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帕
母亲有个习惯,在春夏更替的时候总会把一家大小的衣服分门别类地叠好。又是5月份了,她照例收拾着衣物。我躺在沙发上翻着一本旧杂志,茶几上一束纯白的栀子花发出浓郁的香。
“玲珑,你看,这儿有好多条手帕呢!”母亲突然转过身来对我说,似乎很兴奋。
“手帕?”我喃喃道,心底竟泛出一丝陌生和温馨。我放下杂志,走到母亲身旁,她正在仔细地折着每一方手帕。
“你还记得这些手帕么?十几年的全在这儿啦。你看,这块蓝色的,还记得么?你才四岁的时候,我常用一个镍别针将它别在你的外套上,给你擦汗,看着你在我前面颠颠地跑,手帕一荡一荡的,真像一只花蝴蝶呢!”母亲絮絮叨叨地说着,并不看我,完完全全地沉醉在幸福的回忆中。我静静地听着,不敢吱声,我无法应和母亲——因为我什么也不记得了。
“还有这块白色红边儿的,是你十岁那年特意订制的。看,上面还印着字哩——‘爱女玲珑十岁生日快乐’。唉,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就8年了,一眨眼的功夫。”她轻轻叹息了一下,把脸对着我,可她那慈爱的目光却让我不知所措。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能记得这些往事啊,哪怕是模糊的、零碎的也好!我无法想像,为什么母亲如此细心地收藏着过往,如数家珍般道出我的点滴,她不是常常抱怨说人老了,记性坏了吗?
我承认,我是彻底地将手帕的故事忘了,很随意地扔在了记忆的角落。况且,现在也不时兴手帕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纸巾,薄如纱,白若雪,香似兰,装在一个很精致的塑料口袋中。当我流汗了,取出一张,轻轻一擦,质感很好,且还有一阵隐约的香气,然后随手扔掉,多方便。于是很自然地,手帕便不常被人记得了。我的书包中全是柠檬香型的纸巾,手帕的概念变得淡然了,甚至要忘却。若不是母亲无意中提起,我实在无法忆起这些手帕曾属于我。
我们这一代,我的思想很容易接受新的东西,也很轻易地会忘记一些什么,即便是最基本、最真实的爱。而母亲则不同,她是岁月的收藏者,永远地走在我的身后,悄无声息地拾起我遗漏的心情和初始的纯真。
我感到眼中有些潮湿,低着头,轻声说:“妈,您怎么还记得这么多呢?”
母亲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说:“怎么会不记得呢?”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的泪悄然落下,是啊,怎么会不记得呢?
因为爱着,所以记得。本文以 为叙事线索。
母亲回忆了哪两件有关手帕的事?
请从文中找出一处描写母亲的语句,并结合此句谈谈母亲的性格。
语句:
分析:母亲对往事如数家珍,而“我”却不记得了,这样写有何作用?
你对“我们这一代,思想上很容易接受新的东西,也很轻易地会忘记一些什么,即便是最基本、最真实的爱”这句话是如何理解的?
阅读下面《有没有不会死亡的生物》后回答小题。
(1)所有生物,包括人,都免不了死亡的结局,这已经是为人们所认可的一种自然现象。可是,如果我们仔细地研究一下,却可以发现,对于细菌以及大多数原生动物来说,死亡并不是一个必然的结果,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生命又为什么会死亡呢?
(2)我们知道,生命的本质是遗传基因。由于紫外线、污染等外部因素作用及细胞内部的变化,基因的结构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损伤。通常,这种损伤可以通过细胞的自我修复功能加以消除,但是损伤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修复便无法进行,或者说不能完全修复,这样的话,就会引起细胞的老化、器官的老化,最终导致生物体的死亡。
(3)既然死亡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结果,那么,为什么还有不死的生物体呢?原来,所谓的那些不死的细菌或者原生动物,都有一种很强的自我复制能力。以阿米巴变形虫为例,这种小型生物体,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分裂,大量复制自我,这样,即使有些个体会老化,会死亡,但其他个体仍然在不断地复制,时事上,只要营养条件允许,他们可以一直复制下去。
(4)任何其他多细胞动物之所以会死亡,是因为在人类和其他多细胞动物的细胞中有组织无限制分裂的机制,好像一个有效的刹车装置。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们人类简直无法想象自己会有多么庞大。要是那里的刹车装置失灵的话,那么,那里的细胞就会无限制的分裂繁殖下去,最终耗尽生物体内的全部营养,这样的细胞,也就成了癌细胞。
(选自《语文报》初中版)细菌或一些原生动物不会死亡的原因是:(2分)
第四自然段的划线句子,将人类和其他多细胞动物的细胞中组织无限制分裂的机制比喻为一个有效的刹车装置,采用了比喻的说明方法。旨在说明什么?(2分)
对照全文内容,第一自然段的划线句子有逻辑上的语病,请指出来并予以改正。
阅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段文字,完成小题。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看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下来罢,……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根据选段内容给文段加一个小标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文景物描写准确传神,记叙中渗透着作者的感情,请你说说下面这句话的表达效果。
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从“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这个句式,来看第一段的写景顺序,表达最到位的是()(2分)
A.从静景描写到动景描写。 | B.从概括全景到突出局部。 |
C.从美丽的植物到可爱的动物。 | D.从近的景物到远的景物。 |
选段多方面描写百草园的景色有什么作用?除描写景物外,还写了四件趣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童年生活是趣味盎然的,请模仿下面例句句式,根据自己的感受续写一句。
童年是追蝴蝶的嬉戏,童年是捅蜂窝的狼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文,回答小题。(13分)
上品生活不着痕迹
雪小禅
我一直不太理解父亲。
我觉得他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真的,世界上怎么还会有这种人?
父亲是一个老知青,绝对老三届的。他没有回北京,留在这个小城。小城中有他心爱的女人,然后,有了我和弟弟。
后来,他考取大学,仍然没有回北京,仍旧回到小城,在一个化工厂当技术员。他是一个无线电爱好者,一个电脑爱好者,一个音乐发烧友,一个天文发烧友,一个气功爱好者,一个足球迷,一个金庸迷。我不知道人可以有多少精力,但是他喜欢的东西,都能玩到极致。他喜欢无线电,可以自己制作电视机和收音机,并且和全国各地的无线电发烧友都有联系;他喜欢电脑,在60岁那年,还能自己设计软件,有很多电脑知识,我还要请教他;他喜欢音乐,陶醉在古典音乐中,并且拉得一手好二胡,弹得一手好古筝。有时,我回到家里,看到他正在听一种叫埙的乐器,一边听,一边写毛笔字,他的毛笔字,得过全国的大奖。
当然,有彗星飞过地球,他总说给我打电话,那时,我正为生活奔波,或者和人谈着合同,或者在酒店里吃饭。总之,我觉得自己干的都上正事。谁能像他那么活着,养着十几只猫,每天要去早市买鱼,因为那些鱼比较便宜。
当然,我一次也没有看到彗星,我没有那个心情,没有那个心境。况且,我总是很累,早早地睡去,怎么可能半夜起来看彗星?但父亲每次都要一本正经地看,他的器材很先进,他招了一帮年轻人,在那里看星星。我对妈说,我爸爸当年肯定和徐志摩差不多,太浪漫了。这把年纪,还有这种心情,让人佩服!
每次,我回到家里,父亲都会让我坐在他的电脑前,看他拍的猫和花,他用数码相机认真地记录那些猫的生活,其中,有一张叫“这只猫三个月了,还在吃奶”,笑得我肚皮疼。他的每只猫都有名字,每张照片都有题目,每朵花也都有名字。父亲说:“那都是我的孩子”。
刚开始,我真的很反感父亲的这种生活态度,和他一起出来的人,早就当了处级干部,他还是一个普通老百姓,种花养猫,看星星,看足球,玩电脑,他的世界总有不同的精彩在上演。我曾抱怨他说:“如果你官当大点,我和弟弟一定会有更好的工作。”父亲从不这么认为,他说:“指望父母的孩子,不会有多大出息,就像总在父母身边的鸟,永远也飞不高一样。”
后来的事情,验证了他的话是正确的,我考取了外企白领,弟弟成了有名的工程师,而那些官员子女在机构精简之后却有好多人待业在家,他们果真没有飞太高。
有一段时间,父亲每天给我发邮件,刚开始,我总是嫌烦,无非是他养的猫和兰花,那些猫又生了很多小猫,父亲把那段录像传给我,他说:“非常美妙。”
那些春天里初开的兰花,我开始没有觉得美妙,当我渐渐沉下心来,我发现那些兰花,芬芳迷人,我发现父亲发来的猫的照片生动可爱,甚至我开始想给它们一个个起名字。
能把生活活出一朵叫做美妙的花来,这是一种多么快乐而迷人的心境。父亲60岁了,他从二十多岁开始,就这么活着,闻闻风中花的香,看看小猫咪的可爱,读读金庸小说的侠气,望一下神秘的星空,弹一曲高山流水,和老友下下围棋,和自己的爱人,牵手去捡鱼肠子。这样的生活,是父亲的生活,那曾经是我觉得不求上进的生活,现在,我认为那是一种最美丽的生活。生活的上品,往往是不着痕迹,然后把自己融入自然。(原文有删改。)文中“我”对父亲情感态度的变化过程是:由到。
父亲的哪些行为让“我”觉得“他是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
你是如何理解标题“上品生活不着痕迹”的?
文中父亲说:“指望父母的孩子不会有多大出息,就像总在父母身边的鸟永远也飞不高一样!”你是如何看待这句话的?写出你的理由。
阅读下文,回答第小题。
你相信“2012末世论”吗?
①目前有一种“2012末世论”的观点,说的是2012年12月21日是人类这个物种的终结,没有人能够看到第二天的太阳。
②“近年来地震频发”,是持“2012末世论”的有力证据。但这种观点只对了一半,地震频发是事实,但这并不是近年来才发生的。实际上,从统计学意义上来讲,全球每年发生约500万次地震,平均每天有1万多次,只不过绝大多数不被人所察觉,只能被地震仪记录下来;而因为人口在地表分布得极端不均,只有少数带来巨大损失的地震会让我们记忆深刻。2001年11月14日发生在青海昆仑的8.1级地震,是中国近半个世纪来震级最高的一次,但是因为它发生的地点和带来的损失都不够引人注目,所以很少被大众提及。
③地震的发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绝大多数地震都发生在板块边界,A其中全球地震的70%分布在环太平洋地震带,15%分布在欧亚地震带,还有5%在大洋中脊,其他的10%则分布在板块内部。但是,B这种统计学上的规律并不能确定地震在何时何地发生,有什么样的强度,因为人们至今也没有清晰地了解地震产生的机制和原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地震又是随机的。
④从数据统计来看,最近几年的地震也验证了这种随机性。2010年美国地质勘探局曾经发布数据:C自1900年以来,全球平均每年发生16次7级以上的大地震。有的年份,如1986年至1989年只有6次,而1943年则高达32次。因此,2010年以来,地震算不上频繁。
⑤……(摘自2011.10《读者》,有改动)选文第④语段中的“这种随机性”指代选文中加曲线的A、B、C中的句(只填字母),其理由是。
第④语段中划线的句子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综合全文信息,结合你的思考,在下面横线上为选文补写一段议论性文字,作为文章的第⑤语段,要求先明确表述观点,然后进行简要阐述。(60字左右)。
阅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片段,回答问题。
我家的后面有—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莱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轾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喝,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远。选文第二段中作者调动多种感官描写百草园的景色。请举出具体的例子,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2分)
“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一句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句中“短短”和“无限”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下面一段文字也写了一个“乐园”,与选段相比较:从全文的角度来看,两个乐园对于表达文章主旨的作用是否相同?请做简单分析说明。(2分)
阅读链接:我的故乡是一个小山村,有山有水。尤其是门前的山沟,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木,里边还有小松鼠、小兔子……有—种昆虫,土名叫金巴牛,翅膀外面有两片圆鼓鼓的硬壳,上面布满了黄色的花纹,看起来就像一个金质的盾牌。它经常躲避我,藏在野高粱墨绿色的叶鞘里。但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于是蹑手蹑脚地走过去,闪电—般捏住叶子的上半部,把它堵在里面,任它嗡嗡地哀啼,也不理睬.然后,用指甲在叶鞘上挖一个小洞,等它爬出来逃跑时,再一把捉住。……山谷里的树林成了我的乐园。(节选自 程海《三颗枸杞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