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目送 》,完成第14—16题。(共14分)
目送
龙应台
①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勾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②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③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一百个婴儿同时啼哭,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彩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④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⑤十六岁,他到美国作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⑥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了,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乎不见。
⑦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⑧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马路对面等候公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⑨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⑩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11)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12)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13)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我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14)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15)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不过五公尺。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16)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选自龙应台散文集《目送》)
本文在第①——⑨段详细记述了我目送儿子的三个场景,请仔细阅读这几段,填写下面的表格。

 
儿子的表现
我的心理
儿子上小学

担心、牵挂
儿子十六岁去美国

失望
儿子上大学
眼睛望向灰色的海

第②自然段作者描写目送孩子上学时的情景,有何作用?
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文章题目“目送”的含义。(150字左右)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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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下列各题。

从心所欲不逾矩

莫言

少时,父亲就经常教育我们兄弟:一定要把字写好!人生来相貌丑陋,或出身贫困,那是没有办法的事。但字写不好,则完全是个人的原因。我父亲认为,只要肯下功夫,肯勤学苦练,就一定能把字写好。从书法艺术的角度来说,我父亲的话不一定正确。因为,一个没有艺术天分的人,无论如何努力,也成不了书法家。但即便是没有任何艺术天分的人,只要肯努力,也会把字写得好看一些。而只要字写得好看,即便不名一文,亦可走遍天下。

为了说服我们,父亲还举过很多例子。其中一例说我们的一位先祖,去参加县太爷举办的社饮,因衣衫破旧,被那些身着绫罗绸缎的乡绅慢待。酒过数巡之后,县太爷令众乡绅赋诗写字。乡绅们先是相互推让,继而踊跃献技。我那位先祖在一旁冷笑。有人注意到了,便向县太爷汇报。最后的场面是我那位先祖将身上的破棉袄甩掉,赤膊捉笔,饱蘸墨水,不是往纸上,而是往那白粉壁上,尽情地挥洒。一时龙飞凤舞,满壁生辉。不但字好,词也好。于是众人刮目相看。我那先祖也被县太爷请坐上席。

我这先祖,有一年,去为青州某大户人家写匾。因东家招待不周,心中郁闷。只写了三字,尚余一字未写,即呼手腕病发,不能握笔,然后买驴回乡。东家心中大恼,但看看已经写出的那三个字,的确是好得不得了,只好忍气吞声,备厚礼来请。我那先祖却礼数次,终于答应将那剩下的一个字写完。东家请我先祖上车,我先祖道:"上什么车?"东家道:"去写那个字啊。"我先祖笑道:"写一个字,何必跑那么远?"言毕,从炕席下抽出一片纸,用一块破瓦片磨了一点墨,从墙角捡来一支秃笔,蘸墨挥毫,顷刻便成。见东家面有狐疑之色,我那先祖道:"拿回去贴上吧,若有丝毫差错,我从今往后就不写字了。"

时隔多日,远隔数百里,只写一个字,如何能保持与那三个字的风韵、气势、大小的统一性?对此疑问,我父亲的解答是:"他已经把手'靠'死了!""靠"字是我故乡土语,大意是经过长期训练,手上已经有了感觉。也就是孔夫子所说的"随心所欲不逾矩"。很可惜现在已找不到我先祖所写的字,因而也就无法领略他写得到底有多么好。尽管我没能在书法方面下功夫,但通过我父亲这种讲故事式的教育,还是使我从小就对书法多了一些兴趣,对能写出一手好字的人自然也格外地尊敬和羡慕。

(1)阅读全文,请概括文中与先祖相关两件事。

(2)文中第②段写道:"我那位先祖在一旁冷笑。"请用第一人称的方式,描述当时先祖冷笑的心理活动。

(3)冯骥才《俗世奇人》中写到的泥人张和祖父都是俗世奇人,请说说以下两句话都运用了怎样共同的描写方法,有什么作用,并选取一句进行赏析。

①我那位先祖将身上的破棉袄甩掉,赤膊捉笔,饱蘸墨水,不是往纸上,而是往那白粉壁上,尽情地挥洒。一时龙飞凤舞,满壁生辉。

②右手依然端杯饮酒,眼睛也只瞅着桌上的酒菜,这左手便摆弄起这团泥巴来;几个手指飞快捏弄,比变戏法的刘秃子的手还灵巧。

(4)请从先祖写字和做人两方面解释"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内涵。

(5)结合文章,谈谈中华毛笔字的魅力所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龙 虎 斗

梁刚

丁晓虎在七宝镇开饭店有些年头了。尽管店的规模不大,但市口很好;菜和点心的花样也多,正宗的本帮特色,比如红烧肉、腌笃鲜、扣三丝、油爆河虾等,正宗的本帮特色。但要说最聚人气的,还是他的招牌点心小笼包,皮薄馅多,一咬一口汤,肉质坚实新鲜。如果选个雅座,一边闲看水阁清流船悠悠,一边享受美味佳肴和老酒。那才一个爽哩!

王兴龙也开了一家酒店,就开在丁晓虎饭店的街对面,但生意远不如丁家。所以丁晓虎特别得意,每每吃饱老酒,就会拉开粗嗓门说:就他的那个破酒店,只能当陪衬!但他没想到,王兴龙正蓄势待发,拜师于南京东路的"大三元",那是一家远近闻名的大酒店,广帮特色。

那时七宝镇远不如现在那么花样百出,整条街的餐饮特点都差不离,白切羊肉与红烧羊肉之间并无太大的味蕾冲击。但王兴龙来了之后,一切都变了,百年不变的本帮菜点开始受到了冲击。就说小笼包吧。王兴龙做得馅心,不加肉皮冻,而是在肉馅中加入葱末、姜末、盐、花椒粉和香油,搅拌均匀后,再一勺一勺加进鸡汤,搅拌至肉馅把水分全部吃透。一般一碗肉馅,要加一碗鸡汤。想想,同样是一咬一口汤,但咬出来的味道能一样吗?食客们吃了他家的小笼包,便不停地咂嘴,说:鲜得嘞,眉毛也脱落了。

王家酒店渐渐聚集了人气,王兴龙又推出新花样:比如:氽来钟、神树开花和金鸡饼。"氽来钟"就是用半个冬瓜,掏空了芯,然后倒入滚烫的腌笃鲜,半个冬瓜氽在煮沸的水中,宛如水中氽钟。等你把竹笋、咸肉吃完了,那冬瓜就成了另一道菜。那"神树开花"是用香蕉皮做的,其形状有如金菊绽放,具体做法没人知道,但味道极好,还养颜,深受女士欢迎。金鸡饼是广帮传统菜,并非为谁量身定制,只是刚好契合了七宝文化。其主要原料就是用土豆泥做皮,用鸡丁肉丁香菇丁竹笋丁做馅,包好后压扁,放入油锅炸成金黄即可。

这些新品极大冲击了食客的眼球和味蕾。一时,王家酒店的生意兴隆,丁家饭店门前冷落。丁晓虎有点沉不住气了,他开始寻斤头(找岔、挑衅),开始"戳煞爷娘"地骂街。

王兴龙是好脾气,他的嘴角始终洋溢着微笑,他对谁都客客气气。对于骂街他更不可能接招。那差不多就是一种鄙视了,如果再骂,只能自取其辱。

丁晓虎感觉无趣,便想着对应之策。他也学做了"氽来钟"和"金鸡饼";他把臭豆腐炸得皮脆肉嫩;还在小笼包的肉馅中加了虾仁;把牛腩和牛筋做得极有嚼头。食客就说:丁师傅,你做得菜大有长进啊。丁晓虎嗓门极大地说:那是,我做得是正宗本帮菜!

转眼就到了1937年的10月,初秋的晌午,食客们坐在酒店的雕花窗棂前,已能感受到"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的秋景了。但那一刻,天空突然响起了日机掠过的声音,然后就传来了轰隆隆的爆炸声,前后响了四次。之后就传来了哭喊声。彼时,许多百姓丧了命,王兴龙的母亲也在其中。

食客们一声长叹:戳煞娘的小日本,往后再也不得安宁喽!

那以后,不管是丁家饭店,还是王家酒店,生意都一落千丈。

之后的一天,有个叫小田一郎的日本军官走进了王家酒店,他能说一口流利汉语。他把王兴龙叫到跟前,问:你会不会做"龙虎斗"?

王兴龙愣了愣,然后摇头,心想:"龙虎斗"虽是广帮菜,但当地人很少吃野生动物,蛇猫之类更是不碰,偶有吃蛇的,最多来道"龙凤煨",或叫"龙凤呈祥"只是讨个吉利罢了。但嘴上只是说:原料恐怕不好找,尤其是狸猫。

小田一郎不耐烦地挥挥手,说:这我不管,做不了这道菜,就烧了这店。

王兴龙谦卑地陪着笑说:太君,要不做道"龙凤呈祥"?吉利,味道大大的好。

小田一郎一拍桌子站起来:我不要"龙凤呈祥",现在是战争,就要"龙虎斗"。中国不是号称"龙的传人"嘛,那大日本的就是虎,我就要"龙虎斗",虎的,一定能战胜龙!

王兴龙的笑脸突然凝固了,他迟疑了一下说:狸猫确实没,最多弄只家猫。

小田一郎瞪他一眼,用手摸了摸脸说:家猫?,即便是家猫,也能打败蛇!

王兴龙没吱声,只是沉着脸,弯了弯腰,便退了出去。

做"龙虎斗"很吃功夫,蛇和猫都必须经过去腥、剔骨的流程,尤其是猫,要用甘蔗来去腥,还要去掉脊髓以去酸。骨头熬汤做羹,蛇肉猫肉细细切丝,和菌菇一起烹炒,味道鲜美,无与伦比。再加蛇性微凉而猫性微热,一阴一阳谓之道,是真正的大补佳肴。

小田一郎吃得不住点头,哟嘻,大大的美味!然后就拍案唱歌。微醉的表情,满是怀旧,然后就说起他早年随父做生意,到过台湾、福建、广州,所以知道"龙虎斗",但一直无缘品尝,今天总算如愿以偿。

王兴龙僵硬地微笑着没吭声,然后送来一碟秘制萝卜,说:这个,大大的爽口,能醒酒。

小田一郎夹起一块,放入嘴里,再次喊了一声:哟嘻!

之后,小田一郎便常来,来了就点"龙虎斗",餐毕,王兴龙照例给他端来一小碟秘制萝卜。于是,王家酒店的生意就格外的好。对面的丁晓虎因此恨得牙痒痒。每天发戆劲,"戳煞爷娘"的骂街。

有一天,突然传来小田一郎的死讯。据说死得蹊跷,什么原因也找不到。

当晚,王兴龙突然敲开了丁晓虎的家门,说:我要走了,这是我记录的一本菜谱,有空看看。记住:蛇和萝卜不能同吃,吃了会中毒,严重时可能会暴毙。

丁晓虎拿着菜谱,呆了半晌,等他回过神来想对王兴龙说声谢谢时。王兴龙早没了踪影。

(原载2016年《四季》夏季刊,有删改)

(1)文中的主人公王兴龙具有哪些品格?

(2)本文从正面和侧面对王家酒店的菜肴进行了描写,请对此加以分析。

(3)对小田一郎之死,作者在文中已做了多次铺垫,请具体分析。

(4)标题"龙虎斗"内涵丰富,请根据你的理解,写出它的多层含义。

(5)结尾两段写了王兴龙赠菜谱,离开七宝镇,有人认为删去这个结尾会更好,也有人认为不能删去,你赞成哪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理由。

(一)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书院、祠堂还是合族祠?

①广州陈氏书院又名陈家祠,建成于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关于陈氏书院的性质和功能,人们往往会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认为它既是陈氏子弟读书的书院,又是他们供奉祖先的祠堂。事实上,陈氏书院既没有传统书院的功能,也不同于明清时期在华南地区广泛存在的宗族祠堂,它是清末广东各县陈氏宗族共同合资建造的合族祠。

②那么,明清时期广州的合族祠与书院、祠堂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区别与联系呢?

③书院的建立,本来主要为讲学课试、应考科举提供场所。而清代广州城中众多的姓氏书院,它们有书院之名,而无书院之时。至于建造的目的,有材料提到:"书院与家塾设建,原为应试居住及合族受屈讼事与输粮往来暂寓。"也就是说,以书院或家塾为名的合族祠的建立,是为了让各地乡村的宗族子弟来广州应考科举、打官司、缴纳赋税时暂时居住。合族祠在广州城中出现并蓬勃发展,与明清时期华南地区宗族制度的成熟发展有着深刻的联系。

④明末清初,民间建造祠堂祭祀祖先的活动在珠江三角洲非常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当广东各地乡人需要在广州城中建立起他们的落脚点时,他们想到要建成宗祠的形式,就毫不奇怪了。这些合族祠在建立时也是按照修祠堂、编族谱、置族产、举行标准化的祭祖仪式这一整套宗族的模式来造作的。

⑤这些建于清代广州城内外的祠堂建筑,从形式上看,与在广东各地乡村中普遍存在的宗族祠堂一样,都是供奉祖先牌位、举行祖先祭祀的地方。这种祠堂又与普通的宗族祠堂不同,最突出的区别就是它是由数县或数十县同一姓氏的血缘群体合资捐建的,每一地方性宗族以"房"的名义参与。他们通过共同在省城建立祠堂,形成了超越社区以至地域的同姓组织。

⑥这样的同姓组织在士大夫的眼中并不符合正统的礼制规范。他们容易植党营私,蠹国害民,官府因此屡有取缔合族祠的举措,加之合族祠内时常容留各地族人,龙蛇混杂,对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不良影响,这更成为官府禁祠的直接原因。

⑦自乾隆中期开始,合族祠因为"把持讼事,挟众抗官",引发一次又一次大规模的禁祠行动,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皇帝专门发布上谕,要求各地对行为失范的合族祠"一体严行禁治,以维风化,以正人心"。广东随后就要求:"无论州府县城内不准妄联姓氏创立祠宇",又据《曲江侯书院图记》记载:"乾隆三十七年,巡抚张彭祖以城内合族祠类多把持讼事、挟众抗官,奏请一律禁毁。于是各姓宗祠皆改题书院,我祠之以书院名亦由于此,故祠制也。"因此,清代广州城中的合族祠大多以"某氏书院""某氏书室""某氏试馆"为名,而鲜有题为"大宗祠"的。

(选编于《广州陈氏书院实录》)

链接一:

陈氏书院就是一处典型的宗祠建筑群,建筑呈方形平面展开,建筑面积超过6400平方米。三路主体建筑由南向北分别为前门、中厅和后寝,形成"三进三路九堂两厢抄"的格局。门前留有宽阔广场,过去曾竖立着很多石制旗杆夹,旗杆上镌有中举人的姓名及中举年代,昭示着陈氏家族的荣耀。每路建筑各有三进,纵横左右共有6院8廊19座建筑,大小建筑之间墙体均用活动隔扇。庆典之时,隔扇拆除可使三堂两院的内外空间融为一体,形成了外部封闭、内部开放的建筑特点。

徜徉书院之中,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精品雕塑。其中,屋顶灰墙壁砖雕、门窗木雕、阶前石雕都有着繁复细腻的图案。

(选自刘小芳《宗族中国的历史镜面》)

链接二:

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开始营建的陈氏书院是如何在"禁令"中顺利开工的呢?聪慧的陈氏族人首先邀请了清末翰林院编修陈伯陶、总理各国事务大臣陈兰彬等著名陈氏士绅,组建"倡建陈氏书院绅"

(1)阅读上述材料,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

书院本来是人们读书的地方,主要是为组织教育教学和准备科举考试提供服务的。

B.

祠堂是人们供奉祖先牌位、举行天地祭祀的场所,明末清初在广东乡村普遍存在。

C.

合族祠也是一种祠堂,它是由数县或数十县具有同一姓氏的血缘群体集资兴建的。

D.

精美的雕塑是陈氏书院的亮点,灰雕、砖雕、木雕、石雕都有着繁复细腻的图案。

(2)下列对材料中"陈氏书院"的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

陈氏书院三堂两院的内外空间融为一体,形成了"三进三堂九路两厢抄"的格局。

B.

当年陈氏书院的主要目的只是为陈氏宗族子弟来广州应考科举提供暂时居住地。

C.

陈氏书院曾经因容留各地族人,祠内龙蛇混杂,扰乱治安,一度被禁止开展活动。

D.

陈氏书院不取名为"大宗祠"是因为从乾隆中期开始合族祠被官府严令禁止创建。

(3)下列对材料中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合族祠有别于普通的宗族祠堂,它往往有利于形成超越社区以至地域的同姓组织。

B.

依托合族祠形成的同姓组织不符合正统的礼制,这就直接导致其被官府屡屡取缔。

C.

由于朝廷严厉打击,为了求生存,合族祠纷纷改头换面,以书院、书室、试馆为名。

D.

陈氏书院选址"广雅书院"旁,意在借助"广雅"的人文气息来弱化其宗族色彩。

(4)第7段引用了哪些材料?请简要概括,并分析其作用。

(5)陈氏书院有名陈家祠,如果让你在这两个名称中选择一个作为官方名称,你更认同哪个?请结合文本,再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由。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下列各题。

培养兴趣是提升记忆的基石

①德国文学家歌德说:"哪里没有兴趣,哪里就没有记忆。"这是很有道理的。兴趣使人的大脑皮层形成兴奋优势中心,使记忆进入最佳状态,调动大脑两个半球所有的内在潜力,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记忆的潜能。所以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②达尔文在自传中写道:"就我在学校时期的性格来说,其中对我后来产生影响的,就是我有强烈而多样的兴趣,沉溺于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深入了解任何复杂的问题。"

③达尔文的事例说明,兴趣是最好的学习记忆动力。我们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一定的兴趣,没有兴趣去做,自然就很难做好。记忆有时候是一件很乏味甚至很辛苦的事,如果没有学习兴趣,不但很难坚持下去,而且其效果也必然会大打折扣。

④兴趣可以让你集中注意力,暂时抛开身边的一切,忘情投入;兴趣能激发你思考的积极性,而且经过积极思考的东西能在大脑中留下思考的痕迹;兴趣也能使你情绪高涨,激发脑肽的释放,而生理学家则认为,脑肽是记忆学习的关键物质。

⑤英国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天生就迷恋戏剧,对演戏充满了兴趣。他博闻强识,很快就掌握了丰富的戏剧知识。有一次,一个演员病了,剧院的老板就让他去当替补,莎士比亚一听,乐坏了,他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把台词全背了下来,演得比之前的演员还好。

⑥德国大音乐家门德尔松,17岁那年,去看过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的首次公演。等音乐会结束,回到家以后,他立刻写出了全曲的乐谱,这件事震惊了当时的音乐界。虽然我们现在对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已耳熟能详,可在当时,首次聆听之后,就能记忆全曲的乐谱,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⑦门德尔松为什么会这么神奇?原因就在于他对音乐的深深热爱。

⑧兴趣促进了记忆的成功,记忆上的成功又会培养学习兴趣,这便是良性循环。反之,对某个学科厌烦,记忆必定失败,记忆的失败又加重了对这一学科的厌恶感,形成恶性循环。所以善于学习的人,应该是善于培养自己学习兴趣的人。

⑨那么,如何才能保持浓厚的兴趣呢?以下集中建议,我们不妨去试一试。

(1)多问自己"为什么";

(2)肯定自己在学习上取得的每一点进步;

(3)根据自己的能力,适当地参加学习竞赛;

(4)自信能产生学习兴趣,所以一定要相信自己的能力;

(5)不只是去做感兴趣的事,而要以感兴趣的态度去做一切该做的事。

⑩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在学习和生活中积极地去发现、创造乐趣。

⑪如果你想知道苹果好不好吃,就不能单凭主观判断,而应耐着性子细细品尝,学习的时候也一样。背英文单词,你会觉得枯燥无味,但是坚持下去,当你试着把课本上的中文翻译成英文,或结结巴巴地用英语同外国人对话时,你对它就会有兴趣了。

⑫在跟同学辩论的时候,时而引用古人的诗词,时而引用名言,老师的赞赏和同学们的羡慕,会使你对读书越来越有兴趣。

⑬我们还可以借助想象力创造兴趣,把枯燥的学习材料变得好玩又好记。

(有删改)

(1)简要概括本文的中心论点。

(2)文章第⑤⑥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3)结合你的经历,试举一个事例证明文中达尔文在自传中所写的那句话。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下列各题。

我最好的老师

①从小喜欢语文课,每个老师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而因为自己文学功底好,也颇受各个老师的赏识,从三年级有作文课起,我就习惯了自己的每篇作文都当作范文被老师朗读。曾有老师形容,看小六六的文章,像三伏天吃冰激凌一样快活,觉得学生没白教,花的心血有了回报。

②唯独写刘老师,原因是他与众不同。他从我上初二起代语文课,那时候我的文章已经常在《学生作文选刊》之类的杂志上发表。学校的校刊报栏里,总有地方是留给我的。我原以为他一进教室就会向我微笑,如同其他老师一样,笑容中带着"久闻大名"的意味。出乎意料,他在点我名字的时候甚至没抬眼看我一下。

③我开始被他收在雪柜中封藏起来。他很少提问我,也从不把我的文章作为范文朗读,任我花费心思构思排比抒情感慨,得到的永远是他一个淡淡的红钩,加上难以辨认的"已阅"二字。骄子的心受到严重打击,越渴望得到他的鼓励,越觉得自己无法取悦他,连同学们都感到我被封杀了,说:"刘老师不欣赏六六的文章。"

④刘老师是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至少在当时怀春的小丫头们心中,琼瑶小说《窗外》里的李老师就应该是他那样的。其实,他踏进教室的一刹那就奠定了我这一生所认为的帅哥形象的基础:宽肩长腿,蓬乱而略带卷曲的头发,拉碴的胡子,穿着裂着两粒扣子的白衬衫。他的眼神永远迷惘着,视线的焦点总在教室最远处,并不扫视下面听课的学生,而且带着一丝睡眠不足的疲倦。他的语调一直低沉着,浑厚如男低音,说话带着南方男人的糯,扬起嘴角歪笑着透露着一种邪与放荡不羁。他拿着粉笔很随意,犹如端着酒杯或夹着烟卷,每次都是等铃声过后好几分钟才拖着步子,懒洋洋地只提溜着课本走进教室。

⑤进门后从不多话,只胡乱翻着课本,烂烂的书像刚从盆里捞出来的还带着没洗干净的洗衣粉,估计是多年沉积下的粉笔灰。只见他随便翻两页,漂几眼,突然抬头说:"上次讲到哪里了?"然后有同学细致提醒他,到×××了。他于是说:"好,下面继续。"我一直觉得他从不备课,只凭着深厚的功底,信口开河却也娓娓道来。他如果是演员,定是那种容易入戏的,只两三分钟的酝酿,使与书中人物融为一体。

⑥因得不到他的注意,我开始抑郁,看见同学们作文后长长的批语,心生嫉妒。那时的我是典型的党中央的喉舌、学校宣传的号角,只要学校接到宣传任务,从五讲四美三热爱到学习赖宁学习张海迪,任何一项枯燥乏味的政治宣传,在我笔下都会变得栩栩如生如泣如诉。恢宏的排比句式,可歌可泣的用词足令老师叹为观止,甚至有老师当时预言,这丫头以后能在《人民日报》上发社论。可惜后来受了刘小平人生真谛就是随意的思想影响,最终没走上发愤图强的道路。

⑦改变我绚烂的八股文风的,是刘老师的一次评语。大约那是我又过分地吹捧了谁了,只记得他写了:"你写的,古代叫八股,现代叫媚俗。文章是什么?是你自己的喜怒

哀乐。文章,是你自己思想的表现,是写给自己看的,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自己跟自己都不说实话,明明是痛苦却要咧着嘴说幸福,这叫文过饰非。高的作文分数只代表你有高超的文字组织能力,不代表你有卓越的,哪怕是真实的思想。如果有一天,你读自己的文章会流泪,你就在用笔写自己;如果有一天,别人读你的文章会流泪,你就在用笔写现实。写你懂的,写别人懂的,对自己说真话,不为取悦别人说假话。写作文,不写命题作文,不要糟蹋了你的才思。"

⑧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评语,当时我才十三岁,却深深领悟,自此笔随心走。

⑨他只教了我一年半,我却感到我们之间极有默契。我写的苦与乐,他都懂,他给了一个青春期迷惘而多思的女孩一个自由说话的空间,让我在他海纳百川的宽容里自由徜徉。

⑩一年半后的一天,他突然从学校消失了。接替他的是一位矮小精悍的大学毕业生,板书优美而整齐,普通话发音纯正,说话铿锵有力,可我再也找不到人书合一的浑然天成的感觉。

⑪一直记得他最爱的诗:"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我仿佛看见他站在泰山之巅,穿着古代飘逸的长衫,头上盘个髻子,长衫上的一根长飘带在夕阳下随风飘摇。

⑫玉树临风。

(有删改)

(1)刘老师的与众不同体现在哪些方面?

(2)仿照文中画横线的句子,将下面的句子补充完整。

当他讲《故乡》的时候,我觉得眼前的他就是鲁迅,   ;当他讲"风烟俱净,天山共色"的时候,我觉得他就是   

(3)第⑧段"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评语……笔随心走"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说说你对"笔随心走"的理解。(4)临近毕业,你有什么话想对语文老师说?请写下来。或者描述你理想中的语文老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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