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妈妈
弗拉季斯拉夫•费多托夫
1944年夏天,列宁格勒城里出现了第一批德国战俘。他们是被押来拆除一栋在战争期间被炸坏的大楼。
突然,人群中响起一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叫喊声:“混蛋,畜生。”紧接着,一个手臂细瘦、双拳紧握的老妇人推开前面的人,朝走在队伍边上的一个年轻德军战俘扑了过去。“你这是干什么,你就是打死他,也换不回你的亲人啊„„而且也不止你一个人这样„„”巴甫洛夫娜安慰着这个老妇人。巴甫洛夫娜的女儿丽托奇卡是在列宁格勒被封锁后的第一个冬天饿死的。儿子科连卡7月份去当了志愿兵,8月份就在卢加牺牲了。
那个受了惊吓的德国小兵,长得又瘦又小,红红的头发,跟巴甫洛夫娜的儿子科连卡也许年龄一样大,也那么年轻。
一次,她无意中看见了那个被袭击过的红发年轻德国战俘。战俘们的队长,正在按照守卫士兵们的吩咐朝他大喊大叫。中午,车给战俘们送水。每次咽水时,汉斯,她这么称呼那个红头发的、笨拙瘦小的年轻德国战俘,细细的脖子上突出的喉结一动一动。她觉得他非常可怜——要是能给他点吃的该多好啊。
她回到家,切了几片黑面包,抹了点猪油。再从只剩下半罐的糖罐里取出两块糖放在上面,然后又取了一块……„
“妈妈……好……好……谢谢……好……谢谢。”汉斯结结巴巴地说着,那块面包在他的嘴里嚼了很长时间,怎么也咽不下去。
第二天她躲着看守的士兵,又把自己带来的一小包吃的转交给汉斯。
此后的一天,上车的时候,一个守卫朝汉斯又喊又叫,想从他手里夺下那个小凳子。
“你要带着凳子去哪儿”。
汉斯怎么也不肯松手,抓得紧紧的。
“长官,请您允许……可以吗?”
汉斯用德语夹杂着俄语请求着。
“你快松手吧。他愿意把凳子顶在脑袋上你也别管。”另一个守卫的士兵过来解围。
战俘们七手八脚地把汉斯推上了卡车,把那个小凳子藏了起来,免得让守卫的士兵看着不顺眼。
巴甫洛夫娜的茶还没喝完,门铃响了。铃声很短,很突然。肯定不是邻居,她的那个女邻居不这样按门铃。
门外站着的是汉斯。这不是做梦,也不是幻觉。他一只手拿着那个蓝色小凳子,一只手攥着从头上摘下来的船形军帽。
“这是给您的礼物,俄罗斯妈妈……”汉斯用自己的母语激动地快速说道。
如果巴甫洛夫娜能听懂德语的话,汉斯最后的一句话是:“我永远也忘不了俄罗斯妈妈的善良。不是所有的德国人都是法西斯。不是这样。”
巴甫洛夫娜拉着汉斯的手,把他领进了屋里,虽然她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汉斯把凳子放在了门厅里,笨拙地弓下身子,拥抱了一下身材瘦弱的巴甫洛夫娜。他身上的石灰让巴甫洛夫娜喘不过气来,他脸上刚刚长出来的火红柔软的胡须触到了巴甫洛夫娜的两腮。最后,他快速捡起掉在地上的军帽,跑出了巴甫洛夫娜的家。
是这栋楼的看楼人安德烈给汉斯指的路。他很快就明白了汉斯要找谁,因为他不止一次看见过巴甫洛夫娜拿着小包去那片废墟。
战俘们又清理了两天那片废墟。这两天满头白发的巴甫洛夫娜都来给汉斯送吃的,所有的守卫士兵都认识她了,也不再赶她。汉斯只要从远处看见她,就马上放下手里的活跑过来。她把小包交给他,她的目光中充满了怜惜和慈爱,他的目光里满是谢意和感激。两天后,战俘们被送到别的地方去了,他们再也没有在这里出现过。那栋被炸毁的大楼被拆除后,那里修了一个小广场,妈妈们经常推着婴儿车来散步。
那个小凳子在厨房里用了好多年。巴甫洛夫娜每次把小凳子搬过来坐下,就会想起红头发的汉斯。
“费多尔,你不是木匠。你做不出这样的凳子来。”巴甫洛夫娜对丈夫说。“我怎么能和那个手艺人比呢”费多尔似乎有些生气地说:
“我还杀过那些手艺人呢,因为他们的脑门上也没写着谁是木匠,谁是法西斯。”(选自《读者》,李冬梅译)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守卫士兵对巴甫洛夫娜给汉斯送吃的的态度由拒绝变成默许,主要是因为其被巴甫洛夫娜与战俘汉斯之间跨越仇恨的亲情感动了。 |
B.汉斯能够把礼物成功地送到俄罗斯妈妈的手里,不仅是因为他巧妙地躲开了看守士兵,更是因为两个地方离得近和同伴的帮助。 |
C.德国战俘为了赎罪而不停地劳作,在拆除被炸毁的大楼并清理完废墟后,为那里的人们修了一个小广场,这是他们恢复良知的开始。 |
D.小说安排的巴甫洛夫娜给德国战俘汉斯送吃的有关情节,其意图是通过这位俄罗斯妈妈有违常理的举动,从正面凸显她的善良本性。 |
E巴甫洛夫娜与汉斯无亲无故,在战争中却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汉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西斯,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敌对与朋友、亲人的关系。小说的结尾写巴甫洛夫娜与丈夫费多尔的对话从中折射出二人怎样的心理活动有怎样的作用请概括说明。
小说的主人公是巴甫洛夫娜,但为什么还用较大篇幅写汉斯,请简要分析。
小说由巴甫洛夫娜给汉斯送吃的和汉斯给巴甫洛夫娜送小凳子这两条线索贯穿情节你认为哪条线索起的作用大,请谈谈你的观点,并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陈述理由。(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亲爱的麦子
周涛
我想说:“亲爱的麦子。”
我想,对这种优良的植物应该这么称呼。这并不显得过分,也不显得轻浮。
而且我还想,对它,对这种呈颗粒状的、宛如掉在土壤里并沾满了土沫的汗珠般的东西,人类平时的态度是不是有些过于轻视和随便了呢?
它很美。尤其是它的颗粒,有一种土壤般朴素柔和不事喧哗的质地和本色。它从土壤里生长出来,依旧保持了土壤的颜色,不刺目,不耀眼,却改变了土壤的味道。这就使它带有了土地的精华的含义。特别是它还保持着耕种者的汗珠的形状,这就像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某种提醒、某种警喻,仿佛它不是自己种子的果实,而是汗珠滴入土壤后的成熟。
这一切使它更美。麦子,它是如此的平凡,然而却是由天、地、人三者合作创造的精品。它使我们想到天空的阳光和雨水,想到土地默默的积蓄和消耗,想到人的挥动着的肢体……它还可以使我们毫不费力地想到镰刀、饥馑、战争、死亡等等最关乎人类生存的问题。但是面粉不容易使人想到这些。这就是麦子掩藏在朴素后面的那种深刻的美。
我是一个热爱粮食的人,因此,我非常乐意在春天的吉木萨尔翻弄麦子。我们住的地方没有面粉厂,也没有粮店;庄户人只能分得麦子,到一个河上的磨坊去磨成面粉。
连续几天,我和父亲把一麻袋麦子倒进院里架起的一个木槽里,然后倒水冲洗,直到一颗颗麦粒被洗出它本来的那种浅褐色的质朴,透出一股琥珀色的圆满的忧伤。然后晾晒几天,再装入麻袋。我看得出来,麦子的色泽里含有一种忧伤的意味,一种成熟的物质所带有的哲学式的忧伤。这种忧伤和它的圆满形态、浅褐色泽浑然和谐,与生俱来而又无从表述,毫不自知而又一目了然。正是这,使它优美。
于是有一天,我们起得绝早。我们向邻居借来了一头驴和一辆架子车,像是户儿家的一个重大行动似的,把装麦子的麻袋搬上驴车,朝磨房去了。路上,我突然觉得我和父亲像是两只松鼠,或是连松鼠也不如的什么鼠类,正运载着辛苦了一年收集来的谷物,准备过冬。我们如此重视的两麻袋麦子,其实正相当于老鼠收集在洞里的谷物。我感到了滑稽,有点哭笑不得。人一旦还原到这种状态时,生存的形象就分外像各种动物了。
这就是我们的麦子,一粒一粒的,从田亩中收集回来的养命之物。颗粒很小,每一粒都不够塞牙缝儿的;但是我们就是靠着这样一些小颗粒,维持生命,支撑地球上庞大众多的人群发明、创造、争斗、屠杀、繁衍、爱憎……不管人类已经进化到了何种程度,它还在吃麦子——这就够了,这就足以说明人类依然没有摆脱上帝的制约,依然是生存在地球上的无数种类生物中的一种,而不是神。
被小小的麦粒制约着的伟大物种啊!
麦子进了磨坊。缓慢迟重地在水磨上被磨损,被咀嚼,被粉化。我想着一颗颗饱满的麦粒被压扁、挤裂、磨碎时的样子,想着它们渐渐麻木、任其蹂躏的状态,有一丝呻吟和不堪其痛的磨难从胸膛里升起,传染给我的四肢。我真真实实地感到了我和它们一样,和这些麦子一样,正在一座类似的生活的水磨上被一点一点地、慢吞吞地磨损着。
我就是麦子。我芬芳的、新鲜的肉体正挤在历史和现实两块又圆又平的大石盘间,在它们沉重浑浊的歌声中,被粉化。我欲哭无泪,欲喊无声。因为我就是泪水和汗珠平凡的凝聚物——麦子。我将一代代地生长,被割掉;成熟;被粉化;被制成各种精美的食品,被吃掉;然后再生长。人们把我叫作“麦子”。只有一个诗人这样称呼我,他说:“亲爱的麦子。”
(选自《周涛散文》,有删改)文中划线句“被小小的麦粒制约着的伟大物种啊!”应怎样理解?
作者笔下的麦子很美,请根据文意分点概括其美在何处。
本文耐人寻味。请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对文章第11段(“麦子进了磨坊……慢吞吞地磨损着”)进行简要赏析。
结合全文,探究“亲爱的麦子”这个题目的多重含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9分,每小题3分)
人为什么会迷路
对于大多数动物来说,确定方向寻找路径并不是什么难事,以金黄地鼠为例,即使把它的双眼蒙上,并七拐八转地带到一个远离巢穴的地方,它还是能够找到回家的路,并且以直线路径“飞奔”回家。鹅、蟾蜍以及蜘蛛也都表现出类似的本领。
然而,人类的寻路本领远不及这些动物。在一项测试中,研究人员让被试者蒙上眼睛,从起点走到终点,再返回起点。但是,没有一个被试者的表现令人满意,他们不是走过了,就是没走到。看来,现代人的导向能力天生就很差。
研究人员发现,当人在回想回家的路时,人脑海马区的某种神经元放电剧烈。这说明,人脑具有专管导向能力的神经元,而且,这些神经元的位置与在大鼠、猴子和金鱼大脑海马区中发现的类似。既然如此,为何人们还会迷路呢?
研究人员测试被试者在虚拟迷宫中的导向能力。迷宫中布满了“捷径”,似乎通过这些“捷径”可以很快到达目的地,稍微掌握点几何知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些“捷径”其实是“陷阱”,根本无法到达目的地,但是,被试者却义无反顾地掉进“陷阱”。这项测试表明,人在判断方向时,几乎不考虑几何学知识,而是通过路牌指引回家的路。即使依靠建筑,我们也只是参照建筑告诉我们该左转还是右转,全然不理会这些建筑的空间分布。
早期人应该也是通过几何学知识定义周围世界、判断方向所及,但是,随着人脑的逐步开发,脑袋里储存的经验越来越多,推理能力越来越强。慢慢地,人类逐步丧失了这种精确的导向能力,而是通过推理和经验,通过建筑和路牌,寻找回家的路。
早期人大都以游牧生活为主,居无定所。居住地相对空旷,周围世界几乎一成不变,要不就是沙漠,要不就是雪原,根本没有路,又何来的建筑?后来,世界被划分国家、城市、地区、街道,有了公路,有了建筑也有了路牌。为了找到回家的路,人们绘制出地图;为了找到自己的位置,人们发明了全球定位系统(GPS)。现在,人们以各种工具为自己指引方向。但是,麻烦在于,与动物精确计算方向和距离的导向能力不同的是,通过周围环境的标记或各种工具来指引方向容易出错,从而完全迷失方向。
人类的导向能力与动物的相差甚远。不过,尽管我们经常迷路,但我们某些方面的寻路本领并不差。我们也许走出商店后忘记回家的路,却能遨游互联网;我们或许会在丛林里迷失方向,却能登上月球。所以,我们大可不必惋惜丧失的精确导向能力,而应该珍惜我们获得的丰富的生活空间。为了生存,人类与其他动物一样,都在时刻锻炼自己的能力,无论是失去还是获得,我们都是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繁衍生息。
(选自《科学画报》2010年第1期,有删节)下列表述,不属于人类迷路原因的一项是()
A.人类的寻路本领远不及金黄地鼠、鹅、蟾蜍以及蜘蛛等动物。 |
B.人在回想回家的路时,人脑海马区的某种神经元会剧烈放电。 |
C.随着人脑的逐步开发,人类逐步丧失了精确的导向能力。 |
D.人类是通过周围环境的标记或各种工具来指引方向的。 |
下列理解和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确定方向寻找路径方面,人类的导向能力天生就很差。 |
B.人类只是通过路牌或建筑物来判断方向,而从不考虑几何学知识。 |
C.人类精确的导向能力是随着人类经验的增加和推理能力的增强而逐步丧失的。 |
D.“尽管我们经常迷路,但我们某些方面的寻路本领并不差”一句中两个“路”的含义并不相同。 |
根据文中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金黄地鼠、鹅、蟾蜍等动物的实验可以证明,动物并不会迷路。 |
B.早期人通过几何学知识判断方向,说明早期人的感觉比现代人更敏![]() |
C.地图和全球定位系统(GPS)的出现,导致人类判断方向的能力退化。 |
D.作者认为,人类精确导向能力的丧失,是自然选择作用下的一种结果。 |
阅读下文,完成第下列各题 (14分)
4号线是百搭线
李大伟
⑴在上海话里,“百搭”起码有三层意思。
⑵有些人喜欢“七搭八搭”,北方话:自来熟。
⑶第二层意思,曾经有个黏合剂:百得胶。“得”与“粘”在沪语中同音,“百得胶”就是百粘胶的上海话读音:可以粘纸、粘木头,粘生活中乱七八糟的东西,人中“百搭”。百搭与八搭在上海话中发音分不清,百搭比八搭更夸张。
⑷还有一个解释:牌的一种玩法:“一百样都带”,好比副刊《夜光杯》,什么内容的文章都可以熔于一炉,说它是文学版吧,有谜语、偏方之类的医学文章;说它是生活版,大多文人热衷在此涂鸦;应该是现代文吧,它却像古体诗。
⑸4号线就像《新民晚报》的“夜光杯”,涉及的面“百搭”得很。
⑹现在的上海,地下有许多地铁线,之多之繁,如同医务室里的人体经络图。相比4号线,其他线路是“一根筋”,“独头独脑”,都是单兵突击,一往无前。1号线从西北,穿过市中心,然后掉头而下西南角,落荒而去。2号线从浦东发车,穿过市中心,平铺直叙直奔西面。3号线是自由落体,由上北而坠入下南,仿佛明成祖从北京直下南京,苍鹰旋坠直落缚鸡。
⑺与4号线相比,其他地铁线沿途,贫富差异悬殊。就说铺面的租赁价格吧,1号线的北部共富新村,大概2元/每天/每平方米,到了中段的淮海路新天地一带,30元以上/每天/每平方米,这样,共富新村的粉丝汤,到淮海路就是金丝面的价钱。2号线呢,同样借房子,北新泾按月计算,南京路按天计算。送一套南京路的房子给北新泾的朋友白住、白吃,也住不起、吃不起,因为南京路的物业管理费比北新泾的租赁费还要贵。在南京路买面粉,可能比北新泾的面包还要贵。同样盒饭,在北新泾不过5元一份,在南京西路就是10多元一份,不过在盒饭上插一柄彩绘纸伞,号称差异竞争。沿途的地段差异,相当于天钥桥路与天钥桥南路,一头在徐家汇,一头在植物园,号称品牌延伸,实则似是而非。拜访天钥桥南路的朋友,门牌如果从徐家汇的天钥桥路开始,好比落榜生看榜单:“解名深处是孙山,贤郎更在孙山外”——“远开八只脚、浑身不搭界”。同在地铁沿线,之间的差距,是靶心与靶外;是“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一头在上海,一头在青海。上海最赚钱的生活方式:在靶心的南京路、淮海路赚钱,在靶外的北新泾、共富新村吃住。穿越其间的地铁,每天从工资高昂的牛市赚钱,滑入生活费用低廉的熊市生活,这是水坝发电的原理:落差产生动力,赚的就是落差。
⑻4号线则不同,环城绕圈,首尾相交,像毛驴推磨,周而复始。现在形容“绕来绕去、盘不清爽”朋友,我称之为“4号线朋友”。4号线与所有的地铁线都有交汇,握手言欢,与上海交通大动脉——三纵三横都有交叉,在大部分的交通枢纽都有站点,在这个意义上,4号线是名副其实的“百搭”线。
⑼在地图上,4号线像照相机的取景框,将市中心锁定在中心。沿途各站点,与市中心永远“等距离”,只有东、西、南、北的方位差异,没有城乡差别,没有贫农与富农的差距,沿途房价,2008年初都在2万元左右,生活成本大致相仿,4号线沿途的居民,基本上属于中产阶级,有医生、教师,有老板、经理,有技术蓝领、公司白领,也有公务员、业务员,汇合了社会各个领域,4号线是将社会各个领域汇拢在一起的河床,既不是钻石,也不是沙石,而是鹅卵石。社会学家要做上海市民生活状况的调查,那么4号线沿途居民的统计可能是上海的平均线。就社会阶层广泛性而言,4号线也是条“百搭”线。
⑽借用计划经济时代的带鱼来比喻或许更恰当,l号线、2号线、3号线,沿途地级差有0.15元/斤的窄带鱼与0.31元/斤宽芾鱼的差别,心胸狭窄的平均主义者,坐这几条地铁线上,一不小心就会“愤怒出诗人了”。4号线呢,沿途一式的0.22元/斤的档次,这类带鱼,就是中产阶级,用上海闲话解释:“脚碰脚”(上海老话:半斤八两的意思)朋友,相当于电视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噢,掐头去尾的中段,就是中产阶级,它的产品输送线,就是地铁4号线。
⑾4号线是馄饨皮子,馅子就是市中心。 第⑥段画线句“一根筋”的意思是。
第⑺段中列举了地铁沿线的一些价格落差,其作用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的一项是 ()
A.作者对“夜光杯”题材广泛、文体不分的特点提出了异议 |
B.“单兵突击”、“一往无前”表现了地铁的迅捷与势不可挡 |
C.作者对“在盒饭上插一柄彩绘纸伞”的竞争手法进行了贬斥 |
D.在作者的笔下,“百搭”既被用于褒义,也被用于贬义 |
在作者眼中,“4号线”具有哪些特点?
(1);(2);(3)。有人说此文“土气扑人”,你是否同意这样的评价,结合作品谈谈自己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荀子的文学创新
兴盛于汉代、成为中国文学史上一大特殊文体的赋,前人多从文体流变探其渊源,如“赋也者,受命于诗人,拓宇于楚辞也”(《文心雕龙·诠赋》)。这主要是从汉赋形式的演变上,探求其受诗、骚等前代文学样式的影响与联系。但真正自觉地去进行赋的创作并对汉赋产生重大影响的第一个创赋人和奠基者,应该是荀子。
荀子是第一个以赋命篇的人。他的著作《赋篇》包括《礼》、《知》、《云》、《蚕》、《针》等五篇。其中,有对礼、智等抽象的精神产物的形象化描写,也有对云、蚕、针等具体事物的逼真摹写。在形式上,采用主客问答方式,句式以四言为主,杂以五七言或多言,善用排比,韵散间出。在手法上,则铺陈回环,绘声绘色。这些都是后来汉赋作者所全面继承并发展的大赋特点,这应该是严格意义上的最早的赋。看来,荀子不仅是赋的创名者,也是赋作范式的创制者。这说明赋之最早出现应是荀子创新性文学实践的结晶。当然,赋体在汉代蔚为大观,类型繁多,其发端和起源,也不会是单一的。但是荀子作为第一个自觉进行赋创作的人,应是体物赋的创始者。清人王芑孙在《读赋卮言》中说:“相如之徒,敷典摛文,乃从荀法”。说得更确切、通俗一点,就是所谓体物模型的典型的汉大赋是以荀子作赋之法来创作的。
荀子的文学创新,还反映在他的作品《成相篇》上。该篇充分吸收民间弹唱文学的营养,以三三七加四七的句式,写出极有弹弦节奏特点的韵文作品。例如:“请成相,世之殃,愚黯愚黯堕贤良;人主无贤,如瞽无相何伥伥。”从通篇来看,内涵丰富,亦论亦述。既用这种弹唱之词来阐发深刻的治国之理,又用来叙说曲折的历史故事。在形式和表现上,则曲调简短,极富民间劳动的节奏感,且足格联章,首尾完整,有辞尽意足之妙。荀子的这种文学创造,对后代文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唐宋以后勃然兴起的弹词正是继承了荀子所创制的这种弹唱文学的特点,才成为以叙说故事为主,深受民间喜爱的文学范式的。
荀子的文学创新动力,有其独特的文化之源。他虽为战国后期的赵国(今山西安泽)人,但他“年十五游学于齐”,在齐国的学术文化中心稷下学宫曾“三为祭酒”,“最为老师”。晚年又在楚国受到春申君的推重和赏识。可见他的一生除曾短时游秦、赵等国谋仕不遂之外,大部分时间是在齐、楚两国度过的。而在被孟子称为“王者之迹息而诗亡”的战国时代,“唯齐、楚两国颇有文学”。当时的齐、楚两国,先后形成稷下和兰陵两个文化中心,形成肥沃的齐楚文学土壤。
荀赋五篇,全以隐语写成,说明其产生与隐语风习有直接关系。《文心雕龙·谐隐》中即有“楚庄、齐威,性好隐语”的记载,这说明齐、楚两国都有好隐语的风俗。而《史记·滑稽列传》中记载的“齐威王之时喜隐”,《新序》记载“齐宣王发隐书而读之”的事,也说明隐语在齐国可能已发展成一门系统的学问而有着更有效的传播。正像以隐语来写作的荀赋,只有在齐、楚这样丰厚的隐语土壤中才能培育一样,荀子的颇多文学创新成就,就是“齐楚两国颇有文学”的时代结晶。下列对文中《赋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赋篇》应该是严格意义上的最早的赋,它是荀子致力于创新性文学实践的结晶。 |
B.《赋篇》内容丰富,对礼、智等抽象的精神产物以及云、蚕、针等具体事物有着形象而逼真的描写。 |
C.《赋篇》充分吸收民间弹唱文学的营养,在形式和表现上,足格联章,首尾完整,有词尽意足之妙。 |
D.《赋篇》以隐语写成,采用主客问答式,以四言为主,善用排比,韵散间出,铺陈回环,绘声绘色。 |
E.《赋篇》是后世汉赋的起源和发端,使荀子不仅成为赋的创名者,也成为了赋作范式的创制者。下列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赋兴盛于汉代,汉赋受《诗经》、《离骚》等前代文学的影响,是自觉全面地继承荀子的创作思想而形成的文学样式。 |
B.汉赋蔚为大观,类型繁多,所谓体物模型的汉大赋是其中典型的代表,荀子创造的体物赋应是汉赋的发端和起源。 |
C.荀子《成相篇》的艺术创作范式,直接影响到司马相如等人,他们或阐发深刻的治国道理,或叙说曲折的历史故事。 |
D.荀子在齐国游学从教多年,晚年又在楚国受到推重赏识,齐、楚两地的丰富阅历,对他的文学创新起到了重要作用。 |
请简要说明荀子的文学创新成就。
荀子文学创新的文化之源有哪些?对你有什么启发?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一幅烟雨牛鹭图
汤世杰
一眼看见那幅大地上的水墨小品,我还真有些忘情:烟雨中一头灰黑的水牛孤零零地站在路边,脚下是无边无际待耕的田野。黝黑的身影像一具活体雕塑,身后的木犁是另一件静物,犁把翘翘直指云天,晶亮的犁铧斜插进泥土。耕作像是在不该停下的时候骤然停下——高黎贡山①西麓的雨来去无定,说下就下说停就停,农事却不能等待。阵雨初停自不必说,稍小些就要抓紧犁田耙地。农人大约直到雨下得太大才去躲躲——不知是躲在某棵大树下眼巴巴地等着雨停,还是蹲在自家老屋屋檐下抽着旱烟?只有那头老牛留在那里,忠实而又无奈。人有时真是太粗心,为什么就让牛站在雨里的泥水之中?其实旁边就是一道弯弯的田埂,只几步就能让它站到干一些的地方。现在它只能一动不动,一任烟雨把它淋得透湿,浑身的短毛紧贴在身上,看上去倒比裸体更像裸体。雨顺着老牛的脊背直往下淌,头,角,嘴,穿着牛绳的鼻子,无望的眼睛,牛轭,滚圆的牛肚子,都在滴水,耷拉着的尾巴竟像一根水管,水流成线。
一群白鹭就在那时飞来,从阴绿模糊的背景划过,银白的身影如同闪电,在老牛四周上下翻飞盘旋。一动不动的老牛连眼都不眨。白鹭越飞越低了,通红细长的脚爪伸出来,像飞机降落前放下了起落架。老牛“哞”地叫了一声,给老朋友打着招呼:地我刚犁过,有的是虫子!白鹭叽叽喳喳地齐声欢呼,盘旋俯冲终至落定,一如几页湿透的情书,撒在老牛的四周。那只胆大些的竟在牛背落下,单腿而立,引颈而望,活像个临时风向标。然后它开始走动,好似淑女优雅的碎步,在牛背上从尾部踱到双角之间,然后再次返回——或许它眼里的牛背根本不是牛背,怎么走都是一条宽敞的步行街。
面对这个场景,时装设计师或能看到一场山野T台秀:高黎贡山西麓,牛和鹭的联袂献演,是大与小的默契组合,既有静与动的古老元素,也有黑与白的时尚流行。诗人呢,说不定会在便条簿上记下突来的灵感:持重与轻盈相辅相成的野趣,敦实与机巧搭配的哲理,憨厚与灵慧共生的诗情。画家将一幅水墨在心头铺开,顺手拾起《老牛白鹭图》的几个细节:细雨如烟,老牛如定,木犁如船,白鹭如歌,翻开的土垡如波如浪……
我像什么都看到了,但又像什么都没看到——我在想着那个农人。在远处躲雨的农人一直没有入画,但我相信他一直在场。眼前的一切都与他有关,他才是那个场景真正的主角。21世纪,风雨中的老牛木犁,暗示的是古老的农耕的伟大。大山下的土地是农人惟一的财富,其实不也是整个人类的唯一财富?那个场景尽管太古老太原始,一无现代文明的气息——没有拖拉机,没有化肥,没有杀虫剂,没有汽油味儿,没有订单农业,没有CEO(首席执行官),没有与污染一起抵达的富裕;有人在渴望它的改变,有人在期待它的延续——一切都在两难之中。我忘情地凝神,仿佛怕它转眼终会消失,就像它所象征的那种生存方式终将消失一样。拍一张照片吧,或者干脆就像我这样,用目光把它留在心中:那是少小离家的游子思念中的家园,在遥远的梦中看上一眼,暗夜醒来,泪水也会悄然洇湿枕角——一片自由自在充满闲趣却供养着我们的田野,怎么都是从简朴的远古出走的现代人的永远的牵挂。
[注]高黎贡山:在云南怒江西部的中缅边界附近。文章开头两段的景物描写各有什么特点?
作者在描绘"烟雨牛鹭图"后,又写了时装设计师、诗人和画家的感受,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请阅读文中画线的句子,结合全文,简要说明作者对古老农耕文明的态度是什么。
文章把“烟雨”作为牛鹭的活动场景,作者的用意是什么?