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题目 (14分)
我看到了一条河
童年在我的记忆中比较模糊,但其中有几个片段却令我记忆犹新。
我4岁那年,有一次,妈妈开车带我回家。路上,她让我在离家几英里(1英里约合1.6公里)的农田边下车,然后自己找回家。虽然那次以我彻底迷路而告终,但此事对我影响很大。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从小就乐于寻找挑战。
刚开始学游泳时,我大概有四五岁。我们全家和朱迪斯姑姑、温迪姑姑、乔姑父一起在德文郡度假。我最喜欢朱迪斯姑姑。她在假期开始时和我打赌,如果我能在假期结束时学会游泳,就给我10先令(先令是英国旧币,10先令相当于半个英镑)。于是我每天泡在冰冷的海浪里,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但是到最后一天,我仍然没有学会游泳。我最多只能挥舞着手臂,脚在水里跳来跳去。
“没关系,里克,” 朱迪斯姑姑说,“明年再来。”
但是我决心不让她等到下一年,再说我也担心明年朱迪斯姑姑就会忘了我们打赌的事。从德文郡开车到家要12小时。出发那天,我们很早起身,把行李装上车,早早地启程了。乡间的道路很窄,汽车一辆接一辆,慢吞吞地往前开。车里又挤又闷,大家都想快点儿到家。但是,这时我看到了一条河。
“爸爸,停一下车好吗?”我说。这条河是我最后的机会,我坚信自己能赢到朱迪斯姑姑的10先令。“请停车!”我大叫起来。爸爸从倒车镜里看了看我,减慢速度,把车停在路边的草地上。
“里克看见一条河,”妈妈说,“他想再试一次游泳。”
“可我们不是要抓紧时间赶路吗?”温迪姑姑抱怨说,“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程呢!
“温迪,给小家伙一次机会嘛,”朱迪斯姑姑说,“反正输的也是我的10先令。”
我脱下衣服,穿着短裤往河边跑去。我不敢停步,怕大人们改变主意。但离水越近,我越没信心,等我跑到河边时,自己也害怕极了。河面上水很急,发出很大的声响,河中央一团团泡沫迅速向下游奔去。我在灌木丛中找到一处被牛踏出的缺口,趟水走到较深的地方。爸爸、妈妈、妹妹琳蒂、朱迪斯姑姑、温迪姑姑和乔姑父都站在岸边看我的表演。女士们身着法兰绒衣裙,绅士们穿着休闲夹克,打着领带。爸爸叼着他的烟斗,看上去毫不担心。妈妈一如既往地向我投来鼓励的微笑。
我定下神来,迎着水流,一个猛子扎了下去。但是好景不长,我感到自己在迅速下沉。我的腿在水里无用地乱蹬,急流把我冲向相反的方向。我无法呼吸,呛了几口水。我想把头探出水面,但四周一片空虚,没有借力的地方。我又踢又扭,然而毫无进展。
就在这时,我踩到了一块石头,用力一蹬,总算浮出了水面。我深吸了口气,这口气让我镇定下来,我一定要赢那10先令。
我慢慢地蹬腿,双臂划水,突然我发现自己正游过河面。我仍然忽上忽下,姿势完全不对,但我成功了,我能游泳了!我不顾湍急的水流,骄傲地游到河中央。透过流水的怒吼声,我似乎听见大家拍手欢呼的声音。等我终于游回岸边,在50米以外的地方爬上岸时,我看到朱迪斯姑姑正在大手提袋里找她的钱包。我拨开带刺的荨麻,向他们跑去。我也许很冷,也许浑身是泥,也许被荨麻扎得遍体鳞伤,但我会游泳了。
“给你,里克,”朱迪斯姑姑说,“干得好。”我看着手里的10先令,棕色的纸币又大又新。我从没见过这么多钱,这可是一笔巨款。
爸爸紧紧地拥抱了我,然后说:“好了,各位,我们上路吧!”直到那个时候,我才发现爸爸浑身透湿,水珠正不断地从他的衣角上滴下来。原来他一直跟在我身后游。
文章叙述了“我”童年的“几个片断”?请简要概括。
为什么我对童年的“几个片断”记忆犹新?                                                                        
谈谈你对“我看到了一条河”这个题目的理解。                                                                     
你对文章中父母的教育方法有什么看法?请说出理由。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两段文字,完成后面小题。(共10分)
文段一
无论在东方或者西方的社会里,“左撇子”总是被质疑和轻蔑的对象。一般人总是认为用左手的人在心智能力上一定比常人低,有一些科学家把用左手的成因说成是人类遗传基因的变态。其实根据目前所知道的科学研究资料,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例如,在14个比较左手者、右手者阅读能力的研究里,13个研究报告发现左右手者没有差异,一个发现左手者比右手者优异;在8个智力测验的比较研究中,7个发现没有差异,只有一个在操作部分上,左手者稍有较差的迹象。
那么,左手者与右手者在脑部的功能上有何差异呢?大脑分为左半球和右半球,它们有不同的功能。右半球长于图形、空间关系的辨识,左半球则长于逻辑推理和语言的处理。左手者的脑部功能是否也如此区分的呢?就现在的资料看来,答案是模棱两可的,决定的因素似乎在左手者的家庭背景。假如父母两方面的亲属中,从来没有左手者,则这个左手者的脑部左右两个半球的功能和一般右手的人没什么差别。假如在他的亲属中,有很强的左手者倾向,那么他的脑部功能很可能形成“双偏向”,就是左右两个半球并司语言、图形辨识等功能。这就是为什么当这一类的左手者脑部某处受伤时,非但对他们的一般能力少有影响,而且即使有,他们恢复的速度也比一般同样受到伤害的人快得多。至于“双偏向”的成因,仍是一个学术上的谜。
文段二
“左撇子”似乎是一个盛产天才的群体,从拿破仑到克林顿,从牛顿、爱因斯坦到比尔·盖茨,他们都是左撇子。“左撇子”是不是更聪明?科学家对左手者和右手者的智商进行对比研究,结果发现两者没有显著差异。除了左撇子名人外,更多的名人还都是右撇子。
大脑的左半球和右半球分工不同,左半球支配右半身的活动,右半球支配左半身的活动。“左撇子”多用左肢,右脑接受的刺激相对多一些,带有右脑思维的倾向。人的右脑具备空间和形象认识能力,即形象思维能力,所以左撇子更富于形象思维。爱因斯坦就把他的许多科学创意归功于他的想象游戏。据说,有一年夏天,他在一个小山上昏昏入睡,梦见自己骑着光束到达了宇宙遥远的极端,发现自己“不合逻辑”地回到太阳表面时,他忽然意识到宇宙本来就是弯曲的。爱因斯坦把这个图景转化为语言,写下的数字、公式和词句,就成了“相对论”。这样的例子在文艺界更不少见。著名画家毕加索、达·芬奇,雕塑家米开朗基罗,全是左撇子,近代电子游戏制作大师宫本茂也是左撇子。
这些著名的“左撇子”的成功,与其说是和他们惯用左手有一定关系的话,还不如说他们更善于也更充分发挥了他们的特长。
阅读文段一,判断下列说法是否符合文意。符合的画“√”,不符合的画“X”。
(1)大脑的左右两个半球一般各司其职。
(2)左手者的脑部功能都是“双偏向”。
(3)同样受伤,左手者的恢复速度比右手者快。
阅读文段二,“左撇子”的“特长”指的是什么?
两个文段共同提到:科学研究表明左手者和右手者

阅读《开窍》,完成后面小题(共14分)
开窍的日子
舒乙
开窍,对小孩来说,是个大事。
北京人,形容小孩处于懵懂状态,全然糊里糊涂,叫作“没开窍”。突然间,到了一定岁数,不知何故,小孩开了窍,前后判若两人,一下子变聪明了许多。大人对他的变化有明显感觉,于是,用一句话来概括:这孩子开窍了。
我上过幼儿园,在今日北京帝王庙的东小跨院里,当时,这大概属于香山慈幼院的什么附属机构。妈妈后来说:舒乙小时候上幼儿园完全是走形式,终日一言不发,一动不动,呆若木鸡。最后,毕业时,幼儿园很不好意思地也发给他发了一份结业书,是坐“红椅子”的,意思是排名倒数第一。
上小学也是如此。当时为了掩盖我们的身份,不被日本人注意,我们都改了名随母姓。我改名“胡小逸”。有一天,老师发考卷,按考卷上学生自己填写的名字一一唱点。念到我这儿,一声“胡小兔”,全班顿时哄堂大笑,老师自己也狂笑不止。我竟然在写“逸”时,忘了写“走之旁”,变成了“小兔”。
抗战后期,我到了重庆北碚,在北碚朝阳小学念了4年,直至小学毕业。
我入校之后,依然愚钝,每次考试成绩均属下等。父亲昵称我为“傻小子”,以为一起正常,不必担忧。他经常仔细地观察我,在我的日常行为中找出许多有趣而可爱的细节,还仔细地讲给他的朋友听。妈妈则不然,常常在课余费劲地辅导我,练习用注音符号拼音,一遍一遍地叫我读“b”“p”“m”“f”,我却一会“b”“p”“f”,一会“b”“p”“m”,且全然不知这四个音为何物。妈妈一脸苦笑,频频摇头,以为此子(贻笑大方/不可救药)。
这样,熬到了四年级,我的名次居然一点一点地前进,进入了前几名,还当了班长,得来全不费工夫,好像什么特别的事也没有发生似的。
那个时候,学校里已经有了学生会,实行学生自治,即使是小学也要实行。一来二去,我竟然当上了全校的学生会主席,是选上的。
父亲认为这一切都极有趣,他买了一只鸭子,叫我送给老师,郑重地写了一张条子,说“奉上肥鸭一只”,还签了自己的名字。他可能觉得这个学校气氛不错,又自然,又活泼,傻小子竟然当上了学生会主席,好玩好玩。
我们学生会自己制定一些规矩,上课不准迟到,每天轮流打扫教室,定期实行大扫除等等。对违规者要实行惩罚。
有一次,我自己违了规,倒了霉。北碚有一座远近闻名的自然博物馆,尤以生物学科的标本丰富多彩而著称。里面有一位科学家,叫施白南,是鱼类科学家。他是妈妈的老同学,常来我家走动,很爱孩子。有一天,他盛情邀请我们几个孩子去他家做客,说要做好吃的给我们吃,还要给我们看他的各种标本。这一吃,一看,就费了工夫。中午返校时便迟到了。按我们自己定下的规矩,迟到要罚跪。没办法,下了课,跪在黑板前示众,时间不长,三五分钟而已,丢了大脸,这叫(自投罗网/自食其果)吧,害得差不多整个学校的学生都跑来“参观”。
轻松愉快,各种爱好完全顺其自然的发展,这便是我那时的生活状态。
顺其自然,这大概是父亲的儿童教育观的最核心的内容。和这个观点相反的则是“拔苗助长”,愣是把大人的意志强加到孩子头上。其实,不管多笨多傻的孩子,自有他自己的爱好和专长,这几乎是天生的。顺其自然就是要顺着这些与生俱来的专长和爱好,不逆着它,让它自然发展,走到哪儿算哪儿。
父亲不过问我的功课如何,也不要求考100分,更不要求门门都得100分。相反,他一旦发现我对什么有了点兴趣,便马上跑过来帮助我,辅导我,鼓励我。
比如说画画。有一段时间,我突然对齐白石有了兴趣。原因是妈妈由北平带了两张齐白石老人的画到重庆北碚。一张画的是小雏鸡,顶上面是一只鸡笼,一群小鸡,足有十几二十只,由笼中飞奔而下,非常活泼。这是一张齐白石的精品,父亲极喜爱,挂在屋中,常常一个人对着它默默地欣赏,一看就是很长时间。来了客人,他会滔滔不绝地大讲特讲这张画的好处。还有一张是由两小幅斗方裱在一起的,一方蟹,一方虾,也是齐白石的拿手之作。
在旁听父亲对朋友们讲解中,不知不觉我爱上了画小鸡画虾蟹,完全是模仿,居然还有点像。父亲大为得意。来了客人,他会大叫“傻小子,把你的小鸡拿来看看。”他本来十分反对来了客人让小孩子当众背唐诗的那些庸俗做法,可是,傻小子自己画小鸡,在他看来,这是孩子自己的兴趣,是天性的流露,非常可贵,值得鼓励。
我坐在东边的小山坡上写生,样子大概很认真,父亲立刻走过来看。看了一会,他居然也坐下来,拿过我的画笔,说“我教你”。他手臂伸直,左手指着握铅笔的右手说:“看,前面的电线杆,反映在笔上是这么长,你把这段长度画在纸上,再把臂伸长,看前面那栋房子的高度在笔上是多长,再画下来,这就叫做比例;比例对了,画在纸上,就有了远近。”据我所知,父亲对美术是一笔都不会画的,可是他很懂美术,因为他上过师范,理论上很有一套,可以说得头头是道。我没有想到,我的第一个美术老师,竟然是自己的不擅画只擅写的父亲。
同样的,父亲教过我集邮。他常常带我上四川那种老百姓的茶馆,一坐就是一下午。他还带我去看他的朋友。丰子恺先生来到北碚,父亲带我去看他,是在一间山坡上特别黑的房间里。夏天父亲晚上乘凉时,给我们全家讲过美国小说,大概是白天他念英文,晚上再用他自己的方式给我们转述。父亲带我上过公共澡堂子,一口大池,热气腾腾,男人们在里面边泡边聊,非常热闹。我常常跟在父亲后面走路,看着他的皮鞋后跟,那双磨得歪了的皮鞋后跟。我愿意跟着这双磨歪了的鞋后跟走到天涯海角,觉得非常安逸,非常充实
就这样,我在父亲不是教育的教育下,渐渐开了窍。由倒数第一变成正数第一,这就是我开窍的日子。
小学毕业了,我考上了重庆南开中学。
(有删改)

①〔舒乙〕老舍之子。曾任中国现代文学馆馆长,近年多次举办画展。
结合文意,在横线①和②处选择恰当的词语,用规范的正楷字抄写在田字格内。
作者在文中回忆了自己幼儿园和小学的生活,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他“没开窍”?请简要概括。
作者说“顺其自然,这大概是父亲的儿童教育观的最核心的内容”。父亲是怎样“顺其自然”的?请结合文中“画画”的事例简要说明。
作者为什么说“我愿意跟着这双磨歪了的鞋后跟走到天涯海角,觉得非常安逸,非常充实”?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怎样的情感?

红豆树下
陈歆耕
①在绵密的江南细雨中,我伫立在古里红豆山庄的红豆树旁。当年钱谦益柳如是共同生活的红豆山庄,已了无踪迹.只余一片废墟,“硕果”仅存的只有这一棵见证了当年钱柳缠绵情史的红豆树。
②废墟反衬出了红豆树的古老、沧桑、孤傲、孤独……
③我撑着雨伞,夹在数十位观者之中,听不清大家围着红豆树在窃窃私语些什么。有着近五百年历史的红豆树,躯干之粗须数人伸臂合抱;虽已经是初春时节,可是它仍然面容枯槁,似有满腹忧愁;它的枝丫,如利刃般直刺蓝天苍穹……
④唐代王维的咏红豆诗最有名:“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可是,江南春雨,却催不出这古老红豆树的新枝,它已经有80年未开花结果,到哪里去采撷红豆?远近的老百姓把它视作“神树”,逢年过节,有很多善男信女来树下烧香跪拜。这些善男信女在心中祈祷些什么呢?
⑤我收起了雨伞,索性让细雨浙浙沥沥地滴落在自己的面颊上。流连在红豆古树下,我想得最多的.还是写出传世史著杰作《柳如是别传》的国学大儒陈寅恪先生。在史海跋涉20年,用文言文写就80余万字、厚厚三大卷的《柳如是别传》,让很多人不理解:一位史学大儒为何要耗费如许光阴,为柳如是这位曾经沦落风尘的女子作传?其实,只要熟悉柳如是全部人生经历的人就会明白,寅恪先生为柳如是作传,其意旨不在为钱柳姻缘留下详实的历史记载,或传播一段轰动一时又为世俗所诟病的爱情佳话。他是要为一位生于国破家亡的乱世,却表现出超凡民族气节和风骨的奇女子作传,是为一种伟大的人格和魂魄作传。而柳氏这样一种“风骨”,与寅恪先生倡导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在血脉、心灵上则是相通的。寅恪先生以此大著“痛哭古人,留赠来者”。我们这些后来者,在面对先生的精神遗产时,是否存有几分愧疚呢?
⑥据记载,在钱牧斋80岁大寿时,柳如是为他做寿.恰逢红豆树二三十年后又一次花开满树,她从阁前的红豆树上觅得仅有的一颗红豆,作为寿礼呈上,使钱谦益大喜过望。红豆有情,可显然不是为钱某人开花结果的——钱氏在明灭后降清失节不说,又不愿过隐居生活,遂不听柳氏的反复劝说,非要到清廷去谋一官半职。柳氏则坚决不肯随同前往,做降臣命妇。没有想到,钱氏到京后不被重用,半年后只好托病回老家。他的仕途失意,成全了柳氏在田园山水间安享夫妻生活的愿望。我坚信,有生命的美丽的红豆之花.肯定是为从内而外皆美洁如玉的柳如是而开的。
⑦世间空余“钱牧斋”,“如是”风骨何处寻?
⑧从柳如是到陈寅恪,昂然挺立、傲视红尘的红豆古树,可以看作是他们人格的象征吗?
⑨我觉得.需要到红豆古树下跪拜的.倒是那些缺钙、患软骨病的人……
⑩可惜的是,此刻,在红豆树的废墟周围,推土机正在发出轰鸣,施工车辆穿梭往来,一厘再造的红豆山压将在这里重现。令我忧虑的是:人工再现的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红豆山庄,加上熙来攘往的红男绿女,反倒会把孑然孤傲的红豆古树给淹没了——我更欣赏它现在的模样,一副卓尔不群的身姿!
(11)不知道红豆古树何时能再发出新枝,何时能再开花结果。它那古老沧桑的面容,给我带来的是无限惘怅和忧思……
第③段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何表达效果?
文中描写红豆树的同时,多次提到“雨”,有什么作用?
联系上下文,说说第⑦段“世间空余‘钱牧斋’,‘ 如是’风骨何处寻?”这句话的含义。
作者主张红豆山庄的再造吗?为什么?

①我很羡慕春城昆明,近年来那里每年春节前后都有成千上万只红嘴鸥由西伯利亚飞来过冬,成了昆明人的一大骄傲,年年都有电视报道。
②我佩服上海人,他们开始在城市广场上放养鸽子,绿草地上漫步着白白胖胖的大鸽子,小孩子们伸着小胖手给大鸽子喂食,多可爱!
③世界上许多著名的现代大都市都有自己的都市动物,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的许多城市可以称得上是小松鼠王国,或者野鸭子王国,或者鹿的王国。旧金山是最有代表性的,简直是个海兽海鸟城。在它最繁华的渔人码头旁,居然卧着上百头野生的大海狮,旁若无人地打斗、游戏、抢地盘,引来无数游人驻足观赏。海滨饭馆都把临海的座位当成一等雅座来招待顾客,甚至搭起高高的木板大看台,可以登高检阅。靠近金门大桥则有一处观海鸟的胜地,太平洋海湾中有三个小岩石孤岛,栖息着上万只大嘴鹈鹕、鱼鹰、海鸥。只要鱼群一到,这上万只大海鸟便一起腾空,作低空滑翔,然后,一抿翅膀,像炸弹一样,射入水中,百发百中,钻出水面时,嘴中必有活蹦鲜灵的鱼。这个地方每逢节假日,能引来成千上万的孩子和他们的家长,他们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看海兽,看海鸟,便成了旧金山人的传统节目和一大享受,位置排得很靠前,和上博物馆有着差不多同等的崇高地位。
第③段中加点的“居然”有何表达作用?
上文依次展示了三幅和谐的生活图景:“昆明的红嘴鸥”、“上海人放养鸽子”、“美国旧金山的海兽海鸟”,作者为什么以这样的顺序安排材料呢?

我的母亲
我父亲结过三次婚。
我的生母姓杨。我三岁的时候,母亲就故去了。我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她得的是肺病,病后即移住在一个叫“小房”的房间里,她也不让人把我抱去看她。我只记得父亲用一个煤油箱做了一个炉子,这炉子是他自制的,煤油箱横放着,有两个火口,可以同时为母亲熬粥,熬参汤、燕窝。另外还记得我父亲雇了一只船陪她到淮城去就医,我是随船去的。还记得小船中途停泊时,父亲在船头钓鱼,我记得船舱里挂了好多大头菜。我一直记得大头菜的气味。
我只能从母亲的画像看看她。据我的大姑妈说,这张像画得很像。画像上的母亲很瘦,眉尖微蹙。我母亲是读过书的。她病倒之前每天还写一张大字。我曾在我父亲的画室里找出一摞母亲写的大字,字写得很清秀。
前年我回家乡,见着一个老邻居,她记得我母亲。看见过我母亲在花园里看花——这家邻居和我们家的花园只隔一堵短墙。我母亲叫她“小新娘子”。“小新娘子,过来过来,给你一朵花戴。”我于是好像看见母亲在花园里看花,并且觉得她对邻居很和善。这位“小新娘子”已经是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了!
我母亲死后,她养病的那间“小房”锁了起来,里面堆放着她生前用的东西,全部嫁妆——皮箱和铜火盆,朱漆的火盆架子……我的继母有时开锁进去,取一两样东西,我跟着进去看过。“小房”外面有一个小天井。靠南有一个秋叶形的小花台。花台上开了一些秋海棠。这些海棠自开自落,没人管它。花很伶仃,但是颜色很红。
我的第一个继母娘家姓张。她们家原来在张家庄住,是个乡下财主。后来在城里盖了房子,才搬进城来。
我的继母幼年丧母,她是跟她姑妈长大的。继母的姑妈年轻时守寡。她住的房子二梁上挂着一块匾,朱地金字:“松贞柏洁”,下款是“大总统题”。
继母是长女,但是我的外公显然并不钟爱她。她身体不好。婚前咳嗽得很厉害,和我父亲拜堂时是服用了一种进口的杏仁露压住的。她的陪嫁妆奁是不丰的。她有时准备出门作客,才戴一点首饰。比较好的首饰是副翡翠耳环。有一次,她要带我们到外公家拜年,她打扮了一下,换了一件灰鼠的皮袄。我觉得她一定会冷。这样的天气,穿一件灰鼠皮袄怎么行呢?然而她只有一件皮袄。我忽然对我的继母产生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我可怜她,也爱她。
后娘不好当。我的继母进门就遇到一个局面,“前房”(我的生母)留下三个孩子:我姐姐,我,还有一个妹妹。这对于“后娘”当然会是沉重的负担。上有婆婆,中有大姑子,小姑子,还有一些亲戚邻居,她们都拿眼睛看着,拿耳朵听着。
也许我和娘(我们都叫继母为娘)有缘,娘很喜欢我。
她每次回娘家,都是吃了晚饭才回来。张家总是叫了两辆黄包车,姐姐和妹妹坐一辆,娘搂着我坐一辆。张家有个规矩,姑娘回自己婆家,要给孩子手里拿两根点着了的安息香。我于是拿着两根安息香,偎在娘怀里。黄包车慢慢地走着。两旁人家、店铺的影子向后移动着,我有点迷糊。闻着安息香的香味,我觉得很幸福。
小学一年级时,冬天,有一天放学回家,我大便急了,憋不住,拉在裤子里了。我兜着一裤兜屎,一扭一扭地回了家。我的继母一闻,二话没说,赶紧烧水,给我洗了屁股。她把我擦干净了,让我围着棉被坐着。接着就给我洗衬裤刷棉裤。她不但没有说我一句,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我妹妹长了头虱,娘煎草药给她洗头,用篦子给她篦头发。
张氏娘认识字,念过《女儿经》。里面有这样的句子:“张家长,李家短,别人的事情我不管。”她就是按照这一类道德规范做人的。她有时念经:《金刚经》、《心经》、《高王经》。她是为她的姑妈念的。
她死于肺病。
我的第二个继母姓任。任家是邵伯大地主,庄园有几座大门,庄园外有壕沟吊桥。
我父亲是到邵伯结的婚。那年我已经十七岁,读高二了。任氏娘对我们很客气,称呼我是“大少爷”。我十九岁离开家乡到昆明读大学。一九八六年回乡,这时娘才改口叫我“曾祺”——我这时已经六十六岁,也不是什么“少爷”了。我对任氏娘很尊敬。因为她伴随我的父亲度过了漫长的很艰苦的沧桑岁月。
她今年八十六岁。(选自《汪曾祺散文选集》,有删节)
张氏娘(第一个继母)“很喜欢我”体现在哪里?请加以概括。
汪曾祺曾说:“明朝散文家归有光对我影响极大,平平淡淡的叙述,平平淡淡的人事,在他笔下很有味儿。”结合这句话,参照示例,从文中另选一处加以赏析。
示例:【句子】我只记得父亲用一个煤油箱做了一个炉子,这炉子是他自制的,煤油箱横放着,有两个火口,可以同时为母亲熬粥,熬参汤、燕窝。
【赏析】长短句结合,在淡淡的叙述中写出了父亲的巧手和对母亲的悉心照料,“只记得”留着许多记忆的空白,也就有着对过往人事的无尽怀想。
作者在回忆生母时,描写了“小房”外花台上的秋海棠,在表达上有什么好处?
作者用富含真情的笔触记述了三位母亲,但字里行间对三位母亲的感情却有不同,请结合文章内容进行分析。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