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两株玉兰树
陈忠实
清明前一日回到老家,到村子背靠的白鹿原北坡上,在父母的坟头烧了一堆被视为阴币的黄纸。尽管明知这是于逝者没有任何补益的事,然而每年此日不仅不能缺少,甚至早早就泛溢着一种甚为急切的情绪。自己心里明白,上坟烧纸和跪拜的行为,无非是为消解对父母恩德亏欠太多的负疚心理,获得一种安慰。
天气很好。温润的风似有若无。西斜的依然明媚的阳光下,原坡和河川满眼都是蓬勃的绿色和黄色,绿的是返青的麦苗,黄的是盛开的油菜花,间有零星散落在坡梁上杏花的粉白。
回到老屋小院,便坐在前院闲聊。许是那种负疚心绪得到消解,许是得了这明媚春色的滋润,竟是一种难得的轻松和平静。记不得是谁颇为惊诧地叫了一声,玉兰树开花了。我便朝大门右侧的玉兰树看去,在树梢稍下边的一根分枝上,有两朵白花。我的心微微一颤,惊喜得轻叫一声,从坐着的小凳上站起来,几步走到玉兰树下,久久观赏那两朵玉兰花。那是两朵刚刚绽放的玉兰花,雪白,鲜嫩,纤尘不染,自在而又尽情地展示在细细的一根枝条上,洁白如玉,便想到玉兰花的名字确属恰切。玉兰树尚不见一片叶子,叶芽刚刚在枝条上突出一个个小豆般的苞,花儿却绽放了。我久久地看那两朵花儿,竟然不忍离去。玉兰花在我其实也算不得稀罕,见得也早也多了,之所以发生一缕不寻常的惊喜,这是开在自家屋院里的玉兰花,而且是我栽植的玉兰树苗,便有了一种情结;还有一种非常因素,就是这株玉兰树苗成长过程的障碍性经历,曾经让我颇费过一番心思。
几年前我重回原下小院读书写字,一位在灞河滩苗圃打工的乡党,闲聊中听说我喜欢玉兰花,便给我送来一株不过食指粗的幼苗,我便在大门右侧的围墙根下挖坑栽下了。为了便于浇水和保护,我在玉兰幼苗四周用砖箍了一圈护栏。得到我的用心守护和浇灌,玉兰树苗日见蹿高,分枝,加粗,蓬蓬勃勃,生机盎然,我便期待花苞的出现。恰好盼到玉兰树应该发苞开花的规定期树龄,不仅没有开花,失望且不论,等到叶子成型,我发现了非常的征象,本应是深绿色的叶子,却呈现着浅黄;即使到盛夏烈日暴晒的时候,各种树叶都变得深绿近青的颜色,我的玉兰树叶反而由浅黄变得几乎透亮了。任谁都会看出这是一种病态的表征。村里乡党见了,有说是蛴螬咬了树根,有说是缺肥,有说是化肥施多烧了根,等等。后两种说法不能成立,我栽植时填的是农家粪土,不缺肥更不会发生烧根的事,倒是蛴螬啃食树根有可能发生,却也无可奈何。我曾扒土寻找蛴螬,一只也未见到。我就怀疑大约是玉兰根自身发生了什么病患。
等到第二年,玉兰树仍然是满树病态的黄叶,自然不会开花了。我便有所动摇,这株病态的树会不会自愈?需得几年才能缓解过来?如果等过几年不仅缓解不了反而病情加重以致枯死了,那我就会白等了。我便想挖掉它,重植一株。拿着镢头刨挖的一瞬,却似乎听到一种凄婉的求生的哀音,那一片片透亮的黄叶似乎也幻化成哭相,我便举不起镢头来。突然想到,任它继续存在着,如果真的挨过了病患,当一树健康墨绿的叶子呈现在小院里的时候,我会获得一种别样的欣慰和鼓舞;如果万一病患发展到发生枯死,再换植一株也无妨,这株玉兰树便保存下来。约略记得去年夏天回家,玉兰树的叶子变绿了,尽管仍不像正常的叶子那么深色近青的绿,却不是往年那种透亮的黄色了,我不由得庆幸,它的病情缓解了,更庆幸我握在手里的镢头没有举起来……今年,这株玉兰树开花了。尽管只有两朵,却是一种美的生命的胜利。遭遇过生存劫难之后开放的这两朵洁白如玉的玉兰花,就不单是通常对所见的玉兰花的欣赏的愉悦了,多了一缕人生况味的感受。
(选自《新民晚报》,有删改)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5分)
A.文章开头写上坟烧纸和跪拜的行为,是为了引出下文写我要回到老家小屋,表达我对生老病死的思考。 |
B.作者突然看见玉兰树开花了,内心微颤,惊喜得轻叫一声,这说明他根本没想到这颗玉兰树还会开花。 |
C.文章先写玉兰花开,再写玉兰树的遭遇,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感染力。 |
D.玉兰树得以保存下来,是因为作者把玉兰树视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是对生老病死参悟的结果。 |
E.文章以“一颗玉兰树”为线索,通过这颗曾经快要病死今又开花的玉兰树,表达了对父母的感恩与思念之情。简述第二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请概括说明文章中这两朵玉兰花有什么特点?描写这两朵玉兰花时作者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结合全文,仔细品味文章最后“多了一缕人生况味的感受”,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受?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 分)
人生也如跨栏
人生也如跨栏。
毫无疑问,曾经的“跨栏王”刘翔一路跑来可谓顺风顺水,意气风发。
13岁时他获得上海市少年田径锦标赛乙组冠军,19岁打破男子 110米栏亚洲纪录,并打破和刷新了保持长达24年之久的110米栏世界青年纪录;2004年雅典奥运会他以12秒91平了世界纪录,夺得了金牌,成为中国田径项目上的第一个男子奥运冠军;2006年7月12日,他以12秒88的成绩获得瑞士洛桑田径超级大奖赛金牌,并打破沉睡13年之久的世界纪录;2007年8月31日,在日本大阪的世界田径锦标赛男子110米栏决赛上,他又以12秒95获得冠军,从而成为首个集奥运会冠军、世锦赛冠军和世界纪录保持者于一身的男子110米栏大满贯得主。
然而,当古巴田径运动员戴伦·罗伯斯2008年6月13日在男子110米栏的比赛中跑出了12秒87,打破了刘翔创造的12秒88原世界纪录,人们满怀期望刘翔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与罗伯斯一决雌雄卫冕冠军时,刘翔却因伤退出了比赛,冠军由罗伯斯夺得。
雄鹰折翅,刘翔一下子从“神坛”跌落下来。懦夫!骗子!装病!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虽然大部分人满是宽容、同情和理解,但谩骂、质疑和轻视仍长期弥漫。
其实,刘翔的脚伤已积重难返,北京奥运会前的一些比赛他是咬牙硬挺着的。北京奥运会在候场时他狠狠地用右脚踹墙壁,以痛止痛。在休息室里,师傅、指导和队医,三个人摁住他的脚,在他右脚跟腱处不停敲打,让疼痛处麻掉。当时他鬼哭狼嚎地叫,整个身体都在发抖,浑身直冒冷汗。
这些外人怎能知道。期望愈高,失望愈大。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谁让你是英雄。
接下来是治疗脚伤,远赴美国。
他躺在手术台上,主刀医生克兰顿惊呼:“你是怎么坚持的?翔,你知道吗?跟腱处的伤势,就等于你的鞋底里藏着很多小沙子,你天天踩着他们训练、比赛,你,太不可思议了,你太幸运了,否则早就可能倒下了……”
其实,刘翔本来早就要“倒下”,“刘翔加油”、“刘翔哥哥加油”, 及至“刘翔叔叔加油”,让他很感动,他不想大家失望,所以他一直在勉强坚持。
经过治疗和康复,2009年9月20日,黄金联赛上海站,刘翔以13秒15拿到亚军,但他心中的那口气还是顺不过来。他认为自己再也无法进一步突破了,“我脚不行了,我不想比赛了,我只想混到退役算了……”
“我们也不要求你太多,你还年轻,要学会珍惜。你现在退役我们也没意见,但是这个结,只有你自己去解开。你要记住,人的一生要跨过无数的栏,你现在所经历的只是其中的一个……”
那一夜,父子俩泪眼相对。父亲的这些话,刘翔牢牢地铭记在心间。
2010年5月23日晚,国际田联钻石联赛上海站,刘翔只跑出了13秒40,名列第三,甚至还排在史冬鹏之后。
对此,刘翔并不沮丧。他深知,他最大的对手是自己,他现在不是在和别人比,是在和自己跑。于是,他与师傅孙海平开始了一段从零开始的真正复兴。他们又两次赴美进行康复治疗。20多天的美国训练,刘翔瘦了8斤。之后是科学的、系统的、大剂量的训练,刘翔也跑到过13秒以内。师傅说:“重夺世界冠军,这不是白日做梦。”
2010年11月24日,经过27个月的沉寂和洗礼,在第16届亚运会上,刘翔有保留地以13秒09打破110米栏亚运会纪录实现三连冠,外界齐声高呼“王者归来”。 刘翔说,这枚金牌,这个成绩,意义非凡,不亚于雅典奥运会的那枚金牌。刘翔豪气十足地向罗伯斯下战书,要把世界纪录抢回来。
人生是在跨栏,只有鼓足勇气、豪情满怀地跨越挫折、失败和心灵障碍的栏架,才能跃上辉煌之巅。
选自《哲理》2011年第四期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2004年雅典奥运会他以12秒91打破了世界纪录,夺得了金牌,成为中国田径项目上的第一个男子奥运冠军。 |
B.2008年北京奥运会刘翔因伤退出了比赛,虽然丢尽了中国人的脸,但大部分人仍能以宽容、同情、理解的态度对待他。 |
C.因伤退赛的刘翔,面对挫折、责难、误解曾经情绪低落,甚至不想参加比赛,这样写更显内容客观、真实,刘翔的形象也更为丰满。 |
D.“父亲”的话有理解,有安慰,有疏导,也有期待,正是这番话,解开了刘翔的心结,使他彻底地战胜了自己。 |
E.作者采用“卒章显志”的笔法,于结尾处点明了文章主旨:只有鼓足勇气、豪情满怀地跨越挫折、失败和心灵障碍的栏架,才能跃上辉煌之巅。结合传记内容,简要分析刘翔能够在挫折中“跃上辉煌之巅”的原因。(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翔为什么说“这枚金牌,这个成绩,意义非凡,不亚于雅典奥运会的那枚金牌”?试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翔在挫折中跃起的故事对你有哪些方面的启示,请结合文本谈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每题3分)
现在“3G通信”快要成为人们口头禅了。所谓3G,其实它的全称为3rdGeneration,中文含义就是第三代数字通信。第三代数字通信与前两代相比,主要区别是在传输声音和数据的速度上的提升,它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
为了实现3G提供的这些服务,无线网络必须能够支持不同的数据传输速度。相对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1G)和第二代GSM.TDMA等数字手机(2G),3G通信的名称繁多,国际电联规定为“IMT-2000”标准。该标准规定,移动终端以车速移动时,其传输数据速率为144kbps,室内为2Mbps。但这些要求并不意味着用户可用速率就一定能达到2Mbps,因为室内速率还将取决于建筑物内详细的频率规范以及物管组织与通信运营商协作的紧密程度。
国际电信联盟(ITU)确定3G通信的三大主流无线接口标准分别是W-CDMA.CDMA2000和TD-SCDMA。其中W-CDMA标准主要起源于欧洲和日本的早期第三代无线研究活动,该系统在现有的GSM网络上进行使用,这一点对于通信系统提供商而言是颇具吸引力的,因为它们可以较容易地实现由2G向3G的过渡。CDMA2000系统主要是由美国高通公司提出的,它的建设成本相对比较低廉。TD-SCDMA标准则是由中国率先提出的。完成TD-SCDMA标准,是中国移动通信界的一次创举,也是中国对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作出的贡献。通过与欧洲.美国各自提出的3G标准的激烈竞争,中国提出的TD-SCDMA现已正式成为全球3G标准之一,这标志着中国在移动通信领域已经进入世界领先之列。
3G手机和此前的手机相比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即使是对通信业最外行的人也可从外形上轻易地判断出一台手机是否是“第三代”:第三代手机都有一个超大的彩色显示屏,往往还是触摸式的。
3G手机除了能完成高质量的日常通信外,还能进行多媒体通信。用户可以在3G手机的触摸显示屏上直接写字.绘图,并将其传送给另一台手机,而所需时间可能不到一秒。当然,也可以将这些信息传送给一台电脑,或从电脑中下载某些信息;用户可以用3G手机直接上网,查看电子邮件或浏览网页;不少3G手机自带摄像头,这使用户可以利用手机举行电脑会议,甚至使数码相机成为多余的设备。
3G通信是移动通信市场在经历了第一代模拟技术的移动通信业务的引入,在第二代数字移动通信市场的蓬勃发展中被引入的。在当今Internet数据业务不断升温,固定接入速率不断提升的背景下,3G移动通信系统也越来越受到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制造商和普通用户的关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3G手机”优点的一项是( )
A.日常通信质量高,而且能进行多媒体通信。 |
B.可以从电脑网络中下载某些所需信息,速度快。 |
C.能在触摸显示屏上直接写字.绘图,使用方便。 |
D.可以直接上网,查看电子邮件或浏览网页。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W-CDMA标准对通信系统提供商而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因而它由2G向3G的过渡就比较容易。 |
B.我国率先提出的TD-SCDMA标准在与欧洲.美国各自提出的3G标准的激烈竞争中必将占有一席之地。 |
C.由于3G都自带摄像头,这让人们可以利用手机举行电脑会议,甚至使数码相机淡出市场。 |
D.由美国高通公司提出的CDMA2000系统具有建设成本相对比较低廉的优势。 |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起源于欧洲和日本的早期第三代无线研究活动的W-CDMA标准能在现有的GSM网络上使用,这使它在市场竞争中可能占据一定的优势。 |
B.完成TD-SCDMA标准是我国移动通信界的一次创举,它使我国跻身于移动通信领域世界领先之列,将对我国通信业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 |
C.因为室内速率将受建筑物内详细的频率规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用户可用速率并不能达到相关组织规定的2Mbps这一标准。 |
D.随着当今lnternet数据业务的升温以及固定接入速率的提升,3G移动通信系统将拥有越来越广阔的市场,可能给运营商们带来丰厚的利润。 |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奔跑在死亡边缘
①智利的阿他加马寒漠,历来被人称为“地球上最像火星的地方”。2004年,一场7天6夜、全程27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赛正在进行。比赛的路标被狂风吹没了,补充水也已耗尽,而血糖像气温计的汞柱直线下降。此刻,林义杰和同伴坐在一块黝黑的大岩石下喘着气,互相取笑:“如果我们再找不到出路,就死在这里好了。岩石上很醒目,或许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我们的白骨。”但他最终逃过了这一劫。凭借之前穿越中国戈壁的经验,3个小时之后,林义杰找到了正路,一举拿下了智利阿他加马寒漠超级马拉松的冠军。那年,他28岁。平头,瘦脸,1.64米,不到60公斤。几年来,这位台湾小伙子,一直奔跑在超级马拉松的赛道上。他的赛场,始终是地球上最为危险的地区。②想起那次死亡经历,林义杰至今“腿还会发抖”。可那场经历仅过去一个月,他便又签下死亡协议书。在神秘的亚马逊雨林,他又捧回了亚军奖杯。
③如果不是个性执着,原本成绩优秀的他,或许不会走上这条看不到终点的旅途。父亲曾含泪劝他:“阿杰,学体育没出息的!你好好听我劝。”在这个没上过大学的老维修工心里,好好读书,上大学,做个拿笔杆子的文化人,才是正途。实际上,是高中的一次比赛让林义杰确信,奔跑就是自己的“正途”。那次比赛前,教练问他准备好了没有,他说:“我尽力。”教练却狠狠打他的头,叫着:“要拼命!”林义杰回忆说:“尽力,就是你跑到终点后,还有力气坐下来喝茶聊天;拼命,就是跑到终点后直接送医院。”凭着这股狠劲儿,这个台湾小伙子终于跑出了一片天,接连在世界上几个大型马拉松赛事中夺冠。
④渐渐地,他发现,单纯的比赛已经不能满足他对运动的渴望。他的目光开始瞄准了地球上最艰险的地区。而从那一刻起,死亡也始终与他如影随行。
⑤2006年11月,林义杰和美国人查理、加拿大人雷伊,组成三人团队横越撒哈拉。队伍后面,跟着联合国的官员、好莱坞的大牌导演。通过记录这场西起塞内加尔,东至埃及,全程5900公里的撒哈拉穿越之旅,引起人们对非洲水资源危机的关注。沙漠的太阳分外毒辣,昼夜温差高达50摄氏度。途经乍得境内的撒哈拉沙漠,是一个遗留地雷区。虽然一行人可以绕开雷区,可流沙会裹挟着地雷四处流淌,随时都有触雷的危险。穿破了11双鞋子,遭到一次劫匪的攻击,111天后,林义杰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徒步穿越撒哈拉沙漠的人。半年以后,他才知道,护送他们的军队在回程途中,全部被劫匪枪杀。
⑥他曾在中国西部的大戈壁迷路,并出现了脱水的状况,最终靠咬破嘴唇舔舔血,润润舌头越过难关;在穿越亚马逊河时,他拿着瑞士军刀刮下小腿肚上的腐肉,再把药敷上,不然整个小腿可能就废了;而最难挨的是那些孤立无援的时刻,其他人多是三五人结伴同行,相互照应,只有他,一个亚洲小个子,什么都得自己死扛。
⑦这些生死边缘的瞬间经常提醒他,死亡离他有多近,但奔跑的意义,也因此而开始改变。小时候,他拼命跑,只是为了跟父亲争口气;功成名就后接着跑,是因为他在享受不断超越自己的快乐;而再接下来,又有一大群人从他的脚步中,看到了对待生命的态度。有一个十七八岁的漂亮女孩,对他哭着说谢谢。这个女生的家人全部死在一场大火中,她几乎要自杀了。听了林义杰的演讲,她看到生命的另一种状态。
⑧“没有旅行过,就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就不知道生命的可贵。”这个小伙子乐呵呵地说。 下列对本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义杰和同伴互相取笑:“如果我们再找不到出路,就死在这里好了。岩石上很醒目,或许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我们的白骨。”这体现出他和伙伴的乐观和大无畏精神。 |
B.文中的环境描写,如“比赛的路标被狂风吹没了,补充水也已耗尽,而血糖像气温计的汞柱直线下降”是为了突出比赛环境的恶劣,并以此来直接表现林义杰对待生命的态度。 |
C.死亡始终与林义杰如影随行,能满足他对运动的渴望,让他的目光从始至终瞄准了地球上最艰险的地区。 |
D.全文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手法来塑造了“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徒步穿越撒哈拉沙漠的人”的林义杰。 |
E.林义杰说“没有旅行过,就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就不知道生命的可贵”,这体现了他一直以来奔跑的目的。林义杰“个性执着”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第⑦段写道“有一大群人从他的脚步中,看到了对待生命的态度”。林义杰“对待生命的态度”有什么内涵?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文学类文本阅读
老屋
——楚岩
①绿锈斑斑的铜制钥匙插进去,往上一提,然后把门环一拧,门就开了,推开它,门吱呀一声发出沉重的叹息;同时,门楣上扑簌簌地往下掉落阵阵尘灰。
②我离家已经整整九个年头。开始几年,老伴依然和这老屋厮守。每个星期六下午,我如同“候鸟”一样飞回乡下,与老伴相聚。彼时的老屋在我心中,如同鸟儿的归巢。当我在人生的天空飞累了,可以在此睡个甜甜的觉,亦可躲避外界的风风雨雨。十年以前,我拼尽全力,把所得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积攒起来,带领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女,每天傍晚到水塘里挖沙,又一担一担地挑回家准备改造旧屋。儿女们累得哭了,我就用美丽的语言,给他们描述住进新屋那种舒坦和惬意……
③我们的村子原是一个破败落后的小村。小山坡下,拥挤着几百间各式各样的屋子。这些屋子,当年都是低矮的泥砖建筑,显得零乱、破败、萧条和风雨飘摇。记不清什么时候起,村民省吃俭用,累死累活,自己用田野的泥巴作成泥砖,陆续盖起来了部分泥砖结构的新房子。后来,有人盖起了红砖的屋子。再后来,更有人盖起来了水泥的楼房。这一切,仿佛是悄悄进行的,又仿佛是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涌现出来的。站在高处极目望去,在蔚蓝色的天空下水泥结构的楼房,红砖的屋子、泥砖的屋子与旧时留下来的厕所、猪栏、杂物间交叉错落,黑色的、灰色的、暗红色的瓦面,和新式的水泥银灰色的屋顶,相互映衬,如同白发苍苍的老人、朝气蓬勃的小伙、打扮入时的靓女、天真烂漫的小孩拥挤在一起,年龄老幼不同,衣着斑斓各异。
④在一片古老和新潮的交替中,我家的老屋显然算不得十分苍老,但显然已经宛如我一样,成了个年近六旬的初老之人,早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
⑤关上咿呀作响的木门,我到一位朋友家去做客。我们是同龄人,他高我矮,他瘦我胖。儿时,我们一起光着屁股在村前的水塘中戏水,后来又一道去放牛,在田边戽水[用戽hù斗汲水]捉鱼。当晚霞在天边辉映出红色或紫橙色的霞光,我们把斗笠挂在身后,骑在水牛背上,慢悠悠晃悠悠一高一低地回家来。
⑥如今,这位高高瘦瘦的牧童早已发福,成了个红光满面的大胖子,而他家建筑的气势、屋里的摆设,更是把我震住了。啊!十多米长五层高的新楼,琉璃瓦顶,外表装修白绿相见的马赛克,光彩照人。客厅里,一色的欧式家具,真皮沙发,彩电、录像机、音响一应俱全。当年,我的老朋友也有一间老屋,是泥砖盖的,和我的老屋相比,显得太破旧。而今天他的这间新屋,据说是两年前盖起的。沧海桑田;世间更迭,十多年前,当我盖新房时啧啧称赞,认为我有本事攒钱。而历史以一时难测的高速冲向前方。面对他的新屋,曾经自慰于自己的新屋在村中还算时髦的我,不得不自惭形秽了。
⑦那么再过若干年,老朋友的这幢新楼,是否又会变成旧屋而显得落伍呢……
⑧朋友家里,不断有青年男女进进出出,汽车摩托车响声不断,那是老朋友的儿子和他的朋友们,他们都是来探望朋友的小孙孙的。年轻人全都衣着新潮,说话嗓门高,行动快捷,偶然我问起他儿子这幢新楼如何,刚刚做起了爸爸的小伙子回答说:“我爸思想太老土,简直不可救药。当年叫他不要这样盖的,至少要留一个停车场,他偏不接受。你看吧,才两年,门前的车子拥挤不堪,什么新楼,现在已经成了历史文物了!”
⑨看来,我刚才的疑问,已经有了肯定的回答。文中“如同鸟儿的归巢”和“宛如……年近六旬的初老之人”两处分别体现出作者对自家老屋怎样的情感?
第五自然段划线部分表现了怎样的生活情趣?语言表达有何特点?这段文字在全文结构上起什么作用?
请你结合对文中“历史以一时难测的高速冲向前方”这句话的理解,分析本文主旨。为凸显文章主旨,作者主要采用了什么表现手法?
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一系列的细节描写,具有强烈的视觉效果,将寂寥尘封的老屋呈现在读者面前。 |
B.本文使用了多种修辞,其中“这一切,仿佛是悄悄进行的,又仿佛是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涌现出来的”一句运用了拟人和比喻的手法。 |
C.作者通过描写自家老屋的破败和友人新楼的豪华,表现了自己告别过去、追求美好生活的决心。 |
D.文章末尾通过写朋友的儿子不满意自家新楼,反映了当代青年不理解老一辈创业的艰辛,追求时髦的风气。 |
E.本文运用插叙手法,辅以心理描写,呈现出时空交错、现实与回忆交织的艺术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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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
梁实秋
①我爱鸟。
②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③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④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油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⑤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在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则由别个代替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⑥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经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现那麻雀的羽毛特别地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⑦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第②段中作者用了哪几种修辞手法来说明“鸟儿的苦闷”?请举例说明。(6分,回答两种即可
联系全文,作者爱鸟体现在哪几方面?请简要说明。
作者着力写了鸟给人的喜悦和鸟的生活的悲哀,从这些描写中,你感悟到作者希望有怎样的社会和人生?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叙述、议论、抒情相结合,由现实到回忆,既写出鸟儿的喜又写出鸟儿的悲,但中心始终围绕着作者对鸟儿的真挚感情展开回忆与联想,符合散文“形散神不散”的特点。 |
B.第④段,作者运用生动的描写,从多角度多层次表现对鸟儿令人喜悦的雄姿的真切赞叹。 |
C.第⑥段,引用哈代的诗里描写的鸟儿与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说明鸟儿的凄惨遭遇,用在此处显得与爱鸟的主题不一致。 |
D.结尾作者再次提到令人触目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既与前文照应使文章形成一个整体,又发人深思回味悠长,深化了主题。 |
E.本文语言质朴、简练直白、干脆利落、富于变化。美中不足的是仅写出作家自身的感受,不免有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