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
A.表明皇权专制的继续强化 | B.规范内阁机构的运作程序 |
C.协调了君权与相权的关系 | D.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
“斯大林模式”一词由西方学者首先使用,泛指所有“苏联式的社会主义体制”。戈尔巴乔夫改革前,苏联官方和学界从不使用这个词。戈尔巴乔夫上台后接过这个词用以概括整个苏联70年的历史,并且说:“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正在为自由的人们的公民社会所取代。”戈尔巴乔夫的上述言行()
A.消除了与西方国家的矛盾 | B.否定了苏联社会主义制度 |
C.促进了苏联经济体制改革 | D.缓和了苏联国内社会矛盾 |
法国史学家朗格诺瓦和瑟诺博司所著的《史学原论》(1897年出版)一书指出:“史料可分为两种,有时过去的事件,留下实迹(碑碣及制造品),有时,也是更常见的,事件所留下的痕迹,是心理的状态——一种文字上的描写和叙谈。”作者的意思是
A.任何文字史实都带有主观因素 | B.实迹和文字史料都真实反映历史 |
C.历史是“心理的状态”的反映 | D.只有实迹史料才能反映历史真实 |
在解释巴黎公社失败的原因时,列宁这样说道,“胜利的社会革命至少要有两个条件:生产力高度发展和无产阶级准备成熟。但是在1871年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列宁的这段话可理解为()
A.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导致革命斗争 | B.在无产阶级准备成熟以前不能进行革命 |
C.革命的成功需要成熟的主客观条件作保证 | D.1871年是革命条件成熟与否的分水岭 |
1918年,孙中山在《建国方略·自序》中怀着无比痛苦的心情回顾以往的历史:“夫去满洲之专制,转生出无数强盗之专制,其为毒之烈,较前尤甚。于是国民愈不聊生矣!”这说明当时的中国
①清政府已被推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已经结束了
②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
③辛亥革命没有取得彻底的胜利
④出现了军阀割据的局面
A.①②④ | B.①③④ | C.②③ | D.①②③④ |
我国汉字博大精深,而修改汉字就更加独特有趣。近代史上“国”字的传统写法是“國”,但在太平天国的文献中“国”字却少了一点,口中是个“王”字,即“囯”;而辛亥革命后却又有人将“国”写为“囻”,口中是个“民”字。对两次修改所表达的不同含义,理解正确的是
A.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认为没有统一全国,故“国”不完整;后者说明中华民国已取得民族独立 |
B.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未摆脱专制思想的束缚;后者说明主权在民思想在《临时约法》中得到体现 |
C.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认为国中无财富;后者说明辛亥革命体现了孙中山的民权主义 |
D.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时时提醒自己清政府尚未推翻;后者说明孙中山把民生主义放在革命的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