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练习。
德国心理学家格林曼特曾做了一个著名的“电梯实验”。他让自己的一名学生扮演“患病者”乘坐电梯,当电梯里只有2个人(“患病者”和一名同乘者)时,“患病者”晕倒后,那个唯一的旁观者通常会立即上前施助;当电梯里有3个人(“患病者”和两名同乘者)时,晕倒的“患病者”仍能得到很好的救助,通常是一个人负责安抚,另一个人打电话向警方或者医疗机构求助;当同乘者增加到4人时,情况开始发生微妙变化,有人借故离开,尽管“患病者”仍处于危险中;当同乘者增加到7人时,选择离开的人会更多,最严重的一次,只剩下一人照顾“患病者”,其他6人一声不响地走了,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实验结束后,格林曼特追问冷漠的“离开者”为什么选择离开,“离开者”的回答大同小异:                                          
格林曼特认为,当有人在车站或马路上遇到危险或困难时,得不到及时救助,并非完全与旁观者的品德有关。在有很多人在场的时候,一种群体性“依赖心理”的弥漫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有一部分人的冷漠则是消极的“从众心理”起了作用——跟随其他人一道离开,内疚感和自责感会在无形中减弱。
格林曼特在另外的一些研究中,还有一些颇让人意外的发现:在地铁车厢和马路上见到行动不便的老人,大多数人都想去帮他们一把,但真正采取行动的人却很少,不采取行动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害羞;而在一些车祸现场,有人袖手旁观。大都是因为血腥场面让他们感到害怕;还有一种情形,受困者得不到及时救助,是因为旁观者侥幸地认为对方无大碍。
格林曼特的研究告诉我们,                     
请列举两种“离开者” 大同小异的回答:
                                                                       
格林曼特的研究告诉我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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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共9分,每题3分)
汉语中用来指“老外”或“舶来品”的词,有胡、番、西、洋。胡,大约是用得最早的。它原本泛指北方和西方的少数民族,即“胡人”。所以,但凡叫做“胡什么”的,多半来自所谓“西域”。西域的概念,近一点的在天山以南,昆仑山以北,玉门以西.葱岭以东(葱岭即帕米尔高原)。远一点,则可涉及到克什米尔和伊朗了。
中国和西域交通很早。两千一百多年前,张骞便通了西域,以后又有丝绸之路,中亚文化也就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琵琶、五弦、忽雷、火不思,都是西域拨弦乐器,当时统称胡琴。火不思是乌特的一种,突厥语叫qobuz.译名也五花八门,什么和必斯,虎拨思、吴拨四,比较好玩的则有胡不思和浑不似两种。火不思后来变成了拉弦乐器。也就是二胡。二胡是典型的“中外合资”产品。北方的马尾、松香,南方的蛇皮、竹子,中西合璧,北人南相,表现力极强,也就在民乐演奏中唱起了主角。
尽管西域的文化贡献如此之大.中原却并不怎么领情。喜欢胡食、胡服、胡乐、胡舞的当然大有人在,但“胡”这个字眼还是带有贬义。在中原之人看来,北方的胡,南方的越,都有些“非我族类”的味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云“意合则胡越为昆弟”,但意合的时候有,意不合的时候也多。而且往往是一言不合,便刀兵相见,双方之间,心里面便难免有些别扭。
更重要的是,在中原华夏之人看来,胡人(也包括所有的“蛮夷”)不懂礼仪,不讲道理,不守规矩,喜欢“胡来”。胡来也就是任意乱来。此外,胡扯、胡闹,胡言乱语、胡搅蛮缠、胡说八道、胡作非为,意思和胡来都差不多。
这当然是一种偏见,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但它们产生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并非没有道理。胡思乱想一词最早见于南宋朱熹的《答潘文叔》。胡说和胡来则分别见于南宋周密的《齐东野语》和金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南宋与金,那可是中原汉人最仇恨胡人的一个时代。
胡的本义是兽肉(颔下垂内),番的本义则是兽足。番,也是用来指外族和外国的,叫番邦,而且主要指西方诸族、诸国,叫西番。用兽肉、兽足来指称外族、外国,毕竟不太友好,也不文明礼貌,因此胡、番便渐渐为西、洋所替代,叫西、洋的也不一定就不带贬义,比如西崽、洋相。但毕竟西、洋只是说出了一个客观事实,不像胡、番那样带有主观色彩,要好得多了。这说明民族偏见虽然在所难免,时代和社会毕竟也在进步,语言也不会一成不变的。
下列有关“胡”“番”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胡”的本义是兽肉,原指北方和西方的少数民族.凡叫做“胡什么”的,多半来自所谓“西域”。
B.“番”的本义是兽足,汉语中用来指外族和外国,西方诸族、诸国在我国历史上也被称为西番。
C.“胡”字在中原文化中带有贬义,如胡来、胡扯、胡言乱语、胡搅蛮缠、胡说八道、胡作非为等都体现了这一点。
D.“胡”“番”后来被西、洋所代替,但西、洋仍然带有贬义,不太友好,也不文明礼貌。

下列说法不属于“西域的文化贡献如此之大,中原却并不怎么领情”的原因的一项是()

A.胡食、胡服、胡乐、胡舞等西域文化流入中原,只受部分中原人喜爱。
B.在中原人看来,北方的胡人,有些“非我族类”的味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C.西域和中原.往往是一言不合,便刀兵相见,双方之间,心里面便难免有些别扭。
D.在中原华夏之人看来,胡人不懂礼仪,不讲道理,不守规矩,喜欢任意乱来。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胡、番、西、洋用来指称的外族、外国,是指在古代包括克什米尔和伊朗在内的广大区域。
B.表现力极强,在民乐演奏中担当主角的二胡,是由西域拨弦乐器火不思演变而来的。
C.胡说、胡来、胡闹、胡思乱想等词语都是产生在中原汉人最仇恨胡人的南宋与金代。
D.现在用西洋替代胡番,符合客观事实,没有民族偏见,是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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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有光:周全而有光
王乾荣
周有光,江苏常州人,中国语言学家、文字学家,通晓汉、英、法、日四种语言,青年和中年时期主要从事经济、金融工作,当过经济学教授,1955年,他的学术方向改变,开始专职从事语言文字研究,曾参加并主持拟定《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公布),几十年来一直致力于中国大陆的语文改革。
跟周有光老人首次见面,在2006年7月14日全国政协礼堂《群言》杂志创刊20周年座谈会上。周有光是与会者中最年长者。中等个子,穿着朴素,风姿儒雅,戴黑色上缘框框的眼镜,面容滋润,目光睿智,头发稀疏而白,乍看,六七十岁模样,只迈步稍稍蹒跚。
周老曾遭遇“被下放”诸种坎坷,他都平和豁达以对。他也不求什么世俗的荣华富贵。天长地自久,人道有亏盈。对人生真谛通透的体味,自足达观,随时“锻炼筋骨”,也许正是这位文化老人长寿的“秘诀”。他说了:“老不老我不管,我是活一天多一天。”作为学人,善于思考,“伏案太勤”,周先生一生著述等身,百岁过后,仍然关注社会民生,笔耕不辍,尚能一年写一本书,可谓奇迹中的奇迹。
年轻时留美攻读经济学,一个偶然机遇,改变了周老的后半生。他说自己的人生,原是个“错位”。可正是这个错位,使他成就了一个著名语言学家和文化大师,成为新中国文字改革方面的重磅专家。周老幼年即具语言天赋,他那颗语言中枢敏感发达的大脑,对这门学问的奥妙魅力,更加充满浓厚的兴趣和热爱。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求学期间,他即选修《语言学》,热衷于参加“拉丁化新文字运动”,并且发过相关论文。
这个“拉丁化运动”,简单说就是先用拉丁字母——或称罗马字母,周老笑说“有人指它是‘帝国主义的字母’”——给汉字注音,进而以拉丁字母拼写汉语,使汉语成为世界通用的“蝌蚪文”。这是咱们老祖宗几千年来从未涉猎过的先锋学术活动,始于100多年之前。
周老语言、文改方面专著以及与之相关的论述,达20多部,广为人称道;而经济学著作仅三两部,鲜为人知。周老在语言学方面的卓越建树,对中国文字改革的巨大贡献,学界和坊间众口一词,赞誉有加。但是近年众多媒体一味尊之为“汉语拼音之父”,他却敬谢不敏,诚道“不敢当”。“丝绸西去,字母东来”(周有光语)。来干吗?来拼音。汉语拼音又不是他周有光“生”的,他怎能当人家“老爸”呢!
今天,凡中国人,以及学习和使用汉语的外国人,谁离得开《汉语拼音方案》规定的拼音法?联合国也要用它呢。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开辟了汉语和中国文化走向国际社会的一条便捷通道,功不可没。仅从这一点看,周有光其名,便将彪炳青史。
改革开放初期,为加强中外经济文化交流,通晓四国语言的周有光,又被邀参与英文《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汉译,为中方三专家之一,因此人称“周百科”;中方另二人,一是新闻巨子兼大学者刘尊棋,一是被誉为“万能科学家”的钱伟长教授。
《百科全书》号称“没有围墙的大学”,翻译这书,是一个硕大工程,对于不管多大的学者来说,也是一个学习、重温百科知识的过程。而这于周老,又是一个机遇。也许正是这一工作,激发了他研究全球化、信息化、语文现代化和世界多国文化的热情,使他晚年的学术生活,在更广阔的领域大放异彩。这时的周有光,就不只是翻译百科全书意义上的“周百科”了,而堪称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杰出学者。
周老学问大,但他不是只会躲在象牙塔里啃本本的书呆子。他研究语言,搞拼音,也没有被一串串字母,将自己纠缠在一个狭小天地里。大学者雕小虫忙,近年《群言》杂志,几乎每期都刊登他议论社会现象的短文。他其实是一个温文尔雅的斗士,其人具有杂文家惯于挖掘社会病的特质,但不赤膊上阵。他把自己的“愤”,化在平实睿智之中,常以机智独特的方式针砭时弊,文字读来别有不愠不火、绵里藏针风味。
周老说:“我的座右铭是,活到老,学到老,思考到老,快乐到老。”但愿,在《群言》40周年庆祝会上,还能聆听这位极其独特老人的宏论。
(选自《北京日报》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老不老我不管,我是活一天多一天”表现了周老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与世无争的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这也是他长寿的秘诀之一。
B.人称“周百科”,因为周老通晓汉、英、法、日四种语言,而且又被邀参与英文《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汉译工作。
C.因为当时中国没有自己的拼音,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所以周有光放弃经济领域研究,改行从事语言文字研究。
D.周有光原来学习的并非语言学,因此他不得不付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才能实现“使汉语成为世界通用的‘蝌蚪文’”的理想。

E.本文运用平实自然的语言,详略有序地叙述了周有光的艰辛经历,读者从中感受到了他的人格魅力和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望。
从全文来看,第二段在结构和内容上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周有光的哪些事迹?请简要概括。
周有光人生经历给了你哪些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来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地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来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来。
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竟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呻吟声仍清晰可闻。后来,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
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来。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来的恐惧。
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
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来,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来,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当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的时候,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枝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B.作者从普通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描绘出了一个贪恋安逸、畏惧死亡、在战场上思亲念子的厌战者形象。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D.小说结尾施那夫斯面带微笑,但他的内心却十分痛苦忧伤,他只是不想让法国军人看出。

E.作品表达了作为侵略者的普鲁士士兵对战争也很厌恶的主题。发动战争只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爱好的是和平。
小说取名为“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请你简述作品中瓦尔特·施那夫斯经历了怎样的奇遇。
小说多次写到夜幕降临的场景,请说说这样写的作用。
有人认为主人公施那夫斯的人物形象是可悲的,有人认为施那夫斯是可爱的,请探究文本,概括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共19分)
山中避雨
丰子恺
前天同了两个女孩到西湖山中游玩,天忽下雨。我们仓皇奔走,看见前方有一小庙,庙门口有三家村,其中一家是开小茶店而带卖香烟的。我们趋之如归。茶店虽小,茶也要一角钱一壶。但在这时候,即使两角钱一壶,我们也不嫌贵了。
茶越冲越淡,雨越落越大。最初因游山遇雨,觉得扫兴;这时候山中阻雨的一种寂寥而深沉的趣味牵引了我的感兴,反觉得比晴天游山趣味更好。所谓“山色空蒙雨亦奇”,我于此体会了这种境界的好处。然而两个女孩子不解这种趣味,她们坐在这小茶店里躲雨,只是怨天尤人,苦闷万状。我无法把我所体验的境界为她们说明,也不愿使她们“大人化”而体验我所感的趣味。
茶博士坐在门口拉胡琴。除雨声外,这是我们当时所闻的唯一的声音。拉的是《梅花三弄》,虽然声音摸得不大正确,拍子还拉得不错。这好像是因为顾客稀少,他坐在门口拉这曲胡琴来代替收音机作广告的。可惜他拉了一会就罢,使我们所闻的只是嘈杂而冗长的雨声。为了安慰两个女孩子,我就去向茶博士借胡琴。“你的胡琴借我弄弄好不好?”他很客气地把胡琴递给我。
我借了胡琴回茶店,两个女孩很欢喜。“你会拉的?你会拉的?”我就拉给她们看。手法虽生,音阶还摸得准。因为我小时候曾经请我家邻近的柴主人阿庆教过《梅花三弄》,又请对面弄内一个裁缝司务大汉教过胡琴上的工尺。阿庆的教法很特别,他只是拉《梅花三弄》给你听,却不教你工尺的曲谱。他拉得很熟,但他不知工尺。我对他的拉奏望洋兴叹,始终学他不来。后来知道大汉识字,就请教他。他把小工调、正工调的音阶位置写了一张纸给我,我的胡琴拉奏由此入门。现在所以能够摸出正确的音阶者,一半由于以前略有摸violin(小提琴)的经验,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的。在山中的小茶店里的雨窗下,我用胡琴从容地(因为快了要拉错)拉了种种西洋小曲。两女孩子和着了歌唱,好像是西湖上卖唱的,引得三家村里的人都来看。一个女孩唱着《渔光曲》,要我用胡琴去和她。我和着她拉,三家村里的青年们也齐唱起来,一时把这苦雨荒山闹得十分温暖。我曾经吃过七八年音乐教师饭,曾经用piano(钢琴)伴奏过混声四部合唱,曾经弹过贝多芬的sonata(奏鸣曲)。但是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
两部空黄包车拉过,被我们雇定了。我付了茶钱,还了胡琴,辞别三家村的青年们,坐上车子。油布遮盖我面前,看不见雨景。我回味刚才的经验,觉得胡琴这种乐器很有意思。piano(钢琴)笨重如棺材,violin(小提琴)要数十百元一具,制造虽精,世间有几人能够享用呢?胡琴只要两三角钱一把,虽然音域没有violin(小提琴)优美,装配得法,其发音也还可听。这种乐器在我国民间很流行,剃头店里有之,裁缝店里之,江北船上有之,三家村里有之。倘能多造几个简易而高尚的胡琴曲,使像《渔光曲》一般流行于民间,其艺术陶冶的效果,恐比学校的音乐课广大得多呢。我离去三家村时,村里的青年们都送我上车,表示惜别。我也觉得有些儿依依。(曾经搪塞他们说:“下星期再来!”其实恐怕我此生不会再到这三家村里去吃茶且拉胡琴了。)若没有胡琴的因缘,三家村里的青年对于我这路人有何惜别之情,而我又有何依依于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呢?古语云:“乐以教和。”我做了七八年音乐教师没有实证过这句话,不料这天在这荒村中实证了。
1935年秋日作
(选自《丰子恺散文集》)
【注】①工尺chě: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各个音的总称,也是乐谱上各个记音符号的总称。
根据文意,正确解释加点的词语的意思。(4分)
(1)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 (8个字以内)
(2)古语云:“乐以教和。” (15个字以内)
说说行文插入“我的胡琴拉奏入门”故事的好处。(4分)
文中将胡琴与钢琴、小提琴作了比较,请简析作者这样写的目的。(5分)
作者为什么要说“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6分)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后面各题。(共9分)
敬畏伦理与社会和谐
在中国,“伦”“理”二字早在《尚书》《诗经》《易经》等经典中出现。“伦理”二字合用,则最早见于秦汉之际成书的《礼记》:“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西汉初年,人们开始广泛使用“伦理”一词,以概括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至于“敬”,体现的是一种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促使人们自强不息、有所作为;“畏”显示的则是一种警示的界限和自省的智慧,它告诫人类应厚德载物、有所不为。
从某种意义上说,“伦理”包蕴着“畏惧”的内涵,敬畏伦理是在人类特有的敬畏感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敬畏感不是与生俱来的自发情感,即是说它不是单纯依附在人与动物身上的自发的畏惧或恐惧的感觉,而是在社会中培养的人性情感。它是社会、文化、历史的产物,是一切善恶观念的基础。敬畏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生成性过程之中。敬畏感不是愚昧、猥琐的代名词,而是人类拥有伦理智慧的象征。没有敬畏感的时代是野蛮的时代,没有敬畏伦理规范的社会是无序的社会。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不可抗拒性,使得人类有足够的理由去敬畏它,而不去冒犯和亵渎它。对必然性的认识、敬重与遵循,有利于人类的发展、社会的和谐。
对和谐与秩序的追求是人性使然。这种追求使得人类必须对自身的言行进行约束和规范。康德对“头上的灿烂星空、心中的道德律令”的敬畏,中国哲人对“天人合一”境界的向往,对“慎独”“敬其在己者”的崇尚,都凸显了敬畏伦理为人类自身立法的恢弘气象。对与人生命攸关的神圣事物或力量的敬畏,不仅仅是人类的伦理义务和责任,而且是人类自身生命情感的内在诉求。
在人类进化的历程中,敬畏伦理警示着人们的思想,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是人类培养理想人格、安身立命之本,从而对自然的合理演化、社会的有序发展、人类的文明进化起着积极的作用。东西方贤哲们大多都表达过他们的“敬畏”之情。孔子曰“君子有三畏”,其首畏是“畏天命”,即对不可抗拒之必然性的敬畏;老子则表现出对生命本身的敬畏:“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海德格尔认为:“畏之所畏就是世界本身”。正是出于敬畏之心、出于人性中蕴涵的与宇宙万物共生共荣的内在诉求,人们才崇奉称之为敬畏伦理的道德规范,并将拥有这种道德品格的人称之为君子、圣贤。
当今时代,随着人们认识世界的水平愈来愈高,改造世界的能力愈来愈强,一些人的敬畏感却开始缺失,敬畏伦理所具有的神圣性、警示性和规范性也在逐渐弱化。这种趋势的存在,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张扬了人的主体性,但也相应地滋生、助长了人类病态的痴狂,增添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四》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正是人类明智的“狂性自歇”,才使得敬畏伦理的智慧之光普照大地,人类也才不至于毫无顾忌地为所欲为,进而才得以拥有自己的自然和精神家园。
和谐社会的构建有赖于公民的人格完善,而公民的人格完善取决于仁爱之心的培育、社会责任感的加强、道德境界的提升和对必然性律令的敬畏。人类应该有所敬畏。对敬畏感的褒扬,并不意味着宣传愚昧与迷信、抹杀人的主体能动性,而是主张对人的主体性加以适度限制,即对人的狂妄浅薄、妄自尊大、不自量力等予以合理规约。这种限制和规约,有助于人类心灵的净化。人格的完善,特别是在人的主体性已得到极大张扬的今天,尤为必要。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下列各项不属于“敬畏伦理”的表现的一项是

A.《礼记》中对“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的记载。
B.康德对“头上的灿烂星空、心中的道德律令”的敬畏。
C.中国哲人对“天人合一”境界的向往,对“慎独”“敬其在己者”的崇尚。
D.《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四》中对“狂性自歇,歇即菩提”的表述。

下列关于人类要有“敬畏伦理”的原因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敬畏伦理不仅是人类的伦理义务和责任,也是人类自身生命情感的内在诉求,或者这样,人类才得以拥有自己的自然和精神家园。
B.敬畏伦理警示着人们的思想,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是人类培养理想人格、安身立命之本,它对人类的文明进化起着积极的作用。
C.当今时代,一些人的敬畏感开始缺失,敬畏伦理所具有的神圣性、警示性和规范性也在逐渐弱化,增添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D.对敬畏感的褒扬,并不意味着宣传愚昧与迷信、抹杀人的主体能动性,而是主张对人的主体性加以限制,这有助于心灵的净化。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敬畏伦理是人类用以规约自身言行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人们在它的约束下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B.敬畏感不是生来就依附在人与动物身上的自发的畏惧或恐惧的感觉,而是在社会中培养的人性情感。
C.对和谐与秩序的追求,是人性使然,这种追求使得人类必须对自身的言行,进行一定的约束和规范。
D.培育仁爱心,加强责任感,提升道德境界,敬畏必然性律令,使公民人格完善,以此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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