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马 语
莫言
像一把粗大的鬃毛刷子在脸上拂过来拂过去,使我从睡梦中醒来。眼前晃动着一个巍然的大影子,宛如一堵厚重的黑墙。一股熟悉的气味令我怦然心动。我猛然惊醒,仰脸望着它——亲密的朋友——那匹黑色的、沉重的、心事重重的、屁股上烙着“z99”字样的、盲目的、据说是从野战军里退役下来的、现在为生产队驾辕的、以力大无穷、任劳任怨闻名乡里的老骒马。
“马,原来是你啊!”我从草垛边上一跃而起,双臂抱住了它粗壮的脖子。它脖子上热乎乎的温度和浓重的油腻气味让我心潮起伏、热泪滚滚,我的泪珠在它光滑的皮上滚动。它耸耸削竹般的耳朵,用饱经沧桑的口气说:“别这样,年轻人,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子,没有必要这样子。好好地坐着,听我跟你说话。”
我端详着这个三十多年没有见面的老朋友。
它依然是当年的样子:硕大的头颅、伟岸的身躯、修长的四肢、瓦蓝的四蹄、蓬松的华尾、紧闭着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盲了的双目。于是,若干的情景就恍然如在眼前了。
我曾经多次揪它的尾毛做琴弓,它默然肃立,犹如一堵墙。我多少次坐在它宽阔平坦的背上看小人书,它一动也不动,好像一艘搁浅了的船。我多少次为它轰赶吸它鲜血的苍蝇和牛虻,它冰冷无情,连一点谢意都不表示,宛如一尊石头雕像。我多少次对着邻村的小孩子炫耀着它,编造着它的光荣的历史,说它曾经驮着兵团司令冲锋陷阵,立下过赫赫战功,它一声不吭,好像一块没有温度的铁。我多少次向村子里的老人请教.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的眼睛是怎样瞎的——无人告诉我 ——我多少次猜测它瞎眼的经过,我多少次抚摸着它的脖子问它:马啊马,亲爱的马,告诉我,你的眼睛是怎么瞎的,是炮弹皮子崩瞎的吗?是害红眼病弄瞎的吗?是老鹰把你啄瞎的吗?——任我千遍万遍地问,它不回答。
“我现在回答你。”马说。马说话时柔软的嘴唇笨拙地翻动着,不时地显露出被谷草磨损了的雪白的大牙。从它的口腔里喷出来的腐草的气味熏得我昏昏欲醉。它的声音十分沉闷,仿佛通过一个曲折漫长的管道传递过来的。这样的声音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惊竦,令我如闻天籁,不敢不认真听讲。
马说:“ 你应该知道,日本国有一个著名的关于眼睛的故事。琴女春琴被人毁容盲目后,她的徒弟、也是她的情人佐助,便自己刺瞎了眼睛。还有一个古老的故事,俄狄浦斯得知自己杀父娶母之后,悔恨交加,自毁了双目。你们村子里的马文才,舍不下新婚的媳妇,为了逃避兵役,用石灰点瞎了双目。这说明,世界上有一类盲目者,为了逃避,为了占有,为了完美,为了惩罚,是心甘情愿地自己把自己弄瞎了的。当然,我知道你对他们不感兴趣,你最想知道的,是我为什么瞎了眼睛……”马沉吟着,分明是让这个话题勾起了它的无限辛酸的往事。我期待着,我知道在这种时刻说什么都是多余的。马说:
“几十年前.我的确是一匹军马,我屁股上的烙印就是证明。用烧红的烙铁打印记时的痛苦至今还记忆犹新。我的主人是一个英武的军官。他不仅相貌出众,而且还满腹韬略。我对他一往情深,如同恋人。有一天,他竟然让一个散发着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骑在我的背上。我心中恼怒,精力分散,穿越树林时,撞在了树上,把那个女人折了下来。军官用皮鞭抽打着我,骂我‘你这匹瞎马’!……从此,我决定再也不睁开我的眼睛……”
“原来你是装瞎!”我从麦草垛前一跃而起。
“不,我瞎了……”马说着,调转身,向着那漫漫无尽的黑暗的道路,义无反顾地走去。                              
(选自《散文·海外版),有删节)
简要概括作品中“马”的形象特点。(4分)
马是装瞎的,可文章结尾它为什么说“不,我瞎了…”?此话如何理解?(5分)  
马因为主人的一句谩骂,就自己把自己弄“瞎”了。你认为它这样做值得吗?请结合文本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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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枝白玫瑰
(美)威廉姆斯·科贝尔
①我急匆匆地赶往街角的那间百货商店,心中暗自祈祷商店里的人能少一点,好让我快点完成为孙儿们购买圣诞礼物的苦差事。到商店一看,不禁暗暗叫起苦来,店里的人比货架上的东西还多。
②好不容易挤到了玩具部的货架前。一看价钱,我有点失望,这些玩具太廉价了,俗话说,便宜没好货,我相信我的孙儿们肯定连看都不会看一眼。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娃娃通道,扫了一眼,我打算离开了。这时,我看到了一个大约5岁的小男孩,正抱着一个可爱的洋娃娃,不住地抚摩她的头发。我看着他转向售货小姐,仰着小脑袋问:“你能肯定我的钱不够吗?”那小姐有些不耐烦:“孩子,去找你妈妈吧,她知道你的钱够不够。”说完她又忙着应酬别的顾客去了。那小可怜儿仍然站在那儿,抱着洋娃娃不放。我有点好奇,弯下腰,问他:“亲爱的,你要把她送给谁呢?”“给我妹妹,这洋娃娃是她一直特别想得到的圣诞礼物。她只知道圣诞老人能带给她。”小男孩儿把头埋在洋娃娃金黄蓬松的头发里,说:“不可能了,圣诞老人不能去我妹妹待的地方……我只能让妈妈带给我妹妹了。”我问他妹妹在哪里,他的眼神更加悲伤了,“她已经跟上帝在一起了,我爸爸说妈妈也要去了。”
③我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那男孩接着说:“我告诉爸爸,跟妈妈说先别走,等我从商场回来再走。”他问我是否愿意看看他的照片,我告诉他我当然愿意。他拿出一张照片:“我想让妈妈带上我的照片,这样就永远不会忘记我了。我非常爱我的妈妈,但愿她不要离开我。但爸爸说她可能真正的要跟妹妹在一起了。”说完,他低下了头,再不说话了。我悄悄从自己的钱包里拿出一些钱。我对小男孩说:“你把钱拿出来再数数,也许你刚才没数对呢!”他兴奋起来,说道:“对呀,我知道钱应该够的。”我把自己的钱悄悄混进他的钱里,然后我们一起数起来。当然现在的钱足够买那个洋娃娃了,“谢谢上帝,给了我足够的钱。”他轻声说,“我刚刚在祈求上帝,给我足够的钱买这娃娃,好让妈妈带给我妹妹,他真的听到了。”然后他又说,“其实我还想让上帝再给我买一枝白玫瑰的钱,但我没说出口,可他知道了,我妈妈非常喜欢白玫瑰。”
④几分钟后,我推着购物车走了。可我再也忘不掉那男孩儿。我想起几天前在报纸上看到的一条消息:一个喝醉酒的司机开车撞了一对母女,小女孩死了,而那母亲情况危急。医院已宣布无法挽救那位母亲生命。她的亲属只剩下了决定是否维持她生命的权利。我在心里安慰着自己——那小男孩当然不会与这件事有关。
⑤两天后,我从报纸上看到,那家人同意拿掉维持那位年轻母亲生命的医疗器械,她已经死了。我始终无法忘记那商店里的小男孩儿,有一种预感告诉我,那男孩儿跟这件事有关。那天晚些时候,我实在无法静静地坐下去了。我买了一捧白玫瑰,来到给那位母亲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殡仪馆。我看见,她躺在那儿,手拿一枝美丽的白玫瑰,怀抱着一个漂亮的洋娃娃和那男孩儿的照片。
⑥我含泪离开了:我知道从此我的生活将会改变。
本文采用第一人称“我”来叙事,请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答:
第②段中划线的句子在文中有何作用?
答:
文章第⑥段意犹未尽,含义丰富,试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答:
小说中的“一枝白玫瑰”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试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答:

谁把李白贩卖成了古惑仔
  最近,大众传播领域的学术语言越来越像在恶搞:一会儿有人吆喝“孔子是丧家之犬”,一会儿有人叫喊“李白是古惑仔”;左边的场子在用京韵大鼓语言讲经,右边的场子在用单口相声语言说史。一个劣质学术“秀场”,正在商品展销会的角落里悄悄地拉开了灰色的帷幕,试图与吴宗宪、小S争风吃醋,一较高下。
  与其说孔子是丧家之犬,不如说今天的学术语言自身更像丧家之犬:它离家出走,自暴自弃,在娱乐文化的垃圾堆边东闻西嗅,四处溜达。与其说李白像古惑仔,不如说今天的学术语言自身更像古惑仔:在街头扮鬼脸、吐舌头、哗众取宠,既挑战了“家长”的权威,又骚扰了过往的行人。学术语言已经沦落到“古惑仔”和“丧家犬”的地步,暴露出传统学术思维方式的致命病理。
  既不能感受斗室里枯燥和寂寞的乐趣,又缺乏对学术语言自身应有的热衷和信念,更没有找到进入公众传播领域的有效途径或话语方式,于是选择“离家出走”,到街头去卖狗皮膏药,还制造了一种学术思想进入公共领域的幻觉。这种思维放弃学术话语的理性原则,将它翻译成最时髦、最热门的“无厘头”语言,甚至不惜娱乐化(大话、恶搞、骇人听闻的新名词),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与公众对话。对此,公众惊诧不已——这就是学术?怎么越看越像初次登场的娱乐小明星滑稽、拘谨的业余表演?这种拙劣的方式,是学术思维中的小媳妇心态的表现:在强大的娱乐话语这个“婆婆”面前哆哆嗦嗦,并以模仿“婆婆”为荣。
  传统学术话语的传播,主要是靠大学讲堂、学术沙龙和专业杂志。公众话语的传播,主要是靠一般的报纸和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或“公众论坛”。民间话语的传播,主要是靠生活空间(饭局、客厅、酒馆、街道、广场),再加上今天的网络BBS等。在新的公共话语空间的建构过程中,单一的话语形态的孤立状态,没有对话和交锋,只会使它日渐枯萎。让各种不同的话语方式(学术思维、公众诉求、民间语言)相互碰撞,取长补短,或许会使它们同时呈现出一种积极活跃的状态。但前提是,彼此必须坚守自身的原则和底线,不是放弃原则而同化为一种更低级的东西。
  学术思想进入公共传播领域,是一件值得提倡的事情,目的是将各类思想从讲堂和斗室的狭小空间,转移到更广阔的公众空间,参与公众对话。但是,如何转移,是否有效,却一直是一个难题。毫无疑问,无论是将传统学术思维强行插进公众传播,还是将学术完全变身为娱乐,都是无效的方法。一位“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将“左”的道德观与“右”的认识论融合防止僵化保守。这种融合,要求对传播知识的语言进行探索和创新。
  今天的学术明星和学术贩子所采用的语言,似乎摆脱了传统学术话语的弊端,其实并没有自己的语言,而是租借娱乐明星哗众取宠的语言。学术话语仿佛从娱乐垃圾堆里随手捡起的一个塑料袋,将孔子、老子、李白们塞在里面兜售。他们从一种极端(抽象化的极端)转向另一种极端(娱乐化的极端)。这正好应了民间的一句谚语:戴了狗皮帽,丢了狐狸皮。
不能代表“在强大的娱乐话语这个‘婆婆’面前哆哆嗦嗦,并以模仿‘婆婆’为荣”这个句子中的“婆婆”的一项是()

A.京韵大鼓 B.单口相声 C.商品展销会 D.吴宗宪、小S

对目前部分学术语言“离家出走”的原因解释,不当的一项是()

A.某些学术研究人员坐不了冷板凳,被大众传播领域的热闹景象、吴宗宪小S们的风光无限所诱惑。
B.某些学术研究人员丧失学术尊严,拿历史名人、经典文化开刀,无风险但成名快,并且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C.学术语言在向娱乐语言学习的一些尝试中,没有顾及到自身的原则和底线而迷失了自我。
D.学术语言进入公众传播领域的话语方式完全不可能是娱乐语言。

根据全文内容并联系现实,下面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娱乐文化中有一部分是垃圾文化。
B.学术思想进入公共传播领域,是一件值得提倡的事情。所以,把网络BBS作为传播学术思想的主要阵地,现在是学术思想参与公众对话的一条很好的途径。
C.将传统学术思维强行插入公众传播是无效的方法,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就是在制造出一种学术思想进入公共领域的幻觉。
D.作者把认为“李白是古惑仔”的北大博士和说“孔子是丧家之犬”的北大教授都认定为是哗众取宠的学术贩子,他们只配到垃圾堆里去捡塑料袋。

亲亲麦子
张佐香
①麦子是一枝灿烂而实在的花朵,开在万里田畴之上,开在农民心坎上。
②麦子的颗粒很美,有土壤般朴素柔和的质地和本色。一粒麦子是美丽的,一颗麦子是美丽的,一地麦子还是美丽的。麦子生命的每一个过程都是美丽的。麦子原本是一粒种子,浸润了阳光、空气、水分,结出黄灿灿的麦粒,丰富了我们的血液和躯体。麦子用它的物质颗粒和精神内核书写着人类的历史。
③当秋阳拂照四野,耕耘完的田畴袒露出丰腴的肌肤,随着父亲手臂的挥动和铿锵的步伐,麦粒穿过深秋的空气落入土地。田野上空一阵又一阵金色的雨在秋阳里一闪一闪。父亲脸上荡漾着微笑的涟漪,把麦粒交给生命的家园。种子要想不丢失自己,就必须走回它生命的家园,走向疏松湿润的土壤,吸收大地的微温和芬芳。在秋雨的润泽下,绿色的剑刺破黑暗的泥土指向天空。嫩嫩的绿芽儿探出头来,它们挨挨挤挤地住在一起,以盛大的形式展开,以集体的力量显示其生存的意义。
④麦子从容地迈过冬天的门槛,第一个用绿色的手与春天紧握。清纯的麦苗相依相扶、牵牵连连,一直铺向遥远的远方。瞬间,万野绿遍,大地尽染。麦子在一望无际的田畴尽情地拓展绿色的海洋。大地融进了蓝天,蓝天陷进了绿海。此时的乡亲们忙着在麦海里除草施肥。麦子在人类的呵护下,展示着拔节吐穗、开花灌浆的生命过程。麦子和人类在和谐中相互期待、相互拥有。
⑤麦子把生命之花开在头部,最完美地接受阳光雨露。麦子终于完成了对生命的雕塑,不动声色地吐露出饱满的穗子。麦穗就是国徽上的那穗。麦穗是绝妙的艺术品。数十粒麦子团结起来,井然有序地排列成一个柱体。麦粒大头向下,小头尖尖向上,汗滴一般,而麦芒如剑直指蓝天。风来了,麦浪一波又一波,似乎整个大地都跳起了舞。父亲去看麦子的长势,怜惜地扯下几根麦穗搓着,然后眯起眼,吹起麦芒,将一手心鲜嫩的麦粒倒进嘴里。我去嗅麦子清香的味道,像掬起一捧水那样,用双手捧着几个麦穗,将脸贴在它们的上面,我手捧着它们表达我的亲近。在我心里,麦子就是我永远的亲人。
⑥看母亲割麦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镰刀闪着星月一般俏丽的锋芒。母亲一手抡开镰刀,一手揽麦入怀。镰刀贴着地皮,挥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瞬间,麦子便倒进母亲温暖的怀里。顺手,母亲抽出一绺作要子,就势将麦子翻转过来,捆好。麦捆从腋间滑落下来,躺在田垄上。这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农民为麦子备好行囊,走进炊烟袅袅的村庄。麦子收后的田野静静的。母亲细心地寻找麦子,唯恐遗漏一粒,像在寻找土里的珍珠。融入了阳光、雨露、汗水的麦粒,是大地之树结出的鲜亮的果子,是大地母亲分泌的乳汁,哺育着人类。麦子是芸芸众生生命的基本元素,锻造着我们的灵魂。
⑦麦子从容地走完真善美的一生,生根,长叶,开花,结果,奉献……麦子,普通而神圣的麦子,朴素而雅致的麦子,养育我们血脉和精神的麦子,弥漫着文化意蕴,流淌进海子纯洁的诗篇。面对你,我俯首膜拜,诚谢敬仰!
(选自《诗意的栖居》)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生动详细地记述了麦子生根、长叶、开花、结果的一生,用词优美,情深意浓,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B.本文主要运用了叙议结合的手法以及拟人、对比、夸张的修辞手法,使作品条理清楚,又显得很有文采。
C.本文安排文章的结构颇有匠心,如写父亲播种、母亲收割时各有侧重,行文富有变化。
D.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我”的父亲种麦子很有经验,例如在第⑤段,他吃下鲜嫩的麦子就能判断麦子的长势。

E.本文作者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如他在文中运用冷静客观、准确细致的语言,表达了对麦子的情感。
作者在第②段说:“麦子用它的物质颗粒和精神内核书写着人类的历史。”怎么理解这句话的含意?


联系全文,探究作者主张“亲亲麦子”的理由。

以乐为法,以乐治国,在今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因为,依现代观念,能用来治国者须具国家强制力,而音乐只属娱乐人、教育人、感化人的艺术门类。然而,中国古代的四大“法”:礼、乐、政、刑,它们都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都是治国工具。《礼记》中对这四种“工具”分工讲得极为清楚:“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壹其行,刑以防其奸。”
《史记》中曾对乐治原理有精辟论述:“闻宫音,使人温舒而广大;闻商音,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音,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徵音,使人乐善而好施;闻羽音,使人整齐而好礼。夫礼由外作,乐自内出。故君子不可须臾离礼,须臾离礼则暴慢之行穷于外;不可须臾离乐,须臾离乐则奸邪之行穷于内。故乐音者,君子之所养义也。夫古者,天子诸侯听钟磬之声未尝离于庭,卿大夫听琴瑟之音未尝离于前,所以养行义而防淫佚也。夫淫佚生于无礼,故圣王使人耳闻《雅》、《颂》之音,目视威仪之礼,足行恭敬之容,口言仁义之道。故君子终日言而邪辟无由入也。
为什么音乐对人的影响这么大?现代脑神经学早已解开音乐之所以神奇的奥秘。在人类脑神经中,听觉神经成熟最早且起着主导作用。原来,是大自然先天赋予人类听觉神经以优先、特殊地位。大自然似乎要让音乐主宰人类的精神和行为。
乐治之外的其他治国方式比如法治,它是以“身外之物”强加于人,强制人们遵守某种规范。音乐则是常人喜闻乐见、发乎内心、自觉追求的。乐治是通过奏乐、唱乐、享受乐、推行乐制实现的。在这些看似娱乐的活动中,人们不知不觉被化作规范之人。法律不是万能的,乐与国家兴衰有很大的关系。中国历史表明凡重礼乐之治的王朝总能长久治安,如周、汉、唐,而重法治的王朝都速亡,如秦、三国。
法治实际上是不完善社会不得已使用的工具,未来理想的社会将是新型礼乐大放异彩之时。当然,现时的世界,仍需要以法律为杠杆去治理,“乐”或许是治世的绝佳辅助工具。实际上,中国已经正在复兴着乐及乐治,“礼乐之邦”也正在复活。我们在重法、提倡法治的同时,应给乐及乐治重要的地位,使其尽量发挥作用。
(节选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39期。有改动。)
下面对“乐治”这一概念的解说,最准确的一项是(  )

A.乐治是通过奏乐、唱乐、享受乐、推行乐制实现的。
B.乐治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治国工具。
C.乐治是儒家借助音乐来辅政治国思想的集中体现。
D.乐治是指用“良乐”作用于人,促使人行为规范、有序、和谐的治国方略。

下面不属于《史记》对音乐功能的论述的一项是(  )

A.乐自内出。
B.闻宫音,使人温舒而广大。
C.君子不可须臾离礼,须臾离礼则暴慢之行穷于外。
D.卿大夫听琴瑟之音未尝离于前,所以养行义而防淫佚也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古代,音乐被当作治国的工具,具有治世的社会功能。
B.由《礼记》可知:在中国古代,儒家治国重礼乐轻刑法。
C.《尚书大传》、《礼记明堂位》都记载了周公以乐治国的具体做法及得失评判。
D.今天,乐或许能成为治世的辅助工具,乐治思想可以为现代治国方略引进一种新思维。

幸福倒计时
李世民
搅拌机像一个巨大的蜗牛突突啦啦旋转着,民工三元认真而自然地扳动着离合器,把黏糊糊混凝土倒在了伙伴们的小车里。
三元已经彻底地喜欢上了这个巨大的蜗牛一样的搅拌机,尽管搅拌机的声音尖厉刺耳,尽管搅拌机还常常会把星星点点的灰浆喷溅到三元黑红色的脸膛儿和敞开衣扣的肚皮上,三元还是觉得,搅拌机就像自家喂熟的大黄牛一样听话,让它吃料它就吃料,让它旋转它就旋转,让它停下它就停下。
每天上班的时候,三元总是比伙伴们早到一会儿,看看搅拌机的线路是不是有问题,给轴承和齿轮加些油什么的;每天下班的时候,三元总是晚走一会儿,冲刷一下搅拌机的里里外外,或者是紧一紧螺丝。三元越发觉得,搅拌机就是自家喂养的那头牛,你只要好好侍候它,它就听你的使唤,卖力的干活。
搅拌机的左侧,有一根柳木柱子。说它是柱子,其实是不对的,春天工地开工的时候,大家安装搅拌机,随意插了一根柳木,现在已经是夏天了,柳木的梢头居然抽出了几根枝条,生出了翠绿的嫩芽来,应该算是一棵柳树了吧。柳木上挂着一块黑板,黑板上写着一行醒目的字:工程离竣工还有120天。
在黑板的最下面,还有一行用粉笔写的小字:离三元结婚还有30天。这行小字,除了三元之外,工地上其他人可能都不知道,因为他们根本不会在意也看不清楚。这是三元的秘密,也是三元无法掩饰的幸福,看着这行字,三元常常会无端地发出嘿嘿的笑声,他觉得那个不断变化的数字,像一根根火柴,一次又一次地擦亮了自己的眼睛,映红了自己的脸膛,这样的时候,三元的心里也会像涨潮的海水一样,涌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幸福。
三元的对象叫柳琴,是过年的时候村里的媒人介绍的。有时候,三元使劲地想柳琴的模样,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其实,这也不是三元的错,三元和柳琴,总共才见了三次面,头一回,是三元和柳琴相亲,第一眼,三元就相中了柳琴,他觉得柳琴好看,越是好看,三元越不敢多看,三元越是不敢多看,好看在哪里,三元也说不上来。第二回,三元去柳琴家送彩礼,带去了一台大彩电,和一堆花花绿绿的衣服,记得当时柳琴说,这么多衣服,啥时候才穿得完啊,三元直搓手,不知道说啥好。第三回,三元来城里打工,柳琴送他去车站,那天是正月十六,天冷得厉害,柳琴的手冻得通红,有几回,三元都想拉住柳琴的手,这样一是给她暖暖手,二就是两人牵牵手。三元只是这样想,却没有拉住柳琴的手,现在三元想起来多后悔呀,他真的想不出拉住柳琴的手是什么样的滋味,他想等结婚以后,天天都要拉住柳琴的手……
工地的对面有一个超市,休息的时候,三元常到里面看,三元看中了超市里的一条毛巾被,粉红色,带点暗花,上面有鸳鸯戏水的图案。三元不止一次地看那条毛巾被,他想柳琴一定会喜欢的,想着想着,三元的脸就红了。三元还想,城里的东西就是好,城里的东西也很贵,一条毛巾被二百多块钱,顶两只山羊呢,顶好几袋玉米呢。但是,三元还是拿定了主意,等到回家结婚那一天,一定要带回这条毛巾被。
工地上,每天都要用一袋又一袋的水泥,这些水泥,是三元一袋又一袋从仓库搬到搅拌机前的,用过了水泥,三元就把一条又一条的水泥袋收藏起来,隔上三五天,就有收废品的小贩上门收一次,三元计算着,到了临走的时候,卖水泥袋的钱差不多也能买一条毛巾被了。
黑板下方的数字在三元的期盼中一天比一天变小了,三元结婚的日子也来临了。
那天,三元怀揣着水泥袋换来的二百块钱,一阵风催着一阵雨地朝对面的超市赶去,就要推开超市的玻璃门时,三元禁不住回头望了一眼,三元看见,搅拌机还在像蜗牛一样旋转着,伙伴们还像过年一样装着石子推着沙子;三元听见,搅拌机还呼呼啦啦地响着,伙伴们还嘿嘿呀呀地喊着号子……
从超市走出来的时候,三元左手拎着一只烧鸡两只板鸭三条炸鱼,右手拎着四瓶高梁酒。其实三元是在看到超市门前那个巨大的酒瓶才改变主意的,三元像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涨红了脸,他在想,这个时候为什么不请兄弟们喝杯酒呢?
那天晚上,高梁酒的香味在整个工地上荡漾着,伙伴们呼天喊地的猜拳声也响彻了整个工地,大家都说喜酒不醉人,实际上大家都喝醉了。喝醉了伙伴们说就稠了,有人问三元你媳妇好看不好看,三元说好看,有人说三元你媳妇好看带过来让大伙也看看呀,三元说这回俺请了半个月的假,结婚后,就把媳妇带到工地上来,让大家好好地看两天……
第二天,三元在伙伴们的簇拥下乘上了火车。三元还不知道,自己的行李包里,多了一条粉红色暗花的毛巾被;三元更不知道,工地上黑板下面的那行小字,此刻已经变成了醒目的大字:离三元回工地还有15天。
(选自《百花园小小说原创版》)
小说中的“三元”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小说在刻画三元这一人物形象时,主要采用了哪些手法?请简要说明。
小说的题目是“幸福倒计时”,请结合全文说明“幸福”的具体含义。
小说多次写到“搅拌机”这一劳动工具,试分析它在小说中的具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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