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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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风 珠
魏继新
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有十分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于深山之中,极少人来往的。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的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唯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味。
小镇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杀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往卖。却也不知何故,他的猪肉极好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经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便沽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来。当然,担子里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包包了,作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人把自己喂的猪,也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过得十分滋润。
屠夫有一杀猪用的案桌,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固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复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顺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云,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然也给镇上人看病。不知何故,却对屠夫的杀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不往。屠夫为赶生活,杀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
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看你杀猪的。
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
老者说:我是看你案桌呢。
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往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赔钱给你置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杀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亦置新案桌,并言: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曰: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
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曰:民风淳朴如此,我何言?!
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案内,已愈数十年,且日日以猪血为食,到本日,已愈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种之疾。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竟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偏狭之心,如何治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还是心不达,艺不精矣!
言罢,大笑而回。
倒是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得手的富贵,竟被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曰:该来则来,该往则往,天意也。
屠夫依然逐日杀猪卖肉,乐此不疲。倒是老者,闻听此言后,仰天叹曰:求不可求之求,吾何止心不达,艺不精,而是枉读药理诗书,不如一屠夫矣!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矣。
(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镇屠夫逐日里杀一头肥猪到城往卖,由于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经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这充分表现了城里人对小镇人人品的信任。
B.老者看屠夫杀猪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这两句景物描写极富特色,既渲染了悲冷气氛,又暗示宝珠被毁的悲惨结局。
C.老者将给屠夫置买一新案桌,隔七日后来取杀猪旧案,且要求屠夫这七日“仍在此桌上杀猪”,这主要是怕屠夫看出破绽,取走定风珠,足见其老谋深算。
D.小镇屠夫也是小说的主人公,受小镇淳朴民风的熏染,他为人实诚热情,谦逊爽直,古道热肠,淡薄名利,是小镇人物的优秀代表。

E.这篇小说语言古雅,状景描物,言简意赅,富有地域文化特色;注重虚实结合,即在民间传说、掌故的基础上发展创新,赋予新的阐释和含义,结尾令人回味。
小说第一段所写“小镇”有什么特点?这段环境描写的作用是什么?
小说中的“老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以“定风珠”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
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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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人哪儿去了
王开岭
我以为,人间的味道有两种:一是草木味,一是荤腥味。年代也分两款:乡村品格和城市品格。乡村的年代,草木味浓郁;城市的年代,荤腥味呛鼻。心灵也一样,乡村是素馅的,城市是肉馅的。
沈从文叹息:乡下人太少了。是啊,他们哪儿去了呢?
何谓乡下人?显然非地理之意。说说我儿时的乡下。
70年代,随父母住在沂蒙山区一个公社,逢开春,山谷间就荡起“赊小鸡哎赊小鸡”的吆喝声,悠荡,拖长,像歌。所谓赊小鸡,就是用先欠后还的方式买刚孵的鸡崽,卖家是游贩,挑着担子翻山越岭,你赊多少鸡崽,他记在小本子上,来年开春他再来时,你用鸡蛋顶账。当时,我小脑瓜还琢磨,你说,要是赊鸡的人搬家了或死了,或那小本子丢了,咋办?那岂不冤大头?
多年后我突然明白了,这就是“乡下人”。
来春见。来春见。没有弯曲的逻辑,用最简单的约定,做最天真的生意。他们把能省的心思全给省了。
如今,恐怕再没有赊小鸡了。
原本只有乡下人。城市人——这个新品种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他们擅长算术、崇尚精明,每次打交道,乡下人总吃亏。于是,羡慕和投奔城市的人越来越多。
山烧成了水泥、劈成了石材,树削成了板块、熬成了纸浆……田野的膘,源源往城里走。城市一天天肥起来,乡村一天天瘪下去,瘦瘦的,像芝麻粒。
城门内的,未必是城市人。
城市人,即高度“市”化、以复杂和谋略为能、以搏弈和争夺见长的人。
20世纪前,虽早早有了城墙,有了集市,但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骨子里仍住着草木味儿。
古代商铺,大清早就挂出两面幌子,一书“童叟无欺”,一撰“言不二价”。
一热一冷。我尤喜第二幅的脾气,有点牛,但以货真价实自居。它严厉得让人信任,傲慢得给人以安全感。
如今,大街上到处跌水促销、跳楼甩卖,到处喜笑颜开的优惠卡、打折券,反让人觉得笑里藏刀、不怀好意。
前者是草木味,后者是荤腥味。
老北京一酱肉铺子,名“月盛斋”,尤其“五香酱羊肉”,火了近两百年。它有俩规矩:羊须是内蒙草原的上等羊,为保质量,每天仅炖两锅。
有一年,张中行去天津,路过杨村,闻一家糕点有名,兴冲冲赶去,答无卖,为什么?没收上来好大米。张先生纳闷,普通米不也成吗,总比歇业强啊?伙计很干脆,不成,祖上有规矩。
我想,这祖上规矩,这死心眼的犟,就是“乡下人”的涵义。
重温以上旧事,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草木味。
想想乡下人的绝迹,大概就这几十年间的事罢。盛夏之夜,我再也没遇见过萤火虫,也是近几十年的事。它们都哪儿去了呢,露珠一样蒸发了?
北京国子监胡同,新开了一家怀旧物件店,叫“失物招领”,名起得真好。
我们远去的草木,失踪的夏夜和萤火,又到哪去招领呢?
谁捡到了?
我也幻想开个铺子,叫“寻人启事”。
或许有一天,我正坐在铺子里昏昏欲睡,门帘一挑——一位乡下人挑着担子走进来。满筐的嘤嘤鸡崽。
(选自王开岭《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消逝的美》)
结合全文,简要概括第一段中“素馅”和“肉馅”的特点。
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文字。
文中写老北京的“酱菜铺子”和天津杨村的“一家糕点”两则“旧闻”有何作用?
请探究作品最后一段文字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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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人文主义
林语堂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一直使西方哲学家备受困惑。他们从目的论出发,认为包括蚊子乃至伤寒菌在内的万事万物,都是为这个自负的人类的利益而存在的。今生今世自有百般磨难,因而自傲的人类始终无法事事如意。于是目的论又转向来生来世,把今生的世俗生活看作为来世所进行的准备。另外有一些人,像尼采那样知难而上,否认人生“必须”有什么意义,认为人类的进步不过是一种循环,一种野蛮人的舞蹈,而不是去市场采购,所以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然而问题还是没能解决,它就像海浪一样不断冲击着堤岸:“人生的意义究竟何在?”
在中国人看来,人生在世并非为了死后的来生,对于基督教所谓此生为来世的观点,他们大惑不解,他们进而认为佛教所谓升入涅槃境界,也过于玄虚。人生的真谛在于享受淳朴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的欢乐和社会诸关系的和睦。在中国人看来,这不仅代表片刻的诗意般的快乐心境,并且是追求人生幸福的目标。中国人就是陶醉在这样一种人生理想之中,它既不暧昧,又不玄虚,而是十分实在。我必须说,这是一种异常简单的理想,简单到非中国人老实巴交的头脑想不出来。
我们时常纳闷,西方人何以竟想不到人生的意义在于纯净平安地享受生活。中国与欧洲的不同,似乎在于西方人有更大的能力去获取和创造,享受事物的能力则较小,而中国人享受仅有一点东西的决心和能力都比较大。把精力集中在世俗的幸福,这一特性是我们缺乏宗教的原因,也是它的结果。
由此生发出一个人文主义,它坦白地宣告了人类是宇宙的中心,并规定一切知识都是为人类的幸福服务。然而知识同人类的结合并非易事,因为人类一旦动摇起来,就会被自己的逻辑所左右,成为知识的工具。另一方面,当今世界由于机器的迅猛发展,人类无暇享受自己创造的一切。美国管道工人的荣耀使人们忘记了没有冷热自来水我们也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在法国和德国,许多人伴随着自己的水壶和老式脸盆,也照样在他们安逸而漫长的一生中作出了重大的科学发明,写出了不少宏篇巨著。人文主义只有坚定地把握住人生的真谛才能保佑自己,无论如何,人类的一切智慧和知识所要解决的问题都是:人类如何保养自己,如何最大程度地享受生活。
请简要概括西方哲学家对人生意义的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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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文中第三段“这一特性是我们缺乏宗教的原因,也是它的结果”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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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要分析文章最后一段的论述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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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孔
余秋雨
直到今天,谢晋的小儿子阿四,还不知道“死亡”是什么。
大家觉得,这次该让他知道了。但是,不管怎么解释,他诚实的眼神告诉你,他还是不知道
十几年前,同样弱智的阿三走了,阿四不知道这位小哥到哪里去了,爸爸对大家说,别给阿四解释死亡;两个月前,阿四的大哥谢衍走了,阿四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爸爸对大家说,别给阿四解释死亡;现在,爸爸自己走了,阿四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家里只剩下了他和八十三岁的妈妈,阿四已经不想听解释。谁解释,就是谁把小哥、大哥、爸爸弄走了。他就一定跟着走,去找。
阿三还在的时候,谢晋对我说:“你看他的眉毛,稀稀落落,是整天趴在门孔上磨的。只要我出门,他就离不开门了,分分秒秒等我回来。”
谢晋说的门孔,俗称“猫眼”,对阿三来说,这个闪着亮光的玻璃小孔,是一种永远的等待。他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因为爸爸每时每刻都可能会在那里出现,他不能漏掉第一时间。除了睡觉、吃饭,他都在那里看。双脚麻木了,脖子酸痛了,眼睛迷糊了,眉毛脱落了,他都没有撤退。
有一次,谢晋与我长谈,说起在封闭的时代要在电影中加入一点人性的光亮是多么不容易。我突然产生联想,说:“谢导,你就是阿三!你的门孔,也成了全国观众的门孔。不管什么时节,一个玻璃亮眼,大家从那里看到了很多风景,很多人性。你的优点也与阿三一样,那就是无休无止地坚持。”
谢晋在六十岁的时候对我说:“现在,我总算和全国人民一起成熟了!”“文革”以后的他,不再在时代话语的缝隙中捕捉人性,而是反过来,以人性的标准来拷问时代了。“成熟”后的谢晋让全国观众眼睛一亮。他成了万人瞩目的思想者,思考着如何用镜头震撼全民族的心灵。没有他,那些文学描写只在一角流传;有了他,一座座通向亿万观众的桥梁搭了起来。于是,由于他,整个民族在电影院的黑暗空间里经历了一个艰难而美丽的苏醒过程,就像罗丹雕塑《青铜时代》传达的那种象征气氛。
那些年的谢晋,大作品一部接着一部,部部深入人心,真可谓手挥五弦,目送归鸿,云蒸霞蔚。
他在中国创建了一个独立而庞大的艺术世界,但回到家,却是一个常人无法想象的天地。
他与夫人生了四个小孩,脑子正常的只有一个。每天傍晚,他那高大而疲惫的身影一步步走回家门的图像,不能不让人一次次落泪。落泪,不是出于一种同情,而是为了一种伟大。
一个错乱的精神漩涡,能够生发出伟大的精神力量吗?谢晋亲手把错乱的精神漩涡,筑成了人道主义的圣殿。无论什么人到他家,他总是介绍自己两个儿子的特殊情况,然后隆重请出。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让人百脉俱开。在客人面前,弱智儿子的每一个笑容和动作,在谢晋看来就是人类最本原的可爱造型,因此满眼是欣赏的光彩。他把这种光彩,带给了整个门庭,也带给了所有的客人。
他有时也会带着儿子出行。有一次去浙江衢州,坐了一辆面包车,路上要好几个小时,阿四同行。坐在前排的谢晋过一会儿就要回过头来问:“阿四累不累?”“阿四好吗?”“阿四要不要睡一会儿?”每次回头,那神情,能把雪山消融。
此刻,他上海的家,只剩下了阿四。他的夫人因心脏问题,住进了医院。
阿四不像阿三那样成天在门孔里观看。他几十年如一日的任务是为爸爸拿包、拿鞋。每天早晨爸爸出门了,他把包递给爸爸,并把爸爸换下的拖鞋放好。晚上爸爸回来,他接过包,再递上拖鞋。
好几天,爸爸的包和鞋都在,人到哪里去了?他不知道。他有点奇怪,却在耐心等待。突然来了很多人,在家里摆了一排排白色的花。
白色的花越来越多,家里放满了。他从门孔里往外一看,还有人送来。阿四穿行在白花间,突然发现,白花把爸爸的拖鞋遮住了。他弯下腰去,拿出爸爸的拖鞋,小心放在门边。
这个白花的世界,今天就是他一个人,还有一双鞋。
(节选自余秋雨同名散文,有删改)
文章开头三段反复强调阿四“不知道……”,这样表达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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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谢晋亲手把错乱的精神漩涡,筑成了人道主义的圣殿”,这样说的根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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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后两段在艺术表现上有何特色,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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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探究“门孔”有哪几层含义,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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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施亡吴之谜
吴王夫差是一个亡国之君,却不同于一般昏君,恰恰是个霸才。他的最显著的弱点是刚愎自用,轻敌拒谏。吴越是世仇,都想问鼎中原。越王勾践恰好是个阴谋家。《国语·越语》记勾践曾对范蠡说:“今吴王淫于乐而忘其百姓,乱民功,逆天时”云云,这是从敌人方面说的坏话;从《国语·吴语》及《史记》看,看不出他怎样沉湎于酒色。吴强越弱时,越国遣大夫文种求和,伍子胥坚决反对,越人便以美女八人献与太宰嚭,太宰嚭向夫差说了好话,夫差就答应了越国,则受美女的是太宰嚭。这人是从楚国逃亡出来,后来成为吴国罪魁,夫差的致命伤是容许卧榻之侧的强敌安然存在。
说到吴国之亡,自然会想起西施,就像谈唐明皇的出奔,会想起杨贵妃一样,可是在《国语》和《史记》中,却一句也没有提到西施。
先秦载籍中,《墨子·亲士篇》曾这样说:“是故比干之殪,其伉也。孟贲之杀,其勇也。西施之沉,其美也。吴起之(车)裂,其事(功)也。”这当是最早提到西施名字的史料,但西施为什么会因美而被沉在水中,没有明说。这以后,西施便成为美女的共名,直到今天,也是这样,就像月里嫦娥成为美女共名一样(历史上也有由共名而成为专名的,如漂母)。《孟子·离娄》的“西子蒙不洁,人皆掩鼻而过之,”西子之称,自孟老始。《庄子·天运》有西施病心而颦,邻居丑人效之的故事(后来乃有东施效颦之说),《荀子·正论》里也提到她,这里就从略了。说明在先秦时,西施已成为美人的典型,并且有故事在流传着,流传的地区当在今河南、山东一带。
将西施作为美人计的宠儿,始于后汉人赵晔的《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和文种商量后,“乃使相者国中,得宁萝山鬻薪之女曰西施、郑旦,临于都巷三年,学服而献于吴,乃使相国范蠡进曰……吴王大悦曰:越贡二女,乃勾践之尽忠于吴之证也。”这完全是小说家的笔法,还有是后汉人袁康的《越绝书》卷八,内容相类,文字更简单。至于馆娃宫、响履廊之类,全出于后人的附会铺张。又据上述记载,越国所进的还有一个郑旦,而西施却独享艳名,现在知道郑旦的人就不多了。
当吴王夫差接受越国二女时,伍子胥立即反对:“臣闻贤士国之宝,美女国之咎,夏亡以妹喜,殷亡以妲已,周亡以褒姒。”这话原是老生常谈,却又很重要,因为这三个美女,都是被征服部落故意以美女进献的。到了后汉的赵晔、袁康时,由于西施在战国时已享艳名,而赵晔、袁康又是会稽人,也即越人,便把她补了进去,成为亡国之君生活上一种连锁性的取败特征,实际仍不脱“女祸论”的习见。总之,在《国语》和《史记》时代尚无西施亡吴之说,否则,以史公的好奇,岂有不刻画之理?《论语》里“子见南子”的寥寥四五语,到了史公笔下,就写得帏影珮声,摇曳生姿。至于《墨子》里“西施之沉,其美也”二语,《墨子问诂》引苏时学说,以为与《吴越春秋》所记的“吴亡后,越浮西施于江”之说符合,那是以后说来弥缝前说,《墨子》原意究意如何,尚不可知。
颇疑“进美女”一度也成为史学界的思潮,而这又是女性意识强化的一种辐射,也是创作心理上很有趣的现象。回到先秦去,那里有看不尽的迷宫,足够我们徘徊流连,而且同样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
“说到吴国之亡,自然会想起西施,就像谈唐明皇的出奔,会想起杨贵妃一样”运用了什么手法?在文中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作者不同意“西施亡吴”之说,其根据有哪些?请分条列举。
指出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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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肚兜
矫友田
母亲刚嫁来的时候,父亲的家里除了两个枣红漆的桐木衣箱,再没有一件像样的家什了。但是屋子里的墙壁上却贴满了父亲的剪纸。虽然当时父亲还很年轻,却已经是附近有名的剪纸高手。母亲看着墙上各式各样的纸花,竟然“扑哧”一声笑了。
现在,父亲已过世多年,可是儿子每一次从城里回来,母亲总要对他叙说起父亲生前的一些往事。儿子很有出息,大学毕业之后便留在了城里,仕途可谓一帆风顺。
那年夏天,儿子开车回老家接母亲去看望出生不久的小孙女。临行前,母亲打开衣箱,取出一个叠得整整齐齐的红肚兜,然后放在包袱里。母亲看到小孙女后,欢喜得不得了。她连忙从包袱里拿出那个红肚兜,在小孙女的身上比量来比量去,不大不小,正合适。
那个红肚兜已经有些褪色了,只是上面那朵用五彩丝线刺绣的亭亭玉立的荷,仍鲜艳如初。儿媳妇笑着问道:“妈,这是您从哪儿捡来的‘文物’呀?”母亲就指着身旁的儿子,自豪地说:“这是他小时候穿过的,上面绣的花样,还是他爸亲手剪的哩。”儿子笑着摇了摇头说:“妈,现在这个年代,孩子什么都不缺。像这样陈旧的东西,你还是扔掉算了。”母亲听了之后,脸上的笑容渐渐地凝固了。她俯下身子,将那个红肚兜按照原样叠了起来,重新放到了包袱里。
儿子的官越当越大,后来成了一个部门的局长。在他当上局长不久,便跟妻子离了婚。因为在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年轻他十多岁的靓丽女人。儿子第一次携新任的妻子回老家看母亲。而母亲的眉头一直没有舒展开。在吃午饭的时候,母亲又从老箱里将那个红肚兜取出来。
儿子诧异地问:“妈,你还没舍得扔掉啊?”
母亲没有回答儿子的话,却指着红肚兜上那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说:“你知道那时候,你爸为什么要剪一朵荷花的绣样,让俺绣在这个红肚兜上?”
儿子有点茫然地摇了摇头。母亲刚欲解释,却被漂亮的儿媳妇把话题叉开了。
儿子再一次提出接母亲到城里居住,母亲仍然像从前一样摇了摇头。儿子以为母亲是接受不了现在的儿媳,便告诉母亲,他可以单独为母亲购买一套房子,并雇一名保姆照顾她。
此时,母亲更加坚决地摇了摇头。
那段日子,母亲的心总是莫名地怦怦乱跳,她总预感要发生什么事情。果然不久,从城里传来了恶讯,儿子因为受贿数额巨大而被检察机关收审。
在法庭宣判的那一天,儿子的第二任妻子再一次对他提出离婚的请求。那些曾经跟他关系密切的朋友和同事,也都像躲避瘟神似的,竟然没有一个抛头露面的。他被判了10年徒刑,非法所得都被依法没收。
那个下午,儿子在监狱的会见室里见到了远道而来的母亲。母亲的头发已经全部枯白了,她眼圈红肿地看着儿子,却始终没有让眼泪掉下来。虽然仅仅隔着一堵玻璃墙,却隔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母亲双手抖擞着打开包袱,从里面拿出一个红肚兜交给狱警。待狱警检查过之后,才交给里面的儿子。
此时,母亲瞅着神情呆滞的儿子,咬着干裂的嘴唇说:“你永远都是俺的儿子,在里面好好改造,记着乡下还有你的三间老屋。”
儿子将那个红肚兜贴在胸口上,万般痛悔地跪倒在地上,泪如雨下……
文中画线处写母亲带着红肚兜去探望入狱的儿子,这一情节设置是否合理?请谈谈你的看法。
小说使用了对比手法,请选两处分析其作用。
联系全文,概括“红肚兜”在文中的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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