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我的梦想
史铁生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足球、篮球以及其他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1米88,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10秒以内,随便一跳就是8米开外。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如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幅身材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我至少要有1米9 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9秒9几。作小说的人都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健美的躯体,今生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刘易斯当时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痛,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发精神病么?我慢慢地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碎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9秒92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如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决赛中跳出了8米72,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的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1米9以上的身高和9秒79乃至9秒69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9秒56,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求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须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得知,约翰逊跑出了9秒79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话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作者最初对来世的要求是什么?后来为什么又要设计自己的“白日梦”?
约翰逊战胜刘易斯后,作者是否认定刘易斯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为什么?
结尾一段深刻地揭示了作者怎样的人生感悟?从全文看,它起了什么作用?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错误的两项是( )( )
A.这篇散文从追梦到梦碎,再到设计最美的梦,表达了作者不屈地向命运挑战,不断地战胜局限的人生感悟。 |
B.作者认为“史铁生的不能跑”和“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是完全等同的,都足以成为沮丧与痛苦的根源。 |
C.作者始终结合自己的心灵历程和情感变化来评价刘易斯在奥运赛场上的得失,阐发了有价值的人生体念。 |
D.为了摆脱双腿残疾带给自己的沮丧,史铁生喜欢白日做梦,并且在梦中成为了一个全能的体育迷。 |
E.这篇文章篇幅短小,内蕴丰富,感情真挚,耐人寻味,在比较和递进中揭示出深刻的道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事实与解释
李德顺
给你一种似乎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打着科学或哲学的旗号,加以似是而非的解释,借以诱人上当受骗,这正是众多骗术的常见伎俩。我们要想识而破之,不入其圈套,就要保持头脑清醒,特别要学习一点鉴别“事实”和“解释”的本领。从理论上说,这是一种哲学层次上的素养。
首先,应当注意“事实”究竟是什么,这里大有讲究。比如魔术师在台上,可以当着大家的面把一个人分成几段,移来移去。这里的事实是什么?是一个活人真的被肢解了吗?当然不是。——魔术师是绝不会承认这一点的。成功的魔术所造成的事实,仅仅是“使观众产生了一个人被肢解了的视觉心理印象”这个事实,并不是真正杀人并使他复活那个事实。“心理事实”也是事实,但“此事实非彼事实”,不可混淆。相反,假如有人用魔术师同样的办法,却宣布说:“我有神通,能够把一个人肢解,然后再让他复原。”那么这人一定是个骗子。因为他标榜的是虚幻和假象,不是事实。然而,许多受骗者却分不清这里的两种事实,从而导致真假不辨。比如,有人通过某种表演,宣称“把水变成了油”,你不去考察水分子是否变成了油分子,只看有燃烧发生,就信以为真,那就是没有抓住真正的事实。因为“眼见(心理)之实”并不一定是“自在之实”。
其次,是要抓住“解释”,弄清它的根据。解释不等于事实,一种“解释”同它所解释的那个“事实”之间,是否真的有联系,究竟有怎样的联系,解释可以多种多样,怎见得就是你说的那个原因和道理?因为事情常常是这样的:即使事实本身确凿无疑,面对一个同样的事实,人们之间也会有彼此不同的解释,在科学上有时也是如此。既然这样,那么在各种各样可能的解释
中,我何以要相信你的解释?也就是说,弄清一个解释体系同它所解释的基本事实之间是怎样联系的,非常重要。否则“听风就是雨”,见到一点事实就轻信一套解释,就很容易落入圈套。比如,骗子们常常先给你一个看来无可否认或无法验证的“事实”,比如他那一套“在别人那里或别处如何如何有效”之类,然后向你灌输一套他编造出来的“解释”,其实不过是用以转移注意力,让人忘记从事实本身去找证据。特别是当人们对具体的事例(“事实”)缺少足够知识,很需要解释而自己又不能解释的时候,这种手法就很容易奏效。因为在这种情境下,受骗者虽然用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在看和听,但实际上却是用人家给你的思路在思考了——也就是说,受骗者的感官还是自己的,而头脑却被换掉了。欺诈的妙用,常在于此。与之相反,正派人的正派做法,是对自己的“解释”高度负责,绝不夸大其词,随意乱说。科学是诚实的,真正的科学家是诚实的人,他们从不靠吹嘘,也不爱搞“炒作”,总是老老实实地用事物本身的规律和道理,用科学的知识和原理,或者用实践经验和工艺技术等来解释一切,并且总是界限明确,认真负责,留有余地。有时即使解释得不够完善,那也主要是发展水平问题,而绝不是有意欺骗。在科学的解释中,至少对“解释与事实的联系”是认真负责的,解释的根据都是采自发展着的实践,有据可查,并且都经受过并将继续经受严格的检验。“解释”的问题比较复杂,但有一点是不应该怀疑的,就是一般说来,没有什么比依据科学和实践的解释更可靠。所以,我们遇事应该首先想到科学的解释,尊重科学的解释,期待科学的解释,发展科学的解释,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免遭诈骗的危害。
(选自2012年9月3日《北京日报》,有删改)下列与“事实”有关的内容,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文中所指的“两种事实”分别指的是“视觉心理印象”的“眼见之实”和真正的事实的“自在之实”。 |
B.骗子宣称“能够把一个人肢解,然后再让他复原”或“把水变成了油”,这是虚幻和假象,不是事实。 |
C.同一个“事实”的解释其实并不止一种,但每一种“解释”与它所解释的“事实”之间都有必然联系。 |
D.骗子所呈现的“事实”如果看来无可否认或无法验证,那么他对此事实的解释则一定是他编造出来的。 |
下列对原文思路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第一段先从学习一点鉴别“事实”和“解释”的本领入手,点明这种哲学层次上的素养在识破骗子伎俩方面的重要作用。 |
B.第二段以魔术师舞台上的表演为例,阐释“事实”这一概念的内涵,指出“心理事实”也是事实,但“此事实非彼事实”。 |
C.第三段阐述解释与事实的关系,把骗子的“解释”与科学家的解释对比,指出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免遭诈骗带来的危害。 |
D.文章采用的是总分结构,并且运用正反对比论证、举例论证、比喻论证等方法,论述对待事实要依据科学和实践的解释。 |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
A.认真学习一点鉴别“事实”和“解释”的本领,我们就能保持头脑清醒,对骗子的伎俩识而破之,从而不入骗子的圈套。 |
B.之所以掉进骗子设的圈套,是对事实缺少足够知识,很需要解释自己又不能解释,不能从事实本身找证据,从而上当。 |
C.真正的科学家总是用事物本身的规律和道理,用科学的知识和原理,用实践和技术来解释,因而这种解释也是正确的。 |
D.遇事先想到科学的解释,尊重科学的解释,期待科学的解释,发展科学的解释,这才是我们对待“解释”的正确态度。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绕不过的“悠悠长水”
谭其骧祖籍嘉兴,嘉兴古称长水,所以他将自己的论文集命名为《长水集》。这一层意思其实很多人并不清楚,于是将“长水”与他所治的中国历史地理联系起来。他的弟子、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告诉记者,先生倒并不反对外人的这种联想。而在葛剑雄心目中,先生给他留下的印象正是“悠悠长水”。
“他不是滔滔江河,但始终流淌着,就像那长年的流水,滋润大地。”葛剑雄说,“谭其骧的名字已经与中国历史地理学这门学科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任何一个想学习或研究中国历史地理的人,都将离不开他的著作,都将是他的贡献的受益者。”
按照葛剑雄的话说,但凡研究中国的历史疆域、政区沿革、人口迁移、民族分布,乃至黄河和长江的历史变迁,等等,谭其骧都是“绕不开”的。
1984年,美国总统里根访华,复旦大学是他到上海时的访问单位之一,学校决定将《中国历史地图集》作为礼品。校长向里根赠送礼品时,向他介绍主编这套地图集的就是本校教授谭其骧,里根听后,立刻回过身去与坐在第二排的谭其骧握手。这一场面被摄像机摄下,在美国进行了转播。后来,葛剑雄去美国,在介绍《中国历史地图集》时,不少人都说他们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谭其骧与里根握手。有的人并不知道复旦大学,但当葛剑雄提起这件事时,他们就会说:“噢,就是向里根总统送一套地图集的那所中国大学。”
当年,学校却给像谭其骧这样的学者们开过一个荒谬的玩笑。1974年,上海学习清华大学经验,对所有正副教授进行“突袭考试”。复旦大学的试卷是本校各科的入学试卷,结果谭其骧对社会主义时期的基本路线只能举其大意,帝国主义的五大特点只写出了三点,“鞍钢宪法”没有答,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没有写全,数理化只做了一亩等于几平方丈这一道题。这番考试的结果,被作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毫无知识、一窍不通、连大学入学资格都没有的事例而广泛宣传。
葛剑雄这样描述他的老师:“他的经历很简单,从6岁到82岁都没有离开学校。他的工作很单纯,从20岁登上讲台,就是上课和做研究。他16岁参加共青团,17岁以后就不想再过问政治,但政治却没有放过他,历史给他留下了风霜的印记。”
和这般“平淡”的经历相符,谭其骧性情淡泊,寡于交游,疏于应酬,不大愿为学术以外的事花费时间。他在北平时,胡适是北平学界第一名人,青年人都以名为胡适所闻为荣,谭其骧的导师顾颉刚不止一次向胡适介绍过谭,并在信中对谭大加赞扬,但谭其骧却从未去拜见过胡适。陈寅恪也是泰斗级名教授,不少人攀附惟恐不及。谭的好友俞大纲是陈的表弟,陈曾向他问起过谭的情况,谭其骧知道后,也没有“顺势”去见陈寅恪。
不过谭其骧也并非索然无趣之人。友人曾回忆起上世纪30年代初谭其骧刚从燕京大学研究院毕业后的生活,饶有兴味。“我们白天授课上班,晚上用功,有时觉得困累,闲谈一会儿,季龙活泼勇敢,到东安市场九龙斋买几串冰糖葫芦,吃了酸甜凉食以后,精神复振。”
谭其骧生前的住房面积不大,他的书房兼卧室只能放下一张小书桌,桌上总是堆得满满的,头绪一多,常常找不到东西。一次去昆明开会,住在圆通饭店,房间里有很大一张办公桌,他于是感叹道:“什么时候我家里能放得下这样一张大书桌,我的东西一定不会找不到了。可惜不在这里做事,这样大一张桌子派不了用场。”
谭其骧逝世后一年,子女护送他的骨灰坛登上海轮,到达长江口外的东海,骨灰在夜色中被撒入大海。此情此景,让葛剑雄感慨万千:“这里的水,来自青藏高原、来自长江流域,也来自他的故乡嘉兴和他生活、工作过的杭州、上海。悠悠长水汇入了浩淼大海,他与大自然共存。”
在后辈学人看来,这也许是一位将毕生献给中国历史地理学的长者最好的归宿吧。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谭其骧先生对很多人误解其论文集名字的来历不以为意,因为他认为“长水”二字也正是自己为人的象征。 |
B.当里根总统得知《中国历史地图集》的作者是谭其骧时,立刻与其握手,这使很多美国人知道了本不受重视的谭其骧。 |
C.谭其骧先生学识渊博,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却没有得到知识分子应得的尊重,被视为毫无知识、一窍不通的典型。 |
D.谭其骧不善应酬,更不以攀附名人为荣,越是像胡适、陈寅恪这样的学术泰斗,他越是刻意避而不见。 |
E.谭其骧一生的学术研究和工作生活涉及到中国广阔的地域,所以说汇聚中华大地众多水域的大海是先生最好的归宿。作者将谭其骧先生比作“悠悠长水”有哪些含义?请简要说明。
谭其骧先生的“平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谭其骧先生17岁以后就不想过问政治,但政治却没有放过他。请结合本文谈谈你对学者远离政治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洗礼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有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为何“乌纱帽”是当官的代称
我们有时会看到反映官场百态的古装电视剧,戏剧中常有当了官叫作“戴了乌纱帽”,被革职的称作“摘去乌纱帽”的剧情。可是,为什么乌纱帽被用来作为当官的代称呢?
在早期的中国,并没有“帽”这种称呼,《仪礼》中称帽为“头衣”或“元服”(元,首也)。到了东晋成帝时,皇帝让在宫廷中做事的官员戴一种用黑纱制成的帽子,叫做“乌纱帽”。后来,南朝宋明帝时,建安王刘休仁创制了一种用黑纱抽边的半透明帽子,也叫乌纱帽。当时,这种帽子很快就在民间流行了,也成了百姓常戴的一种便帽,而且无论官民贫富都可以戴,但这种帽子还未成为官职的象征。
在《通典·礼十二》上记载:“隋文帝(杨坚)开皇初,尝着乌纱帽,自朝贵以下至于冗吏,通着入朝。”所以隋朝天子百官都戴乌纱帽,并且成了官职高低的分别。根据文献上的记载,隋朝文武官员的服饰有四种,而乌纱帽上的玉饰则显示官职的大小。一品官是最高级官员,玉饰有九块,二品有八块,三品有七块,四品有六块,五品有五块,六品以下就不准佩带玉饰了。
不过,到了宋朝时乌纱帽的形状有了改变。宋太祖赵匡胤登基后,为防止大臣们在朝廷上交头接耳,就下诏书修改乌纱帽的样式,在乌纱帽的两边各加一个翅,有一尺多长,并在翅上装饰不同的花纹用以区别官阶高低。如此一来,朝臣们只要脑袋一动,软翅便会随之摆动,皇上居高临下,就看得清清楚楚了。
明朝时乌纱帽则成为官员的象征。在《明史·舆服志》上载:“洪武三年定,凡上朝视事,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从此,乌纱帽便正式成了当官的代称。而自明世宗开始,乌纱帽的双翅也做了一些变动,翅的长度缩短,其宽窄也改变了,官阶越高,双翅就越窄,官阶越低,双翅则越宽。
到了清初顺治皇帝入关后,由于收留了众多明朝的降臣,为笼络人心,就允许不少地方官员仍穿着明朝朝服,并戴明朝乌纱帽。但等到清皇室统治权巩固后,就下令将官员戴的乌纱帽全改为红缨帽。可是,至今人们仍然习惯将“乌纱帽”作为官员的标志。下列关于“乌纱帽”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东晋成帝让在宫中官员戴一种用黑纱制成的帽子,这就是“乌纱帽”名称的最初由来。 |
B.隋朝从文帝到小吏,入朝都戴乌纱帽,一至五品官在帽上佩不同的玉饰显示官阶。 |
C.宋太祖为防止朝臣们交头接耳,给乌纱帽加了双翅,这种帽子成为后代的标准官帽。 |
D.到了明朝,“乌纱帽”作为官服装束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式成为了官员的代名词。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建安王刘休仁创制了黑纱抽边的半透明帽子,后世这种帽子在民间和宫中都很快流行起来。 |
B.宋太祖时又改进了乌纱帽,给乌纱帽加了一对饰有花纹的长翅,花纹不同则显示官阶有别。 |
C.明朝,官员所戴乌纱帽的双翅宽窄和官阶高低有关,这是第一次通过乌纱帽的双翅来区别官阶。 |
D.顺治皇帝入关后,允许地方官员穿明朝朝服并戴乌纱帽,因此收留了众多的降臣,同时也笼络了人心。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两晋南北朝时期,原本只有宫中官员可以戴的乌纱帽流传开来,连穷困的老百姓都能戴,就是因为那时社会的等级制度还不森严。 |
B.隋朝官员除了服饰有区别外,乌纱帽上的玉饰多少也能显示官职的大小,玉饰越少,官职越小,后来因为玉石价格昂贵,就不再使用了。 |
C.在一些古装电视剧中,有时会看到这样的场景,清朝官员身着明代朝服,头戴明朝乌纱帽,这不是导演缺乏历史常识,而是历史上确有其事。 |
D.乌纱帽的几次修改都和官职高低有关,清朝“红缨帽”代替“乌纱帽”,虽然它没有成为官员的代名词,但却为巩固清初政权起了作用。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托尔斯泰灯
蒋子龙
最早这是一盏大号的煤油灯,吊挂在图拉州托尔斯泰故居(雅斯纳亚·波良纳庄园)的屋顶上。灯罩巨大,比灯罩更大的是下方一张直径近两米的圆桌,桌面上等距离地立着十几块隔板,隔板直接与灯罩连接,均匀地平分了灯光。
——这就是矗立在19世纪俄罗斯文学高峰上的巨人列夫·托尔斯泰的发明。
孩子长到三四岁就要开始识字读书,怎样培养孩子阅读的习惯,并从阅读中发现快乐?当了父亲的托尔斯泰就构思出这盏“连桌灯”,或者叫“桌连灯”。最初这张大桌子上只有三块隔板,宽宽敞敞地坐着他们夫妇和一个孩子。后来他的夫人陆续地为他生下了13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夭折,到最后这张大桌子上均匀地分布了13块隔板。
每到晚上,全家人都必须坐到这同一盏灯下开始阅读,可以读《圣经》,读课文或其他自己喜欢的书,找不到书读的孩子就得读托尔斯泰的手稿。教育的意义不全在内容,也包括教育的手段和方式。这捎带着也是一种测试,看哪些孩子或哪个年龄段的孩子,喜欢或不喜欢他的手稿,他的哪部小说的手稿受到了孩子们的欢迎,或者相反。
这一习惯一直延续下来,煤油灯曾改成汽油灯,再后来有了电,灯就更亮了。即使托尔斯泰不在家的时候,孩子围着他们的母亲阅读,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孩子们自己围着灯读,他们“常常是充满期待地等着晚上的全家共同阅读”。
于是,久而久之便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了一盏灯。人不是由于决心才有毅力,应该是由于习惯而有毅力。一个人的精神成长史,取决于他的阅读史。只有阅读能最有效地培养精神生活细化,而好的习惯有培养性格,性格决定人生。教育孩子的目的就在于性格的培养。这需要有“长性”。而托尔斯泰正好是个有“长性”的人,他从12岁开始写日记,直到82岁去世,没有一天中断过。他的后人因得益于他的教育,至今还兴旺发达地生活在俄罗斯和欧洲其它地方。“托尔斯泰灯”有过怎样的演变过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托尔斯泰灯”具有怎样丰富的寓意?请结合全文内容作答。
文章说“阅读培养精神生活习惯,好的习惯培养性格,性格决定人生”,文中有哪些内容可以印证作者的这个感悟,试作简要阐述。
作者认为孩子性格的培养需要“长性”,这种“长性”在文章中体现在哪些地方?你从中受到怎样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