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列文字,回答文后问题。
征服
三年前一个有红嘴鸥的季节,我坐在昆明市城西翠湖边一间不起眼的茶室里,听“酒友”大张——一位业余登山爱好者,讲述一段攀登哈巴雪山的故事。茶室里很静,只有我们两个人,灯光凝固成昏黄状态,冬雨被凄厉的夜风驱赶着一阵阵扑向木格窗子,发出“刷刷”的响声……
大张大大地灌了一口冰冷的啤酒,接着说:“到了5100米的时候,只剩下队长、向导和我三个人了,其余的人由于中途突然下雨,气候恶劣,都已撤回4800米的大本营。向导是当地人,一位沉默寡言的小伙子,他曾劝我们全体撤回,说这种天气根本不能登顶,但队长不愿放弃,他为这次登山已精心准备了半年。我也想试试,我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向导在前,队长居中,我在最后,相距5-10米的距离。
“半个小时后,我们到达一个岔口处。这时细雨已经变成了风雪,狂风卷着雪花漫天飞舞。我们蜷缩在一道雪坡下面,三个人紧紧地靠在一起,我头痛欲裂,胸腔里仿佛塞了一团棉花,呼吸极其困难。我看了表是上午11时,四周却是一片迷蒙,能见度不足10米,耳边只有风声在呜呜地吼叫,像是在倾诉着什么,又像是在抗议着什么。我知道5396米的峰项离我们不远,但我们却看不到它,它就躲在风雪的背后,云层下面,但它肯定看得见我们……想到这里,心中一阵难以名状的恐惧感油然而生。
“我看了看队长,风雪帽和墨镜遮住了他的脸颊,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他直视远方,显得很镇静,也很坚定。我用肘碰了碰他,大声问他,‘怎么办?’他仿佛没听见,依然直视着那个迷茫的世界。我又碰了他一下,说:‘撤吧。’他说:‘等等吧,也许还有希望。再说现在怎么撤?’
“这话没错,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撤退的可能,我们只能在这里固守。但我们也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仍怀着一丝侥幸心理,盼望着天气能够好转。雪山上的气候就是这样,就像这场风雪会突然降临,阳光自然也会突然间就照耀大地。
“但直到下午2时,风雪仍没有停止的迹象。常识告诉我们,无论如何今天没有登顶的希望了,因为时间不够了,我们必须选择撤退,这还要天公作美,雪山上是无法过夜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已经到了威胁生命的程度。队长的情绪也渐渐变得焦躁起来。但是他依然死死地盯着峰顶的方向。
“一直默不作声的向导在整理装备,我明白他是在为下山做准备,我们必须在天黑前返回大本营。
“风雪渐渐小了下来,我和向导开始撤退,但队长却坐在那里不动。我喊:‘走吧,时间来不及了。’但他宛若没有听见,没有理我。我几步奔到他面前,揪住他喊道:‘你不要命了?’他也激动起来,一把将我摔倒在雪地里,嘶哑着嗓子说:‘我不走,我必须上去。’他指着云层里的峰项。‘我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征服。而它也已经跟我玩了一天了,此刻它肯定正躲在那里笑话我呢,我不能就这么输给它。’‘你这是在玩命。’我喘着粗气说。他却说:‘不,这是较量。我要跟它比比,谁是这里的主人,我一定要征服它。’
“这时,一直看着我们争吵的向导突然说话了,黝黑的脸上布满了庄重,他问:‘征服?征服哈巴雪山吗?它是我们心中的神山,你要征服它,是不是也想征服我们这些世世代代崇拜它的人?别说你现在还没有登上去,就是你此刻真的站在峰顶,就征服它了吗?相反,你只会感到自己的渺小,只会因为它那广博的胸怀而羞愧。他多少年前就在这里,默默地孕育了这片土地,而你却居然要跟它争谁是这里的主人?’
“我和队长一下子惊呆了。我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位朴实而木讷的小伙子会说出这样的话。
“向导这时幽幽地说道:‘朋友,跪下吧,乞求它的宽恕,祈求它保佑我们平安下山。’说罢,双膝跪倒,朝着峰顶双臂展开,身子深深地伏了下去,我们俩不由自主地也跟着他跪了下去。
“这时,奇迹出现了。峰顶顿时风起云涌,一缕阳光从乌云间剑一般的刺了下来,紧紧地钉住我们。不一会儿,云层散去,一座晶莹剔透的雪峰就这样呈现在了我们面前,它纯洁、孤傲、挺拔……像一位宽容的母亲,慈祥地看着我们。
“当然,这也许只是大自然的一种巧合。但是这时,我分明看见,向导早已泣不成声,只是仍然虔诚地不断磕头;队长的脸庞被风雪帽子遮住了,但墨镜下滚出两行热泪……”
故事讲到这里,大张喉头一阵哽咽,紧紧地闭上眼睛。半晌,他才又喝了那冰冷的啤酒,说:“回到昆明以后,我暗自发誓,以后登山,决不再登雪山。对于哈巴雪山,我更将毕生地敬重它,因为它教给我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善待自然,就是善待人类自己。也许我还会去,但不是登山,而是朝拜。”
本文讲述了一个什么故事?说明了一个怎样的道理?
队长不愿意放弃攀顶的理由是什么?
向导的这番话表达了他对雪山的什么感情?从哪些词句可以看出来?
本文有一处云开日出的描写,作一下赏析。
有人说“没有比人更高的山”,也有人说“到了山顶,我发现了自己的渺小”,你登上山顶的感觉又如何呢?
如果需要给本文换一个题目的话,换成什么好呢?为什么?
人与自然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你认为他们之间应是什么关系?请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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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新闻和文章,完成后面问题。(12分)
“从我这里是可以看到整个铜川市耀州区的全景,那么今天可以看到,天空是灰白色的一片,而远处的楼房和山体是已经模糊不见了,据肉眼观察,这个能见度大概是在1公里左右。”据铜川市环保局发布数据,2014年1月31号铜川的空气质量状况属轻微污染,PM10监测值为112毫克/立方米,PM2.5监测值为210微克/立方米,属五级重度污染。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隐形“杀手”PM2.5无处不在
①灰蒙蒙的天气让越来越多的中国公众注意到PM2.5——一个由英文和数字组成的专业术语。所谓PM2.5,是指空气中悬浮的颗粒物,其直径小于2.5微米。因为这些颗粒物太轻,很难自然沉降落到地面上,而是长期漂浮在空中,不仅小到看不见,更小到可以直接进入肺泡甚至融入血液,和人体内的细胞“搏斗”并伤害这些细胞。从某种程度上说,叫它“凶手”并不为过。
②一般而言,直径超过10微米的颗粒物,会被挡在鼻子的外面;直径在2.5微米至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可以进入呼吸道,但随着吐痰、打喷嚏被部分排出体外;而直径在2.5微米以内的细颗粒物,却会顺利通过下呼吸道,小于2.5微米的颗粒可进入肺泡之中,并可通过气血交换进入到人体血管。其吸附的重金属氧化物或多环芳香烃等致癌物物质危害更大。
③如果放大了看这些小颗粒.他们并不一定是圆形或者方型,而呈不规则状。这些颗粒物中少部分是自然形成的扬尘,绝大部分是人类行为造成的二次污染,如二氧化硫、氢氧化物、硫酸铵、硝酸铵等粒子。这些因为工业等人类活动产生的、燃烧不完全而排出的小粒子,本身由一定的二氧化硅和碳组成,有时燃煤电厂在高温中生成的致癌物,在冷却时被这些细小的颗粒物吸附着进入人体。也就是说,在它们“出生”的瞬间,可能是清白无害的,唯一的特点在于太小、太多。然而,相同质量浓度下,颗粒物越细,数目更多。比起PM10,PM2.5的表面积要大好几倍,吸附空气中的毒性物质就会更多。
④这么小的颗粒很难自然沉降,会在空气中停留一个星期甚至几个月,本身对呼吸系统就有影响,造成咳嗽、不适。而小颗粒物上吸附的致癌物,更导致癌症高发;当PM2.5吸附了致癌物,就有致癌效应:吸附了致畸物,就有效畸效应。它通过下呼吸道,进入肺的深处,而它携带的有害气体、重金属就溶解在血液里。
⑤目前学界对PM2.5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种是通过研究其吸附的成分对人体细胞的影响入手,一种是不计成分,单纯对一定浓度的、可能混有多种成分的PM2.5入手。经科学家研究,现在已经肯定的是,浓度越高,对人体的危害越大,但由于这涉及长期的、大规模人群实验,具体的量值和对人体具体的伤害,还没有准确数据。
由于PM2.5更容易在老人和孩子身上“发威”,研究者们很关注“凶手”接近他们的可能,污染的空气对幼儿的发育、智力、健康都会有不良影响。可怕的是,这些影响一般不会在几个月甚至几年内被明显察觉到,也许有些长期受到空气污染的人一辈子都不会觉察其影响……最为可怕的是,空气污染,受害者比其他污染都来得多,而且它无孔不入,难以防卫,目前流行的PM2.5检测仪从技术条件上来说并不完善。普通老百姓对空气污染没有足够的意识,一般情况下也不会主动诉求。
⑦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自我保护。穿行或工作于车流量大的街道、工业区时,可载合适的口罩进行防护。吃“猪红”等进行食疗也是不错的选择。猪红中的血浆蛋白被人体内的胃酸分解后,会产生一种解毒,清脑的分解物,能够与侵入人体内的粉尘、有害金属微粒发生化合反应,易于毒素排出体外。空气净化器能够过滤掉大部分颗粒物,一些技术先进的空气净化器甚至能吸附消除0.01微米的颗粒物。在灰霾多发季节,喜欢运动的人应该尽量避免户外运动,因为雾气里面含有各种酸、碱、盐、胺、酚、尘埃、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越是运动,吸入肺部的毒物越多,无形中成了毒雾的吸尘器,雾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的肌肤。
本文以“隐形‘杀手’PM2.5无处不在”为题,有什么作用?
第②段运用多种说明方法,请任意列举一种并分析其表达效果。
以文中划线句子为例,简析本文语言的特点。
以下说这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PM2.5是指人类二次污染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铵、硝酸铵等粒子,它们呈不规则状。
B.PM2.5本身是清白无害的,当它吸附了毒性物质被人们吸入体内,才会对人们造成伤害。
C.PM2.5成为“杀手”是因为它太轻、大小,能直接进入肺泡甚至融入血液伤害人体细胞,其吸附的毒性物质危害很大,而且不易被察觉。
D.科学家们已研究确定,PM2.5浓度越高,对人体的危害越大,具体的量值和对人体具体的伤害,也已有了准确数据。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问题。(18分)
秋枣儿红
①中秋前后,秋枣成熟了。
②家乡,到处都栽满了枣树。这个季节里,大红的枣儿缀满枝头,处处是红艳的景象,时时都流溢着枣香。人,站在村西的山包上,俯视,夕阳之下,村庄如云锦轻覆,煞是美丽;人行街头,举手,即能摘下大颗的枣儿,放入口中,咀嚼着,脆生生,甜润润,齿颊生香。
③这个季节里,总会让我想到自己的童年。那个时候,我还小,一到枣熟,就会跑到后园中打枣。枣树是后邻家的,后邻家的枣枝伸到了我们家的后园里。我拿起一块石头,用力投向枣枝,枣子便哗啦啦地掉了一地。有时,石头落到后邻家的院落里,便听到“哐当”一声,这,一定是后邻家的泥瓦盆被打破了。后邻家的老婆婆就会吆喝一声:“别打了,盆破了,落枣后给你送一些。”
④几天以后,后邻家“落枣”了,果然就派她们家的孩子送来一大瓢。
⑤现在想来,那种朴素、醇和的邻里之情,真是让人低回不已。
⑥秋枣成熟的时候,最忙碌的还是我的祖母。几乎每天,她都会到我们家的那几棵枣树下守望,看是否被孩子采摘,看会不会被风吹掉。一旦风起,她就赶紧跑到枣树下,将那些吹落的枣子拾起,放到锅上蒸熟,分给孩子们吃。蒸熟的枣子又软又甜,滑润绵软,别有一种风味。这样的跑动,要一直到“落枣”结束,看着一堆堆的枣儿,堆于家中。
⑦这时,祖母也会像后邻那样,拿起一只大瓢,盛满枣儿,一家一户地分送。她迈着颤巍巍的小脚,满脸堆满了得意的笑容,扭动的脚步,似是一种季节的舞蹈。送完邻里,她还要送亲戚,这个时候,祖母会将枣儿盛到竹篮里,篮口覆上一块红布,极是认真、庄重。她要在中秋节前,将这时鲜的枣儿送到每一户亲戚家,让每一位亲人都吃上这大红的鲜枣。她要给自己的亲人,送上一份节日的吉祥,一份季节的问候和祝福。
⑧所以,后来每当我听到那支歌:“大红枣儿甜又香,送给咱亲人尝一尝……”我就想到祖母,忆起祖母那颤巍巍的影像。
⑨如今想来,那个时候的祖母,心中一定充满了无限的幸福。她一定知道:甜美的果实是应当与大家一起分享的,而“分享”就是一种幸福。
⑩晒枣,也是祖母极喜欢的事情。收下的枣儿,要想保存长久,必须晒干,而这,总是要祖母去做的。祖母会找一领“箔幛”,将枣儿均匀地摊放在“箔幛”上,守着枣儿,守着太阳,一天天地将枣儿晒干。这个过程,祖母要不停地挑选,将不够饱满,或生虫的枣儿挑出。我喜欢看祖母晒枣的过程,看这个过程中,祖母宁静而安然的情态。她总是那样地专注,专注的目光里,流淌着一种慈祥和满足,将经久的岁月,沉淀为一种明练和淡然。
⑪晒干的枣儿,大部分要卖掉,换来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用以度日。但祖母总是会保留一些的,待到冬日,室外积雪盈门,室内,全家人围在热乎乎的炕头上。此时,祖母就会捧出一大捧枣儿,提供家人,围而食之。这个冬日,就变得异常温暖,其乐也融融。彼情彼景,日久之后,就凝铸成了一种对家乡永久的思念。
⑫思念家乡:那满村的红艳,那早晨的炊烟,和炊烟下生息的亲人。
简要概括故乡的秋枣有何特点。
围绕秋枣,作者主要写了哪几件童年往事?
品味下面加点的词语,体会后写出其表达效果。
⑴她迈着颤巍巍的小脚,满脸堆满了得意的笑容,扭动的脚步,似是一种季节的舞蹈。
⑵几天以后,后邻家“落枣”了,果然就派她们家的孩子送来一大瓢。
阅读全文,说说作者借写秋枣表达了哪些思想感情?
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选文中“甜美的果实是应当与大家一起分享的,而‘分享’就是一种幸福”一句颇富哲理意味,能引发读者的思索。
B.这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文笔优美,写作的目的主要是刻画表现祖母的形象。
C.祖母总是捧出往日晒干的一大捧枣儿给家人吃,她这样做主要是要让大家共尝甜枣、品味生活,体现了她对大家的关爱,表现她待人的深情。
D.选文最后一个自然段起到点明题旨,照应上文的作用。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12分)
蓝天保卫战:雾霾多发启动PM2.5监测之旅
①2013年入秋以来,多地频发的雾霾天气将PM2.5推向了舆论的风头浪尖。其实PM2.5由来已久,早在1997年美国便提出了PM2.5的标准。到2010年底,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将PM2.5纳入国标并进行强制性限制。
②PM2.5究竟为何物呢?“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那PM2.5又是从何而来? PM2.5不是凭空产生的,从工厂、燃煤到汽车尾气的工业燃烧,从树叶、藤蔓到秸秆的作物燃烧,从烹饪做饭、抽烟、甚至使用发胶的燃烧活动,都会产生PM2.5
③秋冬季一直是我国雾霾多发季节,雾霾天气多发导致北京、上海等多个城市空气污染加重,甚至出现短时间的重度污染。据气象部门统计,入秋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雾霾天气确实偏多,先后共发生12次较大范围的雾霾天气过程,并具有雾霾日数多、影响范围广等特点。与常年同期相比,河北中东部、天津、安徽中东部、江苏大部、湖南西南部、广西大部和广东西部等地雾霾日数偏多5-20天,局部偏多20天以上。
④越小的颗粒对人体的危害越大,而且对降低能见度加重雾霾天气的作用也越大。PM2.5容易被吸入人体,而且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这些颗粒还可以通过支气管和肺泡进入血液,其中的有害气体、重金属等溶解在血液中,对人体健康的伤害更大。在降低能见度上,PM2.5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在灰霾天,PM2.5的浓度明显比平时高,PM2.5的浓度越高,能见度就越低。
⑤PM2.5超标对农业也有不利影响,有研究表明,灰霾天气太多,农作物减产可达25%。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副研员王亚强认为,“对农作物的影响应该是间接的,比如在污染严重的时候,会影响太阳辐射,不利农作物吸收太阳光等等。”
⑥据了解,在美国和澳大利亚环保部门的网站上,对于PM2.5的监测与标准的制定过程有非常详细的备忘录。美国从1997年发布标准到2000年全国监测常规化花了两三年的时间,澳大利亚2003年发布非强制标准,随后即开展全国监测。
⑦目前,上海、广州、南京、青岛等城市已经展开对PM2.5的监测工作。早在2000年,上海便开始了PM2.5研究和监测试点,目前技术部门主要在做技术的比对工作。广州市共设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10个,各区、县级市自动监测站点28个。此外,青岛市从2012年开始在七区五市范围内启动雾霾PM2.5监测点的逐步布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基本监控项目中增设了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新标准拟于2016年全面实施。
⑧我国污染的问题日益严重,且在极短时间内集中爆发,各种污染交织。以煤炭为主导的能源结构、快速增长的机动车数量……这些一时难以改变的现实令“打击”PM2.5格外困难。而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减排最大的难度,就是要处理好城市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⑨从1998年的北京“蓝天”计划,到2005年的首钢搬迁,北京等各大城市探索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之路一直在进行,然而要真正实现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用绿色发展之路换蓝天,仍然任重而道远。
第②段画线句运用了______修辞手法,其用意是说明___ ___
表达作者______
第③段画线句“与常年同期相比,河北中东部、天津、安徽中东部、江苏大部、湖南西南部、广西大部和广东西部等地雾霾日数偏多5-20天,局部偏多20天以上。”运用了______的说明方法,表达作用是
本文条理清晰,请分别概括第②段至第⑦段的内容。
(1)何谓PM2.5及其产生的原因。
(2) _________ 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 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 _______
根据本文内容,理解正确的是()

A.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可入肺颗粒物。
B.PM2.5对于人类的健康危害很大,对农作物也有直接影响。
C.上海在2012年开始全面启动PM2.5的研究和监测布控点。
D.消除环境污染任重而道远,关键是先要调整各种能源结构。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学会拒绝
①溪流拒绝了湖泊的挽留,把活力送到了无边的大海;小草拒绝了绿阴的庇护,把坚强展现于烈日风霜下;繁星拒绝了黑暗的诱惑,向大地撒下点点星辉……
②学会拒绝,为我们的心灵守候一片净土,为我们的生活擦亮美好的明天。
③“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的陶渊明是我们熟知的清高的典范。他于四十一岁时拒绝了官位俸禄,归隐田园。拒绝,让他得到了心灵最终的归宿。与之相仿的隐士林和靖拒绝了热闹,不问世事,以梅为妻,以鹤为子,在宁静的生活中悠然自得,写出了“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咏梅绝唱。
④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希望之光的照耀,也会遇到藏在海底的暗礁。触礁并不可怕,关键在于我们要学会拒绝失望的心理。诗仙李白官场失意后并没有心灰意冷、怨天尤人,而是积极地调整情绪。一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地让自己脱离了许多仕途失意者无法脱离的苦海。
⑤然而,世上许许多多诱惑人心的东西,都有着华丽的外衣,也有许许多多的人走向了诱惑,坠入了深渊。这是因为他们不会拒绝。
⑥清代大贪官和珅便是一例。和珅一生贪赃枉法,家中累积的财富不可胜数。正因为他对钱财来者不拒,换来了他人生的悲哀——嘉庆赐死,家产查抄。他一生费尽心机,换来的不过是一卷破席,更多的则是后世的唾弃。他不是愚昧之人,却做了让自己身败名裂的愚昧之事。在钱财的诱惑面前,他没有学会拒绝。
⑦在这个物质文明高速发展的时代里,学会拒绝是我们每个人必备的良药。学会拒绝不义之财,学会拒绝非法利益,学会拒绝贪图享乐,学会拒绝嗟来之食……让我们用拒绝换来良知,换来无私,换来正直,换来尊严,换来我们每一个人的无愧之心!
⑧学会拒绝吧!让我们给自己的航程点亮明灯,带上我们快乐的心情,还有明天的希望,顺利远航。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中心论点。
分析第⑥段的论证方法及作用。
在第④⑤段之间,给本文增加一个现代或当代的事实论据。
请简述本文第③---⑥段的论证思路。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红绿灯下
①在城市,当你走到十字街头时,往往会与红绿灯相遇。
②说来好笑,我最初来到城市时,最怕的就是过街。在西安和北京求学期间,只要是有天桥和地下通道,我绝不走十字街。我对红绿灯不信任,它们闪来闪去的,像是两只鬼眼,变幻太快,常常是绿灯一亮,我起步走,却遭逢侧向驶来的一串汽车,它们占据了半边路,阻断你。等它们过去后,你再前行,绿灯的心房就颤动了,红灯随之亮起,你被隔在马路中央,身前身后是川流不息的车辆,有被钢铁夹击的感觉。此时我总会联想起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那个被卡在机器中的工人,觉得自己是工业化时代的一个可怜虫。
③据说在交通事故中,死于红绿灯下的行人占了很大比例。闯红灯,是肇事的元凶。有时是汽车闯红灯殃及行人,有时是行人闯红灯自蹈黄泉,这样的行人无疑就是举着阎王爷掷来的招魂牌在过街。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倒霉的总归是人。所以走到红绿灯下,人的心就会紧张起来,你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会酿下惨祸。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
④我在哈尔滨生活以后,习惯了走红绿灯。前些年,每当过十字街时,看见绿灯闪烁了,我会一路飞奔,分秒必争,抢在红灯敲响警钟前到达街对面。由于年轻,体力充沛,我与绿灯的赛跑很少有输的时候。当街口的行人集体闯红灯时,我也尾随其后,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汽车像一支支飞来的箭,刷刷地在我们身旁呼啸而过,可是大家对它们毫无惧色,我也心底泰然。
⑤二○○二年初春,爱人离开哈尔滨时,带我去花店买花。我们到了海城街的鲜花批发市场,我选了一束红色康乃馨,几枝黄玫瑰。当我把玫瑰拿在手中的时候,爱人说,别老买黄色的,换点鲜艳的颜色吧。于是,我挑了两枝娇艳的粉色玫瑰。他捧着康乃馨,我拿着玫瑰,散步回家。经由红军街桥下的十字路口时,恰好赶上绿灯眨眼了,我说等下一个绿灯再过吧。爱人说,你跟着我,能抢过去的!他个子高,步伐大,很快就跑到街对面了。我呢,一见红灯亮了,腿立刻就软了,向回撤。这样,我站在街这头,他站在对面,我们中间,是一台连着一台的疾驰的车辆。车辆就像汪洋大海,把我们分开了。三天后,爱人在回故乡的山间公路上出了车祸。故乡的路没有红绿灯,可是他为了早点回到工作的地方,急于赶路,还是出了事故。他的心中,看来一直亮着一盏颤动的绿灯啊。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这种热情的“奔命”,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他像流星,以为自己生命的光华还很漫长,却不知道当他飞速掠过天际的时候,迎接他的却是永恒的寂静。
⑥爱人离去后,我身边没了陪伴的人,可是路还是要走下去的。我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都说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再经过那样的路口时,我感觉有无数的灵魂在幽幽地歌唱。远远地看到绿灯要变幻了,我便会放慢脚步,在路边静心等待;人们蜂拥着闯红灯时,我也会原地不动,气定神凝地候着。红绿灯下那些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路人,在我眼里是那么的可怜可笑。
⑦我想,人生是可以慢半拍,再慢半拍的。生命的钟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拨,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人是弱的,累了,就要休息;高兴了,就要开怀大笑。郁闷的时候,何苦要掩饰自己,对着青山绿水呼喊吧。我们可以与友人畅饮,一醉方休;也可以对那些邪恶的人当面示以唾弃。我们可以在月夜下多几分缠绵,也可以在旅途中因着美好的风景而多几日的停留。随遇而安,随缘而行,随风而舞,随雨而歌!
⑧是的,我们要给自己多亮几盏红灯,让生命有所停顿,有所沉吟。这样的红灯,就是我们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这样,弱的生命才会变成强的生命,暗淡的生命才会变成有光华的生命!当生命的时针有张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时候,我们的日子,才会随着日升月落,发出流水一样清脆的足音。
(作者迟子建,当代女作家)
结合全文,简要概括“我”在“红绿灯下”的情感变化。
请说说题目“红绿灯下”的作用。
红绿灯下那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路人,在“我”眼里为什么是可怜可笑的?
结合文意,从修辞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
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 这种热情的“奔命”,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
我们还可以为自己亮起哪些红灯?请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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