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博客语文:性情展销会
黄集伟
“博客语文”一般只说私事儿,不说公事儿。
这也就是说,当博客恢复了全国人民写日记的优良传统后,老中少文青、愤青、白领间的交流又有了一个新渠道,而较之被好事者称为“博客元年”的2003,2004年的博客语文已渐次成为集时尚、写作、社会交际、信息分享的一个新舞台。它对一个都市年轻人的影响还不只是一夜之间忽然拥有了无数本公开的日记、公开的情书、公开的私生活细节展销会那么简单。形象地说,一个有博客的人已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语文LOGO”,自此,尽管每天星星还是那天星星,但那个越是上不去越想上、再困再累也要“更新”的夜晚却被完全“刷新”。
一般而言,“博客语文”大致由“正文语文”、“留言语文”、“链接语文”三部分组成。近五六年间,应对“读图时代”、“影像文化”冲击,报人出版人筋疲力尽,有关纯文字信息传播方式必将崩盘的危言耸听也日渐真切,在如此语境中,展示个人文字魅力的无穷高手忽以博客方式风起云涌,也真是一个结结实实的意外。个人博客是一个长于展示私密的空间、一个提供多向互动的平台不错,可其实,它更是一间个人语文写作实验室,一场引发鲜花或臭鸡蛋的语文写作研讨会……在这里,比内容表述更重要的,是博客主人的独唱以及由“留言语文”、“链接语文”所组成的语文大合唱。有一个网友在留言中写:“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发骚”……这句肺腑之言刚好道出了博客语文中独唱、合唱交替混杂、混乱、混沌、混合的真实情景,生动莫名,真切莫名。
“博客语文”说到底最像一个以“语文”为底牌的个人性情展销会——在这个由“留言语文”、“链接语文”组成的合唱背景中,原本孤单的精神得以滋养、鼓励。它所仰仗的除了个人的语文修养及感觉外,语文的试验精神似乎更显重要。甚至哪怕即兴涂鸦、写流水账,也是考验作者语文的想象与天赋———说迷恋酗酒,某博客写“喝醉睡觉,喝死埋掉”;说减肥失败腰围扩张,某博客写“对不起,最近我的腰部缺乏表情”;说心情欠佳感慨人生无常,某博客写“只是生命不能另起一行”;说第一次下厨菜被做得一塌糊涂,某博客写“蚂蚁都死在路上,树都糊在锅底”(蚂蚁上树)……由此可见,在博客语文中,不仅老经验、新经验一概需要全新创意和表述,就算写吃喝拉撒,也需风情万种——而那种八股十足、俨然十足的博客恐怕连喝倒彩的人也没有。
从本质上说,“博客语文”是一种自恋的语文,炫技的语文,一种较少佩戴面具的语文,一种任性撒娇与率性直陈兼容杂糅的语文。一个自称“颓废”的博客说他已“颓废得露出骨头”,而另外一个博客说她的写小说的用意在于“用文字向文字脱帽”;一个阅读别人博客上瘾的博客说她自己坚持每日花大量时间阅读他人博客,无非是“我在偷看她在不在偷看”,而另一个读完“连载小说”的博客则留言说:“我对你的故事吐痰” ……在如此率性、个性、任性的表述中,海量新鲜的语文几乎每分每秒都在诞生。说实话,博客确是一个自恋集中营。但比这更值得嘉许的,是在这样一个语文实验室里,语文的推陈出新混杂于一派混乱喧嚣之中,它尤其考验我们筛选、甄别的耐心与包容。
根据文章,下列对“博客语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博客语文是集时尚、写作、社会交际、信息分离的一个舞台。
B.博客语文由正文语文、留言语文和链接语文三部分组成。
C.博客语文是一种自恋的语文,炫技的语文,不佩戴面具的语文,一种任性撒娇与率性直陈兼容杂糅的语文。
D.博客语文是一个以语文为底牌的个人性情展销会。

下列对原文信息的筛选,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博客语文所仰仗的是个人的语文修养、感觉与语文的实验精神。
B.在博客语文中新老经验一概需要全新创意和表述。
C.在博客这样一个语文实验室中,语文的推陈出新混杂于一些混乱喧嚣之中。
D.个人博客仅仅是一个能展示私密的空间,一个提供多向互动的平台。

根据原文内容和有关想象,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比起另两类电子媒体催生的语文来,博客语文更不易显露真性情,有更为完整的互动,语文程度更高。
B.作者像一个观察哨,时刻关注着,用一双“语文眼”,兴致勃勃地阅读、观察,从一些现象中看出和归纳语文发生和传播的“潜规则”。
C.作者关注博客这一种新事物,“性情展销会”,“一般只说私事儿,不说公事儿”,写出“博客语文”之与众不同。
D.作者意在提醒我们,在博客这样一个语文实验室里,语文的推陈出新混杂于一些混乱喧嚣之中,尤其考验我们筛选、甄别的耐心与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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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
【日】村上春树
一顿历时89分钟,价值274元的晚餐。
一对男女恋人步出餐厅。
男的吃这顿饭吃得好辛苦, 因他85分钟都用了来想着公司的那份计划书该怎样做,幸好女的一点也不发觉他心不在焉。
女的对男的说:“现在不算太晚,你不用送我了,我自己回家吧。”
明天就要交计划书的男友,"立刻"答:“好呀!那你小心点了,回家致电给我吧。再见。”
男的飞快回家,去埋首他的工作,他不停的做直至电话响起。
他看看钟原来已经半夜三点多,是谁这么晚来电?
他接过电话,原来是他的未来外母:“我女儿现在还没回家,你不是和她去了吃饭吗?她怎样了,我好担心。”
男的才记起女的说回到家后会致电跟他报平安,但现在已经夜半二、三时她为什么还不回家。
男的心乱如麻,最后还是报警求助。
去到警局,警员问他:“她失踪时的衣着是?”
男的:“这,她,想不起来”
警员:“不打紧,你先放松一下,那衣服的颜色总会记得吧?蓝色,红色?”
男的:“我我只想着份计划书,吃饭也低下头我不曾看过她的。”
警员:“她的发型呢?长发?短发?”
男的:“我跟她一起很多年了,我所以,怎么她的东西我一点也想不起……”
警员:“你说她是你女友,你们最近很少见面吗?”
怎会连发型也不知道,那她有带首饰,手袋吗?”
男的也是无言以对。
离开警局,男的觉得很惊讶,惊讶他对女友的“不用心”。
多年来他已把爱情的感觉当成一种习惯,就连对他的女友也“习以为常”,已经不把她放在心上了。
已过了三天,女的还是音讯全无,这三天男的除了担心女友的安危,就是不停的想:“她的发型、她的衣着,我怎会不知道的!我一定要记起来!”
这晚,男的经过一条幽黑、灰暗的长街,竟看见女的就站在长街的尽头。
男的高兴得跑向她,想紧紧的拥抱她。
但走到女友的面前他就改变了主意,他双手按着女友的肩膊,说:“等一下,先不要动。让我看清楚你,你的头发、你的衣着,我要好好的记着。回想起那晚,其实是你发现我还有工作在身,想我早点回家工作而叫我不用送你的。一直以来只有你还关心我的感受,而我却不理会你。但不要紧,我已知道应怎样去爱你、珍惜你。相信我,你的一切一切今后都会常在我心中的。”
女的:“你终于都懂得理会我的感受,懂得珍惜我了,可惜已经太迟!”
男的忽然醒过来,原来刚才的是一场梦。
梦醒后男的努力去想,梦中女友的衣着、发型,但还是记不起来。
隔天,男的终于再见到他的女友,就是在警员带他到殓房认尸的时候。
望着躺在停尸间的女友,男的哭着说:“我终于知道你的发型,衣着,我现在才真正的看真你。我会记着的,永远都会记着的,我刚想到要珍惜你,你醒醒呀。不要就这样离开我好吗!”
男的刚学会珍惜,却已后悔莫及。
现在他除了哭泣,就什么都做不了。
也许你常发现我一直凝望着你!
你问我看什么呢?
我笑笑没什么,只是想将你的一切记在心里,在见不到你时细细回味……
(选自《村上春树经典小说集》,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有删改)
依据小说相关内容,简要概括男主人公的主要性格特点。
小说后半部分用了不少笔墨来写梦境,这对人物塑造和情节发展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在构思上运用了哪些艺术技巧?
关于这篇小说的主题,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请用简明的文字概括出你对这篇小说的主题的理解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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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从农夫之子到散文大家
林清玄从小家里很穷,家里有18个兄弟姐妹,林清玄排行第十二,如果写武侠小说,他就可以叫“林十二少”了。18张嘴常常让家里揭不开锅,每到开饭的时候,父亲就拿出18个碗来,这18个碗还是奇形怪状,拼凑起来的。吃饭对于他们而言就像一个庄严的仪式,连父亲说“大家来吃饭”的声音听起来都极富尊严感。然而吃饭的过程并不显出多少尊严,每个人都会先吐一口痰到饭里,不然一不留神就会被哥哥姐姐抢去。吃冰棍也要先把整支都舔一遍。在这种饥饿的目光和身体感觉中长大,怎么会让后来的林清玄具有那么丰沛的心灵呢?这大概是物极必反,物质的匮乏刺激了心智的清醒。
“我们家世代都是农夫,都是耕田,所以我的命运大概是接着去耕田吧?但是我没有这么想,小时候我就想做个不同的人,我要当一个作家。”爸爸每隔一段时间跟孩子们见面,却记不住他们各自的名字,就叫号码。他问林清玄,“十二,你长大了要干什么?”林清玄说长大了要当作家。父亲问作家是干嘛的,林清玄回答说,“作家就是‘做一点加一点’,坐下来写一写,寄出去,人家就会寄钱过来。”父亲大怒,顺手给了他一巴掌,骂他傻孩子。家乡那一带,没有人知道作家是干什么的。
14岁那年,他决定离开家乡。父母知道后开心得不得了,因为终于可以少一张吃饭的嘴了。离开的前一天晚上,妈妈把他叫到跟前,送给了他一个黑的玻璃瓶。母亲说,“我们闽南人祖先留下了一个传统,如果离开家乡要带三件家里的东西,第一是祖先香炉里的香灰,第二是家里古井里的水,第三是家里农田里的泥土。有了这三样东西,走到哪儿都是家乡,都不会水土不服。”这个瓶子林清玄带在身边已经50年了,至今放在书桌上,每次看到都让他感动不已。
离开家乡后,林清玄不断打工养活自己。做码头工人,扛笨重的木材、货柜,摆地摊,做餐厅服务生,当厨师,在洗衣店做烫熨工。后来他还做过屠宰场的屠夫,因为当时杀猪赚的钱比别的工作要多。每天杀完猪,他就回到家里,把手洗干净,打开稿子写作。“我从小学时代发誓要当作家。因为家里的环境不好,所以要比别人更努力,更用功。”
几十年来,林清玄每天都写作。开始每天写500字,后来每天写1000字,大学时每天写3000字,至今不断。他一共写了180本书。他深深地觉得,一个作家必须要比一般的人更努力地工作。
从17岁开始发表作品,到30岁时,他几乎获得了当时台湾所有的文学大奖,写作文体包含各个门类。其中,《身心安顿》和《烦恼平息》在台湾创下150版的记录,《打开心灵的门窗》一书创下高达5亿元新台币的销售记录。如今,他和琦君一起成为过去三十年台湾最著名的散文作家,被誉为“当代散文八作家”之一。
林清玄决心长大不当农民,他努力想跳出从小生长的那个小世界,后来就养成了看地图的习惯,尤其是看世界地图。有一次,因为考试成绩好,老师送给他一本世界地图,他就拿回家仔细研究。那天天气很冷,林清玄必须在锅炉旁给父亲烧洗澡水。看到世界地图里的埃及,林清玄展开了遐想,幻想自己在埃及看到金字塔、法老王、狮身人面像、尼罗河,还有美丽的埃及艳后……这时浴室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父亲身上包着毛巾走出来,问他在干什么,说火都灭了,洗到一半水变凉了。看到他在看埃及地图,父亲给了他一巴掌,让他继续烧火。父亲即将进浴室的时候转过身对他说:“我用我的生命跟你保证,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去那么遥远的地方。”那一瞬间,父亲身上的毛巾掉了下来,他看到父亲的裸体,立刻想起课文里学的朱自清《背影》里的父亲,觉得父亲的背影和朱父差别那么大,心里很是难过。
后来有钱了,林清玄去的第一个国家就是埃及。他坐在金字塔旁边给父亲寄了一张明信片,感动不已。后来他听说,父亲接到信时惊呆了,说这是哪一巴掌那么厉害,一巴掌打到埃及去了!从那以后,林清玄就经常游历世界。
因为有了内心的理想,林清玄的路就走得特别长,而且久。“每次旅行的时候,感触都很深,因为我就是那个不肯屈就于做一个农夫之子的小孩子,我希望展开自己的人生,光是在大陆我走过的城市就有三百多个。”
(有删改)
文章开篇为什么要写林清玄家吃饭时的寒碜场面?
林清玄能从农夫之子成为散文大家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有了内心的理想,林清玄的路就走得特别长,而且久”,请结合现实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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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寂
简贞
驾车的车夫与随行的汉子,留在山脚村落里,不愿上山。他们早就听说秋冬之交,这山是飓风的天下,当地人管它叫“食人风”,吃人不吐骨头的。
旅路中,遇着他们,随兴做了伴。我本是意随路走,不确走上哪儿畅怀、寄情,往往五天四夜露宿在外,不见一个人一只牲口,只见忽隐忽明的泥草路上偶有辙痕,有的是今岁的,有的约莫前朝了。他们算是半个游民,本乡欠粮,年岁不好时,千里迢迢到异乡讨活儿做,卖点营生,看看一年将磬,开始往回走。他们的身上仍有一条红尘丝线,系得紧紧的,总要带点银两、时兴吃食,回老乡过年。不管那条红丝在风吹雨打中染了多少悲哀故事,他们每到秋冬之交,就会被丝线牵引,回老家去团圆,一切吃苦都为了团圆。
这地方离他们二人的本乡还有段路、算是最后一驿了。奇风异俗也是他们说给我的,那鬼风到底多凌厉、他们没亲身体验过,传说这么教,他们这么信。所以,虽然翻过这山是最轻省的路,他们死也不走,甘愿在平野上绕个大圈,回山后的家。我看他们脸上齐布那种死也不于的神情时,心里头是艳羡与敬重的,一个人死也不干某件事时,往往代表内心里有一个比他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人藏着,他得为那人活得毫发不伤,他得去跟他团圆。
他们暂时留在村里歇歇牲口,恢复脚力、我与他们订了约,若回得来,两天一夜后自会找上他们,若过了期限没见到人,不用等了,尽管揣着干粮赶路去,把我那份吃了。这地方枫林甚老,千年百代没人动它,吃了秋霜,一片红海。造化真是弄人,美的都是不能吃的,难怪村童少妇都土瘦。造化也戏人,美景总是布局在险崖上,仿佛,绝美里头蕴涵一道千古不改的宿命,必须以身相殉。
大江南北半遭,酷雪、暴雨、烫沙都在衣上了,倒是没尝过鬼风扼喉的滋味。我一条命飘泊在外,既无乡可归,也无饭说团圆,早是个活着的孤魂野鬼,行到此处,既然鬼风中有红枫,我焉有不去会合的道理。村子人,听说我要上山,或掩柴扉避听,或呵小儿不让他们听下文,仿佛我是个邪物。
歇一宿,寅时独自上山,他二人仍呼噜着。这时令,开天较迟,眼前身后皆是浓雾,到了山腰,回身已摸不清村落在哪儿了。看来,这雾是锁人肉眼的,故意弄瞎对凡尘世间的依赖,要人孤零零我地一无所靠,回复七窍未凿的混沌、才把绝美盛到眼前。
风,果然愈来愈厉,起先如游魂,后来露了厉鬼本性。这山不算高拔,没人来动,乔木各自据土为霸,仰不见云天了,倒像一百零八条英雄好汉齐聚梁山泊,群龙无首,全凭鬼风作主。根性强悍的,不服风的旨令,发动六军出征,半空中厮杀甚烈;道行浅的,破立、倒塌、含冤九泉之貌。
自此上山,寸步难移;肉胎比不上一棵树坚强,风势乱窜,凄厉刺耳,若我此时松开抓住莽草的手,必定腾空,如一片落叶。
人在山川天象的怒吼中,是爬行的、沉默的、连呐喊的意念都灭了。人在世间的破碎中,却常尖声呐喊;可见人对世间终究有一份预先的信任,也认为可以信任,所以遭难时的呐喊,乃在呼唤那份信任,控诉那份信任,希冀世间不要抛弃他:一而在自然的暴怒里,人自知与野兽、林树、岩石无异,故噤声。呐喊乃为了给另一个人听,期望获救,既然众人皆与林、石无异、喊也是空喊。在狂怒的天象中,一头僵冷的兽、一块裂岩、一具英年壮汉的尸首,与一片枯叶有什么不同呢?一有什么不同呢?
魔风稍歇,我快步转上,往另一座峰前进,风似乎回复游魂,不像适才欲将我五马分尸;虽然仍有扯发裂衫之虑,因为历了前者,反而觉得此时是微风拂脸了;人常觉得自己所遭逢的是最悲哀的、因为他还没见识那更悲哀的。
我把自己绑在一棵千年大树上,暂时与它合体,待转身,面向山间空谷,奋力张眼,满空红潮,人世有多少生灵,这儿便有多少霜枫,自成空中海域,在风的魔掌中,滚涛,怒舞。忽而如群龙飞天,又如六宫粉黛,一起飘袂嬉游。美,才是真正的帝王;天,地不过是左右大将军。在我之前,谁殉于此;在我之后,谁将埋骨于此?独自面对绝美,才明白,不是鬼风食人,是绝美叫人刎颈。
而像我一样,又拎着肉体凡胎回到世间的,便注定接受绝美诅咒,永远被孤寂缠身了。美,才是内心最严重的相思病。
每当行过春阳高照的市集,或客店不眠的雨夜,或雪季的火盆旁,孤寂总叫我偷偷抹泪,仿佛,我是唯一背叛红潮的那片霜叶。
赏析文中划线部分的含意。
根性强悍的,不服风的旨令,发动六军出征,半空中厮杀甚烈:道行浅的,破立、倒塌、含冤九泉之貌。
文章题为“孤寂”,文中的“我”因何孤寂?
作者认为绝美的诅咒便是孤寂缠身,要欣赏到绝美的风景定要经过自己的孤寂的奋斗,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请结合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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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加厚信息时代的文化土层?
①新技术当真是最伟大的“改变者”。如果以山峰为喻,从山脚的村歌社鼓,到山巅的阳春白雪,不同层次、不同人群、不同类型文化构成的群落,拼贴出文化中国的四季春秋。而信息时代的到来,为文化的层峦叠嶂架起了高速索道,不必费力攀爬,便可悠游其间、览尽风光。
②打开微信“朋友圈”,就能看到一个完整的文化微缩景观:既有“小清新”,也有“情怀党”;既有痛心质问“传统文化怎么了”,也有娓娓道来“告诉你一个真实的美国”;既能看到古典乐迷的“高大上”,也能看到各种“非主流”、“脑残体”……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价值偏好和审美趣味,他们是文化景观的观看者,也是文化风尚的制造者。
③然而,新技术的生死时速,是否也会纵容“所见即所得”的肤浅,带来“既得繁花,亦生野稗”的乱象?已经有人痛心于文化空气的日益稀薄,甚至认为中国正在进入文化上的“小时代”。图书馆修得越来越好,好书和读书人却越来越少;实体书店和报刊亭逐渐凋零,城市正在失去文化之肺;地铁上的“低头一族”,看的不是书报而是手机……商业和消费主义冲刷之下的大众审美河床,最低水位正在下降,有些地方甚至裸露出干涸的河底。难怪有人疾呼,从电脑和手机中拯救我们的阅读吧!甚至有人说,拔掉网线,关闭手机,才能回到真正的文化生活。
④事实上,翻阅近几个世纪的文化史,几乎每一次技术手段的升级,都会引起人们的文化焦虑。尼采曾对报纸的出现怒不可遏,认为这意味着忙乱、廉价的“短暂之物”取代了“永恒之物”。海德格尔以哲人姿态发问:技术化的时代文明千篇一律,是否还有精神家园?美国学者罗斯扎克更是一针见血:相比在黄昏时分去附近的咖啡馆,网络真的能更有效地交流思想吗?
⑤这样的感叹固然有其价值,但放宽视野却会发现,从印刷术的普及,到声光电的传播,再到信息技术的兴起,任何一次传媒工具的重大变革,都会带来文化话语权的转移。新中国“17年文学时期”全国仅发表长篇小说200部左右,谁又能想到如今某一文学网站号称有123万个作者,其中很多以每天1万至3万字的速度写作?正是报纸、影像、网络等技术手段的普及,让人类的文化空间拓展了而不是枯萎了,让知识和文化更能服务大众而不是被一小群精英所垄断。
⑥哲人的忧思,倒是从另一个角度给出了历史的惯例:越是缺少文化话语权的草根,越能更早地拥抱新的文化场;越是在原有格局中掌握话语权的精英,越是更晚地接受新事物。看看我们的互联网,微博是近6亿网友鼎力支撑的舆论广场、微信是无数中产白领激情互动的文化领地。有人做过统计,在当代中国,活跃在网上的知识分子只是知识界的表层,更庞大的群体基本不在网上发声,比例甚至低于领导干部。在抱怨新技术让信息碎片化、文化表浅化的同时,谁愿用理性的思维、专业的智识、人文的情怀,主动涵养席卷天下的网络文化?文化之河能否源远流长,乃是取决于“最低水位”,谁来为时代的文化河床筑土培基,加厚信息时代的文化土层?
⑦正如学者所说,当代中国正在“共时性”地经历着传统、现代与后现代。对于有数千年文化的中国来说,信息化和技术时代带给我们的冲击更为猛烈,产生的问题也更加复杂。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快速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反映在文化领域,将使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注定要面对传统与现代并存、高雅与“低俗”共舞的现象。对大众审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主流文化的建设者固然不必过分沉溺文化乡愁、伤感于“吾道衰也”,也不能闭关自守、以和大众文化划清界限来标榜自我,但更应该防止文化上的劣币驱逐良币,为整个社会的文化水位划定警戒线,并担任守护者。“士志于道”曾经是中国文化和中国文人的光辉传统,一代代士人无不“以天下风教是非为己任”,为时代的文化河床筑土培基,理应是当代文化人的历史使命。
⑧古人云,“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不论时代如何变迁,技术条件如何升级,人心向善向美的文化情怀不会改变。我们要做的,就是以更积极的态度、包容的气度、渊博的深度,加厚信息时代的文化土层。通过“各美其美,美人之美”,最终走向“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文化中国。
下列关于“文化”的相关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信息时代的到来,让人们可以更加便捷地领略到层峦叠嶂的文化。
B.微信圈中的每个人制造着不同的价值偏好和审美趣味的文化景观和文化风尚。
C.新技术的生死时速,已经使文化空气日益稀薄,中国正在进入文化上的“小时代”。
D.近几个世纪的文化史表明,几乎每一次技术手段的升级,都会引起人们的文化焦虑。尼采、海德格尔、罗斯扎克都曾有过相类似的担忧。

E.历史的惯例:越是缺少文化话语权的草根,越是更晚地拥抱新的文化场;越是在原有格局中掌握话语权的精英,越是更早地接受新事物。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图书馆修得越来越好,好书和读书人却越来越少;实体书店和报刊亭逐渐凋零,城市正在失去文化之肺;地铁上的“低头一族”,看的不是书报而是手机……文化生活在商业和消费主义冲刷之下完全丧失。
B.技术手段升级引起的人们的文化焦虑是没有价值的,因为放宽视野就会发现,任何一次传媒工具的重大变革,都会带来文化话语权的转移。
C.文化之河能否源远流长,乃是取决于“最低水位”,谁来为时代的文化河床筑土培基,加厚信息时代的文化土层,谁就能决定文化之河的源远流长。
D.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快速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反映在文化领域,将使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注定要面对传统与现代并存、高雅与“低俗”共舞的现象。

作者认为应该怎样加厚信息时代的文化土层?
王蒙首开新时期国内创作先河,倡导作家学者化、学者作家化,掀起人文精神大讨论,是中国当代文学走向现代写作技巧的开拓者。
经著名作家王蒙、文学评论家陈晓明郑重推荐,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议后,最终批准青年作家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成为协会成员。王蒙和郭敬明做客北京卫视一档名叫《书香北京》的节目,在夸郭敬明“聪明、谦和、语言好”后,又不客气地批评他“爱堆砌华丽辞藻”、“文章华而不实”等,最后他还点了郭敬明的死穴:太做作。
结合文本观点,分析王蒙在加厚信息时代的文化土层中所起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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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地写,而是一辑一辑地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耳顺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今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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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正是在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 “精神家人”的影响下,走上了诗歌创作之路。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但因为美国人一直看不起台湾,所以他内心非常不愿意。加之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因此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 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用二十分钟的时间一气呵成完成了《乡愁》的创作,后来他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话中表达出一个游子对故土的深情。

E.李敖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说明余光中为人心胸坦荡,不与人斤斤计较。
余光中的诗歌为什么能够引发校园民谣风潮?
你如何看待余光中的“逍遥”?请结合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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