种结果就是,当某个东西被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便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谁要是不加入这场情感洪流,就会被定义为居心不良。我们在网上常见的诸如“不转不是中国人”“你必须懂的10条做人道理”等这些提法,都是“刻奇”的表现。
(摘编自2014年8月21日《中国青年报》)下列关于“冰桶挑战”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冰桶挑战”规则非常简单,挑战者要么往自己头上浇一桶冰水,并录下视频上传至网络,要么在24小时内向美国ALS公益协会捐出100美元。 |
B.美国一位身患ALS的波士顿大学棒球手弗雷特发起了“冰桶挑战”活动,“冰桶挑战”活动的目的在于筹款。 |
C.“渐冻人”病目前还没有比较好的治疗方法,患者存活期只有2至5年,让世人对这种罕见疾病有更多的了解,也是“冰桶挑战”活动的目的之一。 |
D.借助于社交网络的力量,“冰桶挑战”迅速传播;名人效应又带来连锁反应,扎克伯格、比尔·盖茨等名人的参与为ALS协会带来了更多的捐款。 |
下列对原文思路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②段介绍“冰桶挑战”活动的规则及起源,指出了“冰桶挑战”活动所承载的公益性。 |
B.③段指出“社交网络”有力推动了“冰桶挑战”的迅速传播,表明由于名人效应引起的连锁反应,媒体给予关注,多方助推使得“冰桶挑战”成为热门话题。 |
C.④段提出舆论对于“冰桶挑战”有不同看法,作者认为,单从宣传角度来看,该活动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自我营销,但其传播方式却是一场“刻奇主义”的胜利。 |
D.⑤段紧承④段,提出“刻奇主义”一词的来源及含义,并借此指出“冰桶挑战”是一场网络媚俗,表明作者对这场活动所持的态度是否定的。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冰桶挑战”搭载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社交网络,快速在社交网络中传播,尤其是借名人效应,使得它在短时间内成为热门话题。 |
B.从“冰桶挑战”活动的目的看,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举措实则是一种最符合“冰桶挑战”活动本意的做法,值得我们称赞。 |
C.从“冰桶挑战”活动的规则看,它实则是以一种崇高绑架别人意志的“刻奇主义”,尤其是名人,一旦被点名,便身不由己。 |
D.当某个东西被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便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这类网络现象中的“刻奇”表现是虚假的崇高和灵魂的虚肿。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三国史话》楔子
吕思勉
①“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身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说蔡中郎。”这是宋朝陆放翁先生的诗,所说的便是现在的说书。将说书的人所用的底本,加以润饰以供众览,就成为现在的平话了。平话俗称小说,亦谓之闲书。虽然是用以消闲的,然而人们的知识得自此中的,实在不少。
②现在中国的书籍,行销最广的,是《三国演义》。据书业中人说,它的销数,年年是各种书籍中的第一。这部书有些地方,渲染得很有文学意味,如赤壁之战前后便是;有些地方,却全是质实的记事,简直和正书差不多。这就显见得其前身系说书的底本。说得多的地方,穿插改造得多了;说得少的地方,却依然如故。
③我在学校中教授历史多年,当学校招考新生以及近年来会考时看过的历史试卷不少,有些成绩低劣的,真“不知汉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然而问及三国史事,却很少荒谬绝伦的。这无疑是受《三国演义》的影响。他们未必个个人自己读,然而这种知识,在社会上普遍了,人们得着的机会就多,远较学校的教授和窗下的阅读为有力。这可见通俗教育和社会关系的密切。
④老先生们估量人们知识的深浅,往往以知道的、记得的事情多少为标准。讲历史,自然尤其是如此。但无意义的事实,知道了,记得了,有什么用处呢?尤其是观点误谬的,知道了,记得了,不徒无益,而又有害。而且平心论之,也不能算知道史事。因为历史上的事实,所传的,总不过一个外形,有时连外形都靠不住,全靠我们根据事理去推测它、考证它、解释它。观点一误,就如戴黄眼镜的,看一切物皆黄,戴绿眼镜的,看一切物皆绿了。我们在社会上,遇见一个人、一件事,明明是好的,却误把恶意猜测他,就会觉得处处可疑;明明是坏的,却误当他好的,也会觉得他诚实可靠。历史上的事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⑤从前论史的人,多说史事是前车之鉴。这话很易为人们所赞许,其实似是而非的。史事哪有真相同的?我们所谓相同,都不过察之不精,误以不同为同罢了。
⑥真正硬摹仿古人的自然不多,就是事实也不容你如此。然而人的知识,总是他所知道的、记得的事情铸造成功的。知道的、记得的事情一误谬,其知识自然随之而误谬了。所以我们现在研究历史,倒还不重在知道的、记得的事情的多少,而尤重在矫正从前观点的误谬。矫正从前观点的误谬,自然是就人所熟悉的事情,加以讲论,要容易明白些,有兴味些。
⑦三国时代,既然是人们所最熟悉的,就此加以讲论,自然最为相宜。所以我想就这一段史事,略加说述,或者纠正从前的误谬,或者陈述一些前人所忽略的事情。我只是一点抛砖引玉的意思,希望以后人们能注意到这一方面的渐多。简析前三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简述第④段的思路。
就本文来看,写作《三国史话》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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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还要这样虚度
马温
①我对我说:“明天我还要这样虚度。”
②这是在给我自己鼓劲,我在犒赏自己,或也许只是想放自己一马,让我仍可从容不迫地虚度,和从前一样。
③从前我虚度过什么呢?我在作文簿上写出幼稚但充满真诚的排比句,在长满杂草的中学操场上,一脚将足球踢过中线。我虚度了露天电影,虚度过广场集会,虚度了古籍书店里的打折旧书,虚度过历史行将变轨的重要时点,虚度了赤脚挑河泥肩膀疼痛的那个上午,虚度过江边码头游泳的晃晃荡荡的傍晚,虚度了黄山日出,也虚度过泰山经石峪那些隶体的大字,虚度了小说手抄本中的女孩和她朗诵的诗句,虚度过私人聚会桌上只有油炸花生米,被我虚度的还有“1812:枪骑兵之歌”、“马贩子科尔哈斯”,一些肥皂剧我也没放过。
④虚度让我活着并活得开心。我的少年、青年、中年和我当前深陷其中的老年,每个阶段我都留下笑眯眯的照片。这些照片证明我一直快乐,还证明虚度并非步入人生歧途需要挽救和痛改。不要说什么情何以堪,不就是过日子,过得松弛点么?巴西世界杯,那些将点球踢飞的名将,俱是因为想让他的临门一脚力挽狂澜、石破天惊、永垂青史,于是,在那一秒,足球的轨迹被这沉重的意义篡改了。
⑤我的个人经验是,当我想要赋予日子意义时,这个日子要么虚假失真,要么夸张矫情,受折磨的是我,活得好累啊,艰难度日啊!
⑥意义不是我的人生唯一可穿的衣服,我还可以穿树叶,穿动物的毛皮,穿废旧报纸,甚至,什么也不穿,天天日光浴。
⑦昨天我没有看一页书,却写了比一千字还多的文字。这件事短暂地阻击了我的蹉跎习惯,并让我的昨天呈现出某种意义。可是,不阅读却写出那么多废话,这是意义呢还是算无聊?——除此之外,关于昨天我想不起更多细节了。日子一经虚度就变得模糊不清。虚度经不起回忆,虚度的日子在回忆中丧失清晰度和完整性。虚度的反面,有一种人生,可以无限次地被回忆,他的每一天都有清晰描绘,每件事都有来龙去脉,像实验室里的小白鼠,每天被观察,时刻被记录。
⑧如果我不希望我的人生被如此观察和记录,那么,我必须让自己成为一只野外的小老鼠。我不隶属于某个医学实验室,我有自己的洞穴,我在狗尾巴草和薄霜中自由呼吸,无论我是雄性还是雌性,我都操着乡音向异性表达柔情蜜意。我有充足的权利虚度属于我的生命,我既然不喜欢意义,那就恳请意义不要来碰我,我既然喜欢日复一日看不出意义的日子,那就由着我,由着我这样活着吧。
⑨我虚度过太多太多,简直,我就是虚度了人生,虚度了这个世界。我不会直接说我的人生毫无意义,我只是说我在虚度。我不否认,许多秘密在虚度中钻出地表,许多情感在虚度中长出触须,许多语言在虚度中赢得好感,许多行为在虚度中放肆演出,而许多意义也在虚度中次第浮现——很悲剧,我还是没能躲开“意义”对我的侵袭和拥抱。意义有很强的黏性,哪儿有人生,意义就来攀爬,像爬山虎对一面山崖的覆盖和侵占。
⑩荷由几个部分组成:露出水面的是荷叶,荷叶之上有荷花,荷花谢了就结出莲蓬,还有埋在淤泥中的藕。藕深藏不露,而荷叶招摇,荷花粉艳,莲蓬又是羞羞答答,它们都可拿来寓意某种生活态度与立场。藕虽然有哲学家的深奥,同时也有大小姐的古怪脾气,采藕人穿着防水服,一番踩找和拉扯,才将它拔起来见了天日,可是藕却不给人好脸色,肮脏脏的泥巴糊了一身,不论它是否代表意义,不论这种意义是否深刻,我都不选它。我的倾向是选择荷叶。风来了,荷叶为什么就不能迎风招展?谁规定了它的下场非得是宁折不弯?风让它欢欣,雨也让它喜悦,荷盘中的一汪水,被荷叶摇啊摇地摇成一把亮晶晶的玉珠,这样幼稚的游戏,荷叶总是做不厌。你也可以说它是无聊,你也可以说这很有趣。
(选自《散文》2014年第10期,有删改)通读全文,概括作者笔下“虚度”的特征。
第④段中的画线句,在内容和结构上各有什么样的作用?
请简要分析第⑥段的表达特色。
请探究结尾处“你也可以说它是无聊,你也可以说这很有趣”两句话的意蕴。
材料概括分析题(15 分)
传统社会最讲究“圈子”。费孝通早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就提出中国的乡村“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亲的交往,全凭相熟度、关系度,好比投石入水的涟漪效应,一圈圈扩展开,愈远愈疏,愈近愈密。
现代社会则是一个“陌生人社会”,“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于是应了美国学者弗里德曼的描述: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也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保持日常互动,确定彼此边界,必须依赖一系列契约规则,旗帜是教化的道德,底线是强制的法律。
诚然,看病找相熟的医生,求教知识难点找老同学……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则可。泛化开来,奉行“熟人是一宝,关系最重要”的庸俗哲学,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则不可。尤可畏者,是好些官员也盘桓在圈圈内,热衷私相授受。
现代社会的管理亟待新型组织纽带,去“圈子”化,树契约化。斯隆领导下的早期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曾久盛不衰,要诀之一即平衡与部下的关系。后人忆述:“要想和他成为真正意义的朋友,那前提就是你先离开通用。”同事中难免有兴趣契合者,但他严格自律,跟所有部属等距离交往,其理由是:“假如我和某些同事有极深的交情,自然会有好恶之分,就会影响我决策的客观性。”
硬件变,软件也须变。在日益成长的契约社会、法治社会里,作为乡土社会、血缘社会遗迹的“圈子情结”还有什么立足之地?依据文本,如何理解“涟漪效应”?
文中用“斯隆”的例子有什么作用?
本文作者为什么主张去圈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