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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
①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兴起,园子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
②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③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④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
⑤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在那篇小说中写道:“没处可去我便一天到晚耗在这园子里。跟上班下班一样,别人去上班我就摇了轮椅到这儿来。”“园子无人看管,上下班时间有些抄近路的人们从园中穿过,园子里活跃一阵,过后便沉寂下来。”“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一溜阴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会儿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窣窣窸窸窣窣片刻不息。”这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⑥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平方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我都在这园子里呆过。有时候呆一会儿就回家,有时候就呆到满地上都亮起月光。记不清都是在它的哪些角落里了,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个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
①—④节文字主要说明了地坛的          特点。(用文中词语回答)
“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中,“失魂落魄”的含义是什么?
                                                                          
阅读⑤⑥两节,作者关于生与死的思考与地坛的景物描写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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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寻根
冯骥才
①一个人在外闯荡,站住脚跟,创出一番事业,日久天长,心中却慢慢滋生出牵肠挂肚的思乡之情,这叫“叶落归根”,拿句时髦的话说叫:寻根。
②一个人有寻根心理,一个民族也有寻根心理。
③我早听说过美国马萨诸塞州有个名叫“欧尔德斯特布里”古老的村子。它和欧洲那些保护完好的古迹不同,全是由新英格兰各地收集一百多年农村遗物搬迁而来的,从细小日常生活用品到整座建筑,乃至久已废弃的牛栏和草屋,全权按照当时的生活图案布置起来,活生生展现1830年左右优美古朴的昔日风情的活的图画。
④我特意赶到这村子。好像进入一种历史的幻想中。铁铺的炉火熊熊,铁匠用当时的工具丁丁当当打马蹄铁;磨坊的大水车缓缓转动,晶莹闪亮地带动起小河清澈的水,真的在磨面。在那名叫“阿萨骑士”的连墙带地都是木板造的小商店里,可以买到村中的“农妇们”用棉花纺造的土布。我坐在一座由新罕不什尔州迁移过来的小教堂里,津津有味听一位身穿黑袍的乡村教师讲解地理。他的地理观念也是上世纪的。牛羊在大片大片碧绿平缓山坡上吃草,堆满粮包的大车停在又潮又黑又大的库房里;那些石头垒成的储藏室里的空酒桶在发霉长苔,屋角结着桌面大的闪闪发光的蜘蛛网。道路上遗落马粪给太阳暖烘烘晒着,发出特有的芳香,混在成片杉树林散出清新的气息中;在这气息中,还有教堂清越的钟声,飞鸟无声的身影和被迷住了、缅怀往事的游客们……这座人造的古老村镇的设计者就像一位老练的历史小说家,不叫任何一个细节失真。在这里尽管旅游者来参观,但它有比赚钱更高的目的,就是供人欣赏迷人的过去。
⑤如果我们身置纽约这样高度现代化的城市,身边匆匆闪过穿戴新潮服饰、步履如飞的人影,拔地而起的百丈高楼压得人难以喘息,电脑屏幕熬得人眼睛发红,就会明白美国人为什么需要这种复古的村落,也会明白他们为何这么珍惜古迹。新的永远翻新,旧的不会重现。一个人岁数大了,会怀念童年,怀念故友,怀念初恋,怀念自己由于纯真幼稚而常做错事的久已消逝的年华。老朋友谈得来,因为他们有共同的过去;老夫老妻难以分离的纽带是他们共同的经历。历史是财富,也是一种重心。无论在天上飞,地下跑,都离不开重心的保持,没有重心就跌落或跌倒。社会发展快了,也会寻找重心。所以当前力求高速发展的民族,普遍都产生一种寻根的社会心理。这也是历史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最重要的价值。欧尔德斯特告诉我们:老兄,过去的东西别太轻易地扔掉,扔掉什么和保留什么,需要一种未来的眼光。
⑥所谓历史眼光,不是站在现在看过去,而是站在未来看现在。
根据全文,概括一个人、一个民族寻根的理由。
简要分析第④节的表达手法及其效果。
解释文中画线句子“所谓历史眼光,不是站在现在看过去,而是站在未来看现在”的含义
在我们国家,我们也能看到许多民族村,但是大多数都沾染上了浓厚的商业气息,很少有如此纯正的传统文化气息,面对这一现象,你是如何看待的,简要分析理由。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听松
熊召政
(1)今天,我又想去泰山极顶,去华山、恒山、黄山、庐山,或者武夷山、井冈山、大别山,去中国的任何一座千仞冈上,振我的衣,摄我的神,听一次混混沌沌、莽莽苍苍的松涛。
(2)我的故乡是一座松涛之城。我呱呱坠地,故乡便把松涛作为第一首儿歌,也是一首永远的儿歌送给我。从那时起,我就感受到其中的世界是那么喧闹,那么生机勃勃,穷极变幻。四月的雨天里,尽管阴霾怒张,那不肯被黑暗吞没的万丈新翠,把春天赋予的全部生命力都注入柔韧的枝条,迸发出指天扫地的怒吼。①在寒气凝冻的腊月,草木尽枯,瑟缩如僵虫。唯有青松独领风骚,在凛冽的风中摇荡碧色,旋起一轮轮穷天极地的呐喊。
(3)在这样的氛围里,我长大了。我看惯了林松曳动的光影:束束凝碧,一派空灵。初似霓裳,继如乱发。且舞且摇,光色渐乱渐暗。终于,深浅有致的累累青柯好像有了淡墨泼进,变成一色的乌黛。一林松骚动起来。接着,一山松、千山松、万壑松都骚动起来。松涛响了。
(4)带着松涛给予的启示,我离开了故乡——群山环绕的那座小城,走上了生命长途。我走过许多城市,许多乡村。在北国的长城上,我听过大雪;在南国的大海上,我听过风暴。它们虽然都很壮观,表现了乾坤伟大力,但仍不及响在千峰万壑上的那千顷万顷松涛,那气吞山河的震荡,多么地摄人心魄!
(5)遗憾的是,离开故乡久了,离开大山久了。住在城市的高楼里,眼中的世界色彩缤纷,竟使我渐渐淡忘了童年的耳中的世界。心灵没有受到伟力的撞击,血管里的血也就不再汹涌。
(6)如同李白欣然相逢了西下峨眉的蜀僧,不久前的那一夜,一个森林里的朋友给我打来电话。他似乎有消息告诉我,可是我一句也听不清。我问他话筒里传来的是什么声音,他说是松涛。
(7)一根银线,为我送来了久违的松涛。我重又获得了生机勃勃的耳中的世界,这简直是一个奇迹。
(8)我放下听筒,可是我仍在听着,听着,听远方的松涛:
(9)初时,舒缓如空蒙月夜的琴声,如纷纷扬扬的击瓦的雪声。接着如哔哔剥剥的火声。沸沸汤汤的水声又继之。旋即错杂成踢踢踏踏的大马群的蹄声,马上又演变成轰轰隆隆的荒野炮声。最后,响起石破天惊的雷声。自霜皮虬枝的松干,自松干中弯弯曲曲的年轮;自拔云掸日的长柯,自条柯上戟张的针叶。②那可怕的松涛,在幽邃的天穹下炸响了。仿佛五百年内的声音,都聚到这一块儿同时爆炸。
(10)这真是一个葱岭欲拔、巨山若裂的时刻。我没有见过龙,但从那松涛里我分明听到了龙叫。山川震怒,让我听到中国魂的狂吼。松既有情,发出摇荡乾坤的正气。人非草木,在此振聋发聩的境界中,怎么可能心如枯井,微波不兴呢?
(11)放下听筒,我仍在听松。我的心,始而醉,继而痴,尔后又惶然悚然,愧然愀然。我以为人过中年,从此只谈风月为好。岂知今夜的松涛,再一次冲刷了我的肺腑。心中的尘垢被荡涤一尽。松涛呵松涛,多谢你吹碎一个诗人病态的淡泊,再开他热血男儿的襟抱。
(12)从此,他不仅仅听松,感受剧烈的震荡。他更想变成一棵松,植入中国的任何一座山,挺起他的腰,伸开他的臂,加入伟大的呐喊。
(选自《灯花带梦红》有删节)
说说文章第一节在文中所起的作用。
从表达技巧的角度对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作简要赏析。
最后两小节人称有所变化,这种变化有何艺术效果?
结合全文,探究作者从“听松”中获得了哪些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两个老人
陈毓
我外公看一盅酒的眼神,一个字形容:贪。准酒鬼这词,送给他,我看合适。
酒醉心里明,这话大概是真的,要不酒醉后摇摇晃晃、站脚不稳的我外公,怎能准确找到我的学校,站在我的教室门口,直声呼喊我的小名?
渴望有个地洞钻,就是我那会儿看见这样一个外公的心情。
我的班主任,故意装模作样地问:这是谁的家长啊?请站起来认领!我的羞愤抵到墙角了,我冲出教室,耳朵里是躲不掉的猛追上来的同学的哈哈笑、老师的呵呵笑,最后只剩下我那沉陷在酒精中的外公嘶哑的、咬字不清的呼喊声:你跑忒快我怎赶得上?你这昧良心的女女,嫌我给你丢脸了,忘了我疼你!
我终于停步,等他,看着他几欲倒地,又歪斜着努力站稳,终于还是扑趴在地上,他嚅嗫挣扎,终归没能把自己撑起,让我无端联想朱自清《背影》的父亲,那个爬月台时难以爬上的笨胖的身躯,不雅,难堪。我忍着气,走过去,半拽半拖地把眼前这个瘦小的老头拎起来,让他的重量放到我的一个肩上,驾着的感觉,我一瞬间就懂了。
走出学校操场,是一段煤渣铺成的窄马路。煤渣小路蜿蜒穿过阔大的玉米地,现在是中午,若是晚上,走在这样的路上,需要点胆量。我外公也是这么想的吧,反正只要轮到我值周,我外公就会多走两里地,等在煤渣路的一端。远远看见一个黑影子,烟袋锅的火星一明一灭,那火星是属于我外公的。
猛然出现心中的这个黑影子在这一刻平息了我心中的恼意,我努力忍受外公的酒气,慢慢地扶着他走上河桥。看着河里翻腾的混黄的河水,一个念头堵在心中:为什么外公总要喝醉?不醉不行么?
外公每次进城必要喝醉,每次酒醒都跟外婆解释:遇见以前店里的老伙计,哪有不醉的理!
以前外公是开染坊的,在城里,很是风光了些日子,据说美妾都娶了一个。我有次大胆问外公美妾的往事,心怀了挨耳光的准备,不料他倒洒脱:哪里是妾,是正房!不会生养嘛,才被家里逼迫着休了嘛。休了前妻的外公娶了方圆几十里闻名的程先生的女儿。程先生的女儿就是我现在的外婆,这会儿她坐在干燥的炕头,见我掮着酒气熏熏的外公回来,一点不抱怨,笑眯眯地:死老头子又喝醉了!进城就喝醉!喝醉就辛苦我女女!外婆赶两步把外公接过去,帮外公脱鞋抹袜,扶外公躺平,热水袋子也暖在外公脚下了,嘱咐都小声说。
外婆这时候点着她那双残脚,不紧不忙地去给外公生火做饭了,永远是姜丝萝卜丝豆腐丝白菜丝的疙瘩汤,外婆说,喝醉的人酒醒后喝上一碗这汤,不伤胃,不烧心。
说起远近闻名的程先生的女儿,闻名的理由就是他那个先生爹不准她缠脚,外婆缠一次,她爹喝令放一次,三缠三放之后,我外婆的脚彻底残了。外婆一生都认为一个携带着一双大脚的女人,且是半残的脚,这个女人就是丑女人。当年嫁不出去的我外婆打好了当一辈子老处女的准备,没料想休了不会生养的媳妇的我外公来娶她,即便自己从城里嫁到了山里,心里却是感激的。这感激嫁接在另一个女人的痛苦上,使得外婆觉得她的感激需要噤声。
被外公休了的女人后来占有了外公的染坊,这是外公的赔偿,所以我外公每次进城都醉,我外婆总以为是外公的良心逼迫外公醉酒,所以外婆从不拦挡外公进城,不阻挡外公喝酒。
后来孩子们大了,弃了山里的老屋。搬到川道来住,我外婆甚至把自己变成了外公的同好,外公喝酒的时候也给外婆半杯。老头一杯,老太半杯,我这两个祖先半辈子的早上都是这样开始的。
外公走的前一天晚上,外婆梦见外公给她说话,嘱咐外婆要叫孩子们在他新屋前栽迎春花,外婆梦中答应了外公,就走出了梦境,正枕上纳闷,想外公在哪里有了新屋,只听见脚下一声紧似一声的我外公的呼吸声,外公晚年患有哮喘,外婆惊慌的爬过去看,就见外公给她眨巴了三下眼睛,头一歪。就去了。
外公是八十四岁去的。外婆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你们都别嚎,我明年也要去的。大家算一算,外婆这年正好七十二岁。
外婆如她预言的那样,果然在满七十三岁的那年去了,从容,如归。外婆是在腊月天去世的,送她去墓地的人都看见外公外婆坟头的迎春竟然爆出了星星点点的黄,走在黑漆漆的人群里,我第一次觉得,死亡原来也有温暖的意味。
(选自陈毓的博客,有删改)
看到外公的醉相,“我”为何会“无端联想朱自清《背影》的父亲”?
请分点概括外婆形象的特点,并就其中一点作简要分析。
文学作品中任何一个人物形象都有其存在的价值,都能在整体中发挥作用。请以文中的“我”为例,从内容或结构方面简要阐述以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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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上的宽容
周作人
主张自己的判断的权利而不承认他人中的自我,为一切不宽容的原因,文学家过于尊信自己的流别,以为是唯一的“道”,至于蔑视别派为异端,虽然也无足怪,然而与文艺的本性实在很相违背了。
文艺以自己表现为主体,以感染他人为作用,是个人的而亦为人类的,所以文艺的条件是自己表现,其余思想与技术上的派别都在其次。各人的个性既然是各各不同,(虽然在终极仍有相同之一点,即是人性)那么表现出来的文艺,当然是不相同。现在倘若拿了批评上的大道理要去强迫统一,即使这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实现了,这样文艺作品已经失了他唯一的条件,其实不能成为文艺了。因为文艺的生命是自由不是平等,是分离不是合并,所以宽容是文艺发达的必要的条件。
然而宽容决不是忍受。不滥用权威去阻遏他人的自由发展是宽容,任凭权威来阻遏自己的自由发展而不反抗是忍受。正当的规则是,当自己求自由发展时对于迫压的势力,不应取忍受的态度;当自己成了已成势力之后,对于他人的自由发展,不可不取宽容的态度。聪明的批评家自己不妨属于已成势力的一分子,但同时应有对于新兴潮流的理解与承认。他的批评是印象的鉴赏,不是法理的判决,是诗人的而非学者的批评。文学固然可以成为科学的研究,但只是对已往事实的综合与分析,不能作为未来的无限发展的轨范。文艺上的激变不是破坏文艺的法律,乃是增加条文,譬如无韵诗的提倡,似乎是破坏了“诗必须有韵”的法令,其实他只是改定了旧时狭隘的范围,将他放大,以为“诗可以无韵”罢了。表示生命之颤动的文学,当然没有不变的科律;历代的文艺在他自己的时代都是一代的成就,在全体上只是一个过程。要问文艺到什么程度是大成了,那犹如问文化怎样是极顶一样,都是不能回答的事,因为进化是没有止境的。许多人错把全体的一个过程认做永久的完成,所以才有那些无聊的争执,其实只是自扰,何不将这白费的力气去做正当的事,走自己的路程呢?
近来有一群守旧的新学者,常拿了新文学家的“发挥个性,注重创造”的话做挡牌,以为他们不应该“对于为文言者仇雠视之”;这意思似乎和我所说的宽容有点相像,但其实是全不相干的。宽容者对于过去的文艺固然予以相当的承认与尊重,但是无所用其宽容,因为这种文艺已经过去了,不是现在的势力所能干涉,便再没有宽容的问题了。所谓宽容乃是说已成势力对于新兴流派的态度,正如壮年人的听任青年的活动。其重要的根据,在于活动变化是生命的本质,无论流派怎么不同,但其发展个性注重创造,同是人生的文学的方向,现象上或是反抗,在全体上实是继续,所以应该宽容,听其自由发育。若是“为文言”或拟古的人们,既然不是新兴的更进一步的流派,当然不在宽容之列。——这句话或者有点语病,当然不是说可以“仇雠视之”,不过说用不着人家的宽容罢了。他们遵守过去的权威的人,背后得有大多数人的拥护,还怕谁去迫害他们呢。老实说,在中国现在文艺界上宽容旧派还不成为问题,倒是新派究竟已否成为势力,应否忍受旧派的迫压,却是未可疏忽的一个问题。
一九二二年
(选自《自己的园地》,有删改)
根据文意,下列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A.文艺的本性是表现自我,体现个性。唯我独尊而阻遏他人的自我表现,是为不宽容,它有违文艺的本性。
B.文艺最终都要统一,统一为表现人性,但是这种统一不应该采取强迫的手段,而应采取宽容的态度。
C.新兴流派在寻求文艺上的自由发展时,对于迫压的势力,不应采取忍受的态度,而应采取宽容的态度。
D.无韵诗的提倡是一次文艺上的激变与发展,它改变了有韵诗原有的狭隘范围,并取代了有韵诗的地位。

E.在中国当时文艺界,应该重视的问题并非对传统文艺应否宽容,而是新兴流派应否忍受传统文艺阻遏。
下而的说法,与文中作者观点不相符的一项是

A.五四时期的无韵新诗,不应忍受“诗必须有韵”的法令。
B.在五四时期,对所有的唐宋诗词,都不存在宽容的问题。
C.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对传统的文言文应持宽容态度。
D.当下新兴的网络文学,虽然瑕瑜互见,也应该宽容对待。

本文论述的话题是“文艺上的宽容”,为什么还要谈“忍受”问题?请简要说明。
文艺为什么需要宽容?请从文艺多样性和文艺进化两个方面简要回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收藏幸福
池莉
一个人宣称自己幸福的时候,那不一定是真的幸福。去年秋天,我在中央电视台参加一个节目的拍摄,遇上一个少女。在演播开始之前,我们都坐在演播室外面的走廊里,惟有她坐不住.她兴奋的双眼炯炯,手足无措,不断地对我们说:“我真是幸福!我太幸福了!”她为生平第一次被中央电视台邀请而感到幸福,更为即将被某部领导接见而感到幸福.。
我再次见到这个少女是前不久的事情,在北京的一个读者俱乐部里,她静静的坐着,年轻的脸上布满过分凝重的沉稳。后来,她十分沧桑地告诉我:“我是多么幼稚可笑啊!那天我简直就是小丑!当然,我再也不会那么傻了,哪里有什么幸福?狗屁!”
大约前后也就是一年光阴吧,那少女就全盘否定了她以前那么充沛的幸福之感。我不知道在那少女身上发生了什么故事,但是,在我看来,她健康地活着,她年轻漂亮,她还有阅读文学作品的热情,她身上挂着激光随身听,她喝茶的时候嘴唇有力而且充满渴望,她的皮鞋光洁如新,这就够了。这就证明她完全有可能遭遇幸福,不过自古少年多激愤,常常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这个样子的少女也是不奇怪的。
幸福到底有没有?当然是有的,只是幸福肯定没有那么简单和肤浅。新鲜感和兴奋感都不能当作幸福,新鲜感和兴奋感都不过是一种燃烧,注定会转瞬即逝。幸福则是另外一种东西,它直接与我们自己的心灵有关,而与世俗的一切,与物质的一切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所以,受到某个领导的接见,或某种规格的邀请,获得某种荣誉得到某种奖赏,被某个人赏识,到达某种地位,甚至所有这一切的发生都是世界性的,它们也不一定就是幸福。要知道所谓世界性也都是一群人在热闹而已.有太多的因素随时会击碎人为构造的热闹和光荣。这种游戏,人类已经在反复操练。
关键的是自己的心灵,它是否在那一瞬间冲破肉体层层屏障,直接接受那极度欣悦之感,并且把那欣悦之感攫取回来种植在我们的感觉之中,然后,就有一股甘泉开始在我们的血管里缓缓流淌,长久不衰地滋润着我们的生命;无论我们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只要想起它,它就会流淌和滋润。这才是幸福.。
说实在的,人的短暂一生,幸福并不多见,它是需要我们精心收藏的。当你埋头工作了许多时日,终于在某一时刻圆满地完成了预想的工作,你站起身来,推开窗去,恰好这一天外面是连天白云,花香草也香,那么深深地呼吸吧,放眼远望吧,微笑吧、呼喊吧,不要急于结束这一刻,不要忽略了这一刻,这就是幸福,慢慢品味它,享受它,并且收藏它吧。当你独自在机场候机,你的班机一再延误,你烦躁的眼睛在茫然的游动中突然被另一只烦躁的眼睛所理解,你们不由自主地相视一笑,都在同情和安慰对方,如果你的心情忽然就熨帖了一点点,这就是幸福!当你正在痛苦的时刻接到朋友的电话,这个朋友仅仅从你一声“喂”中立刻就捕捉达到你此刻的心态,那么,这也就是人生的一种幸福,你应该感恩并且好好的收藏它,因为此时此刻与你同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大家都很忙碌,都分别在各自的磁场中,而听你一声动静就可以进入你的心情,实在是非常非常难得的。你孩子梦呓中呼唤你,这就是你的幸福;你丈夫在你突然落后他几步的时候,搜寻你的目光中闪现出一丝失落的张皇,这就是你的幸福。抓住并默默地收藏起它吧。
不要以为幸福直接等于金钱,不要以为幸福直接等于情爱,不要以为幸福直接就是香车宝马、功名利禄,不要以为幸福直接就是随心所欲、无法无天。幸福是另外的东西,是有灵性的东西,是需要有微妙对应的东西。只有懂得收藏才会懂得品味,只有懂得品味才会抓住幸福。幸福这东西,拿起来与放开去是大不一样的,就如我认识的那个少女,她一旦放弃就会发现幸福全部流走了,她只好认为幸福是狗屁,但我们谁都明白幸福不是狗屁,人生需要它,否则,我们活着为了什么?
阅读第6段,作者认为在我们的生命当中应当收藏哪几个方面的幸福?请简要概括。
文中说“幸福这东西,拿起来跟放开去是大不一样的”,其中“拿起来”与“放开去”的具体内涵是什么?结合全文分析。
作者看来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为什么说要收藏幸福?请结合全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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