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苍蝇
①苍蝇不是一件很可爱的东西,但我们在做小孩子的时候都有点喜欢他。我同兄弟常在夏天乘大人们午睡,在院子里弃着香瓜皮瓤的地方捉苍蝇——苍蝇共有三种,饭苍蝇太小,麻苍蝇有蛆太脏,只有金苍蝇可用。金苍蝇即青蝇,小儿谜中所谓“头戴红缨帽,身穿紫罗袍”者是也。我们把它捉来,摘一片月季花的叶,用月季的刺钉在背上,便见绿叶在桌上蠕蠕而动,东安市场有卖纸制各色小虫者,标题云“苍蝇玩物”,即是同一的用意。我们又把他的背竖穿在细竹丝上,取灯心草一小段,放在脚的中间,他便上下颠倒的舞弄,名曰“戏棍”;又或用白纸条缠在肠上纵使飞去,但见空中一片片的白纸乱飞,很是好看。倘若捉到一个年富力强的苍蝇,用快剪将头切下,它的身子便仍旧飞去。希腊路吉亚诺思(Loukianos)的《苍蝇颂》中说:“苍蝇在被切去了头之后,也能生活好些时光。”大约二千年前的小孩已经是这样的玩耍的了。
②我们现在受了科学的洗礼,知道苍蝇能够传染病菌,因此对于他们很有一种恶感。三年前卧病在医院时曾作有一首诗,后半云:
大小一切的苍蝇们,美和生命的破坏者,中国人的好朋友的苍蝇们呵,我诅咒你的全灭,用了人力以外的,最黑最黑的魔术的力。
③但是实际上最可恶的还是他的别一种坏癖气,便是喜欢在人家的颜面手脚上乱爬乱舔,古人虽美其名曰“吸美”,在被吸者却是极不愉快的事。希腊有一篇传说,说明这个缘起,颇有趣味。据说苍蝇本来是一个处女,名叫默亚(Muia),很是美丽,不过太喜欢说话。她也爱那月神的情人恩迭米盎(Endymion),当他睡着的时候,她总还是和他讲话或唱歌,使他不能安息,因此月神发怒,把她变成苍蝇。以后她还是纪念着恩迭米盎,不肯叫人家安睡,尤其是喜欢搅扰年轻的人。
④苍蝇的固执与大胆,引起好些人的赞叹。荷马(Homeros)在史诗中常比勇士于苍蝇,他说,虽然你赶他去,他总不肯离开你,一定要叮你一口方才罢休。又有诗人云,那小苍蝇极勇敢地跳在人的肢体上,渴欲饮血,战士却躲避敌人的刀锋,真可羞了。我们侥幸不大遇见渴血的勇士,但勇敢地攻上来舐我们的头的却常常遇到。法布尔(Fabre)的《昆虫记》里说有一种蝇,乘土蜂负虫入穴之时,下卵子虫内,后来蝇卵先出,把死虫和蜂卵一并吃下去。他说这种蝇的行为好像是一个红巾黑衣的暴客在林中袭击旅人,但是他的慓悍敏捷的确也可佩服,倘使希腊人知道,或者可以拿去形容奥德赛(Odssyeus。木马屠城的主角)一流的狡侩英雄罢。
⑤中国古来对于苍蝇也似乎没有“什么反感。《诗经》里说:“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又云:“非鸡则鸣,苍蝇之声。”据陆农师说,青蝇善乱色,苍蝇善乱声,所以是这样说法。传说里的苍蝇,即使不是特殊良善,总之决不比别的昆虫更为卑恶。在日本的俳谐中则蝇成为普通的诗料,虽然略带湫秽的气色,但很能表出温暖热闹的境界。小林一茶更为奇特,他同圣芳济一样,以一切生物为弟兄朋友,苍蝇当然也是其一。检阅他的俳句选集,咏蝇的诗有二十首之多,今举两首以见一斑。一云:
笠上的苍蝇,比我更早地飞进去了。
⑥这诗有题日《归庵》。又一首云:
不要打哪,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
⑦我读这一句,常常想起自己的诗觉得惭愧,不过我的心情总不能达到那一步,所以也是无法。《埠雅》云:“蝇好交其前足,有绞蝇之象……亦好交其后足。”这个描写正可作前句的注解。又绍兴小儿谜语歌云:“像乌豇豆格乌,像乌豇豆格粗,堂前当中央,坐得拉胡须。”也是指这个现象。(格犹云“的”,坐得即“坐着”之意。)
             十三年七月(1924年7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纵观全文,作者提到苍蝇的那些优点和缺点?
                                                                             
                                                                             
作者引用了哪些古希腊传说,有什么作用?
                                                                             
                                                                             
作者引用小林一茶的诗有何作用?
                                                                             
作者对苍蝇的态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你觉得人们对苍蝇的看法区别如此巨大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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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邂逅黄姚
王 惟
①邂逅黄姚,如同邂逅时间犯下的一个美丽的错误。时间遗忘了这座古镇,同时也成就了它的魅力。
②藏于深山之中的黄姚古镇,陆路交通是非常不便的。因此,水,才是黄姚传奇的起点和终点。通达三江的姚水,使古镇在明清两朝成为出海通衢的商业中心,到了民国时代,随着姚江水位的下降,古镇也失去了旧日的繁华,重新与世隔绝。当姚水退去之时,时间吻别了这座古镇,悄然而去。此后的草长莺飞、年华暗换,又有谁人知晓呢?即使战争也没有打破这里的宁静,古镇对于战争的记忆,只是几位历史名人来去飘然的雪泥鸿爪的倩影。
③百年之后,与时间一同归来的,是异乡人的惊艳。当那些来自尘嚣的人们终于到达了神话的彼岸,他们的第一感觉早已题写在古镇一幅斑驳的楹联之上——“别有洞天藏世界,更无胜地赛仙山”。明清风格的岭南民居、以九宫八卦阵式布局的街道,更有一方痴山醉水,重重古木参天。昔日商号云集的桂东名镇,今日小桥流水的世外桃源,仿佛绝代名姝洗尽铅华,那般的风情,是令人难以抵挡的。
④古镇的街道,全部是由黑色石板镶嵌而成,年深日久,已被先人的双足琢磨得漆亮如玉。漫步其上,仿佛漫步于岁月一声悠长的叹息。那淳厚的质感,令我甘心在这古镇的青石街上做一缕幽魂,看岁月如何无情,又如何任是无情也动人。
⑤四处弥漫的宁静是黄姚的外表,幽幽散发的文气是黄姚的内涵。传说,从清康熙到光绪年间,黄姚就出过11名举人。举子们当年的书生意气、诗酒的风流早已浑然内敛,如今的黄姚依然君子如玉,触手也温。这里有山必有水,有水必有桥,有桥必有亭,有亭必有联,有联必有匾。一块块牌匾如同一张张泛黄的古镇的名片,所谓温柔敦厚,所谓骨感峥嵘,昨日种种,尽在不言之中。
⑥黄姚依然是任运而恬淡的。这里的人们乐山,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是仁者;这里的人们乐水,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是智者。信步走去,但见逐闹嬉戏的童颜稚子,皆有三分灵气,枯坐檐下的鹤发老人,尚带七分古风。便是柴门犬吠、舍里鸡啼,梁间黍香,但凡此间风物,皆有一段洒脱悠然的风流态度。
⑦黄姚依然是一卷尘缘未了的浮世绘。斜晕晚照中,袅袅上升的炊烟是古镇的呼吸,捶衣舂米的闷响是古镇的脉搏,而阡陌闾巷间的生息歌哭,是古镇的灵魂。青石街上的木门常常是厚重而细节丰盈的,推开来是“吱呀”一声,仿佛苍凉的记忆由沉睡中醒来,慵懒地打了个哈欠,迈进去便有一脚踏空的晕眩,如同穿越时光的隧道,恍然若失而不知今夕何年。
⑧黄姚依然是时间的迷宫。当你凝望那琉璃彩瓦、画栋雕梁,仿佛你凝望的是历史,其实你凝望的是时尚,五百年前的时尚;当你走过一条条静谧幽深的青石老街,仿佛你穿越的是寂寞,其实你穿越的是繁华,康乾盛世的繁华;当你抚摸那褪色的门楣、模糊的雕像,仿佛你感受的是粗朴,其实你感受的是精致,是流年镌刻、风描雨绘的精致。
⑨这就是黄姚,千年一梦的黄姚,多少异乡人远道而来,只为见证今时的雨滴敲打万历年间的窗棂,只为猜测古祠深宅背后所隐藏的几许红尘无奈,只为聆听那一江碧水缓缓讲述黄姚古镇的前世今生。
第①段中“美丽的错误”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黄姚古镇的魅力究竟在哪里?请根据文意分条概括。
从全文看,作者在描述黄姚时怀着一种怎样的情怀?
请结合第⑧段文字赏析本文的语言特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蓝牙”(B1uetooth)本是十世纪统一了丹麦的国王的名字,现取其“统一”的含义,用来命名意在统一无线局域网通讯标准的蓝牙技术。1998年5月,爱立信、诺基亚、东芝、IBM和英特尔等五家著名厂商在联合开展短程无线通信技术的标准化活动时提出了“蓝牙技术”这一概念。蓝牙技术是一种提供短距离无线传输的应用技术。这五家厂商力图使蓝牙技术能够成为未来的无线通信标准。这种全球统一的标准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创造力。
蓝牙技术的定位在现代通信网络的最后10米,将像一种无处不在的数字化神经末梢一样,把各种网络终端设备、各种信息化设备,都“无线”地连接起来。利用蓝牙技术,能够有效地将移动电话与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以及各种数字化的信息设备连接起来,从而甩掉常用的有线通信电缆;同时形成一种个人身边的网络,使得身边的各种信息化的移动便携设备都能无缝地实现资源共享。
因为其开放性,蓝牙技术目前只是一个规范,还没有成为行业标准。不同品牌、型号的设备之间互通还存在一些问题。但蓝牙技术本身具有很多优势:蓝牙一般工作在不需交纳费用的全球通用的工业、科学和医疗频段即2.4GHz 的ISM频段上;可实时进行数据和语音传输;由于采用了先进的调频和纠错编码技术,蓝牙具有很好的抗干扰能力,在配备了蓝牙的设备之间可以进行更加可靠的通信。另外,蓝牙具有很强的移植性,可应用于多种通信场合,如WAP、GSM等,引入身份识别后可以灵活实现漫游。而且蓝牙设备功耗低,容易实现,便于推广,对人体危害也小。
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蓝牙技术在手机、耳机、PAD、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影机等设备上都有应用,也正应用于无线设备、图像处理设备、安全产品、消费娱乐、汽车产品、家用电器等诸多领域。就蓝牙手机而言,它可以很方便地和电脑连接,实现文件互传,除了图片、铃声和Java小游戏外,一般的文档也能传到蓝牙手机中,这样就可以把蓝牙手机当成u盘使用了。蓝牙手机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与笔记本电脑无线连接,让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成为现实。两个同样持有蓝牙手机的用户还可以通过手机交换名片、电话和手机铃声,或者无线联机游戏。再加上相匹配的蓝牙头盔、蓝牙眼镜、蓝牙外套等等一系列产品,蓝牙的无线优点可以让你尽情体验魅力时尚的新生活。
随着蓝牙技术的不断成熟,在逐渐解决制造成本、统一标准和工作的安全性等三个主要问题后,各种蓝牙产品将更加深入人们的生活,改变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方式,并大大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下列对蓝牙技术的解释最准确的一项是

A.蓝牙技术是由爱立信、诺基亚、东芝、IBM和英特尔联合提出的未来无线通信标准。
B.蓝牙技术是用丹麦国王的名字命名,意在统一无线局域网通讯标准的无线传输应用技术。
C.蓝牙技术是一种能把各种网络终端设备、各种信息化设备连接起来的无线通信标准。
D.蓝牙技术是信息设备间、信息设备与网络间的一种短距离无线化通信传输应用技术。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目前,作为一个规范,蓝牙技术还没有成为行业标准,不同品牌及型号的设备之间互通还存在一些问题。
B.目前,应用蓝牙技术,信息设备间可以进行一定范围内的互联,实现方便、稳定、可靠、安全的无线通信。
C.用户不必缴纳频段使用费用就可在全世界通用的工业、科学、医学频段上使用蓝牙设备。
D.蓝牙技术具有很强的移植性,可以应用于多种通信场合,引入身份识别后可以灵活实现漫游。

依据原文信息,推断蓝牙技术的发展前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8分)
陈寅恪:为学术的一生
当年,清华上下都叫他陈寅恪(què)先生,然而,在不少字典里并没有这样的读音。有人请教他:“为什么大家都叫你寅恪(què),你却不予纠正呢?”陈先生笑着反问道:“有这个必要吗?”他更希望人们了解他的学术及其价值,他的整个生命是和学术连在一起的。他在国难、家恨和个人的不幸中,为学术付出了一生。
1937年抗战爆发,陈寅恪短短时间内同时承受了丧父和右眼失明的痛苦。女儿回忆,父亲放弃了右眼视网膜手术,放弃了复明的希望,因为他只想尽快离开沦陷区。
离开北平前,陈寅恪把他的藏书寄往将要去的长沙。书到长沙,就悉数被毁于战火。他随身携带的常用书籍,亦在绕道去昆明的路上,大量被盗。他日后的学术研究,将主要依靠记忆了。
就在这样几乎没有参考书籍的情况下,陈寅恪完成了两部中古史名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
在四川李庄时,傅斯年为照顾陈寅恪,让邓广铭住他楼下,说陈先生若有事跺下地板,你就马上跑去。每次邓广铭跑上楼看,陈寅恪都是躺在床上呻吟,说自己的身体快不行了,快坚持不住了,但是他说:“我不写完这两稿,我不死。”
流亡途中的工作条件惊人恶劣,在挡不住风雨的茅草房里,陈寅恪就着箱子,汗流浃背地坐在小凳上写文章。为了给他补充点营养,家里养了一只母羊,他在下课后带着女儿放羊,父女闲聊着走过山间小路,那是他难得的愉悦时刻。
1944年12月12日,陈寅恪的唐代三稿中的最后一篇《元白诗笺证稿》完成了。就在这天早上,他起床后痛苦地发现:他的左眼也看不清了。他在成都的医院做了眼科手术,手术没有成功。半年后二战结束,牛津大学请他赴伦敦治疗眼疾,数月奔波,他的双目还是没能复明。
远在美国的胡适把西方医生的最后诊断结果写信告知陈寅恪。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我写此信。很觉悲哀。”
57岁的陈寅恪由人搀扶着重回清华园,他已失去学者治学读书第一需要的双眼。没有人可以理解,失明对于陈寅恪是一种怎样的毁灭,因为倔强的他没有留下任何文字泄漏内心的痛楚。在学生们的记忆里,过去陈寅恪上课讲到深处,会长时间紧闭双眼,但他盲后,永远睁大着眼睛讲课,目光如炬。
1953年,病中的陈寅恪收到了学生蒋天枢寄来的长篇弹词《再生缘》,听后大受震动,尚未病愈的他用口述的方式,撰写《论再生缘》,由此开始探索明清历史和文化。
当陈寅恪沉浸于新的学术领域时,中国科学院拟请他出任历史研究所二所的所长。他拒绝了。《对科学院的答复》一文中,起首便是:我的思想、我的主张完全见于我所写的王国维纪念碑的碑文中。在这篇广为流传的碑文里,陈寅恪表达了这样的思想:读书治学,只有挣脱了世俗概念的桎梏,真理才能得以发扬。他提出“不要先存马克思主义的见解,再研究学术”,在那个年代是惊世骇俗的。
《论再生缘》完成了,但无法正式出版,陈寅恪只能请人用蜡版刻印,分送友人。他在文末题诗:文章我自甘沦落,不觅封侯但觅诗。这是他心境和志趣的隐喻。
1958年,陈寅恪已成学术界“拔白旗”的对象。他不再教课。他说:“他们不要我的东西,不是我不教。”他依然坚持用文言文写作,坚持用繁体字竖排出版自己的著作。
1961年8月,阔别12年的挚友吴宓来访。陈寅恪把《论再生缘》油印本作为礼物送给吴宓,还透露了自己正在撰写的一部宏伟著作的大纲,这就是后来的《柳如是别传》。
书写得很艰难。为了这部85万言的百科全书,陈寅恪用去整整10年。柳如是的遭际,触动了他对经历了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和抗日战争的家族以及自己身世的感怀。这部“痛哭古人,留赠来者”的书,忽庄忽谐,亦文亦史,极其丰富的史料与穿插其间的陈寅恪的感悟融为一体,浓缩了他一生的学养和志趣。也许,晚年的陈寅恪是以这种智力较量来安慰他那寂寞的心境。
《柳如是别传》完成于1964年,陈寅恪74岁。五年后,1969年10月7日,陈寅恪走完了他79岁的生命历程。弥留之际,他一言不发,只是眼角不断流泪。
陈寅恪没有留下遗嘱
文章题目说“陈寅恪:为学术的一生”,联系全文,说说他的一生是怎样奉献于学术的?请分点简要概括。
作为一篇传记,本文在叙事上有何特点?
“陈寅恪没有留下遗嘱。”请分析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及作用。
陈寅恪一生为学术而活着,关于治学,他让你感受最深的一点是什么?请结合文本和当前社会现实,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陈小手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要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梭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看。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请简要说明其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如何理解这一矛盾的情节?
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项羽究竟死于何地
《太史公书》问世至今已两千年,随着这部巨著的流传,项羽自杀于乌江似是无疑的了。其实,这是历史上的讹误。项羽真正的殉难地不是乌江而是东城,即今安徽定远东南(距乌江约三百里)。
《史记·项羽本纪》论赞中就曾点明,项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只不过一般人不去注意这点罢了。《汉书·灌婴传》也记载:“项籍败垓下去,婴将车骑追项籍至东城,破之,所将卒五人共斩项籍。”那么,司马迁何以在《史记》中有“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一段生动的描述呢?
这段描述仅为民间传闻,理由有三。一、项王垓下被围时已兵疲食尽,“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又“汉军围之数重”。当时,项羽已“自度不得脱”,又何以能忽而来到三百里之外的乌江呢?再说,项羽垓下之败,其势是急转直下的,纵乌江亭长有救籍之心,又何以会料事如神,预先舣船以待?二、《史记·项羽本纪》通篇叙事谨严而缜密,尤其是对战事的描述,双方渡江涉河、斩关夺隘时的地理形势,都能于回旋曲折之中,给人以条理分明、江山如望之感。东城之后却为何三百里沙场竟无所交待,情节亦淡然松弛了呢?司马迁只说“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巧借一“欲”字将流传在乌江的一段民间佳话与东城真实的血战情节缝缀弥合了。这就是江淮一带的专家、学者多年来频频质疑并作出种种臆度误解的根源所在。三、项羽崛起于吴中,“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在南征北战中,吴中子弟以及江东父老与项羽是建立了感情的。因而,
在他死后即传说起“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的佳话。司马迁曾游历过此地,自然有充分的机会采撷到这些民间传闻,以完善这个英雄形象,也实在是十分自然的。
其实,项羽“身死东城”,从来有史迹为证。高达数丈的虞姬墓至今犹在,《定远县志》载:“虞姬墓即嗟虞墩,县南六十里近东城。”阴陵、东城两地,《定远县志》记载则更为明确:“阴陵城,县西北六十里,镆邪山南,周围二里。……羽溃围南驰,汉骑将灌婴追羽过淮,羽过阴陵迷失道即此。”“东城,县东南五十里。项羽至阴陵迷失道,汉追及之,羽复引而至东城即此。”
项羽殉难前在定远县境内留下的遗址遗迹,除阴陵、东城。至今仍存十余处。从霸王寨(项王迷路处)到刘会桥(为汉军追及处),从下马铺到嗟虞墩,构成了项王在这块土地上与汉军周旋的一条完整路线。
从文中看,下列不属于项羽殉难于东城的证据的一项是

A.《史记》《汉书》等史书中都有项羽兵败并死于东城的记载。
B.从史料记载来看,项羽东城突围的可能性极小。
C.定远县内的许多遗址、遗迹均证实项羽“身死东城”。
D.项羽崛起于吴中,兵败垓下,愧对江东父老,无颜东渡乌江。

下列不属于对项羽同情或肯定的一项是

A.《史记》中有“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般船待”的生动描写。
B.乌江一带流传着项羽欲东渡、乌江亭长舣船待的佳话。
C.江淮一带的专家、学者频频质疑并作出种种臆度误解。
D.作者认为司马迁利用民间传闻来完善项羽这一英雄形象。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司马迁知道项羽真正的殉难地不在乌江而在东城。
B.项羽从嗟虞墩到阴陵,再到东城,最后死在东城。
C.《史记》记述项羽败至东城和东城到乌江的细致程度不一样。
D.项羽战死前的主要活动都在安徽定远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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