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金箍棒 麦笛
①《西游记》中孙悟空从东海龙王那里借了一根“定海神针”,又称“如意金箍棒”,重6250千克,可大可小,变化多端,实在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贝兵器。那么从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金箍棒可能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呢?
②从密度来看,金属密度最大的是锇。《西游记》中说孙悟空把那绣花针从耳朵里取出来,迎风一晃,变得“碗来粗细”。估计那碗指的不是大海碗,应该类似于现在的酒杯,也就是说直径在3~5厘米的样子。以金箍棒长两米来计算,体积最大在3900立方厘米左右。因此,如果金箍棒的材料是锇,其质量大约为88千克,一个臂力超群的人完全可以挥舞得动。关羽能舞动重41千克的青龙偃月刀,鲁智深能舞动重32千克的水磨禅杖,以猴哥那山都压不死的体质而论,挥舞88千克的兵器更不是难事。有人说,不是6250千克吗?想必那是随着体积变化而变化吧,不过这不符合质量守恒定律了。
③金箍棒的硬度还应该特别大,猴哥大大小小跟妖魔鬼怪或者神仙星宿干了几百仗,连哪吒、二郎神都拿他毫无办法。哪吒的乾坤圈和二郎神的三尖刀据说都是宝器,但叮叮当当一交击,金箍棒毫发无损,可见金箍棒硬度特别大。金属中硬度最大的是铬,铬的硬度和天然物质硬度之王金刚石不相上下,一般的兵刃应该是奈何不了它的。从这个意义上,金箍棒用铬或者那些更为强韧的铬合金来铸造显得非常合适。
④金箍棒的抗腐蚀能力也非常不一般。金角大王那个紫金红葫芦连“大罗金仙都能化成血水”,里面应该盛有腐蚀性非常强烈的液体,比如王水之类。但猴哥和棍子被收进去都毫发无损。猴哥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内炼就了一身铜皮铁骨,再加上会七十二变,变成小苍蝇之类的趴在葫芦口,不被腐蚀是可能的。但金箍棒如果用的不是很特别的材料,想要逃过浩劫可就有点难度了。因此从耐蚀性这个角度讲,金箍棒材料又像铱。铱的硬度、密度都很大,抗腐蚀能力在金属中首屈一指,连王水对它也无可奈何。
⑤再从伸缩性上来考虑。地球上常见的材料不管金属还是非金属恐怕都没有金箍棒那么强的伸缩性。所以说,一根本来几个人不能合抱的柱子变成“碗来粗细”进而变成绣花针大小,大概纯属小说家的杜撰。
⑥《西游记》中老龙王说:“那本是大禹治水之时,定江河浅深的一个定子,是一块神铁!”像大禹这样的神人很可能从外星球采集了这么一块材料,密度特别大,又有很多特殊属性,用于测量江河的浅深,可长可短,能随时调整,实在是太方便了。猴哥成佛之后,金箍棒自然回归原位,现在不知躺在哪处幽深的海底,期待着我们再度去发掘它的传奇呢。 根据文章内容填写表格。
金属名称 |
金属属性 |
金箍棒可能用它来制作的理由 |
锇 |
(1) |
小说中孙悟空作为神人,臂力超群,能舞动较重兵器,而用锇制成的金箍棒单位体积质量最大。 |
铬 |
硬度最大 |
(2) |
铱 |
(3) |
小说中金箍棒在紫金葫芦中未被腐蚀,说明它抗腐蚀性极强。 |
文章第④段写金箍棒的抗腐蚀能力,为什么要介绍孙悟空在炼丹炉内灯炼就一身铜皮铁骨以及会七十二变的情况?
文章第③段划线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对说明有何作用?
文章第⑤段中“地球上常见的材料不管金属还是非金属恐怕都没有金箍棒那么强的伸缩性”中加点词语“常见的”能否去掉,为什么?
毛主席曾评价孙悟空“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孙悟空是很多同学儿时的偶像,请结合《西游记》中具体章节的内容,谈谈你喜欢孙悟空的理由。
烧炭工和绅士亚米契斯
(1)诺比斯的父亲是当地有钱的绅士,因此诺比斯便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他父亲身材魁梧,蓄着浓密的黑胡子,表情十分严肃,几乎每天送儿子上学,接儿子放学。昨天上午,诺比斯跟班里最小的一个孩子——烧炭工的儿子倍梯吵架。诺比斯自知理亏,无法辩解,就冲着倍梯气急败坏地说:“你父亲是个乞丐!”倍梯委屈得要命,顿时面红耳赤,默不作声,热泪夺眶而出。回到家里。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父亲。
(2)午饭过后,全身黑糊糊、个子矮小的烧炭工领着孩子来到学校,向老师抱怨。大家都不吱声,只是静悄悄地、全神贯注地听着。跟往常一样,诺比斯的父亲正在门口给儿子脱外衣,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便走进教室。问是怎么回事。
(3)“是这位先生在抱怨您儿子。您儿子对他儿子说:‘你父亲是个乞丐!,”老师回答。
(4)诺比斯的父亲听后,皱皱眉头,羞愧得有点儿脸红,于是询问儿子:“你说那句话了吗?”诺比斯站在教室中间,当着倍梯的面,低着头不言不语。父亲紧紧抓着儿子的胳臂,把他拉到倍梯的面前说:“快道声对不起。”
(5)烧炭工以和事老的口吻连声说:“算了吧,算了吧。”
(6)可绅士不理睬他,依然谆谆劝导儿子说:“照我的话这样说:‘我说了愚昧无知的话,侮辱了你的父亲,请你原谅。如果我的父亲能紧握你父亲的手.那将是非常荣幸的!
(7)烧炭工做了个果断的手势,好像在说:“我不愿意。”绅士不听他的话,逼儿子照他说的办。他的儿子头也不抬,轻声细气而断断续续地说:“我说了——愚昧无知的话,侮辱了——你的——父亲,请——你原谅。如果我父亲——能紧握你——父亲的手,那——那将是非常——荣幸的!”
(8)绅士向烧炭工伸过手,烧炭工用力紧握着。然后,烧炭工推了儿子一把,儿子心领神会,扑到诺比斯怀里,两人紧紧拥抱。
(9)“老师,请您帮个忙。让他俩坐在一起好吗?”绅士问老师。于是,老师把倍梯安排到诺比斯旁边坐下。待他俩坐好后.诺比斯的父亲打了个招呼告辞了。
(10)烧炭工若有所思地站了片刻,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靠近坐好的两个孩子,然后.来到课桌前。带着爱怜和歉意的表情端详着诺比斯,仿佛想说些什么,可什么也没说出来。他伸手想慈爱地跟他亲热一下.似乎又没有这个胆量,只是用他那粗大的手指轻轻地碰了一下诺比斯的额头。他走到教室门口,回头瞥了诺比斯一眼。才迈着慢慢的步子走开了。
(11)“孩子们,你们要牢牢记住今天看到的事情。”老师语重心长地说,“这是本学年最精彩的一课了!” (选自《爱的教育》,略有改动)选择下列句子中的一句,结合上下文,品析加线词或短语的含义,指出其表达效果。(4分)
(1)诺比斯的父亲听后,皱皱眉头,羞愧得有点儿脸红。
(2)绅士向烧炭工伸过手,烧炭工用力紧握着。烧炭工来到学校时作者刻意描述了他的外貌“全身黑乎乎、个子矮小”,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结合你对本文的理解,选出不恰当的一项()
A.本文主要讲了烧炭工的儿子被绅士的儿子(诺比斯)羞辱了,烧炭工向绅士讨回公道的事。 |
B.本文中的绅士是一位严于教子、有错必纠、平等待人、尊重弱势群体的绅士。 |
C.本文用朴素的语言讲述了日常生活矛盾的化解,无论是烧炭工、绅士还是老师都富有爱心,他们共同营造了浓浓的爱的氛围,体现了作品“爱的教育”的主题。 |
D.本文细致的语言、动作、神态等描写,使得叙事过程生动细腻,有一股感人的力量。 |
绅士对儿子的教育也给我们上了一节精彩的课,你有何收获?就其中一点结合生活实际谈谈。(5分)
阅读下面议论文,完成文后题目。
失败不是成功之母阿元
“失败是成功之母”可能是中国最著名的一句格言,它在我们生活中出现的频率是相当的高。原因之一是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失败,原因之二是在失败之后人们需要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破碎的心灵。
但阿元认为,“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用来自我安慰当然不错,但用它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就未必有效。
其实,失败和成功之间,绝对没有无法割裂的联系。关于这一点,历史上有无数的例子可以证明。比如说项羽,从江东起来,从来没有打过一次败仗,但垓下之败让他永无翻身之地,因为他自杀了。还有李自成,现在的历史学家研究表明,李自成占领北京之后,至少有五次机会可以战胜满清,过足当皇帝的瘾,但最终他被杀掉了。可能有人会说,这些人的失败之所以没有成为成功之母是因为,他们失败之后就死了,根本没有机会。那么咱们就举一个失败之后没死的,世界上最著名的军事统帅——拿破仑。在拿破仑的一生中有两次致命的失败,一次在莫斯科,一次在滑铁卢。两次失败的主要原因也差不多,因为拿破仑的扩张让他成为了欧洲的公敌。就像俗话说的,双拳难敌四手,好虎难顶群狼,拿破仑的两次失败都是败在了欧洲其它国家的联合上,一代天骄拿破仑最终是死在了圣赫勒拿岛上。
以上的例子充分地证明,失败并不必然就是成功之母。失败要成为成功之母是需要一些条件的,比如说失败的当事人要能正确认识失败,合理评估自己。
美国一个非常著名的推销员在谈到他为什么会成功的时候,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他在推销《幼儿百科全书》时对一家人说,他的这套书能解答孩子们提出的任何问题。然后他又对那家的孩子说:“小朋友,你随便问我一个问题,看我怎么从书上找到你想知道的答案。”这个小朋友的问题是:“上帝坐的是什么牌子的车子?”这个推销员说,当时他是面红耳赤,只能收拾起他的书,灰溜溜地走了。
从这次经历,这个推销员总结出一个经验,话不能说得太满,牛皮不能吹得太爆,从而他走上了成功之路。
这个故事说明了,如果你对于失败能够有个理性的分析,那么失败为成功之母。而在生活中,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失败,不能合理评估自己,失败只能带来更大的失败。
要想让失败成为成功之母,除了要对错误有合理的分析之外,还要有从头再来的勇气和永不放弃的毅力。
项羽的对手刘邦,和项羽交手,从来没有打胜过。最惨的时候,他的老爸老妈老婆孩子全都被项羽抓起来了,项羽还威胁说,如果你不投降,我就把你老爸煮了,当饭吃。对此,刘邦的反应是,我们是兄弟,我爸就是你爸,如果你要煮你爸,你就送一碗给我吃。
虽然刘邦的话有点耍无赖的意思,但正是他永不放弃的勇气才让他在一次次大败之后又站了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代强汉的开国皇帝。
所以说失败不是成功之母,并不是让否定这句名句,而是想告诉大家,如果对于这句话没有一个正确的分析和运用,很可能会让这句话成为逃避失败的借口,成为一块不敢正视失败的挡箭牌。失败要成为成功之母需要哪些条件?
结合全文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论据“李自成占领北京后被杀”、“刘邦打败项羽成为开国之君”的作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证明“失败和成功之间绝对没有无法割裂的联系”这一分论点的。 |
B.第三自然段中拿破仑的例子显得多余,应该删去。 |
C.作者通过否定名句“失败是成功之母”,告诉我们要独立思考,要用批判的眼光来对待名言的道理。 |
D.“失败是成功之母”作为格言被人们广泛认同,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失败,另一个是在失败之后需要用它来安慰自己破碎的心灵。 |
若让你与作者辩论,你坚决捍卫“失败是成功之母”的观点,请简要阐述你的理由。
1989年发生在美国洛杉矾一带的大地震,在不到4分钟的时间里,使30万人受到伤害。在混乱的废墟中,一个年轻的父亲安顿好受伤的妻子,便冲向他七岁的儿子上学的学校。他眼前,那个昔日充满孩子们欢笑的漂亮的三层教室楼,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他顿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跪在地上大哭了一阵后,他猛地想起自己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的。”他坚定地站起身,向那片废墟走去……这位父亲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儿子在等着我。”他挖了8个小时、12个小时、24个小时、36个小时,没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浑身上下破烂不堪,到处是血迹。到第38个小时,他突然听到底下传出孩子的声音:“爸爸,是你吗?”
是儿子的声音!父亲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爸爸,真的是你吗?”“是我,是爸爸,我的儿子。”“我告诉同学们不要害怕,说只要我爸爸活着就一定会来救我,也就能救出大家。因为你说过不论发生什么,你总会和我在一起。” “你现在怎么样?有几个孩子活着?”“我们这里有14个同学,都活着,我们都在教室的墙角,屋顶塌下来架了个大三角形,我们没被砸着。”父亲大声向四周呼喊:“这里有14个孩子,都活着!快来人!”过路的几个人赶紧上前帮忙,50分钟后,一个安全的小出口开辟了出来。父亲声音颤抖地说:“出来吧!阿曼达。”“不,爸爸,先让别的同学出去吧!我知道你会跟我在一起,我不怕。不论发生什么,我知道你总会和我在一起。”
这对了不起的父子在经历了巨大的磨难后,无比幸福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这里所选几段文字,叙述了一个什么事件?
你认为文中画横线的句子写得好吗?请说明理由。
请写出文中表现阿曼达父子心心相连的一句话。
文章结尾段说这对父子“了不起”。仔细阅读文章,根据文中对父子二人的
描写,说他们各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记叙文阅读,完成文后题目。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儿;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晴,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跟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嘹亮地响着。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儿却绿得发亮,小草儿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在乡下,小路上,石桥边,有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地里还有工作的农民,披着蓑戴着笠。他们的房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请你用最简洁的语句分别概括第三、第四段文字的内容。
第一段“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句中的“偷偷地”和“钻”用得好,为什么?
文中第二段是一幅五彩缤纷的春花图,作者分别从那几种感觉来描绘这幅美图?(至少找出2种)
从写出了花的;从写出了花的。文章有不少句子是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修辞手法的,请你找出一两个例句,并且谈谈这些句子的妙处。
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
①梨、苹果、香蕉、土豆等果蔬汁很容易变色。变色后不仅难看,味道也受到影响。怎么办?加点柠檬汁。
②果蔬中都含有多少不等的多酚化合物。去皮之后,这些化合物就暴露在空气中被氧化,生成醌(kūn)化合物。这种醌化合物很容易互相连接,成为“褐色素”,从而使这些食物变色。而柠檬汁中含有大量的“抗坏血酸”,它可以把醌还原为初始的多酚状态;也可以直接被氧化,从而消耗掉多酚周围的氧气,以此来保护多酚免受氧气的攻击。这样,抗坏血酸牺牲了自我,保护了脆弱的多酚,保持了果蔬“新鲜”的颜色。
③在食品工业中,人们根据柠檬汁的作用机理,就可以直接添加抗坏血酸。在超市销售的果汁和蔬菜汁,很多酒添加了抗坏血酸,以保持其外观和风味。
④抗坏血酸的作用不仅于此。人们在熟肉制品中经常会加入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有两种作用:一是与肌红蛋白反应,使之呈现诱人的红色;二是抑制细菌生长,实现防腐功能。加入抗坏血酸,可以促进前一个反应的进行,从而加快“发色”的过程。许多人认为亚硝酸盐是一种“致癌物”。其实,它本身并不致癌,只有当它与肉中的氨基酸反应,生成的亚硝胺才是一种致癌物。如果在肉中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抑制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从而降低亚硝酸盐“可能”的致癌风险。在不需要亚硝酸盐的肉类食品中,有时也会加入抗坏血酸。因为肉中油脂氧化会释放出不好的味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哈喇味”。如果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抢先消耗周围的氧气,从而保护油脂不被氧化,有助于保持肉味的“新鲜”。
⑤抗坏血酸本身很容易被氧化,生成脱氧抗坏血酸。这些脱氧抗坏血酸并不甘于“败家”,会去夺取别人的氢原子来重建家园。人们利用这一特性,在面食加工中,常常加入抗坏血酸,改善面团性能,增加面团筋道。面粉中含有谷胶蛋白,其中有许多巯(qiú)基——就是带着一个氢原子的硫原子,脱氧抗坏血酸会掠夺其氢原子。当我们揉面时,巯基中的氢原子就会被脱氧抗坏血酸夺走,剩下的硫原子就会两两相连,形成所谓的二硫键。当大量的二硫键形成,面团中的谷胶蛋白就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从而增强其筋道。
⑥大多数情况下,食品添加剂都是为了改善风味、口感,增加食品稳定性等等,本身并不具有营养意义。但是抗坏血酸并不属于这个“大多数”。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时候,它通常被叫做“抗坏血酸”。而它本身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维生素C。维生素C不稳定,空气、光照、加热、与金属容器接触,都会使它失去活性或者分解。但是,正是它的这种不稳定,使它具有了良好的“抗氧化性”。在体内,它保护细胞免受氧化损伤。加到食品中,它舍己为人先被氧化,从而保护食品中的其它成分。
——选自《食品与生活》(有删改)题目“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在文中具体指的是什么?为什么说它有营养?请具体说明。
请仔细阅读第④自然段,在下列横线上填上恰当的内容。
抗坏血酸添加到加入亚硝酸盐的熟肉制品中的作用机是:能;能抑制亚硝酸盐与肉中氨基酸反应生成亚硝胺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联系上下文,请你说说下面句子中划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这些脱氧抗坏血酸并不甘于“败家”,会去夺取别人的氢原子来重建家园。本文第③段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人们一般认为,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是有害的,往外谈“剂”色变。读了本文,你对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有了怎样的认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