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父亲的自行车
①有人说,十岁的小孩子崇拜父亲,二十岁的青年人鄙视父亲,四十岁的中年人怜悯父亲。然而,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父亲是惟一值得一辈子崇拜的人。
②父亲是建筑师,工地上所有的工人都怕他,沙子与水泥的比例有一点差错也会招来父亲的痛斥。然而,父亲在家里永远是慈爱的,他的好脾气甚至超过了母亲。在县城里,父亲的自行车众人皆知,每天早晚,他风雨无阻地骑着吱吱嘎嘎的破车接送我和弟弟上下学。那时,我和弟弟总手拉着手跑出校门,一眼就看见站在破自行车旁,穿着旧蓝色中山服焦急地张望着的父亲。一路上,两个小家伙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而父亲一直能一心两用,一边乐滋滋地听着,一边小心翼翼地避过路上数不清的坑坑洼洼。等到我上了初中,父亲的车上便少了一个孩子;等到弟弟也上了初中,父亲便省去了一天两趟的奔波。可父亲似乎有些怅然若失,儿子毕竟一天天长大了。
③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兴奋得睡不着觉。半夜里听见客厅里有动静,起床看,原来是父亲,他正在台灯下翻看一本发黄的相簿。看见我,父亲微微一笑,指着一张打篮球的照片说:“这是我刚上大学时照的!”照片上,父亲生龙活虎,眼睛炯炯有神,好一个英俊的小伙子!此刻,站在父亲身后的我却蓦然发现,父亲的脑后已有好些白发了。父亲一出世便失去了自己的父亲,惨痛的经历使他深刻地意识到父亲对儿子的重要性。因此,在他的生活里,除了工作便是妻儿,他不吸烟不喝酒,不钓鱼不养花,在办公室与家的两点一线间,生活得有滋有味。辅导儿子的学习是他最大的乐趣,每天的家庭作业父亲都要一道道地检查,认认真真地签上家长意见,每次家长会上他都被老师称赞为“最称职的家长”。母亲还告诉我一件往事:我刚一岁的时候,一次急病差点夺去了我的小命。远在千里之外矿区工作的父亲接到电报时,末班车已开走了,他跋山涉水徒步走了一夜的山路,然后冒险攀上一列运煤的火车,再搭乘老乡的拖拉机,终于在第二天傍晚奇迹般地赶回了小城。满脸汗水和灰土的父亲把已经转危为安的我抱在怀里,几滴泪水落到我的脸上,我哇哇地哭了。“那些山路,全是悬崖绝壁,想起来也有些后怕。”许多年后,父亲这样淡淡地提了一句。
④父亲是个不善于表达感情的人,与父亲在一起,沉默的时候居多,我却能感觉出自己那与父亲息息相通的心跳。离家后收到父亲的第一封信,信里有一句似乎很伤感的话:“还记得那辆破自行车吗?你走了以后,我到后院杂物堆里去找,却锈成一堆废铁了。”我想了许久,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给父亲回信:“爸,别担心,那辆车每天晚上都在我的梦里出现呢。我坐在后面,弟弟坐在前面,您把车轮蹬得飞快……”
(选自《语林》)文章以“父亲的自行车”为标题,那么“父亲的自行车”在全文中起何作用?
请概括写出全文表现父亲“称职”且体现父爱的几件具体事例。
根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联系语境,品味下边句中划线词语的表达作用。
“那些山路,全是悬崖绝壁,想起来也有些后怕。”许多年后,父亲这样淡淡地提了一句。
(2) “满脸汗水和灰土的父亲把已经转危为安的我抱在怀里,几滴泪水落到我的脸上,我哇哇地哭了。”这句话中划线部分主要运用了哪些描写?有何表达效果?第③段文字所写材料都没有围绕父亲的自行车来写,这是否脱离了全文的中心?请探究并简述理由。
文章结尾处写到“我”收到父亲的来信后,“想了许久”才回信,“我”此时会想些什么?请续写出“我”回信的一部分内容(50字左右)。
《本命年的回想》选段
腊月初一晚上,家家炒花生、炒瓜子、炒玉米花儿;炒完一锅又一锅,一捆捆柴禾捅进灶膛里,土炕烫得能烙饼。玉米粒儿在拌着热沙子的铁锅里毕剥毕剥响;我奶奶手拿着锅铲,口中念念有词:“腊月初一蹦一蹦,孩子大人不得病。”花生、瓜子、玉米花儿炒熟了,装在簸箕里,到院里晾脆,然后端进屋来,一家人团团围坐,大吃大嚼。吃得我食火上升,口舌生疮,只得喝烧糊了的锅巴泡出的化食汤。化食汤清净了胃口,烂嘴角的食火消退,又该吃腊八粥了。小米、玉米糁儿、红豆、红薯、红枣、粟子熬成的腊八粥,占全了色、味、香,盛在碗里令人赏心悦目,舍不得吃。可是吃起来却又没有个够,不愿放下筷子。喝过腊八粥,年昧儿更浓重。在选文中,作者主要回忆了过年前当地什么风俗趣事?
请从修辞角度赏析文中画线句“炒完一锅又一锅,一捆捆柴禾捅进灶膛里,土炕烫得能烙饼”
选文描述了过年前忙碌而热闹的氛围,请你作认真思考并体会其用意?
亲亲麦子张佐香
①麦子是一枝灿烂而实在的花朵,开在万里田畴之上,开在农民心坎上。
②麦子的颗粒很美,有土壤般朴素柔和的质地和本色。一粒麦子是美丽的,一棵麦子是美丽的,一地麦子还是美丽的。麦子生命的每一个过程都是美丽的。麦子原本是一粒种子,浸润了阳光、空气、水分,结出黄灿灿的麦粒,丰富了我们的血液和躯体。麦子用它的物质颗粒和精神内核书写着人类的历史。
③当秋阳拂照四野,耕耘完的田畴袒露出丰腴的肌肤。随着父亲手臂的挥动和铿锵的步伐,麦粒穿过深秋的空气落入土地。田野上空一阵又一阵金色的雨在秋阳里一闪一闪。父亲脸上荡漾着微笑的涟漪,把麦粒交给生命的家园。种子要想不丢失自己.就必须走回它生命的家园,走向疏松湿润的土壤,吸收大地的微温和芬芳。在秋雨的润泽下,绿色的剑刺破黑暗的泥土指向天空。嫩嫩的绿芽儿探出头来,它们挨挨挤挤地住在一起,以盛大的形式展开,以集体的力量显示其生存的意义。
④麦子从容地迈过冬天的门槛,第一个用绿色的手与春天紧握。清纯的麦苗相依相扶、牵牵连连,一直铺向遥远的远方。瞬间,万野绿遍,大地尽染。麦子在一望无际的田畴尽情地拓展绿色的海洋。大地融进了蓝天,蓝天陷进了绿海。此时的乡亲们忙着在麦海里除草施肥。麦子在人类的呵护下,展示着拔节吐穗、开花灌浆的生命过程,麦子和人类在和谐中相互期待、相互拥有。
⑤麦子把生命之花开在头部,最完美地接受阳光雨露。麦子终于完成了对生命的雕塑,不动声色地吐露出饱满的穗子。麦穗就是国徽上的那穗。麦穗是绝妙的艺术品。数十粒麦子团结起来,井然有序地排列成一个柱体。麦粒大头朝下,小头尖尖向上,汗滴一般.而麦芒如剑直指蓝天。风来了,麦浪一波又一波,似乎整个大地都跳起了舞。父亲去看麦子的长势,怜惜地扯下几根麦穗搓着,然后眯起眼,吹起麦芒,将一手心鲜嫩的麦粒倒进嘴里。我去嗅麦子清香的味道,像掬起一捧水那样,用双手捧着几株麦穗,将脸贴在它们的上面。我手捧着它们表达我的亲近。在我心里,麦子就是我永远的亲人。
⑥看母亲割麦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镰刀闪着星月一般俏丽的锋芒。母亲一手抡开镰刀,一手揽麦入怀。镰刀贴着地皮,挥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瞬间,麦子便倒进母亲温暖的怀里。顺手,母亲抽出一绺作要子,就势将麦子翻转过来,捆好。麦捆从腋间滑落下来,躺在田垄上。这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农民为麦子备好行囊,走进炊烟袅袅的村庄。麦子收后的田野静静如茬。母亲细心地寻找麦穗,唯恐遗漏一粒,像在寻找土里的珍珠。融入了阳光、雨露、汗水的麦粒,是大地之树结出的鲜亮的果子,是大地母亲分泌的乳汁,哺育着人类。麦子是芸芸众生生命的基本元素,锻造着我们的灵魂。
⑦麦子从容地走完真善美的一生,生根、长叶、开花、结果、奉献……麦子,普通而神圣的麦子,朴素而雅致的麦子,养育我们血脉和精神的麦子,弥漫着文化意蕴,流淌进海子纯洁的诗篇。面对你,我满心是俯首膜拜,诚谢敬仰!阅读全文,说说作者是从哪些方面来表现麦子“真善美的一生”的?
结合文意,赏析划线句子。
麦粒大头朝下,小头尖尖向上,汗滴一般,而麦芒如剑直指蓝天。作者在第②段说“麦子用它的物质颗粒和精神内核书写着人类的历史”怎么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联系全文,说说作者主张“亲亲麦子”的理由有哪些。
①一个人能有成就,首先是因为他对那件事有兴趣。兴趣是什么呢?就是人追求完美事物的一种本能。孩子对糖块有兴趣,老人对忆旧有兴趣。人们对休闲、娱乐、美食、华服有兴趣,更对学习、开拓、创造有兴趣。
②兴趣是人的天性,人要学会发现兴趣,保护兴趣,扩大兴趣。“天生我才必有用”,李白这句话是没有错的。兴趣是寂夜里飘着的萤火虫,常在你不经意时灵光一闪,有人及时捕捉到了自己的兴趣,有人却在兴趣敲门时木然无应,错过了机遇。歌德的父亲安排歌德学法律,他却对文学、科学有兴趣;伽利略的父亲安排伽利略学医学,他却对物理、天文有兴趣。每一届诺贝尔奖公布后,记者总要向得主提这样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从事这项研究?”大部分人的回答是“不为什么,就是因为对它感兴趣”。
③达尔文小时候对生物有兴趣。一次,他在野外看见一只未见过的甲虫,就用右手捉住;又见一只,即用左手捉住。这时又发现第三只,情急之下他将一只放入口中,腾出手来去捉第三只。不想嘴里那只甲虫放出一种辛辣刺激的液体,他“哇”地一声,三只全跑了。可以看出,这时他的兴趣还是一种孩童式的天性。但是,由此出发,他后来毅然参加了贝格尔舰的环球考察,一走五年。每到一地,就采挖生物标本,托运回国。五年后,他定居伦敦郊外潜心研究这些资料,冷板凳一坐就是20年。1859终于出版了《物种起源》,创立了进化论。对于达尔文而言,是目标和毅力巩固和延伸了他的兴趣。可见,要取得成就,还得将它转化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毅力。
④要想有更大的成就,兴趣还得转化为一种责任,必得担大责,才能有大成。比如许多文学少年,当初只是因语言优美、情节曲折而对文学产生兴趣。但真正要成为大作家,如鲁迅,则非得有为时代、为民众立言的责任心不可。至于说到社会活动家,更是要心忧天下,以身许国。兴趣只有在注入了毅力和责任之后才算成熟,才能抗风雨,破逆境,到达胜利的彼岸。
⑤总之,兴趣是成就人生的一粒种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先得找见自己的兴趣是瓜还是豆。只要我们像达尔文、鲁迅一样,一开始就认定要收获硕果,栉风沐雨几十年,就一定能享受到秋收的喜悦。细读文章,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的论点。(2分)
文章第③段主要运用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今年第一季度我国车市销量增长最快的是豪华车,其中高档大排量的宝马进口车同比增长82%以上,大排量的多功能运动车SUV同比增长48.8%。与此相对照,不少发达国家都愿意使用小型汽车、小排量汽车。提倡低碳生活方式,并不一概反对小汽车进入家庭,而是提倡有节制地使用私家车。日本私家车普及率达80%,但出行并不完全依赖私家车。在东京地区私家车一般年行驶3000至5000公里,而上海私家车一般年行驶1.8万公里。国内人们无节制地使用私家车成了炫耀型消费生活的嗜好。有些城市的重点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私家车常常将周围道路堵得水泄不通。阅读短文,简要说明国人应树立怎样的私家车消费观念,才符合“低碳生活”的要求。
画线句主要运用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我那走过路的鞋子
⑴都知道走路要靠双脚,但真正踏在地上的不是双脚,而是脚上的鞋子。鞋子为了人的走路前仆后继,牺牲了一双又一双。经常听到有人吹嘘一生走了多少路,却没听人说一生穿了多少鞋。即使这样鞋子仍然匍匐在大地上,任人踩踏,任脚左右。
⑵我也走了几十年的路,如果要问这些路是怎么走过来的,我要感谢为我做过很多双鞋子的母亲。因为从不会走路开始,我就穿母亲做的虎头娃娃鞋。告别虎头鞋时我上了小学,母亲也把她最拿手的虎头鞋改成了尖口鞋。再后来我穿的,都是母亲做的粗布鞋。直到我当兵之前……
⑶当兵走的头天晚上,母亲拿出一双鞋装在我的提包里,说是让我带到部队上穿。我在灯下接过鞋子一看,是一双崭新的黑色条绒松紧口的千层底布鞋。这是我以前从没穿过的好鞋子,在村上,只有富裕家庭的孩子才能穿这种鞋的啊。我坚决地对母亲说:“这鞋我不带,部队上有鞋穿,留着让父亲穿吧。”
⑷“咋啦,嫌娘做的鞋不好?”母亲有几分生气。
⑸我赶紧说:“不是,父亲在家干活需要鞋,我到了部队,人家管穿鞋。”
⑹“管不管也得装上,部队是部队的,这是娘做的,可以替换着穿。”母亲的态度少有的坚决。
⑺我不再说什么,在母亲的注视下,把鞋子装进了提包。
⑻我是个粗心人,母亲什么时候做的这双鞋我竟毫不知晓。后来是住在同村的大姨告诉我的,母亲知道我要去当兵之后,就开始整夜失眠,睡不着觉她就点上煤油灯为我做鞋子,一做就做到天亮。我无法猜测母亲做这双鞋时的心境,但我能从那纳了密密麻麻的二千八百二十六针中感受到母亲的担心、母亲的无奈、母亲的祝福、母亲对儿子无尽的慈爱和牵挂。
⑼到部队后要求统一穿配发的解放鞋,只有节假日才允许穿其它鞋。每次上街,我都特意穿着母亲做的松紧口布鞋,母亲没到过城市,我想让城市的大街印满母亲做的千层底的鞋印。
⑽我当兵七年,中间探过几次家,每一次,母亲都为我做好了一双条绒布鞋。母亲的用心我感动不已,在部队虽颇多曲折但我从不气馁,一直踏实做人。第八年的时候我提干了,发干部服的同时也发了一双军用皮鞋。在战士的行列中,我能够一步步走过来,并坚持到最后,是因为我穿着母亲做的千层底,我脚下时刻有母亲的牵挂,才没有走偏路,才没有半途而废,才能脚踏实地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军人。
⑾我第一次穿着皮鞋探家是1985年,那年母亲生了一场几乎致命的病,住进了医院。看着我脚上的皮鞋,母亲在病床上很勉强地笑了,笑完了说:“这几年你没少吃苦,我都知道,但不管再苦,也要把部队的事儿干好,别老想着家里。” 我对母亲说:“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干,决不给您丢脸。”
⑿母亲把目光从我脸上移开,看了会儿天花板又说:“娘老了,眼也不济事了,以后可能做不成鞋了,会挣钱了就别太仔细,发的不够穿就买着穿,皮鞋磨脚,别穿着它走远路。
⒀“您说啥呢,娘,您还不到五十岁,哪就老了,我们战友都说您做的鞋好看呢。”
⒁母亲真的没再为我做过鞋子。因为从那次生病以后,她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到了1992年,病魔无情地夺去了她的生命,那年母亲才五十六岁。
⒂如今我已是戎马倥偬三十载的老兵了,各式各样的鞋也都穿过,但最不能忘怀的,还是母亲亲手做的千层底的布鞋,那是真正适合走路的鞋。 文中提到母亲为我做的哪几种鞋?请分点回答。
下列画线文字极富表现力,收到了很好的表达效果。请作简要分析。
经常听到有人吹嘘一生走了多少路,却没听人说一生穿了多少鞋。即使这样鞋子仍然匍匐在大地上,任人踩踏,任脚左右。 第⑻段中交代母亲为我做鞋的情景有什么作用?
文中最后说“最不能忘怀的,还是母亲亲手做的千层底的布鞋,那是真正适合走路的鞋”,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