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的措施有:
①西汉“中朝”形成 ②清朝军机处的设置
③隋唐实行三省制 ④宋朝设参知政事
A.①②③ | B.①③④ | C.①② | D.①②③④ |
《权利法案》载:“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对这一条文最准确的理解是
A.国王与议会共商国事成为一种制度 | B.法律的权威高于国王的权威 |
C.议会权力超过国王,国王处于“统而不治”地位 | D.国王的权力受到议会的制约 |
滥施刑罚,野蛮执法,是中国古代法制方面的突一大弱点,而古代罗马的统治者在这方面似乎收敛得多,究其主要原因应在于两者
A.法律实施目的存在较大的差异 | B.执法者的法制观念存在较大的差异 |
C.司法程序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 D.法律的适用范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
《十二铜表法》的编纂是“平民的胜利”,实质上是指
A.充分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 B.平民斗争的结果 |
C.始终是罗马的基本法 | D.贵族不能随意解释习惯法 |
梭伦改革中最能体现当时平民要求的是
A.废除债务奴隶制 | B.设司法机关 |
C.确立新选举法 | D.按财产划分公民的等级 |
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空前强化所反映的本质问题是
A.封建统治日趋稳固 | B.封建统治日趋衰弱 |
C.民主思想正在成长 | D.商品经济高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