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目。
洗手间里的晚宴
周海亮
(1)女佣住在主人家附近,一片破旧平房中的二间。她是单身母亲,独自带一个四岁的男孩。每天她都早早帮主人收拾完毕,然后返回自己的家.主人也曾留她住下,却是被她拒绝。因为她是女佣,她非常自卑。
(2)那天主人要请很多客人吃饭。主人对女佣说:“今天您能不能辛苦一点儿。晚一些回家。”女佣说:“当然可以,不过我儿子见不到我,会害怕的。”主人说:“那您把他也带过来吧,不好意思今天情况有些特殊。”那时已是黄昏.客人们马上就到,女佣急匆匆回家,拉了自己的儿子往主人家赶。儿子问要去哪里,女佣说带他参加一个晚宴。
(3)四岁的儿子并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一位佣人。
(4)女佣把儿子关进主人家的书房,她让儿子先呆在那里。然后女佣进了厨房,做菜、切水果、煮咖啡,忙个不停 不断有客人拉响门铃,主人或者女佣跑过去开门。有时女佣进书房看看,她的儿子正安静地坐在那里。儿子问晚宴什么时候开始,女佣说:“不急,你悄悄在这里呆着,别出声。”
(5)可是,不断有客人光临主人的书房。或许他们知道男孩是女佣的儿子,或许并不知道。他们亲切地拍拍小男孩的头,然后自顾翻看着主人书架上的书,并对墙上的挂画赞不绝口。男孩始终安静地坐在一旁,他在急切地等待着晚宴的开始。
(6)女佣有些不安,到处都是客人,她的儿子无处可藏。她不想让儿子破坏聚会的快乐气氛,更不想让年幼的儿子知道主人和女佣的区别,富有和贫穷的区别。后来她把儿子叫出书房,并将他关进主人的洗手间。主人的豪宅有两个洗手间,一个主人用,一个客人用。她看看儿子,指指洗手间里的马桶。“这是单独给你准备的房间,”她说,“这是一个凳子。”然后她再指指大理石的洗漱台,“这是一张桌子。”她从怀里掏出两根香肠,放进一个盘子里。“这是属于你的,”母亲说,“现在晚宴开始了。”
(7)盘子是从主人的厨房里拿来的。香肠是她在回家的路上买的,她已经很久没给儿子买过香肠了。女佣说这些时,努力地抑制泪水。没办法,主人的洗手间是房子里唯一安静的地方。
(8)男孩在贫困中长大,他从没见过这么豪华的房子,更没见过洗手间。他不认识抽水马桶,不认识漂亮的大理石洗漱台。他闻着洗涤液和香皂的淡淡香气,幸福得不能自拔。他坐在地上,将盘子放在马桶盖上。他盯着盘子里的香肠,为自己唱起快乐的歌。
(9)晚宴开始的时候,主人突然想起女佣的儿子。他去厨房问女佣,女佣说她也不知道,也许是跑出去玩了吧.主人看女佣躲闪着的目光,就在房子里静静地寻找。终于他顺着歌声找到了洗手间里的男孩。那时男孩正将一根香肠放进嘴里。他愣住了。
(10)他问:“你躲在这里干什么?”男孩说:“我是来这里参加晚宴的,现在我正在吃晚餐。”他问:“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男孩说:“我当然知道,这是晚宴的主人单独为我准备的房间。”他说:“是你妈妈这样告诉你的吧?”男孩说:”是的,其实不用妈妈说,我也知道,晚宴的主人一定会为我准备最好的房间。”
(11)不过,男孩指了指盘子里的香肠,“我希望能有个人陪我吃这些东西。”
(12)主人的鼻子有些发酸,用不着再问,他已经明白眼前的一切。他默默走回餐桌前,对所有的客人说:“对不起,今天我不能陪你们共进晚餐了,我得陪一位特殊的客人。”然后,他从餐桌上端走两个盘子。他来到洗手间的门口,礼貌地敲门,得到男孩的允许后,他推开门,把两个盘子放到马桶盖上,他说:“这么好的房间,当然不能让你一个人享用,我们将共进晚餐。”
(13)那天他和男孩聊了许多。他让男孩坚信,洗手间是整栋房子里最好的房间。他们在洗手间里吃了很多东西,唱了很多歌。不断有客人敲门进来,他们向主人和男孩问好,他们递给男孩美味的苹果汁和烤成金黄的鸡超.他们露出夸张和羡慕的表情,后来他们干脆一起挤到小小的洗手间里,给男孩唱起了歌。每个人都很认真,没有一个人认为这是一场闹剧。
请概括出选文中男孩在“主人”家的经历。(2分)
在书房等待晚宴开始——(         )——表达与人共享晚宴的愿望——(        )
选文(8)段在文中起了哪些作用?请概括回答。(3分)
读选文(6)段首句:“女佣有些不安,到处都是客人,她的儿子无处可藏。”说说这句话中的“藏”字有什么表达作用?(4分)
请结合选文概括出“主人”的形象特点。(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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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阅读说明文,完成后面的练习。
无线通信先锋——蓝牙
①蓝牙技术是一种新兴的技术,尚未投入广泛应用,目前许多蓝牙设备还处于实验室试验阶段。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多数具有红外无线数据通讯功能的设备,在将来一样可以使用蓝牙技术来实现无线连接。同时蓝牙技术的网络特点和语音传输技术使它还可以实现红外技术无法实现的某些特定功能,如无线电话、多台设备组网等等。
②蓝牙是一种低成本大容量的短距离无线通信规范,是由东芝、爱立信、IBM、Intel和诺基亚于1998年5月共同提出的近距离无线数据通讯技术标准。蓝牙笔记本电脑,就是具有蓝牙无线通信功能的笔记本电脑。蓝牙这个名字还有一段传奇故事呢。公元10世纪,北欧诸侯争霸,丹麦国王挺身而出,在他的不懈努力下,血腥的战争被制止了,各方都坐到了谈判桌前。通过沟通,诸侯们冰释前嫌,成为朋友。由于丹麦国王酷爱吃蓝梅,以至于牙齿都被染成了蓝色,人称蓝牙国王,所以,蓝牙也就成了沟通的代名词。一千年后的今天,当新的无线通信规范出台时,人们又用蓝牙来为它命名。
③1995年,爱立信公司最先提出蓝牙概念。蓝牙规范采用微波频段工作,传输速率每秒1M字节,最大传输距离10米,通过增加发射功率可达到100米。蓝牙技术是全球开放的,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很好的兼容性,全世界可以通过低成本的无形蓝牙网连成一体。
④蓝牙技术不仅仅运用于电脑,像移动电话、数字相机、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家电等许许多多电子设备都可以采用蓝牙技术,实现无线连通,而不必拖一条尾巴(连接线)。随着蓝牙技术的普及,家庭装修时不再为电器的布线而烦恼;使用家电时,不必为一大堆遥控器而头疼,一部手机或是一把汽车钥匙就能一切搞定;出门在外,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家里亲人的画面可以随时随地获得;打卡、缴费不用排队,从缴费点附近经过,不必进门就可以轻松完成……蓝牙技术的广泛应用将使我们的生活无比轻松。
⑤目前蓝牙技术在日常生活中应用最广的就是在支持蓝牙的手机通话设备上,如手机蓝牙耳机,蓝牙使驾驶更安全,很多车主都感到开车时接听电话不方便: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举着电话接听,不但妨碍换挡、影响安全,两只眼睛盯着前车还得四下踅摸警察;车载免提系统接听电话比较方便,但难免有不方便的电话在不方便的时候打进来;使用有线耳机也不很爽,耳机线四处晃荡影响手臂的活动,耳机线屏蔽效果差经常受到电磁噪音干扰,扔在副驾座位上的手机还常在下车时被夹在衣服上的耳机线扯得摔在地上……让人火冒三丈,一不小心还要对着受伤的爱车眼泪哗哗。
⑥配合手机使用的蓝牙耳机可以让这些烦恼随风而去,使驾驶更加安全。通过配有蓝牙功能的耳塞,使手机用户可以实现无线免提功能,而不必像现在这样从头部垂下一根线到手机上。用户还可以通过车载蓝牙通讯设备来使用手机,不用从包中掏出手机就可以实现通话。
⑦索尼爱立信为了宣传其蓝牙技术甚至推出了一款精巧的蓝牙遥控车———Car100。Car100内置电池,但并没有配置特别的充电器。充电是使用索尼爱立信的手机进行充电,而充电的过程实际上是将手机的电充到Car100上面去。透过驾驶舱可以见到Car100入面的控制芯片,显示出浓烈的科技韵味。
.请你根据文章内容解释一下什么是“蓝牙技术”?
.介绍“蓝牙”一词的来历有什么作用?
.说说下列语句所运用的说明方法。
(1)同时蓝牙技术的网络特点和语音传输技术使它还可以实现红外技术无法实现的某些特定功能,如无线电话、多台设备组网等等。()
(2)蓝牙规范采用微波频段工作,传输速率每秒1M字节,最大传输距离10米,通过增加发射功率可达到100米。()
.蓝牙技术的具体优势表现在哪些方面?
.这篇文章不仅体现了说明文语言表达的准确性,而且还具有生动形象的特点,请分别举出一例进行分析。
.伴随蓝牙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提高,我们的生活也会越来越轻松、便捷,说明科技发展对人民生活的改善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请你也为大家介绍一件自己所熟悉的高科技产品,并用说明文的语言简要表达出来。(80字以内)

(二) 阅读下文,完成12-16题。
“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
汪金友
“希望同学们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古人讲,既要‘读万卷书’,又要‘行万里路’。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才成长的规律。古往今来凡成大事者,无不经过社会实践的历练和艰苦环境的考验。”在同中国农业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胡锦涛总书记讲了这样一番话。
“读万卷书”,是知识学问的博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智慧之门的钥匙,是先贤经验的结晶,是冷静可靠的朋友。所以从小学、中学、大学到参加工作,我们一直都在读书。既读课内书,又读课外书;既读专业书,又读修身书。越读越明白,知识就是力量。越读越清楚,“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
“行万里路”,是实践经验的积累。物有甘苦,尝之者识;道有夷险,履之者知。世上有很多的路,而只有自己亲身走过的路,心里最清楚。种过地,才知道种地的艰辛;做过工,才知道做工的劳苦;求过人,才知道求人的难堪;跌过跤,才知道摔打的痛楚。也正是因为有了丰富的人生经历之后,人们才学会了分析和判断,并从中找出一条最适合自己的路。
“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光“读万卷书”,不“行万里路”,那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想的很高,策划的很好,但一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往往处处碰壁。只“行万里路”,不“读万卷书”,那就更难成大事。尤其在现代社会,处处讲知识,样样要科技,一个“大老粗”,怎么干得下去?所以,“读万卷书”是我们所需要的,“行万里路”也是我们所需要的。只有把“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紧密结合起来,知识才能化为力量,书本才能变成财富。
比起“读万卷书”来,“行万里路”是一个更加艰难的奋斗历程。多彩的世界,给我们每个人都设计了一条独特的人生之路。但眼前的路有千条万条,自己的路究竟在哪里?这就需要迈开双腿,一条一条地去试,一条一条地去找。这一条走不通,再走下一条。寻找是一种磨练,也是一种积累。等找到最适合自己走的那一条路的时候,经验就丰富了,信心就提高了,成功就不远了。
“夫建大功于天下者,必先修于闺门之内;垂大名于万世者,必先行于纤微之事”。任何大事,都从小事起步。既然读了万卷书,就不怕再走万里路!
.文章开头引用胡总书记的话的作用是
.“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的关系是,两者紧密结合的意义或价值是
.“物有甘苦,尝之者识;道有夷险,履之者知。”用现代汉语表述这句话,其大意是,所蕴含的深刻道理是
.自选角度,谈谈本文是如何体现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的?
.我们青少年正处在“读万卷书”的年龄段。读书固然重要,“读万卷书”尤为可贵。但只“读万卷书”而不“行万里路”,这有悖于人才成长的规律。如果要你补上“行万里路”这一课,你该怎样去做?

(一) 阅读下文,完成8-11题。
向一棵树鞠躬
我突然被一棵榆树惊呆了。说突然,是因为我在这条小巷的尽头住了十年,天天从它跟前走过,竟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那天早晨,我无意识地朝路边的砖垛上扫了一眼,一下子就看到了这棵树。
这是一棵不同寻常的树。
它长在一堆码起来的砖垛上。周围是林林总总的大树小树。砖垛有两米多高,我不知道它在那里堆了多少年,表层的砖被一层青苔覆盖着。砖们不规则地排列在一起,好像训练累了的老兵,歪歪斜斜地站在那里,勉强保持着一种队形。
它其实只有一米来高。稀稀疏疏的枝杈恣意地伸展着,形不成高大伟岸的姿态,却展示了固执顽强的生命。它站在高高的砖垛上作俯视状,鸟瞰着这个喧闹的世界。它小心地经营着自己。它当然喜欢玉树临风般的躯体,哪怕是小家碧玉的亭亭玉立也可以呀!但命运却把它交付给一堆砖。当初,它选择了砖垛前面的那一片阳光地带,准备唱着歌儿向老榆树告别。可是就在瞬间,一阵微微的风,把它飘到砖垛上,它的命运因此而改变。它知道:躲避现实只能毁灭自己,安于命运,顺势而长,才是生命的根本。它只能压抑着蓬勃向上的内驱力,让饱满的激情化作一段朴实——它长成了灌木丛。
即便如此,它也肯定受过不少的苦痛。雷电轰击过它,狂风摧残过它,风雪侵蚀过它。最难耐的还是干旱和贫瘠。它有时想拦住匆匆而过的雨水,雨水却不屑一顾;也曾经挽留过晶莹的露珠,露珠只轻轻吻了它一下,就再也寻觅不着。脚下那座高原似的砖垛,却贫瘠得难以供应它起码的养料。它只得打自己的主意。让主干变粗变矮,让枝叶变小变多,尽量节衣缩食,减少消耗。尽可能挽留住雨露,拼命把根往下扎,这是它生存的策略。厄运使得它青筋突暴,浑身疤痂,身体佝偻,它没有屈服。无论生活怎样艰难,总得面对,总得应付,总得一步一步走过。我久久地站在那里,为一棵榆树而感动。
一天傍晚,我下班回来,发现那砖垛已经不见了。一个老人默默地站在那棵树旁。老人告诉我,这垛砖堆了十八年。当初准备盖房子用,儿子突然得病死了。媳妇改嫁,他领着孙子孙女度日,房子就耽搁了。现在孙子孙女已长大成人,会挣钱了,政府又补贴了一部分钱,房子终于可以翻修了。在老人平静的叙述中,丝毫不见其悲凉,仿佛生活就是如此。
我怔在那里。十八年,我不知老人是如何艰辛度过的。老人走了,他边走边自言自语道:“你看这棵树,咋就恁耐活呢?缺水少土的,竞活了十八年,真要活成精了!”蓦地,我仿佛觉得眼前的这棵榆树,就是老人的翻版。蓬蓬松松的枝叶,是老人稀疏的乱发;褶褶皱皱的树干,是老人饱经风霜的脸;还有那地下柔柔细细的根,是老人冉冉飘飞的胡须。
望着老人步履艰辛地走了,走在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于是,那条被晚霞映红了的小巷,行走着一个永恒的雕塑。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我默默地伫立,向老人、向那棵榆树深深地鞠了一躬。
.第二段说:“这是一棵不同寻常的树。”这棵树的“不同寻常”表现在哪些方面?请根据文意简要回答。(4分)
.下列句子形象生动,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4分)
①它有时想拦住匆匆而过的雨水,雨水却不屑一顾;也曾经挽留过晶莹的露珠,露珠只轻轻吻了它一下,就再也寻觅不着。
②于是,那条被晚霞映红了的小巷,行走着一个永恒的雕塑。
.文章写榆树,却为什么要花较多笔墨去写“老人”?请简要分析。(4分)
.第四段中说:“躲避现实只能毁灭自己,安于命运,顺势而长,才是生命的根本。”对这种观点,你是否认同?请简述理由。(3分)

(二)“磨”到最后
“我磨墨,墨磨我”,这是画家韩羽的一枚书法印章。他自幼热爱文学、戏剧。搞漫画创作,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初期开始的。那时,他向省报投稿,天天投,天天退,如此持续了几年,把美术编辑都投怕了。他在回顾自己的成长过程时曾幽默地写下了如此对联:“惯以坏画充好画,聊将嘘声作赞声。”
两个“磨”字,意蕴深远,耐人寻味。磨墨,“朵朵花开淡墨痕”,磨我,独树一帜丹青手。他的书画功底老到、深厚,不但“磨”进了电影、戏剧,而且“磨”进了书法、“磨”进了文章杂学。他的书、画、文章,外行觉得有意思,内行觉得见功夫,堪称独一无二。他创作极认真,圈里人都知道,韩先生一是作画少,另就是自己不满意的作品绝不拿出来,而是撕掉。他的标准不是创作不出手,他不愿重复自己,不愿复制自己。他的作品轻松好玩,令人赏心悦目,据说他的创作过程是很痛苦的。先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继而掼笔撕纸、长吁短叹,久不得其要,继而灵感偶至,马上抓住。韩羽的“磨”字诀给人生以太多的教益。
磨,磨难、磨炼、磨砺、磨合……似乎都和人生有缘,所以许多人生警语,也都带着“磨”字:“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宝剑锋从磨砺出”……警示人们要认识磨、善待磨、不怕磨,要耐磨、多磨、自觉磨。“磨”是砥砺,增其锋利,“磨”是打造,锻出新生;“磨”是一次次与外力的对抗和较量,是一个个引发事物发生渐变的过程。《浮士德》里土地之神唱了这样一首人生之歌:“生潮中,业浪里,淘上复淘下,浮来又浮去,生而死,死而葬,一个永恒的大洋,一个连续的波浪,一个有光辉的生长……”其意蕴涵的也是“磨”。人生是“磨”而强,“磨”而亮,“磨”而奋发向上。有的人下岗了,却打拼出一番新天地;有的人失败了,却东山再起;有的双腿失灵,却走得更远了……自古雄才多磨难,酸甜苦辣各种滋味的“磨”,使得他们砺心练脑、强魂健魄,走向新生。
巴尔扎克把他的创作经验概括为一句话,刻在他的手杖上:“我粉碎了每一个障碍!”19世纪后期,奥地利作家弗朗茨·卡夫卡,在总结他的一生特别是他的创作时,也引用过巴尔扎克这句话。但是他颠倒了这句话的主语和宾语,他说:“每一个障碍粉碎了我!”大师大见解,磨至粉碎,磨成双向,功夫深,力度大,质量高。不磨不粉碎障碍,无以前进;不磨不粉碎自己,无以提高。大凡德高望重者、事业辉煌者、叱咤风云者,莫不是磨着困难磨着自己、粉碎着障碍粉碎着自己,步向新生、步向辉煌的。有人想轻松之磨,磨来磨去无精神;有人作虚假之磨,碌碌无为度一生。所以,磨须有心有志,磨要脱胎换骨。
贝多芬说:“卓越人的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于己的遭遇里百折不挠。”人生曲折,跌宕起伏,“万事如意”、“一帆风顺”,只是希冀和祝福,“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倒是司空见惯。然而,许多人对“磨”厌恶、惧怕,在他们心目中,一蹴而就是快慰,反反复复是窝囊,总想三板斧劈尽一切障碍,三把火烧出一片新天地,往往事与愿违。而磨砺临头不去“磨”,被动挨“磨”怨天尤人,如此人生态度则更不可取。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郑板桥的诗句告诉世人,人生的磨击是少不了的,关键在于自身坚劲,经磨、耐磨、迎“磨”而上,就会磨出灿烂的人生。
、说说题目“‘磨’到最后”蕴含着怎样的人生道理。
、根据文章内容,理解下面两句话的意思。
①我粉碎了每一个障碍!
②每一个障碍粉碎了我!
、文章开头不提观点,却从韩羽的书法创作和成就写起,作用是什么?(3分)
、作者说“人生是‘磨’而强,‘磨’而亮,‘磨’而奋发向上”的,请你为本文补充一个因“磨”而成功的事例。(3分)

(一)揭开冬虫夏草之谜
汪宗俊
①您见过冬虫夏草么?这是一味奇妙的中药。它的形态异常奇特,既像动物又像植物。说它是植物吧!它的根部分明是条虫,有着红色的头和嘴,还有八对整齐的脚;说它是动物吧!在虫的头部却长出了一株小草,每逢大地回春、万物复苏之时,此草迅速生长钻出地面。尽管它没有繁茂的枝叶,也不能开出鲜艳的花朵,而只是一根紫红死的小棒,却能亭亭玉立在崇山峻岭的植物群落之中,迎风招展,楚楚动人,这样为它传奇式的身世更增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②医药学家为了揭开冬虫夏草之谜,不辞辛劳,翻山越岭,长途跋涉,进行实地考察与潜心研究,终于发现,它竟是一桩“真菌杀虫、冒名顶替的谋杀案”,通过缜密取证侦破,做出了公判。
③原来,在青藏高原与云贵高原的四五千米的高山雪线和峡谷地带,昼夜温差大、冰冻时间长,生活着一种抵御严寒极强的昆虫,名叫虫蝙蝠蛾。它的身上长满花斑,乍看酷似美丽的蝴蝶,每逢春暖花开季节,它们翩翩起舞,寻找配偶,雌蛾产卵土中后悄然死去。虫卵经过一个月左右,蜕皮变成幼虫,为了取食和活动的需要营造了深约20厘米的隧道,以后长得又白又胖的在冰土层中越冬。此时一种真菌的子囊孢子成熟后,随风飞扬,纷纷撒落在地上,随雨水渗至土中。一旦遇到蛰居在地下过冬的蝙蝠蛾幼虫,便施展出孙悟空钻进铁扇公主肚内的战术,进入虫体,吸取营养、萌发菌丝,过着悠然自得的寄生生活。而幼虫则被折磨得烦躁不安,死去活来,拼命用头部向上顶,企图挣扎解脱出来,但离地面3-4厘米处就一命呜呼了。然而,寄生菌继续繁衍生息,翌年春末夏初,从表面看一条幼虫像老蚕,实际上它们早已被蚕食殆尽,只剩下一具具可怜的躯壳。至于隐藏在里面的杀手真菌趁气温升高之际,便得意忘形地从幼虫的头部伸将出来,破土而出,真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从铁扇公主的头顶上穿出似的。但这根微型金箍棒仅有4-11厘米长,上部稍膨大,呈椭圆形,显紫红色,且长出一些小球体,里面多长着更多的小孙悟空,即真菌的子囊孢子,待它们成熟后,又继续祖辈的衣钵,代代相传,繁衍子孙,这样便不断地产生冬虫夏草。
④足见冬虫夏草是大自然绝妙的杰作,它既是昆虫与真菌的结合体,又是动物与植物的联合体。
、阅读第一段,用准确简明的语言说明冬虫夏草的外形。
、“至于隐藏在里面的杀手真菌趁气温升高之际,便得意忘形地从幼虫的头部伸将出来,破土而出,真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从铁扇公主的头顶上穿出似的。”一句运用了的说明方法,这样的好处是什么?
、第三段中“蛰居”一词如果调换为“躲藏”好不好?请说明理由。
、文中有一句话归纳了说明中心,请找出来,誊抄到下面空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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