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材料二
材料三
请回答:
(1)康熙时期面临哪几方面的民族问题?
(2)康熙为解决上述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及影响。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伴随经济变革而的是重大的政治变革……经济的发展和商品化为各封建国家的统治者提供了建立中央集权所必需的财政基础。由于当时新开垦的土地的管理不属于封建关系范围之内,所以地租都被直接交入诸侯们的府库……这样一来,诸侯们就能够把从前分给贵族们的封地转变为由他们各自封国的中央政府派官员管理的行政单位。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对地方上的府、州,则另设通判以抑制知府、知州的职权,这在宋初对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曾起到一定的作用。至道三年(997年)又将全国划为15路,各路设转运使,后又设提点刑狱,除负责转运财物、审理刑狱外,还负责监察地方,称为监司.包括后设置的提举常平司,以加强朝廷对地方的统治。 ——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三 最后通过的《联邦宪法》固然比起《邦联条例》说大大加强了中央的权力,但是它并未建立中央集权的体制,它把相当多的权力保留给各州。换言之,它确立了一个联邦制。它既避免了《邦联条例》的极端,又避免了中央集权的弊害,既把各州团结成为一个国家,又保障了地方的一定程度的自治地位,这样就可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首创性。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
(1)指出材料一反映的现象发生于中国古代的哪一时期。“重大的政治变革”指的是什么?
(2)指出材料二中“通判",“转运使”的职能 ,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朝地方制度的利与弊。
(3)依据材料三指出美国《联邦宪法》所建立的体制,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这些体制建立的积极意义
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 荀子认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於欲,两者相持而长。”
——摘自冯兵《荀子的义利观辨析》
材料二 朱熹认为“专以利为心,则有害。惟仁义,不求利而未尝不利也。仁义根于人心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义与利,此胜则彼退,彼胜则此退,人只有一个公私,天下只有一个邪正。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循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
——摘自袁冬梅《从宋人的财富观论宋朝的民贫问题》
材料三 拥有一个强大而权力有限的政府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国家过于软弱,无法保证契约的实施与产权的安全,交换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水平将非常有限。但是随着国家权力的增强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强大的政府虽然能够保护产权,但是也会因为国家权力的强大对契约与产权造成威胁。所以,自由市场制度的发展必须伴随制约政府行为的制度的建立。绝对主义国家只能从道德上尊重和保障产权,但在制度上却无法真正有效尊重和保障产权。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之后建立的议会主权和普通法院司法独立都限制了王权对私人财产的随意侵犯,确保国家制度内部存在制约与平衡,使国家在积极有效地发挥它应起的作用的同时,无法滥用权力。通过三权分立宪政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近代英国形成了一个权力强大而又有限的政府,并为1765年工业革命提供了产权保护这一关键性基础。可以说。近代英国是伴随着对私人财产权利保护而崛起的。
——摘自魏建国《宪政体制形成与近代英国崛起》
(1)依据材料一、二比较荀子与朱熹义利观的异同点。
(2)依据材料三概括英国国家与产权之间关系的演变,并依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演变的原因。
(3)根据上述信息谈谈你对利权观的认识。
伴随着两次工业革命,工业文明兴起并向全球扩展,世界市场日益扩大,世界最终连成一个整体。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市场总是在扩大,需求总是在增加。工场手工业也不能再满足这种需求了。于是,蒸汽和机器就引起了工业中的革命”。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材料二:
(1)依据材料一分析引起工业革命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2)材料二这项发明成果首先出现在哪一个国家?工业革命对世界市场发展的最主要影响是什么?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施复是明朝小说《醒世恒言》里的人物。他们夫妇二人住在苏州盛泽镇上,靠养蚕织绸生活,本是小户人家。由于他们织的丝绸光彩润泽,在市场上卖的很好,赚了许多银子。几年后,他们增买了三四张织机,不到十年,积累了几千两金子,后来他们又买了两所大房子和三四十张织机,雇人织绸,成为机户。
材料二:
请完成:
(1)结合材料一思考,施复夫妇由小手工业者发展成为机户,说明了什么?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2)“南海一号”是宋代我国向外运送手工业品的船只,船上大量手工业产品的出现说明了什么问题?
【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各种政体下的每一国家的立法机关的权力所加的限制:
第一,它们应该以正式公布的确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
……
第四,立法机关不应该也不能够把制定法律的权力让给任何其他人,或把它放在不是人民所安排的其他任何地方。
——洛克《政府论》
材料二 l913年9月,(内阁)秉承袁世凯之意提出改变国会制宪与选举程序,要求先选举正式总统后制定宪法,国民党议员被迫违心同意。9月5日、8日,众参两院先后通过选举总统案。宪法起草委员会仅用了5天就完成《大总统选举法》,lO月5日公布。6日,在军警荷枪实弹的恐怖气氛中,国会议员苦熬l1个小时,终于选举袁世凯为正式大总统。
——姬丽萍《民初议会制度的确立及其运作》
(1)据材料一,指出洛克认为立法机关行使权力应遵循的原则。其意图是什么?
(2)材料二中立法机构的运作与洛克的设想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形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