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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乐音形成的特殊艺术形象来表达创作者思想情感,从而引起人们各种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的艺术门类。自然科学是人类对自然界的各种现象不断进行准确的观察、归纳、总结和抽象出来的知识体系。而且我们从学科设置上看,音乐与科学是不同的两类领域,反映了各自的发展规律和评价体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这两个领域活动中的人们,都有着不同的思维形式、不同的话语体系、或者不同的生活习俗。
在工业革命之后,社会形式有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学科的分门别类。科学与音乐艺术类在形式上分了家,并各自向着自己学科的方向深入发展,内容也越分越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学科的细分有利于人们集中把握不同文化现象的功能、特点与内部规律;有利于更具体的构建清晰的知识结构;有利于进行知识的积累与技能的开拓和发明。无论是科学还是音乐艺术,各类学科的发展,都获得了自身的成果,而且还在不断地创新改革。、因此,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仍然要按照音乐艺术与科学自身的特点,进行分门别类来规划、管理方向性人才的培养。
音乐与科学的起源和发展,与社会的生产、经济、哲学、宗教等有着同样极为复杂的关系。正因为这两种文化形态如并蒂莲式发展的必然趋势,音乐作为艺术门类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种,它与科学之间毫无疑问地有了共同的基础。从文化和历史的角度来看,科学与音乐艺术不仅能为人类创造出相当的物质文化,同时也为人类创造了精神财富,真善美常常是融合一体的。
音乐有助于促进科学思维中形象的组合并给予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形成概念和规律来塑造世界,有助于引导科学家关注科学技术的精神文化内涵,保持自由和谐的创造思维情景,从而大大扩展了思维领域。反过来,科学不断创造出新工具、新方法、新技术、新材质,为音乐艺术家们创作灵感的体现提供了观实性和更广阔的空间,特别是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诞生促成了新的技术革命,为音乐家带来了前所未有、意想不到的崭新的视觉、听觉与感官的天地。在当今社会,要寻找一张完全没有科技痕迹的音乐唱片或CD,几乎是不可能了。在音乐生产的整个过程中,所有环节都体现着科技含量。
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追求是与生俱来和密切相关的。音乐是探索人类的心灵,创造人类精神文明的手段;科学是人类探索世界,创造物质文明的工具。因此,音乐与科技的融合是21世纪发展的.大趋势。音乐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中越来越科技化,科学在音乐的灵感启发下越来越艺术化。音乐与科学的交融,,必将使人类文明翻出更绚烂的一页。(摘编自欧阳文思《“感性”与“理性”的交融》)
关于“音乐”与“科学”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音乐属于艺术的范畴,它是“感性”的东西,即需要通过有组织的乐音形成的特殊艺术形象来表达创作者思想情感,从而引起人们各种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
B.自然科学是人类对自然界的各种现象不断进行准确的观察、归纳、总结和抽象出来的知识体系,它与音乐有着不同的思维形式、话语体系和生活习俗。
C.音乐可以促进科学思维中形象的组合并给予其想象力和创造力,有助于引导科学家关注科学技术的精神文化内涵,保持自由和谐的创造思维情景。
D.科学发展为音乐艺术家们创作灵感的体现提供了现实性和更广阔的空问,新技术革命也为音乐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崭新的视觉、听觉与感官的天地。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科学与音乐艺术类在形式上分了家,并各自向着自己学科的方向深入发展,内容也越分越细,从发展的角度讲,这是历史发展的进步。
B.对学科分门别类研究,人们能集中把握不同文化现象的功能、特点与内部规律,更具体的构建清晰的知识结构,进行知识的积累与技能的开拓和发明。
C.作为艺术门类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种,音乐与科学之间毫无疑问地有着共同的基础,因而这两种文化形态也就出现了如并蒂莲式发展的必然趋势。
D.音乐与科学的起源和发展,与社会的生产、经济、哲学、宗教等有着同样极为复杂的关系,音乐与科学不仅能为人类创造物质文化,同时也可以创造精神财富。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音乐艺术与科学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因而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仍然要进行分门别类来规划、管理,这样也有利于专门人才的培养。
B.人生在世,不仅要追求物质生活,还要追求精神生活,音乐可以探索人类的心灵,创造人类精神文明,而科学则可以帮助人类探索世界,创造物质文明。
C.音乐与科技的融合是21世纪发展的大趋势,科学家和音乐家互相可以从音乐和科学那里得到灵感和启示,这种灵感和启示是相通的,也是可以转化的。
D.音乐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中越来越科技化,科学在音乐的灵感启发下越来越艺术化,这种趋势要求音乐家具有一定的科学素养,科学家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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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的5月9日
东方莎莎
我在俄罗斯工作的那段日子,有过一位房东。这个与托尔斯泰笔下的那位穿黑裙的亮丽女人有着同样名字的妇人,初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大花的三角头巾围着她一头不听话的白发,一件旧格子呢大衣罩在那面粉口袋一般肥大的连衣裙上,她脸上的皱纹使人想起沟沟坎坎的荒地,满是沧桑和悲凉。
安娜是一位普通的退休医生,年逾七旬,孤身一人,正好需要一个伴,所以,我成了她的房客。
安娜的生活极为简朴,是常年养成的习惯,也是由于为数不多的退休金穷于应付飞涨的物价。可有一天,安娜竟奢侈地一次拎回一条鳟鱼、一瓶红鱼子酱、两只鸡仔、三瓶甜酒和一些现成的牛肉卷、她一边在厨房忙碌着,一边哼起了《喀秋莎》这首歌。一缕阳光透过稀疏的刚长出嫩芽的树梢射进厨房,又斑斑驳驳地映在安娜的脸上,我发现她的眼睛在放光。
“大娘,今天一定有喜事吧?”我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
安娜看也不看我一眼:“小姑娘,你忘了,明天是5月9日胜利日呀!”
哦,5月9日!不管是过去、今天,还是将来,它对俄罗斯来说,都是一个永恒的节日。五十年前的这一天,德国法西斯的投降书正式签署生效,它标志着苏联最后取得了伟大卫国战争的胜利。但这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来之不易,英雄的苏联人民经过四年多的浴血奋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两千多万人为国捐躯。安娜的丈夫瓦夏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节日,安娜总是要庆祝一番的。通常是对着瓦夏的照片,喝一会儿酒,唱一会儿歌,苦一会儿,笑一会儿,还要去广场的烈士公墓站上一会儿。虽然公墓里并没有瓦夏的遗骨,但她喜欢在这一天来公墓旁看燃烧不息的“长明火”,寄托一份哀思。
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子里却颇有暖意。安娜端出丰富的晚餐,这些都是当年瓦夏最爱吃的。她又拿出瓦夏的照片,轻轻地抚摸着,眼睛里又放射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光芒。
瓦夏原来和安娜同在一个厂里工作,就在他们共度蜜月的日子,战争开始了,安娜亲手送瓦夏参军上了前线。瓦夏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也是一个5月9日,他牺牲在波兰。安娜虽接到了他阵亡的通知书,但仍在战争胜利后,去迎接凯旋的战士,希望有奇迹出现。当然,她的希望最终落了空。从此,安娜将所有的化妆品一律扔进了垃圾箱,任凭白发和皱纹爬满一头一脸,因为她的心早已跟随瓦夏到天堂去了。
“我和瓦夏都渴望有一群孩子,可我们结婚时买的那辆童车一直是空空的。”安娜说着,不禁老泪纵横。
我一边替她拭泪,一边说:“大娘,别难过。我也有亲人在当年的抗日战争中为国捐躯,他们和您的瓦夏一样,都是英雄。如果您愿意,我就做您的女儿。等我将来有了小宝宝,一定抱他来坐您和瓦夏伯伯买的童车。”
“好哇!好哇!”安娜挂着泪花的脸上又泛起了笑容,“我有了一个中国女儿,我还会有一个漂亮的中国孙子。到时候,我一定会用童车推着他到烈士墓前,告诉瓦夏,他的血没有白流,我们的下一代在幸福地成长。”安娜手舞足蹈,又快活地唱起了《喀秋莎》: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
我发觉此时的安娜,美到极至。
(节选自《散文》2005年10期)
文章开篇描写了安娜的肖像,请根据这种肖像描写概括出安娜的形象特征,并简要分析作者这样描写安娜在文章中的作用。
答:
文章两次提到歌曲《喀秋莎》,为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
文章在第七段连用了五个“一会儿”,请分析这样写的好处有哪些?
答:
根据文章,回答问题。
(1)“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里却颇有暖意”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2)文章开始说安娜“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但结尾说安娜“美到极至”。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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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在我的名字里
金翔
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
因为我对父爱的认识是经过长期的恨才转化过来的。
我的名字不是父亲取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地地道道的文盲。在我满月的时候,父亲特意请来乡里一个挺出名的算命先生,得知我五行缺金,又因为父亲希望我长大有出息,能够跳出穷山村,于是算命先生便给我掐出这样一个名字:金翔。然而,就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很孤寂——小伙伴们常玩的“打仗”游戏,是不会让我加入其中的——他们会咬文嚼字般地说:金——翔,今天要投降,多不吉利呀!于是就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一旁。那种感受是父亲所顾及不到的。
父亲的脾气不好,也不知是因为没进一天学堂,还是由于成天忙于繁重的农活却仍无法摆脱贫困,而造成他长年阴沉着脸和暴躁的性情。加上那望子成龙的心切,便构成他对我独特的管教方式——娃儿的出息是骂出来打出来的!而我对父亲的恨,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打骂中,不断加剧加深的。尽管我的学习成绩应验了他那句全村闻名的“至理名言”。为此,我时常想,也许就因为这种应验现象,才使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父亲的“至理名言”中度过。
所以,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一口气冲上山顶,哭了,不是为自己十年寒窗将获得美好前途,成为全村羡慕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是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父亲管制,实现不想见到他的梦想而喜极而泣!所以,对向来节俭的父亲大办酒席,忙着招待前来祝贺的乡亲的那个高兴劲儿不屑一顾;所以,在冲出家门的时候,我是那样急急迫迫而义无反顾,一点也不顾及父亲的黯然神伤……
在省城念书的前两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认真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就连每次收到他托人寄来的生活费,我也只是应付地写上“钱已收到,勿挂念”之类短语。直到大三那年,直到父亲托人给我写来一封书信时,我的灵魂和良知才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我才开始懂得该如何去阅读和咀嚼在自己生命中那一再被忽略的、仇恨的沉重的父爱。
信是父亲找上初中的小侄子写来的,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问我好不好而已。可信写了满满几页,只因小侄子详细地讲明了父亲来信的原因,说是父亲那晚做了一个梦,仅仅因为老家流传一种说法,说是梦见大牙掉是要死亲人的。而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他离家在外求学的儿子。
读到这里,我对迷信父亲的所举,嗤之以鼻,甚至愤然。信的最后,小侄子讲了一个令他惊讶不已的事,说他就在铺开纸,提笔欲写时,却因一时记不起我的大名而猛然顿住了,结果遭到父亲的训斥:“亏你狗崽子还念了这么多书,记性也忒赖,叫——金翔!”“金——翔”于是小侄子一边念叨一边写在纸上。“写错了!写错了!……”小侄子说当时父亲望着他刚写下的名字大声喊道,紧接着,从他手里夺过笔,在纸上硬梆梆地写下“金翔”两个字后,呐呐地低语:“我这一辈子只识这两个字!”小侄子说他当时惊得说不出话来。他说,要知道,全村人都知道二爷他老人家一字不识,包括他自己的名字呀!
这就是父爱!除了父爱,便再也无法解释这种奇异而真实的现象!那一刻,我那被对父亲的恨包裹着的已经变得无知、粗砺与麻木的灵魂,被深深地灼痛了,苏醒了!我禁不住地泪流满面,双手捧着书信、朝着家乡,蓦然下跪——向父亲,向对我一生付出了大爱却得不到理解、更别说回报的父亲忏悔,忏悔……
(《散文选刊》2006年1期)
“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一句,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文章内容,概括父亲的形象。
文章的高潮部分是父亲来信一段,让人感动。请结合具体的内容,分析作者在这一段使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列举两点)?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我”在对待父亲上有哪些错误?“我”对父亲的态度是如何变化的?你是如何评价“我”对父亲的这种“态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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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下,泥土之上
刘伟林
⑴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如许多的事物只有置身于某种背景或者是某类空间的时候,才能显露出真正的生活之光泽。在潮湿而蓬松的土壤中居住着种子的信念,在黑暗中居住着爱情的誓言,在茂密的树梢后居住着鸟的翅膀,在木质或砖块结构的房间里居住着人的灵肉。
⑵对人类来说房间是最基本、最真实、最直接、最物化的空间形式。游牧民族喜欢自带帐篷,逐河而栖;产生猎手的民族喜欢用木质建构房屋;而汉族人则用锻烧的砖块造就空间,这是怎样的把泥土变成金子的过程啊!
⑶同样,我居住的房间是钢筋、混凝土之结构,环顾四壁,它使我实现了一个人的平凡、清贫,还包括清澈与湿润,在瞌睡中启合的梦幻。于是,空气、阳光、花朵都被赋予一种内在的形式。
⑷房间不大,来回只有七步之遥,在泥土之上,又被压在阳光之下。在七楼,七楼从另一种角度说,又是高于现实置于梦幻下的一个层面。我在这十几平米的空间里认真地生活着,建立着自己内心的秩序,有时也怀想古代人与现代人生活的另一空间。城市中总是充满着喧哗与躁动,但只要打开窗户,阳光与空气就横冲直入,而拉上窗帘,个人的梦想就已开始——黑暗是告慰的中心。
⑸随手关闭与启开的房门就像守侯幸福与拒绝灾难的过程,或者就如阿里巴巴一样也喊着“芝麻开门,芝麻开门”。一个坐在固定房间里的读书人并不因为贫困而丧失拥有精神的快乐。
⑹在阳光的照耀下,房间里的空气也似乎变得洁净如洗了,我注视着舞蹈的阳光和熠熠飞行的细碎事物。事物在既定的未被介入内心的真实状态下是引导我走向光明的场所。
⑺在房间的地面一角堆放着一名漂在城市里的打工者的书籍。窗前仅放着一张书桌。书桌已被肘部磨得有些发亮,亮得熟糯,有一种典雅的沉着。我知道由于人们对材料的偏好,使得树木远离了森林,利刃的铁器早就听命于人类,毫不吝啬地袭击了其根部。在房间里我还依稀地听见了铁器挥动的声响,一下一下地。
⑻树木变成材料后,占据着一方空间,空间也便显愈是狭窄。这总让我想起那些被无故侵占的土地,前者与后者一样反映了某种被践踏的命运。
⑼除了书籍和木头,我想不起还有什么事情能够令我如此地亲近。依靠它们,我深受保护。
⑽树木有一种既存的神性之光,它的伤口是它流泪的眼晴,当它彻底沉睡之后(也只能是沉睡),它依然沉浸在美丽与忧伤之中,如同音乐的倾诉与颤动。
⑾房间因有了这些,也就有生命的呼吸。夜深人寂之时,温柔如另一种力量拂动在我的脸颊之上。
(选自《散文》2004年第4期)
仔细阅读第1段的画线句子,请你分析这样写的作用和好处。
第4段中,作者说“黑暗是告慰的中心”。请联系“房间”在文中的主要含义,分析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最后一段说“房间因有了这些,也就有了生命的呼吸。”请你用自己的话概括“这些”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本文以赞美房间开篇,开门见山,引出下文;以房间“温柔如另一种力量拂动在我脸颊之上”作结,首尾照应,结构严谨。
B.第2段作者运用诠释和对比的方法,抒发了“我”对房间的喜爱之情,形象生动,富有感染力。
C.本文自始至终都围绕房间的功能和作用来写,笔之所至,情之所染,喜悦之中夹杂着淡淡的忧愁。
D.文章通过对“我”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的描写,形象地说明了精神生活的重要性,也含蓄地批评了人类破坏生态平衡的做法。

E.作者在文中多次运用第一人称的写法,主要是便于和读者交流,也便于抒情以及客观叙述,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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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与黄州
余秋雨
住在这远离闹市的半山居所里,安静是有了,但寂寞也来了,有时还来得很凶猛,特别在深更半夜。只得独个儿在屋子里转着圈,拉下窗帘,隔开窗外壁立的悬崖和翻卷的海潮,眼睛时不时地瞟着床边那乳白色的电话。它竟响了,急忙冲过去,是台北《中国时报》社打来的,一位不相识的女记者,说我的《文化苦旅》一书在台湾销售情况很好,因此要作越洋电话采访。问了我许多问题,出身、经历、爱好,无一遗漏。最后一个问题是:“在中国文化史上,您最喜欢哪一位文学家?”我回答:苏东坡。她又问:“他的作品中,您最喜欢哪几篇?”我回答:在黄州写赤壁的那几篇。记者小姐几乎没有停顿就接口道:“您是说《念奴娇·赤壁怀古》和前、后《赤壁赋》?”我说对,心里立即为苏东坡高兴,他的作品是中国文人的通用电码,一点就着,哪怕是半山深夜、海峡阻隔、素昧平生。放下电话,我脑子中立即出现了黄州赤壁。去年夏天刚去过,印象还很深刻。记得去那儿之前,武汉的一些朋友纷纷来劝阻,理由是著名的赤壁之战并不是在那里打的,苏东坡怀古怀错了地方,现在我们再跑去认真凭吊,说得好听一点是将错就错,说得难听一点是错上加错,天那么热,路那么远,何苦呢?
我知道多数历史学家不相信那里是真的打赤壁之战的地方,他们大多说是在嘉鱼县打的。但最近几年,湖北省的几位中青年历史学家持相反意见,认为苏东坡怀古没怀错地方,黄州赤壁正是当时大战的主战场。对于这个争论我一直兴致勃勃地关心着,不管争论前景如何,黄州我还是想去看看的,不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古战场的遗址,而是从艺术的角度看苏东坡的情怀。大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好像王尔德说过,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
于是我还是去了。
这便是黄州赤壁。赭红色的陡峭石坡直逼着浩荡东去的大江,坡上有险道可以攀登俯瞰,江面有小船可供荡桨仰望,地方不大,但一俯一仰之间就有了气势,有了伟大与渺小的比照,有了视觉空间的变异和倒错,因此也就有了游观和冥思的价值。客观景物只提供一种审美可能,而不同的游人才使这种可能获得不同程度的实现。苏东坡以自己的精神力量给黄州的自然景物注入了意味,而正是这种意味,使无生命的自然形式变成美。因此不妨说,苏东坡不仅是黄州自然美的发现者,而且也是黄州自然美的确定者和构建者。
但是,事情的复杂性在于,自然美也可倒过来对人进行确定和构建。苏东坡成全了黄州,黄州也成全了苏东坡,这实在是一种相辅相成的有趣关系。苏东坡写于黄州的那些杰作,既宣告着黄州进入了一个新的美学等级,也宣告着苏东坡进入了一个新的人生阶段,两方面一起提升,谁也离不开谁。
(选自《苏东坡突围》,题目是编者加的。)
请结合我们学过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和《赤壁赋》,分析苏轼在黄州时的情怀。
34.文中划线的“伟大和渺小”分别指什么?
35.为什么说“苏东坡成全了黄州,黄州也成全了苏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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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
於梨华
十载旅居国外,淡忘了旧日做女儿、做学生时的逍遥自在。也淡忘了旧时的“为赋新词强说愁”。不能淡忘,更无法摆脱的是思亲之情。不但不能摆脱,而且与日俱增。但是千里迢迢,飞出去的鸟也有了自己的窝。于是,思忆带了梦的色彩,省亲之念也似梦一般的遥远。及至梦成了真,人也喜得有些痴呆,不知是梦还是真了。
倦鸟终于归巢,然而巢中景物皆非。母亲两鬓已有白发,父亲亦无昔日的豪迈。妹妹已嫁,属她自己的家,待我如客。我还失落了童稚的弟弟。因为他们皆已长大,在他们自己的天地中,找寻他们自己的爱情与梦,各自躲在他们与她们编织的网中。我试着走近他们,他们忙忙的退缩,似乎在说:“请不要罗嗦,我们已不需你的照顾。”他们怎能知道,我已对他们渴念10年。现在只要他们抛开一切,与我共聚数天,接起断了的线,与我共忆10年前,我们都还依恋在巢中的那段息息相关的手足之情。我想捉住的,只是现在,而他们则急于迎接未来。一似当年的我,拍翅飞去,毫不留恋。他们怎能知道,最温暖、最值留恋的生活,即是在双亲的身边?
像两只知事的老鸟,双亲把家移到荒漠的乡下。屋外是静寂的田径,屋内草地一片,没有孩童的嬉游,也没有年轻人的脚步。草地中有一小池,池水轻泣,是唯一打破寂寥的声音。屋内挂满了照片,照片中有父亲往日的事业,今日亦成夕阳余辉,无法照亮空屋里满满的落寞。照片中有我们的童年,童年一去不返。我放下行囊,停留下来,重拾被抛下了10载的女儿的梦。白天,母亲为我劳碌,试着填满我在异国10年来被忽略的食欲;夜晚,我们对坐空屋,我带着伤感,描述旅居海外的生活,试着将它连到旧时的日子。但是在静僻的乡下,听着门外的喷池轻溅,面对双亲的落寞与安详,那串充满了挣扎的日子显得遥远而陌生,以致我怀疑自己是否在陌生的世界里,消度过10年?怀疑自己曾否离开过双亲的羽翼?因为,重依膝下,我几乎恢复了当年的逍遥自在,我几乎可以将10年像一张日历似的断然撕去而完全忘却。
但也仅是几乎而已。重聚后,是狂欢;狂欢后,是细细的喜悦;喜悦后面则是黎明一般的宁静。宁静中,我观察,并感受,一切都与以往不同。
母亲难免悬念在巢外飞翔的群鸟,父亲常忆昔日的豪情壮志而悒然,而我亦无法不缅怀未被携同的情慷。因此,寂寞会骤然来到挂满了往时欢笑的空屋,我会骤然觉得,我仅是一个带着疲乏的远客,在此暂停行脚。当秋风来时,我将重新负起行囊,再向寂寞的人生探索。目前的亲情,已非往日,而仅是驿站里的甘露,瞬息即逝。
惶然,徘徊于无人的田径。凝望田径外的空旷,空旷上的苍天,是什么改变了?是我失落了什么?苍天无语,白云悠悠而去。见白云倏忽千变,我悟及人间岂有永驻的欢乐?或是不散的筵席?人间岂有永聚的伴侣?或是不逝的爱?聚散去留,何人不是客?带着迟来的恍悟,我穿过田径,奔回悄立的门庭,门庭内是殷殷亲情。我对它曾企盼10年,我为它不远千里而来,无需疑问它为何容颜已改,而该庆幸它安然存在。
结合下文,分析“巢中景物”发生了哪些变化?
分别写出“我”、母亲、父亲落寞的原因。
“我”在田径徘徊时“恍悟”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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