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熊召政的《烟花三月下扬州》,完成文后题目。
①扬州古称广陵,人们又叫它维扬。清代之前,扬州因靠着大运河,一向被誉为南北枢纽,淮左名邦。以今天的地理概念,扬州在苏北,不属江南。但古人自北方舟船而来,一入扬州,心理上便感觉到了江南。江南是以长江为界的,从这层意义上,扬州不算江南,但它处在淮河以南,属不南不北之地,且扬州的人文风气,山水风光,都是近南而远北。杜牧在扬州留下的诗句“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便绝不是凛冽的北地所能产生的情境了。我们一车人都想当然的认为扬州在江南,知道到了扬州才知道不需过长江,回来后查的资料,才知以上。
②历史上的扬州,自隋至清一千多年间,虽屡遭兵燹,却不掩其繁华锦绣的气象,大凡一个城市,就像一个人那样,命运各异,有好有坏。扬州属于那种“贵人多难”一类,但每遭蹂躏之后,它总能顽强的恢复生气。“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八字用在扬州身上,也是合适的。
③记载扬州古时的繁华,典籍甚多,但最好的要数清代李斗撰著的《扬州画舫录》了。杭州、苏州乃人间天堂,值得记载的盛事比扬州还要多。但无论是张岱的《西湖梦寻》还是顾禄的《桐桥倚棹录》,都不及李斗的这本书。
④ 古扬州最令人向往的地方,当在小秦淮与瘦西湖两处。其繁华、其绮丽、其风流、其温婉,《扬州画舫录》皆记述甚详。西湖之名借于杭州,秦淮之名借于南京,但前头各加一“瘦”与“小”字,便成了扬州的特色。我一直揣摩扬州人的心理,天底下那么多响亮的词儿,他们为何偏爱“瘦”与“小”呢?这两个字用之于人与事,都不是好意思。我们说“这个人长得又瘦又小”,便有点损他不堪重用;说“他专门做小事儿”,便暗含了鼠目寸光。时下有种风气,无论是给公司起名,还是为项目招商,均把名头拔得高高的。照这个理儿,瘦西湖完全可以叫“大西湖”或“金西湖”,小秦淮也可叫“中国秦淮”或“银秦淮”了。古扬州城中,虽然住了不少点石成金的商人,但铜臭不掩书香,负责给山水楼台命名的,肯定还是李斗这样的秀才。这两处名字最令人寻味:西湖一瘦,便有了尺水玲珑的味道;秦淮一小,便有了小家碧玉的感觉。如此一来,山水就成了佳丽一族,而扬州城也就格外的诗化了。
⑤如是,话题就回到“烟花三月下扬州”上头,知道扬州的地理与历史,就知道什么季节到扬州最好。因为没有红枫,更没有与红枫相配的壮阔逶迤的峰峦沟壑,秋老时分到扬州的意义就不大。杜牧说“秋尽江南草木凋”,未凋并不等于葳蕤,失了草木欣欣的气象。莺歌燕舞的三月却不一样:那杨柳岸畔的水国人家,那碧波深处的江花江草,园林台榭、寺观舫舟,一色儿都罩在迷离的烟雨之中。此时的扬州,那些硬硬的房屋轮廓都被朦胧的雨雾软化了下来,曲折的小巷浮荡着兰草花的幽香。湖上的画舫,禅院的钟声,每一个细节上,都把江南的文章做到了极致。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这样的句子把我们东方人的审美意趣,写得如同梦境。在三月的扬州,我们是可以寻到这种梦境的。
⑦为了这梦境,我曾动了烟花三月下扬州的念头。2007年,我打听何处可以雇一条船,邀二三好友于黄鹤楼下出发,一路吟诗作画,听琴吹箫到扬州去。结果人家告诉我,现在从武汉到扬州,根本无水路可通。后来打听到,从杭州或苏州出发,可从运河到达扬州。我又来了兴趣,让朋友去觅一只画舫。事情也未做成,其因是这一段运河虽然畅通,但除了运送货物的商船,渡客的帆舟早就绝了踪迹。
⑧由此我想到,坐一条船于烟雨濛濛的江上,去拜访唐代的扬州,已是完全不可能了。扬州的繁华还在,但唐代的风流不再。若有意去欣赏今日生机勃勃的扬州,只能自驾车从高速路上去了。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与凛冽阔大的北地气象相比,扬州城的景色显得温婉绮丽。
B.扬州在历史上虽屡经战乱,但繁华的气象却并未因此颓败。
C.烟雨迷离的扬州城诗意盎然,体现了东方人的审美意趣。
D.作者以古衬今,满怀深情地赞美了今日生机勃勃的扬州。

文中多处引用唐诗名句,请任选两处,简要分析其在文章结构或内容上的作用。
作者为什么说“扬州的繁华还在,但唐代的风流不再”?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请联系全文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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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短文,完成1-3题。
长期吃肉降低智商?
最近,有个“长期吃肉降低智商”的说法在网上流行。该传言称,英国科学家在8170名实验对象身上发现了一个现象:常吃肉会导致智商下降。这个说法让很多朋友感觉惊奇,一些人提出了疑问:“自己不够聪明是因为爱吃肉的缘故吗?”这种说法是真的吗?
笔者觉得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1、吃肉太多有害智力,不等于少量吃肉就会降低智商。从营养平衡角度来说,每一样事物都有它合适的分量。流行病学研究表明,过量的红肉会增加患心脏病、糖尿病、老年痴呆以及多种癌症的风险。特别是加工肉制品,增加多种癌症风险的作用更为确定。
目前我国营养学会推荐每天吃50-75克肉类(生重),按红烧牛肉来算也就3-5块。按照这一标准摄取肉类没有发现会有什么害处。适量吃肉的营养学意义是预防缺铁性贫血,特别对于育龄女性和儿童比较重要。
2、很多人以为素食的好处在于完全不吃鱼、肉、蛋、奶,这个概念是错误的。素食的好处不在于“远离鱼、肉、蛋、奶”,而在于大量蔬菜、水果、杂粮、豆类、坚果等天然植物性食物的合理配合。别忘记油条、薯片、炸麻花都是素食,饼干、甜点和各种甜饮料也可以是素食,而这些东西并不会促进智力提高。
实际上,适当吃鱼,适当吃蛋类,对于脑力是有益的。一些在发展中国家低收入人群中进行的研究发现,孕妇、乳母和儿童吃鸡蛋有利于孩子的认知能力,可能是因为鸡蛋含有12种维生素、大量的磷脂以及优质的蛋白质,对婴幼儿的智力发育有益。
3、少吃肉,甚至吃素食,必须保证营养充足。营养不良的素食未必会提高智力水平。营养不良的素食不仅不会让人聪明,还会因为贫血、蛋白质缺乏、维生素B12缺乏而影响儿童的智力。无论在我国贫困地区还是在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的研究都发现,贫血儿童的学习能力明显低于不贫血的儿童。
西方的素食者和印度的素食者大部分是“蛋奶素”,有蛋类和奶类的营养支持,而且有多种素食者的营养增补品和素食者专用婴儿食品,因此出现营养缺乏的情况很少。国内相关营养品和强化食品的供应不足,在决定纯素饮食时最好能咨询营养专业人士,获得膳食指导,避免出现营养不良情况。
4、多吃素菜,特别是多吃绿叶蔬菜,可能比完全吃素更重要。我国营养学界推荐国民吃少量的肉和鱼,同时吃大量的蔬菜。蔬菜所供应的维生素C、胡萝卜素、叶酸、钾、钙、镁、膳食纤维和抗氧化物质,对良好的智力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也能帮助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多种慢性疾病。每天吃500克蔬菜,包括250克绿叶菜,对健康至关重要。研究表明,深绿色的叶菜和预防老年性的认知退化之间可能是有密切关系的。也有很多研究提示,孕期摄入足够的蔬菜对于新生儿的健康包括智力发育是有益的。
总之,鉴于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需要足够的铁、锌、钙和蛋白质等营养素,因此不提倡儿童吃“纯素”。不吃肉是可以的,但至少需要蛋、奶,最好还能有鱼类。笔者希望不会有人因为这个报道而误认为“吃素就一定聪明”,然后决定给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吃“纯素”。
怎样才能吃出聪明的头脑?下列对作者观点的概括不准确的一项是

A.要适量吃红肉 B.适当吃鱼类、蛋类
C.吃素食要保证营养充足 D.多吃绿叶蔬菜

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本内容的一项是

A.过量进食红肉会增加患心脏病、糖尿病、老年痴呆以及多种癌症的风险。
B.素食的好处在于大量蔬菜、水果、杂粮、豆类、坚果等天然植物性食物的合理配合。
C.素食会造成贫血、蛋白质缺乏、维生素B12缺乏,从而影响儿童的智力。
D.蔬菜所供应的多种微量元素和抗氧化物质,能帮助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多种慢性疾病。

对于作者写作本文的目的,下列选项最准确的一项是
A告诉读者不能只吃素食,还要吃一定量的肉食。
B.说明素食者应该进食不同种类的素食来补充各种营养。
C.告诉读者多吃绿叶蔬菜,可能比完全吃素更重要。
D.告诉读者:无论是否吃素,关键是控制肉食的量,吃足量的蔬菜,保证营养充足。

菜中之王
傅丽清
①时近立冬,京郊又到了砍大白菜的季节。由于政府抓了“菜篮子”工程,冬季市场的蔬菜品种增多,大白菜虽然已不再是冬令唯一的“当家菜”,也再见不到城乡总动员运贮大白菜热闹景象;可是北京人对它总情有独钟,多少还是要买一些贮存起来过冬。
②古人称蔬菜好吃,常夸“初春早韭,秋末晚菘”。苏东坡曾有诗赞道:“白菘类羔豚,冒土出熊蹯。”范成大也曾吟道:“拨雪挑出踏地菘,味如蜜藕更肥浓。”菘,指的就是白菜。《本草纲目》解释道:“菘性凌冬晚凋,有松之操,故曰菘,俗谓白菜。”野生白菜属十字花科,原是远古人类的采集植物之一;世界上栽种白菜最早的是中国,在距今约七千年的西安半坡新石器时代遗址里,就出土了瓮藏的白菜种子。大白菜,则是我国祖先培育出来的北方优良的“结球白菜”变种。
③鲁迅先生早期作品里,曾描写过挂在杭州水果店里的“胶菜”,那就是大白菜;因以胶东所产品质最好,故称“胶菜”。鲁人夸说的“泰山三宝”,其中第一宝即为白菜。鲁迅迁居北京后,在他小说里出现的大白菜,就堆成一座小金字塔,点缀了这座古城普通人家的冬日风景。
④真是“百菜不如白菜”。大白菜营养丰富,除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粗纤维外,还含有微量的钙、磷、铁,以及胡萝卜素、硫胺素、核黄素和抗坏血酸等成分;并且产量高,还耐贮存,价廉物美,是冬令蔬菜中老百姓餐桌上的佼佼者。北京人包饺子,涮锅子,做芥末墩儿,都少不了它。白石老人生前爱吃大白菜,也爱画大白菜,并在“岁末清供图”上题道:“牡丹为花之魁,荔枝为果之龙,独不论白菜为菜之王,何也?”南方人到了北方,常起“莼鲈之思”;北方人到了外地,也会生“菘鲷(注)之想”吧!那年,我参加中国科学家代表团赴欧洲考察,我们几个从北京去的人,在斯德哥尔摩突然对祖国的白菜害起相思来了,便到中国餐馆定了一份烧白菜。如风卷残云般,我们首先把一盘白菜,吃了个底儿朝天。可是价钱令人咋舌,超过了一盘烹大虾;而且还是好客的女店主,亲自上市场去采购来的哩!
⑤我对白菜还另有一番特殊的情愫。抗战时期负笈流亡到江西,在赣东铅山城外一所中学里读书。教室设在一座荒废的祠堂里,墙上嵌着一块石碑,碑上刻着明代万历年间当地一位清廉爱民的知县笪继良画的一棵白菜,旁书他的两行题辞:
⑥为民父母,不可不知此味;为吾赤子,不可令有此色。
⑦近年,我重访旧地,发现那块曾和我们学子朝夕相对、断成两截的“白菜碑”,已作为历史文物迁移到该城⑵中心,并建亭加以保护。县委施书记告诉我,他常用那块“白菜碑”告诫干部,要以清廉俭朴、勤政爱民自律共勉。
⑧啊,谢谢你,具有青松风格的白菜,至今还能作为我们后人反腐倡廉的教材。
(注)鲷,即真鲷,产于山东的又称“加级鱼”,肉味鲜美。
请写出第②段主要运用的两种说明方法,并分别找出一个相应的例句。(4分)
用简洁的语言分别概括第③段和第④段的大意。
第④段写了白菜的哪些优点?请分条说明。(4分)
说说文章结尾处记叙“白菜碑”的故事有何作用,并比较一下这样的记叙与记叙文中的记叙在语言上有什么不同。(4分)

(10分,每小题2分)
阅读《我的叔叔于勒》中的一段文字, 完成1--5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尚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我只好留在母亲身边,觉得这种不同的待遇十分不公道。我一直盯着父亲,看他郑重其事地带着两个女儿和女婿向那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走去。
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就赶紧向我们走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他低声对我母亲说:“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哪个于勒?”
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我母亲也怕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你疯了!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
第一段文字在全文中所起的作用是什么?选出说法正确、全面的一项。()

A.表现男主人公的阔气、文雅。
B.表现男主人公充阔气的虚荣心。
C.一方面反映男主公爱慕虚荣,追求风雅的心理状态;另一方面,为下文吃牡蛎、遇于勒,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做伏笔。
D.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第二段文字母亲不让若瑟夫吃牡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表现出母亲怎样的性格特点?选出理解准确的一项。()

A.怕把男孩子惯坏了。关心、爱护孩子。
B.自怕他吃了要生病 。自私、庸俗。
C.怕多花钱。吝啬、虚荣。
D.怕多花钱。自私、庸俗

阅读五、六、七段回答: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这一句中的省略号表现了男主人公怎样的心理?选出说法正确的一项。()

A.有些话不能说。
B.不知说什么好。
C.发现于勒后的恐慌害怕。
D.本文通过“我”和于勒之间的冲突,揭示了小说的主题。

这几段文字塑造菲利普夫妇形象的社会意义是什么?选出说法正确的一项。()
A.对孩子不溺爱。
B.反映资本主义社会人们追求虚荣、冷酷自私、金钱至上的风气。
C.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家庭关系。
D反映了社会冷漠的亲情关系。
课文中写吃牡蛎一节的主要作用是()

A.让菲利普夫妇有登场亮相的机会。
B.让故事的内容更有波澜。
C.让故事情节得以向前发展。
D.让“我”看得清父母虚伪的真面目。

阅读下文
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
徐 迅
那是一块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冬天,父亲还坐在那里。低矮的屋檐,背后是红砖土墙。黑灰色的瓦片垂着耳朵,仿佛倾听什么。父亲通常一个人不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沐浴着阳光取暖,像温顺的臣民承受浩荡的皇恩。我每次回家首先要打量的就是那个地方。喊一声父亲,父亲脸上立刻阳光灿烂,笑容如绽放在枝叶里的花朵般颤动。
一个人是会老的。皱纹宛如屋檐上生满绿锈的青苔,上面摇曳着荒草。老人头发花白,牙齿脱落,身边斜靠着一根短亮的竹拐杖。那样子像是一部接近尾声的黑白电影的旧镜头。阳光不老,新鲜的光束里尽情跳跃着生命的尘埃,但父亲不见了。如今,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空落落的,如我空落落的心。泪水爬出我的眼帘,阳光使它格外晶莹,如针芒般的阳光深深刺伤着我,痉挛。阳光无影无踪地裹走了父亲,又依然照亮那里,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成为我面前不会消逝的最坚硬的事物之一。
“来!晒晒太阳!”在乡村,尤其是冬天,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窝聚的老人也最多。冬天里,阳光以一种最温暖、最明亮的姿态涂抹大地。树上尚没有凋零的叶片,通体金黄,兴奋得直打哆嗦。地上,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的,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是让太阳烤干的牛粪。老人们开始在阳光里打捞着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谁家的猪养得最肥,谁家今年的收成很好,谁家的闺女腊月里要出嫁,谁家的小子又有出息啦……他们大口大口饱食着阳光的盛宴,咀嚼阳光,毕毕剥剥,满嘴流油。通常,他们都以为这儿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是人间天堂。他们的笑声、叹息声、诉说声像无数把叮叮当当的小榔锤,把阳光敲成了金子般的碎片,然后乐呵呵地搭在怀里,俨然一个个财主佬。直到起身离开时,还夸张似的拍打着屁股上的灰尘。即便有贫穷的跳蚤,在阳光下也被驱赶得一干二净。
我想父亲,包括一些老年人,在他们人生的暮年喜欢坐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在阳光底下的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上的秘密:一定是额头上皱纹里隐逸着的生命的苦涩需要阳光的抚慰;内心经历太多,那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或许往事已堆积得发霉,必须在阳光下暴晒一番;抑或身上流动缓慢的血液必须与阳光勾兑与打通,才会使他们更加舒展、坦荡、明媚;也可能他们想得更远,无边无际的黑暗正在向他们拥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燃烧生命……因为,不仅一颗晦涩的心需要阳光的照耀,一颗纯净的心,也同样需要阳光的映照。最后,阳光收拾走了许多谜底,父亲肉体生命的消逝正如阳光的消逝一样。只是父亲永远不会知道,他的那块被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会成为亲人们心中最大的疼痛——有几回,我发觉与我一道回家的儿子,眼睛也朝那个地方怔怔地发愣。以前,他可是撒欢般地蹦跳着双脚扑向那里的。
“为了看看太阳,我来到世上。”这是一位俄罗斯诗人的诗句。写这诗的巴尔蒙特这时仿佛一个婴儿,在春天里降生时一睁眼,就看到了温煦的阳光。他身上泛着金黄的绒毛。的确,阳光可以渗透所有的语言,但无法谛听;阳光像一块黄金,可以让人贪婪地攫取,但却无法永远占有;阳光像一朵鲜艳的花,却无法为一个人永远开放。剩下的你只有看看的份儿了!阳光照耀的日子,生活明净得一览无余,纤毫必现;阳光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这些人们都可以看到,因此也体会出阳光本身充满的慈祥、温暖、仁爱和平静。果然,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又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又多了一个陌生而嘶哑的喉咙。那陌生的嘴角牵动乡村的最后一缕阳光,仿佛是在向阳光作着诀别。我想,一个阳光铺就的舞台上,父亲和他的乡亲裁剪着一块阳光的绸缎,然后紧紧地包裹住自己,就幸福地睡去了。
但丁说:“我曾去过那阳光最多的地方,看到了回到人间的人无法也无力重述的事物(《神曲?天堂》)。”仅仅默念着这一句,我的心绪在阳光下显得一派苍茫。
本文题为“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请联系文章内容,谈谈你对“阳光”是怎么理解的?
这是一篇含义隽永的散文,其中有许多耐人寻味的语句值得细细品味。请用自己的语言阐释下面两个句子:
(1)无边无际的黑正在向他们拥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燃烧生命。
(2)阳光像一朵鲜艳的花朵,却无法为一个人永远开放。
结合文章第四段,用自己的话说说“在阳光底下的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上的秘密”中的“秘密”具体指什么?
美丽的阳光,醇厚的生命,作者在写阳光的永恒与明亮时,也写了生命的短暂和珍贵。请你说说,作者在文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情怀?
文章的结尾引用了但丁的诗句:“我曾去过那阳光最多的地方,看到了回到人间的人无法也无力重述的事物。”请结合原文分析所引文字的含义和作用。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温煦的阳光充满暖意,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正因为如此,在作者笔下对阳光充满了虔诚和膜拜的敬意。
B.文章写老父亲坐在房前沐浴阳光,写老人们窝聚在冬日里,甚至写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使文章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C.生命不应像流星,一个人的生命是一个流动的过程,如果你的生命里有阳光陪伴,你是幸福的;人生应该慢步欣赏享受阳光。
D.人生不如意事常十八九,不思八九,常想一二,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无异红日高照,生活的天空充满阳光。

E、本文以朴素的语言,真实的情感细腻而又生动地抒写了对父亲、对故乡的眷眷思念,就像那阳光一样挥之不去。阳光照得愈多,亲情乡情愈是浓烈。

阅读下文,完成第1-5题
乌鸦——一部人类史的乡野传说
凡尔赛宫巨大的拱形窗前,法国皇后玛丽·安托瓦特尼正在梳理垂落腰间的秀发,一只油亮的乌鸦悄无声息地停落在她洁白的衬裙上。传说中,绝代艳后不仅原谅了这只狂妄无礼的乌鸦,还赠送给它美味的面包屑,以表示“王室与动物之间的友好”。
然而,这只曾让欧洲公爵们羡慕不已的乌鸦,在1793年玛丽皇后丧生于法国大革命的断头台之后,成为民众口中死亡的象征。
一身黑漆漆的颜色,嘴角些许银色须毛,修长的双腿,喙尖和尾端呈现的魅惑曲线,加上啄食腐肉时似笑非笑的神态,的确让乌鸦衍生出巫婆的诡异媚态。
两千万到三千万年前的大陆漂移运动中,鸦科“移民”便占领了南美洲南端、极地以外的所有地区,而关于那时的人类历史,还没有确凿的记载。
在公元前的宗教传说或民间轶事里,乌鸦往往以威风凛凛的神灵助手形象出现,更是萨满教的膜拜对象。中世纪教士们的长袍一律使用黑色,便源于乌鸦代表神秘力量的经书记载。
17世纪,人类开始进入现代化进程,乌鸦和其他大自然的“原始居民”逐渐成为隆隆机器声中的牺牲品。
公元1666年的伦敦大火成为乌鸦从神坛跌落为殉道者的起点。伦敦桥下一家面包店的失火引发了持续一周的灾难,烧毁了13000户人家。乌鸦成群结队从乌烟弥漫的城市上空盘旋而下,啄食街上遍布的烤焦尸体。尽管某种程度上,它帮助人类避免了一次瘟疫的暴发,但在悲痛的居民眼里,乌鸦永远丧失了被敬重的理由,成为登记在册的“可恶歹徒”。
即使在工业化相对迟缓的美洲大陆,乌鸦也被看作“文明世界的眼中钉”。它拿庄稼当点心的饮食爱好,引起农场主们的不满情绪。
不过,强大的繁殖能力仍使大城市中的乌鸦数量有增无减。耸立的烟囱喷出浓稠的黑云,伴随黑压压的鸦群迅疾掠过钢筋水泥缝隙里的天空,是柏林在工业革命里的特有景象。
生物学家认为可以用温室效应来解释城市化中的乌鸦数量增加:工业生产排放过量二氧化碳,全球变暖的显著气候变化是乌鸦从候鸟成为城市“留守者”的主要原因。
环保学家则持有不同的观点,人类泛滥的生活垃圾,富有蛋白质、脂肪等营养物质,为乌鸦提供了盘踞大城市的食物源。
“ 消费时代的大清洁工”——乌鸦,被认为严重影响了市容的美观。东京等大城市利用高科技的资源化设备,实施垃圾回收程式,切断乌鸦食物源。例如,宾馆、餐厅要求使用大型的生活垃圾处理器,先通过洗碗槽,将残羹剩饭全部 “吃”进去,然后进行全封闭的自动化运作。过程中,长生的能量不仅可以发电,处理器 “吐”出的剩余物还是上等肥料。
或许,乌鸦没有想到,它居然成了人类处理生活垃圾的动力。不过,毋庸置疑的是,古老的乌鸦被人类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了各色解读,它的家族史也就成了“一部人类史的乡野传说”。
文章开头提到法国皇后玛丽.安托瓦特尼与乌鸦的故事有何作用?
文章倒数第五自然段采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何作用?3 分
乌鸦为什么被看做“文明世界的眼中钉”?请至少答出三条原因
乌鸦从候鸟成为城市“留守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生物学家和环保学家对此各持怎样的观点?
文末,作者说“它的家族史也就成了‘一部人类史的乡野传说’”,联系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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