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问题。(9分,每小题3分)
无论是阅读或是写作,字的难处在意义的确定与控制。字有直指的意义,有联想的意义。比如说“烟”,它的直指的意义,凡见过燃烧体冒烟的人都会明白,只是它的联想的意义迷离不易捉摸,它可联想到燃烧弹、鸦片烟榻、庙里焚香、“一川烟草”、“杨柳万条烟”、“烟光凝而暮山紫”、“蓝田日暖玉生烟”……种种境界。直指的意义载在字典上,有如月轮,明显而确实;联想的意义是文字在历史过程上所累积的种种关系,有如轮外圆晕,晕外霞光,其浓淡大小随人随时随地而各个不同,变化莫测。科学的文字愈限于直指的意义就愈精确,文学的文字有时却必须顾到联想的意义,尤其是在诗方面。直指的意义易用,联想的意义却难用。因为前者是固定的,后者是游离的;前者偏于类型,后者偏于个性。既是游离的,个别的,它就不易控制,而且它可以使意蕴丰富,也可以使意思含糊甚至于支离。比如说苏东坡的《惠山烹小龙团》诗里的三、四两句“独携天上小团月,来试人间第二泉”,“天上小团月”是由“小龙团”茶联想起来的,如果你不知道这个关联,原文就简直读不通;如果你不了解明月照着泉水和清茶泡在泉水里那一点共同的清沁肺腑的意味,也就失去原文的妙处。这两句诗的妙处就在不即不离、若隐若现之中。它比用“惠山泉水泡小龙团茶”一句话来得较丰富,也来得较含混有蕴藉。难处就在于含混中显得丰富。由“独携小龙团,来试惠山泉”变成“独携天上小团月,来试人间第二泉”,这是点铁成金。文学之所以为文学,就在这一点生发上面。
——节选自《咬文嚼字》
下列对本段文字的中心归纳正确的一项是(  )

A.字的直指的意义和联想的意义的区别。
B.字的直指的意义比联想的意义更有用。
C.字的联想的意义比直指的意义更有用。
D.字的难处在联想的意义的确定与控制。

根据选文内容,下列“烟”字意义不同于其它三项的一项是(  )

A.日照香炉生紫烟 B.烟花三月下扬州
C.依依墟里烟 D.烟笼寒水月笼沙

下面对选文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无论是科学的文字还是文学的文字,都必须做到让直指的意义和联想的意义完美结合起来。
B.直指的意义固定、明显、确实,它更适宜于科学的文字,因为它可以使科学的文字更精确。
C.联想的意义难用,但文学的文字有时却必须顾到它,因为它可以使诗文于含混中显得丰富。
D.“独携天上小团月,来试人间第二泉”之所以妙,就在于它巧妙地使用了文字联想的意义。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论述类文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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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功利性读书
祝勇
读书是爱书人自我满足的一种方法,实在没有太多值得夸耀的地方。它像呼吸、吃饭一样自然,所以,真正的读书人,并不张扬自己读得多。反过来,炫耀自己读破万卷的人,未必是真正的读书人。商务印书馆元老王云五先生仅仅将读书视为一种好玩的事情。这样的心态是健康的。读书就是一桩好玩的事情,一次轻松的自我放逐。无聊才读书,这话未必是错。因为正是读书,驱赶了清寂,使脆冷的心房获得了一层温润的苞衣。月长似岁,闲情难忍,如何是好?友人凸凹便在随笔中答曰:“就依自家所好,想办法‘消闲’:可与同道饮黄酒,或串门子道短长,或网开一面与人对弈,或入歌厅卡拉OK……但诸多妙法均有局限,须有物质,须有党朋,须有这方面的技艺和兴味。若首无物质,次无党朋,又无技艺兴味,居家枯坐,便只有向书乞援。不管是什么书,只要读下去了,凝滞的时光,便如涧底的暗流,兀自流走。”至于读书与人的精神境界究竟有着怎样的干系,这个不敢说。因为许多大字不识一筐的普通劳动者,内心亦温暖如秋阳下的田野;而有些肚肠冷于冰雪的大奸大佞,倒是饱读过诗书的。话虽如此,读书总还不失为一件好事,好书总是引人向善的罢——但愿如此。但是引人向善也罢,丰富智慧也罢,却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饭食使我们长大,而使我们长大的,却很难说是哪一天的饭食。
故而,读书的兴味,源于反复摩挲中生出的一股热情,是一份得到了开发的天性。读书的佳境,如同爱情一样,是投契,是相许,是沉浸,是融合,来不得半点强求与逼迫。或许正是出于爱书人共通的生命感受,我和林语堂先生一样,讲求性情,反对功利。12月8日——暂时尚无法搞清是哪一年12月8日——林先生在复旦大学演讲,题目是《论读书》,讲得痛快:“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诸如此类,都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亦有人拿父母的钱,上大学,跑百米,拿一块大银盾回家,在我是看不起的,因为这似乎亦非读书本旨。”
林先生所谈之功利性读书,于今未绝,相反,倒是更丰富了。学堂中的本本主义只是一种,其他各种心态,多系新形势下的新生事物,怕是连林先生都未曾料及。比如,为写作——当然,读书写作,本是一回事,读而后写,亦乃文人本分,只是,当下现炒现卖,做投机生意的,大有人在。常有炮制读书札记的高手,一本书尚未握暖,一篇宏文却早已挥就,急匆匆换稿费去了。这样对书,读与未读,区别不大;这样的文章,怕也值不了几个银两。其次,为装大瓣蒜,譬如某君,每每玄谈,皆胡言乱语,状若酒醉:“关于正在解构的后现代主义精神文本的反向叙述以及一种强势的文化互证……”让人觉着比爱斯基摩人的语言还难懂,不禁喟叹:真有学问!好歹总算是一种自我包装罢,没准会蒙上哪个傻瓜蛋,祝他成功。再次,为图省事。名著巨制,卷帙浩繁,通读起来,颇为费力,不如去读些随笔小品,或者一些轻松的短构,甚至一些文摘或者妙言集锦,轻而易举,便“知道”了许多东西。时日一久,经典长卷,便愈发懒得碰触。于是,约翰•克利斯朵夫便在布满蛛网的书架上熬白了头发,老黑格尔的坟头更是荒草成堆。最后,为赶时髦,人读我读,人云我云,怕是落伍,惟不考虑自我的失落。市面上流行的书是永远读不完的,跟踪追击,步步为营,力是费了,“好”未必讨得到,无非是把自己打扮得更入时一点,体会一下瞬间的浪漫罢了,待云烟散尽,眼前依旧空蒙。总之,跟着排行榜走,未必比泡图书馆高明。书有千种,人有千种,读书的感觉,亦有千种,只有读到符合自家心性、气质与欲望的书,才能倍感精神之至美;盲从于他人抑或媒体的牵引,常常会白费光阴。冷书热读,倒是别显几分生趣。一本书倘出版三五年后还有人读,此书便可刮目相看了。因而,在顾准潮退后研读顾准,在“王小波热”冷却后品味“王二”,未必不是一件美事。时间差若打得巧了,一定会有大收获。
让功利走开,纯然为了取悦心灵而读书,那才真叫享受。书不是挥鞭的强盗,不是高高在上的君主。瑟瑟的清风里,书是妩媚的情侣,温顺的马驹,是杯中的明月,更是幽畅的歌吟。书能让我们觉着活得很好,这就足够了。
请结合文章概括,作者对“功利性读书”有何看法?他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呢?二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第3段中举例评述了“其他各种心态”,请用自己的语言分条概括一下有哪几种心态。
请结合原文,解释下列语句在文中的含义。
①凝滞的时光,便如涧底的暗流,兀自流走。
②书不是挥鞭的强盗,不是高高在上的君主。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因为正是读书,驱赶了清寂,使脆冷的心房获得了一层温润的苞衣。”这是说读书使人不再寂寞,也使人不再害怕外界的诱惑。
B.“好书总是引人向善的罢——但愿如此”的意思是好书提供了一扇向善的门,但进不进去却是人自己的事情。
C.在作者看来,读书是一种天性,是勉强不来的,因为读书是爱书人自我满足的一种方法。
D.打读书的时间差是经过时间考验的书籍较之未经时间考验的书籍来说,其可读性和价值会相对较大一些。

E.作者也是一个爱书人,因此才深知读书之乐。作者在劝慰真正爱书之读者的同时,也批评了功利性读书之人,也通过这两种读书的对比,阐述了读书的本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21—24题。

人生需要这样一次旅行
假若千万年后,生命的个体不复存在,那么,什么会是人类曾生活于这个地球上的见证?山川寂静无语,山谷没有记下人们呐喊时留下的回音;江河兀自流去,潮水洗尽了人世间的荣辱铅华。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已太多太多,它们没有必要永久地承载人类的历史。当此时,能存于天地间的,恐怕惟有人类自己留下的痕迹,而城市正是人类痕迹最集中的地方。
正缘于此,当人们欲在历史的长廊中发思古之幽情时,最不可缺少的环节就是从一个城市走向另一个城市。
如果你选择了寻访,就要带着愿望。这意味着在发现之旅上,再平淡无奇的人生也会变得丰盈。你将发现,城市的大街小巷布满古迹,令人情不自禁地想梦回前朝;你将发现,从蛮荒到文明,从衰微到盛世,政治、艺术、人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积淀成巨大的财富。北京、圣彼得堡、伦敦……你简直无法丈量出它们的厚度。
如果你选择了寻访,就要带着想像。这意味着在穿越时空隧道时,你与先人的对话将充满睿智与灵性。静默在每一处史迹前,你尽可以展开垂天的想像之翼,遥想当年的情景,勾画当时的繁华,任历史与现实若即若离地在眼前交错叠映。在你的足迹踏过的地方,曾有无数哲人智者留下过神思遐想,他们的人格、风采,他们在世事中的遭际必会点醒你、启发你。
如果你选择了寻访,就要带着疑问。这意味着在先人用智慧和心血写就的得与失面前,你探寻的脚步将会有些沉重。用心阅读城市的历史,总会得到一些答案:它们的故国何以兴盛或衰亡?它们的文明何以流传或遗失?今天的时尚与逝去的风华有着怎样的反差?巴黎流淌着的浪漫、耶路撒冷倾诉的苦难、佛罗伦萨闪烁的艺术之光……都有无数的光焰直击心灵。
如果你选择了寻访,就要带着热情。这意味着不要仅仅将自己当作旅行中的过客。把握当下何其重要。一座城市无法决定它的未来,无法改变它面临的境遇,千百年来,它只能用独特的方式与人、与大自然进行无声的抗争。城市不断地被破坏、被重建,生活于当下的人们一面细心地、有选择地保留祖先的遗赠,一面又在不遗余力地创建着历史。有一天,我们自己也将成为历史的一部分,也注定被后人所追忆。城市宽容地记录着人类从古至今的一切活动与成就,当我们从历史老人手中接过一种感怀时,可曾领悟到自身的责任?
(节选自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寻访历史名城·序言》)
21、“当人们欲在历史的长廊中发思古之幽情时”,最不可缺少的环节为什么是“从一个城市走向另一个城市”?请结合文章内容回答。(4分)
答:
22、阅读文章有关片段,回答下面的问题。(6分)
(1)“你简直无法丈量出它们的厚度。”这里的“厚度”包含哪两层意思?
含义:
(2)“你探寻的脚步将会有些沉重。”是什么让作者的脚步“沉重”?
含义:
23、结合全文内容, “寻访”会使“你”有哪些收获呢?请分条概括。(4分)
答:
24、对本文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题目中的“这样一次旅行”指寻访历史名城。作者认为,假若千万年后,生命的个体不复存在,那么,人类曾生活于地球的见证惟有历史名城了。
B.文章首先说明了寻访历史名城的理由,然后层次清晰地表述了作者对寻访历史名城的意义和作用的看法。
C.作者认为寻访历史名城的旅行可能是平淡无奇的,因此,人们一旦选择了这样的旅行,就要带着愿望、想像、疑问和热情。
D.本文采用了与读者交谈的形式,向读者提出了寻访历史名城的建议,这样写,缩短了读者与作者的距离,给人以亲切的感受。

E.这篇文章语言简洁,叙事概括,表达了作者对历史名城的关注和热爱。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科学家与首相
在十九世纪末的苏格兰,有一位贫苦农夫叫弗莱明。有一天,他和自己的妻子带着只有7岁的儿子正在田里收拾农活。忽然听到附近的泥沼地里有人发出呼救的哭泣声。他和妻手立即放下手中的农具,迅速跑到泥沼地边,发现一个男孩掉进了粪池里,孩子已经被粪水污泥淹到了胸,眼看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就要被吞没了。他毫不顾忌地跳了下去;奋力将那个男孩救起来。妻子赶快提来了清水把孩子身上的污泥冲洗干净,孩子脱离了生命危险。
孩子告诉农夫,他跟随家人从这里经过,父母看到这里风光很好就让他随处走走,没有想到不小心掉到了粪池里。农夫看着孩子向父母所在的地方走去,然后埋头继续收拾自己的农活。
不久,一位高雅的绅士驾着一辆华丽的马车来到了弗莱明所住的农舍,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说,他就是被救男孩的父亲,特地前来道谢的。他的太太感激不尽地从马车上拿下来很多名贵的礼品。这位绅土表示要以优厚的礼金报答他对儿子的救命之恩。农夫却坚持不受,一再申明:“我不能因救了你的小孩而接受报酬;我们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遇到了都会这样做的。”
他们正在互相推让之际,一个农家少年突然从外面走进屋来。绅土瞥了一眼便问道:“这是你的儿子吗?”农夫很高兴地点点头说:“正是。”绅士接着说道:“那好,你既然救了我的孩子,那就也让我为你的儿子尽点力,让我们订个协议吧,请允许我把你的儿子带走,我要让他受到良好的教育。假如这个孩子也像他父亲一样善良,那么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令你感到骄傲的人。”鉴于绅士的诚意,农夫只好答应了他的提议。
绅士非常讲信誉,不但把农夫的孩子送到学校读书,而且一直供他到圣玛利医学院上学。
这个农夫的孩于不是别人,就是后来英国著名的细菌学家亚历山大•弗莱明教授。
1928年,弗莱明在实验室研究葡萄球菌时,因为没有盖好仪器盖子,致使楼上培养的青霉菌飘落到仪器中。奇迹发生了,因为青霉菌的到来,葡萄球菌竟然全部不见了。弗莱明经过进一步的试验证实,青霉菌当中的“青霉素”,是葡萄球菌的克星,并能杀灭多种细菌。于是,第一种抗生素就这样被发明出来了。后来又经过英国病理学家弗洛里和德国生物学家钱恩的进一步研究完善,于1941年开始用于临床,并于1943年逐渐加以推广。青霉素被公认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与原子弹和雷达相并列的第三个重大发明。青霉素能够治疗多种疾病,发明以来,挽救病人生命数以亿计。弗莱明也因此获得诺贝尔医学奖,并被公认为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位名人之一。而那个绅土,就是英国上议院议员丘吉尔,他那个被农夫从粪池里救起的儿子,就是后来英国著名的政治家,二战时期的盟军领袖,首相丘吉尔爵土。
二次大战期间,已经当上英国首相的丘吉尔出访非洲时,本幸罹患肺炎,生命垂危。肺炎在当时属绝症,医师均束手无策。紧急时刻,弗莱明从英国赶来,使用自己刚刚发明的青霉素,治好了丘吉尔的病。丘吉尔紧紧握住弗莱明的手说:“谢谢你,给了我两次生命。”弗莱明微笑着回答:“不用客气,第一次是我的父亲救了你,但这一次是你的父亲救了你。”。
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农夫弗莱明毫不犹豫地跳进粪池里救起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这样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情,却未料到后来会对人类世界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
B.掉进粪池孩子的父母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险些让孩子丧命,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过,不惜用优厚的礼金收买农夫以封嘴,不让事态扩大。
C.绅土知恩图报,带走农家少年亚历山大•弗莱明,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终于使他成为英国著名的细菌学家。弗莱明后来发明了青霉素,为人类造福。
D.丘吉尔大难不死,终有后福。他成为英国著名的政治家,二战时期的盟军领袖,英国首相。这是农夫弗莱明有先见之明,所以当年舍身救人,在所不惜。

E.本文通过记叙弗莱明、丘吉尔两家人互助互爱、与人为善的真实故事,重点勾勒了弗莱明父子俩可亲可爱、朴实无华的慈善人家的感人形象。
农夫弗莱明坚持不受厚礼,却同意让绅士带走自己的孩子,这是为什么?请结合原文概括回答。
这里所叙述的事情,经历并不复杂,但却很感人,从某种角度说,它对人类进程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请依据文章内容,并结合实际,探究文中阐述了一个什么道理?你受到了什么启迪?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父亲的一课
王熙章
16岁那年,父亲送我去一家电脑培训中心学习微机课程,那些枯燥的操作命令很快使我厌倦了。渐渐地,一有空我便溜到与中心相邻的“创世纪”网吧上网玩游戏,几个月下来,我微机知识没学到多少,,倒是对那些神奇莫测的游戏入了迷,经常玩个通宵达旦。
网吧老板是一个过早秃顶的中年男人,在众多网民中,他好像独独对我这个学生特别反感,走来走去总要教训我两句:“玩物丧志,这词儿你懂吗?”
世上哪有老板赶顾客出门的道理?我对他的告诫当成了耳旁风,只顾在网吧中玩得昏天黑地。
一天,父亲从乡下到城里来看我。我正痴迷地玩“僵尸与侠客”的游戏,突然听到身后一个声音说:“好!精彩,好安逸哟!”
这话音好耳熟,方言土语在城里极少能听见。我猛回头,只见父亲不知何时站在了我的身后。那一刻,我有一种做贼的感觉,赶紧站起身,垂手而立。父亲却神情古怪地一把拉住我的手说:“章子,精彩,来,继续玩!”
我做梦也没想到父亲不但不骂我,竟然让我教他玩游戏。我兴奋地抓住他的手,教他如何选择按键、如何控制鼠标、如何躲避对方的打击、如何出击,没想到父亲学得还真快,不到3分钟便投入于那醉人的游戏中。
一晃7天过去了。父亲的玩法越来越高明,也越来越上瘾,竟好几天通宵达旦泡在网吧中。
这时,我的衣袋中只剩下30块钱了。父亲省吃俭用,每月寄400元钱给我做生活费,我却将它们全都消费在了这些醉人的游戏中,刚过了半个月,我的衣袋就快空了,再向父亲要钱,我开不了口。
那天在网吧里,父亲问我:“章子,身上有钱吗?拿出来,让爸过足这把瘾!”
一听这话,我的脑袋便“嗡”地一下大了。我家在城里没有亲戚,身上没了钱,我跟父亲在城里如何生活?父亲是个复员军人,只听说他在城里有一个战友叫方伯雄,我到城里来上学,父亲便让我去找方伯伯,可我却压根儿没心思去见那些古板的人。
那个秃顶的网吧老板又来催缴费了。按每小时两元结算下来,父亲已欠费300余元。眼看父亲翻遍他所有的衣兜,再也没有翻出一分钱来,我心里焦急万分。
网吧老板呈现出他从未有过的凶相,威胁说:“3个小时内不缴清欠费,就把你们扭送到派出所。”父亲眼巴巴地望着我,我偷眼看着网吧老板那副讨债不成不罢休的架势,不由胆战心惊。
我退下手腕上那块花去父亲80元钱买给我的手表作抵押,谁知网吧老板竟然不屑一顾。 父亲指着他身上那件过年时新买的呢大衣诚惶诚恐地说:“要不,我、我脱下这身衣服给你?”
网吧老板用鼻孔哼了一声说:“一个乡下人的破衣服,能值几块钱?”
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将我们围了个水泄不通,有人在对我的父亲指指点点:“没钱玩什么游戏?乡巴佬!”这时我看见父亲的嘴角抽了抽,就在那一刻,我感觉那讥讽的话语就像皮鞭似地抽打在我的脸上。我发狂似地冲出人群,找我的同学去借钱,可他们一见我,仿佛都如见了瘟神,慌忙离去。
“天哪,这个时候,我到哪里去弄钱解救我的父亲?”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停地在心里说。我不禁悔恨交加。回到网吧,跪倒在父亲面前,我痛哭失声地说:“爸,是我害了你,我不该教你玩这种害人的游戏!”
父亲也不禁老泪纵横,他一把拉起我说:“孩子,你终于明白了,这就叫玩物丧志!来,爸给你介绍一位伯伯,他就是我在家跟你提起过的方伯雄伯伯!”
我抬起头来,顺着父亲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网吧老板一反常态,正笑吟吟地站在我的面前……
(节选自《当代微型小说精选》)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父亲却神情古怪地一把拉住我的手”,“神情古怪”一词表现了父亲看到“我”痴迷于网络游戏的惊诧感觉。
B.小说通过语言描写和神态描写,塑造出方伯伯这一形象丰满的人物,使小说情节具有很强的戏剧性。
C.小说中描写围观人群对父亲讥讽的话语、同学对“我”借钱时的慌忙躲避,是为了反映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和冷漠。
D.这篇小说以“父亲的一课”为题,意在表现父亲对“我”的一次教育。小说以“我”沉溺网络游戏为开端,“我”到处筹钱替父亲还债是小说的高潮。

E.小说中“我”对学习微机课程感到枯燥,却对网络游戏非常痴迷,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对教育内容和方式的思考。
小说情节发展似乎有些“突兀”,但细细看来,一切都在情理之中。试就文中的“伏笔”和“铺垫”各举一例作简要分析。
小说描写了一位父亲独特的教育方式,对于这种方式,有人表示赞同,有人表示异议,你的看法怎样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万里孤忠,千秋一饭
——悼文天祥丞相
①我走过海丰县彭湃中学的正门,绕过那尊威严的彭湃铜像,穿过华丽的教学大楼,来到一片泥泞的烂草地上。灼热的白光照得心里发慌。沿着烂草地依稀的路痕走了几十米,一块长方形的石碑横在眼前,上书“一饭千秋”;抬头一望,一个残破寥落的亭子,坐在浓密的大树丛中,亭前牌匾上,正鼎然写着三个大字:方饭亭!
②我拾阶而上,两旁的石栏杆,早已布满了黑色的干苔垢,四根石柱的红漆几已落尽,耳畔满是鸟雀的叫声。进入亭内,一人多高的石碑上,刻着文天祥的画像。但画像的彩漆,早已被风雨吹洗得只剩几根残破的线条。而且,画像下面的碑文,已经一个字也辨认不出来。画像上方刻着的,正是文天祥临刑前写下的衣带赞:“孔日成仁,孟日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③我的指尖拂过那粗糙的碑石,“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吟唱,犹如一股汹涌的怒潮在心中澎湃,刀光剑影、铁马冰河随即映入眼帘。想象一下吧,就是在这个地方,文天祥自元营脱身,迤逦万里来到这里,暂驻于此埋锅造饭;就是在这个地方,追兵静悄悄地逼近、包抄,树林中恍然蕴积着无穷的杀气,刀剑在阳光下凌厉地闪光;就是在这个地方,一群虎狼之兵突然从树林间钻出来,明晃晃的大刀封住了前行的退路,文天祥像一头雄狮一般发出他最后一声凄厉的战吼,被投入了冰冷的铁笼!他立即把“脑子”,也就是今天的所谓冰片,吞入咽中,以求一死,但竞只是晕眩过去。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染过抗元勇士们的鲜血,这里的每一根草,每一株树,都沾上英雄的荣耀。
④历史的长河浩荡前行,“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的凛凛歌声,在中华民族的精神史上流逸激荡。文天祥以他的丹心一片,最彻底地践履了孔子的杀身成仁,孟子的舍生取义。刀光剑影黯淡下去,烽火连营沉寂下去,在这片文天祥踏过的土地上,留给这个苍白的年代的,是这个寒酸破旧的亭子,与亭子四周阴森森的大树,树叶里不断的鸟鸣声……“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⑤我们已经可以体味文天祥的悲壮了。一方面连皇帝、百官都已经不想再抵抗,开城投降;另一方面所谓“人民”,只有一色的冷漠,即使有一小部分从军杀敌但也独木难支。这是一场从一开始便注定无望的战斗。《宋史•文天祥传》记载,早在文天祥招募救国新军的时候,有友人问他:“君以乌合万余赴之,何异驱群羊而搏猛虎?”文天祥壮怀激烈地回答,国家有急,“征天下兵,无一人一骑入关者,吾深恨于此,故不自量力,而以身殉之,庶几天下忠臣义士,将有闻风而起者”。
⑥饱读诗书的文天祥不会不知道,北伐的祖逖是如何因为后援不继而失败,欲直捣黄龙的岳飞是如何含冤而死。他更不会不知道,蒙古的虎狼之师如此长驱直入,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于宋朝的制度和昏君佞臣。他自己的万余兵马,如何抵挡得了蒙古二十万精兵悍将的铁蹄?退一步来说,即使奇迹发生,文天祥把蒙古兵逐出中原,他又如何挽救这个他为之忠心耿耿。而又已经病入膏肓的大宋王朝!在国家生死存亡的关口,他无法让自己做一个亡国奴接受异族侵略者的统治,于是反抗——即使是在绝望中的反抗——成为他唯一的选择。当国家败亡,民族遭辱,他却以他的凛然正气来换取一个大写的人的尊严,以他的生命去祭奠他的理想,体现着一种中国人的国民性中最脆弱的尊严意识。人们不得不惊叹,在这个尊严意识如此虚薄而苟且偷安的思想却像蔓草一样疯长、蔓延的时代,为何会反弹一样激发一种如此博大的勇气。一方是宝贵的生命和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一方仅仅是尊严与理想——以生命去换取的尊严,以生命去祭奠的理想,他却如此坚定决毅地选择了尊严与理想,并且用生命去捍卫。这样的力量到底来自哪里?
⑦中国历史之上,在文本以外潜行着一种体现于实践的精神。精神是人类最美丽的花朵,它开放于各种宏大的理论框架中,更体现于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的行动中。例如宋朝的精神光芒不仅表现在集理学之大成的朱熹身上,更表现在正大至刚的岳飞、文天祥的身上。“文革”时期的精神光芒表现在张志新‘注。的身上。尽管他们没有体现什么思想高峰,且是生活中的失败者,但是正是他们身上蕴含的精神,表现出整个时代罕有的尊严与良知。他们悖逆时尚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行动,对于后代、历史的意义,绝不亚于任何一个博大的思想体系!
(有删改)
【注】张志新:中国人大教师,因坚持真理,在“文革”中被残酷杀害。
文章开头两段环境描写的作用是什么?(6分)
(1)作者为什么在标题中写出“千秋一饭”?(4分)
(2)文中“这样的力量到底来自哪里”,“这样的力量”指什么样的力量?(2分)
(3)结合全文看,文章最后一段中加点的“潜行”应如何理解?(4分)
结合全文,文天祥在国破家亡、君降臣叛的绝境中,为什么还坚持抗击元军?(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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