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被风吹走的夏天  
秦俑
①那是我生命中最难熬的一个夏天。
②那天是高考分数线出来的日子,我没有跟家里人说实话。我说还得要几天时间呢,他们对我的话深信不疑。我的父母一大早就得去地里干农活。父亲头上的白发越来越密,他常跟我们兄弟俩说,秋天的收成怎样,就要看这一季的努力了。哥哥大我四岁多,上完初中就跟人去东莞打工,今年春节回来,承包了村里的制砖厂,经常忙得连饭都顾不上回家吃
③吃过午饭,我几乎是一路小跑地去了村子三里地外的一个食品批发部。在那里,有离我们村最近的一部公用电话。但回来的时候,我的腿里一定是灌满了铅,要不我怎么会觉得回家的路这么长?
④离最低录取线差了两分。我不知道该怎样将这个消息告诉我的家人,怎样面对他们脸上的失望。我在村子外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最后坐到了村口的桥墩上。
⑤也不知坐了多久,四周响起此起彼伏的蛙声。我一步一步地往回走,走到家门口,走进卧室。我一晚上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出去吃饭。母亲进来看过我几回,她不停地摸我的额头,怀疑我是不是生病了。哥哥给了我一个饼,问我是不是出成绩了,我背着脸说,还没呢,还得有几天。
⑥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或者说,我压根儿一晚都没有入睡。我跟父亲说,我想去哥的制砖厂做工。父亲头也不抬地说,你能做什么?我对父亲的轻蔑感到非常不满,干什么都行,就是搬砖块我也愿意!就这样,我去了我哥的制砖厂做工。哥哥告诉我,砖块刚烧出来时很脆的,需要从窑里搬到窑外,经过日晒雨淋,消掉一身的火气,才能砌成一面墙。我具体的工作,是将窑里烧好的砖一块一块搬下来,垒到担子上。窑里很闷,砖面很糙,不大一会儿,我全身就湿透了,手心也磨出了三四个血泡。哥哥心疼地将他的手套摘下来给我,可依然不管事,锋利的砖棱儿还是不小心划破我的手套,又划破我的手指。我没有吭声,身体上的疼痛可以让我暂时麻木,忘却分数的烦恼。只有等晚上躺在床上,我才像一条搁浅在岸上的鱼,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⑦那一年我17岁,1.74米的个头,瘦得跟豆芽菜似的。一个多月又苦又累的工作,并没有让我变得更瘦,相反我感觉自己一天一天愈加强壮,就像地里疯长的玉米苗一样。半夜的时候,我经常会听到身体里有“咯吱咯吱”的声音,那是我的力气在增长。我一直没有勇气说出高考结果,很奇怪,他们也没有再问我。有好几次,在跟父亲和哥哥说话时,我试图往这个话题上引,结果他们都将话岔开了。我也没有看到他们脸上的失望,也许他们早就猜到了结果吧,也许他们从来都没有对我抱希望。我的话变得越来越少,也不怎么爱出门去疯了。邻居见到我,说我变黑了,长大了,像个男子汉了。我偷偷对着镜子看过自己,看上去有点陌生,嘴唇上都长出了一溜儿浅浅的胡茬。
⑧下过一场雨,天气开始转凉。是9月初的一天,父亲一大早叫醒我。起来吧,今天该去上学了。母亲已经准备好了被铺,上面还散发着前几天晒进去的太阳味儿。哥哥将学费交到我手里,说是给我这一个多月的工资。父亲照例背着铺盖,送我到村口的桥头。父亲说,天气凉了,你在学校要注意身体。我接过背包,走在了通往复读的路上。一阵风吹过,我积蓄一个夏天的泪水终于忍不住飞落下来。
⑨村庄渐渐地远了。这个夏天,也渐渐地在我身后远去了。
文章第②段中画线语句交待了哥哥的情况,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文题“被风吹走的夏天”的含义。
                                                                              
人们常说:父爱如山。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文中父亲是如何表现“如山”的父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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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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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利用花,花也利用你
我们为何给人送花?赠人以花可表达抚慰之情或柔情蜜意,也可用于恭喜庆贺或请求宽恕。我们天生就知道送花有一种强大的心理效应,然而在接受鲜花的心理效应方面还没有进行过多少科学研究,尽管花卉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可观的国际产业。
进化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花卉能够激发我们积极的情感和其他深层心理变化,在这一点上人类与其他任何物种几乎都不一样;更让人好奇的是,花卉可能利用了它对人类的这种独特影响来不断进化。进化生物学认为,植物往往为了吸引众多不同物种而进化,从而使其不断传播开来。但是这种理论提出,植物——人类共同进化的根据是花儿带来的感情奖赏。
拉特格拉斯大学的一个心理学家和遗传学家小组的研究表明,我们人类就是花卉进行繁衍战略的一部分。他们认为,人类至少5000年来一直在广泛种植花卉,与其他植物相比,它们拥有非常大的进化优势。他们还指出,花卉的形状和香味能够引起强烈的情感反应,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巧合。
为了验证其论点,这个研究小组给150位妇女带去不同的礼物,其中包括鲜花、水果和糖果等。结果发现,得到鲜花的妇女比得到其他礼物妇女要兴奋得多。他们通过另外的试验发现,鲜花不仅能够拉近人们之间的距离,能使人露出笑容、开口交谈,而且还能促进认知功能,比如提高记忆力等。有些人得到鲜花后的情感表现甚至完全出乎研究人员的意料。
科学家们提出了各种进化理论来解释鲜花带来的这种非同寻常的心理效应。有一种理论认为,人类对风景和植物的欣赏跟人类原始时期的生存条件有关,当时人类要根据环境线索来寻找食物。由于花儿这种美丽的东西跟食物采集息息相关,人类变得“从感情上”欣赏这种美,所以会喜欢花。在鲜花盛开的地方就意味着将来会结出果实供人食用,这样的地方也可能比较适合人类繁衍生息。然而拉特格拉斯大学的心理学家们认为,鲜花各种不同的感觉因素在共同影响人的情绪,因此鲜花是“超级刺激物”,通过多通道感觉相互作用,直接影响人的情绪,而这些引起感觉注意的因素多数会造成我们的心理状态迅速出现深度变化。
对人类基本没有食用或其他生存价值的开花植物,利用对人的情感作用实现了与人类的共同进化,这跟狗的进化情况很相像。开花植物就相当于作为人类伙伴的动物。所以,下次你给别人送花就知道,你利用花的时候,花也在利用你。
人类喜欢花,应当说最先源于人类的,这是 理论持有的观点。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包括鲜花在内的植物,往往为了吸引众多不同的物种而进化。
B.无论是鲜花的形状还是鲜花的香味,都能引发人强烈的情感反应。
C.原始人类对花儿的喜爱,与原始人类的生存条件密切相关。
D.对接受鲜花的心理效应问题,心理学界已经做了大量的科学研究。

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进化心理学与进化生物学对开花植物进化的认识是一致的。
B.鲜花不仅能使人露出笑容,而且还能提高记忆力,促进思维功能发展。
C.科学研究证实,鲜花跟食物采集息息相关,所以人类“从感情上”喜欢花。
D.对人类来说,开花植物既没有食用价值,也没有其他基本生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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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为城市“点绛唇”
①去石家庄出差,我特意跑了一趟九中街,去看一个叫王月的女孩留在那里的作品。虽说此前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那些可爱的画作,但是,当我把自己送到那一幅幅妙趣横生的“树洞画”面前时,还是略略吃了一惊。很想问问那个或许已被新的灵感拥抱的女孩,当初,究竟是怎样的一种触动,使你毅然拿起画笔,走上街头,发誓将大树上、电线杆上每一处寒碜的缺憾统统改写成一种令人万般惊喜的完美?你是怎样知道,那幽暗的树洞里居然住着灵异的猫咪、憨顽的浣熊、俊美的鸟雀甚至一泓春水、一轮朝日?只有你,愿意迎着寒风将它们一一呼唤醒、引领出,让它们以诗意的亮相点亮路人寂寞的眼眸。亲爱的女孩,这么多年了,大树沮丧地带着丑陋的伤疤活着,连它们自己都不知道,那个一直令它们羞于示人的所在,竟可以在瞬间变成堪为万人驻足、万人瞩目的佳妙风景!
②我敢说,这座城市里画技比你高超的人多得是。但是,他们那有可能睁开的慧眼被某种东西永久地蒙上了。他们不能、不愿或不屑让自己蹲在一棵棵大树前,用尊贵的画笔与一张张怪异的嘴巴交谈。他们那荣耀地以平方公尺论价的画作,只应该高悬于堂皇的展厅,静卧于精美的画册,甚至,变身为拍卖槌下一个节节攀升的天文数字。他们走在千疮百孔的城市,没有觉得那一处处扎眼的缺憾与自己有什么关联,所以,他们坦然走过了那些惹人叹息的树洞。
③在水泥的森林里,安放着一个个叫“家”的地方。在那里,人们穿着拖鞋走路,几案上一尘不染,饮水机穿着蕾丝花裙,遥控器穿着锦缎套装,就连桌椅都穿着合脚的小袜子。但是,这屋子里的人一走出去就立马变成了另一个人。这天地之间究竟是谁的家?阳光可有主?空气可有主?花草可有主?树木可有主?有主与无主,与我有何干?所以,这些人听不到树洞在叹气,即使听到了,也觉得那是个不可更改、不必更改的存在。他们不操心一棵树的美丑,就像不操心天边一颗星星的明暗。
④只有你,亲爱的女孩,你陡然生出了打扮这城市的心思。就像在晨曦里为自己涂一点心爱的口红,你自然地俯下身,为城市“点绛唇”。
⑤创意。他们把这个词献给了你。你一定知道赖声川关于“创意”的那个美妙定义:创意是一场发现之旅——发现题目,发现解答;发现题目背后的欲望,发现解答的神秘过程。太多的人,匍匐于别人发现的问题之下。为一个现成的问题寻找答案,成了许多人终其一生的事业。就在这众人司空见惯的灰颓境况里,不安分的心,抽出了一茎羞涩的新绿。它要长成一株怎样的植物,它只能问自己。
⑥自己是自己的河,自己是自己的岸。自己是自己的出发,自己是自己的到达。
⑦好想逗逗那个曾戴着紫色绒线帽一丝不苟地在九中街作画的女孩,你画了多少平方公尺?你得到稿酬了吗?面对这俗气的问题,你笑了吧?宝贝,你的润笔,是风吹树梢的祝福,是我与路人举着相机寻找最佳角度的欢悦,是一只可爱的小狗与树洞里的小狗对视时刹那的愣神儿……
⑧据说,树洞画是你的毕业设计呢。不管你的导师给你打出了怎样的分数,我,以及和我一样幸福地分享了你一颗美心的人,都愿意在那分数之上再为你加分!
⑨——王月。我在心里轻唤着你的名字,如同轻唤着我的女儿。你可知,你用一种异乎寻常的抚慰,让我重爱了这憾迹斑斑的人间。
本文以“肯为城市‘点降唇’”为题,请结合文本谈谈这个题目的好处。
答:
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让它们以诗意的亮相点亮路人寂寞的眼眸。
答:
(2)就在这众人司空见惯的灰颓境况里,不安分的心,抽出了一茎羞涩的新绿。
答:
文章第四段有何作用?
答:
作者为什么说“你用一种异乎寻常的抚慰,让我重爱了这憾迹斑斑的人间”, 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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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孔大典
①祭孔,是华夏民族为了尊崇与怀念至圣先师孔子,而主要在孔(文)庙举行的隆重祀典,两千多年来,成为世界祭祀史、人类文化节史上的一个奇迹。祭孔大典是山东曲阜专门祭祀孔子的大型庙堂乐舞活动,亦称“丁祭乐舞”或“大成乐舞”,是集乐、歌、舞、礼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表演形式,于每年阴历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诞辰时举行。
②祭孔活动可追溯到公元前478年,孔子卒后第二年,鲁哀公将孔子故宅辟为寿堂祭祀孔子,孔子故居成为世界上第一座孔庙。汉高祖刘邦过鲁,以“太牢”祭祀孔子,开历代帝王祭孔之先河。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各地纷纷建孔庙,直至县县有孔庙的盛况,孔庙逐渐演变成封建朝廷祭祀孔子的礼制庙宇。元、明、清三个朝代皇帝为孔子举行国家祭奠的主要场所在北京孔庙。随着帝王们的褒赠加封,祭典仪式日臻隆重恢弘,礼器、乐器、乐章、舞谱等也多由皇帝钦定颁行。帝王们或亲临主祭,或遣官代祭,或便道拜谒,总计达196次。
③祭孔大典在古代被称作“国之大典”。自唐玄宗于公元739年封孔子为“文宣王”后,祭祀孔子的活动开始升格。宋代后祭祀制度扶摇直上,明代已达到帝王规格。至清代,祭祀孔子更是隆重盛大,达到了顶峰。清朝仅乾隆皇帝一人就先后8次亲临曲阜拜祭孔子。
④民国政府明令全国祭孔,其程序和礼仪做了较大变动,献爵改为献花圈,古典祭服改为长袍马褂,跪拜改为鞠躬礼。1986年,沉寂了半个世纪的祭孔大典经曲阜市文化部门挖掘整理,在当年的“孔子故里游”开幕式上得以重现。
⑤祭孔大典的神奇魅力,充分表现在乐、歌、舞、礼四种艺术形式上。乐、歌、舞都是紧紧围绕“礼”而进行的,所有礼仪要求“必丰、必洁、必诚、必敬”。祭孔大典用艺术的形式集中表现了儒家思想文化,体现了艺术形式与政治内容的高度统一,形象地阐释了孔子学说中的“礼”的涵义,表达了“仁者爱人”、“以礼立人”的思想,具有较强的思想亲和力、精神凝聚力和艺术感染力。发掘、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祭孔大典”,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和乐氛围,构建和谐社会,凝聚民族精神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它所阐释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精髓,将对中国乃至华人世界的文化传播产生积极的影响。
下列选项中关于“祭孔大典”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祭孔大典是华夏民族为了尊崇与怀念至圣先师孔子,主要在文庙举行的隆重祀典。
B.祭孔大典是专门祭祀孔子的大型庙堂乐舞活动,亦称“丁祭乐舞”或“大成乐舞”。
C.祭孔大典历经两千多年从未间断,是世界祭祀史、人类文化节史上的一个奇迹。
D.祭孔大典是集乐、歌、舞、礼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表演形式,表演紧紧围绕“礼”而进行。

下列对历代祭孔活动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鲁哀公将孔子故宅辟为寿堂,汉高祖用“太牢"祭祀孔子,祭孔活动逐步升级。
B.祭祀孔子的活动升格为国之大典,是自唐玄宗封孔子为“文宣王”以后开始的。
C.清代,祭祀孔子最为隆重盛大,仅乾隆皇帝一人就先后8次亲临曲阜拜祭孔子。
D.民国政府对祭孔的程序和礼仪做了较大变动,明令全国各地都要祭孔。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各地纷纷建孔庙,达到了县县有孔庙的盛况,孔庙逐渐演变成封建朝廷祭祀孔子的礼制庙宇。
B.中国历代帝王或亲临主祭,或遣官代祭,或便道拜谒,都对孔子进行过祭祀。
C.祭孔大典用艺术的形式集中表现了儒家思想文化,形象地阐释了孔子学说中的“礼”的涵义。
D.发掘、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祭孔大典”,对于凝聚民族精神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

实用类文本阅读
12.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棱角先生”张奚若
聂晶
文化名人中,张奚若是有名的“棱角先生”。早年与张奚若同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的金岳霖先生,在晚年的《回忆录》中说道:“张奚若这个人,王蒂瀓曾说过:‘完全是 四方的,我同意这个说法。’四方形的角很尖,碰上了角,当然是很不好受的。可是,这个四方彤的四边是非常之广泛,又非常之和蔼可亲的。同时,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金先生的这番话,贴切地概括了自己“最老的朋友”。
“‘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张奚若是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1924年回国后,曾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政治系主任。他是位很有个性的学者,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秉持独立的人格。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的张奚若,其“海归”作风实为教授中典型。
曾是张奚若学生的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中这样写到:“有人流传大学里的政治系是‘升官系’,经济系是‘发财系’。于是,身为政治学系主任的张奚若执意把政治系定为政治学系,以避嫌。”名字一改,报考政治学系的人便多了起来。张奚若在学校的 迎新会上,毫不留情地给新生泼了凉水:“如果你们来政治学系目的是想做官,那你找错了地方。国民政府不大喜欢西南联大的政治学系。如果你来此的目的是想当一个学者,我可以老实告诉诸位,4年时问培养不出一个学者来。你在此读4年书,可以获得一些基本知识和读书方法,毕业后你可以独立继续钻研。“张先生不仅对新生严厉,就是对即将毕业的学生,也照样不留情面:“毕业后希望你们能继续研究政治学。为了生活自然要找工作,那么可以教教书。最不希望你们去做官。”张奚若先生的话,严厉是够严厉,但也是对学生们最恳切的忠告。
当然,张奚若并不只是严师。何兆武先生这样回忆道:“张先生有时候发的牢骚挺有意思。”让何兆武先生印象最深的是张奚若先生的那句感慨:“现在已经是民国了.为什么还老喊‘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蒋介石应该下野”
无论是做学者,还是当政治家,张奚若都是一身正气,直言不讳。他的出现,让政府、让国人多了一面镜子。
在一次西南联大、云南大学等四校联合举办的时事讲演会上,张奚若担任主讲。面对六七千名听众,他对国民党展开了猛烈抨击。张奚若说:“在报纸上马路上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名词‘赤匪’,假如共产党可以叫做‘赤匪’的话,我想国民党就可以叫‘白匪’。其实‘白’字还太好了,太干净了,他们简直就是‘黑匪’!”他还给国民党政府下了“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定论。因此,中国要有光明的前途,只能是废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他说:“为了国家着想,也为蒋介石本人着想,蒋应该下野。假如我有机会看到蒋先生,我一定对他说,请他下野。”在听众的一阵哄笑声中,他才正式开讲。讲演中,他说:“现在中国害的政治病是政权为一些毫无知识的、非常愚蠢的、极端贪污的、极端反动的和非常专制的政治集团所垄断。这个集团就是中国国民党。”
1937年蒋介石在庐山举行国事谈话会时,聘请张奚若参会,蒋介石对张奥若可谓是“国士”之礼遇了。但不久之后,张奚若却与蒋介石发生了冲突。一次在例行的国民参政会上,张奚若以参政员身份发言,言词激烈地抨击了蒋介石的独裁和国民党的腐败。蒋介石顿感难堪,于是打断他的发言,插话说:“欢迎提意见,但别太刻薄!”一怒之下,张奚若拂袖而去。等到下一次参政会再开会时,政府给他寄来开会的通知和路费,张奚若当即回电一封:“无政可议,路费退回。”这与民国另一大知识分子傅新年在国民党大会上痛骂宋子文的“壮举”可以媲美,宋子文只是国民党的一个要人,而张奚若顶撞的可是最高元首。张先生不畏强势的正派作凤,由此可见一斑。
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1949年6月15日,张奚若以民主教授的身份出席了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会上与会者对于新中国的“国号”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有人说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好,也有人提议用“中华人民民国”。就在各方争论未果时,张奚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还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名好。他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代表们就张奚若的提议又展开了讨论,几个回合下来,大家都认为张奚若的提法好,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因。于是,张先生便成了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张奚若的好友徐志摩曾称他为“一位有名的炮手”,在徐志摩眼里“奚若这位先生是个‘硬’人。他是一块岩石,还是一块长满着苍苔的(岩石)。他的身体是硬的;他的品行是硬的:他的意志,不用说,更是硬的……”
如今,张先生早已远去,他留给后人的,除了为数不多的文字外,还有不尽的怀念。像张奚若先生这样有学问又有独立人格的人,现在我们已很难遇到。“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
(节选自《教育》2009年06期)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文章中称张奚若为“棱角先生”,忠于事实,是对其中肯的评价,亦褒亦贬。
B.金岳霖在《回忆录》中说:“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这是对张奚若的贴切而全面的概括。
C.张奚若一身正气,直言不讳,敢于对国民党猛烈抨击,主张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独裁统治。
D.在新政协筹备会上,张奚若力排众议,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妥协,最终成为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E.在文章结尾处,作者说“‘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表达了对张奚若的赞颂,同时希望这个社会能出现更多像张奚若这样的人。
阅读全文,概述张奚若为什么被称为“棱角先生”。
结合文本,概括本文材料运用的特点。
你如何看待张奚若的“棱角”?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文学类文本阅读
1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老 爱 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 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时老夫妻彼此之问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栽,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番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轮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 女儿收拾看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柬,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套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套死的,外公今天也套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婪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采,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时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 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C.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D.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E.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是运用肖像、细节、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的。
小说的标题“老爱情”有什么含义?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小说中的“女儿”这个形象有何特点?小说安排这个人物有何作用?
小说结尾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你认为这个结尾是否应该删掉?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已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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