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下坡或者上坡   侯德云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勾当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我的心情很不平静。老周的心情也很不平静。
说实话,如果早知道那个黄昏有交通事故发生,我会拒绝老周来接我。也就是说,我会避免让老周的奥迪轿车从那个下坡路或者上坡路经过。避免了这件事,我们两个就会在晚上六点钟准时走进农家菜馆,点几个可口的小菜,比如小葱拌毛虾、干煎黄花鱼、酱焖海兔什么的,再来一钵“王妈疙瘩汤”,好好地小酌一番。可惜,交通事故这东西不像地震,事先还能给你个预兆。交通事故不是这样,一点说法都没有,咔嚓一声,就发生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我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奥迪便缓缓驶出县政府的大门。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
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
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
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像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
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
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
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
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
老周把前后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老周先把奥迪开回了家,然后我们打车奔向富丽华大酒店。看老周的架势,真的要一醉方休了。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小说中的老周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
                                                                                
小说开头一段关于路的描写和议论,看似闲笔,实为精妙之处,请简析其作用。
                                                                                  
请结合文本简析小说结尾写“老周”变得“如此兴奋”的原因及作用。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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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亦短亦长多伦路
⑴多伦路终于安静下来了。当开发的热潮渐渐降温,繁华与喧闹逐步消退,多伦路又回复当初的宁静和闲散。或许只有这个时候,承担着许多盛名的多伦路才能稍稍喘一口气。那些历史的惊涛骇浪,自由进步灵魂的慷慨激昂,渐渐演化成为马路淡淡的背景。
⑵我在多伦路长大,在这条马路上度过了我的童年和少女时代。它于我而言,只不过是一条亲切温暖的马路。
⑶这条不长的马路位于四川北路最北端的一隅,呈L形。我家便在这L的折角处。在我初有记忆的时候,多伦路甚至比现在更加人流如织。那时,这条马路还是条石子路,路面是用一小块一小块的不很规则的石子铺成的,上海人叫做“台阶路”。大半条马路都是菜场,总是充斥着讨价还价的叫嚣声、运输蔬菜家禽的卡车的来往之声。到了雨天便会污水横流。马路上用塑料顶棚遮蔽着,那时你若要走过多伦路,多半也不会注意它两旁的各色洋房。即使是晴天,你也看不见湛蓝的天空。
⑷多伦路文化街改造项目的启动,让菜场在瞬间轰然倒塌。菜场顶棚被掀掉的那天,我站在一边相当诧异,多伦路的天竟会如此明澈和灿烂。那时翻新工程还未开工,老洋房也未被整修,放眼望去,一幢幢灰扑扑的房子掩映在各家门前的绿树中,倒也质朴可爱。
⑸多伦路开发后不久,我家便搬离了那儿。城市开发热潮让本已隐退的多伦路又开始充斥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躁动。这条交织着革命历史和海派文化的小马路将何去何从?
⑹穿越了历史的回廊,这里曾经是一条多么悠闲和富丽的街道,一条隐藏着激情和青春的街道。景云里,那是当年 鲁迅 先生从北京南下,辗转厦门广州后,于1927年10月来到上海后一直到死都居住的地方,是鲁迅与许广平相恋相知之地,是一个痛苦而伟大灵魂的栖身之所。这条不过10余米的巷子里,还住着郭沫若、茅盾、瞿秋白、叶圣陶、丁玲、夏衍、冯雪峰和柔石等当年左翼文化运动领导人以及进步文化人士,年少的我似乎能感觉到他们呼吸的气息。
⑺短短不过500米 的多伦路上汇聚了荷兰、西班牙、法国新古典主义等不下十种风格的建筑。如果要找一个可以代言多伦路的地标,我会选择建于上世纪20年代的鸿德堂。只因为它中西合璧的建筑形式,在上海甚至在中国的教堂建筑史上都算一个异类。教堂的设计打破了西方传统,屋顶采用中国的斗拱飞檐结构,外墙用青砖砌成,檐下彩绘,中国韵味浓郁。里面那些昭示着历史的物件尽管蒙上了尘埃,却依旧典雅地显示着当年的风貌和雅致。它们老了,旧了,可是依旧风情万种,依旧让人赞叹。另外,名闻遐迩的公啡咖啡馆、孔祥熙公馆、白崇禧公馆、汤恩伯公馆等遗址,更使得多伦路彷佛成为海派建筑的露天博物馆。
⑻当年,我最钟意的去处是永安里对面的旧书店。书店充斥着萧瑟兮兮的怀旧气息。一本本泛了黄、卷了边的古旧书籍、海报被主人用透明玻璃纸袋仔细装饰了起来,标上了让你没有任何理由再把他们当作故纸堆垃圾的价钱。而后,你就学着去发现它们的价值与有趣;而后,你开始动了心;再而后,你就会流连于书香,迷恋于历史,久久不愿离去……
⑼如今,这条见证近代中国命运变迁的著名城市街道,被冠了名,立了牌坊。街道两头矗立着颇具石库门风格的崭新银灰色牌楼,赫然刻着“多伦路文化名人街”几个大字,不长的街道两旁除了博物馆和展览馆,更多的是古玩字画、书屋文苑和茶室吧廊等各色店铺。马路东头靠近四川北路的地方便是如今文艺青年汇聚的多伦美术馆。这幢灰红相间的建筑虽然显得有些突兀,却应和了80年前多伦路存在的意义。而我则更喜欢这里不定期举办的艺术普及活动。在六楼那个有着玻璃天花板的咖啡馆里,数十人围坐倾听,或是古筝,或是昆曲,或是哑剧,无不让人获益匪浅,陶醉其中。
⑽多伦路作为上海变迁与发展的“软名片”,它有充满魅力的过去,也有发展求新的今天。走在这条改造后的老街上,感受到的是“百年上海滩”的人文风情,还有“文化搭台”衍生出的商业气息,她让我亲切,又感觉陌生了。
⑾多伦路将亲切温暖植入了我的记忆,也为这个城市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文化上影响着这个城市,影响着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居民,多少还影响这个城市的未来走向。
文章标题中“短”和“长”分别指的是
第⑶段为什么要叙述马路菜场的脏乱与嘈杂?
多伦路给我的“亲切温暖”的记忆体现在哪些方面?(分条概述)
对本文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从“多伦路居民”的独特视角来打量多伦路的变迁。
B.本文对多伦路历史风貌的描述富于诗意,充满老上海风情。
C.鲁迅的定居与左翼文化人士的活动是多伦路久负盛名的原因之一。
D.鸿德堂因中西合璧的建筑形式被“我”当作多伦路的地标。

E.多伦美术馆在多伦路上显得突兀,与文化名人街不协调。
F.多伦路因冠名为“文化名人街”而成为“百年上海滩”的“软名片”。
第⑻段中的加点词在表情达意上的作用是
本文与《胡同文化》的作者对叙写对象在城市发展中的变化都表达了复杂的感情,结合文章内容评析两者的异同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①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一者见得丰富,二者见得大度。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人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几百年之后,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狱,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
②这种奖赏,不要误解为“抛来”的东西,这是“抛给”的,说得guān miǎn些,可以称之为“送来”,我在这里不想举出实例。
③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否则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们再lìn sè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
……
④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示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吃掉,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炮枪和烟灯,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根据拼音正确填写词语
①guān miǎn()②lìn sè()
依次填入第④段中划线处的关联词语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 虽然 但是 所以 B.只 却  虽然  但
C.只  但是 只要 但 D.只有 因为 所以 因此

依次填入第④段中划线处的关联词语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 虽然 但是 所以 B.只 却  虽然  但
C.只  但是 只要 但 D.只有 因为 所以 因此

选段中第③节在结构上的作用是什么?
第②段中“抛来”与“抛给”在实质上有什么主要区别?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西域读李白
夏立君
①公元762年秋,病骨支离的李白什么都不需要了,唯要酒,酒。他一生醉得太多了,但这最后一次。他举杯邀月,却发现月在水中,他悠悠忽忽扑进水中,抱月而眠。依照古礼,溺死不祥,何况是醉酒落水。他的亲朋对此讳莫如深。可这实在是最诗人的死法。谁像他这样认真又天真一生?连死都是一首诗。他那天籁似的诗文,他那横空出世的才华,萌芽于何方?他与我们为何如此不同?
②李白的生命是由西域移植到大唐的。从李白幼年上溯约一百年,李白家族在隋末遭受重大的变故,全家人从陇西成纪流放于遥远的中亚碎叶。李白五岁那年,在中亚度过了漫长岁月的李白家族又举家内迁。这个漂泊的家庭在地广人稀的西域,在以游牧者为主体的人民中间,顽强生存上百年,完全拒绝异族血液是不可能的——李白至少是半个胡儿吧?这仅仅是我的猜想。
③这个漂泊的家族终于孕育了一位伟大的漂泊者。历史在此与一个伟大的天才相遇。
④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具光彩的时代,开朗雍容的气势在整个封建社会空前绝后。只有大唐的江山才能安措天才李白那放达的脚步。历史的伟大契机在此生成:没有那个开放的时代,这个饱含异质的天才会被扼杀;没有这个天才的加入,那个时代也会减却许多光辉。
⑤异国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的所有诗文。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诗人拒绝根的存在。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把生命看作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的。
⑥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他的浪漫、癫狂、爱恨情仇、寂寞与痛苦、梦与醒,他的豪气义气,他的漂泊,全都达于极端。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即使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不改的。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把他当朋友待才好。他不习惯仰视。
⑦在喀什、若羌、阿勒泰、伊犁这些昔日西域城市之间跋涉,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都给我有力的震撼。几十个世纪以来,这片广袤的大地为游牧民族提供了表演的舞台。今日,我们仍能感受到游牧后裔的单纯与猛烈。昆仑山、天山、阿勒泰山,像横亘中亚细亚的三架竖琴,将咚咚的马蹄声传递到最遥远的地方。骑士们贲张的血脉不理会任何荒凉。成吉思汗的马队从塔尔马哈台从伊犁河从阿勒泰山掠向中原,将浩瀚的里海变成内陆湖。多么凶蛮单纯而强烈的节奏啊!李白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了,大地高山冰川骏马胡姬,化为他精神的马队。他不在意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大笔横扫,狂飙突进,给大唐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与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一下子飞扬起来。
⑧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的山水。
作者第①段说李白“连死都是一首诗”,意思是什么?(4分)
从全文看,李白追求的是一种怎样的人生?(4分)
第③段“历史在此与一个伟大的天才相遇”和第④段“历史的伟大契机在此生成”两句中的“此”分别指什么?
作者在第①段中问“他与我们为何如此不同”从全文看,李白与一般诗人的不同之处在哪里?其缘由何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诗歌自身的调节功能
中国诗歌之所以能历久而不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本身有一种调节功能,其语言形式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从四言到五言到七言,随着汉语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形成新的节奏。二二节奏的四言诗是诗歌的早期形式,随着《诗经》时代的结束而趋于僵化。此后的四言诗,如曹操《短歌行》那样的佳作实在不多。中国诗歌主要的形式是二三节奏的五言和四三节奏的七言。四言诗一句分成均等的两半,节奏呆板。五七言前后相差一个音节,寓变化于整齐之中,节奏活泼。所以五七言取代了四言而成为中国诗歌的主要形式。为什么七言没有继续加长,发展为九言呢?我想这是因为一句诗七个音节已经达到读起来不至于呼吸急促的最大限度,加长到九言读起来呼吸急促。这样的诗行不容易建立起来。
在音节变化的同时,格律也在逐渐严密化。中国诗歌是从自由体(古诗)走向格律体(近体诗),但格律体确立之后自由体仍不衰退,而是和格律体并存着,各有其特长。就一个诗人来说固然有的擅长自由体,有的擅长格律体,但两方面的训练都是具备的。在自由体与格律体之间始终没有分成派别。它们互相补充各擅其能,共同促使中国诗歌的繁荣发展。
从深层考察,诗歌的发展乃是性情与声色两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从重性情到重声色,是中国诗歌史的第一个转变,这个转变发生在晋宋之际,具体地说是在陶谢之间。这恰好也正是近体诗的各种技巧被自觉加以运用的时候。明代的陆时雍说:“诗至于宋,古之终而律之始也。体制一变,便觉声色俱开。谢灵运鬼斧默运,其梓庆之鑢乎。”具体地说,这个转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从重写意转到重摹象,从启示性的语言转向写实性的语言。《文心雕龙》说:“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指出了转变后的状况。从陶到谢的转变,反映了两代诗风的嬗递。正如沈德潜所说:“诗至于宋,性情渐隐,声色大开,诗运转关也。”(《说诗日卒语》)重声色的阶段从南朝的宋延续到初唐,一方面丰富了表现技巧,另一方面也建立起严密的格律,到盛唐,性情与声色完美地统一起来,遂达到了诗歌的高潮。
但是性情与声色的统一毕竟不能维持多久。盛唐半个世纪一过,二者便又开始分离。重性情的,声色不足;求声色的,性情不完。此后二者统一的诗作虽然不少,但能以二者的统一维持一个时代的再也没有了。中国诗歌史总的看来是辉煌灿烂的,但其顶峰也不过只有这么一个盛唐,半个世纪而已。
下列对中国诗歌自身“调节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调节功能”是指历久不衰的中国诗歌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求变的一种特性。
B.其语言形式的调节功能体现在不断形成新的诗句节奏:五七言取代了四言。
C.语言形式的调节功能还体现在格律的逐渐严密化:格律体取代了自由体。
D.调节功能还体现在性情与声色的交互作用,从而使中国诗歌呈现出不同的风貌。

下列表述完全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随着人们对《诗经》兴趣的降低,《诗经》的时代结束了,人们由此感觉到二二节奏的四言诗越来越僵化。
B.中国诗歌没有从五言七言发展成九言,是因为五言七言寓变化于整齐之中,节奏更为活泼的缘故。
C.明代的陆时雍和《文心雕龙》都指出了两代诗风的嬗递发生在陶渊明和谢灵运之间。
D.晋宋之间,诗歌转变主要表现在从重写意到重摹象,从启示性语言转向写实性语言两个方面。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诗歌能历久不衰,是因为人们在诗歌创作中总是保持探索求新的自身调节的状态。
B.中国诗歌的发展是从自由体走向格律体,后来出现各种技巧被自觉运用的重声色也就不足为奇了。
C.古诗与近体诗的长期并存,说明在中国诗歌史上对诗歌语言形式层面的追求意义不大。
D.从诗歌的发展来看,性情与声色两者只有完美统一起来,才能真正成就诗歌的灿烂辉煌。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问题。
宋词的的忧伤
宋词如烟,如雾,如雨,湿漉漉地挂满了宋朝的天空。宋词网住了整整一个王朝。
年幼时,便对宋词一见钟情,许多个夜晚将窗帘拉上,挡住了城市的喧嚣,一个人独对宋词。夜,真的静了下来。心,真的空了出来。一颗被尘世磨砺得麻木的心灵变得敏感而热烈。我虔诚地走进宋词的意境之中。宋词以其独特的美感熏陶着我,使我如痴如醉,难以自拨。在反复的阅读中,我发现忧伤和哀愁是宋词的永恒主题。宋词是一个软弱的王朝在频繁战乱的历史中集体感伤的汇合。一位又一位词人将感伤和哀愁填在人生平平仄仄的格律中。词人或许并没有比常人经受更多的苦难,但是因为他们的正直、悲悯、敏感和多思,他们的忧伤才具有了更深刻的内容。词人们以丰富的想象,精妙的比拟,清雅的文字整理着自己的忧伤,如同受伤的天鹅不忘保持自己优雅的姿态,一边流泪,一边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最先向我走来的是词皇李煜。李煜称帝时,所作之词格调并不高。后来,成了阶下囚,消极颓废到了极限,词的艺术魅力也达到了极限。“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这些隽永的千古名句,在中国人的心里流动了千年。李煜用国家与自身的命运和精神血肉铸造了宋词的辉煌。王国维《人间词话》称:“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
想起宋朝那朵卓绝一世的凄凉之花,想起了李清照。李清照是千古第一女词人,她用一支亦秀亦豪的如椽巨笔,勾画出半壁江山。她原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父亲的藏书将她浇灌得外美如花,内蕴如竹。她满载着少女的幸福,涉入爱河,与夫婿赵明诚琴瑟相和。他们在琴棋书画金石诗文中共享爱的甜蜜。可是婚后不久,赵明诚在战乱中病亡。李清照在国破家亡的磨难中颠沛流离、四处逃亡。她将椎心蚀骨的痛苦和哀愁化为凄凉的文字。“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双流”“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不是真正的伤心人,未到真正的伤心处,是断然写不出这空前绝后的哀婉之词的。李清照是深知自己生命的含金量的。她以笔抗世,以词唤天,将故国之思与家亡之恨,抽丝剥茧般进行纺织,化愁为词,为后人留下了苦难时代的灵魂绝唱。她的词永远被人们传诵。
捧读辛弃疾饱蘸血泪谱写的词,总能清清楚楚地听到他一遍遍地哭诉,感受到他一次次地表白。他因爱国悯民而生怨,因尽职尽力而遭灾。国有危难时,招他启用,朝有谤言,又弃之一旁。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徒然带着山河破碎报国无门的心病而流英雄泪:“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如果说东坡常用“安时而处顺”的态度来排谴所遭受的痛苦,那么辛弃疾多以慷慨悲歌来倾吐抑郁的哀愁。到了“而今说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中,已是愁到深处却无言。此时无声胜有声。辛弃疾的词是正义和忠烈的化身,缘此才能燃烧,才能振聋发聩。
手执磨得起了毛边的《宋词》,我被一望无边的哀愁和忧伤包围着。 逸怀浩气的东坡感叹“江海寄余生”;多愁善感的柳永咏唱“执手相看泪眼”;深婉含蓄的晏殊于“小园香径独徘徊”;姜白石问“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300多年北宋南宋之动荡,产生了宋朝的词人和宋词。宋人写宋词,是心有所动,情有所发,是为一己而写,以浇一己之块垒。孰料,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宋词竟然从一代代文人手中流传千古。这正应了哲人康德的一句至理名言:“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宋词中所弥漫的无边无际的哀愁与忧伤,是“小我”之愁,亦是“大我”之愁。在国破家亡的战乱中飘泊天涯,万千愁绪哀思齐赴心头,创造了独特的而又极具普遍意义的宋词情境。缘此,引起百代之后众生的共鸣。“哀愁”的内涵各不相同,但它恰恰是人们常常产生,而且永远具有的一种感情。情境相通的那一刻,宋词会跨越千年的门槛,跋山涉水而来,叩响我们心的弦索。
感谢古典的宋词,感谢宋词带给我们的哀愁与忧伤。其实,我们是需要哀愁和忧伤的,需要它滋润我们因为过度追逐娱乐而干燥的心田。读宋词,说明我们的情感和灵魂还没有真正板结和尘封。哀愁和忧伤使我们的心灵变得柔软,它不是凭理性所能获得,而是由爱来理解。一颗善良的悲悯的有着文化底蕴的心灵,在感受生活感受人生时,一定能够细致而深刻地感受到哀愁和忧伤及其价值。
第一段文字在语言运用了哪种修辞手法?有何作用?从全文看,这段文字起到了什么作用?(4)
为什么“忧伤和哀愁”会成为“宋词的永恒主题”?
文章在举例子上有何特点?请概括说明
文中引用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该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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